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4 15:04:58 好文 我要投稿

差旅费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差旅费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差旅费管理制度1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确保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差旅费用的定义与分类

  2、出差审批流程

  3、费用标准设定

  4、报销规定与程序

  5、监控与审计机制

  6、违规处理办法

  内容概述:

  1、差旅费用的定义涵盖交通、住宿、餐饮、通讯及其他相关费用,需要明确各类费用的具体范围。

  2、出差审批流程应详细规定申请出差的步骤,包括提前申请的时间、审批人权限等。

  3、费用标准设定需考虑行业标准、地区差异和公司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费用上限。

  4、报销规定需明确报销凭证的要求,如发票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报销时间限制。

  5、监控与审计机制应定期检查报销单据,防止虚假报销和滥用公款。

  6、违规处理办法应设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以警示员工遵守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2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控制公司费用开支,特制度本制度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制度细则

  员工出差审批及可报销费用

  1. 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登记管理部门

  2. 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需总经理书面批准,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书面批准

  3. 差旅费用包括城际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出差补贴等项目费用

  4. 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不报销除正常汽油费,过桥过跟费,停车费以外的交通费用

  费用标准

  2. 住宿费用(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1)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大连,深圳,青岛,珠海,厦门,汕头,宁波,海南

  2) 二类地区:省会(除成者),天津,重庆,烟台,温州,湛江,中山,佛山,苏州,扬州,北海,无锡

  3) 三类地区:上述二类以外的地

  3. 市内交通费用(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大巴,出租车等,及因此产生的.相应过桥路,停车费

  用)

  4. 出差补贴(包含餐费及通讯费用)

  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 出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副总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其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如紧急情况可经副总、总经理口头批准后出差,并在出差当日补填《出差申请单》

  2. 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 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或分公司办事处财务处办理借款预借差旅费。对于还没有还清前次差旅借示或者虽未超过上限,但计算不合理的,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借款

  3. 出差期间需要发生必要之业务招待费的,列入公关费用类。但出差期间对于非必要发生之业务招待费用不予以报销

  4. 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要与出差费用一同提交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5. 出差人员在上报的出差计划内无法完成任务需延长,必须以书面报上级审批并交人事行政,财务部门备案

  6. 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款项

  7. 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可写说明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销;需凭票报销的项目,若报销单据丢失,除火车票,飞机票外,一律不报销;飞机票,火车票报销按实际金额的50%给予报销

  8. 费用报销时需附《出差工作总结报告》,未达成出差预计目标者,且未事先向人事行政,财务部门备案者,差旅费用仅以发票总额50%报

  9. 岳阳市内短程出差家访为日常工作安排,无需《出差申请单》,差旅费用每周报销一次

  附则

  1.本管理规定自董事会通过、签发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 本管理规定与公司其它管理规定相抵触时,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3.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出差申请表

差旅费管理制度3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规范本单位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

  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①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②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④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差旅费管理制度4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控制公司费用开支,特制度本制度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制度细则

  员工出差审批及可报销费用

  1.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登记管理部门

  2.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需总经理书面批准,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书面批准3.差旅费用包括城际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出差补贴等项目费用4.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不报销除正常汽油费,过桥过跟费,停车费以外的交通费用

  费用标准

  2.住宿费用(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1)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大连,深圳,青岛,珠海,厦门,汕头,宁波,海南

  2)二类地区:省会(除成者),天津,重庆,烟台,温州,湛江,中山,佛山,苏州,扬州,

  北海,无锡

  3)三类地区:上述二类以外的地

  3.市内交通费用(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大巴,出租车等,及因此产生的相应过桥路,停车费用)

  4.出差补贴(包含餐费及通讯费用)

  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出差计划经部

  2.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后的《出差申

  3.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

  4.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款项

  5.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

  6.岳阳市内短程出差家访为日常工作安排,无需《出差申请单》,差旅费用每周报销一次

  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董事会通过、签发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本管理规定与公司其它管理规定相抵触时,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差旅费管理制度5

  职责分工:

  集团财务中心、各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备用金、差旅费用的审核、报销和账务处理等工作。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费借支和报销标准:

  1、如需要办理差旅费借支,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员工出差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借支差旅费标准如下:

  1.1交通费:往返行程之路费

  1.2住宿费:预计行程天数x住宿标准

  1.3伙食费:预计行程天数x伙食标准

  2、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分为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三部分,出差完毕,由财务人员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标准给予核销,参见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按职务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据实报销,超过其待遇标准的,超过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员须按职务等级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职务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发文任命为准。特殊须跨级乘坐车、船、飞机的`,报副总裁以上领导另行批准。外地公司报各公司一把手批准。

  3、报销时,出差人员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真实的、有效的发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况需报出租车票,则必须在每张出租车票的背面说明原因并由董事局领导审批。

  4、员工因公出差报销伙食费,必须凭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伙食补助按规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间经公司领导批准报销业务招待费,则不能报销当期的出差伙食补助。

  5、差旅费报销时,天数以实际住勤天数为准。

  6、员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亲的,须经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绕道费用全额自理。

  7、境外出差的费用报销如果超出标准,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权的领导审批。

  8、省内出差如果当天来回,原则上只报销来回路费。如果出差时间超过一天的,则报销标准参照一般地区执行。

  9、为统一管理,各地的误餐补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如有员工饭堂的直接补助到饭堂。

  10、因公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回来十五日内到财务报销。若有借款且逾期不报销者,扣发其当月工资。

差旅费管理制度6

  第一章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

  第二节差旅手续的办理

  第三条

  员工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出差时间的规定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请示上级领导批准延时外,出差人员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薪酬给付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可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作息时间,故享受公司正常的基本工资等薪酬待遇,但不得报支加班费。

  第三节差旅费用的报销

  第七条

  差旅费的分类

  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业务费等,其标准另行规定。

  第八条

  差旅费的报销

  (1)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业务费由领导按权限核定,凭据报销。

  第四节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出差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节国内出差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标准发给出差旅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出差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四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责任人和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按实际支出报销。

  (2)主管及以上级:每日120元。

  (3)一般级:每日80元。

  第五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工作需要乘坐计程车,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

  (2)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3)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六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部门的主管认真登记出差日期和返回时间,并在出差期间保持与出差人员的正常工作联系。

  第七条

  员工出差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送请各部门主管核实后到财务部审核票据的合法性,通过后有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八条

  员工出差前,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九条

  焦作市内及短程出差在外就餐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每餐

  元。下午13时前和晚上8时前返回公司不得报销午餐费。

  第三节国外出差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七折支给。

  第十一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三条

  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董事长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四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四节附则

  第十五条

  下级员工与上级员工一起出差时,下级员工比照上级员工标准支给。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责任人和副总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七条

  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八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员工差旅费支给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

  出差分类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二节当日出差

  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及主管核准。

  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1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

  第三节远途出差

  第九条

  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单》(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远途出差的员工可在《出差申请单》视需要向财务单位预借出差旅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后7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报销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除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本单位责任人和集体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核准者才可乘飞机。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

  第十四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五条

  出差日自出发日至回公司日计算,但晚上出发或早上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十七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公司业务办事处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不报销住宿费。

  第四节国外出差

  第十九条

  本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七折支给。

  第二十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二十二条

  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董事长核发特别津贴。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须需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差旅费管理制度7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制度 例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

  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员工差旅费管理制度】

  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

  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

  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 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制度 例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桑?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管理制度8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出差费用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

  2.2各分公司及项目公司可参照执行。

  3 、术语&解释

  3.1因公出差:指到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属于出差。

  3.2差旅费: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公司驻地以外地区或城市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3城市间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公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动(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3.4住宿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酒店发生的住宿费用。

  3.5伙食补助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3.6市内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4、职责

  4.1本办法的监督、修订、最终解释权归属集团人力行政部。

  4.2本办法所规定的费用复核权、费用支出管控权归属集团财务部。

  5 、费用标准

  5.1城市间交通费

  5.1.1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如下:

  火车为硬席(含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为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为二等软座;轮船(不含旅游船)为三等舱;飞机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包含出租汽车、汽车、包车等交通费凭据报销)。

  若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在出差申请单上说明(或事件产生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合理原因)。否则,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5.1.2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乘坐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5.1.3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5.1.4乘坐汽车、飞机、动(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5.1.5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自驾车辆往返,确实因公务紧急,考虑经济便捷方式高效出行,可与专业包车公司洽谈采取包车方式出行,凭包车票据报销。

  5.1.6出差人员确需自驾或借用车辆出差的,应在申请单中说明,经过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并与集团签订《自驾出差安全责任书》,报销出差路途加油费(按企业“滴滴出行”软件所计算的公里数*1.0元/每公里进行补贴,不计算车损等费用)、过境费、停车费,不再重复报销有关交通费用。

  5.2住宿费

  5.2.1出差人员应本着节约及高效的原则选择住宿,对住宿费用实行标准上限制,标准以内凭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住宿费用标准:

  类别

  级别

  岗位职级

  住宿标准

  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一

  10

  实报实销

  二

  9

  800

  600

  500

  三

  8/7

  700

  500

  400

  四

  其他级别人员

  600

  400

  300

  注:

  ①A类城市指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②B类城市指的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

  ③C类城市指的是:其他城市。

  ④因旅游淡旺季住宿价格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原则上不超过20%)。

  5.2.2 9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可住单间;其他级别人员,同性别的两人住一个标准间(标间费用执行较高级别人员标准,不得两人费用累加执行),若按性别划分出现奇数的,在费用标准内允许单人住一个单间或标准间(住宿费用执行该人员限定标准)。

  5.2.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酒店住宿。执行紧急公务,没有办法预订到符合标准限额内房间的,应事先经集团领导(或授权权限人)批准,特殊情况下首晚可以超出标准限额住宿,但最高不得超出限额标准的20%。

  5.3伙食补助费

  5.3.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报销时按标准直接计算支出伙食补助费,需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按项目内容填写,可不提供伙食补助的相关票据凭证,否则要凭有关票据报销)。

  在中心城区因公办事的不予补助。

  1)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A类城市200元/人/天,B、C类城市100元/人/天。

  2)启程当天中午12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点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3)回程当天中午12点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点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5.4市内交通费

  5.4.1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期间因公务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出差途中,从公司或员工住处往返车站、火车站、机场或轮渡口原则上要求出差员工应采用最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行,产生有关市内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若途中使用企业“滴滴出行”打车往返的,将从企业滴滴费用里进行专项统计,不再重复报销。

  确有需要同批次人员共同出差的应尽量约定同批次打车,不得单独分开乘车;同批次人员出差办理相同事宜的,有关打车费用不得累加,避免造成过大浪费(特殊情况除外)。

  出差期间因办理私事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5.4.2因公出差期间,若使用“企业滴滴”进行市内交通出行,应备注清楚出行原因,出差结束后,到集团人力行政部导出出差期间相应“市内交通打车费用清单”,逐项核实。经核实确认后,不再重复报销。

  5.4.3无法使用企业滴滴出行的,或使用其他更加经济快捷的交通工具出行的,应提供相应票据,并备注说明出发地、目的地及出行原因,经核实无误,凭据实报实销。

  5.4.4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6 、出差审批和费用报销流程

  6.1出差申请审批流程

  6.1.1集团总经理出差: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2集团总办成员出差: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3集团中心负责人出差: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4集团其他职级员工出差:5天(含)以上经各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若有),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5天以下经各中心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审核(若有)后,由集团人力行政部负责人审批。

  6.2出差费用借款和报销流程

  6.2.1出差人员如需提前预支差旅费,应依集团财务预借款要求进行差旅费的预支手续办理。

  6.2.2出差期间所有发生费用(伙食补助费除外)均必须提供原始票据。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不符合规定,相应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6.2.3凡与原出差申请表填写的地点、天数、人数等内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的,须提前请示并获批准。出差结束后,由出差人说明原因,并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7 、其他规定

  7.1出差人员考勤由集团人力行政部统一考勤,如无出差申请(或未提前报备)者,可定其为缺勤或旷工,但需与该员工所在中心负责人核实;员工出差计全勤,不计加班。

  7.2出差途中因病、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需延时出差时间的,应提前联系请示获准延时。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7.3邀请外部单位人员一起的出差,被邀请人员的费用按相关授权人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7.4凡参加各种业务、会议、培训、学习等人员,凭组织单位的相关通知、会议邀请等,执行费用报销制度给予报销。如组织单位提供并承担食宿与交通费用的,公司不再给予费用报销或补助。

  7.5驻点外地长期办公:长期驻点外地出差办公的[即出差超过(含)15天](例如新产品研发或新项目前策),应结合集团差旅费标准,对长期驻点办公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长期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等进行预估,形成专项驻点办公费用申请报告,依次经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人力行政部、集团总经理审批,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费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凭票据实报销。

  7.6出差期间如确因公务需要,发生公务招待情况的,出差结束后,应说明有关招待对象及情况等,补办公务招待有关手续,经核实确认后,凭据报销。

  8、附则

  8.1本制度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行。

  8.2如有其他制度相关条款与本制度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差旅费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九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限额的按标准限额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餐费发票。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市内交通费票据。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的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8)、各种的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差旅费管理制度11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费用标准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地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150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120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100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欢迎您访问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其他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13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的出差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它涵盖了出差申请、费用标准、报销流程、审核规则及违规处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出差申请:明确出差的目的、时间、地点和预计费用,需提前审批。

  2、费用标准:制定各类费用(如交通、住宿、餐饮)的上限,防止过度消费。

  3、报销流程:详细规定提交报销单的.时间、方式及所需附件。

  4、审核规则:设定报销审核层级,确保每笔费用的合规性。

  5、违规处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设定处罚措施,维护制度权威。

差旅费管理制度14

  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1

  一、是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邓州市城区规划相衔接

  把邓州市城区的范围扩大到湍河以北,不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在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适用差旅费管理办法,而是适用于公务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二、是增加了租车的规定

  参照省直机关差旅费规定,增加了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乡处理紧急公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租车。

  三、是提高了邓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

  修订后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各省差旅费标准执行,但是将住宿费标准进行了提高,并细化到每个地区,此外还取消了对房间(房型)标准的.规定。

  四、是调整了邓州市境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

  乡镇工作人员到本乡镇以外出差或城区工作人员下乡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报销总额不超过20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五、是明确对下乡出差审批及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严禁把下乡出差有关补助当作福利发放;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下乡出差费用公示制度,每月对所有下乡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费报销规定

  增加了工作人员参加驻村帮扶、抽调挂职锻炼、开展审计巡查等专项工作的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了差旅费经费开支来源。

  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2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近期我院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和原文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

  一、住宿费限额标准调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内)、310-350元/天(省外)。

  二、补助标准提高。伙食补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杂费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确了审批流程。我院职工外出学习、参加会议、进修前,需先经部室主任、主管部门、主管院领导签批。

  四、规范了报销票据的要求。报销发票的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要齐全,票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进修学习还需附主管部门出具“进修学习考核表”。

  五、改变差旅费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员报销转入公务卡;医院工作人员报销原则上转入工资卡内。

差旅费管理制度15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报销、预算控制、审批流程等多个方面。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规范员工的差旅行为,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费用标准:明确各类差旅费用的上限,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2、审批流程:设定出差申请、费用预估、报销审批的'具体步骤和责任人。

  3、报销规定:规定报销凭证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4、预算管理:设立年度差旅预算,并进行月度或季度的预算监控。

  5、违规处理:设定违反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

  6、报告与审计:定期进行差旅费用的统计分析,以便调整政策和预防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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