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5 23:49:40 美云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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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措施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程措施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随着矿井建设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按照正规作业标准化、非正规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现闭合管理、持续改进的目的,特编制本制度。

  2、矿井建设成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业务副总、业务科室及基层队组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

  二、作业规程管理

  (一)作业规程总体要求

  1、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工作面安装、拆除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矿井运输和采区运输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二)作业规程的编制

  1、作业规程编制前由生产科根据生产衔接计划或现场实际要求提前一个月下发《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5天内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在20天内编制完成,25天内完成审批,28天内完成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及考试成绩单报生产科。

  2、《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下发2天内,由生产科组织各单位完成现场调研工作。

  3、作业规程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编制要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为依据,编制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及各工序的安全要求,必须熟悉机电设备的规格、性能,必须熟悉采区及工作面的供电、供水、通风、运输等系统。

  4、作业规程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编写,内容全面、语句通顺、文字精炼、思路清晰、结构紧凑、逻辑性强,图纸签字齐全,能够切实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不得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内容缺项等错误,内容不得违反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作业规程编制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6、作业规程编制编制要明确风险点、风险因素、及管控措施。

  (三)作业规程审批

  1、作业规程会审前,编写单位必须组织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审核修改后报各生产科各专业副总及业务科室传审。

  2、生产科收到作业规程2天内必须组织会审,要求会审人员与传审人员一致。会审人员由各专业副总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必须参加,没有专业副总工程师的由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主管业务科室必须要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

  3、采区首个采掘工作面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作业规程会审必须由总工程主持审查,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

  4、作业规程编制人、队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在会审时记录和解释各专业提出的意见。

  5、会审作业规程必须对规程规定的内容全部仔细审查一遍,并要针对出现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会审意见。

  6、作业规程会审后3天内必须完成审批,审批原则“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

  7、作业规程审批签字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8、因故不能参加作业规程会审的业务副总必须提前向生产科请假,同时安排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但必须在审批表上签字。

  (四)、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1、正式开工前,施工队组必须完成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进行集中贯彻学习。

  2、学习记录规范、齐全,所有学习人员在《规程措施学习记录本》上有序签字,不得有代签、重签、补签、漏签现象。

  3、作业规程学习后,必须组织有关作业人员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严禁从事该项施工作业;考试、补考成绩应及时填入《规程措施考试成绩表》和《规程措施补考成绩表》中。

  4、凡批准正在使用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贯彻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并有贯彻、学习记录及考试卷可查。

  5、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有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学习。

  6、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由安监科负责监督。

  (五)、作业规程补充、复审

  1、规程措施在使用过程中,每1-2个月由生产科组织一次复审,复审要建立台帐。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补充编写作业规程。

  ①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②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③改变了施工工艺和主要施工工序安排。

  ④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作业规程复审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与作业规程审批相同。

  4、作业规程复审和补充措施必须进行贯彻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六)、其它规定

  1、作业规程(包括复审、补充措施等)原件(含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审批完成后报总工办存档,纸质原件在完成施工后保存期为二年,电子版永久保存;

  2、施工队组和业务科室使用的复印件,当工程施工完毕后,规程措施相关资料由使用部门内部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3、作业现场必须放置一份内容齐全的规程措施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供现场学习及检查人员检查,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4、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封面盖章、备案,没有编号、封面盖章的规程措施禁止发放。

  5、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作业规程措施档案,其中包括:

  ①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文件;

  ②作业规程措施、补充措施、复审表、发放登记表;

  ③编写基础资料,如编写通知单、现场调研报告、设计说明书、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有关图纸等;

  ④考试卷及考试成绩登记表;

  ⑤学习记录;

  ⑥规程措施检查记录;

  ⑦其它有关规程措施方面的资料。要求各部分内容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由技术员负责分类集中管理,各种记录台帐必须及时更新。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总体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能够对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技术进行指导。

  2、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编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且必须保证各道工序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个班的时间,贯彻由队长组织,队技术员负责具学习贯彻,并有学习贯彻记录。

  4、安全技术措施谁施工谁编写,但必须由专业技术员编写。

  5、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审批,但较大的工程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需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时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开拓)工作面开口、贯通、巷道维修及小型单项工程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与主要回风巷、采空区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指挥的科队干部,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支护变更、初采、收尾、调斜、过压力增大区域或破碎带等情况,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4、有计划停风、密闭采空区、改变通风系统及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治理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采区、整个矿井等大的通风系统调整前,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改变采区或工作面通风系统须报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人批准,整个矿井的通风系统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必须制定排放瓦斯、co2措施,必须经机电技术负责人、通风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7、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进行处理,应及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停电检修工程、因拆装机电设备而变更负荷的工程、拆装移挪局扇等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绘制供电图和设备布置图并附到措施后面。

  9、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内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生产科、地测科等专业副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以上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0、在矿井的各运输区段必须有针对性的专业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地写出设备运输环境的技术参数,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和运输能力的核定验证,同时要写出明确的操作运行具体方式和要求,并对操作中涉及的安全方面作专门的规定。

  11、主运输系统进行扩建、延伸和系统改造,操作技术工艺变化之后,必须及时对相应的规程措施更改和完善,并重新进行审批、学习和执行。

  12、主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煤仓的管理、岗位的联络、汇报有明确的规定,保证运输系统的合理性、安全性。

  13、当运输系统在设备及环境发生改变或增加运输区域时,重新编制审批运输作业规程或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4、全矿井计划停电检修、井下施焊、主要大巷改变方位及倾角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未及时下发《规程措施编写通知单》且影响生产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2、主管业务科室没有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或调研后没有及时出具调研报告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接到调研通知而没有参加调研或调研后不出具调研意见的,罚责任科室科长300元。

  3、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技术性工作会议,必须参加的部门或人员,迟到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100元/次;旷会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未经同意中途离会或虽经同意离会但未安排本科室其他技术人员代替会审的,按旷会处罚。

  4、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时,由于编写单位未按时到会导致会审无法进行或会审人员半数以上认为需重新编制的,罚技术员500元,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5、规程措施会审后,没有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审批的,由此影响生产的,按实际影响天数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天。

  6、规程措施审批过程中擅自代签的,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因此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

  7、各专业科室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安监科组织的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地面、井下),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人100元/次,罚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

  8、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罚技术员50元/处,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处;规程措施贯彻有关资料保存管理不善出现丢失的,罚技术员500元/次。

  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包括以下情形:

  (1)应学人数、实学人数、补学人数没有填写或不对应;

  (2)没有执行“有序签字”;

  (3)未使用黑色中性笔签字;

  (4)多余空格未划掉;

  (5)学习记录内容不全;

  (6)记录书写不认真;

  (7)记录本保存不完整;

  (8)未学人员没有注明原因;

  (9)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在连续两次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中相同问题重复出现,对相关人员进行加倍处罚。

  9、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没有完成而开始施工,罚款施工单位5000元/次;每月未对在用的规程措施进行贯彻学习考试,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

  10、每月在用规程复审后,必须在2日内发放完毕,逾期未完成的,罚技术员300元/次,施工单位主管领导600元/次。

  11、规程措施中出现错别字,罚技术员10元/字,施工单位主管领导20元/字。

  12、每年十二月,召开规程措施评审会。会议由总工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各相关业务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各施工单位参评规程措施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处长同意后,对编制、审核、组织、管理优秀人员将进行表彰奖励。

  13、其它未尽考核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按公司、矿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原则

  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编制流程

  五、审批

  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六、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3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通、过断层、过旧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区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干部和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采煤规程以采区一翼阶段,即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

  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益,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晰,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

  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

  ⑴、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

  ⑵、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

  ⑶、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⑷、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⑸、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

  ⑴、采场范围内外及邻近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⑵、采场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⑶、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型式的选择、进回风巷的布置方式等。

  ⑷、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顶板管理图、表(包括采面支(柱)架、特殊支(柱)架结构、规格和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小控顶和量大控顶距,上下缺口,上下出口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分层开采时人工假顶或再生顶板的工艺图,回柱方法、工艺及支护材料复用的规定,上下顺槽支(柱)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滞后距离的规定等。

  ⑸、采煤工作面的风量核算、通风设施选择、监测仪器仪表甲烷断电仪的布置等,通风系统图。

  (6)、运煤、运材料的设备选型及其系统图(包括阶段煤仓和采区煤仓的容量)。

  ⑺、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荷计算、电气开关整定值核算及供电系统图。

  ⑻、洒水、注水、灌(胶)浆、充填、压风等管路系统及图。

  ⑼、通风 、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

  ⑽、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

  ⑾、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⑿、安全技术措施。

  ⒀、安全管理制度。

  ⒁、避灾路线(文字及图)。

  7、掘进作业规程(或掘进工作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

  ⑴、巷道布置方式及巷道用途、长度、服务年限。

  ⑵、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已有的巷道情况,掘进范围内预测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

  ⑶、巷道断面形状和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形式及材料规格、支护参数、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⑷、掘进方式。机械化掘进:工艺流程与设备图;钻眼爆破法:爆破图表与工艺流程图。

  ⑸、煤层瓦斯涌出量、发火期、煤尘爆炸性,通风量及局部通风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

  (6)、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号,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内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⑺、过老巷、老空区、石门见煤、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⑻、劳动组织和正确循环作业及主要经济指标。

  ⑼、各工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⑽、安全管理制度。

  ⑾、避灾路线(文字及图)。

  8、作业规程的安全措施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关系:

  ⑴、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明文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⑵、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⑶、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责任制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的内容,须同时贯彻相关条文的内容。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1、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应分别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的半个月前,由地质组提出,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回采、掘进作业规程须在开采(工)前一周内编制完成,进入审核、审批阶段;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可预测的采掘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变化,须在一周前编制完成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不可预测、临时性变化,必须立即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实施前完成审批贯彻。

  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按上述规定每滞后一天,对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技术人员处以50元罚款,并在调度协调会上通报批评;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滞后造成的采掘工期影响,由相关采掘单位负全部责任,同时对该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责任技术人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在调度协调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按矿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三、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审批

  1、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

  ⑴、提交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首先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在工程开工五日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由矿生产技术部组织,必须是矿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集体会审时除各专业副总负责本专业部分内容审查外,采掘部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查,机电部分由机电科负责审查,运输部分由运输队负责审查,通风部分由通风队负责审查。参加集体会审的部门分别为:各副总、安全管理处、生产技术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队)、运输队、通风队及相关采掘区队。

  ⑵、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要派本单位主管或技术主管参加,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各主管部门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等)。

  ⑶、参加集体会审的有关部门在接到主管部门通知后无故不派人参加者,对该部门处以100元罚款,由此带来的规程与现场不符,对该部门主管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矿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⑷、一切新编制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⑸、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职能部门由参加会审的人员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签字,并且由签字者对规程、措施中相关专业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安全技术有效性负责。

  (6)、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严重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造成重大失误的;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的事项而未明确,存在严重缺陷的',按照《羊场湾二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三天由主管部门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2、批准程序和权限

  ⑴、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参加会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矿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批准程序依次为安监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其他人员无权代替批准(领导外出时可委托副总以上人员代替批准,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⑵、矿总工程师要对主管部门提交的经集体会审后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批示意见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3、坚持规程、措施复审制度,每月15日前由各相关单位将各自采掘工作面在用的规程、措施报生产技术部,经初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查,由总工程师签署复审意见,一次不报或迟报对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在开工或生产前一周由采、掘区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向本队所有参与该工作面作业的员工贯彻,并同时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条文,所有参加贯彻学习规程的人员必须签字;在开工或生产前两天完成考试、阅卷、整理工作,员工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人员必须经过补课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要有记录备查。

  2、为了提高工人的技术素质,要求采掘区队每月要有不少于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全员学习,同时在平时班前会、学习会上开展经常性的规程、措施学习。

  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必须严格认真,一丝不苟。采、掘区队干部、工人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生产管理和操作。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条件与规程、措施不符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签和领导签发后贯彻执行。

  4、各业务职能部门在安全检查或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同时检查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同时按“三违”进行追查并追究相关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5、当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或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作业属重大违章,按《宁煤集体公司“三违”处罚办法》追究相关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6、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熟悉掌握情况,发现规程,措施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否则属违章指挥行为,按《宁煤集体公司“三违”处罚办法》追究相关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7、矿每半年进行一次作业规程评比,并向指挥部推荐优秀作业规程参加年度评比,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积极准备、推荐参加。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4

  为促进各专业、各部门相互协调,保证安全生产,确保采掘工作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要求

  1、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必须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决定为依据,确保生产安全。

  2、对规程、安全措施实行分类管理。

  3、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前,必须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调研报告,明确重点。无调研报告,不予审批。

  4、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界定、编制要求、内容等由技术科制定。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等。

  5、与作业地点无关,而只与工种或机电设备有关、在操作规程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合理删减,但重要部分要进行强调,同时说明所执行标准的详细出处。

  二、审批要求

  1、在按规定编制完成后,主管业务部室要制定审批通知单,按作业过程涉及专业确定应参加审批单位和矿领导先进行传阅审批。

  2、作业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有关生产科室的科长或副科长、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有关生产业务的副矿长应参加。

  3、一般性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会审,由分管专业科室组织有关专业科室及施工队组参加,会审意见补充后,经会审人员签字,并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后执行。

  4、因时间紧急,规程(措施)不能传审完毕,在会审时,没有参加传审的单位必须由科长参加会审。

  5、各生产业务科室审批人员对规程、安全措施中已明确的内容,在审批意见中不得进行“重复”或“强调”,要根据本专业的业务性质、有关技术规定、现场具体情况等,提出改正性或补充性审批意见。所提出必须是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严禁空话和套话。

  6、编制人员要根据会审意见的具体内容,对改正性意见在规程(措施)中直接改正,对补充性意见进行整理,并附在会审意见中。

  三、发送、贯彻执行和复查

  1、规程、安全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部室建档保存,打印出的规程(措施)经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发送领导和单位执行。

  2、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必须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的安全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3、规程(措施)的发送由主管业务科室的分管技术员根据参加审批单位和作业涉及单位确定发送范围。所有的规程(措施)必须送安监处、通防技术中心、生产部。

  4、现场调研报告、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规程(措施)贯彻通知单主管科室要存档备查。

  5、已批准的规程(措施),各科室和队组必须严格执行。各类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或违章,必须标明违反规程(措施)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6、要对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负责考试的例题和组织。

  7、各队组必须建立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并对规程措施有职工签名的.学习记录、考卷、成绩登记表、补考考试总结进行建档管理。

  8、技术科室要坚持规程复查制度。

  (1)作业规程每月复查一次,通用的技术措施每季复查一次,操作规程每年复查一次。

  (2)作业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月30日前、通用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季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操作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由专业人员对复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对复查出的问题,由主管技术科室负责,按规定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9、各队组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并由队长签字报主管技术科室和安监处。安监处要对各队组的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在作业过程中或各类检查中若发现以下情况,即原有规程相关部分不再具有指导作用时,必须对相关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以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1)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型设备时

  (3)变更原规定施工工艺时

  (4)作业规程中未涉及到的现场作业程序即规程中有缺陷或不足时

  (5)与上级新颁发的各类规定、规范、政策相抵触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即规程中有错误时。

  11、所有的不随作业地点变化的作业项目、工种、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制或以书面形式提请有关科室编制安全措施或操作规程经审批后执行,严禁无规程(措施)作业。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5

  1.0目的

  当火灾事故发生时,物业公司各部门能够做出及时、迅速的反应,最大限度的控制局面,降低人员生命及财产的损失。

  2.0范围

  适用于软件园项目火灾事故处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全面负责各部门协调工作及火灾现场扑救、人员逃生疏散的组织。

  3.2工程部负责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各系统的正常运转。

  3.3客户服务部负责对业主进行安抚、救护以及事后的损失统计工作。

  3.4绿化保洁部负责现场的清理及环境恢复工作。

  4.0程序

  4.1火灾现场火势初始阶段:

  4.1.1保安部主管:

  a.在接报火警时,保安部主管迅速到火灾现场进行查看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救。

  b.保安部主管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切断火灾影响范围内所有电源和气源,同时用对讲机向项目经理汇报火灾现场情况,汇报内容包括: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受困人员以及所采取的扑救措施。

  b.保安部主管安排中控人员迅速通知各部门主管,汇报、通知内容包括: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现场人员及财产受困情况。

  4.1.2客户服务部主管:

  a.在接到保安部火警通知后,及时快速、最大限度的掌握业主及物业情况后向火灾现场扑救指挥(保安部主管)进行介绍。

  b.如有必要与火灾影响范围内的业主取得联系,通知在家的业主迅速撤离(外出的业主迅速返回)。

  c.当物业公司办公地在火灾影响范围内,客户服务部主管立即组织部门人对部门财产及档案资料进行抢救撤离。

  4.1.3工程部经理:

  a.根据保安部主管的要求及时切断火灾影响范围内所有电源和气源,并留人值守消防泵房随时做好启动消防水泵准备。

  b.组织部门义务消防员随时准备增援扑救工作。

  c.当物业公司办公地在火灾影响范围内,工程部经理组织人员迅速对现场的.财产及资料进行抢救撤离。

  4.1.4收费组组长:(当物业公司办公地在火灾影响范围内)

  a.迅速将不能转移的重要财务票据、账册及现金锁入保险柜。

  b.组织组员锁好办公桌及文件柜,携带必要物品迅速撤离。

  c.收费组组长最后撤离时,负责锁好收费处办公室大门。

  4.1.5绿化保洁部主管:(当物业公司办公地在火灾影响范围内)

  a.迅速组织部门员工将部门财产、设备转移至安全空旷地带。

  b.将部门员工进行集中点名,指定专人留守保管财产,其余人员列队待命。

  4.1.6中控人员:

  a.接到报火警时,中控人员协助保安主管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救。

  b.中控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向汇报火灾现场情况,同时协同工程值班人员切断火灾影响范围内所有电源和气源,汇报内容包括: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受困人员以及所采取的扑救措施。

  c.中控人员与工程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各部门主管,汇报、通知内容包括: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现场人员及财产受困情况。

  d.当物业公司办公地在火灾影响范围内,中控人员与工程值班人员迅速组织各部门人员将公司财产抢救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人员看守以防丢失。

  4.2火灾现场火势较大:

  4.2.1保安部主管:

  a.如果现场火势较大、则根据火灾现场情况,由保安部主管通知工程部经理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并安排中控室打开消防泵、喷淋泵的联动开关。组织各部门义务消防员进行现场扑救。

  b.安排中控室向受火势影响范围进行消防应急疏散广播,广播内容如下:各位业主请注意!现在发现火情,不要惊慌、不要拥挤、请您迅速通过安全通道前往安全地带。不要乘坐电梯!。

  c.安排保安员迅速到火灾影响范围内逃生路线的安全出口引导业主疏散逃生。

  4.2.2客户服务部主管:

  a.根据保安部主管需要,客户服务部主管安排本部门义务消防员携带对讲机迅速到火灾现场协助保安部主官进行火势扑救及人员疏散工作,随时用对讲机向项目经理汇报现场情况,汇报内容包括:现场火势控制情况、现场人员受困及疏散情况

  b.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则由客户服务部主管组织人员抢救撤离,拨打急救电话120,电话内容:地址、伤员伤势情况、伤员数量、路段标志物、联系电话、拨打电话人姓名等。客户服务部主管安排人员在小区门口迎候急救车及急救人员进行救护工作。

  c.客户服务部主管随时掌握现场及人员救助情况,并随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2.3工程部经理:

  a.负责根据保安部主管要求开启消防泵及喷淋泵。

  b.组织部门义务消防员增援保安部扑救工作。

  c.当物业公司办公地在火灾影响范围内,工程部经理组织人员迅速对现场的财产及资料进行抢救撤离。

  4.2.4绿化保洁部主管:

  a.组织部门员工配合保安部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b.安排人员留守随时听候调遣。

  c.当物业公司办公地在火灾影响范围内,绿化保洁部主管组织人员迅速对财产及资料进行抢救撤离。

  4.2.5中控人员:

  a.在保安部主管未在场的情况下,如果现场火势较大、则根据火灾现场情况,由中控人员通知工程值班人员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并打开消防泵、喷淋泵的联动开关。组织各部门义务消防员进行现场扑救。

  b.中控值班人员向受火势影响范围进行消防应急疏散广播,广播内容如下:各位业主请注意!现在发现火情,不要惊慌、不要拥挤、请您迅速通过安全通道前往安全地带。不要乘坐电梯!。

  c.安排保安员迅速到火灾影响范围内逃生路线的安全出口引导业主疏散逃生。

  4.3火灾现场火势失控时:

  4.3.1保安部主管:

  a.立即向项目经理请示是否播打火警电话:119,如果项目经理同意报警,保安部主管马上播打火警电话,报警内容包括:火灾地址、起火时间、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火灾现场人员及财产受困及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消防车进入位置、报警人的姓名和职位。

  b.报警后,保安部主管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退到安全地带,同时安排人员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并到消防车必经路段进行迎候.

  c.待消防车到达后,保安部主管向消防人员介绍现场情况并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扑救工作。

  d.安排人员加强治安巡逻,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4.3.2客户服务部主管:

  a.组织人员配合保安部维持秩序,确保业主不围观,不影响扑救工作。

  b.安抚情绪激动业主,对老弱病残孕进行妥善安置及照顾。

  c.安排人员留守值班,随时应对业主来电来访。

  d.当火灾影响物业公司办公地时,安排人员在安全地带看守财产及资料。

  4.3.3工程部经理:

  a.配合消防部门、保安部扑救工作提供工程技术支持。

  b.组织人员协助各部门看守财产及维护现场秩序。

  4.3.4收费组组长:

  a.组织组员看守财政资产。

  4.3.5绿化保洁部主管:

  a.组织部门人员看守财产。

  4.3.6中控人员:

  a.在保安部主管不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向项目经理请示是否播打火警电话:119,如果项目经理同意报警,中控人员马上播打火警电话,报警内容包括:火灾地址、起火时间、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火灾现场人员及财产受困及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消防车进入位置、报警人的姓名和职位。

  b.报警后,中控人员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退到安全地带,同时安排人员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并到消防车必经路段进行迎候.

  c.待消防车到达后,中控人员向消防人员介绍现场情况并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扑救工作。

  d.安排人员加强治安巡逻,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4.3火灾结束后:

  4.3.1保安部主管:

  a.如已报火警,则待消防部门扑救结束后,保安部主管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以配合消防部门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调查起火原因,统计火灾受损情况。

  b.如未报火警,火势被扑灭后,则由保安部主管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起火原因、统计火灾受损情况。

  c.安排人员协助绿化保洁部、工程部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工作。

  d.做好各项总结工作,拟写火灾事故报呈报项目经理。

  4.3.2客户服务部主管:

  a.统计业主在火灾事故中的受损情况,反馈走访意见。

  b.统计本部门在火灾事故中的受损情况,及时反馈公司。

  c.配合各部门做好火灾后的各项恢复工作。

  4.3.3工程部经理:

  a.对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启用的消防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以备启用。

  b.统计本部门在火灾事故中的受损情况,及时反馈公司。

  c.配合各部门做好火灾后的各项恢复工作。

  4.3.4绿化保洁部主管:

  a.配合保安部做好火灾现场的恢复工作。

  b.统计本部门在火灾事故中的受损情况,及时反馈公司。

  4.3.5收费组组长:

  a.统计收费处在火灾事故中的受损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情况。

  b.统计项目中心在火灾事故中的受损情况。

  4.3.6中控人员:

  a.配合保安部主管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及总结工作。

  5.0相关文件:

  5.1《消防(火警)处理流程》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保持停车场的整洁、无杂物、地面无油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地下停车场。

  三、内容

  序号阶段内容

  1准备工具扫布、条帚、扫帚、撮子、抹布、塑料桶,冬季应备清雪铲,锹等工具。

  2操作程序1)上班后首先对岗位进行全面巡视清扫,确保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杂物、无泥沙、无纸屑等。

  2)每日负责对2米以下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包括消防栓、道闸、保安值班室等,确保干净、无灰尘、不锈钢呈本色。

  3)每年至少2次对车库进行冲洗,冲洗后应及时将积水清扫干净。

  4)每季度至少1次对车库高位消防管道除尘1次,确保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5)每月至少2次对下水道清理一次,确保下水管道通畅。

  6)每半月清扫1次箱变室并填写记录。

  3注意事项1、发现车辆漏油,应通知车场保安员并及时用清洁剂进行清洁。

  2、发现车库内设施设备故障、损坏等应立即报服务中心。

  3、冲洗地面时,应避免将水溅到墙壁上。

  4、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下水道。

  四、相关记录

  《地下车库箱变室保洁记录表》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一)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错误使用。

  (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四)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有限公司。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8

  1、 目的: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所有岗位

  3、 责任者:

  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 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办公室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楼梯畅通,严禁占用楼梯、走廊,严禁在楼梯、走廊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出口上锁。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销售方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导并及时补充。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相关单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凡进入办公场所、生活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乙炔气)、动用电气焊明火操作的,应明确责任人、进行备案后方可施工,因管理不严,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其他设施的应如实报告。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三)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培训。

  (四)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结束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安全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单位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在中心人秘科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一)为保护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物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廊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贮存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全使用天然气,正确安装天然气灶具,使用中间不得离人,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周围堆放杂物。

  (五)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电话,将火灾引发地的楼位、门牌号码简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队。

  (六)管好火源,严禁乱扔烟头。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的;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单位管理人员;

  (8)阻塞楼梯、走廊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有关办法予以追究处理。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10

  1、医用诊断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射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两个月送交浦东新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作简要的交待,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作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作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10、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各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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