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7 17:08:57 好文 我要投稿

门诊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门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管理制度1

  1、医务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等。

  2、诊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3、医务人员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均应认真洗手。

  4、诊室应定时通风,诊桌、诊椅、诊床等应每日工作结束后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有污染随时消毒。

  5、每周更换床单、枕套等,有污染随时更换,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并做登记。

  6、诊室物品专室专用,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表面用75%酒精擦拭消毒后放回原处。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封扎集中处理,并与医疗废物暂存处做好交接记录。

门诊管理制度2

  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制定我院管理制度。

  一、门诊办公室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四、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窗口手工预约(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社区预约单)、电话预约、网上预约。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暂提供1/3)、专科门诊(提供全部号源,口腔科专科号按当日接诊患者人次提供号源)和普通门诊(提供全部号源)。

  六、门诊办公室负责办理电话预约挂号注册手续、复诊预约手续、网上预约登记、领取预约号。

  七、门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公示我院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

  2、公示我院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电话;

  3、更新每日预约挂号号表,根据预约登记(手工、复诊、社区、电话等),准确出号;

  4、做好医患双方失约的补救工作;

  5、每月5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卫生局《天津市预约挂号统计表》。

  八、严格执行我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专家不得随意停诊。若因故需停诊必须提前一周将科主任签字批准的停诊申请单交到门诊办公室备案(病假除外)。

  九、复诊预约由门诊接诊医师或病房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在患者就诊或出院当日予以预约登记,开具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一式三联),分时段确定预约时间,嘱咐患者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就诊当日取号。门诊复诊预约率40%,产科门诊和口腔科门诊复诊预约率100%,出院病人门诊复诊预约率60%。

  十、信息中心及时排查、解除信息系统故障,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十一、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规范非营利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

  十四、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天津市卫生局、武清区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十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门诊管理制度3

  (一)保持候诊厅整洁卫生

  1、门诊保洁人员应定期对候诊厅进行打扫、整理,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如有污物应及时打扫。

  2、候诊厅内禁止吸烟,并在醒目处张贴禁烟标识。

  (二)保持候诊厅内安静的环境

  1、各候诊厅应有醒目的.标志牌,提示患者保持安静的候诊环境。

  2、分诊护士应维持好候诊秩序,按患者的病历依次排队。

  3、候诊厅内电视机音量应适当调低,以免影响诊室内医师诊疗质量,分诊护士下班时应及时关闭电视机。

  (三)各候诊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候诊椅和地面应定期进行消毒,如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进行隔离。凡传染病人不得在普通诊室就诊,应引导患者到传染科门诊就诊,并对候诊厅及时进行消毒。

  (四)各候诊厅应做好卫生宣教工作,加强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工作。各候诊厅应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

  (五)各候诊厅分诊护士对各位患者认真做好预检工作,如发现危重和急诊患者应及时引导患者到急诊室就诊,不得贻误患者抢救。

门诊管理制度4

  1、医务人员、保洁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穿隔离衣、戴手套、鞋套、帽子及12层面纱口罩。离开发热门诊应脱掉隔离衣、手套、帽子及12层面纱口罩,口罩应每天消毒处理(用有效氯消毒液20xxmg/L浸泡30分钟)。

  2、诊治每一个病人后,处置万垃圾、痰液、排泄物后,离开发热门诊之前均应用流动水洗手,时间不少于60秒,吸收装置为非接触式。

  3、各诊室及检查室门口放置脚垫,用有效氯20xxmg/L消毒液浸湿并要求保持其湿度和浓度。

  4、桌面、地面、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每日用20xxgm/L有效率消毒液擦拭消毒两次,污染时随时消毒,空气用0.5%的过氧乙酸或20xxmg/L有效率消毒液激动喷雾消毒每日两次,并做好记录。

  5、拖布、抹布使用后应先用20xxmg/L有效率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再清洗。

  6、痰液、排泄物用20xxmg/L有效率消毒液浸泡1小时,到入专用厕所,痰盂、污物桶需配盖。

  7、生活垃圾和一次性医疗用品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用双袋密封送医疗废物临时储存室并做好记录。污染被服双袋运送至洗衣房先消毒后清洗,可循环使用的医疗用品先用有效氯20xxmg/L消毒液浸泡消毒后送至供应室清洗、消毒或灭菌。

门诊管理制度5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的双重领导。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门诊各科工作人员按院方要求时间开诊。

  三、门诊部按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及科务会。

  四、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技等各类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严禁未注册人员单独坐诊或值班。

  五、普通门诊必须安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医师坐诊,专科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各科每周应安排副主任以上人员出任普通门诊。

  六、门诊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和减少负担。门诊病历、检查申请单及处方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疑难重症及两次仍未确诊病人,当班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收治住院,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七、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门诊医师接诊患者时,主动加强与患者沟通,征求其意见,争取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

  八、门诊各科应加强与住院部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安排病人住院治疗。

  九、对转诊我院病人要认真诊治,若需转回原地时应提出诊治意见。

  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时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十一、门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十二、门诊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检查或提供其他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手机,确有急事需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十三、文明行医,医务人员着装整齐,挂牌上岗。关心体贴病人,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霭、解释耐心,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

  十四、廉洁行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索要、收受红包、回扣及提成。

  十五、保持门诊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禁止吸烟。

  十六、凡违反门诊工作制度,经调查核实,视情节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门诊管理制度6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门诊管理制度7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卜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病区、氧气处、锅炉房、计算机中心。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门诊管理制度8

  一、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行预防为主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师生搞好以灭四害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搞好卫生预防接种工作。

  四、对全体师生的`饮水进行监督把关。

  五、严格执行医务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扩散。

  六、对传染病人的污物,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七、建立红十字监督网,及时将传染病疫情上报卫生室。

  八、发现传染病人及时送医院隔离治疗,并将疫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深入班级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咨询宣传工作。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把好病从口入关,加强对食堂饮食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餐具消毒。

  十、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卫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销售食品是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门诊管理制度9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医院门诊部的'统一管理。

  2、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对药学门诊工作等实行全面统一领导,

  并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3、实行有经卫生部临床药师资格培训、中级以上职称的药学人员出专科药学门诊。

  让患者接受到专业的药学服务,有效提高了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4、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服务患者。

  5、临床药师对就诊患者认真实施检查,及时做出正确用药解答。

  要准确认真规范记载治疗期间填写的各种登记。

  如遇疑难病例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请示上报进行会诊。

  6、做好本科室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门诊管理制度10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管理制度11

  ①治疗室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需规范着装,做好洗手、消毒、备水、清点物品以及检查设备等工作。

  ②对病人所持医师开具的治疗申请单,要仔细核对,急躁询问病情和以前治疗状况,以便作好必要的应对。

  ③治疗前,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具体讲解治疗中有关留意事项,并调整病人的.心理状态,以便确保协作治疗。

  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亲密观看治疗中的病情变化及设备运行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治疗中的平安。

  ⑤治疗中,如病人消失病情变化和设备故障,必需准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以及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并实行乐观措施。

  ⑥治疗结束后,应反复询问治疗感觉,并交待回家后相关留意事项。

  ⑦平常留意对设备进行修理和保养,发生严峻故障不得自行处理,要准时报告和修理。

  ⑧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物品定位,摆放有序,取之便利,准时消毒,污物准时清理。

门诊管理制度12

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1. 各临床科室应充分发挥本科特色,满足社会医疗要求,开设各类专科、专病门诊。

  2. 专科专病门诊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表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批准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具体落实安排。

  3. 为保证专科专病门诊特色和相应技术力量,每一专科专病门诊应有3人以上参加,并有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负责人,如有缺员及时补充。每位负责人不得超过2个专病门诊。

  4. 专科专病门诊一旦开设后,应在两地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开诊,不得无故停诊。如因故需更改时间或临时

  停诊,必须事先联系代诊人员并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早通知预约病人及早做好安排。

  5. 专科专病门诊应发扬专科优势,妥善保管病人资料,合理利用病人病例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诊疗效果并争取在疑难专病的科研上有所突破。

  6. 科主任应加强对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门诊办公室负责对各个专科专病门诊进行绩效考核。

  8. 医务科

门诊管理制度13

  1、门诊工作制度

  ①门诊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②门诊各诊断室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负责安排及办相关审批手续;

  ③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对诊明确或可颖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④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则应协调优先安排就诊;

  ⑤认真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做到细致诊断,合理用药,态度和蔼,耐心解释,对经复诊仍不能确诊的难重病人,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⑥门诊各科要注重与医技科室、病区加强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收治病人和早日明确诊断;

  ⑦专家专科门诊则要按时出诊,特殊情况不能出诊,则应当公示或告知病人;

  ⑧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以便接受群众监督;⑨门诊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医院的知名度。2、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①门诊服务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②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③服务台人世间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④病人选择医师时,则应详细介绍专业特长及相关资料,具体方法等。

  ⑤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⑥主动帮助病人就医、交费、取药,引导各项检查,解答有关事宜,其中环节出现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⑦经常巡视候诊厅,以便随时引导和协助老年人、残疾人、体弱人员就医。

  ⑧协助门诊部接待团体体检人员到相关科室体检,维持秩序,负责安排个体体检工作。

  ⑨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发送卫生宣传资料,监督保洁员,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⑩负责收集病人的意见,沟通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⑾每日将接诊情况表,统计上报医院。3、门诊医师诊断室工作制度

  ①上班15分钟前必须到位,并作好一切就诊工作准备。②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询问病情、检查和解答相关问题。③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填写各种申请单报告单,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及统计工作。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并按照传染病管理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详细登记。

  ⑤指导病人正确采集各种化验标本,并做好化验和各种检查报告单的保管,严防丢失。

  ⑥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医师应亲自陪同检查,并注重与医技科室沟通。

  ⑦各种检查污物器应检查督促保洁工作消毒处理,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齐与安静。

  ⑧门诊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通知导医,以便分诊。其科室所需物品由主任统一领发,个人不得领取。4、门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①护士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无菌操作规格,做到态度严谨、工作认真、手法轻巧。

  ②注射药物时,应按照处方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③对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须做皮试,观察20xx分钟等无过敏反应时方可注射。

  ④严格观察注射后的病人的病情变化,首次注射青霉素后勤部,需留观20xx分钟,如发生注射反应及药物过敏等意外,则应立即报告医师,实施抢救措施。

  ⑤室内所有抢救药品、设备、要放置定位点,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取之方便。⑥室内空气、地面要做到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防止交叉感染。⑦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放入严密容器里,待保洁工外运。

  ⑧严格以文字床前交接班,清点药物和设备,双方无异议时方可离岗。

  5、门诊体检工作制度

  ①单位或团体人员在门诊体检,由门诊部主任统一具体安排、组织和实施。

  ②体检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科室,应服从门诊部主任的.安排,在时间及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和支持,如有工作矛盾则协商解决,共同完成体检工作。

  ③各种体检申请单、报告单,则由门诊部主任指定人员统一填写并收回。

  ④待体检结束后,则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写出体检结论及治疗意见,并通知受检单位或团体负责人。

  ⑤体检中不得弄虚得假,注重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必要时告知病人来院复查。6、治疗室工作制度

  ①治疗室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做好洗手、消毒、备水、清点物品以及检查设备等工作。

  ②对病人所持医师开具的治疗申请单,要认真核对,耐心询问病情和以前治疗情况,以便作好必要的应对。③治疗前,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详细讲解治疗中有关注意事项,并调整病人的心理状态,以便确保配合治疗。

  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治疗中的病情变化及设备运行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治疗中的安全。

  ⑤治疗中,如病人出现病情变化和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以及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并采取积极措施。

  ⑥治疗结束后,应反复询问治疗感觉,并交待回家后相关注意事项。⑦平时注意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发生严重故障不得自行处理,要及时报告和维修。

  ⑧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物品定位,摆放有序,取之方便,及时消毒,污物及时清理。7、门诊无痛人流工作制度

  ①人流室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认真检查各种设备、药品、器材等情况,确保良好运行。

  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污物及时处理,指定专人灭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③在实施手术前,必

  ④如本人身体不具备实施手术条件,又要求终止妊娠,医师应耐心劝解,并积极给予治疗,待条件允许可以的情况下再实施。⑤医师准备行人流手术前,应请麻醉师会诊,提出麻醉方法、方式、有关术前准备工作以及预案。

  ⑥凡70天以上妊娠,并有可能术中发生意外者,应收治住院,以确保病人安全。如术中遇到疑难,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指导。⑦在实施手术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详细介绍术中、术后有关注意事项、治疗方法及可能出现的情况。设法解除病人心理恐惧状态,确保配合手术和治疗。

  ⑧室内所有设备器材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定期定人维修和保养,防止发生故障。

  ⑨注重随防,告知病人通讯方式,指导病人康复。

门诊管理制度14

  为减轻镇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达到引导居民就近就医,小病不出村、不出镇的目的,根据《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府[20]36号)和《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中劳社[20]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xx镇的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为参保人),门诊就医原则上应到本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病情需要的,可到市医院就医。参保人到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或市医院门诊就医,可享有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但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由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属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疗费用也暂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使用《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2)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输液(含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换药、清创缝合所发生的费用;

  (3)血液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非数字化X光(透视及照片)、黑白B超、心电图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

  (3)各种美容、整容、矫形、减肥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4)各种体检、咨询、鉴定、预防接种等费用;

  (5)戒毒、戒烟等费用;

  (6)性功能障碍、不孕不育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7)属违法犯罪或个人过错承担的医疗费(如:自伤、自残、酗酒、吸毒、斗殴、染性病等);

  (8)属他人责任承担的医疗费(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9)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其他特诊、特需医疗费,非治疗性费用。

  四、参保人每次就医发生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参保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在市医院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人每社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元,超出此支付限额的费用在本社保年度内由个人自付。参保人如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五、参保人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制发社会保障卡的,可出示身份证)和使用专门病历(专门病历由医院统一印制,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发放),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借予他人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对就医的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过程中,发现就医者与所持社会保障卡身份不符时,应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强行要求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扣留其社会保障卡,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处理。

  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一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外的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同意。

  七、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职责:

  (1)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市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镇实施(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2)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员在本机构按规定就医后进行属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经查实,如定点医疗机构为谋取门诊医疗包干费而有推诿病人行为的,每发生一例将从该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中扣除1000元作为处罚,发生数例扣足数例。

  (3)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对其身份识别,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非属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诊前应预先告知其不能在本机构进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如医疗机构错将非参保人员或非属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或将非“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4)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要位置悬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示牌”和公示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区域点的名称;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医疗保险咨询与联系电话等向参保人员公布;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对投诉事项要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和回复。

  (5)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以医疗、财务、药房及电脑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医保业务管理小组,医院主管院长担任本院小组负责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分别担任本站小组负责人,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软件进行电脑结算;结算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维修;若因设备故障或社会保障卡损坏不能按社保规定结算的,应及时告知市医院并商讨处理办法。新晨

  (6)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药品、耗材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必须按规定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采购,由市医院药库按市招标价统一调拨;医疗机构私自采购,经查实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耗材或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中出现假、劣、违规品时,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并扣除当月该医疗机构全部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费用,情节严重造成医疗事故的将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定点医疗机构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八、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给付,实行门诊费用包干制度。

  (1)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全镇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的包干参保人数,将社保年度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拨付给市医院统筹使用;拨付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时,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

  (2)市医院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负责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人数,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给付,具体拨付方式按《镇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执行。

  九、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是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组织,依法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市审计机关依法对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贪污、挪用、截留和侵占,违者除责令如数归还外,还须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因违反规定套取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导致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合理支付的,除追回所涉金额外,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门诊管理制度15

  一、基本要求

  1、门诊相对独立,有明显就诊标志;设专人发放口罩和就诊须知,负责咨询、引导分流患者。

  2、“三区”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设有效的隔离屏障,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3、门诊诊室三固定:人员相对固定,诊室内器械固定不能携带出室外,收集污物设施固定。

  二、防护要求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⑴ 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⑵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⑶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⑷ 严格执行手卫生。每次接诊病人后,要更换手套或进行手消毒。

  ⑸ 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2、二级防护:适用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留观室、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⑴ 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⑵ 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⑶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⑷ 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实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可引发气溶胶的操作包括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

  4、除二级防护外,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三、消毒技术

  ㈠ 空气消毒:

  1、保证空气的流通是控制和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

  ⑴ 开窗通风,加强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

  ⑵ 安装通风设备,加强通风。

  2、需要时,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不必常规采用喷洒消毒剂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㈡ 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和消毒。

  发热门(急)诊和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病房、隔离病区内所有的物体表面、地面都应当进行清洁,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当先清洁,再进行消毒。

  1、清洁的一般要求包括:

  ⑴ 进行湿式清洁,动作轻柔。

  ⑵ 所有清洁后的物体表面、地面应当保持干燥。

  ⑶ 清洁工作应当区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逐区进行。湿擦各种物体表面,湿拖地面;抹布、拖把要分区使用,及时更换。

  ⑷ 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工作时,应当分区穿戴防护用品。

  ⑸ 工作完毕后,应当及时清洁和消毒工作用具。

  2、物品表面和地面的消毒按照常规的消毒方法,消毒剂可选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为200mg/L~4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

  ㈢ 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使用物品的消毒。

  1、患者使用的床单、被罩等物品每周定期更换,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后及时更换。用后的上述物品用双层布袋封扎,可煮沸10分钟消毒或者使用25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5分钟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患者使用物品与医务人员使用物品应当分开清洗、消毒。

  2、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螺纹管尽可能使用一次性使用物品;若重复使用,用后应当立即用500mg /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 分钟后,再清洗消毒;也可以使用专用清洗机清洗,水温80℃-93℃清洗10 分钟,烘干备用。氧气湿化瓶应当每24小时进行更换,使用后的湿化瓶浸泡于500 mg /L含氯消毒剂中 30 分钟,无菌水冲洗后干燥备用。呼吸机主机表面清洁后,用500 mg /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3、接触患者的精密仪器设备,设备表面使用70%乙醇或异丙醇擦拭消毒2遍,或整机用环氧乙烷气体消毒。

  4、患者使用后的体温计,浸泡于75%乙醇浸泡15 分钟,或者浸泡于0.2%过氧乙酸中10 分钟后,干燥保存。血压计、听诊器等,每次使用前、后用75%的乙醇擦拭消毒。压舌板一人一用一灭菌,或者使用一次性压舌板。

  ㈣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的处理。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当使用专用容器盛放,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设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医疗机构,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可直接入污水池,适当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药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大于6.5ml/L。

  ㈤ 终末消毒。

  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出院、转院或者死亡后,患者房间的环境和使用的物品应当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是:

  1、空气消毒:无人条件可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也可以用15% 过33氧乙酸7 ml/m(即纯过氧乙酸1g/ m)熏蒸进行消毒;消毒完毕充分通,.

  风后方可使用。

  2、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后,使用250 mg /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拖地,作用15-30分钟。

  ㈥ 转运救护车的消毒和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3、转运人员接触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4、非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

  5、转运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必须返回急救中心(站)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6、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应当先关闭门窗,再用2%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封闭1小时。

  四、医疗废物的管理

  在诊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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