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学校的章程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章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章程一经规定,就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的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的章程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xxx大学校友摄影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xxx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俱乐部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风尚。
俱乐部的英文名为:Maritime University Alumni Photography Club(缩写为SMUPC)
第二条 俱乐部住所地
俱乐部办公地点为:xx市xxx区xx大道1550号灯塔校友之家
电话:xxx 邮编:xxx
第三条 俱乐部的管理
俱乐部接受xxx大学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俱乐部的宗旨
俱乐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学习、交流、培训、研究等活动,实现校友间增进友谊、相互帮助、资源共享、共同进步的目的;促进校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学校人文素质,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积极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第五条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探寻各种渠道加强校友间沟通、交流和合作,增进同学友谊,搭建校友摄影爱好者艺术联谊、作品交流的平台;
(二)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学术研讨、沙龙、采风、作品展览等活动,凝聚校友摄影爱好者的智慧和能量;
(三)下设“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会员上传的摄影作品版权归校友会和“海子视觉”网站共同所有,由xx舶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摄影作品的版权管理;
(四)发挥xxx大学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为校友学业和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五)探索海大文化与摄影文化、海大人精神与摄影师精神的融合发展;
(六)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七)依法开展会员认可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和入会程序
会员资格:
(一)拥护本章程;
(二)有加入俱乐部的意愿;
(三)爱好摄影的xxx大学校友。
符合以上条件,与俱乐部登记后,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受的基本权利
(一)在俱乐部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俱乐部各级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三)有权参加俱乐部的有关会议,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遵守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
(二)执行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俱乐部理事会的决议,积极支持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
(三)积极为俱乐部的发展建言献策,努力完成俱乐部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会员以上传原创作品入会,不用再另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俱乐部。会员如果1年内不上传作品或不参加俱乐部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俱乐部运行一段时期具备社会及市场价值后,经会长会议议定可向会员收取年度会费。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一条 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及其基本职责
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理事会可以决定提前或延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会员代表大会的权职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俱乐部理事;
(三)审议俱乐部理事会各种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四)决定俱乐部的终止事宜;
(五)决定俱乐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俱乐部理事会
俱乐部理事会是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组织俱乐部日常工作,对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服务俱乐部全体会员。
俱乐部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俱乐部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的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理事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理事会职责
(一)筹备召开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提出修改俱乐部章程的建议;
(四)向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六)及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会决议;
(七)其他应由理事会履行的职责。
第十三条 俱乐部会长会议
俱乐部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召集,对俱乐部理事会负责。原则上,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等以本人报名认领、他人推荐等方式选择人选,经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俱乐部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职责;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等。
第十五条 俱乐部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三年。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俱乐部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俱乐部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俱乐部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会员摄影作品(商业运作带来的收入)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海子视觉”上线运行并在市场上形成自身影响力后,俱乐部按照“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有关规定,可对作品下载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二十条 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俱乐部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俱乐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俱乐部理事会负责解释。
学校的章程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国际代码:11826 在陕招生代码:8110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证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证书。
第六条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西安电力学校,1980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4年升格为大专。学校承担着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人才建设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双重职责,享有“西北电力黄埔”美誉。
学校办学成果得到全国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先后被全国总工会、中电联、国网公司认定为“全国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电力行业仿真培训基地”“国家电网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电力行业无人机巡检作业人员评价基地”“电力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授予“五星电力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中国企业大学50强”“电力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国网公司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领导开展学校招生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学生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
纪检监察邮箱: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20xx年学校拟安排8个专业面向全国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核定的招生计划同时在学校官网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原则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专业,依次确定录取专业(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等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如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按照规定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的主要为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及其他电力相关企业,色盲、色弱考生须依据自身情况,谨慎报考。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和住宿费。
第七章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第十九条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600元~20xx元/学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邮编:
咨询电话:
传真:
网址: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的章程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xx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391。
第四条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杜岭校区(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报名的考生。
3.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九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收费标准
文科类:3700元/生·学年
类:4200元/生·学年
医学类:4800元/生·学年
类:6000元/生·学年
学前教育:4070元/生·学年(省级高职优质校上浮10%)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生·学年
小学英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1000元/生·学年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分、专业分须达到河南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
艺术类专业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分别为美术类300分、音乐类200分、舞蹈类200分。
体育教育专业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分数相等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河南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制定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四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具有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专科学生,期满符合学校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
第六章 毕业生就业
第十九条 学校以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赢得了社会和用人单位极高的评价。毕业生主要从事幼儿教育、小学教育,还有部分升入高校深造。学校多次获得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七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主要资助形式包括“奖、助、贷、免、补”。
1.“奖”:(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3)校内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给与奖励,标准为500元、1000元、1500元。
2.“助”: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2)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补助金,为在校内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机会。
3.“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申请办理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本人的学住费和生活费。
4.“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事实无人供养学生、优抚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确有经济特殊困难、无能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学校予以免除当年学费。
5.“补”:(1)冬季补贴:每年按照4%的比例为在校内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补助1000元,用于购买棉衣、棉被等过冬必需物品;(2)临时困难补助: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因本人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等原因而产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 元——20000元。
学校的章程4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xx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20xx—20xx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保障,以德育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质教育、德育工作、课改实验、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等方面彰显特色。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为抓手,以“诚信、勤奋、协作、创新”为校训,高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和未来发展,形成了“敬业、爱生、务实、奉献”的教风,“文明、诚信、乐学、善思”的学风。实现学生“德艺双馨”的目标,努力打造“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二)充实学校领导班子,狠抓班子建设。
学校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团结、勤政,教育理念新,政策水平高,能力强;坚持做到“工作干在前、荣誉让在前、奉献讲在前、困难帮在前、关键时刻走在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为师生排忧解难,全校教职工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满意度高,家长及社会评价高。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民主,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理念,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落实上形成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学期评估、树模并兑现奖励”的工作措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次清晰,责职明确。
(三)创新德育教育,落实德育工作。
我校始终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识,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努力关爱和帮助后进生以及有困难的学生。成立了家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了“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团、工、队的团结协作作用,积极开展了德育教育系列活动。
(四)加强教学常规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校坚持把“以学为主,教学相长;以研促教,开发潜能。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狠抓实教学常规“七认真”(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核、总结与反思)的过程管理。加强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技能和水平。我校高度重视教科研工作,鼓励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和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和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
(五)外塑形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长期坚持不懈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政治学习会和师德师风整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吉安市教育系统“八严禁”“六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法律法规。认真宣传教体局关于抵制有偿教教和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政策宣传引导,与所有教师签订抵制有偿教教承诺加大师德师风检查考核力度,采用学校领导评、同事评、家长评和学生评以及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考核。
内强素质,强化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立足学校实际,大力开展校本培训。本年度,我校聘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了新一轮的课标培训、教育技术能力、三笔字和简笔画等教育教学理论的培训,并在5月份组织举行了教师基本功比赛。同时,让更多教师走出校门,参加省、市、县各级各类业务培训,重视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努力创设比、学、赶、帮,人人争先,团结协作的氛围,继续坚持青老师徒结对形式,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六)注重校园建设,文化氛围浓厚。
学校设置更加规范,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校园文化建设逐步向高品味、上档次方向发展。学校新建的教学楼、实验楼、宿办楼、电动大门等不仅漂亮雄壮,而且学校已成为农村孩子学习、生活的乐园;充分利用校园空间,精心合理布置校园,更新了校园部分树木花卉,设置了文化长廊。又添置了课桌凳,硬化了操场和跑道。更加优美的校园环境成为熏陶教育学生的靓丽风景,校园文化品位再上新台阶。以活动为载体,营造浓厚文化育人氛围。20xx—20xx学年度,全校围绕“十九大精神进校园”、“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红色故事征文活动”、“诚信、孝心故事”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育人氛围,让孩子们在自己的生活、学习中感受成长的快乐。
(七)狠抓学校安稳工作,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我校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安全稳定岗位责任履职考核,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稳定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我校成立有学校安全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岗位责任人职责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安全及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制度、有考核细则,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之中。强化安全工作台账管理。为全面掌握各校安全情况,及时督导整改安全隐患,我校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安全管理台帐,包括校舍、食品卫生、火灾防范、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20xx—20xx学年度内我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和谐,安全管理成效显着。
(八)认真落实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构建和谐校园。
我校认真落实学校教代会制度,充分认识到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载体。我校党支部、工会高度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职代会工作,确保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促进了我校民主政治建设、稳定和发展,为增强学校凝聚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职代会、校委会、学校行政例会和校务公开栏随时向师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标准、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基建项目招标和大宗采买、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补助贫困生情况等师生关心的热点焦点等关系民生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全程监督。
(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服务教育教学。
学校财务管理历来是教职工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我校在财务管理上能够坚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经费收支、资金管理、教育惠民政策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认真落实学校章程,将学校章程与具体的办学行为和管理制度相结合,使学校章程成为学校一种自觉的战略选择,从而明确学校发展的方向。我们力图通过章程建设,确立学校章程在学校办学中的“基本法”地位,发挥章程的纲领性作用,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其章程的认真落实,务必自觉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使学校章程成为一种文化沉淀,彰显学校特色。
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作为追求的最高目标。
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的协调均衡发展,我校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1、科学设置课程,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学校能够坚持选用省颁教学用书目录规定教材,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合理设置各学段课程,严格控制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对学生作业量实施每周跟踪检查,及时提醒教师不得突破上级对作业量的规定。无强迫、诱导、授意学生乱订教辅资料现象发生。
2、切实落实减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我校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一是学校坚持每天组织学生上好“三操”,学校设有大课间,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二是年度内学校成功举办了“秋季田径运动会”、“趣味体育”等活动。通过这些体育活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丰富学生体育活动,以达到切实减负的效果。
3、开办了“一校一特色”活动。每天下午课前安排15分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书法练习,并派专职书法教师进行辅导;每学期不定期举办老师之间、学生之间的书法比赛。书法教育成为了我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五、我们的思考
章程的制定与落实,能为教师和学生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好处,即师生的权利和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是章程能否得到全校师生认同的关键所在,也是章程的生命力所在。对于学校来说,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法”,有助于学校从传统的人治走向现代法治。但在实施过程中,必定会遇到一些具体情况,难免会出现“情”与“法”的较量,如何把控这样的局面、掌握好尺度,将是每所学校都会面临的挑战。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将考验管理者的智慧。这就需要我们以对党的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并与当前日新月异的教育发展形式相结合,不断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学校实情,契合教育发展形势。在执行中,要把每一个方面确确实实落到实处,加强检查考核,才能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只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共识,攻坚克难,才能开创一个依法治校、按章办学的新时代,才能为浒坑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开创新的局面!
学校的章程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惠东县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惠东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及业务主管单位惠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培养人才。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举办者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二)培训形式: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学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须单数,(3―25人)】。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产生)。每届任期年【最长4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变更或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章程的修改;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校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校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会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接受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校务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七章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二)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四)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六)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
(四)连续两年未招生;
(五)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六)自行解散的;
(七)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条本单位自行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
机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20 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理事会成员签名:
申请人(签名)或民非单位(签章)
20××年××月××日
学校的章程6
广播操、眼保健操、大课间体育活动是小学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学生体质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特做如下要求:
1、坚持每天一次广播操,一次眼保健操制度。
2、课间操要求每位学生都要参与,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坚持晴天室外操,雨天室内操。班主任老师跟班,负责班级管理,体育老师一人整队,其余体育老师分级部检查、监督学生做操情况。每天对学生做操情况进行汇总。
3、要求课间操各班集合整队,做到快、静、齐,做操动作准确、优美,姿态正确规范,态度认真严肃,并组织学生检查,教师抽查,每周公布一次评比结果,将学生合格情况载入体育合格证。
4、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器材、经费、教师五保证,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5、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举、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判素质的全面提高。
6、班级制定本班的大课间活动方案,坚持依照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进行,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体育教师负责巡回指导,做好活动情况登记,搞好学期总结测评。
7、学校坚持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举办学校体育节、艺术节,使参加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100%。
8、成立校级田径队、舞蹈队、合唱队、管乐队、科技活动组、信息技术活动小组等课外文体活动小组,促使孩子们全面发展。
9、在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对班主任及其他教师落实此项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学期末与教师奖惩挂钩,与教师学年度考评挂钩,与教师评优选先挂钩。
学校的章程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成立“湾龙区第一小学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宗旨:
1、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沟通的渠道,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协调统一,形成良好的合力。
2、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宜,增进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相互了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会员条件
第四条:个人思想、文化素质高,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热爱教育、热心公益事业。
第五条: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积极为学校工作教育教学出主意,提意见。
第六条: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条: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号召力,有时间参与活动。
第八条:思想品德高尚,从集体利益出发,勇于奉献,开拓进取。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第九条:听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大事件的报告,审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可以通过学校配合进行听课、参观、笔谈、对话等形式参加学校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情况,督导学校工作。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第十一条:支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家庭和社会环境。
第十二条: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等提供帮助,宣传学校有关改革及办学成果。
第十三条: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育管理引起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向委员会提交提案1—2份,由学校有关科室及时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与学校共同管理家长学校。负责不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提升家庭教育管理水平。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第十六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员若干名;原则上一年换届一次(可连任)该会议由教务处主持,学校其它科室协调参加。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聘请领导、专家作相关指导与讲座;学校班子成员,列席家长委员会会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各类工作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在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践过程根据实际情况,经大会讨论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校的章程8
前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是我们家长和老师共同的责任。“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希望我们的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一条:本校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履行学校和班级工作,尊重他人的人格。
2、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条:迟到、旷课
3、任何学生的迟到需向任课教师解释原因。
4、学生迟到次数过多或旷课将通知家长。
第三条:缺席
5、学生缺席三天及以上必须报告校长。
6、除疾病以外,不允许缺席三天及以上。
7、学生患传染病而缺席,重返学校需出示医院证明。
第四条:学生用书及书包
8、学生学习用书必须写上学生姓名,提倡包书皮。
9、任何书籍丢失应报告教师。
10、学生应当爱护课本,破坏严重者将予以教育。
11、所有学生都有背书包上学的义务。
第五条:学生作业及学习成绩
12、学生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按时上交,及时订正。
13、期末成绩报告单,学生必须交到家长手中。
第六条:上课时间进出学校
14、进入学校的学生,门卫室予以登记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15、学生上课时间外出,门卫应予拒绝。
16、学生有特殊情况外出,应当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
第七条:学生进入办公室
17、必须报告教师,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18、进入办公室后应保持安静。
第八条:学生两堂课之间活动
19、提倡学生到教室外活动、休息,反对大运动量活动。
20、必须做好下堂课的准备工作。
21、上下楼梯靠右行,学校建筑内以步行为主,脚步声要轻。
第九条:学生衣着
22、上学必须穿着整洁,胸卡必须挂在胸前,少先队员必须挂红领巾或佩队徽。
23、上学及放学途中学生必须戴小黄帽,但教室里不允许戴帽子。
24、逢重大节日或升旗仪式时须穿校服。
第十条:体育课
25、上课必须穿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26、室外体育课不允许学生逗留在教室里。
27、学生免上体育课,须出示医生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施、场地、器材
28、所有学生都可以使用,但必须爱惜。
29、因故意损坏或因不守纪律引起的损坏,学生必须赔偿,费用由家长支付。
第十二条:校内遗失
30、学校提倡学生不带零用钱和贵重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学校不负责任。
31、校内任何偷窃行为将受到惩戒,并与家长联系。
第十三条:禁止
32、禁止学生吃零食、上课时间饮水、乱丢果皮纸屑。
33、严禁携带可能造成他人伤害的非校园使用物品,如刀、玩具枪等。
34、严禁言语和身体的攻击性行为。
第十四条:惩戒与教育
35、学生有接受校内所有教师教育的义务。
36、教师有权实施惩戒,但需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37、一切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将被提出改进措施,如口头检讨、书面检讨等。
38、学校对学生的惩戒分为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等。
学校的章程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XXX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xxxxxx
第二条办学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利用优质资源,实现教育的平等化,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最好的教育。
第三条 办学规模:xxxxxxxxx
第四条办学层次:实施以不同年龄、层次的在校生(幼儿、小学、初高中学生,成人)为培训对象的培训学校。
第五条 办学形式:业余非学历教育。
第六条学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市呈贡区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XXX市呈贡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性质:由个人自愿联合出资举办的,从事营利性学习辅导的社会组织。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X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四)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办学方向;
(五)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经营运作模式;
(六)召开董事会,商议决定与学校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本学校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者:XXX,XXX。
第十条业务范围:文化、艺术培训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三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三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董事长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第(三)、(六)、(七)及其他可能影响到举办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等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学校设校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学校暂不设副校长,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管理人员代其行使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是学校开展必须的保障。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校长直接负责及直接管理的工作。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可行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制度,有《XXX培训学校-踩踏事故应急预案》,《XXX培训学校-地震应急预案》,《XXX培训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详细方案附后。
第四章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本单位资金来源:
(一)举办者XXX出资22.5万(75%),XXX出资7.5万(25%),合计出资30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举办者暂不要求合理回报要,待法律法规更为明确后的合适时机,可通过董事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确定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及其比例。
第二十四条 举办者以捐赠方式举办学校并要求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或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按《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八条 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自向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举办者自愿终止举办的;
(五)突发事件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一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自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
公告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xxxx年9月15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校股东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的章程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x县华晶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x县华晶学校为各股东自愿出资开办,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宗旨:x县华晶学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全新的教育理念,坚持教育创新;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创建特色学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四条x县华晶学校自觉接受x县教育科技局和x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社团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校住所:河北省x县城区北环路北。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中小学教育教学
(一)全日制小学,已经x县教育科技局批准,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初中,已经保定市教育局批准,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x县华晶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x县华晶学校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人,董事由出资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x县华晶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二)决定x县华晶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x县华晶学校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x县华晶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华晶学校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x县华晶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x县华晶学校校长,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x县华晶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x县华晶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x县华晶学校章程。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好召开至少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必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x县华晶学校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人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x县华晶学校及x县华晶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法法律、法规或单位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校长的行为损害x华晶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监事会议施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议制度。监事会议需经过半数的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x华晶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x华晶学校年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三)拟定x县华晶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x县华晶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校长、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意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校长列席董事会议。
第二十三条校长在形式职权是,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是,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代其形式职权。
第四章x县华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x县华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x县华晶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x县华晶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x县华晶学校经费来源:
(一)董事个人出资;
(二)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x县华晶学校经费必须用于x县华晶学校章程规定的办学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盈利不得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
第三十条x县华晶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x县华晶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x县华晶学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分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对x县华晶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x县华晶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x县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x县华晶学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x县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x县华晶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x县华晶学校无法继续活动;
(二)x县华晶学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单x县华晶学校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x县华晶学校终止前,须在x县教育科技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x县华晶学校经x县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x县华晶学校和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x县教育科技局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负责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9月1日起实话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值日其生效。
学校的章程11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依据《沈阳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章程制定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中小学校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立德树人要求,依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以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全面促进依法治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指导。根据公办中小学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和组织特点,对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农村学校及城市学校的章程建设,包括章程的重点内容、制定的程序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确保章程制定工作在《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下顺利进行。
(二)改革创新。将学校章程制定作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使之与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相互促进,以改革创新为章程制定提供动力。
(三)突出特色。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暂行办法》,以及各自的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各具特色的章程,避免千校一面。
三、工作步骤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全面启动,20xx年1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一)学习宣传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和章程制定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暂行办法》和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县(市)及本校章程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章程制定的组织领导、程序和时间表等。各地区的实施方案、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二)学校章程起草(或修订)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各中小学校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或修订)小组,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章程起草(或修订)工作。学校章程草案起草(或修订)好后,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学校章程核准阶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1月31日)。组建由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学校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章程进行核准。市教育局从20xx年1月4日起开始受理市直属学校章程核准申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受理章程核准申请的时间由各区县(市)自行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本区县(市)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章程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中小学校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辅导、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起草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举办专栏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充分认识制定学校章程的意义,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内涵,切实提高开展学校章程建设的能力。
(三)严格制定程序。各中小学校在章程起草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教职工的意见,充分论证,全面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以及教职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切实做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等两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内容。章程内容是章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各中小学校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明确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师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内容必须完备、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如有意见,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深表感谢!
学校的章程12
为深入推进湖北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标
计划自xx年6月起实施,xx年底完成。到xx年底,73所湖北省属公办高等学校分批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二、实施步骤
1、xx年10月,完成湖北大学、三峡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试点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2、xx年12月,完成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3、xx年4月,完成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商学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4、xx年6月,完成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鄂州职业大学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5、xx年8月,完成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仙桃职业学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6、xx年10月,完成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7、xx年12月,完成鄂东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体育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章程质量。各高校要健全章程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章程制定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加强条件保障。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章程起草工作,保证章程内容和起草程序符合要求。要充分借鉴国内外高校章程建设的经验,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学校实际与改革发展要求的高质量章程。要按照本计划的时间安排,制定章程起草工作方案,明确校内起草程序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保证按时完成章程起草工作。
2、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主管部门要结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要求,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章程建设,推动高校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明确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涵,以及主管部门与高校之间权利义务和管理职权的边界。
3、做好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成立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提交核准的高校章程从不同角度进行评议、提出意见。章程核准委员会采取书面评议与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核准工作。高校申请核准章程,应当同时提交章程起草说明,对起草过程、章程内容、主要特点和制度创新等内容做出说明。章程核准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中评议高校章程的,被评议高校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做出说明、回应提问。
4、完善章程核准后的执行机制。主管部门要会同高校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高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各高校要健全校内章程监督机制,依据章程统一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章程执行情况要形成年度报告或者作为学校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之一,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的章程13
首先学习了教职年度考核方案。现在我明确的了解,我必须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来要求自己。其中的几点学习感受颇深。关于备课,今年做了很大的调整。从上至下的出谋划策,以及每个老师对每个环节的锱铢必较,都想把自己所备的课,做到极致的完美。关于〝辅导〞那条。我也感受颇深。以前自己在坚持培优帮困补差上做的稍显不够。虽然课堂上都能分层教学,在拔高优秀生的同时也会兼顾到后进生,但是在课后明显对后进生的的帮助要少很多,下学期,我计划要对班里的后进生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课后辅导,课堂虽然是主战场,但是跟不上的学生还是会有,一定要争取不让每个孩子掉队,下学期我带三年级的4.5.6并同时担任三年级组小组长。自己觉得担负的任/务很重大。三年级是每个孩子的转折点,因为一。二年级的课本内容相对简单,三年级和二年级的英语跨度较大,我要做的不仅是让自己这三个班的每个学生都轻松地跟上队,而且我也有责任让我们三年级这个团队的每位老师都认识到这点。一定要认真对待跟不上队的学生,一定要对这些学生做到有计划的辅导,不是盲目的无计划的`今天想起来了,叫来辅导一下,忘了,几个星期月又没动静。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工作,认真对待帮差,分析学生,做好辅导时有的放矢。争取不让学生掉队。让每个学生都能轻松自信的学好英语。 学习教职工考勤制度时,觉得学校真是事无巨细,每件事情都为老师考虑,特别是这个亲情假,实施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为多少老师解决了多少难题。但是极个别老师竟然钻这个空子。真是让人无语。组里虽然没有这种现象,但是对一些不良迹象也有所耳闻,心里难免有些愤愤不平,到不是觉得会对自己有什么,只是觉得,总是想着迟到早走,总是想着钻学校制度上的一些漏洞,那教学能好到哪里,这样怎么可能把学教好。
学习到高新一小教导处教学检查制度。里面有提到学校适时举办年级组以及全校性作业展评。以前英语很少有这样的展评,只有书写比赛的展评,其实适时地举办作业展评真的会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上进心,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展示给别人。
学校的章程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馨苑文学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学团委指导下,形成的一个文学色彩极其浓厚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馨苑文学社是为壮大文学力量,增强凝聚力,培育校园文学写手,提高高中生文学创作能力和创作活动,不断提升文学品位,打造一流文学园地,共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馨苑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发挥学生的文学特长;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 社员管理
第六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七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所有会员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有参与组稿、改稿和审稿及文学社一切活动的权利。
4、遵守发令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害社会、学校和文学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会员每两星期必须交一篇练笔,主题统一定;每个月至少投稿一次,内容自定。
6、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会员必须善始善终、群策群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第九条:文学社对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1、邀请有一定文学造诣的老师、专家对会员进行文学辅导、举行文学讲座;
2、按时编辑校刊,在会刊上择优发表会员作品,对内容和题材佳的稿件将推荐到各级报刊杂志社;
3、每学期评出优秀会员、编辑及文学社工作负责人
4、在团委批准同意下,不定期举行笔友会、改稿会、演讲会、辩论会等;
第十条:文学社常务机构,其设置情况另附;
第十一条:文学社负责人和会员均须遵守章程和社内决议,实事求实地宣传文学社,脚踏实地地搞好组织建设,对违反章程和社内决议,对文学社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分。
第十二条:投稿要求
1、投稿时间:每月15日之前。
2、投稿地点:副社长处。
3、投搞须知:需要写清作者姓名(含笔名)、班级。
4、稿件处理:由副社长作好登记后交责任编辑修改、审定后上交主编,主编对稿件进行评审,之后分类登记。所收稿件由编辑部组稿并负责整理,编辑部编发稿件时从中选定。
5、审稿标准:以质取稿,优稿优发。以质量、用途分:优先稿(A类)、主用稿(B类)、备用稿(C类)和废弃稿(D 类)
附:文学社常务机构:
一、社员全体会议
1、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由副社长主持。
2、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①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②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③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编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审定《尖尖角》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计划; 3、定期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 4、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问题,审查评议《尖尖角》编辑排版、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
三、社长、副社长
1、社长职责 ①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组织社员活动。 ②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汇报工作。 ③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④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2、副社长职责 ① 副社长两名。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②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③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四、编辑部
编辑部设主编一名、副主编三名,责任编辑若干名,综合部主任两名。
1、编辑部职责:编辑《尖尖角》社刊。
2、主编、副主编职责: 主编负责社刊的出版、印刷质量,负责一个栏目的选题、组稿、约稿,并对每期拟采用的稿件提出初步意见,向编委会汇报。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并侧重一个栏目选题、组稿、约稿,提出拟采用的初步意见,向主编汇报。
3、责任编辑职责:①负责作者投稿的登记、初审,选编拟刊用的稿件送主编终审。②认真编辑、加工和校对刊用的稿件,做好版面设计,做到刊用稿件的"齐、清、定、美"。③严格实行编辑规范和标准,按时按量完成编辑出版任务。④ 积极开展社刊编辑和相关学科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
4、综合部主任职责: ①协助社长、副社长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②社员管理。 ③稿件收发。
学校的章程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清乐中学住宿生管理委员会,简称清乐中学宿管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清乐中学宿管会是清乐中学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住宿生管理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遵守和贯彻团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住宿生工作,培养同学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正确的生活习惯,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 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校管理阶层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寝室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生活秩序和整洁幽雅的住宿环境。
第二章 选举 退会
第一条、清乐中学宿管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选举方式:由候选人于成员大会上作竞选演讲,全体成员进行不记名投票。
第三条、如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或不履行宿管会章程者,将处以除名处理;换届选举后,上届退会人员仍享有宿管会会员权利。
第四条、会员职责: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完成会内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以建设本会为己任,不得肆意宣传内部消息,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部门设定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文体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信息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权务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外联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第六条、部门职责
主席团:主席主持宿管会各项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进行下设部门日常工作,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副主席联系各部门工作,出席例会和部门会议并记录汇报存档;
纪检部:下设督察队,负责生活区的纪律检查和维护等;
文体部:负责组织宿管会中与文艺,体育有关的活动等,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同学们的业余活动丰富多彩
宣传部:负责橱窗美化,活动宣传等;
权务部:维护全体住宿生的生活权益,及时反映生活问题等;负责寝室的卫生监督,内务整理等;
外联部:联系外单位提供赞助,为会内活动开展提供一定的经济基础等;
信息部:统筹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协调部门间合作,协助各类活动,帮助宣传部做好各项宣传。
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文明上岗,严肃、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求实求真求新求精"的工作作风,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意识。
第三章 宿管会会员权利及义务
权利:
1、每学期优秀成员可直接向宿管会申请完成社会实践学分,无需再在校外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2、会内优秀成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学校业余党校学习以及评优活动;
3、宿管会学生干部与学生会干部享有同等待遇。
义务:
1、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服从宿管会、主席团对各干事、干部安排,并积极参与、组织宿管会各项活动;
2、在生活区起先锋带头作用,争创五星级寝室;
3、树立服务意识,增强组织意识,为同学们服务。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广播通知例会时间地点;
第二条、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者须口头告知会议主持人或有他人代为转告;
第四条、会议迟到超过5分钟者,视为缺勤;无故缺席超过3次(不含)者,将处以劝退处理;
第五条、主席助理须记录会议并存档。
第五章 寝室办公室使用
第一条、本会为方便会员学习工作于C200设立办公室;
第二条、如需使用办公室者于生活指导老师处领取钥匙;
第三条、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并由内务部安排值日;爱护办公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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