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5 11:25:40 制度 我要投稿

维修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维修管理制度(15篇)

维修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五、车辆报修程序:

  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大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维修管理制度2

  1.目的

  规范维修工具的维修保养工作,保障工具的正常使用。

  2.范围

  适用于xx家园管理处。

  3、控制过程

  3.1维修工具应该由指定责任人定期维护和管理。

  3.2电动维修工具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使用工具性能的完好性,工具外观的完好性,安全状况等环节。

  3.3责任人在使用完后应该将工具及时归位,并保证工具的.整洁,完好。

  3.4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的存放点为操作间,其他电动工具存放地点为工具房。

  3.5工具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工具使用操作作业指导书执行,避免因不规范操作而导致事故发生。

  3.6如在使用中发现有工具损坏,应及时知会设备责任人维修。

  3.7如工具保养责任人无法将工具修复,则及时通知采购员将此工具及时外送修理。

  4、相关表格

  4.1《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维修管理制度3

  为了保障业主的正常生活,维护房屋的完好,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经济、合理、牢固、实用的原则,特定以下有关修理规定。

  一、大修

  a)屋面工程:

  屋面修理必须确保安全和解决屋漏。15年为一个周期(特殊情况除外)。原则上必须彻底翻修,尘土及垃圾应予以清除,屋面渗漏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采取防水材料嵌补或找出原因。

  b)结构与墙面工程

  各种结构件如柱、梁、楼面,在大修时必须详细检查,损坏变形严重的应予以加固、修换。

  墙面原则上不定大修年限,规定两年清洗一次;局部损坏,列为中修范围。

  c)楼道内墙面修补、粉刷

  每年粉刷一遍。粉刷时,进行大面积的修补,墙面桧有下坠危险的应铲除,并重新粉刷。

  d)上、下水管工程

  上下水管20年更新一次,更换上、下水管时逐楼进行,必须缩短停用时间,要一次到位,不准返工。

  e)电设备工程

  进户电源线,3年更换一次;配电箱2年大修;高层母排,8年大修,更换或部分更换。

  消防、生活水管、配电间等设备,除日常保养外,2年检修一次,视设备磨损程度逐个更新。

  二、中修

  a)中修指不到大修范围和程度,而小修不能解决的单项修理。其费用较高、工程量大周期较长的均敖中修的修理范围。如:屋面局部漏水,个别楼层卫生间、厨房、管道、马桶、面盆、水斗漏水,墙面损坏,墙面渗水,上下管道局部堵塞。

  b)在进行修理时,同样进行预、结算。

  c)完工后,进行验收,并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d)小修

  e)以服务这宗旨,解决业主和住户实际困难为目的,做到及时、保质、实用为原则。

  三、小修范围:

  a)私人住宅

  1.电器方面: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气开关、电源插头插座、各种灯头、灯座、灯泡、灯管、线路的故障和更换。电度表、电视机、录像机、空调机、冰箱、微波炉、洪干机等故障、损坏,协助向外联系修理。

  2.给排水方面:各种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配件失灵和损坏,上水管漏,水表故障。

  3.配套设备:热水器的保养和维修(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脱排油烟机保养维护(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煤气灶的`保养和维护(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对讲电话、可视电话负责向外联系维修。

  4.少量面砖、地砖、瓷砖的损坏的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更换,木制门窗和铝合金门窗的修理。负责向外联系,修配和更换及开启各种门锁。

  5.其它服务

  b)共用部位

  消防设施修理、门窗、地砖的修理、电表箱、总水闸的修理,电子门修理等。

  费用处理:在保修期内免费服务;过保修期后进行有偿修理,按标准收费。

维修管理制度4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拉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人员培训制度

  1、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2、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3、修理厂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涉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4、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5、鼓励员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

  1.正确使用和维修设备,实行严格的上岗证制度,专人专机的岗位责任制。

  2.严格、合理地使用设备,遵守设备使用和维修规程操作;严禁设备使用中不讲科学的蛮干作法,严禁“重生产轻保养维修的拼设备”现象,杜绝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转”的四超现象。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4.设备安装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做到平、稳、正、全、牢和四不漏(漏电、漏气、漏油、漏水),保证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标准的设备不准投产使用。

  5.认真做好每天的例行检查和巡回检查,根据不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制定不同的日常例检,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厂办每周定时对各班组的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严禁设备带病工作,违章使用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7.遵守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技术和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关系人人。清洁有序的环境也是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重要条件。下列各条必需认真落实。

  1.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

  2.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3.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4.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5.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6.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7.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

  8.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一、适用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A证、B证样式详见附件)

  三、合格证的适用

  (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照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为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维修管理制度5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维修记录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关于使用车况的陈述及要求,提示客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检视车辆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情况...

  3、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时,价格结算人员根据维修工时和所用材料,向车辆托修方提供具有工时和材料费清单的费用结算凭证等单据。

  4、车主确认随车物品,验收、提取车辆。

  5、资料管理员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6、接待人员进行客户满意度回访。

维修管理制度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汽车修理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作业员是以时间来工作,管理者是以目标为中心来工作,这是管理者和作业员根本上的差异。

  接待人员工作职责

  (1)服从经理的领导,接车时协助技师察看客户车况;

  (2)接待驾驶员及其车上乘客,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3)详细填写《施工单》,安排员工作业,服务项目填写清楚、明确、尽量避免客户与技师等人出现误会;

  (4)有策划性地劝说客户增加作业项目及其购买美容;

  (5)配合营业目标、计划所分派责任实施;

  (6)检查美容效果,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务必使每一辆车均满意而去;

  员工守则

  1、工作态度

  (1)做到顾客至上,热情礼貌。对顾客要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你好”,万事“请”字当头,“谢”字随后,给顾客以亲切和轻松愉快的感觉。

  (2)努力赢得顾客的满意及店铺的声誉,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节,急顾客所急,为顾客排忧解难。

  (3)给顾客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务的印象,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管理

维修管理制度7

  1.目的

  对公司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进行控制,以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满足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控制。

  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和预防维护相结合”的方针。

  4.维修保养的分类

  4.1日常维护(例保):操作者在开机前,停机后应做好加油、清洁、调整、紧固、防腐等日常维护工作。

  4.2一级保养:使用中机械设备每月或25台班(或按运行时间60小时)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其工作内容:

  a.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b.彻底清洗外表,检查磨损情况,更换易损件。

  c.加油、润滑、清洗或更换滤油器。

  d.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调整制动力。

  e.紧固各部位零件。

  f.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钢丝线的可靠性,并维护。

  g.电气部分由电工负责保养。

  h.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修理工为辅。

  4.3二级保养:使用中的机械按下表使用时间进行二级保养,设备名称

  时间卷扬机、加工设备砼输送泵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其它设备

  300台班240小时或100台班每工地完或

  300台班200台班

  或退场后

  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a.一级保养的内容。

  b.重要部件、部位的拆开检查、维护。

  c.对磨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或更换。

  d.二保应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并在相应的使用原始记录中登记。

  e.二级保养以修理工为主进行。

  4.4大修理:根据机械磨损与损坏的程度实行动态管理,其主要修理内容:

  a.全机拆开检查、维护。

  b.更换和修复损坏的零部件。

  c.全机油漆。

  d.喷印设备的编号

  e.大修理应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并在相应的使用原始记录中登记。

  5.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5.1各单位每年底制定年度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5.2公司材料设备部每年底审核、汇总司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编制公司年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5.3大中型设备大修后由材料设备部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项目设备员负责对小型设备的大修及设备的二保进行验收。大修验收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5.4大中型设备和大修计划机械设备的《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必须报公司材料设备部一份备查。

  5.5各单位每季末将维修保养计划完成情况填入《设备维修保养季报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每年末将维修保养计划完成情况填入《设备维修保养年报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以检查对照计划的执行情况。

  5.6大修设备及大、中型设备二级保养计划更换的主要零配件,需经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5.7所有修理更换的旧件(大件)由修理库房负责保管,公司指定专人处理。

  6.车辆和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

  6.1小车和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其使用人员负责,需送外修理时,由办公室负责。

  6.2货车需送外修理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申报修理项目,通知材料设备部人员审核,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送外修理。送外修理应选用技术、信誉好的修理单位。

  6.3修理费用经材料设备部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维修管理制度8

  1.目的

  规范维修部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3、职责

  3.1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工具的申购、发放控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3.2负责确定个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的监督检查。

  3.3维修员负责个人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4、管理规定

  3.1各维修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4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3.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3.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3.7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经维修主管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3.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3.9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3.10对部分易损工具采取交旧领新的方式进行;

  3.11对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损坏的工具应采取定期更换的制度;

  3.12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按照报损(损坏原因)、申购、采购(应有相关工程人员陪同并提出相关数据)、领取的程序进行;

  3.13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掉谁负责赔偿的制度;

  3.14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班长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3.15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后(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库房)方可领取;

  3.16对于损坏的工具应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3.17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不得轻易损坏、更换,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适当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4.记录

  4.1工具领用登记表

  4.2公用工具领/借用登记表

  4.3公用工具外借登记表

  编制说明:编制部门:工程维修部

  编制人员:审批:

维修管理制度9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维修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规范工程维修人员维修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维修人员严格执行维修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维修工接到业主维修及服务的需求后,必须在10分钟内安排相关维修技术人员到现场实施维修。

  2、维修工到现场后,要做到:

  2.1自觉维护公司及业主的权益,不做损害公司名誉的事情;

  2.2不能不懂装懂,遇到疑难问题要如实、详细地向工程维修部汇报并请求支援解决。

  2.3维修工进入现场维修时,应主动征询业主意见,尽量恢复维修前的原貌原样,如有改动,应征询业主的同意方可进行。

  2.4维修工进入现场维修时,应进行仔细检测,判断出发生故障的原因。严禁盲目安装或乱拆乱装,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2.5维修工进行维修时,要把有影响的物品遮盖、包扎好(用塑料布废报纸等)。尽量使噪音降到最低限度。

  2.6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工应及时清扫工作场地:小的工作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大的工作垃圾(如泥沙、砖头、纸箱等)要搬到附近的垃圾桶边上。用干净的抹布擦拭弄脏了的.各部位(如桌椅、墙壁、地面等)。恢复各物品的原来状态(位置)。

  2.7全部工作完成后,维修工要试验维修后的效果给业主看,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同时要给业主讲解应注意的事项,如果业主有不满意的地方(合理的要求),则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2.8确认一切正常后,维修工应礼貌地请业主在《维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如果业主对此次维修收费(如属有偿服务项目)有异议,维修工应根据有关的收费标准向业主作出详尽的解释,消除业主不必要的疑虑。

  2.9维修工离开业主单位现场时,应礼貌地谢谢业主支持、配合与谅解。

  2.10维修工回到工程维修部及时做好维修记录

  2.11客服中心三日内进行回访。

维修管理制度11

  一、汽车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3、维修过程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接车、维修、检验流程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联系或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签字挂账。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登记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请托修方签字认可,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前台接待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及漆工的做漆质量检验。

  3、各班组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检验员签字认可。

  4、严禁让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出厂。

  5、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三、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并执行保障汽车维修质量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一)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职责;

  (二)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检验;

  (三)汽车配件、辅助原材料出、入库检验;

  (四)检测工具、设备计量检定管理;

  (五)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汽车维修技术档案》实施和管理;

  (七)质量责任及维护托修方权益的措施。

  3、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及上海汽车相关技术规定。

  4、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质检人员分别对工艺质量、作业质量、检验质量负责。

  5、汽车维修业户对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的检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进厂检验时,应根据送修人反映、检测诊断和必要的路试,确定维修作业项目,签订汽车维修工单;

  (二)过程检验中,应严格执行主修人自检、班组长复检(互检)、过程检验员专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三)竣工检验应执行国家、行业检验标准和上海汽车技术标准执行。

  6、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定期计量检定,不得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7、经检验(检测)合格的汽车维护竣工车辆,由质检员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规定如下:

  (一)汽车大修及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0日内或行驶里程20000公里以内;

  (二)汽车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30日内或行驶里程5000公里以内;

  (三)汽车小修、一级维护及汽车专项维修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日内或行驶里程20xx公里以内。

  9、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维修质量事故由维修业户承担责任。

  (一)未遵守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因承修方使用的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

  10、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驾驶人员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使用维护规定造成的车辆故障、损坏,由托修方承担责任。

  11、汽车维修承、托修双方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承修方所在维修行业管理机构申请调解。维修行业管理机构依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予以调解。

  四、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

  1、遵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

  2、按照承托修双方签订的维修项目协议(或合同)进行作业,不私自更改、减少维修项目或作业范围;维修产生的旧件按双方约定处理。

  3、按照报修项目维修作业;对附加维修项目,征询客户意见后处理。

  4、按公示的价格收取汽车维修费用,提供合法专用发票,并同时将汽车维修工时、材料明细清单交付消费者并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

  5、遵守维修价格公示和价格备案制度,将维修价格明码标价并据实收取,使消费者明白消费。

  6、严格遵守承诺的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并提示给消费者,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不大于5‰

  7、对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的纠纷,达到调解协议后立即执行。

  8、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

  五、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六、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厂区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或工作线板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七、维修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八、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台帐供管理部门检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九、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车轮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轮胎平衡机在使

  用前必须先检查机体各部分润滑情况及电器部分的自检程序。

  2、轮胎平衡机在开机前,必须检查底座及固定螺母是否锁紧,以防运转时轮胎脱出。

  3、轮胎平衡机开机前,应仔细清理轮胎花纹中潜入的石子等异物,防止运转时飞出伤人。

  4、轮胎装卸时应防止碰撞平衡机体。

  5、轮胎平衡机在运转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旋转部位,在轮?胎旋转径向两侧均严禁站人。

  6、操作者镶嵌平衡块时,应确保镶嵌牢固,镶嵌过程中要注意用力方向和力度,避免大力冲击主轴,造成主轴弯曲变形。

  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液是否干净。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或螺旋、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严禁使用。

  2、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

  3、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4、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不得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5、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轮胎轮辋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液压油箱内的油面高度,各油缸、油管接头处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各平盘上的油缸是否同条,启动设备时检查油压是否正常。

  2、根据轮胎的大小将门架调至所需的距离

  3、将移动平盘上的托爪调至所需的范围,推出移动平盘。

  4、将轮胎放置在移动平盘上,用托爪锁紧轮胎内径,收回平盘。

  5、门架下行,将衬圈压离锁圈及密封圈位置,取下锁圈及密封圈。

  6、将压块放在轮辋及衬圈之间,调正门架压爪,压离挡圈,把衬铁放置在挡圈与衬圈之间,取出压块。

  7、用门架压爪张紧轮辋内径,将轮胎整体上移,调整平盘托爪至下挡圈内侧,下移门架,将轮辋压出;架压爪,上移,推出平盘,取下轮胎、轮辋。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永州市铭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维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维修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快捷高效的解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提高加油站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日常维修,是指加油站设备、设施不需要停业的日常性检修。

  主要包括:加油机维修,录像监控系统维修,发电机维修,配电系统故障维修,液位仪故障维修,供排水管路维修,防雷防静电设施维修,局部破损地面及围墙修补等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加油站的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职责

  (一)安全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修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二)运管部是加油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的监督管理。

  (三)财务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维修流程

  第五条维修上报

  加油站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后,加油站及时将维修申请上报运管部。

  第六条维修审核

  运管部负责对上报申请进行审核、分类,属于大修的列入大修计划;属于日常维修的,提出维修要求,以《维修申请单》的方式通知安全部。

  第七条维修下达

  根据运管部维修申请,安全部估算维修费用和配件使用数量,送公司批准后,编制《维修任务单》,下达给维修中心。维修中心不能实施的项目,属于甲供设备维修的由维修中心维修人员直接通知甲供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维修实施

  1、维修人员持《维修任务单》领取配件;

  2、维修人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实施维修作业;

  第十条

  费用报销

  按内控流程和相关规定,对维修费用进行报销。

  第四章hse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作业要执行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涉及到临时用电、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特作业的.,要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维修前,加油站经理要审核相关作业许可证、《维修任务单》、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五章日常维修管理

  第十五条分公司根据维修类别、费用额度等因素,自行设定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维修项目。

  第十六条非安装类信息、办公设备由信息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维修中心管理

  1、人员配备。执行公司《关于调整、规范所属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的通知》的规定。

  2、仓库、工具配备。配件仓库1间,防爆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维修需要的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十九条配件管理

  1、维修配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关电子台账。

  2、配件管理执行公司《配件仓库管理规定》。

  3、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安全部每季度提报《甲供配件配货计划表》,工程建设处统一采购,非甲供配件由安全部按需采购。

  4、甲供配件费用和甲供厂家维修费用由安全部每5季度结算一次。

  5、更换的配件由维修人员全部回收,由配件仓库集中保管,甲供配件由公司工程建设处统一处理,非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处理。

  第二十条

  安全部每月总结维修工作情况,制定设备常见故障防范措施。每周五将影响加油站生产经营的维修项目、每月月底将月度维修项目及费用支出情况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减少设备维修、检修中不规范的行为和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维修、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根据本补充规定,对本部门所有参加维修、检修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及作业票的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

  3.2.安管办负责制订和修改维修、检修安全规定,并会同监管会跟踪安全规定的落实及做好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本规定执行的部门和员工,监管会、安管办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4.内容

  4.1进入维修、检修、施工现场的规定

  a)为了防火安全,维修、检修时不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b)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工作现场

  c)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d)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e)检修设备时,安全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f)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g)进行登高作业时,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固定不牢,不准居高作业。

  h)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被动式电动工具,不能使用。

  i)断电检修的设备,必须挂警示牌,同时要有人在现场监护。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4.2动火作业的'规定

  a)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b)重点部位监护人未到,禁止动火。

  c)不与生产系统可靠绝缘,禁止动火。

  d)不清洁,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e)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f)不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g)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4.3进入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作业的八个必须

  a)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b)必须进行安全隔绝。(指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与运行系统隔开)

  c)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指防尘、防水、防爆灯)

  d)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e)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f)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品。

  g)必须有人在容器或管线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h)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

  4.4其他

  4.4.1一级防火区为:原料场、链板机、输煤机、纸机干部、瓦楞机、各类仓库(含油库、油站、煤场、成品库、化工辅料库)及其他储存易燃易爆及重要生产设备的场所。

  4.4.2一级防火区动火的监护人必须是安保队消防员,其它区域动火的监护人由部门技术员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保队消防员负责跟踪防火措施。

  4.4.3在上料车间、生产造纸车间办理动火许可证,容器、管线作业许可证必须有调度签字许可。

  4.4.4所有的动火许可证;容器、管线作业许可证按本规定附件执行,其它原有的许可证作废。

  4.4.5公司所有的维修、检修、施工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4.4.6本规定由安管办负责编制,对检修、维修、施工过程中出现未予明确的其他问题,按照公司现有相关规定或由安管办、监管会现场协调解决。

  5.相关文件

  5.1安全消防管理规定5.2安全检查管理规范

  6.相关记录

  6.1动火许可证6.2容器管线作业许可证

维修管理制度14

  机械设备是生产单位从事生产和施工的重要工具,它的完好状态和安全性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职工的生命与健康。为了及时消除设备的故障,降低生产成本,使设备及车辆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挥应有的效能,特制定以下设备及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1.设备的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仔细分析,并及时报告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员。

  2.设备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设备的故障进行核实,确认设备的故障后,本单位能够修理的,应尽快安排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进行修理,不能维修的应向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技术装备部提出设备(车辆)维修申请。技术装备部对公司内部单位能修理的优先安排内部单位修理。

  3.设备(车辆)维修申请单,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装备部的设备管理员收到各分公司的设备(车辆)维修清单后,应进行认真的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对维修项目多且非计划性、非例行性的项目应到现场进行确认。

  5.设备(车辆)维修单经技术装备部管理员审核后,还应经技术装备部经理审核,并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将设备(车辆)送技术装备部指定的修理单位进行修理。

  6.若公司主管经理出差离开上街,且施工急需修理的设备和车辆, 经技术装备部经理再次核准后,可先行修理,随后补办主管经理签字手续。

  7.在外施工的项目部和连云港分公司的设备和车辆出现故障,经项目部和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可到外修理,若修理费用较多应报技术装备部和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方可实施。

  8.设备(车辆)中修或例行性维护保养过程中与完毕后,各分公司的设备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应共同对设备的维修过程进行监督与验收,并在设备(车辆)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设备大修或修理费用高的,技术装备部的管理人员应到场确认,并在修理单上签字确认。修理更换下来的旧件由分公司负责收回上交公司仓库,仓库保管员按维修单的明细收到旧件后在维修单上签字予以确认。

  9.技术装备部应每年对设备(车辆)的维修单位进行评价,审定维修保养价目表,选择维修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好的单位作为定点维修单位。

  10.20xx年对各分公司的设备和车辆维修费用实行包干控制,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应严格控制,不得突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费用超标的,公司将在年终全员目标管理考核时进行处罚。

  11.各分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维修管理制度15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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