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1 17:26:25 制度 我要投稿

大学生规章制度通用(精选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规章制度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规章制度通用(精选10篇)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1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 "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2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及给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使班级的工作、学习、生活能够正常顺利地开展。特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每位同学在校期间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争做文明大学生。

  二、热爱班集体,始终把集体的利益和荣誉放在首位,不做出有损集体荣誉的行为。

  三、全体同学应积极配合开展班级工作,为班级的建设尽心尽力、献计献策,并积极主动配合各班干部完成班级各项工作。对每学期中表现突出者将给予奖励。

  四、班级活动。每位同学应积极主动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学习及考勤。学习中务必树立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创建班级学习的新风貌。平时应做到有事提前请假,不无故随意迟到、旷课、早退。严把考勤关,由学习委员负责每周的任意抽查工作,如有一次无故缺勤者将以期末测评分数扣0.1分处理,依次累计。

  六、班会。每位同学须准时参加班级会议。有无故缺席者按旷课一次扣除期末测评分0.1分处理。

  七、卫生。全体同学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自身意识,认真做好个人及各自宿舍卫生。班级内实行每月卫生评比制度:根据每月助理组上报系里卫生评分,对班级中各宿舍排名最后的宿舍进行惩罚(若最后一名的分数在85分以上可免除惩罚),扣除宿舍内各成员生活补助2元充班费;同时对最高分宿舍给予奖励。

  八、班费。为了扩充班级经费,备用于班级各项开支,决定从每月生活补助中每人扣出四元作为班费;每学期公布一至二次。

  九、此规定经全体同学一致赞成、班委会讨论通过,并由发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行。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3

  一、指导思想

  1、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

  2、以求真务实为宗旨。

  3、以提高师资水平为基础。

  4、以课改为重点。

  5、以课堂为关键,向45分钟要质量。

  6、以创新成果为标准,继续推行“四环模式”教学方法。

  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制订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老师备课制度,老师上课制度,自习辅导制度,作业布置和批改制度,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教研教改制度,检测评估制度,优秀学生奖励制度,电化教学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都是在上学年的基础上制订的,操作性强,切实可行。

  三、狠抓重点环节

  重点环节,我们要着手狠抓,一个是英语听力部分,这是农村学校的薄弱环节,我们每位英语老师都配有录音机,在这方面加强教学,另一个理、化、生实验,由于条件所限,在这方面也是薄弱环节,学校准备大投入,购置实验仪器和药品,加强实验,提高同学的动手操作能力。

  四、考核

  根据各项管理制度,对教师实行量化考核,根据赋分多少,实施奖励,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对学生每学期考核三次,副课只进行期末考试。考试与其他学校联考,做到知己知彼。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和学生加大奖励力度。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4

  第一部分:班委公约

  1.热心服务同学,有强烈责任心,具备无私奉献精神。

  2.维护班级团结,珍惜班级荣誉,不做任何有损班级团结和荣誉的事情;注重个人形象,维护班级形象。

  3.有大局思想,服从领导及老师的合理安排,班委间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处理班级事务做到相对公平、公正,更要不偏袒、无私心。

  4.各班班委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若有违纪,双倍接受处罚。

  5.学习方面做好表率作用,每学期保证无挂科。

  6.各班委明确自身职责,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推卸、不偷懒。工作需积极主动,老师交与的任务必须按质按量完成。

  7.班委、班委与各寝室室长、班委与辅导员间应及时主动有效沟通。班委应主动向辅导员老师汇报班内情况,做好沟通纽带作用;班委间要加强信息联络与沟通,避免信息不畅而导致信息延误,尤其是传达事关学生利益的重要讯息,一定要事先通知各寝室室长,并至少提前半天进行温馨提示。重要班委(班长、团支书)要保证信息沟通畅通,手机24小时不能关机。

  8.每学期开始一个月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计划上交班主任。自觉组织班会或其他集体活动,另对班级事务、班级活动有记录,有总结,形成清晰的文字材料存档。

  9.班委会必须每月进行,由班长牵头组织,班委间相互交流工作心得及经验,分解班内信息、解决班内矛盾,并形成文字材料呈现会议主要内容交于辅导员。

  10.若发现班委有不符合其自身的一些言行举止,经指导教育后仍无改正,班委成员有权利提交撤销其班内职务的议案,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1.班委自身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需要辞职,需提前向辅导员递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行。

  12.对班委的任命、表彰和惩罚都统一呈现在《重庆融智审计专业文件》内,并加盖“重庆融智审计”和含辅导员名字的公章,方可有效,且即日生效。

  第二部分:班委职责细化

  1.班长

  (1)团结全班同学,协助辅导员工作,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尤其是班内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向班级助理、学习助理求助,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3)每月督促班委召开一次班委会(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如果班上情况长期良好,可改为每月开一次班委会或者有需要时开班委会),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4)带领全班同学及时完成辅导员及其他相关部门和教师安排的工作;

  (5)做事多总结、事后多反思、平时多凝练、学习多提升、班级多团结、思维多提前,能够起到带头作用。

  2.团支部书记

  (1)按团委规定,以身作则,有较强的责任感,督促共青团员在班上起好带头作用;

  (2)带领团支部协助班委管理班集体,并直接向辅导员汇报团组织方面各项情况;

  (3)积极开展有意义、有影响力的团日活动;

  (4)做好班级同学的入党宣传及推荐工作;

  (5)负责班级活动策划及总结等相关工作。

  3.纪检委员

  (1)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做到敢说敢做,有不怕同学因受罚而责怪自己的自信和勇气。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一切纪律问题,尤其是课堂及早自习的纪律问题;

  (3)负责对班内违纪同学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详细保存以供同学监督及查证;

  (4)及时向班长及辅导员汇报班内存在的纪律问题;

  (5)每月定期向班长汇报考勤情况,并在全班公开。

  4.学习委员

  (1)热爱学习,刻苦努力,在班内起好带头作用;

  (2)经常与任课老师取得联系,执行任课教师安排,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班内学习情况;

  (3)及时向同学及老师通知学院及系上的调课安排;

  (4)根据本班学生情况,组织开展一些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丰富科学文化知识;

  (5)认真了解、分析本班学生的各种学习情况、态度、方法等,并及时汇报辅导员。

  5.组织委员

  (1)主要负责班内的各类活动人员的组织和协调;

  (2)协助相关班委、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3)认真完成活动的安排与策划,要有游击队的“动”的思想,努力配合好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宣传委员

  (1)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班内各项活动的宣传;

  (2)负责班级活动的宣传,每次活动负责收集相关素材(摄像、撰稿等);

  (3)积极、主动宣传班级活动,做好班级的代言人;

  (4)了解和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做好民意调查,合理有效地提出思想引导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7.文艺委员

  (1)具备相关文艺特长;

  (2)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文艺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表演及竞赛活动;

  (3)协助其他班委,组织好本班的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4)充分了解同学的兴趣爱好,尽量给同学们创造自我展现的平台,从而调动同学参与的积极性。

  8.生活委员

  (1)做好班费的收支记录与管理,每学期公布一次班费收支情况;

  (2)成为学生生活方面的代理人,发现生活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3)了解、收集学生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鼓励学生养成艰苦朴素的美德;

  (4)配合寝室长开展好寝室卫生检查,协调好寝室内同学的关系,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上报辅导员。

  9.体育委员

  (1)负责带好体育课及其他(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集队、整队和带队工作;

  (2)组织好本班的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

  (3)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体育方面培训及竞赛活动,丰富班级课余生活。

  10.心理委员

  (1)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了解大学生心理特点,向同学宣传相关知识,为其创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心理环境;

  (2)掌握班级同学心理状况,发现异常同学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3)收集班上同学关于如何做好心理工作的意见,向班长汇报。

  11.寝室室长

  (1)团结室友,与室友共创一个整洁和温馨的环境;

  (2)管理好宿舍的纪律和卫生,并督促室友按时就寝与起床;

  (3)记录宿舍成员校外留宿去向,对未按时返校的同学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4)及时制止发生的矛盾冲突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本寝室具体情况;

  (5)提醒寝室成员增强宣传安全意识,注意用电用火安全,杜绝安全隐患;

  (6)寝室室长应尽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班长的临时通知,收到通知后及时回复班长,并认真、清楚、仔细地转告本寝室成员。

  第三部分:班规

  1.政治立场坚定

  违犯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视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记过甚至是开除学籍处分。

  2.学生行为准则

  热爱祖国,服务于人;尊师重道,明理修身;勤勉节俭,努力奋斗;爱心仁德,宽仁律己;强健体魄,热爱生活;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豁达从容,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志存高远;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3.学生早自习、课堂和班会守则

  (1)学校安排的早自习每位学生必须准时到场,不到者,照实记录;

  (2)早自习不到2次算旷课1学时,早自习和所有课程上课后10分钟内到教室记作迟到一次,10分钟后到教室算作旷课一课时;

  (3)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根据学生处、学生自律委员会、辅导员的查课记录,若有上课玩手机、睡觉等情况者,将会影响期末评优评奖;

  (4)自觉维护课堂纪律,不大声喧哗,上课手机自觉调成震动或静音,更不随便接打电话;

  (5)课上课下主动提问,主动与老师、同学进行交流;

  (6)认真完成作业,作业不得抄袭,抄袭行为将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7)考试作弊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8)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10至19课时或不假离校3至4天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累计旷课达20至29学时或不假离校5至6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累计旷课达30至39学时或不假离校7至8天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40至49学时或不假离校9至10天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50学时以上或不假离校两周以上者,报教务处给予退学处理;

  (9)班会累计2次不到者算旷课一课时;

  (10)学期全勤者,且表现优秀,除学校奖励外,班级奖励精品钢笔一支或优秀书籍一本,或者根据其需要进行精准奖励。

  4.学生请假规范

  (1)请假者需要提前一天给辅导员打电话说明原因,若原因正当合理,可以去找纪检委员开请假条,告知纪检辅导员已知具体情况,并在“请假事由”上写明具体原因,否则不予请假,随后带上请假条到辅导员处签字才能生效;

  (2)领取已生效的请假条后,及时交给纪检委员,方便做出合理处理;

  (3)若是请上课的假,必须给授课老师(上班时间)发短信或打电话告知请假事由,表示尊重;

  (4)请假时间一到就必须返校学习,并向辅导员销假,违反者按缺勤处理;

  (5)若遇到紧急情况,再说具体处理。

  5.学生寝室规范

  (1)自觉维护寝室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赌博等。寝室室长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好寝室成员关系,当寝室出现矛盾时,室长要积极进行干预,若无效,必须及时向班长或者辅导员说明情况,以便解决问题。遵守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若卫生不合格、使用违规电器,集体会受到通报批评;

  (2)自觉维护寝室卫生,寝室人员轮流值日,负责寝室的日常清洁卫生。班级每月对寝室卫生和文化建设进行评比,对优秀寝室进行物质奖励;

  (3)允许同学们积极建设和创造自己的天地,打造各自的主题寝室,严禁乱涂乱画。若有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维修费费用,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随意张贴,或者严禁进行商业活动,严禁饲养动物;

  (4)每位同学有保护好自身寝室钥匙的义务,若钥匙丢失,需及时向宿管人员说明。为防止寝室财务丢失,每位同学需对自己的衣柜上锁,每日寝室值日生需要检查外出上课时寝室的电器是否断电,提高节约意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范;

  (5)不得私自调节寝室,若需调换寝室,需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在学生公寓(宿舍)区外租住房,但不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于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严禁男女生互窜公寓,否则后果自负。在寝室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学生寝室留宿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不得晚归、不归,若有经济情况需要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由批准方可生效,否则将按《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8)各项评优、评奖等,将以“文明寝室”评选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班级寝室评比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为了加强寝室文化建设的持续性,若存在寝室第一次高分得到奖励,下次评比依然高分占位,给予加倍奖励;下次评比前后差距较大者,情节较轻者将给予没收上次奖励的惩罚。若有寝室长期卫生情况较差,寝室每人就寝室清洁文化建设为主题为专业博客贡献博文两篇(八百以上为一篇)。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5

  (一)在正通一社区居委会和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办各类社区居民所需求的教育、培训及讲座,并且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学校的自身建设。

  (二)积极支持并配合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带领全体老年人为正通一社区的建设献计献策。

  (三)聘请有教学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志愿者担任教师,充分合理利用教育教学资源。

  (三)充分发挥学校内部设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小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小组、维护治安小组、环境卫生小组、纠纷调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关心下一代小组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四)落实好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按时完成社区居委会和党总支安排的各项任务。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6

  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第四章评选细则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监察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

  1)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个社团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之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①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和活动有重大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5~10分;

  ②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③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10分)。社联对各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活动开展方面(20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递交工作总结,大型活动要单独上缴计划和总结。

  ①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社联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1)每次大型活动加2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活动。

  (2)每次常规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3)对各社团每次的特色活动(被社联认定为该社团的特色活动的)加3分。

  对于各社团的一些其他活动形式,社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归,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分。

  ②社团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社团在大型活动后能够及时递交财务报表和总结2分;

  3)社团活动(针对各社团的特色活动及大型活动)的效果5—10分:

  ①对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

  (1)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3)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60%(包括40%)的加7分;

  (4)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以下的加6分;

  ②对非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由社联组织人员形成评定小组对各社团的相应活动进行打分):

  (1)社团该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4分;

  (2)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2分;

  (3)社团该活动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4分;

  第十四条宣传工作方面(15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宣传品(网络、海报、传单、节目单等)对外张贴,需经社团联合会批准。

  1、在校级及其以上的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将视情况酌情加分(3~6分);

  2、在宣传方面出现一次不符合规范的宣传内容的将依据一下标准进行扣分:

  (1)协会的相关宣传内容未严格按照校团委、社联的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2)不在学校规定的宣传地点从事宣传活动的每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3、在社团网站上发布本协会工作、活动或者其他的一些文章和相应图片的可以酌情每次加分(1~2分)。

  第十五条财务制度方面(10分)

  总体要求:社团会费收缴必须按照社团联合会制订的标准,开、取应盖有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支出要有明细的账目并有原始凭证,做到专款专用。

  1、社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会员费收取标准收缴会员费,并能按期上缴相应的票据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核实(3分);

  2、社团会员费必须全部用于本社团的针对会员的发展和协会建设方面的开支,无任何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会员费使用规定的行为(1分);

  3、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赞助都必须如实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1分);

  4、社团建立了清晰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财务清单、报表及账本及时上交到社团联合会,并能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检查,社联根据其实施情况酌情进行加分(0-5分);

  5、财务账单必须属实,如发现做虚假账本,财务管理混乱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分(最多扣5分);

  (二)社团质量调查(满分为75分)

  第十六条社联将制作社团质量调查表,并独立的展开调查。相应的调查表将在评比开始前一个月制作完成(具体的调查内容将根据情况而定)并及时的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这部分的满分为75分,社联将根据调查表了解广大同学对社团的评价,并把相应的分数加总到社团评比的综合得分中。

  (三)社团陈述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附选票)

  第十七条社团陈述

  1内容:参选学生社团一旦确定,参选学生社团须根据本社团一年来的工作状况,陈述社团工作。

  必须包括的内容:社团简介、组织团队建设、开展特色活动、服务会员、服务学生情况;

  可以包括的内容:突出奖项、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感人事例、与众不同的特点;

  2方式

  必须:准备发言稿,提前提交电子版

  可以:配乐、可采用PPT等形式展示,可在现场摆放站板,但是都要提前声明。

  3时间

  以实际公布为准,陈述的具体时间在5分钟左右。

  第十八条社团答辩

  1提问由社联常委提问问题2-3个(所提问题应与社团的相关工作相联系)

  2投票由评委组员投票

  社团代表所进行的答辩应该充分的体现所代表的社团的意愿,并有针对性的回答社联所提出的问题.

  第十九条评分办法

  相关评比细则:

  考查内容分思想内容、语言表达、仪态表情、综合印象四部分:

  1.内容思想: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思想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要求尽量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仪态表情: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由参加社团大会的学生社团代表根据参选学生社团的表现进行投票。把相应的社团名字填写在选票上,在各社团答辩结束后,评委们根据他们的综合表现写出10个十佳社团。社联将把各社团的所得票数a进行现场汇总,并把他们的得票转化为相应的分数A,其转化公式为:A=100a/c (c为现场评委的人数)

  第二十条分数加总

  权重比例:

  将学生社团最后的陈述和答辩的得分为A;

  社联考评结果得分为B;

  社团质量调查得分为C;

  最总得分为:A+B+C

  总分相同时,按照社联考评结果为优。

  评选结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综合评分,取前十名,评为年度十佳优秀社团。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对获奖社团颁发十佳优秀社团荣誉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如在评比过程中出现有争议或新的情况,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另行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施行)的`具体修改权属于社团联合会,并对此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8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2)上课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对老师有教学上的意见向班长、学委反映,在班级内征求意见后,由班长、学委转达。

  3)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4)积极配合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5)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能玩游戏,要有大学生应有的自制力。坚持上晚自习,规定时间7:00-9:30。

  6)按时作息,尽量保证一天八小时睡眠时间,冬令时工作日23:00熄灯,夏令时延长半小时。

  2、卫生: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三按星级宿舍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至少每周打扫一次,包括卫生间的打扫和便池的清洁,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4)班费收支每月公示,学期初、末时,由班长作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

  5)因公花费或需要因公花费的团队或个人,可申请班费报销。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当学期制定的推荐标准,对于平时在班级活动中不活跃、不关心集体的同学及群众基础不够好的同学,视不达标者,不予推荐,名额允许有空余。

  3、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中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在评优、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对有着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行为的同学,提高年终测评等级、年终评优予以重点推荐,或给与物质奖励。

  6、班委同学必须严格遵守班级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委、舍长工作上的错误,同学们可批评指正,班委必须虚心听取;对于败坏班级风气、工作不积极或滥用职权的班委同学,同学们可以当面提出抗议或向老师、班长、团支书等反映,并提出弹劾。

  7、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班内通报批评、降低年终测评等级、取消评优推荐资格等惩罚:

  1)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多次的同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2)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

  3)不服从班委、舍长正当安排,不配合班委工作,并多次不改的

  4)顶撞老师,不虚心接受批评的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经查属实的

  6)故意违反班级规定或多次违反班规的

  7)其他不符合合格大学生身份的行为

  8、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公开批评或班会自我检讨、年终测评等级给予不合格、取消评优推荐资格等惩罚:

  1)在学校取消挂科之前,挂科的同学,每挂一门写一份1000字的检讨。

  2)严重违反班级规定并不予以改正者,予以公开批评、班会自我检讨、取消奖助学金和党员推荐资格。

  3)其他影响恶劣或较为严重的行为

  9、对所有愿意接受批评与处罚的同学,都给予其将功补过的机会。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9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1、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2、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3、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4、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5、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6、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2、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3、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生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预防火灾,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校辖属的行政、教学、科研、校办产业等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

  第三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校、院系(部、处、所、中心)、科室三级管理责任制。

  (一)校级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校长(法人代表)确定一名副校长或副书记兼任主任(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条例。主持校防火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等项工作。

  2、负责选择配备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各院、系(部、处、所、中心)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狠抓三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组织领导全校防火安全检查,听取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消防经费的开支;审定学校重点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处)、中心)级设立防火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副职兼任组长(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部门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火灾隐患,对解决不了的须及时书面报告校防火办公室。

  2、主持本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义务消防分队的学习和演练。

  3、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事后要进行分析研究,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属楼房,场所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并将本单位的防火工作情况经常向主管领导和防火办公室汇报。

  (三)科、室级防火负责人,由行政领导兼任。每个实验室、办公室均须设安全员;各学生班设防火安全(治保)员。其主要责任是:

  1、积极贯彻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经常检查防火情况,及时解决火灾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书面报告上一级领导。

  2、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安全常识,熟悉灭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会报警、个个会灭火。

  3、负责检查和保管好配备在本室的各类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发生火灾,立即报警,积极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

  5、积极支持义务消防队员活动,注意发挥安全员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有关防火规定,对违章用电、用火等情况及时制止并提出批评。

  第四条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下设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设在校保卫处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办部门。具体责任是:

  (一)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根据所在地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两次检查验收工作。

  (二)在教职工、学生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对新到校的教职工、学生要及时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对分到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组织好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公安消防机关和当地防火委员会检查验收及平时走访中指出的隐患,负责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将改正情况上报。

  (四)、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养;严格重点部位防火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确保防火设备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档案,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点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要求值班巡逻人员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能够独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义务消防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与校内各单位和来校承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队、民工队签订防火责任书;按本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的功过人员提出奖惩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和校防火委员会讨论批准。

  第五条明确学校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凡被确认为防火重点部位的,务必按本规定严格管理,明确防火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应急预案。

  第六条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认真遵守《石油大学(北京)用电管理规定》和其他防火规定,一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故障,用后务必切断电源。

  (二)严禁私自拆卸公用电器设备和私自改装线路。凡安装大型用电设备,必须取得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同意。凡电器线路发生故障须经科研与设备处或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修理。

  (三)严格遵守使用液化气操作规程,对设备、阀门和管线要经常细心检查,发现漏气务必及时修理,以免发生事故。禁止在校内乱堆乱放、任意处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室内燃烧废品。凡在校内燃烧物品,必须报保卫处审批,发给“明火证”后,方可用火。

  (四)严格对校内文化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实验室、科学会堂、电教中心、计算机房、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禁烟火,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严防静电引起火灾事故。

  第七条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分类管理、手续齐全、帐物清楚。

  (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料场、实验室等处所严禁烟火和使用60瓦以上灯泡,要安装防爆灯,开关要在室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八条严格对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备、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均属专用设备,不准挪作他用。由保卫处治安科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二)全校教职工、学生、家属都有保护消防设备器材完好的责任,发现破坏或偷盗消防设备的严加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卫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设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校保卫处同意。

  第九条奖惩

  (一)对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防火负责人,成绩突出的,在年终总结评比中,推荐为学校或地区防火安全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防火安全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对不按本规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而发生火灾事故的,给予警告或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1、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的。

  2、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受到地方消防部门警告的。

  3、存在火灾隐患,不向学校防火办报告,或不按防火办及公安消防机关要求采取措施的。

  4、发生火灾不报警或隐报火灾损失,破坏火灾现场的。

  第十条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一经发现我校随时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校防火办,依据本规定处罚时,必须开具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制的处罚单据,罚款统一交校财务处。

  第十二条被处罚的单位必须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缴纳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罚,不缴纳罚款,每超过一日增加罚款10到30元。

  第十三条本规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于xx年12月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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