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时间:2025-03-12 09:25:05 小英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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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精选12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精选12篇)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1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3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4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5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6

  一、目的

  提高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包括临时性的基建,设备改造等租用设备等)的技术完好性能,减缓劣化趋势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满足现场生产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包括临时性的基建,设备改造等租用的设备)

  三、职责

  设备部负责监督实施。

  四、设备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度

  1、根据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预期检测和定期检测按需检修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的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对设备的大修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家提供的设备技术说明的周期进行。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验设备的劣化趋势。确定设备大修或者延期使用。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状况。日常维护由维护项目部负责,设备部监督执行。日常保养周期为一周。其内容包括:

  a、每周清理一次设备污垢。

  b、每周检查转动机构和摩擦部位的发热程度,并作好记录。

  c、每周检查调整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并作好记录。

  d、检查钢丝绳传动装置,行走情况,以及钢丝绳的老化情况。

  e、按时加油或换油,要求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杯、油毡清洁;并作好加油记录。

  f、检查各主要部件的紧固程度。

  3、大型设备的一级保养。按计划对设备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或清洗油线、毛毡、滤油器,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的各个部位。一级保养所用时间为单台4-8h,一保完成后应做记录并注明尚未清除的缺陷,设备部点检组织验收。一保的范围应是企业全部在用设备,对重点设备应严格执行。一保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完成到下次一保期间的生产任务在设备方面提供保障。其内容包括

  a、日常维护保养的全部内容。

  b、检查传动装置的润滑情况,定期更滑润滑油。作好更换润滑油记录。

  c、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结合点是否牢固,是否由破损,达到疲劳等级的钢丝绳更换钢丝绳,并作好记录。

  d、对设备钢结构各节点构架焊接部位检查,有无变形损伤,及时修复。

  e、认真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确保安全生产,每次检查完作好记录,记录要规范:记录上有检修人员、负责人员、记录人员、时间、地点、技术参数等。

  4、设备的定期检测根据《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

  a、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b、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白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c、因故拟对在用起重机械停止使用1年以上或到定期检验时间需停用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监科书面申请报停。

  d、当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并告知新使用单位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e、起重机械报废的,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

  f、起重机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为1年;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g、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h、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j、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k、检验合格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报告及时存档。

  5、设备故障:

  a、设备发生一般故障时,由维护人员修复使用。

  b、设备修复后经设备部点检人员按照规程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后方可使用。

  c、设备修复后要填写检修记录,故障原因分析,预控措施,以防类似情况发生。

  6、设备大修。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验设备的劣化趋势设备部提出大修申请,批准后。由有资质的专业检修单位进行设备大修。

  (一)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1、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2、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2.1检查机械操作人员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2检查操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3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2.4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情况;

  2.5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3、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3.1项目部机物部应定期组织安质、机械、机修等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进行整改,避免因设备缺陷或损坏造成设备人身事故。项目部主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机械设备检查工作并监督责任部门认真落实不得懈怠。

  3.2项目机械定期检查制度包括:

  (1)日常检查;

  (2)每周检查;

  (3)月度检查;

  (4)专项检查等。

  3.2.1日常检查由机物部机械管理人员对项目在用施工机械以抽查方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关键部位(如吊具、绳索、各限位器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在现场立即整改,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2.2每周检查由机物部组织机械员、安质员对项目所有主要施工机械进行巡回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安质部以书面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定人定质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3.2.3月度检查由分管机械副经理组织机械、安质、技术、电工、机修、领工员等对项目在用施工机逐台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并做好单机检查记录。主要检查内容有“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执行情况,对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轨道、各限位器、制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安质部以书面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定人定质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3.2.4专项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分管生产、机械副经理、安全总监、机械、安质、技术、电工、机修、领工员等进行专项细致检查。专项检查主要是对起重机械、架桥机、搭设脚手架作业;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台风、暴雨等恶劣自然天气过后的有针对性地检查,以确保设备状态完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使用需求。主要检查设备机械、电气、液压、起升系统;轨道、各限位器、制动系统以及恶劣天气过后设备的尺寸、位置、相对位置(大梁水平度、支腿垂直度等),对连接螺栓进行全面检查并紧固,检查各联接销轴情况,查看是否是明显划痕、变形,必要时对销轴做无损检测,以确保设备安全、质量达标,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

  安全状况,包括专项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项目部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3、专项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3.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2吊钩有无损伤;

  3.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3.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3.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有无泄漏情况;

  3.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3.7轨道的安全状况;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8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3.9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3.10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3.11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4、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4.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2吊钩有无损伤;

  4.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4.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4.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5、每周检查项目

  5.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5.2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5.3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限位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4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6、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

  6.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6.2轨道的安全状况;

  6.3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7、起重机械应定期向当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首检和定期检验,更换安全检验合格证。

  8、新购、大修、技术改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检验部门自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调试与技术试验,未经调试与技术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9、新购机械设备的调试与技术试验由公司机械物资管理部组织。

  10、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由机物部负责解释。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7

  按照《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油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20xx年第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根据配电三工区关于做好二一四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我们维修二队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工作并对辖区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用电。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周一安全生产会上对员工抽查了安全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期学习文件主题活动口号和文件精神。从抽查可以看出员工的掌握情况还是比较扎实的。

  二、上周我队对辖区冬季八防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配电室、厢式变、变压器室、动力柜的消防器具、消防通道、室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1处,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处理。

  三、我们近期对全队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我们首先检查了每个人承包的`设备,从高低压电缆、变压器、厢式变、配电室、动力柜、计量箱、三灯、确保每一台设备都有承包人名牌。让每位承包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心中有数。督促每个人承担起责任。通过对我队设备的大检查,我们感觉我们辖区的设备总体运行良好,设备承包人能定期对所承包的设备检查维护。但我们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机厂1#配电室2#屏瓷保险底座松动。2、机厂抽油杆变压器渗油。3、二公司五区配电室的消防卡片未更换。4、干城小区进户线改造发现个别电缆外皮有破裂现象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上述已及时整改完毕。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8

  1工业电气设备安装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①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

  ②保护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维修:

  ①各厂工业电气设备,包括动力箱、控制箱以及带有电气线路装置,每天应指定专人巡视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电动机必须定期检修,一般每年一次,检修重点是轴承和润滑脂。但对于环境状况良好的电动机,且上次检修已换过润滑脂者可免检,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年。

  ③电气设备检修时,先关掉开关、验电、并有人把关或将开关的线折除,以防倒送电。

  3安装:电气设备应考虑适合周围环境的需要:

  ①电动机必须装在固定的底座上。

  ②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上应订有制造厂主要技术数据的铭牌。

  ③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阻值不应小于0﹒5兆欧。

  ④熔断器、继电器、脱扣器等各类保护电器型号、规格的选择应按照设备运行的要求。开关电器包括闸刀开关、铁壳开关、自动空气开关、减压启动器、磁力启动器等型号、规格应按照其所负荷种类和负荷电流。

  ⑤电动机在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电气、机械两个方面,修理后的电动机更要严格地进行各种检查试验,长期搁置的电动机也要检查后方可使用。

  ⑥每台电动机一般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安装地点应能保证操作安全,并能看到电动机和被拖动机械的'起动和停止。否则,必须加装急停开关和开车预告信号装置。

  ⑦开关的各部件在构造上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良好,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装置的标志。

  ⑧容量在0﹒5KW以下的电动机可能用插销直接分开。但是,重载起动的电机容量超过10KW,轻载起动的电机容量超过14KW,应用减压起动电动机,应有负荷、短路、缺相等保护,不允许自起动。

  ⑨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牢固的接“0”。零线截面大于1MMD,并用螺丝锁紧,决不允许缠绕在螺丝上。

  4电动机运行时应当注意各部分温度不超过允许值外,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①电压波动小于-5% ̄+10%范围。

  ②三相电压不平衡<5%。

  ③最大的不平衡电流,当各相电流均未超过额定电流时,其值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10%。

  ④音响和震动不得太大。

  ⑤电动机不得缺相运行,机械部分不被卡住。

  5电动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使电动机立即停电:

  ①有可能发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②电动机及附属的设备有烧焦臭味或冒烟起火时。

  ③发生强烈的震动。

  ④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设备损坏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9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器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为了保证安全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运行。操作者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垫。操作时思想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进行,副值班操作,正值班监护。

  二、操作时应做好如下检查:

  1、供电操作前检查:①检查接地线是否已拆除;②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③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2、供电操作后的检查:①检查所有的开关、刀闸是否接触良好;②检查仪表信号是否指示正常;③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三、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季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季度初第一个周修日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随时更换或修复,并做好登记;

  高低压安全工具、令克棒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棒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四、值班人员认为运行设备需要进行临时检修时,值班人员或班长提出检修方案,经总务科主管科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由班长做好组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争取缩短停电时间。

  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拉掉开关和上下闸刀并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并做好遮拦、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六、各种电气设备出现损坏、故障、更换及报废时,应经科长审查,报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执行,并及时做好各项检修记录工作。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10

  一、背景

  在当今的工业生产中,设备是生产的重要基础。然而,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老化等原因,容易出现故障,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问题。

  二、目的

  通过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的实施,确保设备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地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具体内容

  1. 检测周期:根据设备的不同类型和用途,确定不同的检测周期,一般可分为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等。

  2. 检测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精度校准等,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3. 检测记录:每次检测都要做好记录,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设备名称、检测结果等信息,以便后续查阅和分析。

  4. 维护和修理:根据检测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5. 异常处理: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要及时报废或更换,避免因设备故障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

  四、执行步骤

  1. 制定检测计划:根据企业的生产计划和设备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测计划。

  2. 培训员工: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知识,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3. 落实责任:将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

  4. 监督和检查:企业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五、注意事项

  1. 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误判和漏检。

  2. 要注重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测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要注重与供应商和维修机构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水平。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11

  医疗设备是医院开展医、研、教的重要工具,是医院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医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种先进医疗设备在医疗、科研、教学中的运用,维修维护工作变得日趋重要。为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优化经费结构、保证临床医疗的正常进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目的,制定制度如下:

  一、巡检要求

  1.巡检保养周期:设备维修人员每季度定期对全院在用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检保养。维修人员每月对重点科室(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血液净化室)进行科室巡检,从氧气口到麻醉机、呼吸机,无论大小设备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2.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眼见、耳听、鼻闻、手摸。对所有医疗设备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问题),水电气路进行巡检,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3.医疗设备保管人员或操作人员有义务对医疗设备基本状况进行每日检查,每日下班前或交班时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反馈。维修人员立即响应,单独重点巡检。

  二、实行分级保养

  1.日常保养:由设备保养人负责,进行机器表面污渍的清洁、机械部分的紧固和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运转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使用人员交接班时,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工作。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按计划进行,主要是内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湿度、指示灯等),局部检查和调整,清除机器内灰尘,清洁电路板脚的氧化层相关电位器以及光学医疗设备光路灰尘。

  3.二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设备保养人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已达到磨损限度的机械易损部件,抽样检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电位器、电容、电阻等),提前更换。

  4.重点科室所有设备必须实行二级保养措施(属预防性维修,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应更换易损件)。对抢救设备必须进行插电测试,保证该类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5.按照设备要求,定期对不同设备进行保养。以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为原则,手术室主要集中在周末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重症监护室、急诊科及产房以设备空闲时轮流对设备进行保养,并记录在案。

  6.对一些维修保养要求较高、技术难度大、备件来源困难的设备由厂家或维修站提供维修和零配件服务,并通过签订保修合同来降低费用。医疗设备部维修人员监督保养过程,并登记。

  三、维修要求

  1.医疗设备的维修由医疗设备部设备维修科负责。保修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厂家,如未按维修协议及时处理,要按协议条款追究对方责任。放射科、检验科等专科设备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协助维修。

  2.维修科人员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检修医疗设备并协助医务人员了解医疗设备及器械性能,提高使用水平和维护保养水平,以减少医疗设备及器械的损坏。科室设备维修,须登记维修记录,维修原因,分析并反馈到临床,及时改正不正确操作。

  3.报修设备、仪器、器械一律由报修科室填写《维修维护申请》,交医疗设备部主任或维修科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修。发生紧急情况时,如需外部维修,可实行先维修后论证。

  4.维修人员发现属责任性损坏的设备、仪器、器械(尤其贵重或大型设备)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查明情况再予修理,不得先修后报。

  5.重点科室关键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及时维修,不能对临床医疗质量造成影响。如果设备故障严重,不能及时维修必须通知科室和医疗设备部,及时找到可替代设备。巡检人员进出重点科室,必须服从重点科室着装要求。

  6.坚持检修登记制度,做到接受时登记,修理内容详细记录,维修人员签名负责,修复后领取人签收认可。

  7.提倡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确定医疗设备以及器械的报废要慎重,须由设备维修科组织评估,同时报请主任,必要时由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成批或大中型设备报废须按医院规定的审批权限申报。

  8.加强设备维修材料保管,对常用维修耗材实行定期招标,按月计划配送备货,实行出入库领用管理。

  9.维修人员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遵守操作规程。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12

  一、定期检修

  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2、需要在月末或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维修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维修部设备组,维修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部100元,依此类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维修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

  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写出停电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维修部主管人员核实签字,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

  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机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露和污染。

  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

  10、维修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电强制检修。

  二、月计划检修

  1、根据我矿规定,每月有两天的全矿停产检修日。

  2、每月中旬,各单位技术员要根据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编制出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安全措施中应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每月15日前报维修部,其它在20日前报维修部,维修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措施的会审。逾期不报者,将对单位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3、维修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当月全矿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当月重点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月末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全,调度,通风等有关单位和有关矿领导。

  4、每月25日前,由公司主管生产经理和公司主管机电经理牵头召开月末停产检修工作会议,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由调度室拟定全矿停产检修通知,组织实施检修。

  5、检修项目一经确定,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月检修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按规定提前一天办理有关停电、停风、停水及烧焊报告等手续。

  6、月中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当日值班长及调度、维修、安全、通风等各派一名负责人组成。

  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维修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

  8、检修其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于次月5日前报维修部一份。

  9、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调度室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调度室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责任单位300元。

  10、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周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

  11、检修完毕后,组织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于次月5日前报维修部一份。

  12、维修部负责对重点检修项目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一般检修项目的质量进行抽查验收。

  三、节日检修

  1、根据我矿生产情况,如确实需要安排节日设备检修时遵照本规定执行。

  2、节日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维修部负责。

  3、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再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档案记录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本单位的节日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检修前一个月报维修部,其他在检修前十天报维修部。维修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措施的会审。

  4、维修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节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节日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全、生产,通风等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应落实检修工时定额。

  5、检修前五天,由公司主管生产经理和公司主管机电经理牵头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决定停产时间,检修时间,井下停风时间,停外运时间,停电时间,停供水、压风时间,还要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起吊工具等,成立停产检修指挥部,并拟定全矿停产检修通知。

  6、节日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公司主管生产经理或公司主管机电经理及生产、维修、安全、通风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维修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各把关人员要随时将检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8、检修其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毕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维修部一份。

  9、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指挥部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指挥部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单位300元。

  10、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月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

  11、维修部要成立节日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转,验收合格后,维修部验收人员与各单位验收人员共同填写“______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维修部留一份,本单位留一份。

  12、每次节日检修完毕后,维修部要撰写节日检修总结,并整理检修档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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