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04 11:25:23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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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并逐步完善某某县各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充分发挥新闻通讯员在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各单位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根据党的宣传政策、宣传纪律以及某某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新闻通讯员的确定和管理

  第二条 各单位新闻通讯员由本单位自行确定人选并报某某主管单位备案,各单位可固定1至2名干部为新闻通讯员,主要负责本单位新闻稿件的撰写。

  第三条 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新闻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变动,由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通讯员人员变动,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某某主管单位备案。

  第四条 新闻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某某主管单位和各单位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 新闻通讯员的职责

  第五条 新闻通讯员应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新闻报道任务。

  第六条 新闻通讯员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采访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第七条 新闻通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在征得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能够在宣传报道中及时反映本单位在改革和发展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第八条 新闻通讯员积极向某某主管单位外宣办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九条 新闻通讯员可在遵守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积极向疆内外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向社会宣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成果,为不断提高某某县经济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十条 新闻通讯员要遵守国家法律及自治区、自治州、某某县出台的管理规定,遵守宣传工作的纪律,在从事宣传工作时,服从某某主管单位的领导和组织管理,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做好本单位与某某主管单位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本单位的宣传工作中。

  第十一条 新闻通讯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顾全大局,坚持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报道,保证稿件内容真实、健康,积极反映某某县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努力维护某某县对外宣传的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 新闻通讯员所撰写的新闻稿件,需征得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才能提交某某主管单位进行对外发稿,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稿件,需请相关领导召集专业专家审定后提交某某主管单位。

  第十三条 新闻通讯员面向疆内外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开展外宣活动,应首先征得本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所投稿件需经单位领导审阅,同时与宣传部取得联系进行稿件备案,在遵守相关规定及宣传纪律的前提下投稿。

  第十四条 新闻通迅员要按时完成本单位及某某主管单位布置的宣传工作任务。做到常规新闻及时报道,重大活动重点报道。

  第四章 新闻通讯员培训

  第十五条 由某某主管单位负责通讯员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的制定,并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和培训。培训主要采取聘请州内新闻媒体资深记者、相关专业人士以及有关领导、专家、老师集中授课,通讯员座谈交流,观看新闻写作方面的教学影片等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 新闻通讯员要积极参加某某主管单位组织的学习及培训活动,按时参加某某主管单位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知识,逐渐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 新闻通讯员的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某某主管单位每年末举行一次通讯员工作总结会议,对本年度内通讯员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考核。通讯员年终考核成绩将与本单位宣传工作考核成绩挂钩。

  第十八条 通讯员在州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某某县的新闻,按照“多稿酬”原则进行奖励。对于头版头条、影响大的稿件,可报请相关领导审批,予以额外奖励。所有奖励只针对首发媒体刊登(播发)的稿件,对于被转载(转发)的稿件,不重复奖励;被多家媒体同时刊(播)发的只根据级别最高的媒体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九条 根据通讯员年终工作情况评定的结果,某某主管单位评选出年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通讯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因条件所限,某某主管单位暂不为通讯员提供工作设备,通讯员所使用的采写、摄影等设备,由所在单位提供或自行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某某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2

  一、部门例会

  1、 会议时间:每周星期四晚21:10开部门例会,尽量提前5分钟到场,每次开会时间尽量控制在21:10——22:00;如果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并给出合理的理由。

  2、 会议内容。汇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部门成员一起总结活动的优缺点,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办法;安排本周工作,向部门同学传达社团内部的总体活动计划,将社团分配给部门的任务做好安排并及时完成;新闻评论环节;如果有时间,部门成员之间可以聊天,内容不限。

  3、 会议要求:形式随意,但态度要端正。会上积极思考,踊跃发言。每人必须带记录本,注意会议要点记录。

  二、部门工作

  1、新闻部的首要工作是新闻写作和活动摄影。开展社团活动时,新闻部要做好摄影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活动记录的新闻。

  2、无特殊情况每周写一篇新闻,用一个固定的本子,方便整理收藏。

  3、全力配合社团工作。认真、按时完成社团分配给部门的任务。做到安排有序、效率办事。

  三、赏罚制度

  为了对同学们的工作有个公正、公开、公平的评判,实行奖惩。规则:实行分数累积制度,每人每学期10分基础分。

  奖励:1、会上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建设性问题的,每次+1分

  2、每周的进行“新闻评比”,选出优秀新闻3篇,每人+1分

  3、每月评出新闻写作有进步的同学3名,每人+1分

  4、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的同学,每次活动+1分

  惩罚:1、开会迟到—0.5分。一个月请假2次及以上—0.5*(N—1);无故缺席—1分

  2、任务未按时完成—1分

  3、每月最后一次做积分计算,积分最少的'3名同学请部门同学吃东西。具体由同学们民主决定。

  备注:“新闻评比”

  将部门成员分成8个新闻评论小组,轮流担任新闻评论工作。评选出来的优秀新闻,说出评选理由。

  积分高的同学:1、社团评优优先权

  2、暑假三下乡活动优先参与权

  3、对于有名额限制的活动有优先权

  4、社团人员推荐优先权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3

  第一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党内外介绍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党的建设情况,介绍和说明党委做出的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介绍党的代表大会情况,介绍党委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特别是党委全委会和重要专题工作会议等情况;

  (三)及时就本地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及时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五)适时发布涉及党务的突发事件信息,包括时间原因、基本情况、动态进展、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六)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一)市委设立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本级党委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划策划和组织实施,直接对本级党委负责。市委有关部门同时设立新闻发言人;

  (二)各县(市、区)党委和通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

  建立新闻发言人,配备常设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党委(组)新闻发言人直接对本级党委负责,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能由同级党委外宣办履行;

  (三)党委(组)新闻发言人可配备兼职新闻助理。协助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

  第三条新闻发布的方式

  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90分钟。

  第四条新闻发布的程序

  (一)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内容的新闻发布,根据市委相关会议决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委例行新闻发布活动,由市委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和内容,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要市委新闻发言人进行回应的,由市委宣传部提出方案,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通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市委各部委办的新闻发布,应事先报送市委宣传部审核同意,以市委新闻发布会名义发布,或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应由市委宣传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各县(市、区)党委、通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新闻发布活动,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第五条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市委宣传部对全市党委新闻发布工作统一管理。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各地、各部门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的业务管理和工作培训。规范新闻发布活动,严肃新闻发布纪律,保证新闻发布质量。

  (三)未经市委批准或主管部门审核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党委(组)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信息。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三条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二章 许可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六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三)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六)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还应当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手续。

  第七条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第九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批准的,核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许可受理和决定情况。

  第十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

  (二)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六)法人资格、场所、资金和股权结构等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运行

  第十一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总编辑,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总编辑人选应当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符合相关条件,并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身份信息和日志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应当与在其平台上注册的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对用户开设公众账号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审核其账号信息、服务资质、服务范围等信息,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

  第十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含有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或前款规定内容的,应当依法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主管单位、股权结构等影响许可条件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用新技术、调整增设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应用功能,应当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

  第十八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明显位置明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依法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

  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向社会公开举报受理方式,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务院电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运行过程中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换发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新闻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电影制片厂。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本规定处理后,转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国家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符合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为公司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室(新闻中心)主任担任,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办公室(新闻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新闻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本单位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八)完成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总部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办公室(新闻中心)起草新闻发言稿;

  (二)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三)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

  (四)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专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新闻发布。以年度工作会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公司年度工作成绩,阐述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集中传播公司发展规划、优质服务、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企业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企业良好形象。

  (二)年中新闻发布。以电力迎峰度夏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电力迎峰度夏形势、有序用电工作等内容。

  (三)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公司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五)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企业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

  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第十一条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XX公司网站;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办公室(新闻中心)或总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根据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办公室(新闻中心)、有关部门等有关方面提出发布需求,执行审批程序,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二)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必要时,还可准备电视专题片、图表等

  资料。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部室提供,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汇总把关,报公司领导审定。

  (三)制定发布方案。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四)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五)实施新闻发布。以集团公司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邀请集团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办公室(新闻中心)提出建议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确定。

  (六)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办公室(新闻中心)回顾发布流程,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总结发布工作,及时向新闻发言人、有关部门反馈。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6

  新闻发布工作是医院新闻宣传和对外展示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各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的关系,建立信息发布平台,提高引导舆论的能力。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xx医院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公布医院重大事件、重要举措;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针对外界对医院所产生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

  xx医院指定一名院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xx医院新闻发布工作由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及宣传处主要负责。各科室、处室确定一名同志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助处理与本科室、处室工作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二)涉及医院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

  事件。

  (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四)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集中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工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访、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五、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医院新闻发布的信息集、选题报送、发布活动的具体准备工作,由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

  (二)新闻发布会由院办公室会同院宣传处组织,其它任何部门不得自行组

  六、发布新闻通稿

  针对新闻发布会主题的信息一般由宣传处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主要新闻单位,同时将新闻通告和不涉密的相关文件在xx医院外网上发布。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应经相关院领导同意。也可组织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对院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访。

  七、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医院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对外发布。

  (三)未经授权,医院任何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和医院职工身份擅自发布医院各项信息。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7

  根据《襄阳广播电视台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新闻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制度

  (一)《襄阳新闻》栏目组全体人员每周一晚上7点,在制作机房大审片室召开例会;《新闻晚汇》每周一上午9点15分召开例会;《深度空间》每周一上午9点半召开例会;《襄阳垄上行》每周一上午9点召开例会,公务、公休、红白喜事和病假者除外。请假、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0元,无故不到者扣200元,以签到为准。一个月内有三次未参加例会者,另外加扣500元。

  (二)每周一下午3点半,新闻中心班子成员和《襄阳垄上行》、《新闻晚汇》栏目制片人、《深度空间》栏目负责人在赵台长办公室开例会,请假、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0元,无故不到者扣200元。

  (三)每月最后一周周四晚上7点在二楼大会议室召开新闻中心全体会议,请假、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0元,无故不到者扣200元,以签到为准。

  二、考勤制度

  (一)《襄阳新闻》每周有两名记者值机动班,值班记者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必须在值班主任处签到(有采访任务除外),请假、迟到一次扣100元,无故不到者扣200元。值班期间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摄录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饮酒。

  (二)《襄阳新闻》包装人员和配音播音员上午9点半必须到岗,出像播音员下午2点半必须到岗,并在值班主任处签到,请假、迟到一次扣100元,提前离岗者扣200元(以节目下载完毕为准)。因个人行为影响节目生产及安全播出的,一次性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襄阳新闻》、《襄阳垄上行》、《深度空间》栏目外采记者每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须告知当天采访选题及去向。《襄阳新闻》记者报给值班编辑,《襄阳垄上行》记者报到QQ群,《深度空间》记者报给李宏伟。

  (四)全台的会议和活动须务必参加,请假、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0元,无故不到者扣200元,以签到为准。

  (五)《新闻晚汇》、《襄阳垄上行》、《深度空间》等栏目有各自的考勤制度,各栏目的.采编和包装人员应自觉服从管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记者到县市采访,须报请值班主任批准;到市外采访,须报请常务副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至一周内,报台分管领导批准。

  (二)中心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或到市外出差(不含外采),需写出专题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台长审批。

  (三)不能参加台里或中心的会议、活动的,有采编任务者给中心常务副主任请假。无采编任务者请假和无故不到者,依据《新闻宣传中心例会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四)因病请假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事后可凭相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五)中心工作人员休工休假,应按程序办理书面报批手续。中层正职须经台长批准,副职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不超过一周者由常务副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由分管领导批准。

  (六)婚假、产假、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病假、事假、产假、婚假期满后需向中心常务副主任销假。

  (八)未按规定请销假的,参照台里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纪检监察新闻信息报道工作,提高新闻信息报道质量和水平,促进新闻、信息报道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纪检监察新闻、信息报道工作必须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思想导向、生活和行为导向,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原则,确保新闻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各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应指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兼职新闻、信息报道员。区纪委配备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对全区信息工作的指导,及时采编上报反映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部门应经常向信息员提供信息需求要点,通报部门阶段性工作情况,让信息员列席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和各种重要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材料。

  第五条、各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每月以专报形式向区纪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闻、信息材料不少于一篇。

  区纪委、监察局各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一篇。

  第六条、区纪委办公室应加强信息的报送、采用和统计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单位报送新闻信息稿及采用的情况。

  第七条、纪检监察新闻、信息报道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评制度。年终组织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八条、案件信息是必报信息。凡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应在审查工作取得突破,基本掌握涉案单位(人员)违法事实后及时予以上报。在纪检监察机关正式立案后3天内必须上报,否则将视为迟报、漏报,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信息员公开报道的新闻和上报的信息应经区纪委办公室审核,加盖区纪委公章,方可上报。信息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对所采写的新闻、信息进行调查研究,如发现虚假报道将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建立纪检监察新闻、信息报道奖励机制。凡反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内容被有关报刊和纪检监察信息采用的稿件,区纪委将按下列标准支付稿酬。

  (一)凡被中央、省、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刊物(含《____简讯》)采用的稿件:简讯类每条稿费分别为100、50元、30元、10元,信息正刊每条稿费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20元;信息专刊、简报每篇稿费分别为300元、150元、80元、40元;经验交流、调研类每篇稿费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80元,(二)凡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和《方圆月刊》等中央、省级纪检监察报刊采用的简讯、信息、图片每篇(幅)稿费分别为100元、60元。通讯报道、调研文章、经验交流每篇稿费为300元、200元。若稿件刊于《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稿费为300元、要文200元。

  (三)凡被《福建日报》、《厦门日报》、《厦门晚报》采用200字以上的稿件,稿费分别为100元、60元、40元;采用200字以下的稿件,稿费分别为50元、30元、20元。其他报刊和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新闻报道视情给以奖励。

  (四)凡以上新闻、简讯、信息、图片、通讯报道、调研文章、经验交流等各类稿件被中央、省、市、区报刊评为优质稿件的按本规定同等数量的稿费再给予奖励。

  (五)投稿人凭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填写稿费申领单,到区纪委办公室领取稿费。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由区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二○xx年一月起执行。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宣传工作特色和成果,扩大品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知名度,现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整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小组

  成立新闻宣传小组,不再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人:

  成员:

  二、具体要求:

  1、提高新闻报道的文字与图片质量。

  新闻报道要求文笔思路佳、反映特色,生产数据要做到准确、细致,配发的照片要突出内容。

  2、提高新闻报道的协同与广度。

  小组成员要随时记录下工作中的特色活动,要积极配合新闻素材采集工作,以独特的视角、多角度地宣传报道作业组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成果。

  3、建立新闻小组微信群

  建立新闻小组成员微信群,用于发掘新闻点,开拓新闻线索的获取途径,构建相互联系,相互学习的'平台。

  4、规划新闻宣传周计划

  提前规划新闻宣传周计划,每周三上报拟定的重点宣传要点,有侧重点的对重点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5、各队按新闻宣传小组的需求提供数据和题材,做好配合,共同提高新闻宣传工作。

  6、各队日常工作中有好的宣传点、好人好事、生产亮点、创新创效等题材可随时联系新闻宣传小组,便于及时策划、拍摄、投稿等后期工作。

  三、工作分工:

  1、负责统筹策划,与公司、作业大队间协调,保证新闻报道及时有效。

  2、负责日常联络执行,收集小组成员上报稿件,协调配图和配稿;协助公司编写二版专题及制作聚焦专刊;将部分部门港报投稿通过微博发布。

  3、负责素材拍摄,根据要求采集素材,及时捕捉现场新闻点。

  4、负责生产类稿件撰写及素材提供,根据生产组织情况准确的反映新闻要点,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占用工作时间。

  5、负责微博投稿,熟悉微博属性,运用好网络语言,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占用工作时间。

  6、负责原创编写,运用散文、诗词等形式全方位反映职工工作生活。

  四、月度指标

  为更好的完成新闻宣传工作,本着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新闻宣传工作月度指标进行了汇总修改,具体如下:

  每月港报投稿数量20篇,每月港报见报数量15篇,每月微博投稿数量8篇。

  五、考核奖励

  1、月度指标未完成,按照每缺一篇考核50元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受到公司批评,按照每次100元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理;

  2、月度指标超额完成,按照每篇50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励;受到公司表扬,按照每次100元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3、每月将各队提供素材和见报稿件信息来源进行统计汇总,对前两名落加3分、2分的奖励。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10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在一定时间内,就单位某一重大事件、重大活动或重要情况约见媒体或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代表单位向媒体发布相关新闻消息,或阐述单位的观点立场,并回答记者提问。实现单位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单位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的确定

  单位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为分管宣传的院领导,对单位向外发布所有消息具有审核同意权,即未经新闻发言人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宣教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助理,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在单位指定的新闻发言人未达到现场时,单位新闻发言人可授权新闻助理作为新闻发言人,对媒体发布相关消息。

  三、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纪律和要求

  新闻发言人应遵守新闻发布纪律,要根据本单位的授权对外发布信息,其言论代表本单位的立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应遵守新闻规律,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等原则发布新闻。

  1、新闻发言人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在熟悉本单位相关业务,了解单位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不断掌握和熟悉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技巧,熟知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规范和程序,努力做到高质量完成新闻发布工作。

  2、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及时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地宣传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发布的有关规定处理,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见面会要提前报请单位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3、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新闻单位联系网络和媒体记者档案,为危机处置提供有效帮助,要建立新闻发布会的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质量。

  4、建立新闻发言人联系制度,新闻发言人要主动收集和掌握单位的各类消息,密切与医院宣传、安全、质量控制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新闻发布。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11

  一、审核原则

  第一条 新闻宣传报道要遵照逐级审核、新闻时效、归口办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条 新闻稿件的撰写必经严格执行各级的有关规定,符合党的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新闻宣传稿件必须内容准确,语言规范,文字精炼,画面清晰,采用的数据来源可靠。

  第四条 要严格执行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归口报批制度。教育新闻宣传中心是教体局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新闻稿件统一由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协调安排把关,涉及业务性、单项性新闻稿件由各业务部门把关。各乡镇(办)、市直学校的新闻稿件由各单位把关。

  二、审核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新闻稿件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视频,主要指向市内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市外各级的.新闻媒体传送的涉及教育的有关新闻稿件。

  第六条 tianmeng教育信息网、tianmeng校园电视台总台新闻宣传稿件在本媒体播发按照本部门审核制度执行,若向上级推送播发依据本制度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三、审核程序

  第七条 教体局建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不得进行新闻报道。

  第八条 新闻宣传稿件按下列程序送审:涉及全局性、全面性工作的新闻宣传稿件由教育新闻宣传中心负责,填写《教育新闻宣传稿件审核登记表》报主管领导、局长审定,存档备案;涉及单项性、业务性工作的新闻宣传稿件由具体科室负责,填写《教育新闻宣传稿件审核登记表》由主管领导、局长审定,报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存档备案;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学校的新闻宣传稿件由具体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新闻宣传稿件审核登记表》报学校主管领导、校长(园长)审定并存档备案。

  第九条 校园电视台总台要抓好各项环节,新闻采用流程控制法。前期把好选题申报、文稿审定两个关口。后期把好文稿打印、配音、字幕、剪辑、合成、分审、总审七个环节。实行编辑、主管、主管局长三级审批制度。

  四、责任追究

  第十条 未经审核的新闻稿件不得对外报送;对上级领导和教体局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发表的讲话及相关内容进行报道时,应按程序报请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抢发、误发;对尚未出台的有关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对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新闻稿件由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解密前不得公开报道。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其他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教体局新闻宣传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12

  为进一步加强和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改进和规范发改部门重新闻的发布行为,扩人民群众对发改局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工作的。监督,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遇有关重活动或重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局的重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全区性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发改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区政府办公室、区宣传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区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13

  为方便管理本部门成员,使工作更加紧而有序地开展,特维我部门制定一下规章制度:

  一、例会要求

  1、每次开例会必须在通知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2、如若有故许提前请假,不得先斩后奏。

  3、开会时,必须人手一个笔记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要求

  1、在工作时间,一切要以工作为主,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2、要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时不允许有抵制情绪。

  3、如若其他部门需要人手,我部成员要用对待本部门的工作一样对待

  4、本部成员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配合老师,做好身边同学的工作,本着服务于同学的工作理念,为同学服务。

  三、日常要求

  1、既然加入本部门,就应当时刻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铭记在心,按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行事。

  2、身为学生干部,不得有违纪违规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只能退部,绝无商量的余地。

  3、在本部门,绝对不支持谈恋爱,男女同学交往,要把握分寸,不得有违反校规的行为出现。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1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发布工作,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良好公众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由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新闻发言人下设新闻联络员,由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新闻联络员负责与学校各相关单位以及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和协调,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学校各单位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协助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

  2、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件,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

  3、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学校或指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

  4、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

  第三条新闻发布的范围

  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以下可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发布:

  1、学校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学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

  3、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及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4、学校发生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学校的处置措施等;

  5、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说明;

  6、学校举行的重要活动;

  7、其他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

  第四条新闻发布的形式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由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五条新闻发布组织与实施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新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特别重大的新闻信息,经校党委书记、校长审定同意后(或必要时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对外发布;其他重要的新闻信息,经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六条相关要求

  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校其他单位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

  若违反上述规定,对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民族大学关于设立新闻发言人的若干规定》(民大党发〔2010〕7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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