电梯管理制度15篇(合集)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梯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贯侧“以保养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宗旨和落实“零锈蚀、零故障、零报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目标,保证电梯机房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控制电梯机房环境温度,正常、合理使用、保养电梯机房空调。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电梯机房空调的保养、使用。
三、内容
1、为杜绝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环境温度过高而出现电梯控制柜或其它部件热保护造成电梯死梯、及损坏零配件。根据电梯运行对机房环境温度以及各管理处结合自身特殊要求,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35℃时开启空调,进行制冷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时关闭制冷空调,采用自然降温或其它方式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2、为了合理使用,尽量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在电梯机房空调运行季节应加强电梯机房的巡视,及合理制定巡视次数、巡视时间,及时结合自己的条件启停空调,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3、电梯机房空调在进入使用季节前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4、在运行季节,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部件、及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保证随时投入运行。
5、在运行期过后应进行一次停用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并作好停机保管防护措施。
6、公司鼓励采用其它方式对电梯机房进行温度控制,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梯机房空调的使用,降低能量消耗。
7、电梯机房空调启停时间应进行真实的记录和完善,作为制定空调保养方案的依据,以利于查证。
电梯管理制度2
电梯维保管理制度是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制度。它旨在规范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预防设备故障,延长电梯使用寿命,降低事故风险,为用户提供安全、舒适的乘梯环境。
内容概述:
1.维保标准与周期:明确电梯的定期检查、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零部件的`具体标准,设定合理的维保周期。
2.维保人员资质:规定维保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和证书要求,确保其具备执行维保工作的能力。
3.维保流程:制定详细的维保作业流程,包括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操作步骤、完成后的工作记录和报告。
4.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对突发故障的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进行规定。
5.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体系,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6.记录与报告:规定维保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如维保日志、设备状态报告、维修记录等,以便追踪和分析。
电梯管理制度3
1、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电梯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管理制度5
医院电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
1. 患者安全:电梯作为医院内的重要运输工具,其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
2. 医疗效率:合理的电梯管理能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 医院形象:良好的.电梯管理体现出医院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公众信任度。
4. 法律合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梯安全管理法规,防止因疏忽导致的法律责任。
电梯管理制度6
紧急救援措施是电梯使用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时,及时营救和安全疏散乘客的操作守则,必须严格遵守。
一、如遇下列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前来处理,并根据需要按紧急救援措施释放轿厢内的被困乘客。
(一)停电时
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灯会自动照亮)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落实停电的实际情况,如有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应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电梯恢复通电后,只要按轿厢内或门厅的楼层按钮,轿厢就会启动。如果停电时间比较长,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
(二)发生水灾时
发生水灾时,且电梯尚未被淋湿,应立即将电梯停在最高层,以免电梯发生淋水故障。若电梯因意外情况而被侵入电梯井道的水淋湿时,当班人员应及时将电梯停用,并将电梯电源关掉,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流入电梯。此时电梯内如有乘客被困,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电梯再运行前,要先经电梯维保单位专业人员维修保养合格。
(三)发生火灾时
1、发生火灾时,根据情况让电梯就近,平层或直接指引所有乘客离开电梯到安全地方。如电梯有消防迫切降功能,应立即敲碎设置在基站处的电梯消防开关外罩玻璃,把开关拨到“开”的位置,让电梯立即返回基站。
2、确认轿厢内无人后,切断电梯的电源开关。
3、火灾时,除消防梯允许消防人员执行救援任务外,其他情况一律禁止使用电梯。
二、困人救援方法
困人救援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如遇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该安抚乘客,同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由维保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援。维保单位不能很快到达的',由经过训练的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人员,依照下列步骤释放被困乘客。
(一)电源切断确认
在进行救援时,为防止轿厢突然移动,发生危险事故,应先将该电梯的主电源切断。
(二)故障电梯的轿厢位置确认:
在进行救援被困乘客时,先要确保自己安全,由机房控制柜或层站的轿厢位置指示器确认轿厢位置。若机房内无法确认轿厢位置时,可用专用钥匙小心开启层门,再用电筒观察确认轿厢在井道内位置。
(三)轿厢停于接近层门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层不超过0.5米时。
1、用专用层门匙开启层门。
2、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3、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重新将门关妥。
(四)轿厢停于高于或低于楼层超过0.5米时,应先将轿厢移至接近层门,然后按上述第(三)步骤接出乘客,移动轿厢方法如下:
1、通知轿厢内乘客保持镇定,并说明轿厢随时可能会移动,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份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如果此时轿厢门处于未完全闭合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将盘车手轮装在电机轴上。
3、一名受训援救人员控制盘车手轮,另一受训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松开“抱闸”(制动器),轿厢会由于自重而移动,若轿厢由于自重无法移动时,应用盘车手轮使轿厢向正确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点动动作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层区域。
遇其他复杂情况时,如安全钳已动作或钢丝绳脱离正确槽位,应等待电梯公司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电梯管理制度7
一、商场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电梯维保公司应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的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由物业安全部电工组负责电梯日常运行及安全的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讯和报警等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月维修保养记录表》。
三、公司物业部每月对物业管理项目电梯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位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公司,责令电梯维保公司限期整改,当班电工对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查。
四、物业安全部每年度对物业管理项目的电梯进行安全普查并建立年度电梯安全检查档案。
五、物业安全部每年度对电梯维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六、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物业管理项目各部门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扩大损害后果,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物证,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电梯管理制度8
电梯是物业重要设备,是提供住户生活的关键设备,电梯能否正常工作将直接影响到住户人身财产安全。为保障电梯的安全,特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资格
1、负责电梯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至少持有效电梯操作证或电梯维修证,必须熟悉熟悉电梯开停操作及电梯正常运行参数和有关安全措施。无特种作业证的维修人员严禁对电梯进行操作、维护。
2、值班维修员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得到允许或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时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进行下达。
3、非值班的维修员和非工程班长、工程主管的人员不得对电梯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二、安全要点
1、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设备是保持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的主要方法,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日常检查、清扫以及设备润滑和排除设备故障,使之正常工作。
2、不得将有故障的设备投入使用。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必须按设备使用维护的规程进行操作,经常巡视检查区域内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在设备突然停电或故障时,应由熟知操作规程和具备资格的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电梯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复后并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积极配合电梯维保单位作好强制性的维保工作。
4、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须经工程主管许可方可进入。
5、厅门开启钥匙(三角钥匙)由工程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使有关人员熟知其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6、电梯机房应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
7、每年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主动提出年检。
8、暴雨前必须对机房门窗进行关闭,雨后进行机房检查。
9、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或电梯停用一段时间后应将电梯试运行1 / 4数次,必须先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投入运行。
10、机房和井道严禁堆放杂物,机房温度一般应在-5~45°c范围内,相对湿度≤85%当室内温度高于35°c时进行通风降温处理。
11、维保单位维护保养后,必须对保养项目作20%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包括底坑、轿顶、机房、轿门、厅门、控制柜、曳引机,且必须对机房进行巡查。
12、由工程维修部拟制《电梯乘客须知》,在轿厢内张贴。
13、在电梯困人时必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规程》中相应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三、安全巡查
1、每周应对电梯及机房巡查不低于一次,并记录到巡查记录上。
2、经常保持轿箱、厅门及乘客可见部分的清洁。
四、电梯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1、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重量和人数限额。
2、严禁搭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超宽物品,不得搭运可能污损电梯轿厢的'物品。电梯运送水泥、沙子、建筑垃圾时应有良好的包装。运送货物需均匀放置在电梯中间,以免造成电梯倾斜。
3、乘客不要倚靠边轿门上,进出时,不要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影响闭门装置正常工作;不得拍打或强行扒开电梯门,切勿从安全窗爬上去。
4、当已发生电梯失控,而无法操作时,应保持镇静,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并作好承受轿厢急停而冲击的思想准备。
5、电梯行驶中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应立即通过厢内对讲电话与安防中心取得联系。
6、发生火灾时,应在安全楼层停梯,在乘客完全撤离出后,切断电源,把各层厅门关闭。
7、乘客不得在电梯正常运行中使用紧急停车开关。不得使用“有司机/无司机”开关搭乘电梯。
8、1.2m以下的小孩、孕妇及不能自理的老人或残疾人士必须有人陪同方可搭乘电梯。
9、乘客应爱护电梯内设备,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对讲电话和报警按钮。
五、电梯使用中,发生如下故障时,应立即停用,检修后才可继续使用
1、厅门、轿门关闭后,电梯未能正常运行。
2、如内选平层、快带呼叫和指层信号失灵、厅门、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
3、安全错误动作及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时。
4、运行速度发生显著变化,行驶方向与预订方向相反。
5、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份发现有麻人现象或闻到电气部份因过热而发出臭味。
六、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
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一般是:用手按钮,严禁撞击;楼内火灾,切勿乘梯;不许吸烟,勿靠厢门;运行之时,挤门危险;危险物品,禁止进梯;保持清洁,勿吐勿丢;若遇危险,请按警铃;超载铃响,后进退出;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七、电梯救援的安全管理
1、告知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当发生电梯困故时,须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充当,可以通过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箱外。如果轿箱属于半开闭状态,援救人员应设法将厢门完全关闭。
2、准确判断轿箱位置,作好援救准备
根据楼层指示灯等判断轿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3、救援的一般步骤:
a、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关闭机房电源开关→用专用外厅门锁钥匙开启外门→在轿箱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协助乘客离开轿箱→重新关好厅门;
b、轿箱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a的方式救援
c、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d、援救结束应由工程维修部总结。
八、计划性停机检修须经由主管批准并报客服中心。
电梯管理制度9
1目的:通过对商场的电梯使用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电梯的的'正常使用。
2主要职责:当值安全确保电梯安全正常服务,延长电梯之使用寿命和降低电梯维修费用。
凡商场内电梯只可用于搭载人员及随身小件物品,施工人员或货运人员一律搭载货运电梯,
电梯开发时间:客用电梯:小时货用电梯:每日xxxx开放(如于开放时间以外使用货运电梯,应提前申请经商场物业同意后开放。)
使用电梯不得超载,超高、超长和超重物品不得使用电梯。
使用货运电梯搬运大件物品,需事先申请并经商场物业同意,并交付相关货运电梯轿厢保护设置、材料费后方可使用,若运输电梯因此损坏,责任人将赔偿相关费用。
乘载电梯时,应保持电梯内整洁,严禁抽烟,轻按按钮,切勿敲打按钮和面板,严禁蹦跳、强行开门。
乘载电梯时如遇停电停驶、未平层开门或滑降等意外,应保持冷静,切勿自行开门,应立刻按电梯轿厢内之紧急对讲按钮向商场物业监控中心人员求救,静待救援人员处理。
当遇火灾、停电或地震,切勿乘坐电梯。
如遇乘客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均有权立刻劝阻,不听劝阻,应立刻报告当班领班。
电梯管理制度10
电梯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由于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当,电梯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电梯必须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完整版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有效减少电梯隐患和事故发生。
一、电梯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维护:科学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检查电梯的各个部位是否正常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进行修理。
2、随时修缮:快速响应任何电梯问题,如有漏水、异味等,及时进行修理,保证电梯的安全性。
3、定期升级:定期对电梯进行升级,使用最新的技术和材料,保证电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4、检修记录:定期检查电梯的运行记录,每次维护保养完毕后及时更新维护保养记录,并向业主公示。
5、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对电梯应急事故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置。
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人员管理:电梯的操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培训和考试,获得电梯操作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操作。同时,应加强对电梯操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2、乘客守则:电梯的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电梯使用规定,谨慎使用电梯,注意行为礼仪,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刻。
3、定期检测:电梯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目的是监测电梯的性能表现、功能等各方面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4、设备安全:电梯的各项设备须定期维护和检修,定期进行安全性和功能性检测,保证电梯设备运行安全性。
5、硬件设施:电梯的硬件设施必须满足安全性要求,包括电梯井道、轿厢、门、门锁、操作面板、屏幕等硬件设施。
6、消防设备:电梯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包括灭火设备、疏散设备等,以保证在灾难发生时,乘客能够快速、安全地离开电梯。
7、运行安全:电梯应尽量减少电梯异常,如晃动、异响等现象,以保证乘客的安全。
8、排查漏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漏洞排查,寻找电梯运行中隐患或安全问题,提高电梯安全性。
三、电梯管理流程
1、电梯运行状况管理:
①电梯的状态:当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现场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②电梯的'监测:对电梯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监测电梯的运行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
2、维修保养管理:
① 工作计划:建立维修保养的日常工作计划,包括设备检修、维护计划等,工作计划必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保证维护保养计划得到贯彻执行。
②维修保养记录:建立电梯维修保养的记录和档案,记录下每一个细节和动作,为日后的维护和保养提供资料和指导。
3、应急管理:
①电梯故障应急管理:建立电梯系统的应急管理机制,对于电梯故障的应对措施有有效的预案和执行方案。
②应急预案评估:对电梯系统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确保预案的实施标准和质量。
以上是一份完整版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希望本文能提供有关方面的指导,切实保障乘客的安全。电梯管理人员应遵守上述制度,并承担起责任,保证电梯运行安全,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四、电梯安全意识培训
除了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乘客对电梯安全的意识也非常重要。电梯安全意识培训应该成为电梯管理的一部分。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在用户进入楼宇时,告诉他们如何安全地使用电梯,了解应对电梯故障的基本程序。建议电梯管理人员在电梯内接通公共广播系统,向乘客宣传一些安全使用电梯的基本知识。
五、电梯三包政策
为加强电梯行业的安全性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电梯三包政策。三包政策分为“7·1”政策和“3·3·3”政策。前者指的是电梯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7年,保养期为1年;后者指的是电梯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3年,质保期为3年,保养期为3年。电梯管理人员应该了解电梯三包政策,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维修问题。
六、电梯事故处理流程
即使是采取了上述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措施,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的可能。因此,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完整的电梯事故处理流程,包括电梯事故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后续跟进。当发生电梯事故时,应该及时报警,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在事故后开展调查,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乘客进行妥善的关怀和补偿。
七、企业责任
电梯管理的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技术问题,更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电梯管理人员应该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承担责任。同时,电梯管理人员还应该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支持,推广电梯安全知识和方法,引导电梯行业的发展。
总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管理流程、电梯安全意识培训、电梯三包政策以及电梯事故处理流程,是保障电梯行业中乘客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电梯管理人员及电梯制造商都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电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电梯管理人员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电梯维修档案,对每一台电梯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与管理。维修档案应包含电梯的维修记录、检查记录、故障排除记录等,便于后续的维修和排查工作。
同时,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规范,以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整机质量,确保电梯运营安全。
在电梯管理人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电梯制造商也应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制造商应做好电梯产品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制造商应该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新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电梯的性能和质量。
除此之外,电梯制造商还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为行业创造更加安全、高效和环保的产品。同时,制造商还应该主动参与电梯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诚信经营,维护整个电梯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总之,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制造商都应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电梯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电梯安全意识培训和电梯事故处理流程等措施,共同维护电梯行业中乘客生命安全与权益。电梯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培训、规范电梯维修等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制造商应该做好电梯产品的质量控制、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推进诚信经营等工作,为电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电梯管理人员和制造商都应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整个电梯行业的声誉和形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电梯行业的安全性能和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更加安全、快捷和舒适的体验。
电梯管理制度11
1.0目的
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电梯管理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4.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想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够;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可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赃物。
4.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小区消防中心,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2电梯湿水的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源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电梯机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3.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4.3.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3.5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对于电梯运行情况,应完整、规范的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电梯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管理制度12
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安全第一:预防电梯事故,保护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 设备寿命:定期维护可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3.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电梯安全的相关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服务品质:良好的维保工作能提高电梯运行的稳定性和乘客满意度。
电梯管理制度13
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定期维护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安全。
2. 设备寿命:合理的保养可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3.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责任。
4. 服务品质:良好的运行状态提升用户满意度,维护企业形象。
电梯管理制度14
电梯设备管理制度是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维护正常运营秩序的`关键,它涵盖了电梯的采购、安装、使用、保养、维修及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电梯设备选型与采购:明确电梯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要求,规范采购流程。
2.安装与验收:规定电梯安装的工艺标准、安全规范,以及验收程序和标准。
3.日常使用管理:设定电梯操作规程,明确使用人员职责,规定乘梯行为规范。
4.维护保养:制定定期保养计划,规定保养内容、周期和责任人。
5.故障处理与应急救援:设立应急预案,规定故障报告流程和应急救援措施。
6.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确保电梯设备符合安全法规要求。
7.培训与教育:对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
8.记录与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电梯设备运行记录和维修档案,便于追溯和管理。
电梯管理制度15
公司为了配合甲方加强对电梯的维修、服务人员和设备的统一管理,特制定如下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度:
1、 电梯开梯钥匙:由电梯维修司机人员专用专管,未取得公司直接许可时,不得转借或转让,在使用后放在指定地点,编排号码对号入座,方便识别。对与本职无关人员私自开锁电梯的`现象,要及时上报本组主管,及时更换开梯锁;
2、 机房钥匙:由电梯维修人员专用专管,对机房与楼层水房同一通道门的,可与甲方的主管人员协商使用同一钥锁,分别拥有钥匙;对电梯设备的机房门,应另行加锁。未取得公司直接许可时不得转借或转让,在使用后,放在指定地点对有多门多机房锁的,编排号码,对号入座,方便识别。对钥匙丢失和锁坏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对门锁被人为撬开的,发现丢失设备或设备遭到破坏的,要及时汇报公司、甲方或报警,进行责任处理;
3、 厅门开门钥匙:由公司具有维修资格的维修人员所持有,本钥匙为紧急情况下打开外厅门时专用,未经公司管理人员直接允许不得转让或转借,对损坏的钥匙到公司以旧换新。在离开公司后,要将钥匙上交公司,不许私自带走。
以上规定要求相关人员要认真遵守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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