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12-12 10:59:29 敏冰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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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的规章制度(通用1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交车的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通用18篇)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

  1、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语音报站器,对线路语音报站器完好情况检查制度不落实,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科室;

  2、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投币机、刷卡机,未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票务管理制度》、《司机上岗操作规程》,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科室;

  3、对公司所属线路安全营运秩序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4、在开展服务、票务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未按规定完成当日、当次检查任务;

  6、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抢、跺、截头进站、甩站、超速行驶的'问题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7、对营运线路车辆,开快车、进站和路口车速过快,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的检查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8、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借道、变道、开串车,未按规定限速运行的检查监控工作监督不力,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2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3

  第一条 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部门)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50元/次(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

  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

  第四条 凡病、事、产、婚、丧假,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写清起止日期,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

  1、旷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扣款100元/天,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作辞退处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3、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扣款:部门正副科级50元/天,一般管理人员30元/天,15天以上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取消当月年终奖。

  4、事假期间无工资,1天只享受效益奖50%,4天不享受效益奖,8天以上扣当月年终奖。

  5、产假4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按休假月扣除年终奖;

  6、婚假一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

  7、丧假5天,婚丧假超假实际天数按事假规定考核。病事假考核扣款不含轮休日,若年休假充抵可不扣充抵天数考核款。

  第五条 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车队行政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请假无故不在岗,一律视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次,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除名处理。

  第六条 凡重大节假日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发现一次考核扣款50元,造成后果公司将作进一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4

  1、驾驶员的驾驶证、行车证上岗证等证件要齐全、合法。

  2、驾驶员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要服从班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一切以为服务为主,提高服务意识,树立文明驾驶员形象。

  4、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车之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

  5、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避免猛踩刹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7、发现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8、驾驶员言行规范:

  思想:牢固树立为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争创一流服务水平。

  言语:用语文明礼貌,不讲粗俗污秽语言;不讲诽谤学校形象的语言;

  仪表:要求着装整洁,保持头发、面部、手足卫生。

  9、各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并应遵守服务单位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0、驾驶员对用车的合理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 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公司领导反应。

  11、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 并说明原因。

  12、保持班车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清扫的垃圾不得扔在班车单位院内里。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5

  为加强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更好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及公司《运输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交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1、公交运营车辆,实行安全日检制度。公交车辆每日发车前或收车后必须到检车台进行车辆日检,检查合格的由专职安检员做好登记并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通知单》上签章,不合格的,由安检员强制车辆入库维修,并对维修项目进行登记。

  2、公司值班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发车现场,对车辆进行检验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自检自查情况、车载安全设备及超员、超速、超载情况等,对查出的问题,安值人员要立即予以纠正,并做好途中安全运行的交待工作。

  3、公交车辆需按时参加季审、年审、年检技术检测、维护与保养等事宜。

  4、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交车辆的各种档案,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GPS设备监控、车辆登记证书等。

  5、公交营运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责任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等。

  6、特殊天气(冰、雪、雾灯)公司要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车上路,对重点路段(险区)加强现场指挥和指导。恶劣天气时,要对车辆进行危险物品管制,禁止所有车辆出站运营。

  7、加强对车载行车记录仪和GPS设备的安全监控,对营运车辆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发送气象、道路信息,监控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并处理车辆报警信息。

  8、高考、中考用车及其它重点运输等特殊任务时,公司要先派技术好、作风硬的驾驶员执行,并由安管人员带队。

  9、车辆行程超过400公里的,公司必须安排双班驾驶员以防止出现疲劳驾驶。连续驾车3小时,驾驶员应停车休息15分钟;每日驾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10、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报修,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11、车辆上路后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此路段的限速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车辆超员、超载运行。

  12、车辆出车前、到达后,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13、在行车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4、车辆因故障或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驾驶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驾驶员应及时告知乘客并迅速将乘客转移至右侧安全带内。

  15、车辆起步前,驾驶员应关好车门,车辆停稳后再开门上下客,严禁不到站点乱停上下客。

  16、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应停放指定地点停放待发,收车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17、安全行车十一禁令(略)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并遵守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生理缺陷及疾病。

  3、驾驶员应尊重领导、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②年龄不超过53岁,身体健康;

  ③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从业资格证;

  ④通过理论和路试考核合格后,办理《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

  5、驾驶车长6米以下客车的,需具备3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上;驾驶车长6米以上9米以下客车的,需具备4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上;驾驶车长9米及以上客车或高速客车的,需具备5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上。

  6、办理《驾驶证明》,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交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参加路试及理论考核,合格后统一上报公司办理。

  7、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必须衣帽整洁,统一穿着标志服,仪容端庄,对乘客热情礼貌,言语和气、举止庄重、服务周到。

  8、驾驶员需佩戴交通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本人照片、姓名、编号及单位名称、电话号码等内容的服务监督卡。

  9、驾驶员每到一站点,应使用站点报话器,提醒乘客注意上下车,车辆停稳后才能打开车门。

  10、乘客上车后,驾驶员需热情、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

  11、开车前,驾驶员应使用报话器加强对乘客的安全乘车宣传教育,提醒乘客车辆起步,请乘客坐好、抓牢,发现乘客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应及时制止。

  12、驾驶员要主动关心和帮助乘客,特别是老、弱、病、残、孕等乘客,做到服务热情,照顾周到。

  13、驾驶员要严格监督乘客上车时的投币数目,不得接触钱币,切实维护公司的经济效益。

  14、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途中站点上车乘客的“三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有毒品、危险品上车,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15、公交车辆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不得随意停车上下客,不得任意改变运行线路。

  16、车辆在营运过程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说明情况,并及时检修排除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向公司汇报,帮助乘客换乘。

  17、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并迅速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向公司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18、严禁驾驶员在营运中与乘客发生争吵、殴斗事件,无论什么原因,一律对驾驶员严肃处理。

  19、车辆到达终点后,驾驶员要立即调整好车位,乘客下车后,要及时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物品,发现失物应及时归还失主,一时找不到失主的,应交调度办公室保存并查找,严禁私自留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驾驶员要做到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高速车,车未停稳不得开门上下客,人未上下完毕不得运行,不抢时、不晚点,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21、公司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行车十一禁令》,违反禁令之一者,予以解聘。

  安全行车十一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无驾驶证明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开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速、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行驶;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6

  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3分钟以上扣款50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2分钟以上或晚3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20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10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50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50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100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300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50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

  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7

  目的:

  规定了乘务员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服务程序、服务内容与要求,以提高乘务员服务质量。

  范围:

  适用于本车队所有乘务员。

  岗位职责:

  1.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好开车前、运行中、到站前的各项宣传、站名预报和承担文明服务的全部工作。

  2.做好清车、途中旅客售票、检票、验票和上、下行包等安全工作,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禁运物品和超限量物品等“三品”上车。

  3.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票据管理及营收报解制度,负责票据的领取、登记、发售和保管等工作。

  4.维护乘车秩序,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行车中积极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预案中有关工作。

  5.遵守客运有关规定和运输纪律,服从管理,主动配合稽查人员做好客运检查工作。

  6.服从调度安排和按时上班。

  7.保守车队秘密,不得泄漏车队的管理信息及财务信息。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上岗准备

  1.着装整洁,佩戴服务证牌,签到上班。

  2.参加班前会,接受任务。

  3.整理备齐客票、行包票、零钱。

  4.搞好车内卫生,擦净座席灰尘。

  5.检查车内服务箱中的服务用品是否齐全有效。

  6.挂好车内意见簿和班车线路牌。

  7.配合驾驶员保证客车正点驶入发车位。

  8.做好接待旅客和验票乘车的准备工作。

  9.清理车厢。

  要求: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车容整洁,用品齐全,车厢整洁,准备充分,

  严查“三品”,交接清楚。

  车上服务

  1.善于观察旅客言行,以判断旅客需求。

  2.定时车内巡查,不断消除隐患。

  3.随时注意维护保洁。

  4.注重观察处理好意外事件。

  要求:注重沟通,和谐满意。干净舒适,沉着应急。

  中途上下

  1.到站前,告知旅客做好下车准备,待车停稳后,开门下车。

  2.坚持先下后上,做到及时售票,严禁“三品”上车,并照顾重点旅客上下车。

  3.及时清理车内垃圾。

  要求:主动提示,交接清楚。保持清洁,防止漏乘。

  清车交款

  1.全面清理车厢,检查有无旅客遗失物品,发现遗失物品要设法交还失主或交车站妥善保管。 2.向车站交付行包。

  3.结交票款,认真填写有关检查记录。

  4.检查车内设施和物品,清扫车厢,擦净座席,清洗车外部。

  要求:检查细致,交接清楚。交款及时,车辆干净。发现假币由乘务员自负。

  处罚

  1.乘客遗失行李包或其它物件等,乘务员当日必须交还失主或交回调度室,不得自吞或挪用,否则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2.乘务员因疏忽、不制止、或制止不严,使乘客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上车,所造成的后果有乘务员承担。

  3.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罚每次罚款10元,车上存有货物过夜的每次罚款50元。

  4.乘务员应按规定票价收费,不得恶意少收或不收票款,如有违反,每次罚款30元。

  5.乘务员应尽量引导乘客自动投币。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乘务员协助收款的,乘务员应在收到票款的第一时间将收到的票款全部投放到投币箱中,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罚款单次不低于30元,最高不超过100元。

  6.乘务员必须监督每位乘客投币,并在每位乘客投币(或代收票款)后,大声向驾驶员报告投币金额(或代收金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元。

  7.乘务员必须提前5分钟报告,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到位的驾驶员按迟到论处,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十五分钟按旷工论处。

  8.乘务员要待车辆进站停稳车后方可让乘客下车,待客上完后提醒驾驶员关好车门并起步行车。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乘客夹伤或摔伤的`而产生的费用由车队付50%,乘务员付25%(乘务员承担的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8

  公交车驾驶员

  1、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程,服从车队调派及调度员指挥;

  2、格遵守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及首末班发车时间、运营班次及运营时间;

  3、好所驾车辆每天的出车前、行驶中、收班后的检验及保养维护,确保车辆正常;

  4、开英雄车、赌气车,做到起步慢运行稳,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5、到不追抢、不到站不停,不滞站揽客,不站外上下乘客、中途甩客、中途调头;

  6、合乘务员维护好车内乘车铁序及乘客的投币监督工作;

  7、守交接班时间,有事先请假,不准私自找人代班。如需代班,代班驾驶员应向车主委员会报到审核同意后方可代班。

  公交车乘务员

  1、格遵守路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车队调派及调度员指挥;

  2、格遵守线路车队规定的首末班发车时间、运营班次及运营时间;

  3、合驾驶员做好乘客疏导、报站及兑零工作,不准收取票款,代客投币;

  4、合调度员做好发车时间及路单填写准备工作;

  5、好车内卫生,做到每趟一清扫;

  6、守交接班时间,有事先请假,不准私自找人代班。如需代班,代班驾驶员应向车主委员会报到审核同意后方可代班。

  公交车调度员

  1、从队长分配指挥,模范遵守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

  2、悉并了解线路车辆运营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车辆及运营时间;

  3、心驾乘人员,及时处理车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4、情接待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问题及纠纷;

  5、好车辆行车路单、日报表(运营趟数)及发车时间的填写工作,并做到准确无误;

  6、护办公设施,注意安全,搞好调度室室内外卫生;

  7、心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大公无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8、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公交车保洁员

  根据《铜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保洁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未经同意,在工作中保洁员不准擅自离岗;

  2、爱护保洁物品、负责保洁用品、用具的保管;

  3、认真完成洁区车辆保洁工作;

  4、处理好保洁区卫生;

  5、下班时、管子必须顺管盘旋入库并锁好门;

  6、保洁用具用品,由当天主班负责(轮流管理);

  7、绝对禁止车辆滚压管子(被滚压自负)。

  二、违纪处罚

  1、不按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串岗、脱岗的,处罚30-50元;

  2、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应付,消极怠工的,处罚30-50元;

  3、上班时间干私活的及与工作不相关事的,处罚50-100元;

  4、矿工(作息时间30分钟内未到岗的按矿工处理),处罚50-100元;

  5、工作不负责,当天车辆因卫生问题被客管局查处的,罚款由当班保洁员承担。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9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安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二、会议类别及要求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办公室召集,总经理主持召开。

  2.参会人员、时间、地点根据会议需要由召集人在会前书面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部署下一步工作;

  (2)解决、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事项;

  (3)总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预防措施;

  (4)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审定考核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

  (6)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和通报等。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总公司每月安全生产例会

  1.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主营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厂、机动车培训站、燃料供应科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参加。

  3.会议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4.会议主要内容

  (1)宣贯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研究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

  (2)安保科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参会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4)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5)检查上月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过处理;

  (6)通报表彰安全生产典型和事迹;

  (7)研究布置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宣传活动等事宜;

  (8)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9)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安保科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三)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燃料供应科、出租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主营分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路队长、安全员参加;机动车培训站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教练员参加;汽车修理厂由部门班子成员、班组长、安全员参加。

  2.会议安排在每月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月部门安全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

  (3)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4)分公司路队长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路检路查工作情况。(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安全巡查工作情况)

  (5)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

  (6)布置下月安全检查、宣传、活动,准备各分公司、各部门安全学习内容等事宜;

  (四)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每月职工安全培训学习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部门全体人员、安保科专职安全员参加。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0

  车辆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使每辆车确保完好的技术状况,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

  1、严把车辆准入关,对于公司化经营的车辆在购车前,投资人应与公司协商确定车型、营运线路,早签有关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车入户。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

  2、整车必须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

  3、按照行业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不得随意私自加座,不得客货混装。

  4、所有营运车辆都要进行等级评定。营运车辆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检测报告,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5、根据有关规定凡达到国家规定报废的车辆坚决停止营运并予以报废。杜绝由于车辆老旧造成的机械施事故,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6、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凡脱保车辆和未领取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将通知车站予以停班。经督促仍未按要求改正者,将停止营运。对司属车辆下达执行率为100%,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会制度。

  7、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缴纳公司的`税费,及时领取相关的行车手续,保证做到行车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8、要求所有营运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玻璃无破损、漆皮无脱落,公司安全员下站检查的重点是车辆的灯光、刹车、转向、传动等部位是否完好,认真检查车上的消防器材及冬季防滑用具的配置是否齐全有效,对已陈旧和可能造成不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及时予以更新。轮胎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如轮胎残留花纹深度低于1.6毫米须及时更换,如未及时更换导致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彻底杜绝所有营运车辆“带病”行驶。

  9、加大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三品”上车,严禁车厢内私装、私运相关危险物品,严禁超速,严禁无资格证的驾驶员参加营运,对有上述行为的车辆和当事人,安全员一经发现,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给予纠正,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后仍不服从管理者或继续违章操作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经济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10、所有营运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参加车辆的年检审验工作,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

  11、驾驶员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人员的检查。同时必须做好对车辆的维护,落实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

  12、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对所记载的相关内容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随意修改。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1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

  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

  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2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3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4

  一、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按时所持证照到相关部门进行审验;

  2、熟悉和了解所驾客车的安全技术技能;

  3、对旅客宣传乘车安全常识,注意观察旅客精神状况,做好劝解工作;

  4、为旅客提高服务时,微笑服务,规范作业,严禁接打手持电话、吸烟、吃零食、闲聊及做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岗,不能用手指点旅客,对旅客的要求或意见不得有厌烦情绪和不满表情;

  5、车辆在营运中发生危险状况,应立即靠边停车、拉手刹、关闭发动机和车载总电源开关,打开前、后门,迅速疏散旅客;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驾驶员要向接班驾驶员简单交代车辆的有关情况;

  7、车辆在营运途中因故障不能行驶时,应向乘客耐心解释并迅速报修,若需要转客的要组织旅客转乘其他车辆;

  8、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要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熟悉所驾线路的道路状况;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在营运途中的安全检查;

  11、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和考核;

  12、定期检查车内的GPS或3G、灭火器、安全锤、三角警示牌、应急手动门等设施设备,保证其随时能正常使用;

  13、定期检查车内的`工具、千斤顶等,保证行车中的修理所需;

  14、车辆停放必须在指定位置或安全地带,途中停放必须注意观察周围的行人或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请乘客下车;

  15、每天收车后,应及时清洁车内外,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6、严格按规定到指定的修理厂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

  二、乘务员岗位安全职责

  1、尊重乘客,热情、文明服务,做好开车前、运行中、到站前的各项宣传和站名预报工作;

  2、做好途中服务工作,协助驾驶员做好乘客上下行包等工作,严禁超高儿童乘车,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上车;

  3、负责随车物品的领取和保管工作;

  4、维护乘车秩序,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行车中积极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协助驾驶员做好相关工作;

  5、遵守旅客运输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三、驾乘人员工作细则

  1、携带好各种证件,提前到岗,检查车辆各部位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各项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严格遵守公司的运行计划,做好四按时:按时发车、按时运行、按时到站、按时收车;

  3、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好不起行,不许催客上下,运行时驾驶员要高度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因故不能继续运行的,要向乘客耐心讲明原因,并负责安排转乘同其他车辆;

  4、逢站停车,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又问必答,注意照顾“八种人”:老、弱、病、残、孕、抱小孩者、现役军人、伤残军人;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严禁在仪表台、车厢内乱堆杂物;

  6、认真监督乘客投币,公司职工乘车必须出示工作证,未出示工作证的一律视为投币乘客;

  7、车辆发生行车事故时,由该车当班驾驶员负责处理,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配合处理;

  8、驾驶员下班收车时应将车辆统一有序停放在车站内进行检查,清理好车辆卫生,加足燃润料,做好第二天出车准备工作,关好车门、关闭电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下班;

  四、驾乘人员奖励

  驾乘人员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年度内工作成绩优秀,无行车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投诉事件,或受到上级表彰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额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

  五、驾乘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1、驾乘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违者承担违约金10元;

  2、逢站停车,规范停靠,营运中不私自放站、调头、绕道串线行驶,严禁无故在站点不带乘客,违者承担违约金50-100元(金额由办公会研究决定),当月发生3次类似事件,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严禁私自包车或带车办私事,违者承担违约金200元;

  3、逢站必报,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如因使用服务禁忌语言与乘客发生纷争,每次处违约金50元,当月发生3次以上类似情况,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4、驾乘人员应阻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及宠物上车,及时劝阻车内吸烟行为,违者每次承担违约金20元;

  5、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不迟到、不早退,违者处违约金10元,无故不参加者承担违约金50元;

  6、严禁用门泵催夹乘客,严禁在站台外的其他地方上下乘客,严禁车未停稳开门,车门未关好起步运行,有以上行为之一者,承担违约金100-200元;一个月内发生3次类似事件,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7、凡发生行车事故,当事人无条件配合处理事故,并下岗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下岗学习期间不计发工资;

  8、开车时禁止接打手持电话,违者承担违约金50元,一个月内发生3次类似事件,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9、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解聘,打入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

  10、严格按照公司的运行计划执行,违者承担违约金50-200元(金额由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一个月内发生3次类似事件,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11、驾驶员在运行中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的,予以停班至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后到公司接受教育,严重违者、违纪、违法行为的或违法行为长期不处理的予以解聘,并打人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

  12、对有辱骂本公司职工和乘客、挑拨是非、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无故不上班,对工作不负责任使公司蒙受损失的职工,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薪下岗学习或解聘;

  13、驾乘人员违纪违者被处理的,不得与公司相关人员胡搅蛮缠,违者加倍处理;

  14、驾乘人员不得辱骂公司管理人员,违者承担违约金50元,情节严重者解聘;

  15、驾乘人员不得动手推搡公司管理人员,违者承担违约金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16、驾乘人员不得殴打公司管理人员,违者承担违约金500元,一律予以解聘,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者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执行。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5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未按运营计划时间到位;

  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

  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

  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

  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

  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

  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

  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

  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

  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

  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

  第八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

  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

  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

  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

  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

  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服从稽查和路队管理,擅自停运车辆;

  2、妨碍检查工作;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3、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

  第十条私自倒卖燃油(气)、材料的或者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抽取、挪用公司燃油(气)的,属严重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运营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在驾驶区域悬挂、放臵妨碍安全驾驶物品;

  2、行驶中车载收音机音量过大;

  第十二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1、行车中未关好车门;

  2、驾车时不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戴各类耳机行车;(业务指令除外)

  4、驾车时饮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上)

  5、驾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6、躲避道路电子系统监控;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以及有标志的路段鸣喇叭;

  8、违反“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规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线路例会上点名、要有记录。

  1、驾车下陡坡熄火空档滑行;

  2、车辆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臵、后视镜、雨刷器等其它机件失效或不全上路运营;

  3、不按规定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车辆;

  4、车辆带故障上路运营;

  5、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下;

  6、两车相会时互相传递物品或交谈;

  7、违反交通信号灯、现场交警交通指挥;

  8、车内灭火器、自动灭火装臵失效或缺失,不及时上报;

  9、占用非机动车道或无故逆向行驶;

  10、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更车道;

  第十四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3天、写书面检查。

  1、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及左右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2、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违反行车规定;

  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标志;

  4、不按规定牵引车辆;

  5、车辆带故障不报修造成停班;

  6、违反驾车操作规定、损坏车辆;

  7、前压后抢前后车互相追逐,开斗气车;

  8、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上;

  第十五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1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六条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2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饮酒过量,班前未上报,酒测出含量处罚200元。

  第四章投币、刷卡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未履行投币箱一站一清盘或钱币裸露在投币箱口外;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两人以下漏票;

  3、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备票和放臵;

  4、员工乘车时不刷卡或卡内余额不足而不投币;

  5、员工乘车时随行人员无该卡使用权而不投币;

  6、员工卡转借他人使用,验出后不收回;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6

  1、未经调度人员批准擅自缺班、绕近道、改变运行线路、不按照规定起止站点发车、中途调头、随意更换驾乘人员、甩站甩客的,当班驾驶员和乘务员各罚款50元;末班车不按照规定站点、时刻发车、中途下线、不到终点站的,驾乘人员各罚款100元。

  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

  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

  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每次罚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和后果由乘务员本人承担。

  7、驾乘人员在车辆正常运行时间(中午用餐时间除外)不准在车上看书、睡觉、打电话聊天、聚堆嬉闹、吃零食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准酒后驾驶,不准闯信号,不准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到站停靠时车轮距离路沿石不超过40厘米,车辆回场后必须按照划定位置停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因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完全由本人自负。发现酒后驾车者每次罚款500元。

  9、驾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路单,如实填写修车缺班、包车缺班情况,如果发现虚填班次、私改路单,按贪污票款论处,每次罚款500元。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7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局机关公务用车,现就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局机关公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和局机关干部公务用车,各用车人应提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上班后15分钟内,局领导需要用车的,首先确保局领导公务用车;15分钟后,根据工作缓急,再安排业务科室工作用车。驾驶员凭局办公室出车单出车。

  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安排。

  (二)实行用车登记制度。驾驶员根据局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并填写《出车登记表》,明确出车事由、地点等事项。《登记表》须经用车人签字。局办公室按月负责对《登记表》进行审核。

  (三)完善定人驾驶制度。局机关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如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确需驾驶公车的,按省市主管部门文件或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从严掌握并报县分管领导批准,然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四)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局财务统一办理、充值。

  二、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对没有按规定将车辆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的,视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局固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局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局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局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车辆让他人驾驶,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局办公室。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范不正确,造成违规受罚,责任自负。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公交车的规章制度 18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

  一、公交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交停车场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交停车场按设计核准的停车数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超停车辆。

  1、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必须每年将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集团安全管理部定期对超停车辆的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并对安全防范措施和解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四、执行公交车辆进出场安全检查制度。

  1、公交车辆进场前由警卫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异常物品应按规定处置。

  2、公交车辆凭使用单位开具的车辆出门证出场。

  五、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

  1、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违规逆向行驶。

  2、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

  4、公交停车场内禁止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摩托车行驶。

  六、执行公交停车场内禁烟禁火制度。

  1、公交停车场是禁烟禁火重点单位,除划定的吸烟点外,全部禁烟禁火。

  2、因生产作业、维修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管理单位派员在动火区域设置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

  3、应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七、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2、警卫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3、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4、监控消防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八、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九、定期对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视频监控等重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1、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

  2、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3、管理单位将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4、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缺损应尽快修复或补足,并做好记录。

  十、使用单位定期对存放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放安全。

  1、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应在封闭区域集中存放、警示标志清晰、专人管理,并配备灭火器、防爆毯、黄沙桶等消防设备。

  2、定期检查、落实整改、记录齐全。

  十一、警卫人员对进入公交停车场的非本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核查登记。

  1、警卫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核查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工作。

  2、警卫人员对进入停车场的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十二、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安全消防巡查。

  1、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定时、定点、定线路对停车场的治安、消防进行安全巡查,每次巡查间隔不超过二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2、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监控值班室汇报。

  十三、监控值班室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值守,随时联系各岗位值勤人员,处置突发事件。

  1、随时掌握公交停车场的安全正常运行情况,填报安全运行日志。

  2、每日检查一次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遇有系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做好检查和报修记录。

  3、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四、非机动车停放点和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1、非机动车和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独立设置,提供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停放区域应设置防雨水屋顶,防止漏水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2、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应采取间隙式供电方式,防止长时间充电导致充电器、线路、电瓶过热发生火灾事故。

  3、电瓶助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实行二小时一次的安全巡检,并填报巡检记录。设置视频监控与接入监控值班室,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实时监控安全情况。

  4、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

  十五、高空悬挂物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1、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实行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2、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六、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

  1、地下空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应确保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安全系统的完好。

  2、地下空间安全系统实行季度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系统季度检查台账和检修记录,并按季度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七、防台防汛工作。

  1、公交停车场排水系统每年二次(六月、十二月)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2、公交停车场避雷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测试。

  3、公交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4、公交停车场应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储备抢险作业的物资、工具、装备等。应急物资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发生缺损及时补足和修复,并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

  十八、应急预案

  1、公交停车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故,减轻突发事(件)故对停车场运行生产的影响。

  2、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包括场内安全生产事故、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处置预案。

  3、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文本应在监控值班室、大区管理办公室分别存放。

  4、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定期向所属地区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九、集团所属各公司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建立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公交停车场的安全。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并对相关条款和程序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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