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票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内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乡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部门。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
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在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部门。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医疗单位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根据内部牵制原则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票据明细报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收回票据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四、责任追究单位与个人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单位应对票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对领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据遗失的(包括已开票据,未按规定销毁存根行为),视情节轻重,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二)应领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的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医疗票据对外收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法人责任,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进行处罚,并责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三)医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出让、出借、代开票据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违规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披露,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罚,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票据包括:医疗收费票据(门诊、住院)、财政票据、税务发票及其他合法收费凭证,适用于全院各收费科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
票据管理遵循 “统一领购、分级使用、专人负责、全程监管” 原则,财务科为票据管理牵头部门,负责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及监督检查。
第二章 票据领购与发放
财务科指定专人(票据管理员)负责票据领购,凭《财政票据领购证》到同级财政部门领购,建立 “票据领购台账”,记录票据种类、数量、号码段及领购日期。
各收费科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等)需指定专人(收费员)领用票据,领用前填写《票据领用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领用手续。
票据领用实行 “限量发放、交旧领新” 制度:门诊票据每次领用不超过 3 天用量,住院票据不超过 7 天用量,领用时双方核对票据号码、数量,签字确认。
第三章 票据开具与使用
票据开具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或医保卡号)、收费项目、金额、开票日期、开票人及票据号码等,严禁虚开、涂改、转借。
医疗收费票据应按号码顺序使用,作废票据需全套保存(注明 “作废” 字样),连同存根联一并交回财务科核销,不得私自销毁。
对医保患者、公费医疗患者,票据开具需符合医保政策要求,项目名称与医保目录一致,避免因票据问题影响患者报销。
第四章 票据保管与核销
各科室票据存放需符合安全要求,配备专用保险柜,每日下班前将未使用票据及存根存入保险柜,收费员变动时需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填写《票据交接清单》。
财务科每月对各科室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核对开票金额与入账金额是否一致,检查作废票据、存根联是否完整,核销后在 “票据核销台账” 记录核销日期、核销人。
票据存根联保存期限为 5 年,到期后由财务科提出销毁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程序销毁。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财务科每季度对票据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票据使用合规性、保管安全性,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印制、伪造、倒卖票据,严禁利用票据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反本制度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专门规范门诊收费票据(含普通门诊、急诊、体检等收费凭证)的管理,适用于门诊收费处及各门诊科室收费环节。
第二章 票据领用与分发
门诊收费处设专职票据管理员,负责向财务科领用门诊票据,建立 “门诊票据领用台账”,记录领用日期、票据类型、号码段及分发情况。
收费员每日上岗前领用票据,领用数量根据日均业务量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日预计用量),领用后在台账上签字,核对票据起止号码。
第三章 开具规范
收费员需根据患者实际消费项目开具票据,逐项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合计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严禁合并项目开票。
患者如需退费,收费员需收回原票据(无法收回的需注明原因并由患者签字确认),开具红字票据冲销,红字票据与原票据号码关联,一并存入存根联。
当日票据当日结清,收费员下班前需打印《门诊收费日报表》,与票据存根金额、现金(或 POS 收款)核对一致后,连同票据存根交财务科审核。
第四章 特殊情况处理
患者遗失票据需补开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就诊记录,填写《票据补开申请表》,经门诊主任签字后,由收费处开具 “票据遗失补开证明”(注明原票据号码及金额,不作为报销凭证)。
因系统故障导致票据打印错误的,收费员需在错误票据上注明 “系统故障作废”,全套保存并上报财务科,由票据管理员核实后更换新票据。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住院收费票据是患者住院费用结算的'法定凭证,管理需严格遵循 “一人一票、全程可追溯” 原则,由住院收费处负责具体执行。
住院票据包括:预缴款收据、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均需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凭证。
第二章 预缴款票据管理
患者预缴住院费时,收费员需根据缴费金额开具《住院预缴款收据》,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预缴金额、缴费方式(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预缴款收据一式三联:患者联交患者保存,记账联随日报表交财务科,存根联留存。患者出院结算时,需凭预缴款收据原件办理退费或结算,遗失的需按规定补办证明。
第三章 结算票据管理
患者出院时,收费员根据住院费用明细(经护士站核对确认)开具《住院收费票据》,项目包括: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等,分项金额与明细清单一致。
结算票据开具后,收费员需将票据联、费用明细清单一并交患者,并收回全部预缴款收据(患者联),与结算票据存根联一并装订存档。
若患者出院后需修改票据信息(如姓名错误),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原票据,经住院部主任、财务科负责人签字后,由收费处重新开具,原票据收回作废。
第四章 台账管理
住院收费处每日登记《住院票据使用台账》,记录票据号码、患者住院号、开票金额、作废情况等,每周与财务科核对一次,确保账票相符。
每月末对住院票据进行盘点,统计已使用、未使用、作废票据数量,形成《住院票据盘点报告》,报财务科备案。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信息化管理需求,规范电子票据及系统操作流程,防范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全院票据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 电子票据管理
财务科负责对接财政部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收费票据 “线上开具、实时上传、自助打印”,患者可通过医院公众号、自助机查询或下载电子票据。
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票信息需实时同步至财政监管平台,财务科每日核对电子票据开具数量与收费金额,确保数据一致。
患者如需纸质票据,可凭电子票据二维码在自助机打印,打印次数限 1 次,特殊情况需人工打印的,由收费员核实身份后办理,并记录打印原因。
第三章 系统操作规范
票据系统用户实行 “一人一账号” 管理,收费员需设置强密码(含数字、字母及特殊符号),每 30 天更换一次,严禁共用账号或泄露密码。
系统操作需符合权限管理要求:收费员仅可操作票据开具、作废功能;财务科票据管理员拥有票据领购、核销、数据查询权限;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及技术维护,不得参与票据实际操作。
系统故障导致票据数据异常时,收费员需立即停止操作,上报财务科及信息科,由技术人员排查故障,恢复数据后需核对故障期间的.票据信息,确保无遗漏或错误。
第四章 数据备份与安全
信息科每日对票据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文件异地存放,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财务科每月抽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
严禁私自导出、修改票据系统数据,确因工作需要导出数据的,需填写《数据导出申请表》,经财务科负责人及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操作,并记录用途及导出内容。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监督机制
成立票据监督小组,由财务科牵头,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参与,每季度对全院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票据领用、核销台账是否完整;
票据开具是否规范(项目、金额、签名等);
作废票据、存根联是否按规定保管;
电子票据数据与实际收费是否一致。
畅通监督渠道,在门诊、住院大厅公布票据管理投诉电话,接受患者及职工监督,对投诉线索及时核查处理,3 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第二章 问题处理
检查中发现票据使用不规范(如项目填写不全、涂改)的,责令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发现票据遗失的,由责任人书面说明原因,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财务科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备,责任人承担补办费用;
发现虚开、倒卖票据等违规行为的,暂停相关人员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将票据管理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占比不低于 10%,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评优评先挂钩;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全年无票据管理问题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多次出现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资格,并扣减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票据管理制度07-24
票据管理制度06-05
票据管理制度[推荐]11-06
票据管理制度汇编11-05
票据管理制度(精选20篇)10-18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0-19
票据管理制度重要性08-17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3篇08-25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精选5篇)10-16
中学学校票据管理制度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