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梯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梯管理制度1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一、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二、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三、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四、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五、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六、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七、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八、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电梯管理制度2
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第一条领导
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标准落实各项要求。
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
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一般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
1. 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
2. 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
3. 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
4.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zz电梯管理公司(公章)
电梯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
2、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2.1电梯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开关钥匙。
2.2电梯钥匙必须由本单位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保管和使用。
2.3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2.4保管人员要按《电梯钥匙领用记录表》(见附件一)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2.5领取层门电梯钥匙前,应阅读《电梯层门钥匙安全警示》(见附件二),并按一式两份签名确认,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由领取人员自存。
2.6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电梯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电梯的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产权单位以及受其委托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梯是指各类电梯、自动扶梯、杂物梯。
第四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住宅楼电梯应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居民高层住宅楼电梯管理,改善运行服务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服务。住宅电梯无故障运行不得低于7000次。
(八)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报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第五条安装、改造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安装、改造工程施工前将电梯的有关资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产权单位应向电梯安全技术机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六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使用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
(一)《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
(三)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
(四)运转、保养、维修记录;
(五)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
(六)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第七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维修保养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岗位交换班制度;
(五)维修保养人员、电梯司机操作证管理及培训制度;
(六)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七)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乘客须知)第八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持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和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逐台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九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换发新一年度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安全技术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半年,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第十一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
第十二条电梯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产权单位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电梯变更产权时,其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用户,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转户手续。
第十五条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自动人行道的安全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电梯管理制度5
施 工 电 梯 乘 用 须 知:
1.一次限乘10人,不准超员,货物不得超过1000。(对重)(SCD200/200型加对重可限乘18人,货物不得超过20xx)
2.注意安全,待机停稳后方准上下。
3.在梯笼内不准抽烟及吃有皮壳的.食物,保持室内清洁。
4.不准在梯笼内说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妨碍司机正常操作。
5.运行时不要把手指或细长物件伸出网外,以免发生意外。
6.不准乱摸机件,电气设备等。
7.凡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梯笼内乘用。
外来人员参观乘用电梯时,须由各项目部一级分管
负责人批准和陪同,乘用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入内,否则谢绝乘用。
8.司机与乘用人员要密切配合,电梯在运行中严禁擅自开门,保证运行安全。
9.司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任何人无权逼使司机违章作业。
10.教育乘用人员自觉遵守乘用须知,若有意违反或无理取闹,危及安全者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罚款处分。
施工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接班第一次开车,须检查各制动装置和主机状况,然后离地一米停车观察电梯无自动下滑。
2.不准超载人,货物进入梯笼后必须均匀放置,防止偏重,装运的物料不得伸出护网外。
3.电梯在零度以下气温工作时,特别要注意机械工作状况。
4.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滑道结冰和其它具有危险的工作条件时,严禁开车。
5.合闸后,司机不准离开梯笼,离开梯笼时必须把梯笼降到最底层,切断电源锁好操作箱和梯笼门方可离开。
机 械 操 作 工 职 责
1.正确操作使用机械,保证安全生产,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无证操作机械。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
3.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工作。
4.认真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5.及时准确填写各项机械运行记录,应保持完整、完好、按时上报。
6.随时接受各种设备检查,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书面记录。
电梯管理制度6
一、物资的申购由工程部经理根据工程班组和维修需要,结合仓库库存汇总物资申购计划,对规律性材料按月计划申请,对临时需求按专项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统一购买;
二、物资的.质量检查物质由采购部门购买到货后,由仓管通知使用班组对物资质量,规格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仓;
三、物资的入仓物资到货检验合格后,由仓管员负责分类存放,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四、物资的领用维修人员需领用材料工具,在工作单材料栏中填写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后由经理签名确认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管员根据经理确认办理领出手续,维修人签名领出,维修剩余材料还归仓库,填写退仓单;五、物资的盘点仓管员每月应统计库存量,库存数不足者报工程部经理办理申购计划,每月统计领用物资数量、品种、金额等,报工程经理及公司财务;
六、工具管理工程部所用工具统一由工程部根据实际需要申购,报批后由采购员购买,工程部负责质量把关,仓库统一办理入仓登记和统计;
七、公用工具领用公用工具统一由仓库保管,统一调配使用,如班组需要使用公共工具,需到仓管员办理公用工具借用手续,用后清理干净归还入仓,公用工具未经允许不得用于非工作用途及外借非本公司员工使用;
八、个人工具的领用个人工具根据工作需要配发到每个员工独立使用,仓管员办理领出登记,员工调职、离职、辞退时应按领用数量如数退还;
九、工具的报废因工作损坏或自然耗损的工具,在经理签名确认后可以旧换新领用,仓管员应汇总报废数量上报工程部经理及财务;
十、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需申购及领用材料(工具),可视情况口头知会上级认可后到仓库领用或直接购买使用,24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展开更多文章...
电梯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概述
电梯在完成安装、调试,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便进入了运行管理阶段。为了使电梯能够安装可靠的运行,充分发挥其应用的效益,延长使用寿命,必须在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上面下功夫。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电梯的日常使用和维修保养规范化、制度化。本章将先从管理角度对定制有关电梯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进行阐述,然后对电梯的日常检查、周期性保养、定期检修的内容、标准和安全操作规定及维修人员的素质要求进行介绍。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关于电梯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电梯厂家提供的电梯使用维修说明书中的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予落实。
第一节.电梯管理的基本要求
加强电梯的使用管理,需要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重视电梯安全使用的控制。
一.明确电梯的使用管理职责
这是电梯投入使用后首先要落实的一项管理措施。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梯配置的数量,设置专职司机和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电梯的驾驭和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的管理人员可以由电梯专职维修人员兼任,但必须明确其管理职责。电梯数量多且使用频繁的单位,其维修人员必须是专职的。对于有司机电梯,无论电梯多少,电梯司机都必须是专职的。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电梯和专(兼)职维修人员须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电梯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蔡能上岗操作。
二.电梯必须有人管理
电梯和其他机电设备一样,如果使用得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保养,出现故障能及时修理,并彻底把故障排除掉,不但能够减少停机待修时间,还能够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果,促进生产的发展。相反,如果使用不得当,又无专人负责管理和维修,不但不能发挥电梯的正常作用,还会降低电梯的使用寿命,其至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人身和设备事故,造成严重的效果。甚至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实践证明。一部电影的使用效果好坏,取决于电梯制造,安装、使用过程中管理和维修等几个方面得质量。对于一不经安装调试合格的新电梯,交付后能否使用能管理取得满意的效益,关键就在于对电梯的管理、安全合理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质量了。
三.配备电梯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
使用部门接收一部经安装调试合格的新电梯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指定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以便电梯投入运行后,妥善处理在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等方面的问题。
电梯数量少的单位,管理人员可以是兼管人员,也可以由电梯专职维修人员兼任。电梯数量多而且使用频繁的单位,管理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司机等应分别由一个以上的专职人员或小组负责,最好不要兼管,特别是维护修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是专职人员。
在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员需开展下列工作:
1.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和钥匙等。
2.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司机和维修人员的人选,并送到有合格条件的单位培训。
3.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具体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书,电器控制说明书,电路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和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等。
资料收集齐全后应登记建账,妥善保管。只有一份资料时应提前联系复制。
4.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品、备件、附件和工具。根据随机技术文件中的备品、备件、附件和工具明细表,清理校对随机发来的备品、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收集电梯安装后剩余的各种安装材料,并登记建账,合理保管。除此之外,还应根据随机技术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5.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
6.熟悉收集到的电梯技术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电梯在安装、调试、验收时的情况,条件具备时可控制电梯作上下试运行若干次,认真检查电梯的完好情况。
7.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而且条件具备后可交付使用,否则应暂时封存。封存时间过长时,应按技术文件的要求妥当处理。
四.加强电梯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
电梯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包括电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行驶中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三个环节。
1.电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
电梯能否安全合理的使用,与电梯司机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掌握电梯的知识和驾驶、维修电梯的技能及处理紧急情况的经验和能力有关。电梯司机除了做好轿厢内部和层站部位的清洁卫生外,还应认真对电梯运行行驶前的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有:
(1)对多班制运行的岗位,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电梯的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先确认轿厢实际停层位置,不能盲目直入。
(3)对电梯作上、下试运行,观察电梯从选层起动到平层消号及开关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和晃动,各信号指示是否完好正确,急停按钮是否可靠。
(4)检查确认门联锁的可靠性。厅、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应不能起动。厅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将门随意扒开。对有安全触板的电梯,应检查其动作是否正常。
(5)检查确认轿厢内电话是否畅通,警铃是否好用。
(6)检查门地坎滑槽内有无垃圾,轿厢和门是否清洁。
(7)检查轿厢内照明和电风扇是否完好,开关是否好用。
(8)在试运行中注意轿厢运行时有无碰擦声和异常响声。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通知维修人员尽快处理,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对无司机电梯,每班应由电梯维修人员跟梯检查1-2次,及时处理异常现象,防止电梯带故障运行。连续停用7天以上的电梯,启用前应认真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2.行驶中的安全操作
(1)一般要求:
*电梯司机在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确需离开轿厢时,应将轿厢回至基站,断开轿厢内电源开关,关闭厅门。单班制运行的岗位,每次下班时,也应按此要求运行停梯。
*控制电梯不能超载行驶。载货电梯的轿厢内负载要分布均匀,防止轿厢倾斜行驶。
*引导乘客正确乘梯。不准在轿厢内吸烟、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准紧靠轿门,或以身体、行李挡住轿门、厅门。
*乘客电梯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腐蚀、挥发性物品。载货电梯运输此类物品时,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
*不准打开轿厢顶部安全窗或轿厢安全门运送超长杆件。轿顶上面严禁堆放除电梯固定装置外的任何物品。
*禁止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也不允许以检修开关、急停按钮做正常运行中的消号。
*电梯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运行。
*手动门电梯严禁用轿门、厅门作为开、停电梯的开关。若运行中因故停电,以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应将手柄回至零位。
*住宅有/无司机控制的电梯应有司机操纵,不允许置于无司机控制方式由乘梯者自行操作。
*不允许在轿厢无照明情况下行驶。
*当轿厢异常停车时,司机应劝阻乘客不可扒门而出,应由维修人员来解救。
*电梯行驶中严禁对电梯进行清洁、维修。在清洗轿厢顶部照明隔光板(栅)时,禁止将其放在厅门、轿门之间的通道地面。在未断电情况下,禁止在轿厢内做任何维护保养工作。
(2)电梯在行驶中出现如下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由维修人员进行排除,电梯司机应积极配合,并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
*有指令信号,但厅、轿门关闭后不能起动。
*厅门或轿门未关闭能起动行驶。
*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预选层站不停车。
*未选层站停车。
*停层后不开门。
*电梯运行速度明显升高或降低。
*电梯行驶时中途急停。
*电梯正常速度运行时,安全钳误动作。
*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噪声、振动和冲击。
*电梯运行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平层误差过大。
*除上下端站外,轿厢在其余各层均不能停车。
*触及任何金属部位时有轻微麻电现象。
*电梯部件发热,散发出烟焦气味。
3.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1)电梯在运行时出现失控、超速和异常响声或冲击等,应立即按急停按钮和警铃按钮。司机应保持镇静,控制轿内乘客秩序,劝阻乘客不要乱扒轿门,等待维修人员前来解救疏散。
(2)电梯运行中突然停车,应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并通知维修人员用盘车的办法将轿厢就近停车,打开轿们、厅门,安全疏散乘客。人力盘车前,一定要先切断电动机的电源开关。然后由一人用松开抱闸,另一人用盘车手轮慢慢盘车,二人应密切配合,防止溜车。尤其在轿厢轻载需往上盘车或对高速梯进行盘车时,要缓步松开抱闸,防止电梯失控。盘车前,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所处的大概位置。正式盘车及盘车过程中应与轿厢内司机或乘客保持联系。
(3)当轿厢因安全钳动作而被夹持在导轨上无法用盘车的方式移动时,应由维修人员先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运行,将乘客从就近层站救出,尽量不通过安全窗疏散。如果故障不能尽快排除,在利用安全窗疏散时,应先切断轿内控制电源,并注意救助过程中的安全。完全救助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对导轨的夹持面进行检查、修复。
(4)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电梯的运行。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尽快疏导乘客从安全楼梯撤离。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外,其余电梯应立即返至首层或停在远离火灾在楼层,并切除电源,关闭厅门、轿门,停止使用。若轿厢内电气设备出现火情,应立即切断轿内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或121灭火器进行灭火。
(5)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停梯,将轿厢内乘客迅速撤离,关闭厅、轿门,停止使用。地震过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造成的损坏进行修复后,还要反复作试运行检查,必要时还应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当电梯某一部位进水后,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开关,防止短路、触电事故的发生。然后采取相应的除湿烘干措施,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第二节.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维修管理、备件工具管理及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等。为了使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这是一项明确电梯司机和维修人员工作范围、承担的责任及完成岗位工作的质和量的管理制度,也是管理好电梯的基本制度。岗位职责订得愈明确、具体,就愈有利于在工作中执行。因此,在制订此项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修保养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条理化、程序化。如中高档星级旅游饭店,由于对电梯的服务标准和维修保养的要求比较高,因而对电梯维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得很细,包括上班期间的着装、提前到岗时间、上班后和下班前及中间应该做什么工作、电梯的完好标准以及交接班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这说明,电梯的使用管理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否则,一旦遇到问题,易出现推委、扯皮现象,影响工作。在制订此项制度时,应明确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后面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时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若接班人员夫能按时接班,在未征得领导同意前,待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因电梯岗位一般配置人员较少,遇较大运行故障,当班人力不足时,已下班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的管理以满足电梯的工作条件的安全为原则,主要内容如下: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者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易取道部位(一般在机房入口处),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和顶部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准存放与电梯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挥发性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在5~40℃范围内,有条件时,可适当安装设备,但通风设备必须满足机房通风要求。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严防机房顶、墙体渗水、漏水和鼠害。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可靠。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制度的建立,使电梯得以安全合理的使用,避免人为损坏或发生事故。对于主要为乘客服务的电梯,还应制订单位职工使用电梯的规定,以免影响对乘客的报务质量。
五、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修,防止突发事故,使电梯能够安全、可靠、舒适、高效率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考电梯厂家提供的使用维修说明书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性休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维修备件、工具的申报、采购、保管和领用办法及程序,也应列于此项管理制度中。
六、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对于多台电梯,每电梯都应有各自单独的技术档案,不能互相混淆。电梯的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新梯的移交资料:
*电梯的井道及机房土建图和设计变更证明文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试验记录及壮装箱单。
*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主要部件和电气元件的技术说明书等随机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因频繁使用,容易造成损坏、脏污甚至丢失,应从安装开始就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安装、调试、试验的记录和报告书。
*电梯安装方案或工艺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及有关图纸等。
以上资料对电梯今后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及改造、更新的极为重要。在进行电梯的交接验收时,使用单位应注意清点、核审、收集,作为电梯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专人管理。
电梯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剧
为了加强本单位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为生安全事故,保障乘客和司机安全及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运行的电梯。
电梯包括乘客、载货等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倾斜电梯,以下简称电梯。
第三条电梯运行保险
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降低和减少本单位使用电梯的经济损失,电梯参加安全运行保险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本单位鼓励电梯管理部门在适当时期和适当的条件下,积极参加电梯安全运行保险。
第二章电梯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和电梯安全管理员
电梯管理是本单位的极为重要的管理环节,根据本单位的电梯拥有量的大小,确定专管或兼管部门,并用文件形式明确电梯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电梯安全管理员至少一名,专门负责管理电梯安全运行。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梯专业基础知识,对机械或电气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对电梯的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较为熟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并具体电梯安全设施和层门三角钥匙的管理和制度的落实。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方可从事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梯司机
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
对载货电梯,或信号控制的其他电梯,在一般情况下,每台电梯至少配备一名司机,司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每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审请。
第六条电梯运行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每天在电梯开始工作前,对电梯应做准备性的试车,发现有不下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进行检修,不得带病工作。
在用电梯应保持干净,清洁,轿内,厅,轿门地坎不能有异物或灰尘;通道应畅通无阻,有适宜的照明;机房内,井道内,不得有与电梯无关的设备或其它物件。
对电梯安全使用应严加监督,乘客电梯,不得靠背,撞击,脚踢层门,严禁用物撬开层门;切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体搭乘电梯,禁止超载运行,禁止装载超过轿厢容积的物体运行,对在电梯内的各种犯法行为应当严加关注;在轿内不应打闹,嬉戏,大声喧哗和吸烟等,对不文明行为和不良行为,电梯安全管理员和司机应当及时劝阻或制止,对犯法行为和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应立即报警和坚决斗争。
电梯候厅,轿内机房应有充足照亮,照明不应低于50lx,损坏应及时修复,照度不足应加大或加装灯具。
第七条电梯标示牌管理
电梯标牌标示是电梯的身份,备案注册依据,安全运行,安全警示,受控状态的象征,应严加管理,张挂稳固,不许拆除电梯安全警示,标示,并防止其受到破坏,丢失。发挥其应有的做用。
第三章对电梯维修和改造及年检的管理
电梯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国家执行行证许可制度,凡从事电产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同时国家还执行生产厂家电梯终身制度。
第八条维保合同
电梯'三包'期满,应与原安装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注: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安装和维修许可证,如果不是与电梯制造单位同属一个单位,还必须由制造单位出具认可的证明文件,管理人员应有维修单位的联系信息,保持交流和沟通。
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维修热线电话应张贴在轿厢内,操纵箱旁醒目位置。
第九条维保监督
对电梯维修保养应进行必要的监督,电梯保养每月至少两次,每次保养间隔不得超过15天,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在保养单上签名盖章,并有一份自留。电梯维修记录单同样应签章,也应自留一份,电梯大修和年度检修应有详细记录,均应有自留记录。
这些大修和维修单据一律由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提供。
电梯安全管理员有资格查看电梯维保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对维保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持和维保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如实反馈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维修零配件
电梯安全管理员对维修人员更换的新的零部件,元部件,应认真核查,以防止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第十一条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周期为一年),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由管理人员或委托维保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组织和准备好年检和受检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电梯应进行年度检修,安全部件,易损部件,元器件该更换的应予更换,使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全面接受检验机构的年度检验。
管理人员应将年检合格标识张挂在电梯适当和醒目的位置。
第十二条电梯改造
当电梯载重,运行速度,控制方式,运行长度,梯级宽度等主参数已不满足使用要求,可以委托具有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
承担电梯改造单位应提供电梯改造技术资料,更换的'安全部件,主要部件(包括电梯控制柜)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和必须的技术资料与使用说明书。
改造工程在施工前,可由施工单位携带规定的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工程竣工自检合格后,电梯安全管理员或委托改造单位备齐报检申请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填好申请表,进行报检,接受检验机构的全面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检验。
改造后的电梯铭牌,由于电梯主参数已改变,应随之更换。
电梯改造原则上应由原制单位进行,只有在原制造单位已关门倒闭或不愿承担改造业务,才可由其它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改造,其他单位铭牌主参数包括制造单位名称均应变更。
第四章电梯故障与救援
第十三条电梯故障
电梯不可能不产生故障,电梯产生故障停机,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如有足够的把握,才可进行一般的小故障排除。在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维修单位,派人赶来维修,排除故障,使电梯能在规定的不超过两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电梯严禁开门运行,超载运行,冲顶和蹲底恶性故障存在和发生,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特别关注。
电梯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按抢救预案进行抢救,并在两小时内
报告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电梯大修
电梯使用到一定的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使用频率较高,最短为两年,应进行电梯大修。
电梯故障频率较高,电梯主要部件,安全部件损坏或磨损严重,应进行大修。
电梯大修应按正常程序执行,合同签订→告知→竣工自检合格→报检→安全检验合格→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五条紧急救援
当电梯停电或故障,电梯未停在开门区域内,乘客无法安全走出轿厢,可采用紧急救援方法解困。
紧急救援方法应按照电梯制造厂根据电梯曳引机性能和安装位置的救援说明书进行救援。
救援应由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电梯维保人员进行。
第五章电梯档案
电梯档案,原则上一梯一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将以下资料收集入档:
(一)合同:产品供货合同,安装合同,维保合同,改造与大修合同等。
(二)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单位的行证许可文件。
(三)产品供货时的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装箱单,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电气原理图,部件安装图等),改造清单及资料。
(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整机出厂合格证,新装,改造大修年检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行政许可使用等文件。
(五)新装和改造所涉及到的电梯整机,主要部件(主机,电控箱)主要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绶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电子原件的安全电路等)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限速器,渐近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副本。
(六)检验记录: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年检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
(七)维修保养记录一般应保存近三年的记录。
(八)电梯安全事故记录。
(九)电梯停用记录等。
电梯管理制度10
电梯培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所有电梯操作人员、维护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制度涵盖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标准、持续教育和责任追究等方面。
内容概述:
1.培训内容:包括电梯的.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方法、安全法规及标准等。
2.培训方式:包括理论教学、模拟操作、实地实习和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
3.考核标准:设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实操能力评估和安全意识考核。
4.持续教育:定期进行复训和更新知识,以适应技术发展和法规变化。
5.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接受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电梯管理制度11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电梯管理制度12
载货电梯时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为了规范载货电梯的使用,确保正确、安全的使用,发挥载货电梯的使用功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定制本须知:
1、载货电梯严禁载人。
2、严禁大力碰撞电梯门及轿厢,以免引起门联锁损坏,造成载货电梯运行故障。
3、严禁敲打、手扒或身靠关闭的电梯门,以防发生意外。
4、使用轿厢前,必须明确楼层号,待轿厢底板与楼层平齐、轿厢门完全打开时,方可操作。
5、电梯即将关闭时,严禁用手伸进门间隙尝试使电梯从开门,以防夹伤。
6、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丢垃圾。
7、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超长超重物品和具有腐蚀性的物品。
8、搬运货物时应特别注意,不要碰到轿厢门和壁板。
9、只按必要的按钮,不要用坚硬的.东西去敲打按钮。
10、不要在轿厢内打闹、跳动,这会导致事故发生。
11、破坏行为,如乱涂、乱画。
12、遇到电梯状态异常,(如:运行晃动剧烈、照明灯不亮、电梯门打开不动灯)
13、违规使用电梯者,将被要求赔偿损失,若造成重大事故的,送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电梯管理制度13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站长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品,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放于门口或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并配备应急灯。
5.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温度不超过40摄氏度。
6.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工保管,不得私配钥匙。
7.随时注意机房无异味,如有必须查找到后,排除。
8.电梯困人救援措施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电梯管理制度14
1.本公司所使用的电梯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经过安全检测合格,取得了'准用证';必须是全封闭式的电梯.
2.电梯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开关按键、门锁等设施,不得擅自处理故障。
3.电梯维护人员每周应对所使用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门锁联动装置,内外信息联络(电话、电铃、电指示灯)是否完整有效,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停止使用电梯,挂上明显警示牌。
5.电梯内应禁烟禁火;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电梯应运行到一层,门要开启,防止电梯困人.
6.本公司货梯只允许物料员、仓库人员随货同行,不得作为其他员工上、下班之运载工具。
7.搭乘电梯时,请勿在乘轿厢内嬉戏、跳动,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转。
8.各部门人员使用电梯应按序文明操作,耐心等候,不得争抢、踢门、拉门,更不得擅自打开按键门锁,私设直上直下功能键.
9.使用电梯时,要避免超重,以免造成危险;叉车、货物在电梯内应固定好,避免滑动。
10.使用电梯搬运物品时,严禁利用棍棒等物品插入电梯大门等候,以免影响电梯结构,造成危险.
11.搭电梯时注意避免双手触摸门板,以免电梯关门时造成夹伤.
12.电梯发生故障被关在轿厢内时,应按下<紧急呼叫按钮>,或用手机与外界联络,等待专业人员处理,切勿强行撬开电梯门逃生,以免坠落.
13.保持电梯机房的清洁、干燥,防止雨、水等渗入。
14.各部门负责人对于电梯的安全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有权利制止违章操作。
电梯管理制度15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领导部门开展厂区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公司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方面的.情况。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10、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2、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1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14、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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