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xx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xx物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干净;
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严禁无故旷工;
5、上、下班必须签到;
6、不许代别人签到;
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小区设备和设施
1、设备、设施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2、注意整理整顿;
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4、严禁对小区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1、服从上司的命令;
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5、不准喧哗、赌博;
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员岗位责任书
1、岗位名称:物业管理员
2、直接上级:物业公司经理
3、岗位职能:物业小区的各项业务工作
4、主要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职责
◎协调绿化、卫生、保安、车库管理员的工作
◎安排保养、维护小区内各项设施工作
◎每月负责经营性用房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负责联系、接洽公司的各项维修业务工作
◎按计划完成当月工作计划,做出当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报经理批准并作为当月工资考核标准。
5、兼管工作:
◎负责编报年度、季度、月度小区设施维修计划,并督办其及时实施,对其质量负责。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责任人:公司经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3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4
秩序部的职责
一、在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所辖区域治安秩序,保障所辖区域内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游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所辖区域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需向公安部门报案的要及时报案,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所辖区域内的游客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保护所辖区域内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并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秩序部长职责
一、热爱安保工作,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安保制度,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个人安全与公民人身安全的关系,不怕牺牲,做维护大局,维护群众利益的模范。
二、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秩序部的工作,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保安队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秩序人员业务和素质方面的培训,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基层秩序人员的协调工作,及时汇集秩序人员反映的各种信息向上级汇报,为上级领导提供建设性工作建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意见开展工作;制定比较完善的秩序部内部管理规定和标准,并学习外地及其他物业公司秩序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一支具有特色的秩序管理队伍。
四、对秩序人员的值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白天靠上抓,每晚抽查不少于三次,将检查情况记录入档,作为考核依据,并每天做好工作小结。
五、对秩序人员的思想工作随时调查了解,全面把握,对队员中发生的不良苗头要及时掌握,并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六、负责对秩序人员工作考核,每月底将每人的工作情况连同结果报公司经理审批。
七、对秩序队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在查明情况后,于当天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做出处理意见。
八、每周召开秩序人员例会,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总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并与全体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治安管理问题;同时必须搞好岗前讲评。
九、熟悉掌握所辖区域内各种安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程序,熟悉所辖区域环境,做到心中有数。
十、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秩序组长的职责
一、对秩序部长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秩序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履行秩序队员职责,带领秩序组全体人员,认真严肃、一丝不苟地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突出表率作用,严于律己,团结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做好值勤工作,对小区内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向秩序部长报告。
四、发现组员有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及时向部长报告,并对其批评教育,不得瞒报和迟报。
五、将组员每天出勤情况,做好登记。对队员中的好人好事、尽职尽责、成绩突出以及迟到、早退、脱岗、误岗、失职违规等情况要搞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长,以便奖罚。
六、负责本组的上岗交接班工作,完善交接班管理制度,并带领组员搞好本组分工负责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秩序队员职责
一、服从物业公司的领导,听从秩序部长及组长的命令,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秩序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学习笔记。
三、严格遵守秩序队员奖惩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按规定履行职责,不准超权限行使职责。
四、注重自身修养,提高内在素质,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精诚团结,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五、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秩序部的声誉,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对任何人进行吃、拿、卡、要。
六、树立责任感,勇往直前,大胆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确保小区居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坏。
七、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及时请假,办完后及时销假;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中途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
八、要严格履行《秩序人员的基本要求》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九、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秩序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秩序人员必须做到:
1、必须树立“爱岗敬业”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物业公司负责,为小区内全体业主、居民负责。
2、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熟练掌握安保岗位知识,维护集公司利益,服从物业公司的领导,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秩序人员的良好形象。
3、努力学习法律、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严格遵守秩序员职责及其他规章条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对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5、提高使用警械和保卫能力,保持战斗化作风,随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火灾、爆炸、盗窃等破坏性事故和案件的发生,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6、注意工作方法,学会做群众工作,提高识别处理问题的能力,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7、提高独立工作能力,根据各组担负的具体任务,搞好安全保卫的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实行优质服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粗心大意、马虎从事或有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的行为。
二、日常工作:
㈠仪表着装
1、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戴,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2、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裤边;衣着整洁,必须佩带工作证。
3、秩序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剃光头、留怪异头形,不得染发、纹身。
㈡上岗姿态
1、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须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㈢文明礼貌
1、对待住户或来宾须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落落大方。见到领导和来宾要面带微笑,行举手礼。
2、礼貌待人,遇住户或外来人员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时,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当住户或外来人员向你咨询时,应主动问候“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吗?”;当你需向住户或外来人员交涉或按章管理时,使用“对不起,打扰了,请您……”,当结束时,使用“谢谢合作,再见。”等礼貌用语。
3、严禁把不良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中,做到微笑服务,禁止任何粗俗言谈、污言秽语。
4、在工作中规定使用普通话,并使用要求的礼貌用语。
5、进入各级领导室前,应轻轻敲门,经允许后进入。
(四)巡逻岗
1、巡逻值勤人员每日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值勤。
2、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3、巡逻情况及时记录并写入值勤情况记录表。
三、上岗时间及交接班细则
平均每天上岗8小时,当日上午8:00——16:00为早班;16:00——24:00为中班;00:00——下午8:00为夜班,每周一次轮岗,周末要有人值班,法定节假日按照《关于假期、薪酬的规定》具体安排。
1、秩序人员接班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接班时间并签到。
2、交接班时,交班的秩序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的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秩序员交待、移交清楚,并记录在交接班登记簿上。
3、接班秩序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秩序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秩序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接班秩序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秩序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处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6、特殊情况需调换班时,必须经部长同意,提前报经物业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换班,则视为脱岗。
四、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期间要着装整齐配套,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及所辖区域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等的全方位安全。
4、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谈情说爱,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5、要尊老爱幼,尊重小区内居民的风俗习惯,遵守群众纪律。
6、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并处50元罚款。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无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
8、严格执行培训制度,除正常上岗外,每周安排培训、学习及会议时间2小时,由部长统一安排。
五、卫生保洁
经常保持好环境卫生。编排每日卫生值班表,宿舍要保持内外清洁。生活日用器具要放置有序,床铺被褥放置整齐,同时讲好个人卫生。
请销假制度
一、秩序队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经过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一小时至半天,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长审批,但不得空岗;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部长同意并安排好排班,由公司经理审批,并及时销假。
二、秩序队员请事假,一律不准捎口信或打电话,违者按旷工论处;请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病假条。
三、不请假私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四、秩序队员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五、若违反上述规定,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
六、各有关负责人在记录、上报、执行过程中,若弄虚作假,出现问题的,要层层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责任人视具体情况罚款50—100元。
秩序人员奖惩制度
为鼓励秩序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秩序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所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惩罚细则: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对游客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
8、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秩序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3、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4、秩序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5、秩序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
18、秩序部长要认真履行《秩序部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秩序组长要认真履行《秩序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秩序部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秩序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秩序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环卫保洁工管理制度
一、保洁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物业公司负责。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业主的需要,为小区内全体业主居民履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私自外出。特殊情况需提前写出请假报告,逐级上报申请,未得到经理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期间要文明礼貌,举止大方,统一着装,规范整齐。
三、工作时间:上午6:00—8:30为清扫,8;30—11;30为保洁;下午12:00—14:30为清扫,14:30—18:30为保洁,18:30—20:30为保洁。每天工作
8小时。
四、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所辖区域生活垃圾每天清理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无异味。
2、所辖区域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公共设施每月清洁1次。
五、奖惩办法
1、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20元。
2、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20—50元。
3、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每次处罚30—100元。
4、发现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或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处罚10—20元。
5、不按规定次数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垃圾桶不清洁、有异味等,每发现一次处罚10—50元。
6、对第四条第一至六款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处罚10—30元。
7、奖励。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奖励,连续四次检查均达到要求,未发现问题且日常领导抽查也未发现问题者,奖励现金20—100元。
9、奖励和处罚额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特殊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5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和加强项目品质管理,创建物业管理精品,树立xx(nj公司)物业品牌,依据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在管项目、新拓展的委托管理项目、物业管理顾问项目。
(项目是指:商场、商城、写字楼、综合写字楼、商住搂、封闭式居民小区、别墅区、工业厂房、政府、院校、部队、医院进行社会化管理的物业等)
3、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3.1.1、报告上级:公司总经理/副总
3.1.2、督促下级:品质主任、培训主任、项目负责人
3.1.3、联系部门:项目支持及项目监督职能部门经理、质量监督员(部门主管)
3.2、工作职责、权限
3.2.1、工作职责
3.2.1.1、每周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项目管理情况
3.2.1.2、负责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物业管理图书、资料管理
3.2.1.3、负责项目管理档案的建立
3.2.1.4、负责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审核
3.2.1.5、负责项目重大机电设备维护更新,采购及行政费用审核
3.2.1.6、负责公司vis标识系统归口管理
3.2.1.7、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2.1.8、处理项目突发事件、业主重大投诉
3.2.1.9、负责公司二级培训的实施,三级培训的检查指导
3.2.2.0、负责项目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3.2、工作权限
3.2.2.1、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权,公司图书、资料管理权
3.2.2.2、项目管理档案检查、监督权
3.2.2.3、项目主任、主管提名权,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审核权
3.2.2.4、重大机电设备维护、更新,预算内月度、年度采购及行政费用审核权
3.2.2.5、公司vis标识系统使用审核权
3.2.2.6、项目日常管理检查权,日常业务审核权
3.2.2.7、项目突发事件、业主重大投诉处理建议权
3.2.2.8、项目三级培训的检查、指导权
3.2.2.9、项目季度、年度考核权,奖金发放审核权
4.工作程序
4.1.1.1、汇报工作
项目负责人日常业务请示汇报→品质培训部经理处理并定期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2、iso9001:20xx
企管部检查→品质主任汇总→品质培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定
4.1.1.3、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审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4、项目管理档案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审定
4.1.1.5、采购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汇总审核→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核、组织、评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6、vis管理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4.1.1.7、日常工作管理检查
企业管理培训部组织→品质培训部经理主持→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8、突发事件、重大投诉处理
值班经理→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4.1.1.9、培训
项目负责人→培训主任→品质培训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4.1.2.0、年度、季度考核
项目负责人→品质培训部经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大厦(小区)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现根据保安部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为准则
第2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第3条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第4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第6条遇人遇人,冷静处理,以理服人。
第7条加强学习,团结互助,互帮互爱。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8条值班时`严禁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纸、听广播;不准做其他与值班、值勤无关的事。
第9条爱护各种公用物品,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携带外出。
第10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贿赂,监守自盗。
第11条禁止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赌博和利用娱乐之便变相赌博。
地12条遵守《保安员仪容仪表》,精神饱满,文明执勤。
(1)、不准留长发、蓄胡须、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过1.5厘米,违反者每次扣5分。
(2)、不准背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时不准吹口哨、收听(录)音机、MP3、MP4,看书、看报,违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违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卡,服装整齐、干净无异味,穿衬衫时系领带,穿工作裤黑皮鞋,精神饱满,大方得体。
(6)、上班时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腰带上不准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禁止披衣、畅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禁止穿戴不整齐进入工作场所、办公室,违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条严格遵守《公司礼仪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讲文明、有礼貌。
(1)、见面问候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辞别说:再见;再会。
(3)、求助别人说:请;麻烦;请问。
(4)、得到感谢说:别客气;不用谢。
(5)、打扰别人说:请原谅;对不起。
(6)、接受致歉说:不要紧;没关系。
(7)、接待来客说:请进;请坐;请喝茶。
(8)、送客人说:再见;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9)、无力助人说:抱歉;实在对不起;清凉解。
(10)、礼称别人说:同志;先生、小姐;师傅;朋友。
(11)、提醒别人说:请您小心;请您注意;请您别着急。
(12)、提醒行人说;请您注意安全;请慢走;
(13)、提醒让路说:请借光;请你让一让好吗?
(14)、提请等候说:请稍等(候);
第14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领班在站队时,必须了解保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并向队长汇报,违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或辞退处分。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岗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交接岗进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领班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安排岗位,讲明注意事项及需要更进的工作。
(4)、接班人员到岗位交接时,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的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班事项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清点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情况清。
(6)、交班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值的保安领班反馈,并做好相关的纪录,追究相应当事人的责任。
(7)、交接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免引起互相推诿责任,当值领班应协调好交接工作,并在领班工作交接记录本记录好,无交接记录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应立即检查岗位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注意事项,接班后超过区域正常巡逻时间5分钟内所发生的问题由上一班人员负责,5分钟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负责,所发生问题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并按日常考核标准进行处分。
(9)、当值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或跟进工作,不能推诿其他岗位或移交下一班处理,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处理。
第四章着装管理
第15条、服装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衬衫、长衬衫、领带、精神穗带等。
第16条、服装物品领用必须办理入帐登记手续,保安部安排专人保管、管理。
第17条、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仪容仪表规范。
第18条、按季节着装,部门统一时间(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规定着装。
第19条、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不准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条、上班时间穿衬衫时必须打领带。
第21条、非上班时间时,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辖区域内逗留。
第22条、在服装使用期间,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注意服装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损,保持其完好、整洁。对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间要交接清楚、爱护,保持干净。
第23条、保安员若在突发事件或执行突击性事件时,使服装有破损和丢失时,由本人在2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经部门核查属实后,给与补发。
第24条、保安服装不得转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员使用。离职时,保安员必须清洗干净服装上交,否则将结账扣除清洗费50元;若有破损现象将给与从结账工资中赔偿原服装价格的50%。
第25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每次给与罚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设备管理
第26条、对讲机使用规定
(一)、使用规定: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小区内每一个岗位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照价赔偿。
(2)、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现对讲机损坏互相推卸责任。每天接班时保安员必须上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登记,若出现对讲机损坏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值领班或部门主管进行跟进工作。
(3)、严格按照对讲机部门规定的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条频率,随时保持对讲
的正常接收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监控中心或其他岗位呼叫对方,对方3次无应答者扣10分。
(5)、对讲机在岗位期间必须保持开机状态,随时保持对讲机处于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充电池一次,保障当值人员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7)、对讲机在更换电池必须先关该机的电源开关,然后将用完电池取下,更换新的电池。
(二)、对话要求:
(1)、在呼叫其他岗位时,应先报自己本岗位,在呼叫相应的岗位;当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应立即回答“收到请回答”。
(2)、呼叫方在听到被呼叫方的回话时,呼叫方应简单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内容;被呼叫方听到内容后,应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应的跟进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内容应做出回答“请你重复一遍”。
(3)、再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文明用语,严禁粗言淫语、开玩笑或谈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50分。
(4)、无故不接听对讲机的呼叫或随身不携带对讲机每次扣10分,由此影响工作的开展,加扣50分;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第27条、手电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管理责任到人。
(2)、手电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逻保安员使用,各当值队长对电筒进行保管、检查,由保安员领用。
(3)、电筒的充电工作由当值的巡逻保安员自行负责,必须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时领班必须检查电筒的电量、使用情况。(5)
(4)、部门所配置的手电筒只准用于工作期间;其他部门或人员须使用电筒,必须写出书面的借条,并由当值队长签字确认,方可借出。
第28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当值的保安员负责管辖区域内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员负责看护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保养单位定期要对消防系统进行保养工作。
(3)、大厦(小区)巡逻当值保安员负责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详细的记录在记录本上。
(4)、安全部主管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建立档案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器材的类型、数量、设置的位置、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人配置相应的设备卡。
(5)、保安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时组织对消防系统、设施、器材进行季检、月检、周检,以确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对小区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每一年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演习。
第29条消防监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部门要设置相应的各种记录本、设备运行台帐、保养记录本。
(3)、中心值班电话、通信设施应时刻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私人电话打入聊天,长时间的聊天或用对讲机聊天、开玩笑。
(4)、值班人员在收到中心设备上的任何报警信号时,应及时的通知相应临近的岗位进行检查确认,发生火灾时及时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睡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项。
(6)、各班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严禁值班人员喝酒后上岗。
(7)、当值人员应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机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设备。
(8)、监控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岗位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消防与治安培训
第30条岗前培训
对新录用的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现场跟岗,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历、介绍。
(2)、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安全部管理规定、企业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区保安岗位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及防火、防盗、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识。
(5)、基本的队列、体能训练及物业辖区的整体概况等。
第31条岗位培训
对在岗的保安员进行长期、常规性的培训,教导员工把公司的培训当成一种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简单的法学知识,培训内容包括:
(1)、不定期学习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常规训练: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
(3)、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常规性业主投诉处理程序,简单的法学知识。
(4)、及时学习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内容。
第32条消防安全教育专项培训
(1)、每个员工都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都必须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
(3)、根据季节和小区的特性,不定期的宣传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用电、用气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条培训要求和考核
(1)、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开;在培训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大声喧哗。
(2)、每个员工自己携带笔记本做好笔记。
(3)、安全部对培训内容要定期的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保安部予以奖惩,实行优胜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33条防火巡查、检查
(1)、每班当值巡逻保安员每班次要对大厦(小区)的`消防设施实行不间断的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当值的领班每天负责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时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4)、各级检察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的整改及跟进工作,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的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第34条火灾隐患的整改
(1)、巡逻的保安员、当班领班、保安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的处理并及时地上报。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应及时的下发《火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当事人签收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3)、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应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员加强巡查工作。不能确保安全,应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
(4)、对于物业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领导机构和执法单位。
(5)、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保安部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第八章部门例会
第35条安全部例会制度
(1)、安全部例会包括部门例会、领班例会和员工班前班后例会。
(2)、部门例会为保安部全体员工例会,每月最后一天召开,一月一次;领班例会由保安部主管组织召开,每星期日召开;员工班前班后例会由当值领班负责,上班前和下班后组织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严肃会风,保持会场肃静,严明纪律,不准交头接耳、迟到,接听手机;会议室内禁止吸烟。
(4)、会议要做出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按期完成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5)、在例会上所讨论的问题时,不准大声喧哗,要有次序地发言。会结束后,各人将自己所坐的椅子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
第九章值班室卫生管理
第36条卫生管理规定
(1)、各值班室必须保持地面无垃圾、烟头等杂物,对乱丢垃圾、烟头杂物者每次扣5分,有当值领班监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各种记录本按序摆放。
(3)、值班桌面必须无污渍、灰尘,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4条、更衣室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各员工衣柜必须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标准
第50条安全部对上述的10章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和罚款相结合的原则,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币。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1)、交接班领班不列队,每次扣领班5分;保安员不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岗或未办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员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脱节、互相推卸责任等现象,每人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员工每月请假不准超过3天,请假3天以上一律不计发工资。
(5)、执勤时串岗、离岗,每次扣10分;离岗20分钟扣20分;离岗30分钟以上扣50分,并作辞退处理。
(6)、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时间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当班时间内打瞌睡每次扣10分;当值睡觉每次扣50分,当月累计睡觉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处理。
(8)、当值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穿戴不整齐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时间穿制服在大市场参与观看打麻将、扑克、玩游戏机、洗头、美容等活动,每次扣20分。
(10)、在当值时应使用文明用语、文明执勤,禁止与业主(客户)发生吵架、打架的,违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时间里禁止利用对讲机骂人、讲粗口,玩手机,看书刊、报纸,听耳机,违者每次扣10分。
(12)、当值时与无关人员(闲杂人员)闲聊,当班时私自会客,违着每次扣10分。
(13)、当值岗位时,打手机或接听手机不能超过2分钟,违者每次扣5分。
(14)、非当值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进入消防、监控室内,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岗位当值人员在上班时间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过3分钟,每次扣8分。
(16)、当值人员利用值班电话打、接私人电话,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拨打必须做好记录,无记录者扣10分。
(17)、未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条而擅自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0分,迟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迟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领导、领班工作安排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扣10分;当面顶撞领导每次扣30分。
(20)、对工作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工作脱节,当值岗位人员的职责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务态度不好遭业主(住户)投诉,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扣30分,一月出现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或降职处分。(21)、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相互包庇,在调查违纪、违章的事件时知情不报,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给与辞退。
(22)、打击报复、营私舞弊、监守自盗、对员工违章违纪的行为隐瞒不报。一律辞退。
(23)、破坏、损坏安全部公用物品、财产,必须向当值领班汇报,并自觉照价赔偿。若进行隐瞒,每次扣20分,并赔偿物品。
(24)、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费,和其他服务费,中饱私囊,每次扣50分。
(25)、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管理处经济损失的,是情节严重,给与通报批评、警告、降职、撤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速达软件 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9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本地下车库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向本住宅区业主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本住宅区车辆停泊使用。
(四)固定车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封闭停车库价格收取车位费,临时停车位按市政府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五)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司机须向管理人员交验该车的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发给停车证,并登记停车牌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停车场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及停车证必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法规中乱停车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证,管理员核对牌号后,收回停车证,车辆方可驶离。
(八)管理中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0
为规范物业辖区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节日前,结合综合管理考评对物业辖区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组织,工程、公共秩序维护、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参与;
3、检查项目:
①各部门(物业服务中心)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②房间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设有消防报警系统的物业辖区指示灯、烟感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中发现物业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违反消防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消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3、培训内容包括:
①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②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③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公司每年至少对业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包括:
①物业辖区防火的各种规定
②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灭火器是物业辖区内消防器材之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2、公共秩序维护部负责灭火器的管理工作;
3、员工不得乱动、办理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4、灭火器购回后,公共秩序维护部应灭火器上贴明购入时间或充气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检查中,要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瓶身标签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灾处理制度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①及时报告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接到现场报告后:
①带领消防人员,携带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②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③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疏散;
3、当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及时决定:
①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②立即向上级汇报;
7页第③情况如本部门或本公司无法处理,火情失去控制,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1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须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复,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延误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安排休息)。
十二、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服务范围之外的能办则办,不能办的须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禁止出现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发现或举报反映,则按奖惩制度第十一条执行。
十三、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遇有极个别业主无理取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如:加班)。
2、做好人好事被当地机关表扬给予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游客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游客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游客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二、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三、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四、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批准后执行。
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经理或主管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各公司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五、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六、如违反以上五条条,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负担。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2
1、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收费内容: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费;
3公摊水电费;
4、电梯费;
5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
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
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
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1、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收据填写要求:
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3、收费操作程序
a、固定费用收费项目的收取
1)会计于每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并签名确认后,通知物业管理员进行崔缴。
2)办理业务时,出纳根据需收费项目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4)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b、临时停车费用的收取
1)所有出入小区的外来车辆,门岗工作人员均应做好来访登记,凡在小区内滞留超过10分钟的外来车辆,应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2)门岗工作人员在收取临时停车费的同时应在相应的专用票据的存根联背面记录好相应的车牌号码,收费日期,以便了随时抽查。
3)所有停车费收取必须开据发票或专用收据(物业公司印制),如发现有收费业且未给客人提供票据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4)对于临时停放车辆一般采用按天收取的方式,如凭当天收费单据出入小区,仅收取一次费用。对于过夜车辆,按收费规定收取费用。
5)门岗收费工作人员在开据收费单据收妥停车费后,应提醒客人凭此单据当天出入小区免费。
6)门岗工作人员应于每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节假日收取的费用须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之前上交财务部出纳。
7)每次上交所收费用时,要附带交款汇总表,列明收费项目及收费金额,并出纳当面核对清楚,交款人与财务部出纳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做为出纳入帐依据。
c、家政服务的收取
1)接到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请求时,出纳开据收费单据,通知家政服务人员到财务领取收费单据,并上门服务。
2)完成服务时,应要求业主在收费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收妥款项。
3)收费单据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家政服务人员留存。
4)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作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收费单据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5)家政服务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6)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家政服务人员。
d、维修费的收取
1)接到报修电话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开据相关维修工作单。报修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工程部留存。
2)工程部维修人员根据现场维修情况,确认需收取的维修服务费用,同时将维修服务费用填入相应维修工作单上,并连同维修材料费用一并收取。所有维修工作单完成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否则财务无法确定收费项目是否属实。
3)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程维修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维修单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4)工程维修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5)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工程维修人员。
3检查与控制
第一条对于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情况实行抽查式管理,如查某月某日,车牌号码为xxxx的外来车辆是否实行了收费,只需查验相应日期的收费单据即可。
第二条所有收费单据的使用每个班次应做好交接班登记,此项工作很重要,关系到责任明确的事宜,如无法明确相应责任的,由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同共承担,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物业公司会计每月对出纳现金进行盘点,将盘点情况做好书面的登记,经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集团财务总监。
第四条出纳应对门岗收费点(临时停车费)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
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物业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第六条物业公司财务应对门岗收费点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其他财务工作规定
第一条每月末会计编制物业费及各类服务费欠费一览表,上报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部,总结催收款工作。
第二条妥善保管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对用完的发票及收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证;
第三条若业主提出搬迁、装修、转售等服务要求时,审批前要先核实欠款情况。
第四条经领导审批确定执行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原件由物业会计存档备查。
第五条所有已交房的售房合同,复印件必须交财务存档。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条:制定原则:为规范物业公司收费行为,提供物业管理水平,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定,结合《海开物业经营系统》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重庆润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业务以及与收费相关的客户部、财务部等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费是润辉物业公司收取的一切物业费用和代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下费用:物业管理费、电费公摊费、二次供水费、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装修保证金、停车位租金、临时停车费及其他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岗位分工及权限设置
根据公司业务,收费相关岗位分工如下:
1、客服部:客户助理、客户主管
客服主管根据开发公司移交的房屋资源明细在收费系统的(房屋资源)住房相关信息;对客服助理的收费进行审核;客服助理录入有错时进行修改;查询收费、欠费情况,负责催收欠费。
客服助理必须运用系统办理物业公司本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费用的所有业务,履行所有手续,并根据房屋不同
状态在收费系统的(房屋状态)中进行添加,打印收费收据;每天向出纳员移交物业收费,日清日结;客服只负责收款不负责退款;对欠费进行催收。
2、财务部:出纳员会计
出纳员核对系统中的(房屋资源)是否与实际相符;核对客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否相符;每天下班前核对值班客服交接的款项和收费系统中的收费、移交的收款收据是否相符,收费要做到日清日结、钱帐相符;负责保证金和押金的退付。
会计审核出纳员是否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审核系统收费、收据和款项是否相符;收取的现金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审核所有收费是否全部入账;审核收费标准是否正确;房屋信息是否正确;负责已收物业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以及代收款项的审核。
3、系统管理员
根据岗位分工合理划分权限,做的有分工有监督;及时解决系统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4、物业经理
经常查询物业收费系统,及时掌握物业公司收费状态,安排催收工作;执行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收费折扣率;监督客户部和财务部物业收费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五条考核和处罚
物业收费的考核由综合部负责汇总,物业经理批准:客服主管提请对客服助理考核;出纳员提请对客服部进行监督考核;财务会计提请对出纳员进行考核;物业经理对主管进行考核。开发公司财务部对物业收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物业收费过程中的违规显现进行纠正,必要是可以直接提请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1、客服助理必须在《海开物业经营系统》办理所有收费业务,若在系统外办理收费相关人员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处以客服主管和客服助理100—500元的罚款。
2、客服主管、出纳员、财务会计要加强对收费的正确性进行审核。若出现前环节岗位收费出错没有发现,对本岗位处以20—100罚款。
3、系统管理未经财务经理授权擅自变更权限,造成损失的,存单损失的30%;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4、物业经理未经总经理授权变更收费标准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并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
5、客服不及时催收欠款,没有完成收费任务的按照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本办法自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十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八章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十、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十一章生产安全预警制度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资料存档备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三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管理处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单位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十四章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臵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5
一、宗旨'用户至上,服务第一'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为,我们要树立服务光荣的思想,加强服务意识,竭力为用户提供高效、准确、周到的服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仪态员工应站有站姿,坐有坐势。
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驼背、耸肩。
三、仪表
1、身体、面部、手部必须清洁,提倡每天洗澡,换洗内衣物。
2、每天要刷牙漱口,提倡饭后刷牙漱口,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以保证口腔清洁。
3、头发要常洗、整齐。上班前要梳头,提倡加落少量头油。头发不得有头屑。
4、女员工上班要化妆,但不得浓妆艳抹,男员工不得化妆。
5、必须佩带工作证,并应佩带在左胸处,不得任其歪歪扭扭,注意修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表情
1、微笑,是员工最起码应有的表情。
2、面对客人应表现出热情、亲切、真实、友好,必要时还要有同情的表情。做到精神振奋,情绪饱满,不卑不亢。
3、和客人交谈时应眼望对方,频频点头称是。
4、双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插入衣裤或随意乱放。不抓头、抓痒、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他物品。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7、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8、不得谈笑、大声说话、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声响。
9、客人和你讲话时应全神贯注,用心倾听,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10、在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紧张和恐惧的表情,不得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
11、员工在服务、工作、打电话和与客人交谈时,如有客人走近,应立即示意,以表示已注意他(她)的来临。不得无所表示,等客人先开口。
五、言谈
1、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客人听不太清楚。
2、不准讲粗言、使用蔑视和污辱性的语言。
3、三人以上对话,要用相互都懂的语言。
4、不得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和谈话。
5、不讲过份的玩笑。
6、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注意'请'、'谢'字不离口。
7、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客人。
8、要注意称呼客人姓氏,未知姓氏之前,要称呼'同志'、'先生'或'女士'。
9、指第三者时不能讲'他',应称'那位先生'或'那位女士'。
10、无论从客人手上接过任何物品,都要讲谢谢。
11、客人讲'谢谢'时,要答'不用谢',不得毫无反应。
12、任何时候不准讲'喂'或说'不知道'。
13、离开面对的客人,一律讲'请稍候'。如果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讲'对不起,让您久等'。不得一言不发说做其他工作。
六、制服
1、制服应干净、整齐、笔挺。
2、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穿着制服。
3、纽扣要全部扣好,穿西装制服时,不论男、女第一颗纽扣须扣上,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4、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外、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衣不得显有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装物品,显得鼓起。
5、只准着皮鞋上班,禁止着凉鞋,女员工只准着肉色袜,其它颜色和带花边、通花的袜子一律不准,袜头不得露出裙脚,袜子不得有破洞。
七、电话
1、所有来电,务必在三响之内接听。
2、接电话先说'您好,茗祺物业服务中心',后讲'请问能帮您什么忙'或'请问找谁'。不得倒乱次序。
3、通话时,听筒一头应放在耳朵上,话筒一头置于唇下约五公分处,中途若需与他人交谈,应用另一只手盖着听筒。
4、用户投诉或请求须作好记录,通话要点要问清,然后向对方复述一遍。
5、对方挂断之后,方为通话完毕,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6、办公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家人有急事来电,应从速简洁结束通话,他人接听,只代为记录。
7、对话要求按本章'言谈'一节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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