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3 14:38:58 好文 我要投稿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5篇(优)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5篇(优)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

  为提高中心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中心经营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中心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全体正式员工。

  行政部负责此方案的制定、解释、培训,各部门协助行政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1、中心各部门均实行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设防火防盗责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盗责任人由校长,及各部门防火防盗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承担责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1、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2、各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3、各室设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

  4、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6、中心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7、中心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中心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8、要经常检查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物资、设备,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员下班后,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

  11、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备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员工丢失钥匙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禁卡需要通过专人设置备案。

  12、在集中学习或开会、休息时要锁门,防止发生被盗。

  13、晚班人员要做好夜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害程度,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14、通过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活动,抓好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和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8、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10、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11、为保护中心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10、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13、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4、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15、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17、员工盗窃中心财物,依据中心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2

  一、职业操守

  1.公司内部有职位干部或主管要以职位称呼。

  2.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

  3.办公室门不得关闭,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4.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下班离去应放好桌椅并清理干净桌面,并关好门窗及电器。

  6.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7.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各部门领导电脑。9.严禁工作期间擅离职守。

  10.严禁对同事恶意攻击,严禁造谣生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以上行为着,经劝解无效,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接待规范:

  1.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作好记录。

  3.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学校门口。

  5.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

  三、电话礼仪:

  1.铃声响起两声后必须接起。

  2.接起电话后需亲切地使用“您好,银望私塾”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电话转给主管。

  3.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详细地记录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及来意,并给予转达。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3

  为贯彻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计划、目标及课时,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制定本制度。

  一、理论培训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师、举行开学典礼(入学教育)。

  (三)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师严格执行计划。

  (四)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师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师的实操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师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班主任组织实施,负责对每天、每个学员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三)结业考核工作由培训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学员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四)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员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训后,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学员、教师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确认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培训记录中签字(章)。

  (六)实际操作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守纪律、严格管理。学员在全程培训中应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精心维护器材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八)在教学或培训班举办期间,若出现相关教学安全事故或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培训学校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法律维权的权利。

  教学研讨制度

  一、经常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问题分析、教学动态及教学大纲修订等。

  二、为确保教学活动效果,活动要提前一周确定活动内容及主要发言人。主要发言人要认真查阅资料,写出发言提纲,把新知识、新动态或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介绍给大家。

  三、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表见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职业鉴定考试结束后,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讨活动。

  (一)对本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二)共同商议并分配下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授课专业确定教学计划,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注意派教师到重点院校参观学习。被派教师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并向全体教师传达。负责组织教师认真讨论,以便对照先进找差距,取长补短,使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与时俱进的精品课程。

  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为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聘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教师聘任制度,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着重解决少数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平庸、不思进取、教育教学能力较差、不服从分配等问题。

  二、聘任原则

  聘任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设置的岗位内进行。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学校择优聘任和教师竞争应聘相结合的办法。

  三、聘任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继续教育等规定要求;

  (三)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为充分发挥我校专业优势,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聘任形式采取自我申报、学校审核进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其实际工作量发放一切待遇。

  (二)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2、每年无故缺课五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的;

  4、聘约期满,可续聘或解聘。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4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治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治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需听从上级和学校的治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特地会议讨论争论打算,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争论,一经争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别状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争论打算。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展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依据教师的平常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依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需从大局动身,听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仔细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听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展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仔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与连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力量,仔细总结教育教学阅历,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动素养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5

  为加强教学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教学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在学校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长领导下,由各科室指定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建文件档案、软件、仪器卡片、订购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实习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

  第二条仪器分布管理。除型仪器设备安放在教学仪器室外,其余仪器设备及器材安装在各实习车间,仪器室和各型仪器设备由学校指派专人兼管。

  第三条配件管理,各仪器配件均由仪器设备管理的人员统一管理,并建档,实行台帐管理。

  第四条各实习车间均要建立管理台帐。

  第五条维护使用

  (1)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习教学,并实行对外开放,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均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对仪器、器材等编号,学生也对应分组编号(每台仪器、器材均要落实到每个学生),仪器、器材损坏或丢失按《实习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2)使用时必须经主管仪器、器材的负责人同意,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

  (3)使用仪器设备前,仪器负责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操作技术培训,经考查合格者,发给仪器使用证,取得仪器使用证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损坏仪器,必须及时上报实习主管人员,并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批。损坏仪器不报者,一经查出,按《实习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加倍处罚。

  (4)全部仪器设备都要由仪器主管人员负责编写出操作规程、维修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资料完整无缺,并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保管,管理人员要按期完成任务。

  (5)对于从事仪器设备管理的人员,要互相协作,服从学校统一调动,实习的仪器器材根据实习教学的.需要可由学校临时调配。

  第六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均要建档制成软件管理,要求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七条各实习车间的仪器、器材、管理人员,年终由学校根据对设备、器材管理好坏,写出考核意见,存入本人档案,做为评先表优的重要内容之一。

  3、最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课堂作业既是用来对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等情况的信息馈,也是教师用来自己检验课堂教学情况的手段,批改作业时教师能思教和学的效果,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老师们要按照“常规要求”及“细则”来规范自己的批改,教导处也将对教师执行常规的情况认真检查,特制定作业常规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人员

  分管语文、数学、英语、美术的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二、检查依据

  依据信州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常规对作业的`要求及《石人乡小学对各科作业批改要求》

  三、检查制度

  1.每次作业常规检查实行查后及时馈、通报、整改、考核这一流程。

  2.学生作业每两周在备课组互查一次,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

  3.学校每学期普查2~3次,每次根据实际各有侧重。期中、期末两次要求把抽检的作业全部交到多媒体待检。(老师自己交,自己领回,以免丢失)

  4.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别从各班所有作业中随机抽查,每种至少5本。检查后分别填写检查表。

  5.要求所有参加检查的领导及组长,一起汇总情况,共同填写整改通知(没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师,视为合格),一式两份,检查当天交到教导处盖章。(负责人:领导及组长)

  6.教导处将整改通知书盖章后于检查第二天及时交给分管校长。(负责人:教导处负责常规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长接整改通知书当天及时下发教师本人并督促签字、整改。(负责人:分管校长)

  8.教师收整改通知5日内整改完毕,由本组组长及组组长负责检查并签字,一份交还教导处存档,一份留给教师本人。(负责人:组组长)

  9.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每周五跟踪检查,直到能符合规范要求为止。(负责人:分管校长、主任及组组长)

  10.对期末试卷或其它统考试卷,统分后试卷要上交教导处,由分管领导从各年级试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评分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11.常规检查实行检查人负责制,检查中及检查后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拒绝整改的教师,由校会研究作出处分。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6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

  为了规范幼儿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幼儿,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培训学校,包括教职工、幼儿和其家长。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 以幼儿的健康、安全为前提。

  2、 以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3、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

  学校设立领导班子,由校长和副校长组成。校长负责全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副校长负责配合校长工作,并具体负责特定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安全保卫部门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并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安全工作。

  第六条 教学管理部门

  学校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并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和行政事务处理。

  2、 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审核。

  3、 宣传部门: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和形象建设。

  4、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的维护和设备管理等。

  第三章 师资培训和管理

  第八条 师资培训

  1、 学校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2、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类培训课程,提供相关的经费和时间支持。

  第九条 师德师风管理

  1、 学校要重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管理,对教师进行教育和引导,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学校建立教师评优制度,通过评优评先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条 教育目标和要求

  1、 学校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要求,以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为核心。

  2、 学校根据幼儿的年龄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

  第十一条 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

  1、 学校根据教育目标和要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学科课程和专项课程。

  2、 学校选用符合教育要求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材,定期进行教材的更新和评估。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

  1、 学校要建立科学、严谨的教学管理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2、 学校要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评估,提供及时的教学反馈和指导。

  第十三条 测评和评估

  1、 学校要开展幼儿的综合测评和评估,了解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2、 学校根据测评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辅导方案。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防范措施

  1、 学校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消防演练,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 环境安全

  1、 学校要保持校园的整洁、卫生、安全,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 学校要对校园设施和教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

  学校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并妥善安排幼儿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第六章 家校合作

  第十七条 家长教育

  学校要加强家长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水平。

  第十八条 家访和家长会

  学校要积极开展家访和家长会活动,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情况。

  第七章 考核和评估

  第十九条 学生考核

  学校要对幼儿进行常规考核,包括日常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课程评价等。

  第二十条 教师评估

  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定期的业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理念和教育能力等。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纪违法处理

  1、 学校严禁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的学生和教职工要依法处理。

  2、 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并执行,必要时可以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8

  制度是为了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根本准绳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目标,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目标、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黉舍财务行为,对黉舍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牢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研究,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研究、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划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划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类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9

  1.不定期深入班级,通过与学生交谈的方式,了解教学情况。

  2 .充分利用每次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对各班级教师任课情况的应,对暴露的问题认真整改。

  3.通过校长信箱实行管理,多渠道掌握教育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4.不定期召开家长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5.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给家长上课、培训,与家长沟通信息,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

  6.举办家长接待日活动,参与学校的重决策,比如:班级科任教师的调配等。

  7.家长学校的活动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各班家长会的`活动需经家长员会的批准。

  8.家长员会由主任、班主任、成员组成。主任由学校的校长、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校长、管理副校长及一名家长担任。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增进法》、《民办教育增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称号: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照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造就本领,开展学生本性和拿手。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点和监视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范围: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第八条办学条理: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工具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研究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研究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推举,部分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归并、停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xx。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以下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订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同意票和否决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职校长;

  (二)点窜学校章程;

  (三)制订开展计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归并、停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部分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部分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跨越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用。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政管理

  1、出资人民币xx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xx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xx元,以形式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活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调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节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获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节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开展资金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用度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开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答应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停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用度;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用度;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点窜,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点窜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X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1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2

  为保证音乐培训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秩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为你了音乐培训学校篇,希望你喜欢。

  “以德育人、艺术精湛、管理严明”是本校的教学宗旨。各专业教师和家长都希望学生的音乐技术与音乐艺术有实质性的进步和开展,为保证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定以下条例:

  一、本校上课时间一课时为60分钟,每节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安排课间休息10分钟。

  二、教师上课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师课程表”准时上课,教师课程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一份,教师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学生上课时间)如有调整及时更正,两份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学生的时段,由老师用红笔划掉)教师调整学生课时时,应先征得家长和教务处一致同意前方可调整。注:“教师课程表”不标准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随意调换学生课时,如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在“师生请假薄”上登记核实前方能准假,那么一律按旷课处理。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给学生放假、休课,导致学生不能正常上课的一切责任由教师负责!

  四、教师旷课,教师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上课,扣除教师该课时费标准的20%旷课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教师迟到,以迟到每分钟1元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主动抽时间给学生补课且不得占用下节课学生的上课时间。

  六、教师旷课、迟到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执行外同时降低当月提成比例的1级。

  七、教师不得将本校学生带回家上课,经查实有该情况者,按带走一个学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务处开处分单。

  八、学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人员在“师生请假登记薄”上登记审核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时间未提前四小时不予批假,不来上课按旷课处理。由授课教师在授课记录本上签上日期、及“旷课“字样。月底扣除课时费发给教师提成。事后由学生或家长与教师协商,在教师有时间的`前提下,由老师通知学生补课,补课时间不得占用下课时的正课时间。

  九、学生迟到减短当节课授课,课时费按全节计算。

  十、师生请假一律由教务处审批,教师没有批准学生请假的权利。

  十一、学生连续三个月不上课,视为自愿退学所剩学费一律不退。

  十二、教师每上完一节课后,要带头并催促学生签字,授课签字缺项的暂不结算该节课的课时费,待补签后转入下月结算。

  十三、凡本校学生上课时,必须带上由本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学琴记事本”详细授课内容由教师填写并安排回家练琴方案,然后签字,学生回家练习由家长催促并将一周练琴的情况写上,上第二课时教师好了解学生练习情况,以便更快提高学生技能!

  十四、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准抽烟、吃零食、接拨 。

  十五、教师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演出活动。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3

  一、兼职授课(实作指导)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度。

  二、全部应聘兼职老师均应在《台州市椒江区祥和平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老师登记表》上进行照实登记,附上详细师资证明及学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经椒江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同意后方能聘用。

  三、聘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经省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授课资格的兼职人员。

  四、兼职老师聘用要作风正派,专业(技术)学问过硬,授课阅历丰富,教学态度仔细为基本条件。

  五、兼职受聘老师与本单位签订聘书后,方可从事培训教学。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4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门建立纪律簿,由队队各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部部长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论。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缺勤三次以上活动的,不得参加评优。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艺术团活动室不对外开放。

  2、场地:艺术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团内的日常排练,不得外借,活动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清扫各队需要活动室时应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登记,以免。

  3、保持活动室卫生,严禁在活动室抽烟,吃零食等,违者重罚。

  4、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团。计划包括:工作目标,训练安排,演出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5、学期初,各部门要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指导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要让全体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所需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助等。

  6、每次重活动完成后,各分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7、每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部门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团。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8、每次活动,艺术团各部应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促使工作和谐进行,对于出现的问题追究的各部各负责人。

  9、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5

  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的聘任

  1、兼职教师的应聘条件: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行为规范。

  ⑵、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⑶、能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任务;

  ⑷、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经验;

  ⑸、身心健康,能确保正常教学;

  ⑹、在京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或在京有固定的居所。

  2、应聘程序:

  ⑴、应聘教师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职业资格证等能代表其水平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认真填写教师登记表;

  ⑵、应聘教师签订教学协议书;

  ⑶、按学校规定颁发教师聘书,聘期一至两年,或根据课程安排阶段性聘任。

  3、受聘教师基本要求: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⑵、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信誉和整体利益。

  ⑶、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热爱学生、尽职尽责。

  ⑷、自编或选用规定的教材要认真备课全心身的讲课,力争最优的教学成果。

  ⑸、不得在本学校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如:推销教材、书籍和为他校招生。

  ⑹、要与学校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备案。

  (二)教师的权利

  1、教师受聘期间享受聘任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教师应按劳取酬,教师对报酬提出异议,属于正常情况,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

  3、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教师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支持自己的工作。

  4、教师有权对学校领导、各部门和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学校对教师的批评和建议,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三)教师的责任义务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既要管教,又要管学、管思想、管作风,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全面兼顾教学的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3、依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因材施教,不满堂灌,不照本宣科。

  4、要重视讲、练结合,贯彻精讲多练,分析题型、题式,布置作业,进行模拟考试,认真批改作业,做好试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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