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办厂协议书范本(精选7篇)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办厂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伙办厂协议书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铁路、瓦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嘻嘻嘻嘻嘻嘻 )。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缸瓦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缸瓦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在本缸瓦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2. 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办厂协议书 2
投资单位: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单位:____村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上列双方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联合投资建厂,其规模以人数计暂定在______人以上。年产值为______万元以上,生产经营________为主,厂
名为____________厂,厂址在__ -__ __ __ __
该厂由__方负责筹建,在____年__月__日前正式投产。由__方按法定程序报有关机关审批。该厂经济性质为独立核算的集体经济企业,隶属________局。
二、____________厂的资本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流动资金____万元。
(一)甲方以闲置的设备、原辅材料,现有技术图纸、科技成果等工业产权,折价______万元作为投资。
(二)乙方提供的________平方米的地面及________平方米的厂房归____________厂使用,折价____万元作为投资。
(三)甲方另提供流动资金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另提供流动资金____万元作为投资,不足部分以联合企业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协议由双方中的某一方进行担保。双方所投资的款物,应在____年__月__日前办完法定手续后交齐(清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
三、人员的来源及安排原则:
(一)企业人员总数为______人,其中甲方为______人,占总人数的__%,乙方为______人,占总人数的y%,筹建期间甲方安排______人,乙方安排______人,嗣后按前述比例安排。
(二)双方安排到联合企业的人员,原隶属关系不变,与联合企业签订责任制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受企业的领导和管理。
(三)联合企业的'厂长、副厂长由双方各委派一人担任,行使对联合企业的统一领导,不受各自隶属关系的行政干预,独立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维护联合企业和双方的权益。厂长、副厂长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由双方法定代表共同议定下届人选,或由双方另行派人担任。
(四)财会、技术、供销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双方推荐,经厂长、副厂长共同审查同意后任用。
以上(一)、(三)、(四)项所列人员,另行造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二。
四、盈亏负担:
(一)在联合经营期间,双方所投的资产归____________厂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归联合企业安排,各方不得借口提取费用。
(二)双方所投资产,若中途一方需转让,应取得对方同意,对方有优先承授权。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盈亏,甲方按__%,乙方按y%.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每年年终结算一次。
五、工资福利及财会(审计)原则:
(一)工资、奖金在不违反政策的原则下,参照甲方的办法处理。
(二)劳保福利荃金按国家规定,由联合企业提取后,分别付给双方安排使用。
(三)财会(审计)按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参照甲方的处理原则解决。
以上三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厂长、副厂长拟订后,送双方法定代表认可执行。
六、联合企业在生产期间,若遇设备及技术力量不足,由甲方负责有偿提供。
甲方提供给联合企业的设备、技米资料、科技成果等,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七、联合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若原辅材料及产品销售发生困难,由甲方负责解决。甲方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不另加管理费。
八、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分别送______局、 ______公司审查,经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变更或终止亦同。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延期__年。期满不能继续联办,按法定顺序清理债权债务。
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一方违约,按对方投资额的 2%承担经济责任。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申请______经济合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办厂协议书 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____年合伙购买永利砖厂及全部设备,共同经营至20____年,现因砖厂的土已用完,需向外买土,造成成本加大;再加市场不景气,资金回笼慢等诸多原因,时至今日,砖厂难以继续维持经营。经三方友好协商,解除合作关系,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砖厂由甲方王治国一人经营,三方协议如下:
一、债权债务问题
1、所有砖款呆账共计大写拾壹万叁仟柒佰捌拾柒元整(小写113780元)的欠条由丙方刘胜利保管,待砖款收回后,三方平均分配。
2、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账明细:
⑴外欠砖厂账目
①外欠砖款抵楼房一套折价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②外欠现金元
⑵砖厂内欠账目
①砖厂内欠张培林拉土费、张亮煤泥钱、张泽义工资共计壹拾壹万零玖佰叁拾元整(110930元)。
② 20____年买张虎城砖厂时,总价陆拾捌万元整(680000元),已付现金贰拾陆万元整(260000元),下欠肆拾贰万元整(420000元)当时议定折砖140万块,已付砖135.4万,付砖凭条全部由丙方刘胜利一人经手,135.4万块砖的`手续由刘胜利与张虎城负责结清,与甲乙方无关。砖厂内欠张虎城砖4.6万块。
⑶债权债务分配
①砖厂及设备、手续、压窑砖(包活欠张虎城的砖4.6万块)共折价贰拾伍元整(250000元),由甲方王治国出资购买,甲乙丙三方平分。
②砖厂外欠账目减去内欠账目共计结余大写____
③账目结清后,甲方欠乙方、丙方的款项以砖相抵,砖价随行就市。
二、砖厂归属问题及三方义务
1、至三方签字之日起,砖厂的所有权、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一旦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情节严重,承担法律责任。
2、至签字之日起,乙方、丙方对砖厂今后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承担关系。
3、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所有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办厂协议书 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廷福糖化饲料厂现有房屋 平方米,场地 平方米,现有设备均属甲方所有。(其中30吨酒桶及灌装设备属甲乙双方所有)
第二条 20____年11月1日,甲乙双方各投入叁拾万元人民币做为前期投入,从20____年1月1日起至合同期满,投入和收入每月1日前清帐,投入各承担50%,收入分红各50%。
第三条 饲料厂生产、安全由颜廷福负责管理。销售及办理各种事物由马宏冰负责。
第四条 合同签订之后,任意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合同签订前该厂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合同签订后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书规定事宜,违约方应当向对方付出资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期满后履续合同。
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七条 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办厂协议书 5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装饰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装饰服务部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____
签约日期:____
合伙办厂协议书 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反复研究,进行了原材料及产品市场调查,结合了自身的条件,充分论证,一致认为合资修建化工厂生产线,为了约束双方经营中的行为达到最佳效益。双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如下:
1、选址在_____________地建厂,节约资金用于生产流动资金。
2、股份暂定为三股,甲方贰股、乙方壹股、甲方担承法人代表,负责全盘工作,乙方协助。
3、股金暂筹资金陆拾万元,甲方_____万元、乙方贰_____万元、即每拾万元一股,生产期间缺少流动资金再向外面借款、利息由厂内支付。
4、管理由甲方_____负责全盘工作、管理好生产,由乙方_____负责原材料进购和销售、所有开支发票都双方签字生效方可报销。
5、搞好团结、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双方多交流、多沟通、达成一致。
6、赢亏按股分摊负担,共担风险,按股份分享红利。如果出现亏损按股负担。
7、合作期限为十五年,期满后,双方都愿合作继续合作,允许任何一方可转让股份,或出售。但必须清理好债权债务,终止协议。
8、责任划分和承担、在生产经营中任何一方单方出现责任,对厂造成损失由造成方支付损失,共同造成的'由厂里承担。
9、生产经营出现矛盾和纠纷,内部能分析解决的就解决,解决不了的可移交司法仲裁。
10、经营中赢利部予留百分之六十发展再生产。其于部分按股分红。
11、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方各一份,交款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办厂协议书 7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职位:股东;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深圳市龙华镇新城市花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 职位:股东;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 职位:执行董事,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____________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______________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3年,自20____年10月 18日起,至20__年10月18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20____年10月18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加工厂事务的决定
加工厂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1、处分合资加工厂不动产;
2、改变合资加工厂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资加工厂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加工厂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资加工厂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股东以外的人担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股东入资及股东的退资;
8、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9、股东增加对合资加工厂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资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八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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