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3 15:00:46 丽华 制度 我要投稿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1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2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2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工作小组

  由学校校长、书记,教导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管理员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三)图书馆读物入馆要求

  1、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各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置推荐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

  3、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 APP 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

  4、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根据图书内容制定不同读者的借阅规则。

  (四)其他读物入校要求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区《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学校管理工作小组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进行审核,按照区《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

  3、学校与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班主任报备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并得到许可方可。

  5、班级图书角,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6、班级原则上不得开展图书义卖活动。

  (五)图书推荐要求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召集部分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每学年进行一次书籍推荐。

  2、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区《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六)课外读物入校应急机制

  1、 每学期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队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 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4

  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我校课外读物推荐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十二条负面清单,且根据教育部的中小学图书馆(室)馆配图书适宜性评标准,开展图书采购工作。

  五、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学校图书推荐目录;教学管理部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做好指导工作。

  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八、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九、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班级图书角,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5

  优质有益的读物是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学校坚持把阅读作为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

  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的教辅和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6、家校社合作,引导学生享受阅读,回归阅读本身意义。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

  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老师家长联合读书、荐书与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6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学校是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为此,特成立课外读物审核专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图书管理员

  四、审核实施步骤:

  课外读物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图书室图书:

  1、初选:学校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规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审读:根据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签字确认后提交学校专门审核小组;

  3、审核确认:学校以杨白菊、唐述秀主任带队的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科组签字确认后的审读目录,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并打印备案。

  4、教务处进行公示并上报南岸区教育教委基教科备案。

  学科教师课外读物推荐:

  1、初选:学科教师提出优秀读物书单,并附样书;

  2、评议审读:教务处根据初选书单组织学科组负责审读,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签字确认后提交学校专门审核小组;

  3、审核确认:学校以杨白菊、唐述秀主任带队的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科组签字确认后的审读目录,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书单。

  4、学科教师将最后确认的书单在家长群公示,并周知家长,购买课外读物完全遵循学生自愿原则。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7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8

  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文件要求,青岛26中认真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聚焦“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体质缺锻炼、读物缺指导”等突出问题,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精准施策发力,多措并举,着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力。

  一是坚持底线原则。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学校成立读书社团,开展“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建设课间读书角,为学生提供良好阅读条件。更新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推荐给家长,鼓励学生养成亲子阅读习惯。

  三是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了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9

  为了切实做好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语文”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促进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二、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甘肃省中小学生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并定期开展读物排查,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亲子阅读”和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10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碑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兴庆小学课外读物审查审核、管理制度。

  一、审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综合组教师

  二、审查内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学生课外读物,电子书柜,是否存在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书籍。

  三、排查地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教室中的快乐读书吧、学生课桌、电子书柜。

  四、排查人员

  全体师生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学校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组织开展系列阅读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2、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建设要达标,有专人管理,借阅工作规范,定期更新图书,图书流通率高。学校要在校内和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学生阅读体验。对学校图书进行审查。

  3、规范教辅管理。学校要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选用目录选用用书。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家长委员会不得组织家长订阅教辅资料。

  4、严格读物管理。教师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到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侵蚀学生心灵。

  学校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读书活动等多种学生喜欢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有害读物、非法读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学生坚决杜绝不健康书籍和非法出版物在校园的传播,积极引导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11

  为了丰富同学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内,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校生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方法》(教材〔20xx〕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课外读物管理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端详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同学成为有抱负、有本事、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同学全面进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同学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意中学校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进展素养教育。

  (三)相宜性。符合中学校生认知进展水平,满意不同学段同学学习需求和阅读爱好。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爱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穿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依据教育教学需要推举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掌握数量。

  二、课外读物推举标准

  (一)主题鲜亮。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乐观。选材乐观向上,反映经济社会进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美丽,表达流畅,深化浅出,具有肯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同学的奇怪心、想象力、制造力,增长学问见识,提升发觉问题和解决问题力量,增加综合素养。

  三、坚决抵制的课外读物

  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举或选用为我校中学校生课外读物:

  (一)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隐秘、危害国家平安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敬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奇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XX、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污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举”“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管理工作原则

  学校是进校内课外读物推举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成立由校长当组长,班级分管领导为组员的课外读物进校内状况自查工作组,严格把好审核关。

  五、课外读物推举要求

  (一)进校内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举一次。推举程序严格根据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老师和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名目;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举名目中的读物,重点评议相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举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看法;学校组织特地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举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内课外读物推举名目向同学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同学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三)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根据《中学校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掌握课外读物渠道

  (一)不允许在校内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二)学校大力提倡同学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内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内建设。

  (三)注意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同学阅读爱好,培育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同学课外阅读中的乐观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七、学校监督机制

  学校加强对同学携带进入校内读物的管理,发觉问题读物应准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退不良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内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举的;

  (二)进校内课外读物不符合本方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同学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值利益的。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12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的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关校园读物的管理制度。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博雅校园氛围。

  学校以图书馆为主阵地,扎实推进课外读物遴选配置和推广利用、加强各学科组与图书馆的联动,支撑和保障课程教学改革。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课外读物管理审核小组,加强组织保障,使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使本校学生课外阅读的推荐、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成员由校长、书记、高校专家(家长代表)、课程教学部主任、行政服务部主任、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馆长等组成。

  2.规范配置流程,杜绝问题图书进校园。购买合法、正规渠道出版物是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选购的基本要求。在市、区两级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学校多年来一直注重对采购图书源头的规范,严格审查供书单位实体书店资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问题图书进入校园。

  3.评议审核推荐书单。认真选择适宜的课外读物。校图书馆的图书配置严格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挑选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并加强馆藏图书适宜性研究。审核小组负责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4.严格管理,为学生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学校也接受校友和在校师生捐赠,所有图书均需经过审核小组的严格审核。对受捐赠的图书进行审查,凡进必审,关注“方向性”。由图书馆对受捐赠的图书完成消毒工作后,方可进入流通借阅环节。

  5.完善清查制度,结合资产剔旧每学期开展馆内图书清理工作,发现不适宜的图书及时下架。

  下一步,学校将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相关要求为契机,扎实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关口,集全体师生之力打造优质的阅读生态圈,以“多读书、读好书”为目标,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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