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管理制度【热门】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管理制度1
一、车辆养护
(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
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行驶。
4、进入驾驶室,启动马达着车后,需要观察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工作情况,有无警告灯闪烁或常亮。
5、检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向信号灯工作是否正常。
7、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8、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无异常声音。
9、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干净,有无异味。
10、行进检查,行车前,应先踩几下刹车踏板,感觉刹车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12、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二)每周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检查的条件:发动机水温需要达
到80°C以上,使发动机不运转,车辆处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钟后,拔出油尺,用干净的针织布或棉丝将其擦拭干净后,再将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检查其油面的位置。
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检查备胎的气压情况。
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应及时更换。
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预防,避免病重麻烦多。
6、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7、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三)每月例行养护制度
经过一个月的行驶,在每周的检查基础上,需要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1、皮带的检查。有无裂纹、松紧,如出现裂纹应及时更换。
2、发动机的密封性。主要检查发动机表面有无渗漏现象。
3、目视水箱与冷凝器间是否有脏物堵塞。特别在夏季,如果其间隙中有赃物,将会影响到空调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压缩空气进行清理。
4、检查雨刷条的清洁程度和喷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
前风挡时,发现雨刷片刮不干净时,需尽快更换雨刷片。
5、检查所有轮胎的气压,包括备胎。
6、检查轮胎的花纹深度及磨损情况。轮胎花纹的磨损极限深度为1.6毫米,轮胎胎面应磨损均匀,如出现偏磨或者磨损异常,需要到维修站进行检查和调整,磨损严重,需更换轮胎。
7、检查电瓶装头表面是否有蚀物,如有白色或绿色污染物,用热水冲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装头进行清洁。
8、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9、及时排除、修正异常情况。
(四)强制养护制度
1、保养空气滤清器
每行驶3000公里要进行空气滤清器的保养,拆开空气滤清罩的盖子,取出滤芯查看,如脏得不厉害,用一小棍子轻轻敲敲滤芯掸去污垢即可,如脏得很厉害,就要换新的滤芯了。
2、更换机油
每行驶5000公里要更换机油。
3、四轮定位
当车辆行驶时出现转向发沉、发抖、跑偏、不正、不归位、漂浮、颠颤、摇摆或轮胎单边磨损、波状磨损、块状磨损、偏磨等不正常的现象时,就必须进行四轮定位。
5、刹车片更换
里程超过20000公里必须更换刹车片,或根据车辆检查情况而定。
6、更换燃油泵
车辆行驶23年,要清洗或更换燃油泵。
7、皮带更换
车辆行驶710万公里,要更换正时皮带。
8、其他
车辆行驶4年后,车内的各种橡胶管老化、硬化,漏机油、漏水的问题就会出现。要及时更换这些橡胶管。5年左右车的水箱被化学物蚀,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时更换。
二、待租车辆标准
1、一格
待租车辆必须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准
时间准:准时、准确的把车送到客户手上。
3、三齐
证件齐:待租车所有证件要齐全有效(行驶证、购置证、养路费证、营运证等)
备件齐:待租车所有备件要齐全、完好(备胎、轮胎套筒、千斤顶、防盗锁、灭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灯光齐:前灯、远近灯光、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应急灯、车内灯。
4、四无
无故障:待租车机械性能、操作系统没有故障存在。
无残缺:待租车外表、车内、车门没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无划痕:待租车外观没有明显划印痕迹。
无异味:待租车厢内没有其它难闻的气味。
5、五清
车身清洁:待租车外观清洁明亮(前后挡风玻璃、左右倒车镜、左右车门、轮胎、轮毂干净)
车厢内部清洁:待租车座椅、靠背、脚垫、扶手、安全带、行李箱清洁干净。
发动机清洁:待租车发动机外表必须清洁干净。
仪表盘清洁明亮:待租车仪表盘必须清洁、明亮没有灰尘。 随车工具及备胎清洁:待租车的随车工具、备胎清洁、干净、没有油污。
三、车辆出勤管理
(一)租赁车辆发车管理
1、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符合待租标准、处于待租状态。
2、接到发车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从接待部领取所发车辆的钥匙、证件、租车合同、验车单等手续。
4、主动与客人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
型、价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验车、发车准备。 6、见到客人后,主动向客人问好,并检查客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来程机票或其他有效证件。通过GPS监控中心核对客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请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以进一步确认客人身份。
7、与客人一起验车。
A、详细查验车辆的外观,从车体油漆、部件、装饰、灯罩到底盘和轮胎,伤痕的长度、面积、部件的数量等,都要在验车单上做详细记录。
B、查验车内饰、部件的完好情况,并记录。
C、发动汽车,查验仪表盘的各项显示,记录公里数、存油量、机油表、水温表等各项数据。查验灯光、空调、雨刮器、音响、刹车、电动门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给客人讲解并示范该车的`各项操作:空调、灯光、天窗、音响等。
E、打开发动机盖,给客人讲解并示范如何检查和添加水、机油。
F、给客人安全驾驶的提示和建议。
G、助客人解决其他问题。
8、把发车情况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诉接待部值班人员。
(二)租赁车辆收车管理
1、接到收车信息后,及时与将要还车的客人取得联系,确定还车时间、地点、租金计算办法等内容。
2、在租赁结算单上填好已知的收费项目和应收款金额,准备好租车合同、应退款项、违章保证金收据;安排车队人员负责收车,要当面向收车人交待清楚收车时间、地点、客人联系方式、租金结算等事宜。
3、收发车人员见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问好,感谢客人选择任我行公司的车辆。
4、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发动机、油量、里程等,并询问客人该车在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或故障隐患,并做好车辆状况的详细记录。
5、根据油量、时间,计算超油费、超时费;并填入应收款项目。
6、如果有车损,要及时报告车队队长,根据车损情况,确定客人赔偿金额;严重车损或有争议的要及时到修理厂定损或报保险公司。车损情况及处理办法都要记录在验车单上。
7、收车人必须在结算单上填写应收款项、应退款项、退还押金,并在收款人栏签名。
8、收车结束及时将合同单、车辆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员审查合同手续、结算单、证件、钥匙,在收发车单上登记时间、车况,并签名。完结后将车辆钥匙、证件交专管员保管。
A、有故障的车辆,收车人员应详细登记并向车管责任人报
告故障情况,由车队另行办理送修手续。
B、车内外不清洁的车,在交回租车合同手续后,由收车当事人负责送洗。
(三)跟踪管理
1、密切关注并掌握每一台已出勤车辆的情况。
2、出场超过三天的车辆要主动与驾车人联系,询问车辆性能和状况。
3、每天通过GPS 查询车辆的位置。
4、做好跟踪服务和温馨提示。
5、助解决驾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道路救援
1、车队每天24小时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机。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马上与客人确认需要救援车辆的车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
3、将事故信息馈给车队主管领导,车队主管领导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道路拯救方案。
4、车队无法处理的情况,就通知修理厂到现场救援。 5、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客人,根据事故的现场情况确定报警、报保险公司。
6、尽量给客人提供替换车辆,费用的结算严格按照租车合同执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书面记录。
四、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维修遵守“先申请,后修理”的原则
1、车辆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管理的车辆做好详细的检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到底出现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这个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几种解决办法?
第四、你认为用那种方法合适?
2、填写故障登记表,并报车队领导核查,并确定解决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厂的,要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修理厂检查。
4、由指定的修理厂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单,报送车队领导审核;维修总费用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队领导批准并签字确定;维修总费用在___元以上的,车队领导必须书面报公司领导审核。
5、紧急情况,车队领导不在场的,需有两名以上的车管人员签字,并将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直接报公司领导审核。
6、每辆车送修前,必须查阅该车历史的修车记录,查对本次故障是否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或相关,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如果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相关,或还在保修期内,就由原修理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
7、记录送修时间,并通知接待部该车预计修复日期。
(二)车辆修复后的出厂检查
1、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
2、由车管员和车队领导对该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记录详细的出厂日期、公里数、维修项目、配件单、结算单、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车辆通过验收回到公司后,车管员将〈维修申请单〉、〈结算单〉交公司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结算单一式两份,原件交财务部门审核,附件和〈维修申请单〉一并存入该车的维修档案。
(三)保险理赔
1、需要做保险理赔或可以做保险理赔的车辆,一定要进行保险理赔。
2、为保证修车质量,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的规定进行。
五、证件、档案及年审管理
1、保证所有车辆的证件、手续齐全、有效。
2、为每辆车单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照片、发动机拓号、车架拓号、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证、保险单、营运证等所有相关手续。
3、为每辆车单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的详细档案。包括:每天的车辆检查养护记录、车辆维修申请单、维修结算单、单车修理项目和费用的统计表。
4、所有车辆都要有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
租赁管理制度2
一、车辆养护制度
(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
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行驶。
4、进入驾驶室,启动马达着车后,需要观察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工作情况,有无警告灯闪烁或常亮。
5、检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向信号灯工作是否正常。
7、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8、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无异常声音。
9、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干净,有无异味。
10、行进检查,行车前,应先踩几下刹车踏板,感觉刹车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12、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二)每周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检查的条件:发动机水温需要达到80°c以上,使发动机不运转,车辆处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钟后,拔出油尺,用干净的针织布或棉丝将其擦拭干净后,再将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检查其油面的位置。
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检查备胎的气压情况,标准气压值见油箱盖处。一般情况下,轿车的轮胎气压一般为2.3-2.5巴,备胎2.5-2.9巴。具体数值需参照主机厂的要求。
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应及时更换。
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预防,避免病重麻烦多。
6、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7、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三)每月例行养护制度kk
经过一个月的行驶,在每周的检查基础上,需要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1、皮带的检查。有无裂纹、松紧,如出现裂纹应及时更换。
2、发动机的密封性。主要检查发动机表面有无渗漏现象。
3、目视水箱与冷凝器间是否有脏物堵塞。特别在夏季,如果其间隙中有赃物,将会影响到空调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压缩空气进行清理。
4、检查雨刷条的清洁程度和喷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前风挡时,发现雨刷片刮不干净时,需尽快更换雨刷片。
5、检查所有轮胎的气压,包括备胎。
6、检查轮胎的花纹深度及磨损情况。轮胎花纹的磨损极限深度为1.6毫米,轮胎胎面应磨损均匀,如出现偏磨或者磨损异常,需要到维修站进行检查和调整,磨损严重,需更换轮胎。
7、检查电瓶装头表面是否有腐蚀物,如有白色或绿色污染物,用热水冲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装头进行清洁。
8、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9、及时排除、修正异常情况。
(四)强制养护制度
1、保养空气滤清器
每行驶3000公里要进行空气滤清器的保养,拆开空气滤清罩的盖子,取出滤芯查看,如脏得不厉害,用一小棍子轻轻敲敲滤芯掸去污垢即可,如脏得很厉害,就要换新的滤芯了。
2、更换机油
每行驶5000公里要更换机油。
3、四轮定位
当车辆行驶时出现转向发沉、发抖、跑偏、不正、不归位、漂涪颠颤、摇摆或轮胎单边磨损、波状磨损、块状磨损、偏磨等不正常的现象时,就必须进行四轮定位。
5、刹车皮更换
车辆行驶2―3年,要更换新的刹车皮。
6、更换燃油泵
车辆行驶2―3年,要清洗或更换燃油泵。
7、正时皮带更换
车辆行驶7―10万公里,要更换正时皮带。
8、其他
车辆行驶4年后,车内的各种橡胶管老化、硬化,漏机油、漏水的问题就会出现。要及时更换这些橡胶管。5年左右车的水箱被化学物腐蚀,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时更换。
二、待租车辆标准规范
1、一格
待租车辆必须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准
时间准:准时、准确的把车送到客户手上。
3、三齐
证件齐:待租车所有证件要齐全有效(行驶证、购置证、养路费证、营运证等)
备件齐:待租车所有备件要齐全、完好(备胎、轮胎套筒、千斤顶、防盗锁、灭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灯光齐:前大灯、远近灯光、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应急灯、车内灯。
4、四无
无故障:待租车机械性能、操作系统没有故障存在。
无残缺:待租车外表、车内、车门没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无划痕:待租车外观没有明显划印痕迹。
无异味:待租车厢内没有其它难闻的气味。
5、五清
车身清洁:待租车外观清洁明亮(前后挡风玻璃、左右倒车镜、左右车门、轮胎、轮毂干净)
车厢内部清洁:待租车座椅、靠背、脚垫、扶手、安全带、行李箱清洁干净。
发动机清洁:待租车发动机外表必须清洁干净。
仪表盘清洁明亮:待租车仪表盘必须清洁、明亮没有灰尘。
随车工具及备胎清洁:待租车的随车工具、备胎清洁、干净、没有油污。
三、车辆出勤管理制度
(一)租赁车辆发车管理
1、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符合待租标准、处于待租状态。
2、接到发车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从接待部领取所发车辆的钥匙、证件、租车合同、验车单等手续。
4、主动与客人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验车、发车准备。
6、见到客人后,主动向客人问好,并检查客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来程机票或其他有效证件。通过gps监控中心核对客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请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以进一步确认客人身份。
7、与客人一起验车。
a、详细查验车辆的外观,从车体油漆、部件、装饰、灯罩到底盘和轮胎,伤痕的长度、面积、部件的数量等,都要在验车单上做详细记录。
b、查验车内饰、部件的完好情况,并记录。
c、发动汽车,查验仪表盘的各项显示,记录公里数、存油量、机油表、水温表等各项数据。查验灯光、空调、雨刮器、音响、刹车、电动门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给客人讲解并示范该车的各项操作:空调、灯光、天窗、音响等。
e、打开发动机盖,给客人讲解并示范如何检查和添加水、机油。
f、签定租车合同,收取押金。
h、给客人安全驾驶的提示和建议。
i、帮助客人解决其他问题。
8、发车完毕后,第一时间将租车合同手续、押金交回接待部。
9、把发车情况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诉接待部值班人员。
(二)租赁车辆收车管理
1、接到收车信息后,及时与将要还车的客人取得联系,确定还车时间、地点、租金计算办法等内容。
2、在租赁结算单上填好已知的收费项目和应收款金额,准备好租车合同、应退款项、违章保证金收据;安排车队人员负责收车,要当面向收车人交待清楚收车时间、地点、客人联系方式、租金结算等事宜。
3、收发车人员见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问好,感谢客人选择任我行公司的车辆。
4、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发动机、油量、里程等,并询问客人该车在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或故障隐患,并做好车辆状况的详细记录。
5、根据油量、公里数,计算超油费、超公里费;并填入应收款项目。
6、如果有车损,要及时报告车队队长,根据车损情况,确定客人赔偿金额;严重车损或有争议的要及时到修理厂定损或报保险公司。车损情况及处理办法都要记录在验车单上。
7、收车人必须在结算单上填写应收款项、应退款项、退还押金,并在收款人栏签名。
8、收车结束及时将合同单、车辆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员审查合同手续、结算单、证件、钥匙,在收发车单上登记时间、车况,并签名。完结后将车辆钥匙、证件交专管员保管。
a、有故障的车辆,收车人员应详细登记并向车管责任人报告故障情况,由车队另行办理送修手续。
b、车内外不清洁的车,在交回租车合同手续后,由收车当事人负责送洗。
(三)带驾租车
1、配司机的租车业务,要开据‘营业派车单’,详细注明用车时间、租金、服务费、用途、结算办法等。
2、所有出车业务都要填写发、收车登记表。
3、带驾租车业务结束后,根据营业派车单和实际还车时间,结算租金,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填写当日报表、派车单驾驶员联作为凭证,随日报表一起交财务部门。
4、检查证件、车况、钥匙,并在收发车登记表上验收登记。
(四)公务用车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的公务用车,需本部门向公司领导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并由接待部开具派车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接待部方可发放车钥匙和证件。
(五)跟踪管理
1、密切关注并掌握每一台已出勤车辆的情况。
2、出场超过三天的车辆要主动与驾车人联系,询问车辆性能和状况。
3、每天通过gps查询车辆的位置。
4、做好跟踪服务和温馨提示。
5、帮助解决驾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道路救援
1、车队每天24小时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机。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马上与客人确认需要救援车辆的车号、事故发生的.时间p地点p基本情况。
3、将事故信息反馈给车队主管领导,车队主管领导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道路拯救方案,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车队无法处理的情况,就通知修理厂到现场救援。
5、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客人,根据事故的现场情况确定报警、报保险公司。
6、尽量给客人提供替换车辆,费用的结算严格按照租车合同执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书面记录。
四、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一)车辆维修遵守“先申请,后修理”的原则
1、车辆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管理的车辆做好详细的检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到底出现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这个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几种解决办法?
第四、你认为用那种方法合适?
2、填写故障登记表,并报车队领导核查,并确定解决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厂的,要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修理厂检查。
4、由两个以上的修理厂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单,报送车队领导审核;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车队领导批准并签字确定;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车队领导必须书面报公司领导审核。
5、紧急情况,车队领导不在场的,需有两名以上的车管人员签字,并将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直接报公司领导审核。
6、每辆车送修前,必须查阅该车历史的修车记录,查对本次故障是否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或相关,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如果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相关,或还在保修期内,就由原修理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
7、记录送修时间,并通知接待部该车预计修复日期。
(二)车辆修复后的出厂检查
1、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
2、由车管员和车队领导对该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记录详细的出厂日期、公里数、维修项目、配件单、结算单、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车辆通过验收回到公司后,车管员将〈维修申请单〉、〈结算单〉交公司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结算单一式两份,原件交财务部门审核,附件和〈维修申请单〉一并存入该车的维修档案。
(三)保险理赔。
1、需要做保险理赔或可以做保险理赔的车辆,一定要进行保险理赔。
2、为保证修车质量,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的规定进行。
五、证件、档案及年审管理制度
1、保证所有车辆的证件、手续齐全、有效。
2、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照片、发动机拓号、车架拓号、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证、保险单、营运证等所有相关手续。
3、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的详细档案。包括:每天的车辆检查养护记录、车辆维修申请单、维修结算单、单车修理项目和费用的统计表。
4、所有车辆都要有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
六、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驾驶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
第三条:驾驶员工作规定:
a、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b、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负责对自己所分管的车辆进行日常例行检查、养护和强制养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c、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检查自己所管理的车辆,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并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d、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e、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值班领导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超过200元的维修项目车队要报公司领导书面批准,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f、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g、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h、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接听电话文明用语.(您好!我是##,请问有事吗?请稍等……)
i、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j、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k、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甲方责任,车辆损坏视情节须要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l、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m、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n、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o、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之部门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
p、驾驶员对车队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执行。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q、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r、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身上必须携带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小灵通等),必须每天24小时开通。对公司呼应随时接听。
s、用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或开回家。
t、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u、司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300元。
v、加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当日填报审核,由车队每周统一报报销。
w、车队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一次,将考核等级作为月度和年度年终奖金的依据。
x、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没有责任心、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除名处理。
租赁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
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
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
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8、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制度。
9、及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使用、调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强法纪观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和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2、加强财务收支计划和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不扩大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表,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加强营收、成本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准确计收租车费用。组织对营收稽核抽查,正确核算业务收入,不乱收或擅自少收免收。要认真掌握和审核费用开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控制和监督。
5、严格执行“三个天天”营收制度,确保营收款及时上缴。做好票证的领用和发领工作。严格执行业务人员在用票证限额,督促业务人员正确使用票证。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物资的管理和核对,做到帐、卡、物、表四相符。
7、严格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出纳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备用金保管人应定期清点核对库存现金,保证帐款相符。
8、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与本单位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等经济活动。
9、负责缴纳相关税收及相关证照的办理及年检。
10、每天核对保管收纳员交纳的营业收入。
11、做好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
12、办好公司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汽车租赁业务管理:
租赁营销部门负责统筹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带驾业务的安排、日常租赁管理工作,客户管理、跟踪服务等。
(一)经常收集同行业和信息及市场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开发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基础资料。
(二)车辆原始资料、客户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建立录入台帐及档案。
(三)每日所发生租车业务,即时登记各类表格、台帐。
1、现金流水帐:记录详细的每日现金收取情况。
2、对于自驾租车业务,认真填写《租车单》、《验车单》、《结算单》等。
3、对于不使用租车合同的租车业务,如接机、带驾等,开据《派车单》,详细注明租金、行程、客户结算方式等。
(四)掌握好车辆属性,及时清查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1、掌握并熟知所有可租车辆的性能、排量、价格、特点,与客户做好沟通。
2、每次换班、下班都要对车辆点名、详细落实每一部车
的状态:待租、已租、送修等,做好交接班工作。
3、本日已预计的租车业务,要提前安排好车辆和人员,与客户联系。
(五)认真做好客户咨询、接待、投诉等工作,车辆调派工作。
1、对于客户的咨询,要热情,礼貌待客,微笑服务。
2、耐心、详细地为客户介绍公司的车型和服务。
3、对于客户的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矛盾。
4、填写车辆预定单,根据客户实际租、还车时间,科学安排车辆及行程,以达到最高的出租率和实载率。
5、随时掌握已租车辆、待租车辆信息,提前做好预定、排班。
(六)客户身份、证件查验、合同手续的办理。
1、汽车租车业务依托身份证监别器、银行卡刷卡等信息手段,详细查验承租方及担保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银行卡等。
2、向客户解释租车合同条款,办理租车手续,收取押金。
(七)违章保证金退还。
1、客户租车前要解释清楚收取违章保证金的规定。
2、根据各银行预授权的解冻日期(约30日左右),在退还违章保证金前,认真查询该车在客户租赁期间有没有违章记录,若没有违章记录,即时退款给客户。
3、若客户在租赁期间有违章记录,及时通知客户处理。
四、机务管理:
机务部门负责小车的新车选型、维修、施救、材料使用、检测等技术管理工作。
(一)新车选型选购、报牌等相关工作
1、选购小车时,对小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修方面、造型方面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的综合考虑进行择优选购,合理配备车型。经技术探讨,选择拟购车型报总公司审批。
2、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配置清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参照厂方说明书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确保小车技术状况良好。并办理“三包”期内相关手续,以便机件早期损坏进行索赔。
3、及时办理新车上牌及相关证件。
(二)小车管理验收人或驾驶员对承租人交车时的小车验收工作。
1、检视发动机的机油、水是否正常,外观、内饰、灯光、雨刮、底盘、轮胎等是否完好。特别注意对轮胎状况的检查及胎号的核对。
2、试车检查转向、制动、发动机、传动系统等状况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3、小车返回交车时的油箱燃油量,应与发车前的油箱燃油量基本一致。
4、视故障情况,必要时组织值班技术员、检验员等有关人员做好车辆损坏的鉴定与评估。
5、随车证件应完好、齐全。
(三)为提高小车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行车,小车一星期出租率达70%以上(即一星期出租5天以上),实行每星期一次的安全例检制度。检验台建立单车单页的检验记录台帐,检验合格的小车开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并将检验车号录入电脑,备于小车派租时查询。小车拟出租前,租赁部派租调度人员应查对小车最后一次“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或电脑录入检验的时间,并根据小车出租率情况,对安全例检到位进行把关。
(四)强制小车按行驶里程维护。严格执行维修行业相关法规规定,按照DB35/T164-20xx《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轿车一、二级维护工艺规范”标准的`维护间隔里程或时间安排小车一、二级维护,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必要时参照小车说明书规定的维护里程或时间间隔安排小车一、二级维
护。逾期维护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小车不得租赁出车,防止带病小车进入运行。
(五)健全小车技术及维修档案。建立一车一档,对小车配置的各大总成型号,轮胎型号、胎号等进行登记,以防租赁人对小车部分配置进行偷梁换柱,为产生纠纷提供技术信息。做好技术参数、维修数据的跟踪记录,保持记录内容详实、完整。
(六)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对照行驶证的年检时间,及时安排小车做好安全技术检测,确保租赁小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落实。
(七)材料消耗管理
1、常用材料的领用:材料配件的领用由维修作业人员或驾驶员向过程检验员申领,过程检验员应进行核实和技术把关,本着实际需要的原则审核开具领料单,由作业人员或驾驶员签名,向相关料库领取,应将旧件缴到生产办公室方可领用新件,过程检验员应监督所领材料是否全部装车使用。
2、材料领用审批规定
(1)单价300-1000元的配件应报厂长审批。
(2)单价1000-20xx元的配件应报分管经理审批。
(3)单价20xx元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
(八)轮胎管理:轮胎实行单车一一对应使用,由胎管员建立单胎使用登记卡台帐,跟踪管理单胎使用全过程,要记录单胎的使用起止日期及里程表读数。胎管员结合车辆各级维护,根据轮胎的使用技术状况,视需要进行翻面和换位,使轮胎磨损均匀,并做好台帐记录。管胎员发现轮胎异常应及时汇报机务科,组织有关人员技术鉴定并解决处理。轮胎需要更新时,由管胎员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并报过程检验员记入单车维修技术档案,胎管员每月底将更换轮胎情况报机务科。
(九)对进修的小车,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小车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维修过程严
格执行“三检”制度,严格按照维修工艺规范、技术标准,把好小车维修安全质量关,努力提高维修合格率,减少返修率,确保小车维修出厂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十)小车路途发生机械故障抛锚时,维修厂负责做好小车的抛锚施救工作,维修厂接到施救通知时,将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施救维修,施救工作做到及时、快捷、安全,保质量、保进度。
五、车辆安全管理:
安全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事故处理、车辆投保、保险索赔、交通违法行为、租赁异常涉及公安机关的相关事宜的处理等工作。
(一)公司安全教育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组织开展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二)事故损失处理、保险索赔与善后工作。
1、车辆出险后请立即向公司报告
报告事项: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事故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2、车辆发生事故后,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3、车辆肇事后,能按简易程序处理的,报保险公司查看现场,按简易程序处理;未能按简易程序处理的,应报告公安机关交警处理。待事故结案后,应缴交事故认定书原件。
4、事故发生后,承租人能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自行
处理后应缴交相关凭证原件,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未能自行处理的,要求公司派人处理的,公司应派人协助处理。
5、若因事故导致车辆停驶(未能营运)承租人应承担停驶期间的费用(按日租车价格计算)。
6、事故发生后承租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维修车辆,需到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
7、事故发生后,若承租人的原因,造成车辆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或保险公司拒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损失,承租人应配合保险公司的要求,补全补齐相应的索赔材料。
8、事故发生后,承租人应垫付事故的相关费用,若承租人未垫付由公司垫付的,承租人应向公司支付,公司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9、事故发生后,经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或其他一切损失,承租人应全额承担。
(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自驾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未引起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公司应尽快帮承租人查询违法信息,及时通知承租人自行处置。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承租人,应承担200元/天的违约金,若查无违法信息,30日左右如数退还违法保证金。
2、带驾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参照客二公司驾驶员违法行为管理办法处置。
(四)跟踪管理、通过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
1、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做好GPS监控记录。
2、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车辆等违规车辆。
3、GPS监控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监控日志记录,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六、驾驶员管理:
1、服从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工作驾驶任务。
2、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3、根据派车单出车,严格按照派车线路行驶。
4、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
5、驾驶员出车前回场后应认真检查车况,填好车辆检查表。
6、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维护、保养好指定车辆,保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7、遵守保密规定,不随意传播、打听与出车任务无关的信息,不泄露公司公务活动及出车期间掌握的有关机密事项,执行接待任务的驾驶员不得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
8、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准时上班,在公司内等候工作,临时有事离开必须请假。
9、驾驶员应遵守车辆管理规定,严禁私自出车、借车、租车,不准私自配制钥匙。
10、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要讲文明,有礼貌。
11、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2、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于合法位置,任意放置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等,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得违规停放车辆
13、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14、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费,按趟次填报审核,向公司财务科报销。
15、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服从安排、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没有责任心、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除名处理。
租赁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第十条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租赁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公司”)及所属公司房产租赁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房产租赁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和土地管理规定》、及《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租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房屋租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管理、科学经营,确保安全、提升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房产,是指燕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产权、使用权或实际控制权并被确定为租赁经营的房屋建筑物。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燕东公司行政保卫部是燕东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房产租赁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联合燕东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制订并不断完善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订房产经营方案,并按照燕东公司批准的经营用途和方案开展经营工作;
(三)联合法务部完成房产承租人的资信审查与选择确定;
(四)联合财务部对房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进行管理;
(五)行政保卫部负责建立房产租赁管理台帐、档案;
(六)行政保卫部负责组织对租赁房产实物与使用安全进行检查;
(七)行政保卫部负责审核房产承租人的装修方案;
(八)行政保卫部负责制订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租赁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九)行政保卫部负责按时将房产经营方案上报电控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并编制报送房产租赁统计报表;
(十)联合法务部进行房产租赁法律纠纷的处理;
(十一)保证国有资产和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和房产实物的完好与保值增值。
第三章房产租赁管理
第五条
燕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房产租赁均由公司行政保卫部牵头联合财务部、法务部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公司各类房产租赁期限最高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限5年(不含)以上的租赁合同须上报电控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履行电控公司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七条
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50平米(含)以下房产的租赁(包括新租和续租),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报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合同报燕东公司相关部门存档备案。
第八条
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房产的租赁(包括新租和续租),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经经理办公后审核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3000平米以上的房产经营租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房产位置、面积、权属、原规划用途等基本情况;
(二)根据房产基本情况、周边环境、市场情况等因素,提出最佳使用用途建议;
(三)根据同类房产的租赁市场情况,提出房产租赁价格和租赁期限的建议;
(四)房产租赁的经营成本及净收益测算,根据收益与投资测算,提出是否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的建议。
第十条行政保卫部应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确定出租房产的使用用途、租赁价格和出租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时给予承租人的免租期(装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天,超出部分的免租期应在合同期内的每一年逐年给予兑现。
第十二条
行政保卫部在编制房产租赁方案时,应综合考虑房产的性质、地理位置、建筑面积、新旧程度以及周边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租赁价格,原则上租赁价格不能低于房产所在区域同一类型房产的'市场平均租金。
第十三
条房产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供暖费等费用由房产承租人自行负担。
第十四条
租赁房产的物业服务,原则上由承租人与燕东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章房产租赁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与承租人参照政府标准合同文本签订书面的房产租赁合同。
第十六条
房产租赁标准合同文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法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二)租赁标的物的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三)租赁用途、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含保证金);
(四)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租赁房产的维修养护及物业服务事项;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九)其他约定;
(十)双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十七条
房产租赁合同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
第十八条
承租人为法人单位的,应将盖有承租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将承租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详实的住所地址等书面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保证金。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保证金金额最低为三个月租金,合同期在三年以下的,保证金金额最低为两个月租金。保证金收取时间应在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之前。特殊情况下可免于收取保证金,但租金收取方式应是承租人预付六个月(含)以上且首期租金在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之前收取。
第二十条
行政保卫部要严格履行房产租赁合同,按时收取租金及物业费,对于拖欠的租金或物业费的要及时追缴,在追缴租金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第二十一条
行政保卫部与承租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租赁房屋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行政保卫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五章承租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保卫部联合法务部、财务部应对房产承租人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调查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以往的信用记录等。承租人为法人单位时,应对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租人。
第二十三条
行政保卫部应严格约束承租人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外埠单位、人员承租房产,应符合《北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行政保卫部应加强对出租房产的巡视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章租赁房产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六条
行政保卫部负责租赁房产的管理与维修养护。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原则上不得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拆改、扩建和搭建安装临时构筑物及广告牌匾等行为。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失的,应要求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
行政保卫部负责出租房产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八条
房产租赁经营期间,有关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修缮、养护等事项,应在房产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明确双方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对承租人要求提高房屋装修标准、改善经营条件、增大设施设备容量的,原则上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允许承租人施工,其所需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行政保卫部负责房产租赁合同的档案管理,对房产租赁经营合同进行审核、保管、备案、审批等。
第三十一条
行政保卫部应建立房产租赁经营管理台帐,负责整理与租赁业务相关的各类请示、批文、备忘录、单据、纪要、信函等书面资料原件,要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报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
对有以下行为的,依据燕东公司有关制度对行政保卫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给予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报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或电控公司审核批准,行政保卫部自行将租赁房产转租他人的;
(二)行政保卫部故意降低租赁价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房产租金不能及时收取,房产权益受到侵害或实物(包括设施设备)损毁灭失的;
(四)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已知承租人违法经营,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未能及时终止房产租赁合同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参照电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行政保卫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租赁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对我项目各类材料的控制及利用,造成少浪费多利用的目的;以及完善项目部仓库管理制度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1、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正规名称与俗称)、懂规格;懂用途;懂保管;懂管理业务;
3、仓库重地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4、仓库堆放物资要定位,标识清楚,新旧物资不混堆,按物体外形分块,成方成垛;按规定的。材料目录分类编号标识,依次存放。
5、对易损易破碎的物资应开箱验收、抽样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拆包、拆箱全数检验。
6、仓库堆放的物品不宜过高,堆物要稳定,重叠堆积各部分要平整。
7、仓管员应经常检查仓库物资质量变化,定期检查为每月一次,并填写有关报表,对某些储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物资,应向材料科反映处理。
8、对材料的进仓,仓库要正确验收各项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再进行签单收料,并按本库房的规定存放材料。
9、化学危险品物资要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
10、仓库发货根据有效的领料单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进行发放,物品领料有疑问的,待明确后才能发放。
11、仓库应遵循“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发货完毕后,领料人、发货人在凭证单据上签证。
租赁管理制度7
1、目的
本程序明确规定了本公司与客户签定租赁合同和退伙的有关事宜,以保证满足客户的需求。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经营部关于物业租赁合同的签定和退房。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4.3 合同评审
4、相关文件
4.1cpm-op-006物业的供电管理
4.2cpm-op-007物业的供水管理
4.3cpm-op-009物业的消防管理
4.4cpm-op-017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5cpm-op-038物业装修管理
5、职责
5.1经营部负责与客户联系,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活动。
5.2经营部与客户签定租赁合同,并协调客户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5.3消防治安部负责消防审批及处理消防事项。
5.4物业管理部及管理处负责房产交接及日常服务。
5.5财务部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和退还押金。
6、实施程序
6.1房产租赁需求信息的接受
6.1.1经营部负责房产租赁需求信息的接受,分两种方式处理需求信息。
6.1.2客户来电咨询房产情况,由房产管理员或经理负责接听并向客户介绍情况,对需预租房产的客户将情况登记在客户情况登记表中,及时跟踪。
6.1.3客户上门咨询房产情况,由房产管理员或经理负责解答客户需了解的房产情况,对认为有必要的客户进行登记并跟踪处理。
6.2住宅房产的.租赁
6.2.1经营部负责向客户介绍公司情况、房产使用条件、租赁价格。
6.2.2经营部负责了解客户情况,及其具体内容证明材料,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6.2.3其它实施程序参照6.1维修安装服务。各管理处负责带客户实地看房,并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管理要求。
6.2.4根据客户提出的租赁要求,经营部负责核实本公司是否具备能力报经理批准。
6.2.5经营部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开具收费通知单。
6.2.6财务部根据经营部开具的收费通知单计收费用。
6.3住宅房产的入伙
6.3.1客户在租赁合同签定后,经营部负责开具租房交接单。
6.3.2管理处根据经营部开具的租房交接单逐项进行交接。
6.3.3管理处各项交接完毕后,管理处负责人与客户分别在房屋租赁通知单上签字。(各管理处应根据具体管理要求,向客户明确租房管理规定)
6.3.4管理处交付房屋钥匙给客户,收取钥匙押金并把客户信息登记输入电脑,同时为客户办理住宿卡。
6.3.5对需装修的客户,按程序文件cpm-op-038执行。
6.4商业办公和工业房产的租赁
6.4.1经营部认真向客户介绍公司情况、房产使用条件、租赁价格。
6.4.2经营部向客户了解其情况,并请其出示具体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6.4.3经营部会同管理处带客户实地看房,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管理要求,并记录在客户情况登记表中。
6.4.4经营部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租赁要求,并商谈大致意向。
6.4.5经营部如认为必要,负责组织机电工程部、消防治安部、物业 管理部进行合同评审,并作记录,同时将评审记录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6.4.6经营部将各部门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双方协商确定后,经营部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6.4.7财务部根据经营部开具的收费通知单计收费用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6.4.8管理处根据经营部开具的房屋租赁通知单办理入伙手续。
6.5商业客户的入伙
6.5.1管理处按上述6.3.2、6.3.3、6.3.4办理有关手续。
6.5.2对需求装修的客户,按程序文件cpm-op-038执行。
6.5.3客户需租用电话时,由经营部与客户签订电话使用协议,并开具押金收费通知单由财务部收取押金。经理部负责办理电话的开通、过户、移机等手续。
6.6合同修改
6.6.1当公司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合同时,经营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并达成一致意见,得到客户书面确认。
6.6.2当客户提出修改时,经营部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以保证公司能力满足顾客提出的更改,并以书面形式对客户提出的修改进行确认。
6.6.3合同的更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各相关部门。
6.7房产的退伙交接
6.7.1客户提出退房申请,经营部在退房客户情况登记表进行登记。
6.7.2管理处负责房产验收交接
6.7.2.1管理处在客户搬迁清理完毕后,按房屋交接单逐项验收,损坏的项目及时与客户提出修复事宜或费用补偿。进行费用补偿时,管理处应收取费用并开具相应的单据。
6.7.2.2在较大型的商业客户和工业客户退房时,由经营部组织机电工程部、消防治安部、物业管理部或沙河管理部联合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总至管理处,并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记录在房产退房交接单备注栏中。
6.7.2.3租用电话的客户退房时,管理处除负责2.1项外,还应检查租赁的电话线路是否可用,并通知经营部。
6.7.2.4经理部负责客户的长话登记信息及长话费用清单或结止费用多少将信息反馈给经营部。
6.7.3管理处各项验收无误后,管理处验收人与客户分别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管理处应复写一份存档并通知经营部房屋验收完毕。
6.7.4经营部负责计算客户的房屋交接单上的结止水电费、押金、租金并开具通知单与发票,通知财务部办理费用的结算。
6.7.5财务部负责客户的结止水电费、押金、租金的收取与退还。
7记录
7.1租赁合同
7.2客户情况登记表
7.3房产租赁通知单
7.4合同评审记录
7.5房产退房交接单
7.6退房客户情况登记表
租赁管理制度8
1、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装拆人员进入安装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防滑电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
3、严禁安拆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酒后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开除(违反一次罚1000元)。
5、塔吊安装、拆卸、附墙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指挥,带班必须了解作业内容,操作程序及相关工种的配合要求,绝不允许无指挥作业或多头指挥作业,多人数的群体配合作业要设巡视员。
6、塔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电气开关、导线、安全装置、机械传动,受力部分等应确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租赁管理制度9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
2、合同文本要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进行鉴证、备案,大宗型资源要向县级农经部门备案。
4、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双方协商解决。对农民关注度高、涉及资金数额较大的重要合同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5、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纳入管理的合同资料,按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管理,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
6、所有村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必须纳入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保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租赁管理制度10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营运车辆的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牌照、附加费牌照、购买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相关驾驶资料应提交公司建立车辆基本信息档案;
2、车辆驾驶员每月25日前将车辆月里程、维修、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技术部登记,安全技术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如果车辆的重要部件或证书有任何变更,应上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驾驶员平时应检查驾驶前后。严禁带病操作。一旦发现,司机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公司将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车辆牌照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障碍物;
(2)车灯、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其他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气缸工作正常,无异常噪音、漏油、漏水等。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不会过紧或过松,车辆不会高速偏离或摆动头部。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标准的要求。前后四个车轮定位准确。
(6)车辆所有线路完好,连接安全牢固。
(7)轮胎应保持良好状态,胎冠上的胎面深度不应小于3 .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驾驶标准。
3、当公司运营部管理人员在路上检查车辆行驶状况时,驾驶员必须出示检查证书后停车配合。如果发现车辆状况不佳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车辆、返回现场检查。
三、车辆维护和验证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度检查、年度检查。
(1)车辆每季度进行一次二次保养,保养厂必须是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认可资质的保养厂;
(2)对车辆进行二次保养后,驾驶员将二次保养表交公司备案,然后到福州市金安区交通管理处签字。
(3)严禁不进厂检查就弄二次维修单等欺骗手段。一旦发现并核实,公司将对司机处以罚款,并重新进行二次维护。
(4)车辆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年度检验。
2、参加交警组织的检查、交通管理部门、年检、按规定进行年检。
3、每行驶50,000公里,必须修理车辆。
4、车辆必须每100,000公里大修一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任何技术和经济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辆都应报废。
(1)车辆超过使用期限,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状况严重下降,无修理价值;
(2)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因交通事故严重损坏,无修理价值;
(三)累计里程超过50万公里或者三次以上大修、零部件损坏严重的旧汽车;
(4)长期使用后,车辆油耗超过国家标准车辆规定值的15%。
(五)经过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的;
(六)经修复调整或者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污染物排放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1)申请报废的驾驶员应报车管所批准,并从批准之日起列为报废汽车,停止其运行。
(2)车辆报废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车辆的相关证明返还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存档。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机械租赁事宜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I 、机械工作项目和机械进场位置,机械租赁工作项目详情请参见附表1。机械租赁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的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机械租赁期满(年月日)止,以甲方最终实际使用的通知日期为准。
2 、租赁机械标准及相关要求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装置完善可靠,设备的燃料和动力消耗在正常范围内,满足甲方的工程运行生产能力和施工技术要求。
机械设备进场时,甲方应组织机械技术条件、安全条件的评估和鉴定。评估和鉴定合格。租赁双方应签署评估和鉴定记录。只有当机械和技术条件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且无安全隐患时,设备才能进入现场。
如果租赁的机械是特种设备,乙方必须出具设备相应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安全检验证明。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设备,乙方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甲方应将相关证书登记备案。
3 、机械操作人员标准及相关要求乙方进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岁,身体健康,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符合相关施工岗位要求,持有市及以上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安全监察局,并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和证书。铁路自旋转设备操作证符合铁道部颁发的《铁路机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人员的职责,积极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全过程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规定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工作。
2.2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3.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或参与起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督促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
4、组织或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调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停止并纠正非法命令、强制危险操作、违反操作规则;
7、督促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标准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将安全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落实办公室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一岗两责”,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3、负责提交和起草公司安全文件、通知、审查通知、准备文件编号和相关安全材料。
4、督促、检查、确保有效交付公司安全文件、实施。
5、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制度。
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和员工劳动保险、失业保险、退休养老金等的全面管理。,并落实相关劳动就业政策和工资分配办法。
6、负责考核经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经济责任制。
7、责任、督促、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8、负责公司介绍、员工考核、考核、签订劳动合同。
9、享有安全否决权、上报权、安全生产紧急停止权和安全监管权。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4.4车辆管理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导精神。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具体的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起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工作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编制部门下一年度的年度总结和计划,制定季节性安全预防措施,编制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时完成。
4、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收集相关数据,准确掌握安全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准确汇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落实、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落实安全检查工作,不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6、每月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如实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分管总经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7、收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分析安全生产情况,为领导做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8、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9、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4.5财务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
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根据有关会计制度和上级要求,合理设置会计账簿,正确核算财务结果,及时并按规定结算各项款项。
2、负责公司的会计和出纳账目,严格按规定控制成本,及时反馈成本控制中的问题。
3、负责编制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审核和办理各种预算、决算手续。
4、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督促清算,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账簿,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各项费用的归集和管理,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负责证券和票据的管理,并做好各种票据的保管工作、收款、发行、使用和登记pin码。
6、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资料并按期归档,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咨询登记。
7、根据财务材料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应增加或减少,以确保国家固定资产不被损坏。
8、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4.6员工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法规等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正确使用、爱护设备,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操作。
3、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保护工作现场的清洁卫生,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4、未经授权,请勿篡改或更改电气设备和电路。停电时或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源。
5、不乱扔垃圾,不倾倒废渣、废油污染环境。
6、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协助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落实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认真履行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承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
8、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4.7驾驶员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法规等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驾驶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检查,按时参加各种证件的年审,确保证件的有效性;
3、开车前做好车辆检查、开车期间、接车后,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不允许在有疾病的道路上行驶;
4、行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越线,不得将车开给未经审核的驾驶员;
5、驾驶期间,司机不允许聊天、吃饭或抽烟。饮酒、疲劳、超速、超载严禁文明驾驶。
6、按时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爱护车辆提供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整有效;
7、严格执行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相关制度;
8、造成交通事故,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公司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9、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安全检查和隐患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和整改生产过程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该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
3.内容
3.1职责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每个人主要负责领导。
每位员工负责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考核。
负责收集公司安全检查数据、汇总并归档。
(3)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3.2工作程序(1)安全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其安全职责的履行。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执行公司的领导指示。
3)设备、设施及其生产场所的安全状态。
4)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5)车辆安全性能检查、二次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
6)驾驶员资格考试。
7)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行驶,是否超速、过度拥挤。
租赁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活动,是指单位在保证其行政职能正常履行、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将本单位所有的空余房屋、场地对外出租,以取得资产收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及由区财政供给经费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一)区财政局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事宜,负责审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各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
(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三) 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房屋出租收入。
第五条 以下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暂不适用本办法:
(一)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提供基本住所、解决住房困难的国有房产;
(二)居住性的政府直管公房;
(三)经财政部门批准租(借)给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房产。
以上(一)、(二)种情况,租金收取按区建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实施程序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合理制订招租方案。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招租方案主要包括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出租方式、出租期限、出租起始价(底价)、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条款等内容。
房屋出租单位应通过调查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的底价。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必须事先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租。
第八条 办理报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一)拟出租单位向主管部门上报房屋出租的书面申请报告、《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申报表》和招租方案,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需提供评估报告;
(二)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区财政部门申报;
(三)区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批复,经批准后送至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租。
第九条 房屋集中招租时间定于每年的1月、5月、9月份,行政事业单位须分别在每年的12月、4月、8月份前按第八条规定将材料报送区政府采购中心。12月份申报次年2月至5月份到期或新出租的资产;4月份申报6月至9月份到期或新出租的.资产;8月份申报10月至次年1月份到期或新出租的资产。到期重新招租的,出租单位应于租期届满前4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原承租人到期重新招租等事项。
第十条 房屋出租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开招租报名少于二人的或不具备公开竞价条件、不宜公开竞价的,出租单位需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其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并经区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协议出租。
第十一条 区政府采购中心是公开招租活动的统一交易平台,房屋招租信息要通过区政府的网站、新闻媒体、张榜公布等形式对外公开发布,发布的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房屋出租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派员现场监督公开招租全过程。
第十三条 公开招租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对原承租者给予优先。公开竞租流拍的,允许房屋出租单位自流拍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竞租起始为条件协议出租,超出期限的,重新组织公开竞租。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统一使用《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合同书》文本。
第十五条 招租结束后,房屋出租单位将房屋租赁合同、税费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租金收入管理
第十六条 房屋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出租单位应按租金收入的税后金额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七条 区财政部门对上缴的租金收入按全额拨款单位80%,差额拨款单位90%,自收自支单位、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100%的比例补助给房屋出租单位,用于补充办公经费不足、房屋修缮及事业发展经费等需求。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房屋的租赁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的不同合理确定,首次签约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对出租面积较大、一次性装饰装潢投入较多、承租人短期内难以收回成本等情况特殊的房屋出租,确需延长租赁时间的,应经出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审批。
第十九条 租赁采取先缴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租金一般每一年或半年提前收取。
第二十条 出租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房屋出租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建立房屋出租管理台帐。若遇欠费、转租、损坏房屋结构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活动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益。对各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办公用房,财政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第二十二条 每年年度终了之后1个月内,单位应将本年度的房屋出租及闲置情况,上报其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区财政部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二十四条 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督促房屋出租单位进行纠正和补救,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对在检查中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且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已出租的房屋,允许维持原租约直至租赁期届满。有关出租单位应向区财政部门补报《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备案表》,并将租赁合同(协议)向区财政部门备案,以后收取的租金收入按本办法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本办法发布后,新办租赁或租赁期满后重新办理房屋出租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重点工程指挥部(管委会)以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各投融资性公司的房屋出租应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租赁管理制度12
为了保证xx太阳城的环境、安全的可靠性和商铺整体观瞻的统一协调,为创建全国优秀示范小区打好基础,特对商铺租赁与经营做如下规定,敬请各位业主遵守:
一、商铺的租赁管理
商铺业主不论自行经营或转租给他人经营,双方必须一同将经营内容、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承租人的相关资料交到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同时承租人须根据其经营管理内容,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相关上墙证照复印件交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二、商铺的使用功能
本小区的各商铺在设计上考虑到餐饮的油烟、娱乐的噪音、购副食品日用百货的方便,在区位区域上有规划,原则上有实用功能必须符合商铺本身的设计使用功能。即设计的百货副食品商铺禁止开设餐饮和娱乐,但餐饮商铺可用于开设百货副食品店。
三、商铺的环境管理
小区商铺餐饮经营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商铺经营产生废气、废油、噪音等,必须有消除措施并在装修前将处理方案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如无可行措施则应改营其他项目,不得擅自施工和违规。如发现其违规行为,物业管理中心将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方面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
空调外机必须放置于物业公司统一划线位置,解决好出水问题。
街沿上不得摆放货物(架)桌椅、招贴、清洁用具等有碍环境秩序的物品或在商铺外经营、工作,所产生垃圾集中投放到垃圾桶内。商铺玻璃、广告请各位业主定期清洁,以与大环境相统一。如各自清洁有难处,物业管理中心可提供有偿服务。
商铺广告灯箱钢架及走线将由物业公司统一制作标准,业主施工时按此标准制作,不得违规。业主可自行请其他广告公司制作,亦可请物业管理中心聘请的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公司按市场价格收费。其目的在于规范广告灯箱的统一和协调,使小区外观更整齐、美观。
四、商铺的安全管理
为保证小区业主/住户的安全,物业管理中心夜间有保安巡逻,但仍请商铺经营者派人值守,以防不测(夜间值守人员应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服物业管理中心备案)。为保证消防安全,商铺内都设有消防设施,业主或承租方在装修时应对该商铺的消防方案及人员培训做出具体安排,不得有消防隐患存在,并遵守消防安全的有关条例。物业管理中心将不定期的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对所有商铺的经营者进行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培训。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篇(一)市场营销部(或相关部门)
1、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方的有效证件即:法定资格。并复印留存备查。
2、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要附签治安、防火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应关心和了解租赁方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规、是否履行与公司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并及时与保安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二)保安部
1、应把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纳入于公司安全防范的`护卫体系。
2、要帮助租赁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确定安全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并经常予以业务联系和指导。
3、赁场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4、定期召开租赁场所负责人会议,及时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任务以及公司的贯彻意见进行传达和布置。
(三)租赁方
1、租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承租场所治安和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
2、承租场所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租赁方需对承租场所进行改建和装修,必须经公司审核同意,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治安、消防、文化)批准。
4、承租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需要增添电器设备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能安装和扩大容量。
5、场所在营业结束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员工下班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6、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纪守法,发现客人中有违法活动应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司保安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7、租赁方对上级主管部门(含政府职能部门)公司保安部门开展的业务工作和安全检查,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
租赁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租赁管理制度14
1、目的
本程序明确规定了本公司与客户签定租赁合同和退伙的有关事宜,以保证满意客户的需求。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经营部关于物业租赁合同的签定和退房。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4.3 合同评审
4、相关文件
4.1cpm-op-006物业的供电管理 4.2cpm-op-007物业的供水管理
4.3cpm-op-009物业的消防管理
4.4cpm-op-017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5cpm-op-038物业装修管理
5、职责
5.1经营部负责与客户联系,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活动。
5.2经营部与客户签定租赁合同,并协调客户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5.3消防治安部负责消防审批及处理消防事项。
5.4物业管理部及管理处负责房产交接及日常服务。
5.5财务部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和退还押金。
6、实施程序
6.1房产租赁需求信息的接受
6.1.1经营部负责房产租赁需求信息的接受,分两种方式处理需求信息。
6.1.2客户来电询问房产状况,由房产管理员或经理负责接听并向客户介绍状况,对需预租房产的客户将状况登记在客户状况登记表中,准时跟踪。
6.1.3客户上门询问房产状况,由房产管理员或经理负责解答客户需了解的房产状况,对认为有必要的客户进行登记并跟踪处理。
6.2住宅房产的租赁
6.2.1经营部负责向客户介绍公司状况、房产使用条件、租赁价格。
6.2.2经营部负责了解客户状况,及其详细内容证明材料,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6.2.3其它实施程序参照6.1修理安装服务。各管理处负责带客户实地看房,并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管理要求。
6.2.4依据客户提出的租赁要求,经营部负责核实本公司是否具备力量报经理批准。
6.2.5经营部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开具收费通知单。
6.2.6财务部依据经营部开具的收费通知单计收费用。
6.3住宅房产的入伙
6.3.1客户在租赁合同签定后,经营部负责开具租房交接单。
6.3.2管理处依据经营部开具的租房交接单逐项进行交接。
6.3.3管理处各项交接完毕后,管理处负责人与客户分别在房屋租赁通知单上签字。(各管理处应依据详细管理要求,向客户明确租房管理规定)
6.3.4管理处交付房屋钥匙给客户,收取钥匙押金并把客户信息登记输入电脑,同时为客户办理住宿卡。
6.3.5对需装修的客户,按程序文件cpm-op-038执行。
6.4商业办公和工业房产的租赁
6.4.1经营部仔细向客户介绍公司状况、房产使用条件、租赁价格。
6.4.2经营部向客户了解其状况,并请其出示详细证明材料,详细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6.4.3经营部会同管理处带客户实地看房,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管理要求,并记录在客户状况登记表中。 6.4.4经营部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租赁要求,并商谈大致意向。
6.4.5经营部如认为必要,负责组织机电工程部、消防治安部、物业 管理部进行合同评审,并作记录,同时将评审记录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6.4.6经营部将各部门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双方协商确定后,经营部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6.4.7财务部依据经营部开具的收费通知单计收费用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6.4.8管理处依据经营部开具的房屋租赁通知单办理入伙手续。
6.5商业客户的入伙
6.5.1管理处按上述6.3.2、6.3.3、6.3.4办理有关手续。
6.5.2对需求装修的客户,按程序文件cpm-op-038执行。
6.5.3客户需租用电话时,由经营部与客户签订电话使用协议,并开具押金收费通知单由财务部收取押金。经理部负责办理电话的开通、过户、移机等手续。
6.6合同修改
6.6.1当公司由于特别状况需要更改合同时,经营部应准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并达成全都看法,得到客户书面确认。
6.6.2当客户提出修改时,经营部应准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以保证公司力量满意顾客提出的更改,并以书面形式对客户提出的`修改进行确认。
6.6.3合同的更改应准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各相关部门。 6.7房产的退伙交接
6.7.1客户提出退房申请,经营部在退房客户状况登记表进行登记。 6.7.2管理处负责房产验收交接
6.7.2.1管理处在客户搬迁清理完毕后,按房屋交接单逐项验收,损坏的项目准时与客户提出修复事宜或费用补偿。进行费用补偿时,管理处应收取费用并开具相应的单据。
6.7.2.2在较大型的商业客户和工业客户退房时,由经营部组织机电工程部、消防治安部、物业管理部或沙河管理部联合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总至管理处,并将验收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和处理看法记录在房产退房交接单备注栏中。
6.7.2.3租用电话的客户退房时,管理处除负责2.1项外,还应检查租赁的电话线路是否可用,并通知经营部。
6.7.2.4经理部负责客户的长话登记信息及长话费用清单或结止费用多少将信息反馈给经营部。
6.7.3管理处各项验收无误后,管理处验收人与客户分别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管理处应复写一份存档并通知经营部房屋验收完毕。
6.7.4经营部负责计算客户的房屋交接单上的结止水电费、押金、租金并开具通知单与发票,通知财务部办理费用的结算。
6.7.5财务部负责客户的结止水电费、押金、租金的收取与退还。
7、记录
7.1租赁合同
7.2客户状况登记表 7.3房产租赁通知单
7.4合同评审记录
7.5房产退房交接单
7.6退房客户状况登记表
租赁管理制度15
1、目的
本项目为双包模式,为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由分公司负责租赁,小型设备由项目自行租赁或自购。
3、术语和定义
3.1采用GB/T 19001-20xx、GB/T 24001-1996、GB/T 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3.2机械设备:是指项目租赁的所有机械。
4、职责
4.1大型设备由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负领导责任,主持对设备供方的评审。
4.2分公司设备料具部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编制和监督实施本规定。
4.3各项目经理是项目机械设备的主管领导,项目机管员负责本规定具体工作的落实。
5、程序
5.1分公司设备料具部负责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各项目部和施工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推荐设备租赁供应商,共同评估建立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册。每
年对设备供方进行资格评审,检查供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备拆装许可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
5.2分公司设备料具部对设备供方提出评定意见,填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并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对于特种设备的出租单位,要求应具有设备租赁营业执照,并且要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人员和固定的维修、保养场所。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应当由出租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不得在本公司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业务。
5.3分公司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册》,向外租用的设备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定。
5.4设备料具部根据项目报送的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设备进场。外租设备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公开招标,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出三到五家供方进行比较选择,并向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按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由“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负责进行,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最后选定2家中标人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5.5项目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一律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统一负责大型设备的租赁(包括内部和外部租赁),严禁专业工程承包商或项目以任何形式签定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租赁价格由项目或施工分包单位与供方商议确定。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
5.6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填写《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分公司,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调拨设备按期进场。
5.7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要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并收集相关资料,验收的要求:
1)检查其是否与分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2)检查设备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监检证明、设备初始登记证、履历手册及使用说明书;
3)自制设备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计算书;
4)机械设备应符合其性能要求;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不准使用;
5)对新购、大修或经过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应按出厂说明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运行,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6)向供方索取设备的保养、维修的技术标准和相应记录;
7)检查是否经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和检验,相关机械安装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8)针对XX地区设备报装及相关规定,附《XX地区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于后。
9)验收合格后,租赁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格按广东省统表要求,同时办理设备启租时间记录。
5.8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应进行严格的管理,管理要求:
1)设备未经检测或验收合格严禁使用。
2)不得擅自变动或短接设备的有关安全限位装置(如力矩限位、重量限位、超高限位、上下限位、前后行走或变幅限位等),以免有关安全装置限额量超过标准要求或失效。
3)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及方案:安装与拆除方案、基础专项方案及计算书、附墙方案及计算书、塔式起重机防碰撞措施、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环境与职业安全应急预案。
4)按要求检查、记录单机情况:安装验收表、顶升与附墙验收表、单机运行日记录、日检及交接班记录、周检记录、月检记录、综合检查记录、特种作业安全交底(包括进场安全交底、安装、使用、顶升、附墙、拆除、维修、保养等交底)、垂直度测量记录、设备维保计划、设备维保记录、设备维修鉴定表等。
5)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进场安全教育及交底、安全教育及活动记录、特种作业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根据租赁合同监督履约情况,每月协同租赁站办理设备租赁结算单,按月对供应商履约过程评价及要求(或处罚)。
5.9工程分包方对施工设备的控制执行本单位的管理体系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
5.10当发生设备事故时,项目部要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对重大设备事故,项目部按《机械事故管理制度》的程序主持调查和处理工作。
5.11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凡属由供方随机带人的,由供方维护并提供记录,项目部监督并存留记录。
5.12项目部对设备的服务进行评价,填写《供应商履约过程评价》并报分公司,由分公司再签署意见。
5.12分公司按上述规定实施控制,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严重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记录
6.1《供应商考察报告》
6.2《合格供应商名册》
6.3《供应商履约过程评价》
6.4《机械设备月度需用计划表》
6.5《设备安装验收表》
6.6《单机运行日记录》
6.7《日检及交接班记录》
6.8《周检表》、《月检表》
6.9《顶升与附墙验收表》
6.10《垂直度测量记录》
6.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6.12《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
6.13《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6.15《设备性能鉴定表》
6.16《设备租赁结算单》
6.17《项目机械设备台帐》
7、大型设备出租单位
大型设备租赁单位应有如下资质及相关材料:租赁营业执照、执有合格资格证书的相应操作与维修保养人员、设备的初始登记证、设备的履历手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相应的设备安全生产资质材料、固定的维修场所。
8、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有如下资质及相关资料: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安装与拆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执有合格资质证的安装人员、编制详细安全合理的安装拆卸方案、附墙顶升方案及相应的计算书
9、器材部与外部的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器材部与项目部的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
10、招投标文件:
发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租赁由招投标评审小组评标
11、分包商申报的设备进场
供应商设备进场应提供以下资料:租赁营业执照、执有合格资格证书的相应操作与维修保养人员、设备的初始登记证、设备的履历手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相应设备的厂家生产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12、设备出租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操作人员每班安全检查。
13、项目机管员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项目外租设备及分队伍自带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及时进行设备维修保养。
14、项目应根据设备使用具体情况,进行机械设备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制订控制程序或管理方案。
15、小型设备的租赁必须是分公司设备部审核通过的出租单位。
16、小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是通过国家安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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