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时间:2024-12-23 14:40:02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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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通用2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通用20篇)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进场的控制。

  三、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经营部负责开工前提供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材料预算,以及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3、工程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4、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5、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

  1、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的'控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材料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

  首先进场材料必须“三证”等资料齐全。

  其次钢筋、水泥等必须经复验合格。

  最后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1)材料采购程序流程如下:

  2)原材料检验程序—材料检验流程

  3)相关人员职责

  A、项目试验员

  对进场物资进行取样和送样并填写试验检测申请单。

  B、项目材料员

  对进场物资的材质证明、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

  安排物资的贮存保管和经外观及化学性能检测合格后的物资发放工作。

  4)工作程序

  A、进场物资的检验、验收

  为了保证用于工程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所有物资于进场后都必须先行接受检验或试验,经证明合格后方能允许使用。

  B、进场物资的取样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

  C、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性能检验。

  D、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填写料具验收单,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合同的内容或事先的协定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应通知采购责任人及时与材料供应商联系协商处理。

  E、材料员根据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核对到场物资数量,并检查是否与合同要求或通常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齐全。

  F、当物资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材料员可拒收该批物资并通知采购员退货。

  G、送货单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进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组织人员同质量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根据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验收。

  3、进场的钢材对其外观质量直径(厚度)、数量、出厂合格证(牌号、批号、规格、数量)进行验收;检查质量证明书包括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化学分析、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质量证明书如为复印件必须有持原件单位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进场钢材的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及经办人签字;

  4.进场的水泥对其水泥标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及准用证(证书有效期)和质量证明书包括水泥强度等级、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安定性、细度、强度实测值(二十八天强度后补)等进行验收。

  5、进场的中砂、碎石对其外观质量、产地、细度模数、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进行验收。

  6、进场的砌体材料外观质量、截面尺寸(长、宽、高)、数量、强度等级、强度实测值等进行验收。

  7、进场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必须合格的准用证和质量证明书。

  8、对进场材料需卸到指定的地点,且按规定要求卸货,不得野蛮装卸。

  9、对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要求退货,且做好退货记录。

  10、对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质量情况做好记录以便以后采购时作为评价依据。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进行检验,并填写《产品进厂检验单》。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日报。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3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

  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4

  1、为确保试样质量指标能实时证明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相关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所有的`材料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所有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1、进场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中必须包含厂名、厂址、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说明书等。对于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如不符上述要求即可按不合格处理。立即请退出场。

  2、对于进场的材料,必须在监理的见证下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取样、送检,保证送检的试样在取样材料中均匀分布,见证的试样必须有标识,并附有“见证记录”,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严禁用于施工,当确认不合格时,原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并通知监理;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

  3、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流入工程。相关规范规定检测材料,材料员、质检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立即请退出场,应登记在不合格材料检测台帐上。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5

  1、为确保检验科学、公正、及时,把不合格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订本制度。

  2、批样散酒循环混均后,取样2000ml:500ml复查、500ml检验、500ml品尝、500ml备样。

  3、检验人员按企标《Q/LATQ01—2000》方法执行,如遇异常及时复检。

  4、确认检测结果,不合格样及时通知勾兑员调整,合格后报厂部。

  5、“沱牌”系列酒由公司质量负责人感观品尝,符合要求后通知挂牌。

  6、过滤质量要求澄清透明无杂,留样3天,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厂部处理。

  7、包装班严格执行自检、自封、自盖工号的“三检制度”。

  8、在自检基础上完善质量监督。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加强互检,公司专职检验人员随时进行包装质量,计量等专项检查,并综合评出当日装瓶合格率,与工资挂钩,按月考核。

  9、质量检验、监督把关人员,在工作中要讲职业道德,讲科学,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6

  第一条为规范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的认证工作,提高检测检验业务水平,保证检测检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从事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检验员)。

  第三条检测检验员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检测检验员证,方可独立承担规定项目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四条检测检验专业项目分为以下七个类别:

  (一)起重机;

  (二)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

  (三)厂内机动车辆;

  (四)客运架空索道;

  (五)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六)劳动卫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五条检测检验员应当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检测检验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掌握所从事的专业技术理论基本知识;

  (三)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四)对检测检验中常见的故障、缺陷和问题能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

  (五)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项目所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六)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检测检验现场的作业要求。

  第七条检测检验员的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见附件1)。

  第八条检测检验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六十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八十分。

  第九条申报两类以上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员,应分别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条检测检验员由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和认证。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所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考核鉴定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人的技术工作自传和学历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考核合格的检测检验员,由组织考核的劳动行政部门签发检测检验员证。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发证的,应报劳动部备案。检测检验员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员证有效期为三年。换证申请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并须经主管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已经取得检测检验员证的检测检验员,需新增检测检验专业项目时,应按本办法进行新增项目的考核和认证。

  第十五条检测检验员调离检测检验工作岗位或退休时,其检测检验员证应交回发证机关。由原单位调到另一单位仍从事同项检测检验工作时,须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新证。

  第十六条检测检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暂行收回检测检验员证;情节恶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检测检验员证,并从证件收回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检测检验员资格考试;

  (一)转让检测检验员证的;

  (二)弄虚作假,降低合格标准的;

  (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能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助理检测检验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应是从事本专业检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所从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助理检测检验员可以协助检测检验员开展现场检测检验工作,但不得独立进行检测检验工作,也无权在检测检验报告书上签章。

  第十八条企业自检机构检测检验员的认证管理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十九条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7

  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8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9

  1.目的

  规范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检验,确保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能够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按《质量检验程序》规定,对全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2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负责对项目执行部各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3项目执行部所属各对客服务部门和人员,负有服务质量的直接责任,必须认真自检。

  3.4项目执行部各级管理人员负责职权内日常服务过程的'检查和有效控制。

  3.5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提供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对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程序

  4.1直接为用户提供服务的部门/人员,必须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进行自检,及时纠正不合格项。

  4.2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服务质量的日检和周检,对发现的不合格项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及时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和记录。

  4.2.1各部门主管级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所管辖范围内作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过程和物业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部门经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主管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内容不少于总工作量的20%或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工作的全面检查。

  4.2.3项目执行部总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

  4.2.4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并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统计工作,并将《月质量检查统计表》报质量控制部。

  4.3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每月负责对项目执行部的各部门进行一次服务质量抽查,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每月对各部门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质量工作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4.4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质量检验程序》的实施和控制,每月对公司各级部门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根据各部门的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及时对存在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4.5为用户提供的特殊服务应由用户在服务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签署意见,以此作为服务质量的验证依据。

  5.监督执行

  各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0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1

  一、物资材料进场实行双轨制,入库单除保管员签字外,还必须有各工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验收。

  二、材料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购进物资材料检验和复试,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物资材料进场检验不合格的一律拒收,复试不合格的并做好标识,一律退回。同时通知采购人员向供货方提出更换或索赔。

  三、原材料等物资进场前,要有厂家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进场时,必须验证所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仔细进行包括外观检查、量度几何尺寸、检验规格、品种、型号和标牌等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其中需要复试的,应先进行复试,合格后再发放使用。

  四、原材料等物资进场后,需经检测和试验方可使用的产品,如:水泥、钢材、外加剂、防水材料必须如实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要有严格的.现场原材料的标识与隔离措施,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混用或误用在工程上。及时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

  五、定期清仓盘点,帐物相符。如果发现短缺,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系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2

  1、现场各种原材料、施工机具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中指定位置分类码放整齐稳固。

  竹编原板、方木、钢管、碗扣架等大堆物料码放时要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2、钢筋及其加工的半成品应按规格分类码放并标识清楚,码放时必须下垫方木,下垫高度不低于40cm,以防锈蚀。

  3、水泥应存放在库房内,设门上锁,专人管理,码放时垛高不超过12袋,且离墙15cm。

  库房用石棉瓦盖顶,内抹水泥砂浆,做到防雨、防潮;地面要高出室外地坪。

  4、砼砌块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m。

  5、门窗制品竖立放于库内。

  6、贵重物品;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物品应专库专管,设有明显标志。

  7、原材料必须经专职收料员对其品种、名称、规格、质量、数量按凭证实施收。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3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计划内物资由部门主管签章批准,计划外物资必须由总经理签准。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按照领料单,及时、准确的发放原材料,下午对有变动的材料盘点,及时按单入账做好日报表。

  3.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4.对库存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物资,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5.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6.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登记,并由领用人和部门主管签字。

  7.任何部门领取仓库物资,必有填写物资领料单,并由领料部门主管签字,否则不予领取。

  8.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逗留,无故逗留、接触仓库物品者罚款100元。

  9.任何人员在仓库吸烟,发现立即罚款500元。

  10.使用仓库工具未归还的,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4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2、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业务部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经理或财务审批;

  3、对核实并获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报废部门交废旧物品仓库处理;

  4、报损、报废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5、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5

  (一)卷则

  第一条、目的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糟管理;

  4、原材料质量管理;

  5、制造前后质量复查;

  6、制造过程质量管理;

  7、产成品质量管理;

  8、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

  10、产品质量确认;

  11、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1、质量标准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合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造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三)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人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井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部协作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写“外部协作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井将结果记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作修理。

  (四)原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购人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

  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第二联会计部门存,

  第三联仓库留存,第四联送质量管理组。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五)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召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1、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六)制造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造过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制造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造过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pQC负责检验,检验包括:

  (1)钻孔一pQC钻孔日报表,

  管理制度《原材料库房管理制度》。

  (2)修一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15条、以下及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m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一针对镀铜锚后分15条、以下及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一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于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室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项目”。

  3、质量管理工程室在制造过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依“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m、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检验报告。

  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处理后就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报部门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6、各生产部门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应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制造过程中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造过程自主检查

  1、制造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任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部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造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制造过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制造过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七)产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产成品质量检验

  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

  (八)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及反应

  1、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产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制造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人下一制造过程。

  第十九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造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九)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产成品缴库管理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进行缴库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产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并附样和拟定料品处理方式,报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将“异常处理单”报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工作

  1、客户要求提xx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送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产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究判断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将“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产成品物理性质实验,并依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人“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

  4、特殊物理、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收到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考“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

  (十)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在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与公司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使产品发生规格、物理性质或其他差异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同意少量制作以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立即填写“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然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须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应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收到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时间规定: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须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至十日,设定时间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映到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收到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立即会同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安排生产,如客户确认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十一)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质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规格、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制造部以使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质保组并由制造室召集各班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3、生产中发生拟报废异常的Pc板的,应填报“产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报“制造过程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促使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6

  为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能够满足混凝土生产需求及保证原材料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请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定的要求。

  1、公司生产混凝土用原材料全部由材料部进行采购及管理,各部门应在材料部的统一管理下履行各自的原材料管理职责。

  2、材料部根据混凝土生产计划制订使用计划,并负责水泥、粉煤灰及砂石材料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

  3、试验室在开具开盘通知单时一定要依据合同注明各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材料部应建立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个筒仓的库存量。控制室操作员应配合作好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出库跟踪记录及损耗记录,为计算原材料耗用提供依据。

  4、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进货检验,负责校核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

  5、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材料部、应根据混凝土生产进度,随时动态掌握原材料库存量及需求量变化,保障原材料供应连续、及时。

  6、材料部负责收集、审核厂家每批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质量复检工作,对每个批号的水泥应进行复检,砂石料及粉煤灰应按规范要求检验,对砂石料的含水量测定每个班不得少于一次,雨天或天气变化较大时应加强检测。

  7、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入库应由材料部对每车进行材料品种、等级验证及计量复核,计算每车实际的入库数量,以实际入库数量做为进库、结算依据。

  8、材料部应合理调配各筒仓储存材料的使用时间与频率,要对筒仓进行定期清罐并确认。一般各筒仓库存材料时间不应超过45天,如超过该期限应对筒仓库存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9、材料员应对每批砂石料进行进货前验证,当验证合格后才能运输进入公司贮料场。同一进货批次应基本保证为同一产地(或同一船)的材料。当不同批次的材料进货时不能混堆,应分开堆放,分开使用。

  10、原材料进场后应作好标识,生产部应对砂石堆料场进行堆场规范,对不同的外加剂进行分别标识堆放,粉状外加剂应作防雨防潮处理。对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立即封存作废品处理并贴上禁用标签,严禁将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混凝土生产。

  11、质检员应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做好材料跟踪记录,对各个批号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进行详细记录。 13、公司原材料管理台帐应规范、齐全,做到进料有凭证,发料有依据,帐实相符,账账相符,材料员每月应进行一次材料成本分析,计算每月的材料超耗或节约数量。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7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

  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XX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8

  1.管理总则

  1.1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1.2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3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检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报检程序向监理逐级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检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试验报告、证明等规避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测。

  1.4原材取样与试验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原材料各项指标自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取样应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购制度

  2.1采购原则

  2.1.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1.2设备物资部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

  2.1.3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应商。

  2.1.4所有的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分管部门的领导与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进行采购。

  2.2一般原材料的采购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黄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购工作程序;

  2.2.1开工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会同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部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货多家比选。

  2.2.2项目部对进货多家比选后,应把确定厂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并报总监办备案。

  2.2.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项目部应及时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理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的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原材料采购

  a、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所用黄砂、碎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且必须过5mm筛后方能使用,承重结构所用集料必须水洗,水洗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批准。

  d、所用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格和强度要求,且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2.2.5在开工之前,原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向供货厂家索要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场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2.6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及外委试验,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用使用。

  2.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原材料由主材和特殊材料组成,主要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碎石、黄砂,特殊原材料主要包括:预应力钢铰线、锚夹具、土工格栅、支座、伸缩缝、混凝土外加剂等。

  2.3.1主要材料采购程序

  a、项目部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用社会信用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b、每种产品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

  c、项目部应将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生产厂家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产品品牌、取样试验结果、进货数量等,以书面形向驻地办审查批复。

  d、项目部应根据总监办的确认结果及意见,签订材料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将复印件送驻地监理办核备。

  e、项目部应根据采购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组织采购进货,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行抽检,不合格产品应不予进场。

  2.3.2所有主材要必须在自行提供并经监理审核通过的供货厂家范围内进行主材采购,采购前必须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

  2.3.3特殊原材料采购工作程序

  a、特殊原材料进入场前,厂家必须提供最近、有效的行业试验检测报告原件。

  b、对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支座)进入项目时,项目部应会同监理亲自到现场验货、取样抽检,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3.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3.1原材料进厂检验原则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等进场时材料员,质量员,专业工长,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原材料进行进场验收,形成进场检验记录,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有关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的检验报告。在材料员,质量员,专业工长,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进行自检,复试,测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形成原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并得出检验结论。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定,才能在施工中使用,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原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2主要原材料的质量进场检验项目和方法

  3.2.1钢筋质量检验:

  3.2.1.1主控项目:

  a、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标准。

  b、检查数量:按进厂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方案确定。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重量不大于60t,进行验收,不足60t按一批进行验收。

  c、检验方法:检验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d、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2.1.2一般项目:

  a、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b、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c、检查方法:观察

  3.2.2水泥质量检验

  a、水泥进厂是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b、检查数量:按统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不足200t的按一批进行验收。

  c、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3.2.3砂的质量验收

  a、砂子进场验收时,以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规者应以一批检验,每批应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合含泥量检验。

  b、在新产源开发前,应对产品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c、砂的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和名称、代表数量、检测条件、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

  d、检查方法:检查实验报告。

  3.2.4石子质量验收

  a、石子进场时应按不同产地、不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验收,不足上述者以一批验收。

  b、每验收批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粒含量检验。c、当使用新产源的石子时,应由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按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d、石子的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类别、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条件、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

  4.原材料原储存

  4.1各类原材料在采购、运输、加工、搬运和使用工程中,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9

  一、仓库领料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其它时间拒绝领料。

  二、仓库原材料、零部件等的领取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领料由部门负责人开《领料单》,并交物资负责人、经营副总或总经理签字。《领料单》由领用人、批准人签字后有效,仓库凭有效《领料单》发货,《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存根各一份。

  三、各工作负责人(或其指派专人)应在当天下班前将第二天所需要的物品清单列好并提交各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开出《领料单》,领料人员凭借《领料单》到仓库领料。

  四、对于批量领料,领料人必须提前一天将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并按照约定的`时间领取物品;对于整条生产线的发货,领料人应提前一周到仓库办理手续,以便仓库备货。

  五、在领料时应自觉排队,除非管理员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内。

  六、仓库常用工具的借用必须由专人领取,领用人必须详细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并标明具体的归还日期,使用完成后要及时归还仓库。

  七、仓库劳保用品的领用规定:

  1)生产一线人员每人每月领取手套1付。

  2)易耗类劳保领用后,以坏换新。

  八、易耗品(沙布、绵沙、铁丝、沙轮、抛光轮、百叶轮、切割片等)每组由专人保管,以旧换新,杜绝浪费,发现浪费者,以一罚十。

  九、原材料(包括板材、管材、各种型材)遵守先零后整、先短后长、先小后大的领料原则,整料开零应经过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操作。

  十、标准件、外加工件、电器元件等物品按当天实际需要领取,不准虚报数目,以少领多。

  十一、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执行,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20元,二次罚款100元,三次罚款200元,并予以其它处罚。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20

  1、维修班下个月的材料计划,应在本月25日前报分公司采购主管,由采购主管送交分公司经理审批,确定下月需购买材料。对于专业公司所需材料则由专业公司自行申请购买。

  2、一般材料由采购主管与所需物资部门协同购买;采购时要两人同行采购,报销时附采购计划或报告书。

  3、采购材料要货比三家,认准质量,相同质量下应取最低价进行采购,供货方应为合格供应商。

  4、材料购回后应由维修班长进行验证。发票数量应与货相同,物品及数量应与《采购记录表》上所述相同。

  5、材料入库应由库管员验收,库管员开入库单,并在发票反面签上名;采购主管也应在发票反面签上名,并在入库单上签名,把入库单其中的一联附在发票后作为报销凭据。

  6、应急材料可以先口头报告同意购买,再补填《采购计划审批表》或补写正式报告。

  7、材料出库时需注明此材料用于什么地方、什么用途,领料人需在出库单上签名。

  8、维修人员可以根据日常实际情况一次性领用若干材料,领料人需在出库单上注明所领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并在出库单上签名;维修人员在领用专用配件时,需拿废旧零部件换取。

  9、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所节余的材料应如数退库并办理退料手续。

  10、禁止维修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多领冒领材料搞关系,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11、库房保管员应按材料的品种、质量、性能不同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否则造成损失追究其经济责任。

  12、发放材料要坚持凭派工单发料。

  13、材料出库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入库的材料要作好日期标识,以便于发放管理。

  14、材料库房每月要进行一次库房盘存,每季度要对维修人员领用的材料公布一次。专业公司在半年工作总结中,要具体分析材料使用情况,做到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杜绝浪费,造福业主。

  15、应设置明显标识:合格;不合格、危险品,以及材料种类。

  16、仓库管理

  贮存:

  a) 易燃易爆等物品应分类堆放,密封存贮,并做好标识,要求仓库干燥、整洁、通风,防火措施严密。

  b) 有防潮要求的物品,如水泥、焊条等,要求存贮场地通风干燥,防潮、防雨淋。

  c) 有防锈蚀要求的物品,如钢管、水龙头等,要置于干燥位置,防止雨淋。

  d) 不同种类的物品须分开堆放,对容易混淆者应加以标识。

  e) 同种物品应按规格不同、入库时间不同分开堆放,仓库内应建立合格区、不合格区、待检区、工具区。

  保管:

  a) 物品入库,仓管员按《物品采购控制程序》对材料进行记录、标识、验证。

  b) 管理分公司主管经理同仓管员每月定期对库内材料进行检查,并填写《仓库月检记录》。

  出库:

  a ) 材料出库前,由仓管员认真检查《派工单》上的领用材料名称、 数量等,准确无误后方可出库。仓管员和领料人须在《出库单》上签字,仓管员还需填写《材料帐》。

  b ) 仓管员根据进库日期安排或监督用料顺序,做到“先进先出”,并保证材料贮存时间不超过有效期。材料搬运、贮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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