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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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办公室)
(教导处)
(德育处)
(总务处)
全体教职工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2
一、指导思想
开展小学生课前、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们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课前、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群众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前、课后服务工作。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体局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课前、课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业辅导、兴趣社团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监护人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课前、午间课前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课前、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课前、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组织领导
组长:杨东
组员: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业辅导、兴趣社团(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各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延时服务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具体延时服务安排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以班为单位,对有需求的学生,安排早晨和中午提前半小时到校的学生读书计划,下午放学进行课后作业辅导(培优补差)及自主阅读指导等。由各班级团队老师负责看班,具体安排见附件。
2、为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学校还将利用现有功能室,开展举行各种艺术活动,在放学后的两小时作为活动时间。比如:英语兴趣社团,体育运动社团,音乐美术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认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3、为防止集中放学时校门口拥堵,我校实行错时错峰放学。一是不参加延时服务的下午4:30离校,二是参加延时服务的6:15离校。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3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
2、值班老师必须按照名单做好点名和记录工作。
3、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老师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将学生排好队送达放学点,并交到家长手中。
5、学校安排行政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
6、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
7、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
8、值班期间,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值班工作,酌情扣发值班津贴。值班老师的履职情况将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及岗位评聘等相结合。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4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刘昕
副组长:(副校长)李苏琴张杰陆险峰
成员:(办公室)朱帅
(教导处)顾娟
(德育处)喻燕
(总务处)袁建军
全体教职工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确保学生放学后看护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确定学生看护名单。
2、看护值班人员由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的学校教职员工担任。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值班管理人员前后交接班做到无缝衔接,直到后一时间段值班人员到岗方可下岗。看护工作与年终安全考核相挂钩。
3、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放学后看护。学校、个人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而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4、参加放学后看护的学生家长,放学后凭入校证进校接送学生,在看护本上签名方可带学生离开。
5、看护时间最迟到下午6:00,家长要及时到校接送学生。
6、处于传染病隔离期间的班级学生,隔离期内暂时不能参加放学后的`看护,家长克服困难准时来接送孩子。
7、看护期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影响他人的学生,学校和家长都要进行教育,知错能改的,该学生才能继续参加放学后看护。
8、参加放学后延时看护的学生,如果当天有事,请家长提前和班主任联系。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xx市、xx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后生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双减”为中心,“五项管理”为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我校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在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通过召开家委会会议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3、安全原则。课后服务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工作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我校成立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xx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中心校行政人员、学校家委会理事
成员: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并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成立xx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1、为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工作小组具体工作分为课后服务管理部和课后服务研发部。
课后服务管理部:xxx、xxx牵头,联合教学、政教相关人员及年级主任组成。主体负责岗位安排、课时管理、安全巡视、放学管理、家校沟通、常规检查、每日巡查、每日反馈、每课监控及每月交流。
课后服务研发部:由xxx和教研及体艺组相关人员组成。主体负责课程管理、课堂管理、教学指导、老师培训、课程设定、课程巡视、课程反馈、课程展示、课程评价、课程培训、课题研究。
2、课后服务研发部围绕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根据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分年级制定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分为四大类:
(1)文化类:文化课的课后辅导、作业辅导、自主阅读。
(2)艺术类:电子乐器、舞蹈、美术、书画。
(3)体育类: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操、健美操。
(4)科技类:科技创新、科技实践、科学实验。
3、学生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xx中心完小课后服务申请表》和《xx中心完小课后服务服务项目意向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班主任审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服务。
4、课后服务管理部,依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学校服务项目情况,统筹安排成立多个“兴趣组”,确定各组负责人,具体负责该组的工作,并对学校的服务安排进行公示。
各组以班为基本单位,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除了文化类外还可以报名参加一项体艺类的其他项目。作业辅导活动场地设在各班教室,体艺类项目活动场地设在各专用教室或操场。
5、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部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结合规划教学场地、设施,统筹安排师资,如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6、签订服务协议。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收集好相关资料并做好备案。
7、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xx省(x治教费办通[20xx]1号、xx市(x发改价费[20xx]28号)文件及xx市相关文件执行。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每生本学期暂定收取600元,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及时上交灶市中心校账户,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用于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授课费、管理费、考核奖)以及因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保健、安全保卫、教学设施设备添置和维护费。建立合理的课后服务的取酬机制。学期末学校及时组织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经费进行核算,对节余部分及时清退给学生并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8、经费的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收入中的三分之一用于添置课后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收入的三分之二进行统筹,用于教师补助、师资调配等。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公示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校内课后服务费节余不接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
四、服务时间
冬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7:3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夏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8:0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五、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所有参与服务的教师上课前都要认真备好课,并做好服务记录。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 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收费管理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 4 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第二章支出管理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 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第三章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8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淮北市教育局的要求,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服务值班领导的基本职责
1、当天服务值班领导为当天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当天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2、值班领导要统计当天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统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在岗情况。
3、值班领导要密切关注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领导要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卫生,注意保洁。
5、负责晚上值班的领导在放学时要到校门外的十字路口疏导交通。待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6、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把处置情况上报校长。
二、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1、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发现有迟到、缺勤等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下午放学后有缺勤现象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和家长联系。
2、服务教师负责对看护的学生进行管理。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3、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晚上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教室。
6、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严禁在辅导期间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服务期间不擅离岗位。
(3)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校长请假。
(4)在活动开展时不得体罚学生,不要和学生发生口角。
三、学生安全管理要求
1、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2、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3、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4、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事故发生。
5、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看护资格:
(1)纠结校外人员到校滋事者;
(2)顶撞、不服从老师管理者;
(3)随意丢弃垃圾经教育后不改者;
(4)故意破坏教室或活动场所公共财物者。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9
为切实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以及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效性,特要求校内课后服务指导教师遵循如下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遵守师德,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
二、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做好托管基本服务,看管学生自习、组织开展适合的艺体社团活动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做好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项课后服务准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和课堂、课间及课后纪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内课后服务都要对学生进行点名签到,发现学生未及时到课应及时了解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录。
五、课后服务结束后,蒋卓怡整理整齐,做好教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多媒体断电。
六、课后服务结束后,应带领学生路队到校门口与家长签字进行交接,等家长接走学生后方可离开学校;家长未及时来接的`学生应将其带回学校,并与家长及时联系,保证孩子在校安全。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0
(一)84消毒液配比
教室/宿舍/办公室/餐厅:
1:200有效氯含量250mg/L;75mL84原液兑水15L厕所/垃圾桶周边;1:100有效氯含量500mg/L;150mL84原液兑水15L。
(二)84消毒液消毒当心事项
1、用法84消毒液必需佩戴手套、口罩、穿工作服。
2、84消毒液具备挥发性,消毒后全部人员离开室内,关闭门窗30分钟左右后打开门窗,保持通风状态。
3、门把手,楼梯扶手等处需用清水擦出来。
4、不要把84消毒液与其他洗涤剂或消毒液掺和用法,由于这样会加大空气中氯气的浓度而引起氯气中毒。
5、84消毒液宜现用现配,一次性用法,勿用50°以上热水稀释。
6、84消毒液需25°以下避光保存。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1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才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
保证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伤害补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全部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候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任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告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候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候
7.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毁坏或丢失需照价补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制度》(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教基一厅〔20xx〕2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豫教基〔20xx〕56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平教体基〔20xx〕5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制度。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学校管理为主,合力推进。相关学校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中小学。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开始,冬季延时服务时间至18:00,夏季延时服务时间18:30。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四、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xx年春季学期4月1日起试行。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各中小学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解决课后服务经费问题。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5、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4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认真解决学生学习日下午放学后接送难、监管“空档期”、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现结合县教体局《关于全县小学(幼儿园)学生延长在校时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遵循“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建立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由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协议后统一实施。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3.达到“高效课后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课后服务、有效课后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实施程序
1.宣传阶段
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印发《实验学校课后服务告家长书》,宣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课后服务原则、课后服务办法等,引导家长自愿主动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
2.申请审核阶段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实验学校学生在校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
3.组织实施阶段
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课后服务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具体办法:
(1)课后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课后服务内容有:组织学生以自主学习和自主阅读为主,以开展体育、艺术、科学普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电影等社团活动为辅,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视野,健全学生心智和人格。
五、时间安排
课后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50分钟(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学部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燕
副组长:逄相燕姚长合
成员:沈传霞王培文郑明慧厉杰吴艳艳赵玲及家长委员会2人
2.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3)建立雨雪天等其他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恶劣天气课后服务班级安排,保证恶劣天气时,课后服务工作井然有序。
3.制定计划,保证效果
辅导教师提前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时间。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多样,富有吸引力,确保活动质量,力争出成果。
每次活动要作好记录,包括辅导内容、方法、效果等,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
4.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
课后服务辅导教师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课后服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由年级统一协调安排好辅导工作。
看护教师做好考勤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如有请假者,班主任及时通知看护教师。看护结束后,看护教师按年级安排整队放学离校。
(2)加强学生管理
学生放学后,及时进入相关教室,在规定区域内活动,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若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5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州发改发(20xx)26号和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开展课后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兴市教(20xx)21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家长放心的教育,帮助家长解决孩子课余时间和非工作时间无人照顾和管理的实际困难,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作业负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制定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x(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xx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其他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课后服务的统筹安排,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项目,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后,根据申请后的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实施内容
(一)课后服务对象
学生或家长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全体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每个星期一到星期五7节课以外及周末的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1、早晨:6:30至8:00;
2、中午:11:50至14:20;
3、下午:17:10至19:30;
4、晚上:21:20至22:40。
5、周末:星期六半天(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上午实行3周休息1周)
(三)课后服务内容
学校实行封闭式闭环管理,每天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各项工作,除了每天7节课以外,开展了以下课后服务:
1、开展早读(7:30—7:50)
由第1节课的教师利用20分钟的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早读和课前准备,培训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
2、社团活动(17:20—18:20)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有特长的教师(或外聘专业教师)开发文学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社团(目前开设了23个),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求,供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自主选择,并负责组织参加社团活动的各年级学生按时参加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3、学习辅导(17:20—18:20,19:40—21:20)
(1)每天下午17:20—18:05,没有社团活动的学生,由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科任教师进入班级开展学习辅导。
(2)每天晚上19:40—21:20,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该班的科任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做当天的作业、预习第二天的课程、阅读课外书物等。
(3)星期六上午7:30—11:50,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该班的学科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一周知识小节等。
4、托管服务
除了上面的时间安排外,学校加强学生的就餐管理、安全管理、自主学习管理、睡眠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养成、保证良好睡眠等,具体如下:
(1)起床管理:早上6:30—6:50,由4名值班人员组织教官到每间寝室叫学生起床,督促学生及时进行洗漱,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等。
(2)就餐管理:早上6:50—7:20,中午:11:50—12:20,下午:6:00—6:30,由4名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排队吃早餐、中餐、晚餐。
(3)睡觉管理:中午12:30—14:00,晚上22:40以后,由4名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按时洗漱、睡觉,让学生安安静静睡觉,保证每一个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保证上课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状态。
(4)新闻联播:19:00—19:30,由4名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按时收看新闻联播节目,了解和关注国际国内时势动态,增强学生视野和格局。
(5)自主学习管理:每天晚上21:20—22:00和星期六下午、星期天上午(3周休息1周),由4名值班人员和教官组织学生在教室自主学习,期间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效果。
(6)安全管理:每天从早上学生起床到学生睡觉,4名值班老师和教官要全方位开展巡查工作,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排查和处理,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安全。
四、课后服务管理
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和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五、收费管理
1、收费依据:依据州发改发(20xx)26号文件执行。
2、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一)。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全体学生和学生家长公示课后服务的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信息。
3、资金管理: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全额汇缴到市财政局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预算单位子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课后服务费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由学校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申请支付,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补助,其余支出应使用税务发票,人员补助一律采取银行卡方式发放,并依法纳税,发放课后服务费应提供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考勤表,课程表,等证明实际开展服务的印证资料,严禁虚构服务项目套取服务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服务费。
六、实施流程
(一)宣传学习
1.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学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让全体教师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中来,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班主任要吃透相关的文件和方案精神,在每个学生和学生家长中进行积极的宣传,主动向他们告知课后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课后服务的方式、项目、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和家长义务等,充分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让他们积极配合和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
(二)提出申请
教务处统一制作课后服务申请书,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课后服务申请书,并签字认可后统一上交教务处进行统计汇总。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参加的每个项目,进行分类统计,再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学生人数进行审核,结合学校资源配置、师资力量、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合理研究,决定该项目是否可以实施。
(四)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针对可以实施的课后服务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组织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关乎学校的发展、关乎学生的发展、关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请全体教师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主动的参与此项工作。
2、狠抓落实。
各处室必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尽职尽责、认真细致、扎扎实实的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用心、用情为每一个学生做好服务,让每一位家长满意、放心。
3、严肃纪律。
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不按时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纪律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此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教师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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