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有叉车进行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第二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按照一车一档建立。
第三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叉车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技术文件和资料;
(4)叉车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自行检查记录
(5)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7) 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
第四条 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第五条 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第六条 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第七条 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第八条 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 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 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叉车台账和作业人员台账并纳入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叉车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叉车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规范叉车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安全驾驶守则: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四、叉车安全作业手册:
电动叉车驾驶员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1、运行前要检查刹车系统有效性和电池电量是不是充足,如发现缺陷就在运行前处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运货物时不允许用单个货叉运转货物,也不允许用货叉尖端去挑起货物,必须是货叉的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
3、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4、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
5、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6、定期检查电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来检查电池电解液
7、停车不用前,要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叉车摆放整齐,停车并断开整车
8、电源电量不足时,叉车的`电量保护装置自动开启,叉车货叉将拒绝上升操作,禁止继续载货使用,此时应该空车驶到充电机位置给叉车充电。
9、充电时,先断开叉车工作系统与电池的连接,再将电池与充电机连接,再连接充电机与电源插座,开启充电机。
10、通常情况下,智能型充电机无需要人工干预,非智能充电机,则可以人工干预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值,通常电压输出值比电池标称电压高10%即可,输出电流应该设定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左右。(例如DC24V/210AH电池,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可设26V,21A)。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安全规程。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劳动局和安监局所发证件必须到质监局进行换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刹车、方向盘、方向灯、货叉、轮胎、升降架、电瓶电路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不稳定之货物应予以固定。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3.2、空载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3、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4、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必须先停、看、听后再开车,看时需用手指左边并喊“没问题”、指右边并喊“没问题”进行确认;须转弯时还应打转向灯。
3.5、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6、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之情形。
3.7、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作业
4.1、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2、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4.3、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4、装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
4.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6、行驶时严禁向前探身,手脚不得放入主桅之间。
4.7、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使用专门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4.7.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篮子须与叉车桅杆固定,篮子门必须关闭。
4.7.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4.7.2.1、如果高空作业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4.7.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应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并对叉车周围状况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
4.8、装卸时应注意货物的前后左右不得与其它货物重叠。装卸长度较小的货垛时应防止货叉前端带起其它货物。
5、停车
5.1、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应尽量停在叉车的停车位,如因工作的缘故无法停靠时,应以不阻碍厂区交通及厂区作业为原则停靠。
5.2、叉车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文件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附则
1、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现场主管,由现场主管联系保养商维修。
2、本规程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在实施过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3、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人员管理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车辆检查
2.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2.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2.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3、启动管理
3.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3.2、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3.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4、行驶管理
4.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 门架须后倾。
4.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4.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4.7、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4.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4.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4.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5、装卸管理
5.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5.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5.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5.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5.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5.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5.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5.11、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5.12、禁止超载作业。
6、作业管理
6.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6.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6.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6.4、遵守“七不准”
6.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6.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6.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6.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6.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6.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6.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6.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6.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6.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6.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6.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6.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7、停车管理
7.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7.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8、充电管理
8.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8.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9、维修保养
9.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9.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9.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安全环保办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服务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 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维修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 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制作维修单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公司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2、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5、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厂应加强对叉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叉车的安全运行:
1、厂内叉车驾驶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后上岗。
2、厂内叉车由各单位厂委会直接调度,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
3、叉车由专人驾驶并由专人严格按车辆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
车辆钥匙由专人(厂办主任和驾驶员)保管,不得交厂外或无证人员使用。
4、厂内叉车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叉车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②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③叉车事故记录。
5、叉车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特殊情况(外部支援或修车等)需要出厂时,必须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分厂厂长批准,由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监护,直至车辆回厂。
若厂与厂之间需要借用叉车,除办理出门证(或派车单)经被借用厂厂长批准外,必须由借用厂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对厂与厂之间的路程(包括来与回)全程监护。
6、厂内外行驶时,需严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规则,必须注意信号灯、栏杆、警铃及各种警告标志。
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超载,不得违规带人,不得在厂外进行任何物资转运作业。
7、驾驶人员身体过分疲劳或患病有碍安全行车时,不准驾驶车辆。
驾驶前先检查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确认正常后才可进行工作;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
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鸣响喇叭;
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或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8、行驶时,叉车货叉应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
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载有物料下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严禁空档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响喇叭;
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时,要减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叉车行驶时,应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驶,并与道路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严禁超速、抢道、占道。
运输中途需要停车且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将货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后方可。
10、叉车进入硫磺库、氨站、编织袋库等,必须带阻火器。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车辆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卸时必须做到:
①装运货物严禁超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
②运送松散的'货物、不易稳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等)应将其固定牢固,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和转运;
③原则上不允许转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确实需要时,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严禁有人停留。
12、在检查叉车水箱、油箱等液位、温度时,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烫伤或机械伤。
三、罚则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一律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处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
如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 在用车辆,由专人按技术规范要求、标准、使用维护保养的要求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保证安全运行。
第二条 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三条 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由叉车作业人员实施并作好记录、全面检查由 叉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作好记录。
第四条 叉车每日投入使用前必须试运行,作业人员应按照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要求试运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五条 叉车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且做好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第六条 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记录纳入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至少保存5年。
第七条 维护保养要求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1.1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
1.2、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2、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
4、调整好化油器。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叉车作业活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叉车作业。
三、内容与要求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须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3、严禁非叉车工擅自使用叉车。
4、开车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完好,液压管路有无漏油、断裂、门架升降是否灵敏,刹车、灯光、转向是否可靠,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载物重量不能超出载荷和载荷中心距特性的规定,不允许装载重量和重心不清楚的'物件。
6、叉取、堆放货物时,门架应处于垂直状态,并使重量均衡地落在左右货叉上。对于堆码不整齐、头重脚轻货物不得使用叉车。在小坡上叉取、堆放货物时,不应使叉车顺坡投入或侧向倾斜作业。
7、在门架处于最大倾斜位置叉取货物时,后退要缓慢。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货物,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的不准开车,提升货物时必须刹车后进行。向高处叉取或堆放货物要注意不要与天花板相碰,严禁急刹车或快速起步。
8、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0、叉车严禁载人,禁止员工贪图方便2人或多人共挤一部叉车。
11、叉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严禁吸烟操作叉车。
12、叉运危险品和易碎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
13、在化工生产现场作业前,应巡视作业场所是否安全:作业中若遇跑料或危险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4、叉车操作人员应按叉车日常维护和检查要求对叉车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8
根据对大量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分析,影响厂内安全运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等。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3、厂区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必须做到: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驾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应制定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6、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8、驾驶员应遵守厂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9、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
10、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11、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12、厂内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13、厂内的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9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要做到定车定员使用。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
4.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
7.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8.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9.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0.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1.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2.作业过程中按固定路线行驶,倒车必须观查行驶路线是否安全
13.车辆有异常情况则停止行车,严禁带病行车
14.做好对xxx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5.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日常规检查制度: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四、月维修保养制度(合力售后):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xxx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报检制度:
每年向x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六、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x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xxx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xxx年复审x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x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xxx年x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叉车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叉车安全管理员负责就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第二条 叉车拟停用1年以上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并履行告知义务:安全管理部门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送登记机关进行告知。
第三条 重新启用叉车时,安全管理部门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 叉车安全管理员负责向特检所申请叉车检验工作。申请叉车检验按以下几种情况和要求进行:
1. 首次检验:场车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申请首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大修或者改造的叉车,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定期检验:叉车安全管理员在叉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所申请定期检验。
4.叉车停用1年以上的`重新启用时,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申请检验。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六条 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叉车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 检验不合格的叉车,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向特检所申请复检,检验合格的叉车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安全管理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条 安全管理部制定叉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配齐救援所需设施设备。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完成对救援队伍的培训。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应作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接叉车事故报告后,讯速报安全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第六条 叉车事故实行分级按时报告制度,现场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10分钟内)报告安全部,安全管理部在接报警信息后了解清楚事故基本情况(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1小时内向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并作好报告记录。
第七条 后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通知后迅速到达救援现场。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2
根据对大量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分析,影响厂内安全运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等。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3、厂区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必须做到: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驾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应制定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6、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8、驾驶员应遵守厂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9、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
10、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11、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12、厂内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13、厂内的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内容:
3.1安全管理办负责维持厂区内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3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4、作业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2.1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4.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难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后放可离开叉车。
4.3.9叉车出入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站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2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应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放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检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一个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公司规定处罚。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条 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第三条 公司内叉车作业人员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新进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实行外委培训,党规业务知识实行内部培训。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单位内部培训由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1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叉车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叉车事故的案例分析;叉车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叉车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 参加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叉车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职责
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三、规定
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23、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24、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26、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7、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28、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9、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四、保养
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2、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3、异常发生对策
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或保养商进行维修。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要做到定车定员使用。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
4.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7.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8.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9.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0.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1.作业过程中按固定路线行驶,倒车必须观查行驶路线是否安全xx车辆有异常情况则停止行车,严禁带病行车
12.做好对xx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3.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日常规检查制度: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四、月维修保养制度(合力售后):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xx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报检制度:
每年向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六、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xx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xx年复审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xx年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
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保养及维修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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