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12 13:39:12 春宁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22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22篇)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

  1、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过程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运营管理主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领导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3.2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的队伍由环境科组织成立,其主要只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

  (3)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4.2预防工作

  (1)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由应急领导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发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4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

  (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5、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若发现废水、危险固废处理等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1时内向环境应急领导组报告,同时向厂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

  (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5.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事件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派出有关的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的`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工作

  ③协调各部门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协调受威胁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⑤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⑴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①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尽量减少污染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同时采取人工方法进行处理。

  出现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减少到最。

  出现故障时,公司应及时向主管环境部门汇报。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重点监视。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

  为保障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境)路面工程综合项目部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复线路面综合工程项目部区域内,突发的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项目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框图

  略

  3、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全面的应急抢险工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排险、抢修、救护、抢险物资供应、事故通报、疏散安置工作的组织指挥;

  (3)xxx:协助副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代表组长处理相关事宜;

  (4)xxx: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清除和监测工作;

  (5)xx: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接待工、车辆调配等工作;

  (6)xxx:负责人员疏散、除险、隔离污染源等工作的组织指挥;

  (7)xx负责抢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抢险。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经综合情况制定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抢险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抢险。

  1、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有关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现场调查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进行技术调查取证。

  (3)配合环境监测部门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六、应急救援保障

  (一)内部保障

  为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控制波及范围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抢险组织,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和抢险专业队伍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抢险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抢险等器材,上述各种器材由物质、办公室专人采购、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组织抢险训练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抢险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在自身救援条件受限,无力控制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三)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七、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项目应急抢险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联络电话如下:

  a、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xxxx。

  b、向上级报告。项目经理应根据事故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指挥部、业主、政府等)报告。

  c、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八、事故发生后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中毒或受伤人员亲属探视,由办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九、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程序的终止

  1、应急抢险救援终止

  当事故现场势态被完全控制,确信已消除毒物扩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区内无毒害危险时,伤员撤离现场后,由事故现场总指挥确定并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报告和发布信息

  由通讯联络人员通知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周边社区、人员发布危险解除的信息,若事故发生时有请求政府协调的程序时,由指挥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危险解除。

  十、应急培训计划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本预案制订后实施前,所有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救援队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抢险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抢险救援专业队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学习抢险救援专业知识和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处理办法。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每个人都应做到熟知抢险救援内容,明确自己的分工,业务熟练,成为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由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响应培训,了解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能够在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根据有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印制宣传材料,向员工发放,了解相关的应急响应知识。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3

  为了提高和预防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恐怖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切实保护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坚决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及对建设银行企业形象的不良影响。为此,特制定反恐应急处理预案:

  一、建立反恐紧急应急小组

  XXXX银行成立由行长XXX任组长,副行长XXX、XXX,XXX、XXX、XXX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客户、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职责

  1、行长办公室:恐怖事件处理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其他各部门:引导客户到安全区域,岗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1、暴力

  ①、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到时再擒获。

  ④、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2、爆炸物品

  ①、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③、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3、抢夺、抢劫、盗窃

  ①、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在发现歹徒抢劫时要立即停止营业操作,迅速将现金、重要凭证锁进保险柜,拨乱密码,将保险柜钥匙隐藏在安全处,用自卫器械进行自卫。同时告知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迅速躲避或撤离。

  ②、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员迅速向“110”报警,并向本行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③、当歹徒持枪或爆炸物实施抢劫时,网点工作人员要临危不乱,迅速锁闭营业区域内的所有门窗,注意隐蔽。

  ④、歹徒进入营业区内时,网点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阻止歹徒实施抢劫。

  ⑤、安全保卫部门应立即组织保卫人员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协助公安干警缉拿犯罪嫌疑人。

  ⑥、支行接到抢劫案件报告后,安全保卫部负责人迅速前往发案行指挥处置,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

  4、纵火

  ①、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②、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市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④、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5、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②、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③、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④、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我行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4

  为应对市政电网的检修停电与突然停电,保证分行营业网点的业务及营业正常运行,防止数据传输的中断与丢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发生停电时,事发分行行长为停电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按规定采取应对措施;各相关部门处理停电情况应任务明确,相互配合,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防止业务与营业中断。

  二、组织指挥

  针对突发停电,分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决策有关事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分行办公室负责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安排人员对供电设施的日常检修与应急处理;负责发电机及UPS等物品的日常保养与及时配送;保障支行通讯线路的顺畅。

  2、营业部负责安排人员做好业务处理与客户服务工作。

  四、处置方法

  (一)、网点停电时:

  1、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迅速做好正常营业的'应急措施。

  2、办公室或其他指定负责人要迅速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并视情况向总行信息技术部、行政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派人检查网点UPS电源,关闭除营业室与监控室以外的其他电源,保障营业与安保的正常用电,必要的时候减少营业窗口。

  3、突发停电后,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提出发电机使用申请,同时清理发电机摆放位置、发电电缆铺设通道。发电机工作时,会产生噪音、废气并释放一定热量,应确保合适的位置摆放,并协调保安人员,配合发电机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做好发电现场的设备及电缆的保护工作。

  4、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停电时,经办员要在来电后第一时间内查询该笔业务是否成功,防止重复入账。

  5、如停电时间超过一天,办公室负责人或其他制定负责人需联系场地解决发电机夜间存放问题,并加强夜间安保措施。

  5、营业厅内组织人员做好客户引导、解释与安抚工作。

  6、停电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缩短营业时间,特殊情况需报总行相关部门批示,并提前做好公告。

  (二)分行办公室接到停电通知后:

  1、根据网点描述停电原因等,快速响应,安排人员协助网点及时准确弄清停电原因;

  2、网点自身原因造成停电的,快速抢修,及时安排专业的维修人员抢修电路故障,恢复正常营业;

  3、他方原因造成我行网点停电的,指定负责人应督促他方快速维修电路故障并监督施工质量,恢复网点正常营业。若他方维修不积极导致损失,由网点相关负责人测算损失,分行办公室协助事故网点追索赔偿;

  (三)分行保卫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

  1、迅速查看停业网点要害岗位监控录像,图像与声音是否清晰;联系报警服务公司确保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2、停电期间加强网点安全防范;如遇夜间停电,加强网点巡查,确保有2名以上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值勤,保证网点安全。

  3、因停电无法正常营业时,保干部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防止挤兑、盗抢等趁火打劫的事件发生。

  (四)分行营业部接到事发网点通知后:

  1、迅速了解停电的原因与恢复供电的时间;

  2、要求柜台关闭非必须开启的业务机器,减少供电负荷;

  3、了解柜台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4、指导柜台处理紧急业务;

  五、预防性措施

  1、保证应急发电机摆放位置正确,发电机电缆铺设通路正常。

  2、各营业网点确保报警电话的通讯畅通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5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事故类别及识别

  3.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3.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应急机构

  4.1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4.2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事故预防措施

  5.1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2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检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1.2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3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救援行动

  6.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6.4.4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6.4.5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应急恢复

  6.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7.2.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6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2.1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2.3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3.3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员进行抢救疏散。

  3.4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3.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刘武仕)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2发现事故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报告公司负责人,报告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或设备故障的起因);现场操作人员和负责人将事故通知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对设备的'抢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听从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

  4.3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4.4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5.1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5.2.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2.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6.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6.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7.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7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及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我街道根据“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先控制后处理”等原则制定本预案,协助区、市环保局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一、适用范围

  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职责划分

  1、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负责办事处各部门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并及时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及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事故危险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事处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动。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配合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要配合区环保局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派出所、消防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时间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并增调有关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应急终止。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四、事件总结

  应急中止后,办事处环保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并形成系统书面材料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累经验。

  五、后续处理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宣传纪律,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8

  我行地处黄河市长江区红西街2号,而节假日人员较少,前临大街,交通便利,背靠印刷厂和南鸭集团家属楼,情况较为复杂,全体员工必须提高警惕,严格执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第四章的规定,确保建设银行的资金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营业室和储蓄专柜所处环境以及可能发生的遭抢、盗、骗、火、挤兑、滋事、防毒、防震等八种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如下:

  (一)当发生歹徒持枪(械、爆炸物)实施抢劫时的预案

  1、临柜人员判明情况后,一面用言语与歹徒周旋,趁机按下110报警按钮,拉响现场报警器,两部门人员相互见机行动,共同对敌。

  2、现金柜员迅速收好现金入柜上锁,保险柜乱码,拿起自卫武器,准备自卫。

  3、其他人员迅速躲藏到有利位置,保护自己,拿起自卫武器准备自卫,并用手机或电话向支行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情况,请派人支援。

  4、若歹徒砸破防弹玻璃时,柜台内人员可用自卫武器配合行内其他人员,灵活利用各利物体掩护与歹徒搏斗,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和人身安全,并配合联防人员抓捕歹徒。

  (二)当发生诈骗、冒领案件时的预案

  1、发现并确认诈骗、冒领嫌疑人作案时,接柜人员应立即用暗语告诉出纳]人员:“这个客户要取钱的数额这么大,我们没有这么多的钱怎么办。”并用眼光示意出纳员,出纳员要意识到情况的发生,并说:“我和工行联系一下,让工行送款。”出纳员用电话报告支行领导说:“我们这里的钱不够,请你们赶快给我们调款来。”同时大声告诉营业室内的其他人员:“xxx,你给我们办票,我们要从工行调款。”将发生情况的信息传出去。在说话期间,当班人员坚决不能将嫌疑人的票据、证件退回去,并与之拉话,设法稳住嫌疑人,迅速确认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严密监视,等待来人援助抓获嫌疑人。

  2、按响110报警按钮和现场报警器,向公安部门和其他部门报警,请求援助抓获嫌疑人。

  3、其他部门人员听到报警后,立即持械堵住营业室大门,抓捕嫌疑人。

  (三)防盗窃案件的预案

  1、每天营业终了,钱、证、章入箱进库保管,锁好门、窗,用110报警系统进行设防监控,防止外盗和坏人破坏。

  2、工作期间照章操作,严格执行会计柜台工作制度,加强复核力度,严防内盗。

  3、对外付款时必须有一人看着客户数完款,问清金额后才可办理下一笔业务,防止调包、抽张等盗窃案件发生。

  (四)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1、迅速判明火情,属用电起火的,要尽快切断电源,同时启用消防设施灭火。

  2、如火势太大,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求救;同时向其他部门求助,其他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

  3、迅速疏散人员,抢救现金、重要资料、财产。

  4、协助消防队灭火。

  5、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提高警惕,防止有坏人趁火打劫。

  (五)当发生挤兑事件时的预案

  当天或近两三天营业期间,有超过正常数量的客户前来提取大额现金或将大批资金转往他行的现象,则应视为发生挤兑事件。遇到这种情况时,当班人员则应按以下预案进行操作,以挫败挤兑行为,稳定金融秩序。

  1、做好解释工作。当发生挤兑时,当班人员要注意款项的去向,力所能及地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宣传我行资金雄厚,存取方便,通存通兑的优势,尽可能地滞留资金。

  2、及时报告。当班人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迅速将情况向支行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在向主管行长汇报后,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和上级行报告,请人民银行出面采取有力措施,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

  (六)当发生滋寻闹事时的预案

  营业期间,当发生有人在营业厅借机生事,无理取闹,损毁我行声誉,扰乱正常营业秩序的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当班人员应按如下预案进行,制止事态扩大。

  1、冷静分析。当班人员面对客户的吵闹,切忌急躁,要冷静分析事发原因,分清是我方原因还是客户的原因。

  2、解释开导。如属我方设备故障,要态度诚恳,做好解释工作,讲明原因,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客户的等待时间;如属我方工作失误,要先做自我批评,求得客户谅解,再积极改正,弥补过错;如是客户方面的`原因,则应婉转指出,讲解清楚,一般情况下客户都能理解,但不要得理不让人,使人难堪,激化矛盾。

  3、劝阻警告。如在我方人员做了许多解释工作后,客户仍执迷不悟借机生事,吵闹,当班人员则应严肃指出其行为的错误性,令其立即停止错误行为。

  4、报警。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后仍不能制止客户借机生事的行为,当班人员则应赶快报告给支行领导和公安部门,请求警方和支行领导的力量制止滋事行为。

  (七)防毒预案

  当发现有人投毒时,应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所有人员应用湿毛巾或布捂住口和鼻子,防止毒气进入呼吸系统,发生感染;如有人或营业场所染毒,必须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并安排警戒人员警戒。

  (八)防震预案

  1、接到上级后,根据地震预报发布的地点和震级大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确定应急措施,实施应急值班制度,并对全行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将重要凭证、现金等重要物品放入较为安全的保险柜内,锁定乱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可组织避震、疏散和演习。

  2、地震发生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上级报告具体灾情,如有人员受伤,应迅速拨打“120”急救;如有人员乘机抢劫我行财物,应迅速拨打“110”报警;如楼房损坏,应积极组织人员恢复生产秩序;如有人员意外死亡,应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9

  为加强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防范,安全保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管理规定,特制定防火处置预案如下:

  一、应急工作领导组织成员总指挥:

  xxx副总指挥:xx成员:xx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联络工作,根据指挥中心和内保局驻勤民警的指令,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接到报告后,及时以指挥部为中心,严格按照驻勤民警的指挥,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置。

  二、应急灭火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报警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情时,要沉着冷静,立即向总指挥及内保局驻勤民警报告,视火情程度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能控制的.火情,应及时进行有效灭火,如不能控制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发生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的具体部位及火势等情况,并守在电话旁以备消防部门查询。其他报警人员立即到路口迎接消防队并为其引路。

  (二)灭火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利用现有的消防器材及时补救初起火灾,尽最大可能控制蔓延。

  (三)抢救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抢救人员、现金和重要凭证等,尽最大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警戒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设置警戒区域,严密注视火灾火场周围情况,防止发生因混乱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现金、重要凭证损坏、丢失。

  (五)疏散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应立即打开紧急疏散出口,组织、引导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抢救伤员;将负轻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就治。

  三、发现火情时

  (一)发现火情时,任何员工、执勤保安员都有责任灭火、报警。

  (二)发现物品或电器冒险烟、初起小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查明火源,使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

  (三)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四、发生火灾时

  一)火势已起,难以控制时,保卫人员或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的具体部位及火势等情况,并按动就近的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必须向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报告。

  (二)按到报警或发生火灾时,单位领导、保卫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灾火;抢救现金、重要凭证等物品;疏散人员。

  (三)全体员工及保安员必须服从现场的领导和保卫人员的指挥。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所有抢险人员要听从消防人员指挥。

  五、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一)当发生火灾紧急情况时,本单位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为现场疏散总指挥,负责指挥疏散组成员在第一时间打开紧急疏散出口,引导现场人员有秩序地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二)出现人员受伤时,报警组成员要及时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999”),同时讲明火灾现场的详细地址、受伤人员数量、受伤部位及导致受伤原因等情况,并派人到指定地点迎接救护车引导医务人员进入现场抢救伤员。

  六、保护火灾现场

  扑灭火灾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情况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0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动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处置管辖区域内各种紧急事件。

  二、自然灾害的种类

  自然灾害包含地震、水灾、雷电灾害等。

  三、制订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应急组织机构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行长副组长:副行长成员:各部室、业务团队、各支行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行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办公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营业秩序稳定。

  6、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应急队伍,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各部室、支行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迅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部主任担任,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主要职责:

  1、在破坏性自然灾害突然发生后,协助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转为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汇总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

  4、审查对外新闻稿件内容;

  5、处理减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安全保障综合部负责要害部门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部室、各支行协助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调查了解各营业网点灾害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各防救组组成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组织调动抢险队迅速赶赴灾区;寻找、抢救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重要物资。

  (二)通信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对遭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线路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业务通讯,确保救灾指挥机关通信畅通。

  (三)后勤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负责粮食、食品的保障,做好生活用品组织工作;确保抢险救灾队伍食品、物资和燃料基本需要;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确保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四)财务管理组召集单位: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筹集救灾经费,统一管理,调度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五)宣传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按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的灾情宣传口径,向上级或社会报告和公布灾情;负责报道救灾应急情况、英雄模范事迹,激励员工战胜自然灾害。负责组织全行宣传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根据灾情变化,制定常规、强化、应急三阶段宣传计划,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员工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六、预防与防御措施

  (一)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和总行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要大力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并要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的工作秩序。

  (三)要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控制工作,积极与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门等联系,开展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在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进行防灾减灾的演练工作。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各部室、各支行要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员工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员工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宣传和解释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各部室、各支行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演练:各部室、各支行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应急演练。

  (五)员工的.安全防护各部室、各支行要具体制定员工疏散撤离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六)次生灾害防御各部室、各支行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瘟疫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处置次生灾害事故。

  七、临灾应急行动

  (一)接到上级灾害、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灾工作。各有关小组、单位随时准备执行防灾减灾任务。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所有活动。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灾减灾顺利进行。

  (四)加强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五)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营业网点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的准备。

  八、灾后应急行动

  (一)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灾后立即组织各应急小组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二)领导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需撤离人员的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班时间:一是各负责人组织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办公区到空旷地带:各楼层同时进行,各楼层按“先中间后两边”有序撤出;二是所有办公区域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一是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由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空旷地带;

  二是所有行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保护,加强银行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三)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迅速了解和掌握银行内部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九、处置程序和内容

  (一)发生自然灾害后,员工要尽力沉着、冷静,按照防灾减灾培训中指导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其他员工进行自救和逃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部要立即将已发生的情况汇总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研究对策,并指定专门协调人与政府、地震、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反映情况,申请实施救援,同时要立即向总行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三)综合部、计财部要尽力从器材、车辆、经费等方面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多渠道组织饮用水源、食品等援救事宜,全力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并减少财产等其他方面的损失。

  (四)综合部要作好正面宣传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平息影响安定的灾害谣传,任何人不得发表不利于稳定、不利于减灾救灾工作的言论;员工要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勇于奉献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减灾救灾工作中去。

  (五)综合部要尽力确保网络系统、电话、传真、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保证与总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24小时灾情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接受指示。

  (六)应急领导小组要同时启动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盗窃抢劫案件等应急预案,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各负其责,做好防火、防盗、防伤亡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次生性灾害和案件的发生。(七)综合部、计财部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总行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保险、人生保险、财产保险的情况,根据在自然灾害事件中人员救治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有关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财产理赔工作。

  (八)事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对灾害情况进行汇总,包括发生过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关部门对灾害的结论性意见、应汲取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上报。

  (九)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事件情况通报应急领导组成员,要求全体员工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十)由综合部进行事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灾害应急中

  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玩忽职守。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给银行和员工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

  (一)进入防灾紧急状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可以电话、对讲机、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二)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园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发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财富工业园区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以及影响园区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适用于财富工业园区各科室、各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对园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起指导作用。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应急处理工作中以高度重视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为首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伤害为目的,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安全应急的重视程度,居安思危,在坚持抓好安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三)统一领,分级负责。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各企业负责人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依据本预案成立相应应急组织并制定应急预案,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属地、企业管理责任制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园区管委会、各企业要结合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同时建立健全同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机制,切实做到统一指挥、动作快速、部门联动、分工协调、高效处理。

  (五)完善保障,妥善处置。平时要坚持在组织领导、规章制度、人力物力上加强保障,增强应急实力和保证工作效率;对事件应负责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落实,避免处理过错。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指导和安排部署财富工业园区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值班电话:(xxx),其职责为: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信息及各种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和措施上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依据事件性质督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企业比照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结合本企业实际设立各自组织机构。

  三、应急信息报告要求

  (一)迅速准确。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的企业、科(办)室、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报告;信息内容务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漏报、瞒报、谎报甚至延报;视事件性质、程度在取得领导同意后,可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直报;并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做好续报工作。

  (二)报告形式。首先用紧急电话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组长、副组长,按照领导意见报知上级主管部门,有必要时要紧急告知相关部门,并按领导安排立即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企业保持联系,随时沟通、了解、核实情况;其次进行紧急文件报送,电话报告完毕后,接报单位和接报人尽快拟出文字向组长、副组长呈报,在按照领导要求启动预案开展工作的同时,视事件性质、程度,按领导意见书面正式报告政府、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

  (三)信息主要内容。一是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二是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三是事发企业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四是企业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五是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结果以及其它需报事项。

  四、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企业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报告。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程序启动相关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园区管委会、各企业明确分工,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和资金保障。园区管委会和各企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购置和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做到应急物资专人负责、科学存储,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人员保障。园区管委会、各企业按照应急救助、医疗卫生、疏散和维护稳定等职能分工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加强技能培训并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企业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扑救,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并在消防人员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做好配合扑救工作。

  2.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工作。

  3.转移重要财务,安排受灾人员安居问题,稳定人员情绪。尽力保护或封锁现场,以备方便事故原因调查。

  4.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救治,企业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救援,并视情况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报告。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还要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2.迅速拨打120请求医疗援助。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困人员。

  (三)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

  1.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报告,立即设置污染隔离区;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县环保部门报告。

  2.园区管委会接报后,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政府及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检验。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危险品化学污染事故,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员工生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工人撤离。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企业应联系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四)企业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定员工情绪,稳定车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中毒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所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有亲密接触者进行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

  5.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企业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企业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在迅速采取抢救、控制措施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工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7.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需要迅速联系专家组进行救助指导。

  8.及时通报信息,未发生事件的企业应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在本企业内蔓延。

  9.根据事件性质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10.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园区负责领导所属各企业的应急工作,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迅速召开园区紧急会议,通报灾情,成立应急指挥部,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园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视情况组织力量到灾区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4.园区管委会及各企业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工作,组织园区内非灾区企业对灾区进行援助。

  5.视情况配合政府组织调配救灾物资。

  6.积极做好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应急资金准备、协助公安和武警做好其他工作。

  七、本预案是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相关工作的文件,各企业应遵照执行。

  八、本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确保事件得到圆满处理,将事件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本预案由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十、如因人事变化,由接替者接任。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2

  为进一步健全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园区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快速、科学地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的工作和园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防范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园区辖区内各类危险源、污染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全面覆盖。对园区内各类安全危险源及大气、水体、固废、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安全、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对园区重点安全危险源、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雁江区工管委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 :曾 科工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指挥长:许 正 工管委党组副书记

  李 刚 工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吉生工管委党组成员

  龚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吴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应急救援处置建立6个专门小组:

  1.现场处置组:组长:,成员:

  2.专业抢救组(应急救援组):组长:,成员:

  3.警戒保卫组(风险源控制组):组长:,成员:

  4.医疗救护组:组长:,成员:

  5.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6.事故调查组(信息发布组):组长: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部署指挥。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联系,实施决策。

  3.指挥部:负责研究重特大事故应急问题处理。

  4.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正、副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长、副指挥长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供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预案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统一对外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办理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5.现场处置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灭火、人员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伤亡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8.医疗救护组:负责设立现场救护场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9.后勤保障组:负责排除各类通讯故障,保证现场指挥的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负责指挥抢险人员的物质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处理伤员救护工人。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10.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小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事故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专门小组要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力量抢救,组织人员疏散和设施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在应急抢险中,各小组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预测、预警

  在得知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险源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安全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应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必须用最快的时间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置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前段时间、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一)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应急处置办公室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2.紧急调配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的条件: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伤人员得到治疗等。

  属于启动上级预案的,应按上级的决定办理。

  应急结束后,应由应急处置办公室按规定进行事故现场处置和事故情况调查、上报,接受事故调查部门的调查及处理,同时形成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xxxxx)、传真电话(xxxxxx)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xxxxx)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4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及驻地的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参赛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举办的规模在300人以上的大型比赛、展演等活动现场及驻地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基本情况

  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期限、举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比赛规则、参赛队伍和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能职责等要素。其中安全保卫、医疗救护为必须设立的工作机构。

  三、预防与预警

  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赛事活动现场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提前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在举办大赛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程序登记备案。

  3.做好活动前安全保卫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6.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7.在大赛活动现场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赛事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处置领导小组是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领导小组一般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处理赛事活动安全与应急处置事宜,比赛和活动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负责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组织指挥施救及运动员自救,视具体情况分别向本市领导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快速组织各组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间的协调工作;协调办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疏导,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比赛安全保卫总体

  方案、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负责比赛场馆、驻地安全保卫和通、消防、突发事故处置等;选派公安人员维护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比赛期间相关路段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负责对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的检查;协同综合协调处做好各类工作证件的审核、发放的管理;负责做好来xx市的各级领导、嘉宾安全工作。

  (3)医疗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比赛期间医疗救护、医疗保健、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医疗救护人员,比赛期间在赛场安排一名值班医生;负责各项比赛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和传染病控制工作;负责在比赛期间落实救护车一辆,指定一家医院为比赛期间设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

  (四)食品卫生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各宾馆餐饮卫生的管理;指导各宾馆做好餐饮卫生服务工作。

  1.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工程工具、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经费等筹措、调集工作;解决受伤人员及家属等吃住行问题;负责比赛期间通讯、供水、比赛场馆供电保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天气预案

  体育馆内因温度太高,不适宜比赛,由大会组织委员会经协商另外确定工作安排和继续比赛时间。

  (2)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1.大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裁判员在运动会期间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2.比赛时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中暑等较重症状时,首先由值班医生到现场救护,必要时值班医生与绿色通道医院或120急救中心联系,并由领队和相关后勤保障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3.运动会期间如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各参赛代表队要按照大会组织委员会的指挥,有序撤离。其撤离过程由现场安全保卫人员组织负责。

  4.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大会组织委员会应立即决定暂时终止比赛,及时进行用电保护,指挥全体运动员积极开展救护工作,视具体情况分别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中心、卫生防疫等部门紧急求援。

  5.如果出现意外事故,运动会安全保卫组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及时向运动会组委会、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

  六、应急救援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接警大赛活动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综合协调组报告。

  (二)综合协调组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要在5分钟内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组长的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开展救援行动。

  七、后期处置

  (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相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5

  境应急监测在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求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事故处理的核心工作。在社会经济生产活动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石油化工原料、产成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均隐含着不同程度的突发事故因子。这就要求我们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监测、应急处理及其后置工作上力争做到最佳状态,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的污染和人民的损失。因此,应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的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是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首要环节。

  一、防患于未然,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测,因此要求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常备不懈。应急监测准备和响应贯穿于事前,事发,事后几个阶段,因此,防患于未然是事故防范的前提,在应急监测方面的准备措施包括:制定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标记重点源;应急监测培训及应急演习等。

  (一)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应急监测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的行动指南。当事故发生时,各个基层单位和个人拿出一份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的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响应。其中包括各部门组织分工、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现场情况报告表等细节性文件,并且要求相关监测人员及一线人员应该掌握相关的应急作业文件。

  (二)补充完备应急监测装备和仪器,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一般都是直接读数,响应迅速,可以通过简便的操作方法快捷的确定污染区域和浓度分布,为科学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提供最好、最有利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应急监测能力的建设不仅仅是针对于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的要求,还包括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目前有些地区监测站已经配备了突发性应急监测车,而且车上配备有车载式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

  (三)标记重点源,为事发情况提供可靠依据和确切处理方法

  在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中,因化学品泄漏等造成的环境破环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对其环境影响进行监测也是应急监测的重点和难点。在事前标记好可能会发生污染事故或存在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化工厂等重点事故源,详细标记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存储物质情况(物料在装置内的状态、容量,化学品名称,中间和最终产物,地理环境等),总图布置,周围敏感点人口分布等信息。掌握了数据源的信息,不仅为监测仪器的准备提供依据,同时也对监测布点有了初步的方案。若在此处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能够即刻知道可能是何种污染物的泄露和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处置就会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

  (四)积极参加应急监测培训,主动开展应急演习

  通过专业培训,才能很好的全面的掌握应急监测技术。培训过程中,应急监测人员不但能够清楚的认识、了解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带来的后果,而且能够提高自身处理应急污染事故的素质和能力,增长应急监测处置经验。应急演习不仅可以使应急监测人员熟练掌握突发性应急监测的工作流程而且在使用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中提高工作效率。正确率的提高和仪器设备操作的熟练,有效的节约了现场监测的宝贵时间。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的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预防和处置工作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三)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指挥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县政府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县人民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等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产生原因和影响范围,县政府可以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案演练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3)研究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针对环境事故的危害程度,负责发布预警信息。

  (4)向县政府提出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建议;及时向县政府和州环保局报告,请求上级部门援助,消除污染影响。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编制、修订、送审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贯彻县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查、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

  (3)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提出对策建议、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

  (5)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7)参与调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8)完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人民武部负责协调防化部队和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2.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组织召开突发环境事件紧急会议,向州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保障工作;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涉及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基础建设项目的审批。

  4.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及善后处置、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5.县公安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必要时协调公安消防部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临时封锁道路,设立警戒区域。

  6.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督促、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直接组织或参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

  7.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环境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重点危险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临时避难所、现场指挥部建设。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10.县水务局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指导饮用水紧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

  1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实施现场医疗救护;遇有大批危重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12.县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视局通过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事发地镇政府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景区的游客紧急疏散工作。

  1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14.县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区域的短、中期天气预报;必要时建立会商机制,及时提供气象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事发地天气情况变化趋势。

  15.各乡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专家咨询组职责。专家咨询组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咨询组织。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相关专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为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五)应急监测组职责。负责对污染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救援组的职责。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初步确定污染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调查工作,并上报指挥部;协助当地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工作

  1.县环保局负责调查并掌握县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区域分布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元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预警及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省环保厅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响应由州、县政府组织实施。

  七、应急响应方法与步骤

  (一)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启动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2.在指挥部领导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应急监测组和应急处理组,并出动应急指挥车、应急救援车、应急监测车,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实施应急救援;

  3.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州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二)各乡镇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1.启动并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及时向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县政府报告;

  2.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八、信息报送与处理

  (一)信息报告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县环保局应当在四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州环保局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县环保局应当在两小时内向县政府和省环保厅、州环保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1.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2.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处理结果报告。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安全防护

  (一)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十、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需进行信息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较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对影响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州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十一、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

  (一)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二)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三)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四)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十二、善后处置

  (一)处置:环境事件发生地政府要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提出有关建议。

  (二)保险:逐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鼓励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公众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十三、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成员单位提出所需经费,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资金的使用范围应包括: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装备、应急技术支持、培训及演习等。

  (二)人员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由县环保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和企业自救队等部门组成。县环保局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种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组建专家咨询组并确保在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各有关部门之间、各应急处置组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针对所辖区域内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预案研究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形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整体应急处置力量。县环保局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防化等专业队伍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政府部门和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

  (三)装备保障。在充分发挥现有监测等资源的基础上,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环境应急工作能力建设。配备环境应急指挥车辆、监测车辆等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装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防护装备、交通工具和对讲机等应急通讯装备。

  (四)技术保障。县环保局要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咨询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行业专业环境应急队伍,专业技术机构要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

  十四、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县或者某一县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为,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走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4.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5.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6.应急演习:为检查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共同进行的联合演习。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的损失,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现正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园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5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一)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XXX任副指挥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的调配供应。

  (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的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

  (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协调局配合,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

  3、资金保障组

  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4、事故核实组

  办公室牵头,规划建设局配合,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局、办、各入园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四、灾后处置方案

  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的地点和灾情大小,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

  (一)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根据灾情需求向分管领导请示,安排救灾款物。

  (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公民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等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灾民得到有效的紧急救助。

  六、附则

  (一)各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按统一部署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环境保护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请求,或由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请求。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 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环境保护部要及时通报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2.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4.2.3 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2.4 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2.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2.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2.8 国际通报和援助

  如需向国际社会通报或请求国际援助时,环境保护部商外交部、商务部提出需要通报或请求援助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事项内容、时机等,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通报或呼吁信息。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环境保护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当需要国务院协调处置时,成立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地方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4.3.3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视情向国际通报,必要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领导人通电话;

  (6)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4 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5.2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得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得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得损失,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与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得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得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得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现正得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园区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与平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得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得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领导、指挥与协调全系统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5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得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一)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XXX任副指挥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与执行上级领导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得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得调配供应。

  (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传达与落实指挥部得决策与命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得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得起草、印发、各种资料得收集汇总工作;

  (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

  (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与对外接待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协调局配合,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各局、办、各入园企业得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得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得事故应急物资与装备。

  3、资金保障组

  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必要得资金准备。

  4、事故核实组

  办公室牵头,规划建设局配合,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得人员与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局、办、各入园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得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得险情,或者其她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得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四、灾后处置方案

  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得地点与灾情大小,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

  (一)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根据灾情需求向分管领导请示,安排救灾款物。

  (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得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得应急救援与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得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得培训,提高公民自救与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得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等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得应急物资与装备,确保灾民得到有效得紧急救助。

  六、附则

  (一)各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按统一部署制订相应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0

  为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园区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安全生产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二)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三)生产场所事故。企业、原辅料供应商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四)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机械设备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指挥

  安全生产事故由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领导机构如下: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园区管委会综合股,由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冬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职责

  (一)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长是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综合股负责,承接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安全保卫组由园区规划组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医疗救援组由园区财务室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相关企业立即向综合股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发生事故2小时内,综合股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园区党政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指挥长或者常务指挥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1.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县政府调集县武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等专项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前指挥。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把及时抢救和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精心安排,组织调度,现场指挥,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及态势及时采取相应对策,确保事故抢救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配合,常备不懈。指挥部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方案,落实参战人员,配备抢救处理事故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抢险器材、医疗用品等,确保接到事故报告或指挥部命令时,能按要求组织力量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抢救。所需人、财、物由指挥部统一调度,随叫随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或延误。

  (三)及时报告,严明纪律。园区各科室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园区党政办公室。对因迟到、瞒报、错报事故信息或因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等其它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园区管委会规划股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审批后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与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处置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1

  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务处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校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和信息,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设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统一调度各校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区、市及其它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经验教训。

  二、组长职责

  负责批准启动本预案,有权调动本校区一切力量,全面负责突出环境事故应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再分设现场工作组,指定负责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领导工作,组长不在时,全权负责现场应急的组织工作。

  四、成员职责

  校办主任:协助各校区领导做好环境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理、事故上报、对外发布信息和安抚、稳定等相关工作;

  总务处主管: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

  校医:负责组织实施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的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情况;

  五、事故报警

  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的灾难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及校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报警。

  一、拨警电话:办公室:xx,校长:xx,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二、报警的内容: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校区名称,报告人的姓名、职务;接受报告的时间,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进行受理登记

  应急处理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环境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确认;

  (二)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尽快赶到现场;

  (三)到现场后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状态及危害程序做出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一、督促发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组织立即采取减轻或消除污染或破坏的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二、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疏散周围群众,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按事故类别组成不同的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尽快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五、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环境事故的全面调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确定赔偿金额和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处理报告;

  六、对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害事故,办公室应及时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损害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六、事故报告程序

  一、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镇环保局确认;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认;

  三、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速报:从事故发生后起,48小时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

  速报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和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等初步情况;

  (2)确报:在查清有关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

  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

  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后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七、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续报谎报的;

  二、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职守的;

  三、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四、妨碍应急工作的;

  五、应急措施处置严重失误的;

  六、在应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发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附则:

  一、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健全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镇辖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珍溪镇环境安全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参与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对危化品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2.镇应急办。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应急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

  3.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负责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镇农服中心。对农作物受灾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协助村上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镇规划环保办。负责应急后备饮用水源调度,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引发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因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落水引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珍溪派出所对事故处置中的人员疏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和危险物品转移。负责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长江干线水域上交通管制,避免无关船舶进入管辖水域,确保长江干线过往船舶安全,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水上监测作业并协助实施相关饮用水源保护措施。

  6.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协调和督促所属排污单位控制污染源头,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镇人居办。负责公厕及粪便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损坏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参与有关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镇财政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将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9.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事故受灾程度,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10.珍溪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珍溪中心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

  12.各村(居)。在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13.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及时启动本单位污染事故处置预案,组织本单位专家及职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珍溪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何伟担任办公室主任,郑文珍具体负责本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本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本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镇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根据预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报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二)镇有关部门要负责本镇或本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镇政府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由区政府牵头应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珍溪镇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镇政府应当迅速明确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督促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各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援。

  (二)应急处置

  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所长、各相关办(中心)、站所负责人、事发地村(居)委会主任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污染物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镇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会同综合执法大队、珍溪派出所等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镇政府要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珍溪中心卫生院、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陆上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长江流域水上运输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规划环保办要会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珍溪中心卫生院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学救援。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三)响应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五、善后工作

  (一)镇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专项处置方案的要求,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三)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分别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提交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

  每年组织一次实战演练,加强不同层面的预案演练培训工作,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能力。

  七、附则

  (一)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省(区、市)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区县(自治县)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自治县)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三)预案解释权属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属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四)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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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22篇)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

  1、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过程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运营管理主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领导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3.2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的队伍由环境科组织成立,其主要只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

  (3)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4.2预防工作

  (1)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由应急领导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发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4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

  (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5、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若发现废水、危险固废处理等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1时内向环境应急领导组报告,同时向厂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

  (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5.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事件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派出有关的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的`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工作

  ③协调各部门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协调受威胁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⑤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⑴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①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尽量减少污染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同时采取人工方法进行处理。

  出现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减少到最。

  出现故障时,公司应及时向主管环境部门汇报。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重点监视。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

  为保障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境)路面工程综合项目部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复线路面综合工程项目部区域内,突发的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项目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框图

  略

  3、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全面的应急抢险工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排险、抢修、救护、抢险物资供应、事故通报、疏散安置工作的组织指挥;

  (3)xxx:协助副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代表组长处理相关事宜;

  (4)xxx: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清除和监测工作;

  (5)xx: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接待工、车辆调配等工作;

  (6)xxx:负责人员疏散、除险、隔离污染源等工作的组织指挥;

  (7)xx负责抢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抢险。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经综合情况制定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抢险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抢险。

  1、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有关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现场调查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进行技术调查取证。

  (3)配合环境监测部门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六、应急救援保障

  (一)内部保障

  为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控制波及范围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抢险组织,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和抢险专业队伍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抢险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抢险等器材,上述各种器材由物质、办公室专人采购、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组织抢险训练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抢险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在自身救援条件受限,无力控制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三)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七、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项目应急抢险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联络电话如下:

  a、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xxxx。

  b、向上级报告。项目经理应根据事故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指挥部、业主、政府等)报告。

  c、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八、事故发生后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中毒或受伤人员亲属探视,由办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九、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程序的终止

  1、应急抢险救援终止

  当事故现场势态被完全控制,确信已消除毒物扩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区内无毒害危险时,伤员撤离现场后,由事故现场总指挥确定并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报告和发布信息

  由通讯联络人员通知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周边社区、人员发布危险解除的信息,若事故发生时有请求政府协调的程序时,由指挥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危险解除。

  十、应急培训计划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本预案制订后实施前,所有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救援队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抢险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抢险救援专业队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学习抢险救援专业知识和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处理办法。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每个人都应做到熟知抢险救援内容,明确自己的分工,业务熟练,成为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由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响应培训,了解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能够在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根据有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印制宣传材料,向员工发放,了解相关的应急响应知识。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3

  为了提高和预防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恐怖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切实保护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坚决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及对建设银行企业形象的不良影响。为此,特制定反恐应急处理预案:

  一、建立反恐紧急应急小组

  XXXX银行成立由行长XXX任组长,副行长XXX、XXX,XXX、XXX、XXX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客户、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职责

  1、行长办公室:恐怖事件处理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其他各部门:引导客户到安全区域,岗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1、暴力

  ①、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到时再擒获。

  ④、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2、爆炸物品

  ①、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③、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3、抢夺、抢劫、盗窃

  ①、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在发现歹徒抢劫时要立即停止营业操作,迅速将现金、重要凭证锁进保险柜,拨乱密码,将保险柜钥匙隐藏在安全处,用自卫器械进行自卫。同时告知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迅速躲避或撤离。

  ②、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员迅速向“110”报警,并向本行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③、当歹徒持枪或爆炸物实施抢劫时,网点工作人员要临危不乱,迅速锁闭营业区域内的所有门窗,注意隐蔽。

  ④、歹徒进入营业区内时,网点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阻止歹徒实施抢劫。

  ⑤、安全保卫部门应立即组织保卫人员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协助公安干警缉拿犯罪嫌疑人。

  ⑥、支行接到抢劫案件报告后,安全保卫部负责人迅速前往发案行指挥处置,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

  4、纵火

  ①、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②、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市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④、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5、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②、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③、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④、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我行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4

  为应对市政电网的检修停电与突然停电,保证分行营业网点的业务及营业正常运行,防止数据传输的中断与丢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发生停电时,事发分行行长为停电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按规定采取应对措施;各相关部门处理停电情况应任务明确,相互配合,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防止业务与营业中断。

  二、组织指挥

  针对突发停电,分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决策有关事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分行办公室负责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安排人员对供电设施的日常检修与应急处理;负责发电机及UPS等物品的日常保养与及时配送;保障支行通讯线路的顺畅。

  2、营业部负责安排人员做好业务处理与客户服务工作。

  四、处置方法

  (一)、网点停电时:

  1、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迅速做好正常营业的'应急措施。

  2、办公室或其他指定负责人要迅速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并视情况向总行信息技术部、行政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派人检查网点UPS电源,关闭除营业室与监控室以外的其他电源,保障营业与安保的正常用电,必要的时候减少营业窗口。

  3、突发停电后,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提出发电机使用申请,同时清理发电机摆放位置、发电电缆铺设通道。发电机工作时,会产生噪音、废气并释放一定热量,应确保合适的位置摆放,并协调保安人员,配合发电机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做好发电现场的设备及电缆的保护工作。

  4、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停电时,经办员要在来电后第一时间内查询该笔业务是否成功,防止重复入账。

  5、如停电时间超过一天,办公室负责人或其他制定负责人需联系场地解决发电机夜间存放问题,并加强夜间安保措施。

  5、营业厅内组织人员做好客户引导、解释与安抚工作。

  6、停电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缩短营业时间,特殊情况需报总行相关部门批示,并提前做好公告。

  (二)分行办公室接到停电通知后:

  1、根据网点描述停电原因等,快速响应,安排人员协助网点及时准确弄清停电原因;

  2、网点自身原因造成停电的,快速抢修,及时安排专业的维修人员抢修电路故障,恢复正常营业;

  3、他方原因造成我行网点停电的,指定负责人应督促他方快速维修电路故障并监督施工质量,恢复网点正常营业。若他方维修不积极导致损失,由网点相关负责人测算损失,分行办公室协助事故网点追索赔偿;

  (三)分行保卫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

  1、迅速查看停业网点要害岗位监控录像,图像与声音是否清晰;联系报警服务公司确保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2、停电期间加强网点安全防范;如遇夜间停电,加强网点巡查,确保有2名以上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值勤,保证网点安全。

  3、因停电无法正常营业时,保干部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防止挤兑、盗抢等趁火打劫的事件发生。

  (四)分行营业部接到事发网点通知后:

  1、迅速了解停电的原因与恢复供电的时间;

  2、要求柜台关闭非必须开启的业务机器,减少供电负荷;

  3、了解柜台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4、指导柜台处理紧急业务;

  五、预防性措施

  1、保证应急发电机摆放位置正确,发电机电缆铺设通路正常。

  2、各营业网点确保报警电话的通讯畅通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5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事故类别及识别

  3.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3.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应急机构

  4.1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4.2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事故预防措施

  5.1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2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检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1.2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3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救援行动

  6.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6.4.4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6.4.5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应急恢复

  6.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7.2.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6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2.1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2.3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3.3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员进行抢救疏散。

  3.4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3.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刘武仕)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2发现事故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报告公司负责人,报告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或设备故障的起因);现场操作人员和负责人将事故通知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对设备的'抢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听从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

  4.3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4.4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5.1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5.2.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2.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6.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6.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7.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7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及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我街道根据“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先控制后处理”等原则制定本预案,协助区、市环保局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一、适用范围

  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职责划分

  1、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负责办事处各部门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并及时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及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事故危险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事处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动。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配合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要配合区环保局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派出所、消防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时间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并增调有关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应急终止。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四、事件总结

  应急中止后,办事处环保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并形成系统书面材料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累经验。

  五、后续处理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宣传纪律,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8

  我行地处黄河市长江区红西街2号,而节假日人员较少,前临大街,交通便利,背靠印刷厂和南鸭集团家属楼,情况较为复杂,全体员工必须提高警惕,严格执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第四章的规定,确保建设银行的资金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营业室和储蓄专柜所处环境以及可能发生的遭抢、盗、骗、火、挤兑、滋事、防毒、防震等八种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如下:

  (一)当发生歹徒持枪(械、爆炸物)实施抢劫时的预案

  1、临柜人员判明情况后,一面用言语与歹徒周旋,趁机按下110报警按钮,拉响现场报警器,两部门人员相互见机行动,共同对敌。

  2、现金柜员迅速收好现金入柜上锁,保险柜乱码,拿起自卫武器,准备自卫。

  3、其他人员迅速躲藏到有利位置,保护自己,拿起自卫武器准备自卫,并用手机或电话向支行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情况,请派人支援。

  4、若歹徒砸破防弹玻璃时,柜台内人员可用自卫武器配合行内其他人员,灵活利用各利物体掩护与歹徒搏斗,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和人身安全,并配合联防人员抓捕歹徒。

  (二)当发生诈骗、冒领案件时的预案

  1、发现并确认诈骗、冒领嫌疑人作案时,接柜人员应立即用暗语告诉出纳]人员:“这个客户要取钱的数额这么大,我们没有这么多的钱怎么办。”并用眼光示意出纳员,出纳员要意识到情况的发生,并说:“我和工行联系一下,让工行送款。”出纳员用电话报告支行领导说:“我们这里的钱不够,请你们赶快给我们调款来。”同时大声告诉营业室内的其他人员:“xxx,你给我们办票,我们要从工行调款。”将发生情况的信息传出去。在说话期间,当班人员坚决不能将嫌疑人的票据、证件退回去,并与之拉话,设法稳住嫌疑人,迅速确认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严密监视,等待来人援助抓获嫌疑人。

  2、按响110报警按钮和现场报警器,向公安部门和其他部门报警,请求援助抓获嫌疑人。

  3、其他部门人员听到报警后,立即持械堵住营业室大门,抓捕嫌疑人。

  (三)防盗窃案件的预案

  1、每天营业终了,钱、证、章入箱进库保管,锁好门、窗,用110报警系统进行设防监控,防止外盗和坏人破坏。

  2、工作期间照章操作,严格执行会计柜台工作制度,加强复核力度,严防内盗。

  3、对外付款时必须有一人看着客户数完款,问清金额后才可办理下一笔业务,防止调包、抽张等盗窃案件发生。

  (四)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1、迅速判明火情,属用电起火的,要尽快切断电源,同时启用消防设施灭火。

  2、如火势太大,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求救;同时向其他部门求助,其他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

  3、迅速疏散人员,抢救现金、重要资料、财产。

  4、协助消防队灭火。

  5、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提高警惕,防止有坏人趁火打劫。

  (五)当发生挤兑事件时的预案

  当天或近两三天营业期间,有超过正常数量的客户前来提取大额现金或将大批资金转往他行的现象,则应视为发生挤兑事件。遇到这种情况时,当班人员则应按以下预案进行操作,以挫败挤兑行为,稳定金融秩序。

  1、做好解释工作。当发生挤兑时,当班人员要注意款项的去向,力所能及地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宣传我行资金雄厚,存取方便,通存通兑的优势,尽可能地滞留资金。

  2、及时报告。当班人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迅速将情况向支行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在向主管行长汇报后,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和上级行报告,请人民银行出面采取有力措施,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

  (六)当发生滋寻闹事时的预案

  营业期间,当发生有人在营业厅借机生事,无理取闹,损毁我行声誉,扰乱正常营业秩序的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当班人员应按如下预案进行,制止事态扩大。

  1、冷静分析。当班人员面对客户的吵闹,切忌急躁,要冷静分析事发原因,分清是我方原因还是客户的原因。

  2、解释开导。如属我方设备故障,要态度诚恳,做好解释工作,讲明原因,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客户的等待时间;如属我方工作失误,要先做自我批评,求得客户谅解,再积极改正,弥补过错;如是客户方面的`原因,则应婉转指出,讲解清楚,一般情况下客户都能理解,但不要得理不让人,使人难堪,激化矛盾。

  3、劝阻警告。如在我方人员做了许多解释工作后,客户仍执迷不悟借机生事,吵闹,当班人员则应严肃指出其行为的错误性,令其立即停止错误行为。

  4、报警。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后仍不能制止客户借机生事的行为,当班人员则应赶快报告给支行领导和公安部门,请求警方和支行领导的力量制止滋事行为。

  (七)防毒预案

  当发现有人投毒时,应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所有人员应用湿毛巾或布捂住口和鼻子,防止毒气进入呼吸系统,发生感染;如有人或营业场所染毒,必须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并安排警戒人员警戒。

  (八)防震预案

  1、接到上级后,根据地震预报发布的地点和震级大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确定应急措施,实施应急值班制度,并对全行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将重要凭证、现金等重要物品放入较为安全的保险柜内,锁定乱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可组织避震、疏散和演习。

  2、地震发生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上级报告具体灾情,如有人员受伤,应迅速拨打“120”急救;如有人员乘机抢劫我行财物,应迅速拨打“110”报警;如楼房损坏,应积极组织人员恢复生产秩序;如有人员意外死亡,应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9

  为加强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防范,安全保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管理规定,特制定防火处置预案如下:

  一、应急工作领导组织成员总指挥:

  xxx副总指挥:xx成员:xx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联络工作,根据指挥中心和内保局驻勤民警的指令,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接到报告后,及时以指挥部为中心,严格按照驻勤民警的指挥,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置。

  二、应急灭火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报警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情时,要沉着冷静,立即向总指挥及内保局驻勤民警报告,视火情程度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能控制的.火情,应及时进行有效灭火,如不能控制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发生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的具体部位及火势等情况,并守在电话旁以备消防部门查询。其他报警人员立即到路口迎接消防队并为其引路。

  (二)灭火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利用现有的消防器材及时补救初起火灾,尽最大可能控制蔓延。

  (三)抢救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抢救人员、现金和重要凭证等,尽最大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警戒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设置警戒区域,严密注视火灾火场周围情况,防止发生因混乱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现金、重要凭证损坏、丢失。

  (五)疏散组

  成员: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应立即打开紧急疏散出口,组织、引导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抢救伤员;将负轻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就治。

  三、发现火情时

  (一)发现火情时,任何员工、执勤保安员都有责任灭火、报警。

  (二)发现物品或电器冒险烟、初起小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查明火源,使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

  (三)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四、发生火灾时

  一)火势已起,难以控制时,保卫人员或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的具体部位及火势等情况,并按动就近的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必须向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报告。

  (二)按到报警或发生火灾时,单位领导、保卫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灾火;抢救现金、重要凭证等物品;疏散人员。

  (三)全体员工及保安员必须服从现场的领导和保卫人员的指挥。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所有抢险人员要听从消防人员指挥。

  五、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一)当发生火灾紧急情况时,本单位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为现场疏散总指挥,负责指挥疏散组成员在第一时间打开紧急疏散出口,引导现场人员有秩序地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二)出现人员受伤时,报警组成员要及时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999”),同时讲明火灾现场的详细地址、受伤人员数量、受伤部位及导致受伤原因等情况,并派人到指定地点迎接救护车引导医务人员进入现场抢救伤员。

  六、保护火灾现场

  扑灭火灾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情况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0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动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处置管辖区域内各种紧急事件。

  二、自然灾害的种类

  自然灾害包含地震、水灾、雷电灾害等。

  三、制订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应急组织机构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行长副组长:副行长成员:各部室、业务团队、各支行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行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办公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营业秩序稳定。

  6、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应急队伍,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各部室、支行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迅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部主任担任,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主要职责:

  1、在破坏性自然灾害突然发生后,协助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转为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汇总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

  4、审查对外新闻稿件内容;

  5、处理减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安全保障综合部负责要害部门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部室、各支行协助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调查了解各营业网点灾害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各防救组组成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组织调动抢险队迅速赶赴灾区;寻找、抢救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重要物资。

  (二)通信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对遭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线路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业务通讯,确保救灾指挥机关通信畅通。

  (三)后勤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负责粮食、食品的保障,做好生活用品组织工作;确保抢险救灾队伍食品、物资和燃料基本需要;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确保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四)财务管理组召集单位: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筹集救灾经费,统一管理,调度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五)宣传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按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的灾情宣传口径,向上级或社会报告和公布灾情;负责报道救灾应急情况、英雄模范事迹,激励员工战胜自然灾害。负责组织全行宣传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根据灾情变化,制定常规、强化、应急三阶段宣传计划,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员工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六、预防与防御措施

  (一)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和总行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要大力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并要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的工作秩序。

  (三)要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控制工作,积极与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门等联系,开展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在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进行防灾减灾的演练工作。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各部室、各支行要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员工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员工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宣传和解释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各部室、各支行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演练:各部室、各支行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应急演练。

  (五)员工的.安全防护各部室、各支行要具体制定员工疏散撤离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六)次生灾害防御各部室、各支行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瘟疫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处置次生灾害事故。

  七、临灾应急行动

  (一)接到上级灾害、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灾工作。各有关小组、单位随时准备执行防灾减灾任务。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所有活动。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灾减灾顺利进行。

  (四)加强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五)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营业网点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的准备。

  八、灾后应急行动

  (一)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灾后立即组织各应急小组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二)领导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需撤离人员的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班时间:一是各负责人组织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办公区到空旷地带:各楼层同时进行,各楼层按“先中间后两边”有序撤出;二是所有办公区域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一是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由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空旷地带;

  二是所有行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保护,加强银行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三)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迅速了解和掌握银行内部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九、处置程序和内容

  (一)发生自然灾害后,员工要尽力沉着、冷静,按照防灾减灾培训中指导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其他员工进行自救和逃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部要立即将已发生的情况汇总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研究对策,并指定专门协调人与政府、地震、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反映情况,申请实施救援,同时要立即向总行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三)综合部、计财部要尽力从器材、车辆、经费等方面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多渠道组织饮用水源、食品等援救事宜,全力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并减少财产等其他方面的损失。

  (四)综合部要作好正面宣传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平息影响安定的灾害谣传,任何人不得发表不利于稳定、不利于减灾救灾工作的言论;员工要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勇于奉献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减灾救灾工作中去。

  (五)综合部要尽力确保网络系统、电话、传真、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保证与总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24小时灾情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接受指示。

  (六)应急领导小组要同时启动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盗窃抢劫案件等应急预案,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各负其责,做好防火、防盗、防伤亡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次生性灾害和案件的发生。(七)综合部、计财部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总行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保险、人生保险、财产保险的情况,根据在自然灾害事件中人员救治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有关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财产理赔工作。

  (八)事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对灾害情况进行汇总,包括发生过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关部门对灾害的结论性意见、应汲取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上报。

  (九)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事件情况通报应急领导组成员,要求全体员工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十)由综合部进行事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灾害应急中

  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玩忽职守。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给银行和员工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

  (一)进入防灾紧急状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可以电话、对讲机、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二)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园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发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财富工业园区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以及影响园区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适用于财富工业园区各科室、各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对园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起指导作用。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应急处理工作中以高度重视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为首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伤害为目的,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安全应急的重视程度,居安思危,在坚持抓好安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三)统一领,分级负责。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各企业负责人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依据本预案成立相应应急组织并制定应急预案,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属地、企业管理责任制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园区管委会、各企业要结合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同时建立健全同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机制,切实做到统一指挥、动作快速、部门联动、分工协调、高效处理。

  (五)完善保障,妥善处置。平时要坚持在组织领导、规章制度、人力物力上加强保障,增强应急实力和保证工作效率;对事件应负责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落实,避免处理过错。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指导和安排部署财富工业园区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值班电话:(xxx),其职责为: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信息及各种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和措施上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依据事件性质督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企业比照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结合本企业实际设立各自组织机构。

  三、应急信息报告要求

  (一)迅速准确。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的企业、科(办)室、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报告;信息内容务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漏报、瞒报、谎报甚至延报;视事件性质、程度在取得领导同意后,可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直报;并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做好续报工作。

  (二)报告形式。首先用紧急电话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组长、副组长,按照领导意见报知上级主管部门,有必要时要紧急告知相关部门,并按领导安排立即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企业保持联系,随时沟通、了解、核实情况;其次进行紧急文件报送,电话报告完毕后,接报单位和接报人尽快拟出文字向组长、副组长呈报,在按照领导要求启动预案开展工作的同时,视事件性质、程度,按领导意见书面正式报告政府、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

  (三)信息主要内容。一是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二是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三是事发企业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四是企业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五是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结果以及其它需报事项。

  四、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企业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报告。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程序启动相关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园区管委会、各企业明确分工,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和资金保障。园区管委会和各企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购置和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做到应急物资专人负责、科学存储,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人员保障。园区管委会、各企业按照应急救助、医疗卫生、疏散和维护稳定等职能分工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加强技能培训并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企业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扑救,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并在消防人员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做好配合扑救工作。

  2.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工作。

  3.转移重要财务,安排受灾人员安居问题,稳定人员情绪。尽力保护或封锁现场,以备方便事故原因调查。

  4.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救治,企业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救援,并视情况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报告。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还要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2.迅速拨打120请求医疗援助。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困人员。

  (三)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

  1.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报告,立即设置污染隔离区;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县环保部门报告。

  2.园区管委会接报后,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政府及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检验。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危险品化学污染事故,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员工生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工人撤离。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企业应联系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四)企业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定员工情绪,稳定车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中毒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所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有亲密接触者进行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

  5.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企业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企业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在迅速采取抢救、控制措施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工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7.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需要迅速联系专家组进行救助指导。

  8.及时通报信息,未发生事件的企业应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在本企业内蔓延。

  9.根据事件性质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10.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园区负责领导所属各企业的应急工作,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迅速召开园区紧急会议,通报灾情,成立应急指挥部,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园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视情况组织力量到灾区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4.园区管委会及各企业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工作,组织园区内非灾区企业对灾区进行援助。

  5.视情况配合政府组织调配救灾物资。

  6.积极做好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应急资金准备、协助公安和武警做好其他工作。

  七、本预案是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相关工作的文件,各企业应遵照执行。

  八、本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确保事件得到圆满处理,将事件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本预案由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十、如因人事变化,由接替者接任。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2

  为进一步健全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园区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快速、科学地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的工作和园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防范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园区辖区内各类危险源、污染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全面覆盖。对园区内各类安全危险源及大气、水体、固废、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安全、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对园区重点安全危险源、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雁江区工管委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 :曾 科工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指挥长:许 正 工管委党组副书记

  李 刚 工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吉生工管委党组成员

  龚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吴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应急救援处置建立6个专门小组:

  1.现场处置组:组长:,成员:

  2.专业抢救组(应急救援组):组长:,成员:

  3.警戒保卫组(风险源控制组):组长:,成员:

  4.医疗救护组:组长:,成员:

  5.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6.事故调查组(信息发布组):组长: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部署指挥。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联系,实施决策。

  3.指挥部:负责研究重特大事故应急问题处理。

  4.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正、副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长、副指挥长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供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预案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统一对外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办理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5.现场处置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灭火、人员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伤亡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8.医疗救护组:负责设立现场救护场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9.后勤保障组:负责排除各类通讯故障,保证现场指挥的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负责指挥抢险人员的物质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处理伤员救护工人。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10.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小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事故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专门小组要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力量抢救,组织人员疏散和设施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在应急抢险中,各小组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预测、预警

  在得知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险源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安全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应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必须用最快的时间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置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前段时间、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一)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应急处置办公室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2.紧急调配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的条件: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伤人员得到治疗等。

  属于启动上级预案的,应按上级的决定办理。

  应急结束后,应由应急处置办公室按规定进行事故现场处置和事故情况调查、上报,接受事故调查部门的调查及处理,同时形成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xxxxx)、传真电话(xxxxxx)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xxxxx)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4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及驻地的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参赛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举办的规模在300人以上的大型比赛、展演等活动现场及驻地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基本情况

  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期限、举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比赛规则、参赛队伍和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能职责等要素。其中安全保卫、医疗救护为必须设立的工作机构。

  三、预防与预警

  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赛事活动现场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提前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在举办大赛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程序登记备案。

  3.做好活动前安全保卫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6.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7.在大赛活动现场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赛事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处置领导小组是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领导小组一般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处理赛事活动安全与应急处置事宜,比赛和活动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负责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组织指挥施救及运动员自救,视具体情况分别向本市领导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快速组织各组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间的协调工作;协调办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疏导,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比赛安全保卫总体

  方案、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负责比赛场馆、驻地安全保卫和通、消防、突发事故处置等;选派公安人员维护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比赛期间相关路段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负责对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的检查;协同综合协调处做好各类工作证件的审核、发放的管理;负责做好来xx市的各级领导、嘉宾安全工作。

  (3)医疗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比赛期间医疗救护、医疗保健、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医疗救护人员,比赛期间在赛场安排一名值班医生;负责各项比赛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和传染病控制工作;负责在比赛期间落实救护车一辆,指定一家医院为比赛期间设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

  (四)食品卫生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各宾馆餐饮卫生的管理;指导各宾馆做好餐饮卫生服务工作。

  1.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工程工具、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经费等筹措、调集工作;解决受伤人员及家属等吃住行问题;负责比赛期间通讯、供水、比赛场馆供电保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天气预案

  体育馆内因温度太高,不适宜比赛,由大会组织委员会经协商另外确定工作安排和继续比赛时间。

  (2)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1.大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裁判员在运动会期间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2.比赛时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中暑等较重症状时,首先由值班医生到现场救护,必要时值班医生与绿色通道医院或120急救中心联系,并由领队和相关后勤保障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3.运动会期间如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各参赛代表队要按照大会组织委员会的指挥,有序撤离。其撤离过程由现场安全保卫人员组织负责。

  4.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大会组织委员会应立即决定暂时终止比赛,及时进行用电保护,指挥全体运动员积极开展救护工作,视具体情况分别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中心、卫生防疫等部门紧急求援。

  5.如果出现意外事故,运动会安全保卫组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及时向运动会组委会、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

  六、应急救援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接警大赛活动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综合协调组报告。

  (二)综合协调组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要在5分钟内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组长的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开展救援行动。

  七、后期处置

  (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相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5

  境应急监测在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求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事故处理的核心工作。在社会经济生产活动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石油化工原料、产成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均隐含着不同程度的突发事故因子。这就要求我们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监测、应急处理及其后置工作上力争做到最佳状态,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的污染和人民的损失。因此,应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的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是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首要环节。

  一、防患于未然,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测,因此要求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常备不懈。应急监测准备和响应贯穿于事前,事发,事后几个阶段,因此,防患于未然是事故防范的前提,在应急监测方面的准备措施包括:制定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标记重点源;应急监测培训及应急演习等。

  (一)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应急监测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的行动指南。当事故发生时,各个基层单位和个人拿出一份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的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响应。其中包括各部门组织分工、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现场情况报告表等细节性文件,并且要求相关监测人员及一线人员应该掌握相关的应急作业文件。

  (二)补充完备应急监测装备和仪器,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一般都是直接读数,响应迅速,可以通过简便的操作方法快捷的确定污染区域和浓度分布,为科学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提供最好、最有利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应急监测能力的建设不仅仅是针对于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的要求,还包括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目前有些地区监测站已经配备了突发性应急监测车,而且车上配备有车载式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

  (三)标记重点源,为事发情况提供可靠依据和确切处理方法

  在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中,因化学品泄漏等造成的环境破环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对其环境影响进行监测也是应急监测的重点和难点。在事前标记好可能会发生污染事故或存在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化工厂等重点事故源,详细标记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存储物质情况(物料在装置内的状态、容量,化学品名称,中间和最终产物,地理环境等),总图布置,周围敏感点人口分布等信息。掌握了数据源的信息,不仅为监测仪器的准备提供依据,同时也对监测布点有了初步的方案。若在此处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能够即刻知道可能是何种污染物的泄露和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处置就会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

  (四)积极参加应急监测培训,主动开展应急演习

  通过专业培训,才能很好的全面的掌握应急监测技术。培训过程中,应急监测人员不但能够清楚的认识、了解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带来的后果,而且能够提高自身处理应急污染事故的素质和能力,增长应急监测处置经验。应急演习不仅可以使应急监测人员熟练掌握突发性应急监测的工作流程而且在使用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中提高工作效率。正确率的提高和仪器设备操作的熟练,有效的节约了现场监测的宝贵时间。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的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预防和处置工作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三)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指挥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县政府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县人民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等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产生原因和影响范围,县政府可以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案演练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3)研究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针对环境事故的危害程度,负责发布预警信息。

  (4)向县政府提出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建议;及时向县政府和州环保局报告,请求上级部门援助,消除污染影响。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编制、修订、送审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贯彻县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查、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

  (3)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提出对策建议、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

  (5)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7)参与调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8)完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人民武部负责协调防化部队和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2.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组织召开突发环境事件紧急会议,向州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保障工作;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涉及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基础建设项目的审批。

  4.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及善后处置、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5.县公安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必要时协调公安消防部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临时封锁道路,设立警戒区域。

  6.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督促、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直接组织或参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

  7.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环境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重点危险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临时避难所、现场指挥部建设。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10.县水务局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指导饮用水紧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

  1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实施现场医疗救护;遇有大批危重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12.县文化体育局和广播电视局通过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事发地镇政府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景区的游客紧急疏散工作。

  1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14.县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区域的短、中期天气预报;必要时建立会商机制,及时提供气象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事发地天气情况变化趋势。

  15.各乡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专家咨询组职责。专家咨询组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咨询组织。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相关专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为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五)应急监测组职责。负责对污染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救援组的职责。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初步确定污染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调查工作,并上报指挥部;协助当地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工作

  1.县环保局负责调查并掌握县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区域分布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元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预警及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省环保厅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响应由州、县政府组织实施。

  七、应急响应方法与步骤

  (一)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启动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2.在指挥部领导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应急监测组和应急处理组,并出动应急指挥车、应急救援车、应急监测车,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实施应急救援;

  3.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州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二)各乡镇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1.启动并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及时向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县政府报告;

  2.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八、信息报送与处理

  (一)信息报告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县环保局应当在四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州环保局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县环保局应当在两小时内向县政府和省环保厅、州环保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1.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2.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处理结果报告。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安全防护

  (一)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十、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需进行信息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较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对影响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州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十一、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

  (一)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二)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三)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四)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十二、善后处置

  (一)处置:环境事件发生地政府要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提出有关建议。

  (二)保险:逐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鼓励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公众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十三、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成员单位提出所需经费,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资金的使用范围应包括: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装备、应急技术支持、培训及演习等。

  (二)人员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由县环保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和企业自救队等部门组成。县环保局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种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组建专家咨询组并确保在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各有关部门之间、各应急处置组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针对所辖区域内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预案研究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形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整体应急处置力量。县环保局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防化等专业队伍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政府部门和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

  (三)装备保障。在充分发挥现有监测等资源的基础上,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环境应急工作能力建设。配备环境应急指挥车辆、监测车辆等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装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防护装备、交通工具和对讲机等应急通讯装备。

  (四)技术保障。县环保局要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咨询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行业专业环境应急队伍,专业技术机构要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

  十四、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县或者某一县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为,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走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4.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5.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6.应急演习:为检查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共同进行的联合演习。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的损失,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现正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园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5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一)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XXX任副指挥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的调配供应。

  (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的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

  (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协调局配合,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

  3、资金保障组

  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4、事故核实组

  办公室牵头,规划建设局配合,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局、办、各入园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四、灾后处置方案

  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的地点和灾情大小,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

  (一)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根据灾情需求向分管领导请示,安排救灾款物。

  (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公民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等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灾民得到有效的紧急救助。

  六、附则

  (一)各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按统一部署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环境保护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请求,或由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请求。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 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环境保护部要及时通报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2.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4.2.3 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2.4 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2.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2.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2.8 国际通报和援助

  如需向国际社会通报或请求国际援助时,环境保护部商外交部、商务部提出需要通报或请求援助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事项内容、时机等,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通报或呼吁信息。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环境保护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当需要国务院协调处置时,成立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地方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4.3.3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视情向国际通报,必要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领导人通电话;

  (6)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4 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5.2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1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得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得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得损失,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与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得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得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得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现正得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园区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与平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得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得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领导、指挥与协调全系统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5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得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一)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XXX任副指挥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与执行上级领导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得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得调配供应。

  (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传达与落实指挥部得决策与命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得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得起草、印发、各种资料得收集汇总工作;

  (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

  (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与对外接待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协调局配合,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各局、办、各入园企业得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得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得事故应急物资与装备。

  3、资金保障组

  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必要得资金准备。

  4、事故核实组

  办公室牵头,规划建设局配合,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得人员与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局、办、各入园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得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得险情,或者其她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得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四、灾后处置方案

  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得地点与灾情大小,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

  (一)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根据灾情需求向分管领导请示,安排救灾款物。

  (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得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得应急救援与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得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得培训,提高公民自救与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得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等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得应急物资与装备,确保灾民得到有效得紧急救助。

  六、附则

  (一)各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按统一部署制订相应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0

  为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园区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安全生产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二)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三)生产场所事故。企业、原辅料供应商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四)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机械设备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指挥

  安全生产事故由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领导机构如下: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园区管委会综合股,由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冬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职责

  (一)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长是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综合股负责,承接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安全保卫组由园区规划组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医疗救援组由园区财务室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相关企业立即向综合股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发生事故2小时内,综合股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园区党政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指挥长或者常务指挥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1.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县政府调集县武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等专项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前指挥。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把及时抢救和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精心安排,组织调度,现场指挥,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及态势及时采取相应对策,确保事故抢救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配合,常备不懈。指挥部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方案,落实参战人员,配备抢救处理事故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抢险器材、医疗用品等,确保接到事故报告或指挥部命令时,能按要求组织力量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抢救。所需人、财、物由指挥部统一调度,随叫随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或延误。

  (三)及时报告,严明纪律。园区各科室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园区党政办公室。对因迟到、瞒报、错报事故信息或因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等其它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园区管委会规划股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审批后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与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处置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1

  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务处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校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和信息,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设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统一调度各校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区、市及其它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经验教训。

  二、组长职责

  负责批准启动本预案,有权调动本校区一切力量,全面负责突出环境事故应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再分设现场工作组,指定负责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领导工作,组长不在时,全权负责现场应急的组织工作。

  四、成员职责

  校办主任:协助各校区领导做好环境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理、事故上报、对外发布信息和安抚、稳定等相关工作;

  总务处主管: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

  校医:负责组织实施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的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情况;

  五、事故报警

  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的灾难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及校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报警。

  一、拨警电话:办公室:xx,校长:xx,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二、报警的内容: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校区名称,报告人的姓名、职务;接受报告的时间,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进行受理登记

  应急处理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环境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确认;

  (二)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尽快赶到现场;

  (三)到现场后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状态及危害程序做出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一、督促发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组织立即采取减轻或消除污染或破坏的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二、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疏散周围群众,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按事故类别组成不同的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尽快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五、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环境事故的全面调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确定赔偿金额和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处理报告;

  六、对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害事故,办公室应及时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损害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六、事故报告程序

  一、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镇环保局确认;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认;

  三、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速报:从事故发生后起,48小时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

  速报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和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等初步情况;

  (2)确报:在查清有关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

  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

  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后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七、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续报谎报的;

  二、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职守的;

  三、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四、妨碍应急工作的;

  五、应急措施处置严重失误的;

  六、在应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发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附则:

  一、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预案 2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健全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镇辖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珍溪镇环境安全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参与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对危化品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2.镇应急办。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应急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

  3.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负责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镇农服中心。对农作物受灾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协助村上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镇规划环保办。负责应急后备饮用水源调度,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引发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因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落水引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珍溪派出所对事故处置中的人员疏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和危险物品转移。负责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长江干线水域上交通管制,避免无关船舶进入管辖水域,确保长江干线过往船舶安全,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水上监测作业并协助实施相关饮用水源保护措施。

  6.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协调和督促所属排污单位控制污染源头,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镇人居办。负责公厕及粪便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损坏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参与有关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镇财政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将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9.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事故受灾程度,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10.珍溪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珍溪中心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

  12.各村(居)。在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13.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及时启动本单位污染事故处置预案,组织本单位专家及职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珍溪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何伟担任办公室主任,郑文珍具体负责本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本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本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镇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根据预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报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二)镇有关部门要负责本镇或本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镇政府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由区政府牵头应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珍溪镇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镇政府应当迅速明确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督促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各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援。

  (二)应急处置

  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所长、各相关办(中心)、站所负责人、事发地村(居)委会主任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污染物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镇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会同综合执法大队、珍溪派出所等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镇政府要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珍溪中心卫生院、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陆上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长江流域水上运输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规划环保办要会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珍溪中心卫生院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学救援。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三)响应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五、善后工作

  (一)镇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专项处置方案的要求,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三)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分别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提交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

  每年组织一次实战演练,加强不同层面的预案演练培训工作,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能力。

  七、附则

  (一)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省(区、市)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区县(自治县)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自治县)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三)预案解释权属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属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四)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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