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6 11:39:58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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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幼儿园长为副组长的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挥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较小,正常接送,但应强调学生注意安全,上车不要拥堵,尤其注意伞尖、伞把等尖锐部位。

  2、周五送学生时,值日领导、班主任、保安上述领导接送任务结束。

  3、雨雪较大,无法通车时,学校立即通知随车管理员校车停运,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学生家长,通知校车停运,学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长负责看护学生;如果学生在学校由学校负责学生安全。

  注:雨雪天气,领导要全部跟车。

  二、如遇车辆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

  1、随车管理员要立即将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上报校长;

  2、随车管理员主要负责学生车内安全,严禁学生下车或开窗;

  3、由驾驶员与事故车主进行交涉协调。如果可能影响到正常的上课时间,随车管理员要报告学校校长,临时调车接送学生上下课。

  4、如果无法协调,马上打110报警。

  三、如出现学生伤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随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至安全地带,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园长和主管人员。

  2、主管人员和园长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体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交通事故应急注意事项: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2)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学校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园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园长、各班老师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一个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处置新区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是指接送新城子乡中小学学生的校车发生对师生生命财产构成危害损失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属地管理、分级处理、公众参与;资源整合、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处理原则。

  第四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标准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

  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应急处置、调查和处理;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宣传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校车交通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

  第六条校车交通安全的.监测

  (一)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新区校车办等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开展校车交通安全的检查;建立健全的校车交通安全监测网络、巡查制度和校车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校车交通安全信息。

  (二)学校应建立校车交通事故防范制度体系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和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隐患情况并向校车办汇报。

  (三)学校安全保卫处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校车办通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预警预报

  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员岗位,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八条响应程序

  (一)先期处置机制

  接报后,学校等单位第一责任人、安全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初步判定事故级别等基础处置工作。学校立即启动办事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初步判定为一般、重大、特大校车事故的,应立即向校车办、教育局、交警大队报告。

  (二)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赶赴现场,组织、协助、协调、督促做好处置工作,立即向校车办、教育局、交警大队报告。

  第九条扩大应急

  因校车事故产生或者衍生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态的,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负责处置工作的校车领导小组或事发当事人可立即向校车办、教育局、交警大队报告,请求支援。

  第十条应急结束

  在校车事故处置工作中,经工作组鉴定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相应级别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经上级部门同意撤消划定的危险区,并予公告。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一条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要开展恢复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等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调查和总结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要积极配合上级调查评估组的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处理、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习

  第十三条学校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师生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布报警电话、提供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版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措施,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救护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助及时到位。

  第十四条学校要积极配合交警、交通、校车办等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3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4

  为做好我园校车恶劣天气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校车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二、校车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乘车学生档案资料,每辆车必须配备跟车教师。

  2、每位班主任做好乘车学生联系手册,掌握每位学生的三个联系方式,随身携带,便于及时联系。恶劣天气,领导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

  3、如遇校车停开等突发事件,组长通过家校通发送信息,向琴老师负责联系校车公司及驾驶员,班主任要利用手边联系方式与家长再次一一落实,确保每位学生通知到位,并把结果反馈给副组长。

  4、校车停开,乘车学生可以由家长接送到学校上学,也可以在家自学,由家长决定。

  5、临时决定停课,要报中心学校批准,教师仍需到校上班,如有学生已到校,教师须进行照料,通知家长,不得让学生自行回家。

  6、恶劣天气,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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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生命,一切工作安全放在首位,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确保每个乘车幼儿的`安全,我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班级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配有校车的幼儿园的管理。各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同园长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园后统一组织幼儿进班,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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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幼儿园校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给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校车安全和隐患排查工作,园长为本位第一责任人,对校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驾驶员及随车教师应落实岗位责任要求,确保校车安全运作。

  二、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毒治理制度,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及时发现并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四、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主管及登记,建立隐患排查台帐。

  五、每月召开一次全园教职工会议,研究解决隐患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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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

  3、学校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一次保养、维护,使校车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

  4、除正常的'定期检查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5、校车检查必须要有记录,并存入本单位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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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娃娃车是接送孩子专用交通工具,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加强对园车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疲劳车,不得开有“病”的车。

  8、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9、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2)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

  ①按交警裁决的责任大小,依比例修复校车;

  ②人身伤害原则上按交警裁决的比例支付,极其特殊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必须支付一定的底数(半年的工资)。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9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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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幼儿园门口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幼儿园。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时校车司机要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人员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工作人员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工作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工作人员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跟车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醒幼儿,不能在车内大声喧哗,保持车内安静。

  4、跟车工作人员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有服药的幼儿,要做好封包登记姓名、服药量及服药时间,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工作人员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各班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及时接送幼儿。如有幼儿漏上的情况,由各班负责接送的老师送幼儿回家。

  7、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工作人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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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学校建立随车员制度,每车上有一名随车照管员,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好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驶。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接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学校及管理部门报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包车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例外)。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如有家长有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书,经学校同意方可更改。

  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弃在停车场上。

  (2)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机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

  (5)司机发现所有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7)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文明话。

  (10)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2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师生安全,做到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校其他相关制度。

  2、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校车,保持车内外清洁。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校车的水、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上报维修;发现存油不足时,要提前加油。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校车一定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乱停乱放。司机离开时要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证上交保安室保管。

  5、不准酒后开车,车内不准吸烟;行车时不准接打手机,急需接电话时,应靠边停稳后,再接。

  6、司机对乘客要有礼貌、热情和蔼,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若发现对客人无礼,态度傲慢、情绪开车和说粗话,情节严重按实际情况处罚。

  7、司机对学校校长、校车主管领导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推辞,不能顶撞校领导。

  8、司机出车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领导并说明原因及批准方可。

  9、司机未经校长、校车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将车开出去,不得将自己保管的校车随便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造成事故负全责。

  10、司机不得开飞车、疲劳车、违章行驶、酒后驾车出现责任或造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自己负责。严重担负刑事责任。

  11、司机在校内要注意生活文明,尊重校领导和全体师生,在学生及家长面前注意文明及形象,并遵守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12、接送学生时,如遇学生迟到,要服从跟车老师安排,在跟车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必须要配合好跟车老师做好接送学生。

  13、司机要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准时上班,对上班迟到而影响接送学生进行经济处罚。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3

  一.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班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二.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三.学生凭卡乘车,乘车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无卡不准乘坐;若乘车卡丢失请及时联系所坐班车司机补办,以免耽误乘车。

  四.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车内设施的`学生移交学校政教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计入学生档案。

  五.严禁学生在车内写作业,严禁使用小刀和笔,严禁食用带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锐棱角的物品,极易在行车中遇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全校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将取消其乘坐班车资格。

  六.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打闹,更不允许抢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同学。学生乘车时要注意文明礼貌,互相关心照顾和帮助,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七.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车窗外抛物,不得在车上吐痰、乱扔垃圾。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

  九.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时,学生要服从驾驶员和班车长的指挥,不要拥挤,有序疏散。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总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长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校长办公室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务部门每月抽查一次。

  (4)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5)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3.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一般指该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4.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6.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总务部门主管联络,学校总务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7.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5

  为了加强营运校车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校车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负责人员

  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牵头,汇同安全员与修理厂一道具体负责实施。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公司统一组织检查,各校车驾驶员自查。

  二、公司检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公司安全员与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公司安全员与驾驶员的配合下进行检查。

  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自查

  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及跟车人员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接车况,交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要求修理厂配合。

  四、公司检查的内容

  (一)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铆钉有无松脱、缺损,保险杠、发动机罩、加气、加油口盖固定是否完好,车身外有无大于400平方厘米(20cm×20cm)的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4、座椅、扶手杆、吊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及安全门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安全锤,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三)修理质量抽查

  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校车总数3%的比例,检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2、从驾驶员报修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及时派工,派工后15分钟以内是否派人修理;

  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五、驾驶员自检内容

  (一)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二)检查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三)检查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四)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五)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停车臂、顶灯等是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车门胶条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七)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七、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一)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三)公司参检人员,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八、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一)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印制。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跟车人员、检查人员、带队检查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带队检查的部门(单位、总站)填报,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二)公司检查并牵头检查的部门收集、汇总、装订原始资料,填写检查汇总表,起草检查结果通报,送办公室打印并上报、下发。检查原始资料、汇总资料,由负责部门于检查次月中旬以前交公司收存备查;

  (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及跟车人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公司统一收集保存。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6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7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小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教师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校园内掉头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面指挥。

  3、教师私人用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并锁上防盗锁。

  4、各种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慢驶,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校园内不准超车,不准鸣号。

  5、上学、放学时,门卫管理人员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值日领导管理学生秩序和纪律。

  6、教师私人用车在进出校门口时,要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

  7、家长接送车严禁进入校园,只能停放在学校社区门口的车位内。

  8、来校办公务的外来机动车辆,经与门卫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并备案后,可以进入校园。车辆要慢速行驶,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学校运输需要的各种车辆、以及外来送水、送书等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在确保校门口无学生进出时方可进入校园,并要安排跟车人员下车步行,指挥车辆到达指定停车点。

  10、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学校校车应急管理制度 18

  1、学校车辆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建立相关台帐。

  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车辆使用如遇冲突的,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即处理紧急、重要事务的用车申请优先。

  4、市区内教研活动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市内派车由校办主任审批,市外派车须经校长批准。派车优先考虑校领导因公外出。

  5、严格控制私人借车,如教职工急需借用校车,须经校长室同意,根据里程缴纳汽油费并自行负担过路过桥等费用。

  6、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经校长室审批,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私自外借,否则将追究派车人责任。凡私自出车引起的.一切社会后果,与学校无关,概由驾驶人员负责。

  7、驾驶人员要在办公室坐班,服从安排,凭出车单和主管领导安排出车,必须按派车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路线绕道办私事。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出车或先用后报,不得私自让他人驾驶。

  8、驾驶员维修车辆、购买汽车配件及其他用品,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批准手续,所购物品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入册。如无故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9、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行车规则办事,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开车、安全行驶。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身整洁,运行正常,保证行车安全,自己能搞好一般性修理,尽量节省经费开支。

  10、车辆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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