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规章制度(精选22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事规章制度(精选2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事规章制度 1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尚未恢复者;
(2)被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五、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工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人事规章制度 2
一、总则
1、为强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学的配备、统筹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受企业聘用的各类劳动者。
二、机构及职责
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人事管理职能由xxx(科室机构名称)承担。
2、人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调动、辞退等具体工作和相关手续。其他任何单位所作出的决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门确实需要招聘职工时,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先提出书面申请,综合办调查落实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由xxx或xxx授权其他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2、xxx或经过授权的招工单位所招收的新员工报到时首先必须到xxx办理入职手续,由其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等有关证件。
3、新员工应如实填写自身材料,企业有权向有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确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4.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机关通缉及其他类似情况。
4.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不可治愈性严重疾病,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以及体检报告内容中不符合企业要求者。
4.4品性恶劣,道德不佳者。
4.5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入职资格材料者。
4.6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5、新员工入厂后,由xxx介绍到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规厂纪等培训活动,培训完毕考试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门报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学习和工作试用。
6、试用期间,新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绩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6.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
6.3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者;
6.4拒绝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7、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除享受夜班津贴和国家法律规定相关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佣流动性较强的人员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部门,鼓励以对外整体协议承包的方式解决。
9、各部门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务活动时,需暂时(短时)雇佣临时劳动力,例如装卸工、杂工等,必须到xxx领取《临时劳务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此类劳动力,月终汇总后由财务部门开具相应发票,报销相应费用。
四、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限根据所签订合同期限长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曾从事过相同或类似工作,短期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企业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和xxx调查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试用期可酌情缩短。
2、试用期满前一周内,新员工自我评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由所在单位到xxx领取《员工鉴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3、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认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xxx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给与业务考核,合格后报公司经理核准。
4、通过鉴定评估的员工享有同岗同酬的待遇,计薪日期从通过评估之日起计。
5、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门领导严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xxx统一发放。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缺勤、旷工、病假、事假等内容,日记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予该部门主管领导处罚。
3、倒班员工考勤由当班调度负责,月底由各车间报工。
4、月底报工时应背附考勤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六、休假
1、员工正常休假参照国家休假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现行统一假日制度执行。
2、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
3、事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领导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时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审批,特别注明请假详细时间和截止时间,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
5、请事假的一律扣发此期间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要由个人承担此期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6、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与诊断结果相匹配的医院正式收费票据、检测化验结果方可视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员工,医疗期从休假之日起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每月发放()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痊愈后要求复工时,该员工所在单位必须知会xxx。
9、女员工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计生机关出具证明,增加产假四十五天。
10、产假期间每月发放产假工资。
11、职工婚假、丧假为三天,每日发工资标准的日平均工资。
七、迁调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员工应予配合服从。如有特殊原因,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核准后方可撤消调动。
2、各部门领导应按员工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接调动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4、员工到新职部门报到后即日起享有该岗位相应待遇。
5、因个人业务素质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办理:
5.1进行岗位调整;
5.2所安排的岗位本人拒绝到岗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3岗位调动后不能胜任新工作,给予一个月培训学习期,期间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学习期满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八、离职
1、离职分为两种,第一种:辞退,指企业辞退员工;第二种:辞职,指员工自动辞职离开企业。
2、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符合下列条款,公司有权予以公开书面辞退。
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3严重失职或,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危害团队秩序者;
2.5偷窃、侵占、无故毁损企业财物经查属实,性质恶劣或损失数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
2.6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而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3、企业辞退员工,应由被辞退者的部门领导填写《辞退审批单》,经综合办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发放由劳动部门统一格式的有关文书。
4、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写《辞职申请表》,交部门领导、综合办、财务部门、公司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可离职,有以下情形的,可暂不办理离职手续。
4.1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的;
4.2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支付的;
4.3工作没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财物没有交还的;
4.5负责的业务款项没有回收的。
5、因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离职者要按预定日期办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续,所在部门领导确认无误后,知会综合办。离职者薪金核算以实际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为准。
人事规章制度 3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舞弊,收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人事规章制度 4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招聘和录用
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开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培训择优录取。
2、各部门要招聘人员,须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然后交由人事部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等到人事部报名,并填写《员工个人档案表》。
4、应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分管人事部笔试、面试或总经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报到手续者,即成为本公司员工。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5.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
5.3近期登记照五张;
5.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5前任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证件(如资质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7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原件;
5.8上述证件经查验属伪造或虚假的,本公司可随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1、试用的目的是让员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业务要求、公司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2、新进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具体时间依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决定,具体见下表:
3、试用期间,由部门以及人事部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及可信赖程度,以此决定该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和自然终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1劳动合同期满的;
2.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机关部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告知员工理由:
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如未满16周岁的、假身份证学历证的;
1.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人事规章制度 5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 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二节 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 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 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 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 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提供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安全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节 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 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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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管理制度办理。
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聘和兼职人员除外)。
二、人员需求
1、每经营年度末,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及公司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员招聘计划》,上报总经理室审批。
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4、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5、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招聘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在公司内部甄选或对社会招聘(实习生另行规定)。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不允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出具担保书;
四、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
2、筛选应聘资料,通知人员笔试、面试;
3、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审查相关证件;
4、组织人员笔试、面试、复试等;
5、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
6、拟录用人员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背景调查。核实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到入职
1、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前应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程序如下:
(1)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员工登记表》;
(2)员工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健康证(或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留存复印件),原单位退工单(审核后退还),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劳动手册》,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求职登记卡》、《居住证》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号及考勤卡,发放《员工入职指南》、《员工手册》,协助领取办公用品等;
(4)人力资源部门带领员工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并安排工作,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开始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员工的各项人事资料。
六、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
(1)新招聘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一个工作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需协商一致。
(2)订立劳动合同文本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录用备案后公司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
(3)重要特殊岗位经双方协商、总经理室审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违约金、保密条款、提前通知期以及竞业限制等条款。
2、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员工综合工作表现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
(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中层以上员工可以签订一年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
4、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签批后,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员工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
员工伪造、虚报学历、学位,技术技能、职称证书,杜撰工作经历、资历,经查证属实的;
员工隐瞒疾病,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本岗工作;
员工有不良嗜好或者不良习气,影响公司形象的;
员工品行不端正,职业道德不规范的.;
员工屡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其他相关情况。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情况后可以依法裁减人员,裁员方案在与职工代表大会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5、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后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公司或者员工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3)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司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或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4)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6、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公司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员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7、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要上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及以下员工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
七、试用
1、试用期可以分为新进试用、调整试用、晋升试用等情况;
2、新进试用
(1)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试用期的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合格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即随时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3、调整试用
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员工,为考察其在新岗位的适应性,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4、晋升试用
因工作表现优秀晋升的员工,为考察其胜任新岗位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5、试用考核
(1)试用期满前十五天,人力资源部将《试用期考核表》发给试用的员工,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考评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我评价”。
(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评评语,并反馈其试用期间的绩效考评成绩。
(3)人力资源部经过综合考察,给予建议使用意见。
(4)总经理室根据部门评语及人力资源部意见进行审批,决定“聘用、调整、终止试用、辞退”等。
6、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员工,试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试用期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2)员工在试用期内若有因品行或能力欠佳而不适合岗位工作者,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室同意后,公司可随时调整其试用岗位或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八、迁调
1、根据公司运营需要,为实现人员和岗位的最佳匹配,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技能等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或者服务地点,员工应该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如借故推诿,概以违纪论处;
2、各部门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部门可填具人事报告呈核派调;
3、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等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经综合考察后,人力资源部须填写《内部调动审批表》,由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发放至相关人员,并安排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如因工作之需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7日为限。
九、晋升
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职务晋升。
2、晋升原则
(1)遵照职位空缺或者需要设立的原则
(2)遵照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遵照科学考评、岗位胜任、择优的原则;
3‘’晋升标准
(1)月度绩效考评成绩优秀者;
(2)个人品德高尚,积极进取,团结协作;
(3)企业忠诚度高,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具备晋升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6)其他对公司有积极贡献,表现出色者。
4、晋升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每年6月、12月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核、晋升;
(2)不定期: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异常出色者,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申报审批。
5、晋升程序
十、交卸手续
1、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主管人员交卸、经管人员交卸;
2、称主管人员者为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人员。
3、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未办及未了事项;
(2)主管之财物及事务;
(3)业务单位人员名册。
4、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2)所办未了事项。
5、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并填写《工作移交记录表》,主管级人员交卸时可由该部门经理人员监交。
6、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领导核定。
7、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8、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后移交人负责。
9、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7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付赔偿责任。
十一、离(停)职
1、本公司员工因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公司可命令停职,但经侦查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2、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日前填写《辞职申请单》核准,在未获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3、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准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人员进行离职面谈,或由人力资源部选定面谈人。面谈人本着公正客观、平等平和的原则进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作好相关解释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有价值的信息。面谈内容:离职原因、岗位绩效、工作未尽事项和长远计划、对公司各项工作及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司应与特殊岗位人员签订离职协议,明确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补偿了断义务。
6、离职人员应按照公司《辞、离职规范流程》操作,及时办理离职单各项手续,及时办理工作资产、办公用品、公司相关资料等退还手续。
7、员工离职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结算离职工资,与绩效提奖相关的部分工资待发奖日至公司结算,离职手续不清的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其离职工资。
十二、薪酬管理
1、公司实行薪资保密管理,公司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否则公司有权给予员工相应处分或者辞退处理。
(1)严禁向外界发布公司的薪资制度及薪资数据;
(2)严禁打听他人的薪酬情况;
(3)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情况;
(4)严禁互相之间讨论薪资情况,对薪资有疑问者,应直接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或人力资源负责人。
2、薪资结构:办公室员工执行岗职工资、奖金的薪资结构;司机、跟车工、冷库工为计时制工资。具体见劳动合同。
3、发放形式: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帐或者现金支付;
4、发放时间:实行月薪制的员工每月15日支付(节假日提前),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参照《年薪制管理办法》执行;
5、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
(1)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经济效益、绩效考核、人员结构等情况拟定,需征求职工代表委员会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员工具体岗位薪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岗位重要程度及其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确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公司奖金分配实行按照销售实绩进行提奖的办法,具体参照《绩效考核工作规程》执行;
(4)特定情况下的奖金分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员工薪资需按照岗位出勤情况发放,具体参照《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6)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员工绩效考核等情况可以逐步提高员工的薪资收入,调薪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出异议,否则公司有权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6、试用期薪资发放
(1)新进试用:按个人岗位薪资标准80%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2)调整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执行,跨月度的按照各岗位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3)晋升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岗职、津贴标准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的100%执行,15号之前晋升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晋升的次月执行。
(4)各类试用期转正后按照个人岗位薪资标准全额发放,15号之前转正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转正的次月执行。
7、公司保证薪资发放的科学、客观、公正性,并接受职工代表委员会的监督,对具体提奖计算过程情况不公开;
8、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正确发放员工的薪资,接受员工咨询。
十三、考核
1、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
2、试用考核(见上)
3、月度(季度)考核:
(1)公司副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实行月度考核管理,每月底执行考核,次月5号前由部门秘书填写《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上一级主管执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监督。
(3)月中调动的员工由现属部门执行考核,原属部门执行主管应如实反映其综合表现。
(4)公司副经理级(含)以及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实行季度考核管理,每季度末月底执行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填写《中层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由总经理审核确认。
(5)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分管领导执行考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核出具建议意见,总经理室审核确认。
(6)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格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4、年终考核:
(1)每年12月底对员工进行年度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经理应参考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出勤记录,填写考核汇总表送分管领导复审;
(3)年终考核的考核期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A等:
①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考勤请假制度规定日数者;
②全年旷工天数累计达2天以上者;
③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新进试用人员(参加试用期考核);
②考核期内离职者;
③复职未满三个月或待岗者;
④特别指定或其他原因不适合考核者。
(6)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5、考核标准
(1)考核标准包括:员工工作态度、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发展潜能等方面,岗位不同考核重点不同,每项考核标准细分为各项量化考核指标。
(2)执行考核应使用公司统一规范的《各级(岗)员工绩效考核表》,绩效考核表由各部门秘书整理归档,在指定日期送至人力资源部保存。
6、考核结果
(1)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别对应A、B、C、D等四等级(对应标准见各级人员考核表)。
(2)考核等级与员工奖金分配直接挂钩。
人事规章制度 7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九、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为主要用人原则。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和“入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2、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3、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4、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用人部门考核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九、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辞退。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六、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七、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员工3年1次7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部门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5、员工探亲期间的路费、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一、产育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2、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3、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4、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
2、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四、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五、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六、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三十七、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八、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签字批准后,由人事部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十九、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一、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二、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四十三、对于无故不上班的员工,公司视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元,两天罚款500元,旷工持续四天以上者(含四天)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因旷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十四、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五、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继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四十六、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七、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节、附则
四十八、公司属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四十九、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人事规章制度 8
一、为了使学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规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促使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从而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办学效益,学校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聘用合同制》。
二、实施聘用制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聘用的原则;竞争上岗原则。
三、实施聘用制的范围:学校在编教职员工;新接受和新调入的、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四、聘用的条件:
受聘者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格和达到职后培训所规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受聘者必须适应学校工作各项要求,能胜任工作,保证质量。
受聘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按工作规范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受聘者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义务。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及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须接受学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内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方可连续聘用。
五、违约责任:学校与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约束。学校和受聘人均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不能擅自解除或变更;如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六、争议的处理: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和教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应在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七、聘用期限:学校从岗位需求实际出发,按教师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师的认定等第、岗位的性质与教师签订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为一年。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均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人事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学院章程,规范学院人事管理,保障学院各类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依法办学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学院教职员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院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员工总量和教职员工比例。
第四条学院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决定机构和岗位名称、目标任务、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岗位的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学院人事处是人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院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七条学院新聘用教职员工,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第八条公开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学系、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处申报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人事处进行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二)人事处收集和初步审核应聘材料,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按照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
(三)完成上级人事部门和人事处规定的程序后,由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
第九条学院内部岗位人选进行竞聘上岗,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方案;
(二)公布公示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条学院内部岗位竞聘工作在学院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原则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条学院教职员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学院与教职员工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新进教职员工与学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见习期)原则上为12个月。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在学院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学院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院人事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院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员工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教职员工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教职员工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教职员工违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合同义务的教职员工追究违约责任;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学院可变更其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
(七)一学期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发生重教学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律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分为警告、箭、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箭,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二十九条教职员工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可以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教职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实行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学院及其教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教职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教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七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教职员工与学院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教职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负有学院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七条对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员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违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人事处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规章制度 10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委会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xxx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一天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委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xxx天、病假xxx天以上者扣发全部考勤奖;一学期事假累计xxx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考勤奖;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按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xxx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xxx%-xxx%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学校校委会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8、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规章制度 11
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一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一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负责全体职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第二条门店经理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事宜。
二、做好各门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六、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完成全年的各店铺销售任务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与管理
第一条招聘原则: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聘用流程: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面试安排店铺进行实习入职前培训(介绍公司情况企业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铺或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班)
第三条试用:导购员试用分二个阶段:1、实习导购试用期为10天,合格者晋升初级导购。2、初级导购试用期为20天,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购(试用期结束)。特别优秀者经过考核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实习导购员试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利随时解聘不计算工资。
三、实习导购不参与销售提成,工资按每天20元计算。初级导购日工资20元另加个人销售提成。
四、店长、领班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上交店面经理。
五、店面经理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以及店长领班的初核评语作出决定并通报总经理。
第四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销售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报请总经理批准对此员工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享受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
二、在试用期10-15天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提前向总经理报请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五条员工录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事负责人与其签定《员工聘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六条劳动协议:《员工聘用协议》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事经理。(经理则要提前30天)
第三章培训机制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店面经理(督导)、店长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3.业务技能培训;服务意识;礼貌用语的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业务技能,店长领班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特别是淡场的培训。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第四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牢记“顾客至上”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上级安排的任务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满意的答复。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条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对不服从领导安排与管理的员工可以采取记大过、开除等惩罚办法。
三、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五、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
六、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七、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薪酬
一、底薪:由基本工资与职务工资组成。
二、加班工资,按实际情况给予补休或者补薪。加班时间在2-6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按4元/小时计算(注:长白班人员加班工资按5元/小时),加班时间达6小时以上(含6小时)按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工资次年3月15号发放)
2.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以上的(当月发放)
三、销售提成:根据各门店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具体见每月销售任务)
四、导购之星奖励: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且销售额或数量排名第一者可获得导购之星奖20元。
五、全勤奖励:分月全勤奖励、年度全勤奖励。
1.月全勤奖励:当月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者给予月全勤奖励30元。
2.年度全勤奖励:连续四个季度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给予年度全勤奖金100元。
第二条节假日工资计算
元旦1天日均工资*2/天
春节3天日均工资*2/天
清明1天日均工资*2/天
端午1天日均工资*2/天
中秋1天日均工资*2/天
国庆节3天日均工资*2/天
劳动节1天日均工资*2/天
注:次年的3月15号发放以上节日工资
第三条:福利
一、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过节费: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三、员工生日:由公司相关人员安排,并出50元用于购买蛋糕等礼品以表庆祝。
四、婚假、
人事规章制度 12
一、行政人事部职责
1、负责贯彻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根据领导意图和公司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稿,牵头或协助公司的规划研究。
3.负责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总经理的日常活动和外出活动的安排。
4.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会议,或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公司其他会议及有关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
5.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文的拟订、审核、印刷、传递、催办和检查,及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管理的工作。
6.做好公司历年大事记的原始资料收集和编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编辑公司简讯、简报或内部发行的刊物。
7.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和法律事务,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绍信。
8.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迎送等招待工作。
9.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包括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登记、保管、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计算机、手提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10.负责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主要是卫生保洁、电话总机服务、安全防范工作。
11.负责公司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职工正常工作用车。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事故和违章,降低油耗。
1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制度和公司行政组织机构设置、部门工作职责、部门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岗位工作标准和人员素质要求的制定、实施及检讨、改善、修订。
13.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招聘、调配、培训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14.组织督促各部门编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业务管理程序、规范和落实办公例会、总经理交办工作,并负责跟进、检查、监督、考核。
15.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薪资奖金、调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离职、人事档案等业务事项。
16.调查处理各种重大工作失职、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员工投诉;调处劳资纠纷。
17.做好员工保险、福利工作。
18.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和旅游活动。
19.每月制作相关行政费用表及人力资源报表供总经理审查并进行存档。
20.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二、相关制度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午休12:00—14:00
2.员工上班时必须签到。遇公事外出迟到公司,提前向行政部或直属分部经理说明。
3.员工考勤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
4.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者。
5.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提前离开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未请假者计旷工。
6.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时间结束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一天旷工;以去工地、处理客户事宜等为由未到公司上班,经查不实的,按旷工论处。
7.病假: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病假结束后需到行政部进行销假。未填请假条的补填请假条。病假2天及以上者需提供医疗单位开具的病假证明。
8.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请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事假两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未按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9.违反劳动纪律规定:
(1)迟到、早退:
旷工一天以内的,当月工资按全额工资扣除三天出勤天数计算工资;旷工超过三天者解除劳动合同人事部规章制度人事部规章制度。
(3)婚假
凡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凭结婚证可享受七天有薪婚假。
(4)丧假
员工真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请三天有薪假。
(5)分娩假
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员工,凭医院证明,经公司行政部核准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产假。
(二)物资用品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物资用品包括:
(1)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2)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用品用具;
(3)其他用品(另行规定)。
2.采购程序:
(1)每月26日各部门上报下月所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工具用品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汇总编制《采购预算表》一式两份。
(2)行政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审核签字,并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3)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部预算、预支采购金额,并留存一联;
(4)行政部按计划安排实施采购。
(5)由行政部对采购物品进行登记,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统计表》。
(6)如需进行应急采购,可先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进行采购,采购后按正常登记手续进行登记。
(三)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物品类别
(1)办公用品:包括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名片夹、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直尺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各类碳粉、硒鼓、打印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2.领用原则
(1)办公用品: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到行政部领取。
(2)公用物品:本着合理使用杜绝浪费的原则,互相监督,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由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清洁范围包括:办公区域内所有角落。
2.本公司清洁卫生由各部门所有人员轮流打扫,详见《值日轮流表》。
3.值日人员须按如下标准进行清扫:
(1)地面:无纸屑碎末,无油渍,无污痕,整洁通透。
(2)桌面:无明显灰尘,无油渍污痕,桌上物件分类整齐摆放,物见本色。
(3)椅、沙发:无明显灰尘,无污垢,摆放端正整齐。
(4)玻璃窗、窗台:光洁锃亮,无水渍、无污痕和灰尘,做到窗明几净。
(5)打印机等固定设备设施:无灰尘,无污垢。
(6)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值日人员对其进行垃圾清扫、去杂物处理。
4.个人卫生执行以下标准:
(1)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清倒个人垃圾,保持办公桌整洁;
(2)定期擦拭及保养自己使用的电脑,保持其清洁及正常的使用;
(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4)其他需个人注意的卫生事项。
5.卫生惩罚制度:
个人办公区域卫生由个人负责,包括工作台、纸篓、书架、电脑、个人办公用品等。其他公共区域由值日人员负责。
(五)档案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1.市场部档案:
(1)投资资料:包含文件、图纸、,市场人员使用投资资料需进行登记,并将原件存档,复印件下发给相关人员每次下发时都要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投资资料由内勤发送,并将回复文件及时存档,以保投资文件的完整性。
(2)日常工作档案:包括市场人员跟踪项目登记表、客户考察通知单、项目总结、合同概况表、分公司宣传品发放统计表、客户档案及竞争对手调查表、业务费及佣金提取表等,由项目内勤分类存档,便于随时查阅。
(3)市场部部会议纪要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2.项目部档案:
(1)定额: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存档,每次下发时都要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将相对应电子版文件进行存档。
(2)施工图:由设计人员将施工图交给技术部内勤存档,并在《施工项目图纸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技术部会议纪要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3.工程部档案:
(1)工程施工过程资料:包括与甲方联系函、工程洽商、变更等相关资料,按项目分类进行存档,填写《文件收发登记表》。
(2)报验资料:按工程进行存档。
(3)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劳务结算资料及材料结算资料,分别填写《工程结算统计表》、《劳务结算统计表》、《材料结算统计表》,并随时更新。
(4)工程部会议纪要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4.行政人事部档案:
(1)分公司相关行政制度、员工档案。
(2)集团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制度等。
(3)合同文件,由行政部负责将各类合同进行存档。需借阅合同者,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签字登记后方可借阅。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4)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5.财务部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种经营合同、工程项目合同、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账簿。
(2)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3)公司经营合同:包括代销合同、联营合同、经销合同、租赁合同。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六)保密制度:
1.凡技术人员或工作涉及到公司机密的人员在入、离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公司的机密资料。
2.各部门文件及档案按类别、按级别、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管理,分为三类:一般档案、保密档案、绝密档案。一般档案各部门经理均有权查阅;保密档案各部门经理如要查阅的,必须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才能查阅;绝密档案一般不准任何人查阅(注:副总、总经理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的部门经理,必须要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查阅,公司档案不准任何人带出公司。
3.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办公场所,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门人员电脑,不得查看U盘、光盘及软盘中的文件资料,更不能翻阅、抄录其他部门资料。
4.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5.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
6.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文件或资料。
7.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予任何人。
8.合同文件、财务状况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9.凡重要文件,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复制、抄录。
10.员工的薪金、奖金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攀比。
11.员工应尽忠尽职、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誉,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
以上内容属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行政部。
人事规章制度 13
为了规范职工的考勤管理,优化企业的管理效率,制定本人事规章制度。
一、考勤时间。
职工每天的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职工应该按时到达公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二、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职工需准时打卡。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应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
三、请假制度。
1、事假:包括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等情况。职工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由人资部门审核后批准。
2、病假:职工病假需提供医院的.病假单或证明,经审核后才能批准。
3、年假:职工累计工作一年后可享受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实际工龄计算。
四、缺勤惩罚。
1、无故缺勤:职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2、迟到:若职工迟到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为本公司职工考勤制度规定,望各位职工严格遵守,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规章制度 14
1.人事记录
1.1公司聘用的员工入职前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劳务证、就业证(外来人员)、毕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应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一寸近照4张及个人体检表或健康证交办公室备案。
1.2特定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报办公室备案。
1.3员工以上资料如有欠缺或虚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公司保留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的权力。
2.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2.1头发男性不宜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前不遮眉、侧不盖耳和后不触衣领为准,应梳理整齐;女性应将长发束起,头发要保持清洁及严禁染发(染黑色除外)
2.2面部无论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洁,男员工不应留胡子,保持牙齿清洁。女员工不宜浓妆艳抹。
2.3制服所有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脏污点。对公司制服要爱护珍惜,妥善保管,洗烫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应经常更换清洗干净,特别领头袖口等。
2.4所有员工不应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女员工涂指甲宜用浅红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3.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3.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②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3.2接待业主/来宾应热诚、有礼,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3.4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3.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所、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6每天工作完毕后,应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3.7爱护公物,节约能源,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3.8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3.9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3.10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3.11严禁打架斗殴。
3.12严禁聚众赌博。
3.13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4.工作纪律
4.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钟之内计算)给予口头警告,3次以上,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工资20元。当月累计6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2需外出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否则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1次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旷工2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50%。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给予解聘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3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4.4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4.5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6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4.7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室或指定场所。
4.8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4.9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4.10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4.11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4.12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13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4.14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备),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4.15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4.16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4.17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4.18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关系,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
4.19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事业。
4.20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4.21爱护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或采摘树木花果。
5.奖励
每年公司将根据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给予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价,评选出年度优秀员,优秀员工除可获优秀员工称号外,并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
6.过失处分
以下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下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任何公司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a、甲类过失
(1)当值时未穿着整洁的制服或未整理。
(2)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3)不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设备清洁,造成公共设施污损。
(4)忘记或不适当佩戴工作证。
(5)言语或动作不雅。
(6)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或违反安全守则。
(7)当班时间经常闲谈。
(8)不爱护环境卫生,随地吐痰或丢垃圾。
(9)未经批准私自休假或调动。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各岗位守则。
(11)更改个人资料而有知会公司。
(12)拒绝主管的检查和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犯甲类过失者,部门经理将会发出口头警告;重犯者,书面
警告并扣薪一天;再犯者,即时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b、乙类过失
(1)讨论或公开个人资料及其收入和薪金。
(2)拒绝执行主管正常之工作安排。
(3)故意拖延工作进度。
(4)故意污损公共设备和公物。
(5)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6)使用办公设备(如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做工作以外的用途。
(7)当班时吸烟、喝酒。
(8)无故拒绝加班。
(9)将工卡收藏或乱放置。
(10)一个月迟到超过六十分钟。
(11)工作时间睡觉。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轻微损失。
(13)不爱异公司财产,浪费水、电煤气等资源,破坏公司、宿舍财产。
(14)擅自带图纸或资料外出。
(15)拒绝值班警卫检查。
犯乙类过失者,将获书面警告,扣薪一天;再犯者罚扣薪三天;重犯者即时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c、丙类过失
(1)工作时间中途离开而不通知部门经理(擅离职守)
(2)在外作兼职而影响工作。
(3)冒认他人名义以获得个人利益。
(4)对部门经理隐瞒工作上之错误,造成意外、损坏、粗劣之工作成果。
(5)在公司内拉帮结派或制造同事间不融合气氛。
(6)不服从部门经理工作之调派,斤斤计较,对主管人员斥骂。
(7)未经批准,擅自带外人入公司保密地方。
(8)向外界泄露有关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其它公司认为不宜向外界透露的资料。
(9)参与或煽动他人罢工、停工、怠工或离职。
(10)于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在外财博,影响恶劣。
(11)在公司打斗、酗酒或危害他人。
(12)酒后回公司工作而对工作造成影响。
(13)有危险性之恶作剧。
(14)擅自张贴及涂改各类通告。
(15)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易燃、易爆品、枪枝、毒品等)。
(16)虚假人事资料。
(17)造谣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损害公司声誉。
(18)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公司设备或人力而获得个人利益。
(19)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公司资料上网。
(20)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公司严重损失。
(21)未经公司批准而接受任何商户、承办商或公事有关之人士的礼物、金钱、支票、利益。
(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3)挪用或盗窃或毁坏公司财物。
(24)未经许可集资、募捐等活动。
(25)违反国家刑事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条例。
犯丙类过失者,将被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外,并视乎情节严重而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
人事规章制度 15
一、企业文化
苏宁的品牌定位:服务
苏宁的服务口号:走进苏宁、感受阳光服务
苏宁的经销方式:统购、分销、连锁方式
苏宁的七个部门:空调、白电、黑电、小家电、通迅、it、数码产品
苏宁电器的基本法:
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增强企业赢利能力,多元化、信息化、连锁化、追求更高的企业价值,以顾客为导向,持续增强企业控制能力、重目标、重执行、重结果、追求更高的顾客满意度、矢志不移、持之以恒,打造中国最优秀的连锁网络服务品牌
苏宁的`服务理念:至真至诚,苏宁服务、服务是苏宁的唯一产品,顾客满意是苏宁的终极目标
苏宁企业的人才观:人品优先、能力适度、敬业为本、团队第一
苏宁企业的价值观:做百年苏宁,国家企业员,利益共存;
家庭氛围,沟通指导协助,责任共当
苏宁企业的竞争观:创新标准、超越竞争
苏宁企业的精神观:执着拼搏、永不言败
苏宁企业的管理理念:制度重于权力,同事重于亲朋
苏宁企业的经营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合作共赢,满足顾客需要,至真至诚
企业员工道德:维护企业利益,严禁包庇纵容;上交往来礼物,严禁索贿索酬
做人诚实守信,严禁欺瞒推诿;做事勤俭节约,严禁铺张虚荣
营销人员行为准则:待人热情礼貌,切忌独断专行;交往互敬互惠,切忌损人利己
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管理就是服务,切忌权力本位;制度重执行,切忌流于形式;奖惩依据结果,切忌主观印象
服务人员行为准则:微笑发自内心,切忌虚情假意;服务细致入微,切忌敷衍了事;技能精益求精,切忌得过且过
员工基本守则:
1、热爱企业,忠于企业,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执著投入,勤业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3、加强自身修养的提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4、不滥用职权,以公谋私
二、规章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
2、员工上下班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3、工作时间离开岗位必须请假或与相关人员说明不得无故拖岗。
4、晚班人员在营业结束十五分钟后在没有顾客情况下方可换装打卡下班,在此之前做好商品整理工作。
5、不能在下班前做个人下班准备
6、就餐或打卡人多的情况下应主动排队不行拥挤。
7、工作时间不行吃零食或干私活。
8、工作时间不行看书报和玩游戏。
9、不得在岗聊天,喜笑打闹,哼歌曲,不行在营业现场,更衣室,卫生间内隐藏吸烟,不得在营业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不得营业现场换装。
11、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自动扶梯,特殊情况上报负责人同意。
12、工作时间不行私自会客不打私人电话。营业员和收银员不得在现场接打手机电话。
13、营业现场和收银台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水杯和附助用品应放到顾客看不到的地方。
14、工作时间不行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15、不得私自动用借用商品及顾客遗失物品。
16、营业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现场和顾客争吵。
17、营业员须轮流用餐并与柜长或相临柜台说明不能出现空岗不能随意外出吃饭。
18、不得向厂方私要礼品或私分私拿赠品。
19、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销售数据等商业情报外传。
20、营业结束前十五分钟在无顾客情况下方可作账,其它时间不可作账。
21、营业员每天需提前三十分钟到岗,将所有样品专柜擦拭一遍,保证清洁无尘,光亮整洁,价签宣传单摆放整齐,准备参加班前会。
22、每日做好明细帐目,每日交接班做好帐目交接工作,出现短少,当班人员予以陪赏。
23、偷窃行为一经察实,除追回原物和罚款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处份或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
24、厂方临时促销品必须服从商场统一管理挂咨询牌上岗着与苏宁颜色款式相适服装。
25、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管理人员工作。
26、员工应遵守公司其它各项规章制章制度流程。
人事规章制度 16
第一节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关于迟到、旷工的管理规定近期发现部分同事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现作如下规定:
1、迟到定义:上班时间后10分钟以上刷卡到岗者为迟到,对迟到、的处理:1、迟到、10-20分钟的.,扣款元20元;2、迟到、20-30分钟的,扣款50元。
3、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工资。
4、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迟到不刷卡者,扣款50元。
4 、签卡只适用于正常上班人员(如出差、忘记打卡和考勤机出现故障等);迟到、旷工不列入此范围。
5、员工因特殊情况、正常上班的需要签卡的,必须到人事部申请,部门经理及主管签名确认后,方可签卡:
6、各部门主管签卡时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统计签卡情况并进行真实性核查,对无正当理由而签卡的主管,与员工承担一样的责任。
7、办公室文员每天做好考勤监督,并如实做好出勤异常统计。
补充条款请假
1.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上班前10分钟电话通知直属主管,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且扣除当日薪金。
3.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0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及补签请假条。
4.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5.请假条:请假条的填写正规流程(提前一天去人事领取请假条填写,交直属主管-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休假。
6.特殊情况请假的须在(上班第一天去人事领取请假条补写交直属主管-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人事报备。
7.无特殊事情无故请假一个月超过四天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8.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旷工处理。
9.旷工超过三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人事规章制度 17
一、人事招聘制度
(一)招聘计划
1、招聘人员应规定人数,不得地限度的扩招,一般年期招收人数在40—50人左右
2、招聘的对向是全院所有有志同学
3、招聘时间为学期开学的前二至三周
(二)招聘的步骤
1、拟定人员报名表
2、规定时间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包括发言与答问
3、由评委确定录取人员
4、由人事部给录取人员发人员档案登记表与就职意向表
5、然后转交人事部统一管理与人员分配
二、会徽的`发放与管理
(一)在新会员入会时,填好表格,登记人数以便制作会徽
(二)会徽办理好后及时发给会员
(三)如有会徽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人事部通报要求补办,补办时补办费用
(四)会徽不得借给别人使用,凡被查到有此事者应给予批评
三、人员档案管理
(一)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1、为了使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要经常收集对各个会员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会员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根据有关需要及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会员履历表做鉴定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人事档案
3、凡收集归档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并且必须通过协会盖章
4、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由负责人审查批准并在登记处签字
(二)人事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1、对所保管的档案,都应逐个进行编号登记,包括新、旧成员的进出登记表,做到每年全面检查核对档案一次
2、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
3、建立一个人事档案夹,把所有的档案进入分类保管
(三)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查阅与借阅
2、在查阅与借阅必须保证档案安全与完整
以上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四、开会制度
通知会员开会并记录应到人数,在会前记录每个到会人的名字。凡三次不到者各干事各降一级。
在会上一定要做好笔记,记录重点的东西。
有不懂之处,会下讨论,勿在会上喧哗。
人事规章制度 18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热爱党务工作;
5、进取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
6、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谈话、任职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党工委的集体讨论决定,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3)个人不能改变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5)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由组织部管理,科员以上的档案由办公室实施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要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查阅干部档案。
九、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干部职工请销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须请假的,假期在一天内由本部室负责人批准。
2、请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3、科以下人员请假由各部室批准,科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4、凡请假期两天以上,均要填写《请假报告表》,按规定审批,并将请假报告表呈送办公室备案。
5、凡请假离开市区的一律由委领导批准。
6、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领导批准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写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查。
7、凡是工委集体活动或学习开会等,因事请假的由各部室领导负责向主持活动或会议的领导报告。
8、休假期满后,应按批假程序向有关领导销假。
9、凡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当年工休假者,当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职工请探亲假、生育假、工休假、婚丧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事规章制度 1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事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我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职论处。
3、育龄女职工在备孕、怀孕前以及预产期必须提前告知计生专干,便于学校统筹安排。
二、考勤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迟到、早退按每4次折算成一天事假计入绩效工资考核。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职论处。因公外出,亦要调好课务,填好调课表报教导处存档,并及时告知考勤人员。
4、严禁教师间擅自调课。擅自调课,经学校查实的,原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各罚款每节课50元。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职论处。
6、学校的“半日研修”、集中学习、例会等集体活动,均进行正常的考勤,无故缺席一次罚款20元。周前会无故缺席的,一次罚款50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一次罚款20元。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均需安排好自己的课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3、教职工每学期请假5天的(含病事假)不扣款;超过5天的,按每天80元扣款。病事假达两个月的,除扣款外,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无故不上班按旷职处理,每天扣款120元。连续旷职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职时间超过30天,按劳动合同处理。
5、根据xx年最新《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取消晚婚晚育假。
⑴、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教职工可准假7天。
⑵、女职工的产假及其配偶的`护理假:女职工的产假执行国家规定准假128天(包含寒暑假和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男方护理假15天。
⑶、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准假15天;怀孕于4个月流产的准假42天。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的,可给3天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职论处。
注:本细则由校议事会负责解释。
人事规章制度 20
1. 前言
本文档旨在确立医院内部的人事规章制度,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责,在提供有效医疗服务的同时维护员工权益和医院正常运营。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 入职与离职
2.1 入职程序
新员工入职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参加面试并通过;
签订劳动合同;
3.过职前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接受岗位培训;
5.领取员工工号和相关办公用品。
6.领取员工工号和相关办公用品。
2.2 离职程序
员工离职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前提交离职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离职原因;
2.履行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如提前通知等;
3.进行离职面谈,并进行离职手续;
4.归还公司财产,包括员工工号、办公用品等;
5.结清工资福利,如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
6.办理离职手续完毕。
3. 工作时间与休假
3.1 工作时间
医院的工作时间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但根据员工不同岗位的需要,实行不同的工作班次制度。所有员工需按照工作班次和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3.2 节假日与休假
1.假期安排应提前公示,并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2.员工享有法定假期、年假、病假等休假权益;
3.休假申请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并经过批准。
4. 薪酬福利
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等级制定薪资制度,并及时发放薪酬。员工还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年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4.员工优惠购买医疗服务。
5. 员工权利与义务
5.1 员工权利
1.合法权益:员工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公平公正地对待和判断;
2.岗位发展:员工有权得到培训和提升自己的机会;
3.健康与安全:员工有权要求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的工作措施;
4.物质奖励:员工有权获得应有的薪资和奖励。
5.2 员工义务
遵守规章制度:员工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纪律;
尽职尽责: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保守机密:员工应保护患者隐私和医院机密;
合作与友善:员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医院发展。
6. 奖惩制度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以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感,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1.奖励机制:针对优秀员工设立奖项和奖金,如岗位表现优秀奖、技术创新奖等;
2.处罚措施:对不当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7. 安全与保密
医院将建立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和医院机密的安全和保密。
1.信息安全:员工需严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篡改滥用患者隐私信息;
2.安全防范:员工需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
3.医疗器械使用:员工需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规定使用和维护医疗器械。
8. 纠纷解决
医院将建立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员工积极沟通和解决问题,保障员工权益。
1.内部投诉:员工可通过内部渠道向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投诉;
2.协商解决:医院将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
3.法律救济: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员工可依法享受法律救济。
9. 结语
本文档旨在确立医院人事规章制度,以促进医院员工的规范化行为和职责,并维护员工权益和医院正常运营。医院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与完善。
人事规章制度 21
1.目的:
为保证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2.制定依据:
档案管理标准化程序。
3.试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4.制度内容:
4.1人事档案的定义:
是指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主要经历、学历、培训、社会关系、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惩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
4.2人事档案的类别:
4.2.1员工人事档案类型:基本信息档案、薪酬档案、绩效档案、培训档案、技术档案、履职档案、健康档案等七类。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档案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住址、户籍所在地、年龄、政治面貌等。
薪酬档案:包括员工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调薪记录等。
绩效档案:包括转正考核记录、年度考核记录、履职考核记录等。
培训档案:包括年度参加内训、外训、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等记录等。
技术档案:包括所持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评定等记录等。
履职档案:包括员工入职之前的履职经历、本公司内部岗位变动情况、竞职申请、聘任决定、奖励、处罚等。
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健康证、体检记录等。
4.3 人事档案的建立:
4.3.1电子档案建立:
4.3.1.1根据档案类别核定员工编码及档案编号。
4.3.1.2按档案编号在“人事管理信息”中录入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档案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户籍所在地、年龄、政治面貌、行业年限、健康证期限、所持资格证等信息。员工考核、竞职、奖励(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处罚(书面严重警告、无薪停职检查、开除),由劳动关系管理员根据相应文件录入“人事管理信息”,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袋中。
4.3.1.3电子档案的`动态管理:
4.3.1.3.1员工电子档案是关于员工全面信息存储、跟踪的重要工具。
4.3.1.3.2员工入司时,在录入员工电子档案的同时,必须对员工照片进行扫描记入个人电子档案。
4.3.1.3.3员工入职时,必须详细录入员工入司前经核实的从业经历和有关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信息,如取得的主要工作经验、成果和业绩等;
4.3.1.3.4员工的培训经历是关系员工职业发展的主要依据,员工入司时,必须详细记录员工的职业培训经历和获得的培训证书和取得的培训成果。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培训经历必须及时记入电子档案,以便查询。
4.3.1.3.5有关员工信息的变更,必须当月在员工个人电子档案中进行登记更新。每月末,对档案进行备份。以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
4.3.1.4员工合同信息由劳动关系组按批次提供合同签订汇总表和合同原件,劳动关系管理员根据合同签订汇总表核对合同,确认无误后在合同签订汇总表上签字,劳动关系管理员根据合同在“人事管理系统”中更改员工合同信息,更改完毕后将合同放入员工档案中存档。
4.3.2 纸介质档案建立:
录入系统后的员工档案按七类档案分类统一装入“档案袋”中,在“档案袋”清单上填写档案资料名细,档案袋上写明员工姓名、性别及档案编号。按档案类别顺序存放在相应的档案柜中。(当月入职的员工资料应在当月完成档案录入及存放工作)。
4.4人事档案的管理:
4.4.1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职人员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
4.4.2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4.4.3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4.4.4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借阅程序办理。
4.4.5人事档案调动:
4.4.5.1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按规定填写“调动申请表”(跨部门调动和部门内部调动)。劳动关系管理员接到已审批完毕的调动申请表后,在“人事信息管理”中录入调动信息并将其信息调入相应的部门或分公司,打印新岗位工作牌,调动申请表于每月中旬或月底统一存入员工个人档案袋中。
4.4.5.2任免:员工因工作需要被任免后,根据公司的任免文件,在“人事信息管理”中录入任免信息,并将任免文件复印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袋中。
4.4.5.3离职:员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将其相关证件的原件退还离职员工本人,并将其档案归入离职人员档案。
4.4.5.4信息变更:员工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如: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更换、资格证的补充等),该员工应在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信息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管理员处备案。劳动关系管理员应根据员工提交的资料在“人事信息”中及时更新,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于每月15日、30日进行存档整理。
4.5人事档案的使用:
4.5.1档案的查询、借阅:
4.5.1.1副经理级以下员工原则上只能查询/借阅个人档案;
4.5.1.2副经理(含)以上人员可直接查询/借阅所管部门员工档案,跨部门查询/借阅员工档案需附有分管总监审批的签呈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询/借阅。(附件一)。
4.5.1.3档案中的个人资料只用于公司办理相关事务,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关系管理员不对个人提供档案办理其它事务(如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等)。
4.5.1.4以上查询/借阅需在“档案查询/借阅登记本”上做登记,查询/借阅档案者不得私自复印员工档案,工作原因需复印的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劳动关系管理员操作复印。借阅档案者应在规定借阅期按时归还完整的档案,逾期者按每天5元进行处罚;如将借出的档案丢失者,视情况将给予xxX处罚。
4.5.1.5档案管理人员、借阅人应严守档案机密,不得擅自泄漏或传播员工个人资料信息,经发现,对档案管理人员、借阅人给予xx处罚,并对其部门负责人给予xx处罚。
4.6本制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公司名义发布执行
4.7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8附件:附件一:档案查询记录
人事规章制度 2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其次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详细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聘请、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一般技术人员。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一般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须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起先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其次节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安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阅历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一般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须要,必需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一般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状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实力任用。
第十一条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须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加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觉马上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第十三条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果欠佳,或品德不良,或发觉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起先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供应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供应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平安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二节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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