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7 22:27:33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

  一、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大厅接待台要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垃圾缕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6、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二、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须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用品如笔、尺、橡皮擦、订书机、启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3、电脑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单位前电脑要关机。

  4、打印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扔垃圾。

  2、不得在办公室吸烟。

  3、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室区域的门窗及窗外,不得丢废纸、烟头、倒茶叶等。

  四、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下班后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清洁。

  2、每月月中、月末及重大节假日搞大扫除一次,擦洗门窗、办公桌,搞好办公室周边的`清洁工作。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2

  为贯彻学校办公室、校工会关于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处室的通知精神,搞好办公室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各科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等。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四、办公室及各科室要每天打扫卫生一次,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室内茶具、桌上文件资料放置整齐。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五、公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前认真打扫好各学办公室卫生,备好开水,清洗茶具,水盆等物,保持室内整洁干净。每天早晨上班前清扫办公楼楼道、楼梯、扶手卫生,并及时清理楼道内的水迹等脏物,每隔三天必须彻底清理楼道一次,保持办公楼道的清洁。

  六、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搞好总值班室的卫生,保持值班室整洁、美观。

  七、爱护和保持办公室场所卫生,除上级规定检查外,每周五下午要对各股室卫生进行全面清扫。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校学生宿舍管理。

  三、职责

  1、学校保卫组负责全校学生宿舍宏观管理、定期检查评比。

  2、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和(安全、卫生、消防等)。

  四、工作程序

  1、宿舍管理制度

  (1)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

  (2)地下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板、墙、灯无尘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3)被褥、枕头要求收叠整齐,摆在告后窗一方的床头,麻上不准挂放期他衣物,不准挂窗帘,床架干净无尘;起床后,被子折放好。

  (4)桶盆按各宿舍情况具体摆放,要求整齐、美观。

  (5)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2、宿舍纪律

  (1)严禁随地吐痰,乱甩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2)严禁往窗外、走廊倒水、扔杂物、摔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3)严禁在宿舍发生不文明行为。

  (4)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以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由舍长负责监督。

  (5)不准入异性宿舍。

  (6)节约用电,人走关电,严禁偷电。

  (7)未经宿室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8)不得无故拒绝检查,对检查人员不得有无礼行为。

  (9)同宿舍同学应该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

  (10)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3、值日制度

  (1)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管理全面负责,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下的卫生。

  (2)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3)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批正。

  4、宿舍检查、评比

  (1)宿舍检查固定检查、突击检查两种。每周一次固定检查,每月两次突击检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固定检查、评比,学校保卫组负责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突击检查、评比,每次评比结果及时公布。

  (3)保卫组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固定检查、突击检查成绩分别占40%、60%。

  (4)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师要严格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训练学生。

  三、教师不在校内吸烟。

  四、师生自觉节约资源、能源,不损害花草树木,不伤害、不食用应该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五、师生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乱抛杂物,了解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法并自觉执行。

  六、营养早餐要按规范加工和发放,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七、经常对校内活动器械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师生活动安全。

  八、环境教育课程计划、课时要有保证,确保师生广泛参与。

  九、因地制宜做好校本环境课程的利用和开发,能够和教学、班队活动有机地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十、校园环境优美,规划布局合理,可绿化的地方均要绿化,学生参与护绿活动达90%以上。

  十一、公共场地创设具有环境教育的氛围,教学区、活动区有序、整洁。

  十二、燃烧设备使用清洁能源达标排放,实验室废物处理措施正常运行,无超标污染物排放。

  十三、组织以学生为中心,以生活为素材,以参与解决环保问题为导向的课外、校外和社区活动,组织参观环境教育基地及场所等。

  十四、把环保的主题作为科技、艺术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环保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十五、宣传栏、红领巾广播、板报等定期设环保知识专题内容,环保纪念日开展全校性活动。

  十六、积极开展节水、节电、垃圾分类、节约和回收可利用资源活动。

  十七、各班由环保小组负责本班回收废物的处理,所得资金用于班级的.活动经费。

  十八、各处室所回收的废物,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处理,用于校园环境的再投入,帐目公开。

  全体师生要认真执行和维护以上规定,对成绩显著的班队或个人,学校在年终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5

  为实现“宜居休闲、园林水乡、魅力”的发展目标,彻底治理村居环境卫生,解决“垃圾堵路、垃圾塞河、垃圾围村”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状况,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采取村(居)收集,办事处运输处理的.制度。

  二、操作步骤

  集中清运阶段:各村(居)集中时间、人力对本辖区内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场,严禁随处乱倒,造成二次污染。办事处按以奖代补形式对各村居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按人均5元。集中清运完成后,由办事处组织验收,达标后奖励发放到位,不达标的重新清理,直至符合要求。

  长期保洁阶段:

  (1)、各村(居)确定一名干部分管日常卫生管理工作,每村(居)按每300人左右设置一名保洁员,保洁员属临时雇佣性质,与村委签订劳务合同,保洁员负责每天定时将各处垃圾收集到村垃圾转运点。

  (2)、各村(居)实行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离,应设立建筑垃圾埋(存)放点。

  (3)、1000人以下村(居)设立一处垃圾转运点,1000人—2000人的村(居)设立两处转运点,3000人以上的村(居)设立三处转运点,转运点要设置合理既不影响环境又便于运输。

  (4)办事处将组织专业队伍定期对垃圾运输并进行处理。费用由村(居)办事处共同负担,办事处将对各村(居)按人均6元/年给予补贴。

  (5)建议城关、西三管区各村(居)和县市政签订清运协议,由县市政负责清运。

  三、标准:

  (1)要达到每日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遗漏保洁区域,并长期保持。

  (2)道路卫生标准保证路边门市、住户门前、道路上的纸屑、塑料袋、小堆垃圾等影响环境的可视物清理干净。

  (3)保洁员按规定时间身着标志服装在岗,做到在岗敬业,不在岗责任区要干净。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6

  一、办公室桌面要求:

  1、上班时间桌面摆放待处理文件、书籍和必要的办公用品。

  2、保持桌面周边地面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下班后,桌面只能保留笔筒、茶杯、文件夹、电话和电脑设备,摆放整齐。

  二、原则上禁止室内吸烟,吸烟到过道或阳台等区域。

  三、工作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四、注重着装规范,自觉维护公务员形象。

  五、上班时间不准在电脑上 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

  六、打电话提倡长话短说,严禁闲聊。

  七、下班离开办公室或政务大厅,应关闭门窗、电灯、电脑、空调、饮水机等。

  八、办公区内桌椅、植物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搬动、乱放。

  九、办公室废弃物集中在纸字篓内交清洁工处理。硒鼓、灯管、电池等特殊废弃物交专人处置。

  十、垃圾应倾倒在垃圾桶、 纸字篓 ,严禁在洗手池、卫生间倾倒垃圾造成堵塞。

  十 一 、办公环境由各办公室人员自觉管理, 科室负责人 不定期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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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给生产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2条 工厂中所有涉及生产作业环境方面的相关工作均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3条 本制度中的生产作业环境不仅包括生产的主要现场,也包括进行检验的辅助生产现常

  第2章 设备布局要求

  第4条 生产设备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第5条 在布置各种大、中、小型生产设备时要综合考虑便于操作、安全、作业流动等因素,同时确保各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设备的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一米,大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两米。

  2.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同样按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9米。

  3.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6米,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1.1米。

  第6条 在布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设备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如何摆放,同时确保操作者的动作不干扰别人,所以,必须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

  第7条 对于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不能采取减噪措施降低其噪音,则应将其布置在离生产现场较远的地方,同时需要注意不得影响其他部门的办公环境。

  第8条 对生产现场中高于两米的运输线,必须设置防护网或防护罩进行保护。若使用防护网,则其网格的大小应以能阻止所运输的物件坠落于地面为标准,运输线的两端应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得低于一米。

  第3章 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的摆放管理

  第9条 生产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必须按照操作顺序,整齐地放入指定的区域,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固定,禁止乱摆、乱放。

  第10条 生产所用的工位器具、模具、夹具、量具等必须放到指定的地方,以防止混乱或坠落伤人。

  第11条 生产用原材料必须限量放入生产现场,以免造成生产现场的拥挤或导致发生其他事故。存放量的具体标准如下。

  1.白班不超过加工额的1.5倍,夜班不超过加工额的两倍。

  2.大件原材料必须按照额度领取,禁止超过当班的生产额度。

  第12条 在生产现场码放各种物料时不得超高,一般码放高度不允许超过2.5米(物品单位超高除外),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不超过2∶1;易滚动的物品要有垫块进行固定;堆垛的底部要牢靠,垛与垛之间的间距要合理,以便于吊装和搬运。

  第4章 地面状态管理

  第13条 合理地规划生产现场的地面,用不同的颜色将生产现场的地面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安全通道必须以绿色、醒目的标志标示出来。

  第14条 生产现场所划定的各区域间距要合理,其中人行通道不得小于一米。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8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县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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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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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理组织

  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导处、少先队负责同志及辅导区各片一名负责人任组员。

  第二条: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设计协调学校的校园环境布置、文件气氛、绿化工作、卫生工作,各办公室管理,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2、对各校的环境管理工作、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为各校的有关评先提供资料。

  3、做好校园管理资料的整理、积累、归档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活动

  1、每期有重点设计规划几所学校的环境布置,并努力使之实现。

  2、定期对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交流、研讨。

  二、校园环境设置要求

  第四条:校园操场

  1、校园操场平整,环境整洁,学生活动面积充裕,有一定体育活动器材,校园分布合理,有一定的.绿化面积,校门到主体建筑有水泥走道。

  2、有宣传画廊或墙报,并定期更换内容,校园在醒目位置展示。

  3、车辆停放有秩序。

  第五条:建筑物

  建筑物无危险隐患,门窗墙体完好,坡璃明净无缺损,整体无积尘。

  第六条:室内布置

  1、教室有班风、学习园地、班务栏,其他布置简洁、合理,不致分散学生学习注意力。

  2、教室桌椅摆放整齐,清洁工具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教室有照明灯具、插座,有广播喇叭、电视机、班班通等。

  4、办公室教风上墙,办公桌摆放整齐,桌面整洁,作业本按规定位置摆放,洗手用具、清洁工具干净定位;有照明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设施。

  三、卫生要求

  第七条:校园卫生要求

  1、校园各区域划分相应的包干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碎石、烟蒂等废弃物及死角。

  2、运动场无杂物和障碍物。

  3、绿化地带内无纸屑等废物,花草树养护良好。

  第八条:室内卫生

  1、教室、办公室内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痰迹,每天有值日。

  2、室内墙壁保持洁白无脏迹,无积尘,黑板不破损,底槽无明显粉尘。

  3、食堂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厕所卫生做到:门窗、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便池经常冲洗,不堵赛,无积垢、臭气。

  第九条:个人卫生要求

  1、教师要穿着整齐,仪表端正,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抛瓜皮果壳纸屑,不抽流动烟,茶杯干净无茶垢。

  2、学生要衣冠整洁,佩戴好红领巾或绿领巾,按规定要求穿校服。头发、指甲整齐干净,勤洗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净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人人有良好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纸屑废物人见人拾。

  四、检查评比

  第十条: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校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比、考核。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评比。

  第十一条:各校每天由师生组成的护导值日组,负责当天对校园环境及各班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日公布检查成绩,每月进行总结,纳入“班级常规管理评比”。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1

  一、校园环境管理

  1、提倡爱校如家的美德,自觉管理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为创建优美宜人的环境作贡献。

  2、杜绝乱摆乱放恶习,自觉做到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的地方,长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3、不随地堆放杂物,不随便晾晒衣服,不乱抛乱丢废品杂物。

  4、爱护花草树木,发现故意破坏者要制止,要报告,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处罚到位。

  5、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攀枝摘花,不在校内摆摊叫卖。

  6、注意仪表端庄,在教学区内,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高声嬉闹、追逐。

  7、上课期间,不准货运机动车入内,摩托车入内不准鸣喇叭。

  8、服从学校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强行进出,更不准翻越围墙,因此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各人负责。

  二、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常规管理

  1、成立主管校长为首的“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选用思想好,乐吃苦,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四化”工作,确保学校天天处于迎检状态。

  3、绿化区要发展常青树和珍贵树种,扩大草坪面积,力求树木花草合理种植,科学培育,使之树状美观,花形绚丽,为建设花园式学校做好每一项工作。

  4、面对学校实际,作好整体规划,做到一处一景,把树木、花草、盆景及各种路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风格各异、整体优美的'格局,向高层次目标跨越。

  5、加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培训,要求依章养护管理。对卫生包干区负总责,该冲的冲,该扫的扫,该抹的抹,该擦的擦,确保长期整齐清洁。

  6、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校园环境管理负责,既管内,又管外。校内的杂物垃圾及时拖运,外面的干扰破坏要及时遏制。长期确保校园平安。

  三、校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校园的环境保护是“环境育人”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又关系到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政治影响,做好这项工作,利国利民,要舍得用人花钱。

  2、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要保持校园安静。不准有人大声吼叫,不准敲锣打鼓,不准燃放鞭炮烟花,违者要处以重罚,各班、住户保证该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

  3、全校师生家属不得乱倒垃圾,乱抛废物。因维修装饰要污染环境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处运,谁发生谁负责。

  4、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养家畜和宠物,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5、教师家属不得在校园空地随意开垦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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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习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居民区生活垃圾的一级清运归点工作。

  城市贸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市场的主管部门或管辖单位负责,其中交易摊点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广告栏板等设施,应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各种设施要贴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代化管理设备。

  城市开发或改造的地域,要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可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二条为保证城市规划附属设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公厕和垃圾站建设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城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要求,在办理开工许可许前到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按开发建设地域应建垃圾站和公厕数量的总体造价,预交保证金。保证金计算方法按环卫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面积乘以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核定,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开发建设单位,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该开发地域垃圾和公厕的修建,并由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在开发建设中按规划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组织修建。

  第十三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务必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与主体工程参加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或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或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要报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审批,并在完工后及时予以生修或维修,并经批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提请拆迁方案,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新建标准交足补偿费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条城市公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发展规划,可采取社会融资建设的办法适当发展公厕,有计划地改造旱厕。

  第十七条市区内铁路沿钱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职责分工,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按确定区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门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域完成清扫(含除雪)保洁工作。本区域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按指定地点排放并办理排放手续,交纳排放处理费。

  第十九条旅游风景区、公园、影剧院、商场、宾馆、体育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线两侧、停车场、收费存车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场所的管理或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拾废人员的乱扒、乱倒行为。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清运单位务必及时清运,并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要在开工前到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办理排放手续,按规定交纳排放处理费,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送入排放处理场。

  第二十二条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要载装适当、苫盖严密,不准沿途遗撤。各种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准沿街扬弃废票。畜力车务必在指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牲畜配带粪兜。任何车辆轮胎不准带泥、油污物进入市区街道行驶。

  市区内各种运营车辆务必持续内外清洁。

  第二十三条市区内非指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违章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广告印刷品、烟头、餐饮废弃物等;随地便溺;乱排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在广场、街道露天场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内焚烧废弃物;从楼内、窗口、围墙等处泼洒污水或抛掷废弃物;在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或设施作户外广告实施的乱涂、乱写、乱画等。

  本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构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实行回收等办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构成的废弃物,务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按国家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单位暂不具备无在化处理条件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统一密闭运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家畜或家禽。确因教学、科研和特殊行为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务必实行圈养,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贴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区内沿街各级各类单位实行门前区域环境卫生(含除雪)职责制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包而不净、净而不洁的职责单位采代替扫服务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单位,应按下列标准交纳服务费,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垃圾代运费每吨收取25元。无法核定吨位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关、团体、部队每人每月1元;

  2、商场(店)、浴池、歌舞厅、影剧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饭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宾馆、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医疗卫生单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吨位交纳代运费和排放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7、市场外摊点和工商部门未收取卫生管理费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场的卫生代扫费每个摊位每日1元;

  8、临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含除雪)代清扫费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费:

  1、生活垃圾入场排放费每吨5元;

  2、建筑残土、炉渣、工业废渣排放费每吨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费每吨1至2元;

  4、生化垃圾处置费每公斤1元。

  环境卫生排放费全部用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和环卫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揭发、投诉和举报的权力。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城市监察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依法收费或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行为,按代清扫费收取标准收取清扫费。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每次处以5至5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危害。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理或者没收擅自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宠物,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污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4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英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6

  为搞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司容司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公司内公共通道、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当值卫生员须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冲洗一遍。

  B、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需在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

  4、其他管理规定:

  A、所有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必须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保持墙面卫生,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折花草树木。

  D、严禁在公司公共场所使用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当值卫生员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公司办公室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G、当值卫生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公共卫生区域检查,处理办法:

  A、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由公司保卫科负责,其他科室协助,每月进行2-3次卫生检查,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B、公司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给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办法,下发各科室、个人。

  C、公司办公室有权对卫生差的'部门和当值卫生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D、根据检查结果,给于卫生差的部门每次50-200元罚款,对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个人,每发现一次除在安保人员监督下责令清扫指定区域外,并处以每次5-50元罚款。

  E、对于,不积极配合工作的人员,一次批评,二次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的给于停班学习,直至态度端正后方可上岗作业。

  F、停班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6、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7

  一、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办公楼楼道地面、窗台、玻璃;洗手间、楼梯;厂区路面,以及垃圾桶的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代表着集团公司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和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

  工作内容:

  (1)办公楼门及旁门的擦拭,楼道开关、灯饰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办公区域楼道的清洁维护,窗台的.清洁;

  楼梯及扶手每天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无异物,扶手无污垢;

  (3)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洗手盆、水池、隔断板、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物品摆放整齐,洗手间无异味。洗手液每天及时补充,乳液瓶外表干净;

  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4)垃圾桶做到随时清理;

  (5)公共浴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6)厂区公共卫生区域保持干净无垃圾,路面清洁,厂区垃圾桶及时清倒;

  (7)办公楼花盆及时清理落叶,适时浇水。

  (8)餐厅地面、餐桌、窗台、垃圾及时清理。

  公共环境服务的管理制度 18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司容司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公司内公共通道、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当值卫生员须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冲洗一遍。

  B、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需在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

  4、其他管理规定:

  A、所有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必须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保持墙面卫生,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折花草树木。

  D、严禁在公司公共场所使用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当值卫生员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公司办公室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G、当值卫生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公共卫生区域检查,处理办法:

  A、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由公司保卫科负责,其他科室协助,每月进行2-3次卫生检查,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B、公司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给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办法,下发各科室、个人。

  C、公司办公室有权对卫生差的`部门和当值卫生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D、根据检查结果,给于卫生差的部门每次50-200元罚款,对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个人,每发现一次除在安保人员监督下责令清扫指定区域外,并处以每次5-50元罚款。

  E、对于,不积极配合工作的人员,一次批评,二次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的给于停班学习,直至态度端正后方可上岗作业。

  F、停班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6、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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