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8 14:41:10 银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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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精选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精选9篇)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1

  1、目的:为了规范陈列药品,避免人为造成药品污染确保药品质量。

  2、依据:《药品分类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范围:门店药品陈列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部门:门店工作人员。

  5、内容:

  5.1、店堂内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验收质量合格的药品。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完好无损,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营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要相应分开;

  5.1.1、营业场所应设置待验区(黄底白字)、退货区(黄底白字)、不合格品区(红底白字)三个区域,标志要明示。

  5.2、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常温区一只、阴凉区一只、冰箱内一只)空调等;

  5.3、经营需冷藏药品的门店,应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

  5.3.1、药品陈列时应根据贮藏条件的要求,分别设置常温区、阴凉区和冷藏柜、药品分别储存于冰箱(2-8c)、阴凉区(0-20c)、常温区(10-30c)相应区域内相对湿度为35%-75%之间。

  5.4、药品应按药品与非药品分区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分柜陈列;各专柜应在右上角贴上相应的分类标识;

  5.5、每个柜组药品陈列应按用途结合剂型相对集中摆放,根据各门店自身实际情况可分为“呼吸系统用药”、“五官科用药”、“妇科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泌尿生殖系统用药”等,要求销售柜组橱窗标志醒目,每个药品应对应放置标价签,字迹清晰醒目,药品陈列整齐丰满;

  5.6、危险品不得直接上柜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5.7、门店必需设置拆零专柜,凡拆封过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说明书和标签。未拆封的'药品和其他药品不得存放拆零专柜;

  5.8、处方药不得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5.9、门店应设立阴凉区(库),在室内温度超过25°c时,若确需将阴凉保存药品陈列常温区时,只能用空包装陈列展示;

  5.10、门店陈列药品都应附有说明书,并且说明书与药品数应相符;

  5.11、凡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

  5.12、每月对药品陈列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典》有关药品贮藏术语的含义:

  6.1、避光:指用于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6.2、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尘土及异物进入;

  6.3、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6.4、阴凉处:指不超过20c;

  6.5、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c;

  6.6、冷处:指2-8c;

  6.7、常温:10-30c。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2

  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6、77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1条。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营业员、陈列检查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5.2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公司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5.3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5.4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5.5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5.6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藏箱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5.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5.8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复查。

  5.9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3

  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4

  一、为确保所陈列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三、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药店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四、药品应按品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五、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六、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七、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八、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九、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5

  1.目的:为确保门店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门店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营业员、养护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店堂内所陈列药品必须是公司配送中心所配送的合格药品。

  5.2药品的陈列应符合以下要求:

  5.2.1各类药品陈列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即按时间顺序或按批号先后,先进的药品摆在前面先销售,后进的或批号较后药品摆放在后面

  5.2.2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有标示;

  5.2.3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5.2.4外用药和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5.2.5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中;

  5.2.6麻黄碱复方制剂类药品应集中专柜陈列

  5.2.7二类药品不得陈列。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5.2.8药品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原则。药品必须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进行分类陈列,对有不同温度要求的药品应陈列在不同温度环境下:

  5.2.8.1冷藏药品都必须存放在冷藏柜中,应每天定时有专人进行温度的监测和记录,保证温度符合要求。对停电或冷藏设备温度出现异常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5.2.8.2阴凉储存的药品,即标明储存温度为20℃以下或阴凉储存的药品,应按

  要求存放在阴凉柜中。

  5.8.2.3常温储存的药品,即包装上标示常温储存的,或贮藏项未规定储存温度的,按常温10~30℃的条件储存。

  5.8.2.4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如避光、特殊温度等,应当按包装标示的温度和条件要求储存药品。

  5.2.9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装斗前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应当定期清斗;

  5.2.9.1中药饮片装斗应当由熟悉中药饮片质量要求的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其他经过资格认定的中药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应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上的名称是否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是否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规格是否一致,防止出现错斗、串斗,混药现象的'发生。

  5.2.9.2装斗时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先进先出,保证质量。

  5.2.9.3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5.2.10非药品应设置专区,与药品区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5.2.11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5.2.12门店应当按月对陈列、存放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及中药饮片。及时发现药品在陈列及存放过程中出现的过期、虫、霉、变质、包括破损、污染等现象,防止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保证药品的质量,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5年。重点检查品种主要包括:

  5.2.12.1拆零药品。拆零药品由于拆除了原包装,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发生氧化、受潮等,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因此储存应相对集中,便于加强管理;有特殊储

  存要求的药品应避免拆零(如冷藏、避光等药品)。检查时,应检查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性状有无发生改变等,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交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

  5.2.12.2易变质药品。

  (1)液体类:如注射液、眼药水、糖浆等,易受外界影响。

  (2)维生素类:如维生素C含有抗氧化剂,接触空气易氧化,时间长会发黄;维生素A和D遇光和空气易分解失效。

  (3)抗生素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氯霉素类、多肽类、四环素类等都较容易失效或降解。

  (4)生物制品类:常用的如胰岛素、人血白蛋白等,易因环境变化而失去生物活性。

  (5)其他药物:其他易氧化或分解而变质的药物还有硝酸甘油、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过氧乙酸等。

  (6)中药饮片:易生虫、霉变、泛油的中药饮片,如玉竹、火麻仁、防风、白芷、红花、肉苁蓉等。

  5.2.12.3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公司规定距失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定为近效期药品;摆放时间较长一般定义为摆放超过三个月的药品,拆零药品应缩短时限

  5.2.13门店应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并能在电脑系统中自动跟踪和控制,系统采取近效期自动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5.2.14按剂型、用途分类陈列原则。为了便于消费者购买药品,每个药品应按照剂型、用途分类陈列。如心脑血管类、呼吸系统类下,分别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陈列。每个药品必须放置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标签上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各销售柜组都应有明显的标志

  5.2.15药品摆放整齐有序原则。药品应放置于货架或陈列柜上,不得存放于办公区、生活区和其他任何营业场所以外的地方;要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整齐摆放,50ml以上的液体剂型应立放,不得卧放;药品不得堆放地上,也不得置于阳光

  可以直射的区域,或对于可能有阳光照射的区域应采取窗帘、遮阳帘等避免阳光直射的预防措施。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6

  1、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用医保结算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签字方能报损。报损单为二联,其中一联报院财务销帐。

  7、药库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调配无误,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损失由调配人员自费赔偿补足。

  9、属医疗保险的患者,应按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用量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并认真填写明细表,人员交接时应双签字。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为规范药品陈列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方便顾客选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品的陈列管理工作,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切实履行职责,保障药品陈列符合规范要求。

  二、陈列原则

  分类陈列:药品应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严格分开陈列,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陈列;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分库存放,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斗标应用正名正字。

  标识清晰:药品陈列区域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标明药品类别,如 “感冒药区”“消化系统用药区” 等,便于顾客快速找到所需药品。药品货架(柜)应标明药品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应,字迹清晰,内容准确。

  安全稳定:药品陈列应做到平稳、整齐,避免药品掉落或倾倒。高大、较重的药品应放置在货架底层,防止发生药品掉落伤人事故。同时,要确保陈列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无破损、模糊等情况。

  先进先出: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及时调整药品陈列顺序,确保先购进的药品先销售,近效期的药品优先销售,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三、陈列要求

  温度与湿度控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设置适宜的陈列环境温度和湿度。常温药品陈列温度应控制在 0 - 30℃,阴凉药品陈列温度不超过 20℃,冷藏药品应陈列在冷藏设备中,温度控制在 2 - 8℃。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35% - 75% 之间,并定期进行温湿度监测和记录,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避光与防潮:对光敏感的药品应陈列在避光的`货架或药柜中,避免阳光直射。易吸潮的药品应采取防潮措施,如放置干燥剂等,并注意观察药品包装是否有受潮迹象,如发现受潮应及时处理。

  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不得陈列在普通货架上。放射性药品应存放在有特殊防护装置的专用仓库内。

  非药品陈列:非药品应设置专区进行陈列,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设置醒目标识,标注 “非药品区”。非药品不得与药品混放,避免误导顾客。

  四、检查与维护

  日常检查:营业员每天应对负责区域的药品陈列进行检查,查看药品陈列是否整齐、分类是否准确、标识是否清晰、药品包装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同时,检查温湿度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定期检查:质量管理人员每周应对药品陈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药品分类陈列是否符合要求、特殊管理药品存放是否合规、近效期药品管理是否到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维护与清洁:保持药品陈列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对货架、药柜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灰尘、蚊虫等污染药品。药品陈列设备如冷藏柜、空调等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五、培训与考核

  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开展药品陈列管理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陈列原则与要求、检查维护方法等,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药品陈列管理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考核:建立药品陈列管理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药品陈列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安排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六、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加强药品陈列管理,保证药品陈列规范、有序,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销售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药房)内所有药品及相关产品的陈列管理工作,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

  三、管理职责

  店长职责:全面负责药店药品陈列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药品陈列计划,监督陈列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药品陈列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质量负责人职责:负责对药品陈列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品陈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要求。定期组织药品陈列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如药品过期、包装破损等情况,应立即下架并采取相应措施。

  营业员职责:严格按照药品陈列制度和要求,做好责任区域内的药品陈列工作,保持药品陈列整齐、美观、分类清晰。每天对责任区域的药品进行检查,及时补充缺货药品,调整药品陈列位置,确保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同时,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陈列区域和药品信息,提供优质的购药服务。

  四、陈列规范

  区域划分:合理划分药品陈列区域,设置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中药材区、中药饮片区、医疗器械区、非药品区等,并设置明显的.区域标识牌。处方药区应设置 “凭医师处方销售” 的警示标识。

  药品摆放

  按剂型分类:将同一剂型的药品集中陈列在一起,如片剂、胶囊剂、注射剂、口服液等,方便顾客查找和选购。

  按用途分类:根据药品的治疗用途进行分类陈列,如感冒药、退烧药、止咳药、胃肠道用药等。

  按品牌分类:对于同一治疗领域的不同品牌药品,可集中陈列,并突出品牌特色,便于顾客进行品牌比较和选择。

  标识管理:药品标签和标识应清晰、准确、规范。药品标签应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信息。货架标签应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标明药品名称、规格、价格、产地等内容。对于促销药品,应设置醒目的促销标识,注明促销内容和期限。

  五、特殊药品陈列要求

  冷藏药品:冷藏药品应陈列在冷藏柜中,冷藏柜温度应保持在 2 - 8℃,并配备温度监测设备,每天定时记录温度。冷藏柜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应存放在密闭的药斗中,药斗应标明饮片名称,做到斗谱排列合理,避免串斗、错斗。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饮片装入药斗。定期对中药饮片进行养护,防止霉变、虫蛀等质量问题。

  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特殊管理药品不得陈列销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和管理。

  六、检查与整改

  日常检查:营业员每天营业前和营业结束后应对药品陈列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陈列是否整齐、分类是否准确、标识是否清晰、药品效期是否临近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如整理药品摆放、更换破损标签、下架近效期药品等。

  定期检查:店长每周组织一次药品陈列全面检查,质量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药品陈列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由本药店(药房)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确保药品陈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9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

  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和人们对药品质量要求的提高,规范药品陈列管理成为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医药经营单位药品陈列科学、合理、规范,防止药品污染、混淆和差错,保证药品质量稳定,方便顾客选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品经营场所的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包括门店、仓库等涉及药品陈列的区域,以及在上述区域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陈列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药品陈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陈列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储存条件和销售要求。禁止陈列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以及过期、变质、被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安全性原则:确保药品陈列环境安全,防止药品受到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的污染。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防止灰尘、虫害等对药品造成损害。同时,要保证药品陈列稳固,避免药品掉落造成损坏或伤人事故。

  方便性原则:药品陈列应充分考虑顾客的购物习惯和需求,做到分类清晰、标识明确,便于顾客快速找到所需药品。合理设置药品陈列区域和通道,保证顾客能够方便地浏览和选购药品。对于常用药品、急救药品等应陈列在显眼、易于拿取的位置。

  美观性原则:药品陈列应整齐有序、美观大方,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通过合理的布局和陈列方式,展示药品的品牌形象和产品特色,吸引顾客的注意力,提高药品的销售效果。

  四、陈列具体要求

  药品分类陈列

  严格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应陈列在处方药专柜或专区,并有明显的标识。非处方药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但应与处方药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混淆。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陈列,防止交叉污染。外用药应标注 “外” 字标识,以便顾客识别。

  易串味药品(如含挥发油成分的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开陈列,存放于独立的区域或有良好密封性能的容器中,防止气味相互影响。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分区域陈列,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确保品种正确、无杂质。药斗应标注正名正字,定期清理药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

  药品标识管理

  药品货架(柜)应设置清晰、准确的药品标识,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价格等信息。标识应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不得出现错误或遗漏。

  对于促销药品、特价药品等,应设置醒目的促销标识,注明促销内容、活动期限等信息,吸引顾客注意。促销标识应放置在显眼位置,但不得影响药品标识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药品储存条件控制

  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合理设置陈列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常温药品陈列温度应控制在 0 - 30℃,阴凉药品陈列温度不超过 20℃,冷藏药品应陈列在冷藏设备中,温度保持在 2 - 8℃。相对湿度应控制在 35% - 75% 之间。

  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每天定时对陈列环境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如开启空调、除湿机等设备,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特殊药品陈列

  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不得陈列在普通货架上。专柜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非相关人员接触。

  放射性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存放在具有特殊防护装置的专用仓库内,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五、检查与监督

  日常自查:各药品陈列区域的负责人每天应对责任区域的'药品陈列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分类是否准确、标识是否清晰、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药品摆放是否整齐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自查记录。

  定期检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每周应对药品陈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单位负责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专项检查:在重大节日、活动前后,或接到相关部门通知时,应组织开展药品陈列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陈列的安全性、规范性以及特殊药品的管理情况,确保药品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要求。

  外部监督: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六、员工培训与考核

  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员工开展药品陈列管理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陈列原则与要求、温湿度监测与调控、特殊药品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执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同时,鼓励员工自主学习,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和在线学习平台,方便员工随时学习和巩固知识。

  考核评估:建立员工培训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估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安排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七、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药品陈列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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