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章程

时间:2025-10-16 10:30:23 银凤 章程 我要投稿

中学学生会章程(热门)1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章程,章程反映了一个组织全体成员共同的理想、愿望、意志,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必须在全体成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我们该怎么拟定章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学学生会章程,欢迎大家分享。

中学学生会章程(热门)13篇

  中学学生会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中学学生会是z中学学生的自发性组织,隶属于校团委、隶属于全体学生的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

  第二条宗旨和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己任,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服务全校广大师生;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民主交流渠道,倾听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校方反映,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义,科学精神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实,勇于创新;

  (四)以提高学生学生综合素质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助学等活动,为提高同学的道德水平和扩大同学的知识面而努力;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弘扬校园文化,建设符合时代气息和校园特点的校园文化;

  (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系,相互学习,加强团结,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校园活动;

  (二)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每一年一届,本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学生代表在选举大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三)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四)一切学生会事物都由全体学生会干部商议通过,民主表决后实行。

  第三章学生会

  第四条学生会基层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秘书部、社团部、文体部、宣传部、学习部等五个职能部门。校内的各个社团均属学生会,包括“希望”文学社、广播站、灯谜社、英语俱乐部、舞艺社和环保协会,是学生会的分支。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总览学生会一切事务,任何活动需上报主席团,并由主席团确认上报团委书记方可实施;

  主席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部门和各社团工作;

  副主席职务: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二)秘书部:负责学生会的秘书工作,辅佐主席团进行常务工作,也负责平时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复印)工作;

  (三)文体部: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广校园体育运动,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校同学体艺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四)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及校园黑板报工作,也负责收集校园各方面实际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社团部:负责解决社团问题及协助社团活动、记录各社团活动情况和社团会议内容;

  (六)学习部:负责营造校园学习环境,各种学习性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也担负着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学习情况监督和辅导;

  (七)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同时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各部门部长应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出色的带领部门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能紧密联系各成员,及时全面反映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八)爱心基金会:“爱心基金”有本会组织管理,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爱心基金会理事由本会干部担任,各理事在处理事务的时候应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并坚持保密原则。

  第六条会议制度

  (一)学生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二)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各部开会由其部长主持,各社团开会由其社团负责人主持;

  (三)学生会会议内容由秘书部记录并存档;

  (四)社团会议在会议后需将整理好的会议记录上交到社团部,由社团部统一整理并存档。

  第七条各部门和社团开展活动需拟定计划、填写学生会活动申请书,活动结束后,要书写开展情况,以资料的形式记录整个活动过程并交秘书部管理。

  第四章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成员的权利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个干部以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成员的义务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本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做其他同学的榜样;

  (三)参与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富有传达精神,善于沟通;

  (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六)不得自行组织损害学校及学生会利益的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中学学生会。

  中学学生会章程 2

  第一条郊南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德育领导小组关心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据学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4、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发展与兄弟学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全校师生的联系。树立郊南中学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6、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郊南,服务社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

  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

  第三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班长、宣传、文体、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章程郊南中学学生会二零00年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中学学生会章程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 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第四条 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 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每年十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 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 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 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 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组成。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各年级组设置学生会分会,组织上隶属于学生会领导。

  第二条 各年级组学生会分会的任务、组织、职权可依照本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4

  第一章总纲

  学生会是一种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同时它也是学校下设的机构之一,从属学校领导,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学生会的基本原则。自我管理是通过学生会这个机构对学校的学生进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过学生会与学校领导的配合,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对学生的各个方面的素质进行加强;自我服务是学生会通过具体的工作,对学生的要求、想法进行处理,或进行某些方面的'实践,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要领

  一、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权力,同时,学生对学生会也有监督的权力,以及对于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职守、以身作则。

  二、学生对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都有参与的权力。

  三、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1、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传达学校各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汇报,并向校团委和政教处汇报工作。

  2、校学生会纪检部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仪表仪容(包括指甲卫生,头发标准,校徽佩戴,着饰着装等)

  (2)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行为习惯(包括晨会纪律,早操、眼保健操,课间休息情况等)

  (3)监督检查各班教室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讲台、黑板、地面、卫生角卫生等)

  (4)监督检查各班包干区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走廊、、操场、墙面、垃圾桶卫生等)

  2、校学生会宣传部工作内容:

  (1)定期组织各班宣传委员制作黑板报专刊。并对各班黑板报进行统一拍照、留档、打分和评奖。

  (2)定期组织宣传部成员,对学校宣传栏进行布置。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谦虚。谨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学生会干部的理由四处夸耀。耀武扬威。公报私仇。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6、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多加听取学生对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并对此进行分析总结,借以自我完善。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4)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6)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7)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以班级名次为标准)

  中学学生会章程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

  2、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敢于吃苦;

  3、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4、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入会誓词:我志愿加入学生会,坚决服从学生会的安排,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视学校荣辱为自己荣辱,热爱集体,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学生会下设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生活部、体育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收集学生的合理化建议向学校及时准确地反映。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指导一两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各班优秀学生事迹、先进个人、好人好事,使学生学有榜样,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及书画展。

  4、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行为规范及违纪情况,并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5、卫生部:检查各班清洁卫生情况,作好评定工作;整理每次红旗流动情况以作好期末总评。

  6、生活部:负责召开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向学校及时准确地反映。负责抓好食堂就餐秩序,检查并督促各班搞好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7、体育部:组织全校体育委员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协助学校组织运动会事宜,办好各届运动会。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工作

  1

  ⑴学生会副主席、各部部长每两个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⑵每两个月工作计划必须落实次月工作要点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月初1日至3日期间上交;每月工作总结需说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并于月底25日至28日期间上交,逾期两次未交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资格。

  2

  ⑴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服从上级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对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有异议者应先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级反映情况,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须向主席团请示。

  ⑵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累犯超过三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酌情考虑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学生会主席团签署的开除意见须送达政教处及班主任处。

  3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向主席申报,由主席团审核合格后再上报政教处,经政教处、校团委审批后方能开展。

  第二条会议制度

  1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

  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要求所有学生会干部必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内部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例会必须定时保质召开,并同时有会议记录;临时会议须向主席团申报备案,各部干事听从部长安排通知。

  2

  ⑴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主席团备案(每两周一次)。如有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⑵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第三条工作制度

  1:⑴学生会干部应具大局思想,以整个学校、整个学生会的利益为优先,服从组织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延误学生会工作。

  ⑵工作中有困难或意见不统一时,各成员应努力协调统一,不得因此影响学生会工作,否则予以警告处分。

  ⑶主席、副主席对学生会工作应经常查询,了解掌握工作动向。学校领导视察工作或同学询问学生会相关信息等如有一问三不知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职或直接除名处分。

  ⑷听从学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值日人员应相对固定,每次检查要由学生会干部带队,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扣分,如有循私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每日检查要详细登记并进行公示,周末要把扣分汇总到学生会主席手上。

  2:任期过半时,由校团委学生会对全体成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免职,新任人员将另行调整。考核达标内容包括:

  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⑵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⑶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3:为保证工作效率,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凡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自动辞职。

  ⑴学生会各类工作会议未经请假三次缺席者。

  ⑵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务两次延误者(特殊情况除外)。

  ⑶三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⑷利用工作之便在各种活动中采用不正当手段为本班级谋取私利者。

  ⑸严重脱离学生会组织。

  第四条干部的任免

  1、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⑴向学生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并附生活照一张,登记照2张。

  ⑵由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及学生表现情况。

  ⑶交部长、主席团对其进行审核(学习态度、纪律、特长等)。

  ⑷将审核资料交学生会老师进行审核。

  ⑸在学生会大会上发表演讲(为何要加入、对学生会的认识、如何配合本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工作等)。

  ⑹试用一段时期,合格后转为正式成员,发放工作证。

  ⑺学生会领导干部竞选必须经过全体成员的投票,获得半数以上票数为通过。

  2、辞职:

  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⑵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总会审批后方能辞职。

  ⑶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⑷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第五条请假

  1、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属上级干部请假,绝不允许请“霸王假”,如有请“霸王假”者加倍处理。

  3、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各部门如有请假的情况,部长应在开展工作(或召开会议)前15分钟向学生会主席报告。

  5、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按旷会一次处理。

  第六条证件

  1、学生会正式成员应有自己的相应有证件。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学生会干部都必须佩戴自己的证件,不得转借、赠送他人使用。

  2、如果证件遗失,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并申请补办证件。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1、有权向不良行为提出劝告、批评、扣分或报告教师。

  2、在开展工作中可以使用工作所需的电脑、电话、办公室等。

  3、有向领导老师直接反映情况的权利。

  4、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不参加两操、自习课、班会课,但应向班主任请假。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的奖惩

  学校每学期将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学校每学期对极不称职的学生会干部给予撤消职务或相应处分。

  学生会干部未遵守行为规范而扣分,查到将扣应扣分的3倍。

  第四章选举办法

  第一条每年九下旬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组成。

  第五章附则

  1、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2、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3、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属白云湖中学政教处、团委办公室。

  中学学生会章程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团委、学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宗旨和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二)代表和维护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活跃高中部校园文化,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学部有关决策与管理。

  第二章成员

  第一条凡有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维护学生会利益的优秀学生,都可成为高中部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

  (二)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四)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五)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本会权力机关是高中部学生会干部大会,干部大会每星期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决定,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进行,干部大会期间,其职权由学生会成员执行。学生干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工作任务。

  (三)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讨论、决定应由高中部学生干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学生会是高中部工作的常设机构。

  (一)推举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二)批准学生会主席提出的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名单。

  (三)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四)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五)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六)召开学部学生大会。

  (七)行使学生干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从产生至下一次学生会改选为止。

  第五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产生,实行组阁制。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主席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各部部长、副部长若干人组成。

  第七条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由班级提名,组织竞选演讲并报学部批准通过,部长以下的学生会成员由学生会讨论后直接任免并交学部备案。

  第四章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生会。

  中学学生会章程 7

  一、组织机构

  1、学生会值日由政教处、团委负责组建,培训和评价。

  2、学生会值日工作由政教处团委负责工作指导和管理。

  二、值日职责:

  校学生会值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靖安职中学生管理手册》为依据,着重对学生和班级进行常规检查。

  三、补充说明

  1、任何学生或班级不得侮辱、漫骂或报复学生会干部或阻挠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否则学校将给予严厉处罚(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在全体师生集会上公开检讨)。

  2、学生会干部主要对学生乱扔乱丢行为、破坏公物行为、追逐喧哗行为、乱倒饭行为、乱倒水行为、推撞行为、带零食进教学区行为、吸烟行为、打架行为、小偷小摸行为、讲粗语秽语等行为进行查处。

  3、学生会值日干部主要负责各班的两操、早读、上课、晚自习出勤和纪律,卫生、教室安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评比。

  四、学生会工作条例

  (一)、学生会干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1、 条件必须是学习积极愿意为学校管理和同学服务。

  2、 由自愿报名、班级推荐,政教处确认

  (二)、学生会干部的培训

  学生会干部必须经过培训,才能参加学校的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管理的有关条例。

  2、学习学生会干部的职责的有关规定,处理违规现象的工作程序和处理办法。

  3、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会工作反馈会(每月至少一次)。

  (三)、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要求

  1、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时,必须主动、热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中讲求方法,耐心,不许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3、没有当班的学生会干部有责任协助或监督当班的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

  (四)、学生会干部处理违纪的工作程序

  1、对违规同学或班级进行登记、制止。

  2、 对严重违规(如打架、吸烟、破坏公物等),有可能造成危害或恶劣影响的事件及时报告老师,并协助处理。

  (五)、学生会工作的评价

  政教处每个月召开反馈会,对学生会值日工作进行自评、互评,老师评价,做为期末学生会工作评价的主要依据。

  (六)、奖惩

  1、每学期,学校将对学生会干部工作进行评价,评出优秀学生会干部,学校在评选各级先进的时候将优先考虑优秀学生会干部。但拒绝参加学生会工作或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学生会干部将不能参评各级三好生、优秀班干部等。

  2、对自身不能做好日常行为规范或不认真履行值日工作职责的,学校将解除其学生会干部的资格。

  3、不依时值日的学生会干部扣所在班的纪律分每次每人扣1分。

  中学学生会章程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校学生会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下,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连接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学生会宗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同学成长、助力学校发展为核心,团结带领全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与校园建设,培养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创新精神,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四条 学生会接受学校德育处、团委的具体指导,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组织机构包括: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 1 名、副主席 2-3 名组成,负责统筹学生会整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分工,代表学生会参与校内外交流活动。

  (二)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纪律部、生活部等部门,各部门设部长 1 名、副部长 1-2 名及干事若干。

  学习部:组织学习交流、知识竞赛、学科辅导等活动,收集学生学习需求,反馈教学建议;

  宣传部:负责校园宣传工作,运营校园公众号、黑板报、宣传栏等平台,宣传学校政策、校园活动及优秀学生事迹;

  文体部:策划组织文艺汇演、运动会、社团活动等文体项目,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纪律部:协助学校维护校园秩序,检查学生考勤、仪容仪表、课间纪律等,督促学生遵守校规;

  生活部:关注学生生活需求,协助管理食堂、宿舍(如有)等生活区域,收集反馈生活服务问题,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 学生会每年 9 月进行换届选举,候选人由班级推荐、个人自荐产生,经笔试、面试、公示等环节,最终由学校团委审核确定。

  第三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活动策划及决策讨论的权利;

  (二)在工作中获得培训、指导及能力提升机会的权利;

  (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在换届选举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候选人条件者);

  (五)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职务时,可按程序申请辞职。

  第八条 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本章程,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敷衍;

  (三)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需求,及时向学校反馈合理建议;

  (四)维护学生会声誉和形象,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平衡工作与学习,确保学业不受影响,若出现成绩下滑,需暂停职务直至成绩达标。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会议制度:

  (一)主席团会议:每月召开 1 次,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部门例会:各部门每两周召开 1 次,总结工作、安排任务;

  (三)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召开 1-2 次,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表彰优秀成员。

  第十条 活动管理制度:

  (一)举办活动需提前制定方案,报学校团委审批;

  (二)活动前做好宣传、筹备工作,活动中确保安全有序,活动后及时总结;

  (三)大型活动需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会工作档案,记录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活动资料等;

  (二)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整理、归档,确保完整可查。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 建立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同学评价等,每学期考核 1 次。

  第十三条 考核优秀的成员,由学校授予 “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干事” 等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核不合格的`成员,给予提醒、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者,按程序免去职务。

  第十四条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或学生会赢得荣誉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额外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章程、校规校纪或损害同学利益的成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免去职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本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全体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团委批准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修订,修订程序同生效程序。

  中学学生会章程 9

  第一章 总则

  本会全称为 “XX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宗旨:团结全体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基本任务:传达学校通知,反馈学生意见,组织校园活动,协助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第二章 会员

  凡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会员。

  会员权利: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学生会活动,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会员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与校园建设,维护学校和学生会声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每学年召开 1 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干部。

  学生会设主席团,由主席 1 名、副主席 2-3 名组成,统筹学生会日常工作。

  下设部门: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卫生部,各部门设部长 1 名、干事若干,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四章 干部职责

  主席团: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向学校团委汇报工作,代表学生会对外交流。

  学习部: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协助老师检查学习纪律,收集学习相关建议。

  宣传部:宣传学校政策与学生会活动,运营校园广播站、公众号等宣传平台。

  文体部:策划文艺晚会、运动会等文体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比赛。

  卫生部:检查校园卫生,督促学生保持环境卫生,协助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经学代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 XX 中学学生会所有。

  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经学代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

  中学学生会章程 10

  第一章 总则

  本会是 XX 中学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核心组织,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

  核心目标:以服务学生为根本,解决学生日常需求,搭建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提升学生校园生活质量。

  第二章 服务内容

  学业服务:开展学霸分享会、作业答疑小组、学习资料互助等活动,助力学生提升成绩。

  生活服务:设立 “校园服务岗”,帮助学生解决食堂就餐、宿舍生活、物品报修等问题;定期收集学生生活建议并反馈给学校。

  心理服务:联合学校心理室,组织心理讲座、情绪疏导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第三章 组织架构

  学代会:每学年召开 1 次,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投票通过重要决策,选举干部。

  主席团:设主席 1 名、服务总监 1 名,主席统筹工作,服务总监专门负责监督服务类工作落实。

  下设部门:学业服务部、生活服务部、心理服务部、综合协调部,确保各项服务高效推进。

  第四章 工作准则

  服务优先:所有工作以学生需求为出发点,拒绝形式主义,确保服务落地见效。

  及时响应:对学生提出的'问题,2 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7 个工作日内跟进解决进度。

  公开透明:定期公示服务工作成果与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全体学生监督。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自xx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由 XX 中学学生会负责解释。

  学生可通过学生会意见箱、线上问卷等渠道,对章程提出修改建议。

  中学学生会章程 11

  第一章 总则

  本会旨在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导学生以主人翁姿态参与校园管理,实现 “学生管学生,学生帮学生”。

  工作原则:自主决策、自我监督、责任到人,在学校规章制度框架内开展自主管理工作。

  第二章 自主管理范围

  纪律管理:组建 “学生纪律督查队”,协助老师检查课堂纪律、课间秩序、校园着装规范等,对违规行为进行劝导。

  活动管理:学生自主策划、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社团节、辩论赛),从方案设计到执行全程自主负责,学校提供必要支持。

  环境管理:自主制定班级、校园卫生维护方案,划分 “学生责任区”,由学生自主检查、评比。

  第三章 组织与决策

  设立 “自主管理委员会”,由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每月召开 1 次会议,讨论自主管理中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学生会干部由学生自主报名、公开竞选产生,竞选过程全程由学生代表监督。

  重大决策(如活动预算、管理规则调整)需经自主管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执行。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建立 “学生监督小组”,对学生会自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收集学生评价意见。

  每学期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生投票、老师评价共同确定,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不合格者劝其退出。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 XX 中学全体学生会成员及参与自主管理的学生。

  自主管理过程中如遇争议,由自主管理委员会与学校团委共同协商解决。

  中学学生会章程 12

  第一章 总则

  本会以 “丰富校园文化、激发学生创新活力” 为核心目标,专注于策划、组织创新性校园活动,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品牌。

  工作理念:鼓励创新、包容试错、突出特色,让学生成为校园活动的创意者和实践者。

  第二章 活动创新方向

  主题创新:结合时事热点、学生兴趣(如科技、环保、传统文化),设计多元化活动主题,避免重复单一。

  形式创新:采用 “线上 + 线下” 结合、跨年级合作、校企联动等新模式,提升活动吸引力;例如举办 “校园创意市集”“线上知识挑战赛”。

  参与创新:鼓励学生自主申报活动创意,设立 “活动创意孵化池”,对优秀创意给予资金、资源支持,帮助学生将创意落地。

  第三章 活动组织流程

  创意征集:每学期初面向全体学生征集活动创意,通过班级推荐、个人申报等方式收集创意方案。

  方案评审:成立 “创意评审小组”(由学生代表、老师、社团负责人组成),对创意方案进行评审,选出可执行方案。

  落地执行:由学生会联合创意提出者共同组建 “活动执行小组”,负责方案细化、物资准备、宣传推广、现场执行等工作。

  总结优化: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参与学生反馈,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活动创新提供参考。

  第四章 组织架构

  设 “活动创新中心”,作为学生会核心部门,统筹创意征集、方案评审、活动孵化工作。

  下设 “创意策划部”“执行运营部”“宣传推广部”,分别负责创意开发、活动执行、活动宣传。

  邀请学校老师、校外专业人士(如设计师、活动策划师)担任 “创意顾问”,提供专业指导。

  第五章 资源支持

  学校为创新性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设备支持,设立 “活动创新专项基金”。

  与校外企业、社会组织合作,引入外部资源(如赞助、专业讲师),助力活动创新。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自xx 年 X 月 X 日起生效,由 XX 中学学生会活动创新中心负责解释。

  每年对创新性活动进行评选,对优秀活动组织者、创意提出者给予 “校园活动创新奖” 表彰。

  中学学生会章程 13

  第一章 总则

  本会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反映学生合理诉求的重要平台,致力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校园环境。

  权益维护原则: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积极沟通、切实解决,确保学生正当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 权益维护范围

  学业权益:维护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反馈教学安排、作业量、考试公平性等方面的问题。

  生活权益:关注食堂餐饮质量与价格、宿舍住宿条件、校园安全(如设施安全、校园欺凌)等问题,推动学校改善。

  发展权益:保障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竞赛、评优评先的平等权利,为学生发展提供支持。

  第三章 权益维护机制

  设立 “学生权益热线”“线上权益反馈平台”“线下权益意见箱”,方便学生随时反馈问题。

  每周设立 “权益接待日”,由学生会权益部成员接待学生,当面倾听诉求并记录。

  建立 “权益问题台账”,对学生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明确责任方、解决时限,定期公示进展。

  与学校相关部门(如教务处、后勤处、德育处)建立月度沟通会,集中反馈学生权益问题,推动问题解决。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学生会下设 “权益维护部”,作为核心部门,负责权益收集、跟进、反馈工作,设部长 1 名、干事若干。

  各年级设立 “权益代表”,由年级学生选举产生,负责收集本年级学生的权益诉求,向权益维护部汇报。

  第五章 附则

  学生反馈权益问题时,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捏造事实;学生会对反馈学生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本章程经学代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 XX 中学学生会权益维护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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