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2 15:45:22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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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应收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1

  1、公司对应收、应付、预支、预收账款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对该科目的管理职员须按期核对清账,特别对应收、预支账款要严格管理,每季末要作出账龄分析,加速资金回流速度。详细应收账款管理见销售管理制度。

  2、对公司有关单位往来账目,要按期对账,每季度对账一次。防错记、漏记(单腿账)。对借款应于每月制作其他应收款统计表用于核对借款数额。

  3、对公司大额应收款款项,财务有责任了解款项的去向,并按期进行核查。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防止坏账的发生,减少收账费用和损失,按国家财经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第三条应收款项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门办理有关应收款项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条应收款项的信用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人员和市场人员应尽可能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作为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

  工程合同中有关的收款条款需经财务部应收账款管理人员的确认方可签订。

  第五条应收账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各经营主体应当利用工程项目管理报表,建立应收账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分项目统计各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情况,并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状况提出控制重点。

  第六条应收账款分析

  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把握控制重点,对账龄较长的应收项目建议责任部门进行因素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应收款明细账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第八条应收款项催收。

  1、分管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账中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对拖欠款项(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并理出潜在核销账款交主管领导,由有关业务部门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2、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账中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3、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在接单后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填入催收单,形成文件记入,妥善地存入客户资信档案。

  4、总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市场部负责收款,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中,项目承揽部门和工程处是分公司清理追收应收款项的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呆账、坏账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预付账款管理

  (一)预付款的对象必须是长期业务合作伙伴且信用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二)预付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

  第三章坏账处理

  第九条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因发生问题未能收回时,由经办业务人员提出书面说明,会计应单独设立明细科目予以列示。

  第十条有问题应收款项,应依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一)经理会议研究处理方法;

  (二)提请经济法庭调处;

  (三)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本公司按期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具体方法按照《xxxx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本准则,以资遵行。

  第二条各营业部门应详实办妥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风险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

  第三条营业部门,至迟应于出货日起60日内收款。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知各营业部门主管,转为呆帐,并自奖金中扣除。嗣后收回票据时,再行冲回。“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民营大企业等订有其内部付款程序者,应依其规定。”

  第四条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为限。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所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概以月息二分计算。

  第五条赊售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二)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三)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等是否齐全。

  (四)注意所收支票帐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五)注意所收支票帐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六)支票上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

  (七)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加盖原印鉴。

  (八)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九)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过第六条的'规定。

  (十)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客户支票(或客票)信用。

  第六条本公司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六日内予以处理。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科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第八条应收帐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应设销货折让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第九条财务科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如附表1,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定善策处理。

  第十条营业部门对退票申诉案件送请财务科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科)。

  (二)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持分设定抵押)。建物(土地改良物)应注明所有权人、建号、建坪持分、设定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

  (三)其他投资事项。

  第十一条上列债权确定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送财务科,并附税捐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如法院裁定书、或当地派出所证明文件、或邮政信函等)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冲销应收帐款。

  第十二条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科列册保管,倘事后发现债务人(利益偿还请求权。时效为15年内)有偿债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三条本公司营业人员不依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本公司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情节重大者得移送法办。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对本公司应收款项的管理,积极清收债权,保证资金的及时回流,尽力减少资金占用,使应收款项总成本维持较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内容。财务部为应收帐款的综合管理部门,销售部、行政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作好应收帐款的催收及业务跟踪工作。应收款项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与部门的考核业绩挂钩,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一、应收帐款的管理

  应收帐款是公司销售楼宇、出租房屋、出让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是应收款项的主要内容,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点。

  为防止拖欠及减少坏帐损失、销售部必须做好客户的5c调查(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调查,并签定严格、规范的销售或租赁合同。《楼宇买卖确认书》应载明下列事项:未经公司批准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的,公司可没收定金,原订购楼宇公司将另行销售;经公司批准延期付款的,客户将按日交纳0.05%的滞纳金。《房屋租赁合同》则须根据住户及标的物的不同情况收取一定的押金并规定违约的相关罚则。

  销售部与客户谈妥楼宇买卖条款并签定统一编号、一式三联的《楼宇买卖确认书》后,即送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应将楼宇销售资料作详细记录,以便及时确认应收帐款,并登记入帐和随时跟踪到期资金回收情况。

  财务部应密切配合销售部作好催收工作,每周将楼宇销售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分类汇总,制作明细表提供给销售部,由销售业务人员通知客户及时交款。

  销售部根据房屋出租合同及相关情况,列明租户、出租面积、租赁期、租金额等内容,列出明细表交财务部凭以收款记帐,当月财务部根据应收帐款明细帐余额,列示当月逾期未交租金的'租户清单,并及时通知销售部向租户催收。

  发生客户不按合同支付楼款或租金等违约事实,由财务部按照规定没收定金、押金冲抵租金。

  二、其他应收款项的管理

  1、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支付给设计、施工单位及建材、设备供应商款项的科目。该款项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工程项目付款审核程序详细填写《工程付款申请书》,经项目主管工程师、预算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署、审批后,财务部才能对外办理付款手续。

  财务部应对预付帐款科目进行跟踪清理,及时转入开发成本等科目核算。对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编制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并作出文字说明。

  2、备用金

  该科目核算公司各部门或人员由于工作需要所借资金。借款时需填制备用金借款申请书,说明借款原因及还款时间,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交财务部领款,工作完成后及时清还借款,不得挪作他用。财务部应加强备用金的管理,期末列示各部门人员借款情况,交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报销和还款。

  3、关联公司往来

  该科目核算集团内部单位关联交易、资金划拨情况。付款时应遵守公司资金划拨管理规定,填制《资金内部调拨申请书》,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定期发送往来帐款对帐单,请对方单位核对确认帐项余额,发现差异及时查找原因调整帐务。

  4、其他应收款

  该科目核算除以上各项内容之外的非主要经营业务引起的零星、小额债权。为防止造成坏帐,由财务部牵头,以业务发生部门为主要责任人,逐笔进行跟踪清理。

  三、其他

  财务部应对应收款项按期进行核对、分析、检查。编制帐龄分析表、不良债权统计表、重点债权清查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催收、清理情况,找出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研究新的清理应收款项的有效办法和防范拖欠措施。

  财务部应按应收款项的年末余额3%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发生的坏帐损失按规定程序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冲销坏帐准备科目。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5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坏帐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计发工资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应该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一个月还未归还借款的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③负责收款的部门或业务经办人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应及时催收,如不能按期收回,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行成书面资料。交由财务部留档。

  ④申请付款部门(或应收账款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相应承担经济责任。

  4)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

  ①预付账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②预付账款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通清算报销,财务部应将该款项转入应收帐款。按应收账款管理。

  ③对预付的支付必须按相关合同和完整的审批手续执行,否则,追究业务部门和财务部责任。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减少坏账损失,防范财务危机;为了避免工作人员面临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用、财务、会员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管理应收账款。

  第三条 信用、财务、会员服务中心等部门应按分工明确、责权对应、责任清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协会因授权等发生的应收款项,其涵义与会计准则中应收账款科目相同。

  第二章 应收账款限额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根据协会资金运用和需求情况,确定费用缓交的限额(即:应收账款的总规模)。

  第六条 财务部在每年 12月28日之前将下年《应收账款限额表》,送达给信用管理部。

  第七条 如有必要,财务部可以同时确定季限额或月限额,作为信用管理部确定长期赊销合同的依据。

  第八条 财务部制定的限额送达后,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在信用管理部对外赊销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须经总裁批准。

  第三章 费用缓交管理

  第九条 会员服务中心等接到客户的缓交费用申请后,将相关资料转给信用管理部。由信用管理部负责确定赊销额度的审批。

  第十条 除非有特别情况,协会不批准会员或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费用缓交申请。

  缓交申请书中应承诺交费时限和 CS条款。

  对于经济确实困难的社会人士、对于贷款上学的大学生提出的信用资格考试及相关费用的缓交申请,无论是否超过了财务部的应收账款限额,信用管理部均应批准缓交申请。

  缓交批准后,应为申请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入《应收账款管理台账》,跟踪记录、监控该单位的信用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调整赊销额度。

  第十一条 信用管理部批准的赊销额度不得超过财务部门确定的应收账款限额。

  第四章 商账催收

  第十二条 会员服务中心等负责应收账款未到期时的提示付款和逾期 15日内的欠款催收,并制作催收记录,催收未果的应收账款应当连同催收记录立即移交给信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 本制度的评价、完善与反馈

  第十三条 制度的定期评价。每年于 9月1日之前,对本制度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是:本制度的作用与意义,本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后根据评价的结果,完善本制度。

  第十四条 制度的不定期评价。协会内每一位员工和每一个部门均有权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议,建议应当详细说明完善的理由、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信用管理部应根据口述内容制作书面的建议书。信用管理部接到制度修订建议后,立即向总裁汇报,由总裁决定是否修订或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修订建议。

  第十五条 制度评价后,如需要完善,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原批准人或其继任者批准后执行文件更改。

  第六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职、辞退处分,性质与情节严重的,将记入违规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或者进行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

  第七章 记录

  第十七条 本制度使用的记录有:通用记录《制度评价、完善与反馈表》、《信用监督体系奖惩情况表》、《文件更改申请表》格式见文件管理制度;专有记录《应收账款限额表》、《应收账款管理台账》,文书格式见附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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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群号码为,欢迎注册会员自由加入。在群中的身份请务必与社区身份相吻合,如果您不想修改自己在QQ中的昵称,可以通过修改群名片的方法将自己在群中的昵称与社区保持一致。修改自己在群中名字的方法:点击群对话框上面的“群设置”,然后点“修改自己的群名片”。这样仅修改你在我们群中的名字,不会改变你原来QQ的昵称。

  2、加入本QQ群的会员请踊跃发言,对于长期不发言者我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详见第6条)。请大家发言时使用文明用语,主动与人打招呼,这是基本的礼貌行为准则。

  3、群内聊天严禁人身攻击、严禁带有谩骂、诽谤、侮辱、诋毁、嘲讽性质的语言以及方言。

  4、严禁将群当作私人聊天场所谈论私人问题,如有以上情况,请转为个人私聊,否则管理员有权提出警告或屏蔽聊天者发言。

  5、群内严禁发布色情、暴力、低级趣味的图片。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

  6、严禁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前提下将其通讯资料、肖像、照片、个人信息等随意在群内发布。

  7、本群实行请假制度、长期潜水不发言劝退制度。无特别原因30天内不上线发言者先予以通报,三天不听劝告者予以清退,连续被两次清退者直接列入黑名单,不再通过申请验证。

  8、群内会员聊天须把握分寸,不得以他人的尊严、名誉、私人问题等进行调侃取乐,未经当事人允许,不得乱点鸳鸯谱。

  9、群内严禁无故乱刷屏。聊天字体不得超过14号字也不得低于9号字。

  10、白天工作和学习时间,建议大家尽量以工作和学习为重,不希望大家因为聊天而影响自己或他人的本职工作或者学业。

  11、群内成员有任何意见或问题都可以直接向管理员私下提出,我们一定认真对待。严禁任何人在群里随意发布对群组织不利的言论。

  12、网络交友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成员之间在现实中交往,请大家谨慎小心,注意安全。

  13、群内会员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请向管理员投诉,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请广大会员相互监督,共同抵制群内不良风气。

  14、欢迎大家对本群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果谁觉得自己有信心和热情为社区管理和组织工作做出一点贡献,请直接和管理员联系。

  15、本管理规定至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不再另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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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促进公司科技服务及产品销售,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负责数据的传递和信息的反馈,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公司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得来。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 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分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 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财务经理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 “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 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 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 产品赊销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内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部门经理,由财务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催收。

  第十四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五条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六条 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四章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 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和财务部门报来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并做好相关的书面催收记录。

  超过11-6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并派员上门催收, 且扣经办人员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超过6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提请公司法律顾问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等进行催收,并扣经办人员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应于次月的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业务员在外出收账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账款,并填写应收账款收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业务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账。

  第二十二条 催收账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每到客户处,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第二十三条 业务员收账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四条 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二十五条 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等问题时,在业务权限内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须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后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 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 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 转售不按规定或转售图利

  第五章 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谓未按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第二十九条 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往来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催收建议,否则此类账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账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20%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 业务员发现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的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 “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凡发生坏账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X%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 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按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三十五条 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六条 “离职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经监交人签字后,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条 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共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最后任职月份的薪金,未经主管同意而自行发放由财务人员负责。

  第三十九条 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应收账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催收,(财务部应随时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账,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账单的真实性。);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七章 应收账款法律事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对确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客户,由公司财务部和业务部收集客户的相关法律证据,包括发货清单、购销合同、对账单等。

  第四十二条:在完成诉讼准备工作后,委托公司律师负责诉讼文书起草及提交司法机关起诉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内对外的起诉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同时对资产经营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相关的法律协助。

  第八章 其他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9

  1、建立严格的信用评估体系:运用数据分析工具,结合历史交易记录,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设定信用额度。

  2、规范销售合同:明确规定支付条件,避免因条款模糊导致的纠纷。

  3、实施自动化追踪系统:利用erp等系统自动监控账款状态,及时发出账单和催收通知。

  4、定制化催收策略: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催收策略,如电话提醒、书面通知、律师函等。

  5、设立坏账准备金制度:根据历史数据定期计提坏账准备,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6、强化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应收账款管理的执行情况,防止欺诈和疏漏。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灵活调整策略,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进行优化,以实现应收账款管理的最大效益。培训员工理解和执行这些政策,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地。通过这些措施,企业可以更好地控制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稳健经营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规范本酒店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应建立系统、全面、严密的规章制度。

  一、明确责任主体,严密责任划分。应将财务人员、营销人员、收银员纳入责任主体范畴。

  1、营销经理负责顾客信息调查与掌握、合同签订与履行、顾客管理与沟通、挂账协议管理、签单管理、债务追讨、信息反馈与提供。

  2、财务人员负责登记账务、管理签单、核对账务、分析账务和信息反馈与提供。

  3、收银员负责结账时顾客的签单核对等。

  二、严格的办事程序规定。

  应严密规定顾客信息调查与报告、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履行、登记账务、核对账务、管理签单、分析账务和信息反馈与提供、欠款催收等工作的程序。

  1、签字挂账规定,顾客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营销经理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营销经理必须填制顾客挂账申请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2、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姓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结账方式、结账日期、违约处理等,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3、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

  4、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个人一律不允许签字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

  三、账款催收规定。

  1、应收账款的催收,应收账款由营销经理负责催收,财务人员负责提供应收款数据、应收款签单等。

  2、财务人员分析账务后,督促营销人员对欠款单位或个人的.欠款实施催收。

  3、营销经理到财务领取消费费签单,并做好相应登记。

  4、营销经理收回欠款后,必须及时到财务报账并上交钱款,由出纳开据收据、营销经理在经办人一栏中签字、出纳员在出纳一栏中签字确认,完毕后出纳交一联给应收会计进行应收款项的核销;若没有收回欠款时,营销经理要及时将消费签单交回财务。经数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必须及时上报总经理。

  5、消费签单若有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责任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6、营销经理在外出催款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并将催收记录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结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要注意是否为空头支票、支票有效期为10天等事项。

  四、消费签单及传递的管理

  1、吧台收银员对签字账单的合法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单人是否有签字权、,是否注明签字人的单位名称、字迹是否属实、清楚、签单金额和消费金额是否相符等,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收银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2、应收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审核责任,若经往来应收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不符合规定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应收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3、应收帐款会计于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应收帐款明细表报财务经理处,财务经理对上月的应收账款进行汇总、分析后,将应收账款汇总表和分析结果上报总经理。

  4、应收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

  五、档案资料存档。

  1、销售部:客户信息调查与报告、挂账协议、欠款催收情况记录等。

  2、财务部:应收款凭证、收据、账簿、报表、顾客签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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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酒店往来款项的管理,控制应收款项的占用,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应收账款是顾客就餐时以记账签单形式或持记账式优惠券而形成的酒店应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项。

  2、应收账款的发生应在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凡是要挂账的单位和个人,酒店应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正确的估计,因过失造成的.应收账款呆账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于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应杜绝赊账行为。

  3、应收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应督促经办人与往来单位和个人对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催收工作。酒店

  4、在呆账发生后,财务会计应写出发生呆账的详细过程及催款情况。

  5、酒店一律不提坏账准备,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酒店财务会计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

  6、其他应收款是酒店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7、酒店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应及时、准确作账务处理,并注意催收,其他应收款占用时间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收回。涉及应收职工个人的款项不能按时收回的,应从职工当月个人的工资中扣回。

  8、系统内各单位消费(含挂账),按8.8折(仅指菜品)计价;系统内个人消费(含挂账),按8.5折(仅指菜品)计价。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12

  1、建立完善信用评估体系:运用数据分析工具,评估客户的支付能力和信誉,制定个性化的信用政策。

  2、强化内部沟通协调:销售、财务、法务部门需协同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账款回收的及时性。

  3、推行自动化管理工具:利用erp系统自动跟踪账款状态,实时更新账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4、制定严格的`催收策略:对于逾期账款,应有明确的催收计划和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5、定期审计与调整: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应收账款审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制度。

  6、培训与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培训,设置与回款绩效相关的激励措施,提升员工执行力。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稳健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从而在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时,推动业务的健康发展。

  公司应收管理制度 13

  1、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引入专业的信用评估工具,定期更新客户信用档案,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信用政策。

  2、制定标准化销售合同:明确支付条件、违约责任,确保合同条款的公正公平。

  3、实施自动化账款跟踪: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账款动态管理,自动提醒账期到期,减少人为疏漏。

  4、设立专门的.催收部门:培训专业催收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催收策略,兼顾效率与客户关系。

  5、定期审计与改进:对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计,发现漏洞及时改进,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石,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只有将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位,才能充分发挥其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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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风险损失机率,确保应收账款及时收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产品的销售及回款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既要保证公司产品及时的销售又要保证销货款及时回笼,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基本原则

  1、本公司实行业务人员“销售收款全程负责”的考核办法,即每个业务员除了要完成自身的销售任务外,必须确保销售货款的及时、安全回笼。

  2、销售业务原则上实行“现款交易”方式,但不排除根据市场需求、客户资信状况许可发生的“赊销”业务。赊销业务必须遵循销售部门调查申报、主管经理审批授权、经办责任人全程负责的原则。

  3、允许赊销的客户应当每月由有关销售人员在充分调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适销程度后,提出“赊销授信限额建议”,并向公司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经销售部门审核后报送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办理赊销业务。

  4、 “赊销授信限额”包括已开票结算的应收账款及尚未开票结算的发出产品。

  第四条应收账款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财务部和销售部。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销售部应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以确保公司制定的销售指标顺利完成。

  第五条本文中“应收账款”主要是指销售纯碱及销售过程中相应的运输等费用所形成的应收债权。

  第二章信用管理

  第六条客户信息收集,包括信用状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等,要全面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调查客户的经营情况,了解其偿债能力。

  第七条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加强销售合同的审查。销售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时,一忌条款欠缺,约定不清;二忌主体不明,难以履行。三忌随意变更,擅自解除;四忌超过时效,丧失权利。

  第八条客户信用分析管理,即对客户信用进行客观公正分析,并据此确定赊销金额和期限,选择合适交易结算方式。在企业与客户签约时,应注意选择可靠的、合理的、较为保险的结算方式。对于盈利能力较强、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可适当放宽政策,采取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给予一定的滚动额度延长回款周期;而对于盈利能力较弱、资信程度较差的客户,则应选择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并要求先款后货。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建立赊销审批制度,强化管理,保证赊销符合企业的销售政策,并经授权批准。主要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赋予不同级别的人员不同金额的审批权限,各经办人员只能在权限内办理审批,超过限额的须请示上一级批准。落实责任制,各经办人员的业务应自己负责,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同时要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原因延长应收账款的账龄。签订合同时,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明确当事人签约资格,条款确切、具体、详尽、协调统一等,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条建立内部稽查制度,确保发票上载明的价格、数量以及付款条件与赊销通知单、订单(合同)一致。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坏账核销审批程序,发生的坏帐要取得充分确凿的证据如破产清算书、工商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等,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的审批,作坏帐处理。

  第十二条定期编报账龄分析表,对到期应收的账款及时催收。每月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余额表下发销售部各科以便销售部门安排收款。每半年编制一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第十三条适当的职责分离,可以形成内部牵制,达到控制的目的.。财务部与销售部每月底对当月发货及回款情况逐户予以核对,对公司所批允许滚动的客户以外的未回款户责成相关责任人定期收回。未完成的给与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每年末与客户联系核对一次账目。对两年以上未发生业务也未核对帐目的客户责成相关业务人员到客户所在地走访及时掌握客户动态信息一方面防止债权丢失同时也能根据客户现状及时做出反应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对保全债权的业务人员给与奖励,对丢失债权的责任人给与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设定最高赊销额(具体客户以当月发生额为限)和最长赊销期预警指标(内销一个月外销两个月),对超过预警指标的客户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六条加强销售业务人员管理,实行风险金制度。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对销售业务人员实行责任终身制,无论是否在岗对自己所操作的业务都有义务负责催收货款。

  第四章收账管理

  为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提高收款的效率:

  第十七条建立客户档案销售部对较大客户尤其是赊销客户一定要取得详细资料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第十八条设立专门负责催讨欠款的责任中心设立清欠科对时间较长又无业务往来的陈欠货款专门负责清收。每月公司制定清收指标责成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指标完成情况与业务人员工资奖金直接挂钩,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与处罚。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协同销售部要定期向赊销客户寄送对账单,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对未超过期限的赊销客户,主要是获得经双方经办人确认无误并签章的对账单,作为双方对账的原始依据;对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要提早几天提醒,以方便对方支付准备;对超过期限的赊销客户,要发出对账单、分发催款通知书。

  第二十条定期实地催债和对账,及时发现客户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应同意客户债务重整的请求,以防止损失继续扩大。

  第二十二条如果上述措施都不能奏效,则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付诸仲裁和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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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店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挂账程序:

  1、挂账客户的确定:由营销部对信誉较好且符合酒店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酒店管理系统上建立挂账客户名录,并根据签定的挂账协议将协议价与有效签单人及时通知前厅和财务部稽核。

  2、前厅结账:有挂账权的协议客户消费后必须在结账单上签名确认,前厅收银根据结账单与顾客签名做相应挂账处理。

  3、核对分单:每月3号前由财务部稽核员统计出挂账客户上月的累计挂账金额,于每月5号前将月挂账单与营销部人员核对,将相关挂账单据分派到各相关收账员。

  4、与客户对账:营销部各收账员于每月15日前将挂账单送至客户核对,确认无误后,根据挂账金额开好发票准备收账。有异议的`挂账单由营销部带回与财务和前厅、餐饮等营业部门核对,核对无误后再与客户确认。

  5、结账收款:营销部收账员原则上应保证在每月月底将上月挂账款收回,并通知财务部进行稽核与销账。收账过程中如遇到客户要求部分减免或打折等特殊情况,营销人员应请示总办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发票开具规定;

  1、挂账客户的发票,原则上应由财务部出纳员开具,所开收款人名称应与挂账客户名称一致,所开金额应与所核对确认的挂账金额一致。

  2、特殊单位客户,需要收账员携带空白发票的,则由财务部出纳员登记好发票相关资料后,由收账员签字领用,收账员返回酒店后应立即交回发票。

  三、收账责任:

  所有应收账款原则上由营销部负责予以收回,营销部经理为总责任人,但营销部应根据业务划分情况将责任具体到人,挂账回收的情况将直接与营销人员的个人效益考核相挂钩。

  四、坏账处理:

  1、原则上当月应收回上月的挂账,营销部对第二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应评估风险,第三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则应考虑取消该客户的挂账资格,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酒店坏账率应尽量控制在5‰以内。

  五、公司签免单处理方法:

  公司有效签免人每月限量签免,且结账单上必须注明招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招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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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第一条 为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销售产品,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公司采取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形成的应收而尚未收回的货款,包括已经开具销售发票形成的应收账款、发出商品、暂借商品。

  第三条 应收帐款的监督控制部门为公司财务部,管理执行部门为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负责客户信息档案的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1、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

  2、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3、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4、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 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各区域业务人员负责收集。

  第六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重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区域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 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区域经理、财务部经理、在负责销售的副总经理主持下按年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 信用额度和期限确定以后,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 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特殊情况下,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一条 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二条 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申批单》,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经理严格按照预先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 财务部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月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凡超过信用期限的,及时通知财务部经理,由财务部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

  第十四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于月后10日前提供一份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经理,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据此编制清收计划,经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十六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的〈帐龄明细表〉以及编制的清收计划,及时清收欠款。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并将反馈信息给财务部和有关公司领导。

  第十七条 对超过收款期限一个月以上的,由财务部下达限期清收通知,限令经办业务员催收。超过规定期限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按公司每年下达的销售经济责任制规定考核执行。其中:

  1、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财务部按照国家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提取的坏账准备视同经办业务员发生的费用处理。

  2、逾期六个月以上的,财务部或着审计部介入催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承担。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在收取欠款时,若收取的欠款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贪污、挪用货款。

  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业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本部门经理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销售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导致公司蒙受坏账损失时,由公司根据业务人员当年的销售业绩,按一定比例赔偿经济损失。

  计算公式:坏账赔偿额=坏账损失额×坏账赔偿率

  1、坏账赔偿率根据坏账损失率确定:

  坏账损失率小于2‰的,坏账赔偿率为20%;坏账损失率大于2‰(含)不足4‰的,坏账赔偿率为30%;坏账损失率4‰以上的,坏账赔偿率为40%。

  2、坏账损失率=坏账损失额/该业务员当年的销售额

  3、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经理、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对坏账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分别按业务人员赔偿额的20%、30%赔偿公司损失。

  4、计算的坏账赔偿数额当年业务人员销售提成不足以抵扣或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批扣减;如果经过业务人员的努力,以后的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以给予适当的豁免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形成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和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部门经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由经办人员负责处理抵顶来的货物。但不得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二十五条 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部门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部门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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