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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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5篇【优】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5篇【优】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2、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面签并加盖手印存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单位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开工条审查不允许通过;

  3、对现场存在深基坑或项目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形成鉴定资料和影像档案;开工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观测机构对基坑边坡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观测,并定期公示观测数据。

  4、项目在申请开工安全条审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和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围挡外必需粘贴创卫、创交模及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九牌二图和《xx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具体施工标准按照《xx市房屋建设工程和闲置土地创卫标准》实施。

  本条九牌二图是:①工程项目概况牌;②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牌;③安全生产制度牌;④消防保卫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节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险源识别牌;⑧规划审批牌;⑨五方责任主体牌;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安全达标图;○11施工平面布置图。

  第八条对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监督科要形成安全监督交底报告,登录信息平台汇总,并作为日常安全抽查检查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责任交底制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6、高处作业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8、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0、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电梯井、施工电梯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第九条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抽测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频率: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多层建筑或10层以下的建筑抽测不少于1层且不少于10套;10层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层且不少于20套;30层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层且不少于30套;每层每个抽测项目不少于2个构;并采取实体检测方式。

  2、质量安全一线监督员,必须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形成履职记录并登录省、市质量监管信息平台;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由质量监督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处理方案,经监督小组会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由质量监督员对有关资料复查、备案并录入建筑信息平台;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

  ①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对混凝土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及现场塌落度检测记录进行抽查,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和加强对专项实验室的延伸监督,对现场混凝土试块留置和标养、同条养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发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行为或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立即下发《工程停整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已建成的主体结构逐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一般构数量原则上每层不不少于30%,所有影响结构安全的构必须全数检测。

  ②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结构构轴线、几何尺寸情况;

  ③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情况;

  ④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及窗台、阳台混凝土压顶情况;

  ⑤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组砌方法及竖向和水平灰缝施工情况;

  ⑥厕所、厨房混凝土翻边情况。翻边在未完成主体验收前严禁粉刷;如翻边为二次浇捣应对预留钢筋、翻边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触面是否采用人工凿毛进行重点监督。

  ⑦必须对屋面外墙的淋水试验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条监督项目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

  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时,应核查四方监管协议,以及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

  2、按照创国卫、创交模、创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现场围挡、冲洗平台、扬尘控制、道路硬化、卫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及时、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一条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

  1、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后报送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核验、建立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应将人的“三违”不安全行为、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为重点管理。

  2、对抽检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核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日常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适时过程监控措施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的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情况。

  3、对施工项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防控要求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日常监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处于非受检状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号。

  第十二条监督项目分部(子分部)验收情况;

  、验收监督组参加监督验收过程中,必须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活动,否则,即可认定验收人员资格不符,不具备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条,由监督组长宣布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监督人员应认真审查参建各方人员资格及证书。

  2、验收监督组可采取分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强条”的实施;重点抽查梁柱节点、悬挑构、板厚、楼梯板、施工缝、后浇带、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结筋安装、轴线位移、空间几何尺寸、柱和墙面垂直、窗框安装、钢结构节点构造、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副安装质量、外墙渗水、厨卫漏水、建筑节能等。

  3、验收监督不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需对存在的各类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后,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验收监督不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违反,监督科应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方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停工通知单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要求

  1、依据x建建〔XX〕x号《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和湘建建[XX]44号《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桥梁按完成各阶段工程进度量,其施工进度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

  2、各阶段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外必须整洁、美观,所粘挂的宣传标语应无破损和污染;施工现场进出大门和车辆冲洗平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主次干道必须通顺,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设施;

  ②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堆场、搅拌场(砂浆),钢筋加工棚等作业区必须硬化;建筑材料、构、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按名称、品种、规格挂标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按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桶和灭火器材;食堂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④外架钢管必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悬挑架首层必须封闭,并在外设置分层带,分层带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

  ⑤施工现场首层必须封闭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从安全施工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工地楼层和外架无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外运,必须集中码堆或装袋处理

  3、对达标验收组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分别对施工、监理下达督办函,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评定合格,方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结果和分项评分会及时录入《xx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步。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按照《xx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人员进行严格追责。

  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监督的工地,在省检、市检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项目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并由站领导对监督人进行质询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监督人员实施差别化考核,考核其监督全部项目,并在年终扣发该监督人员全年绩效工资;连续三次或已实施差别化考核的监督人员在下次考核时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离岗学习措施;离岗学习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监督人员监督资格,并调离监督工作岗位。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

  1、保卫部档案建立在本部门办公室(原则上由秘书管理);

  2、消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工程消防验收报告;防火检查记录单;火险隐患通知单,向上级呈送的各类消防请示和报告,各级消防组织、灭火力量,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

  3、内保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政审,公安机关对案情案卷,保卫部对案情的调查案卷,公安机关出具的传唤、搜查、逮捕、拘留、劳动教养通知书,司法机关送达的判决通知书,公安机关的外调介绍信,案情通报;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违纪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5

  1、技术档案管理各类技术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专人管理及制订借用制度。

  技术档案一般可分成四类:物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及技术标准;

  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1.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工具书、工程维修保养原始记录等均作为工程技术档案在工程部资料室归档统一保管。

  1.2文件、资料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1.3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资料借给本公司以外人员。

  1.4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应保存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1.5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除图书外,档案资料严禁带出大厦。

  重要资料只限在资料室内阅读。

  1.6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特殊情况需得到总工程师批准。

  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持有。

  1.7对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2、设备登记卡设备登记卡是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一台设备都应设立一张登记卡。

  为了便于查阅,可按设备系统分别装订成册。

  现代化设备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对设备状况及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系统地、有计划地积累分析原始记录,在调查分析中研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规律,使设备能够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

  设备登记卡应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以及重大事故记录,这些可作为设备计划检修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设备技术改造、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一般每年按设备登记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核对,应该做到帐物相符。

  3用户设备档案卡物业的每套客房可认为是为用户服务的独立设备,因此,每一独立单元需设立一张用户单元设备档案卡。

  这有利于掌握对用户设备的完好程度及设备返修率程度的了解。

  4质量记录《设备档案卡》ed-tb-0309-113《设备编号法则》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6

  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文员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土建、强电、弱电、空调、锅炉房、热力站、机管,按图纸资料、维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台帐、各商户单元装修和维修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各类档案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各类档案及图纸资料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部经理确定用途。图纸资料、重要维修记录和用户装修、维修档案应长期保存,其他各种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二年以上,过期需销毁的资料应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6、借阅档案需经相应系统的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确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7、文员每月对维修登记台帐、维修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保存。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7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8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施工记录

  ①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沉降观测记录

  ⑦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反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给排水与采暖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反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反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施工记录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建筑电气

  (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反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通风与空调

  (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反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反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施工记录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电梯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

  (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智能建筑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系统检测报告

  (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组卷

  (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验收与移交

  (1)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9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

  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第1卷1.1.1-1

  专业号如:基建类1为1.1.1

  工程代号如zz花园首期为1.1

  楼盘代号如zz花园代号为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四、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具体详附件一)

  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3、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五、工程档案密级

  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种。同一案卷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六、工程档案的借阅及销毁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部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经理考核工程档案管理室档案员。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2

  1、所有的工程设备档案由工程组文员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电、弱电、空调、机管,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

  3、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需销毁的资料应由总工程师及系统工程师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4、借阅档案须经相应系统的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文员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由文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二、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组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空调、装修分类。

  3、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组的维修单,当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表、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作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

  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总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 4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细则。

  一、收集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6、保存的工程档案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程资料、档案借阅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只供查阅,不予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由管理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借阅人应做好外借档案保管工作。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借用档案,应保证档案完好无损,严禁撕损、涂改、抽页、沾污(包括划线、画图等、档案资料。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四、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

  1、施工图纸从设计院出图审查后,先送到工程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设计合同规定接收设计院分发的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微机。

  2、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文件等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先到档案室登记备案,由档案室登记发放。

  五、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

  1、招标代理公司所需图纸,必须从档案室按借阅程序借出,招标结束后,3日内送还档案室,延期管理员要尽快督促还回。施工图纸的发放由管理员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领取。

  2、施工单位等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公司负责人。 3、图纸发放由资料室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对于已领取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向档案室借阅该部分图纸。

  5、公司其他科室需在资料室借阅的图纸,借用人在资料室进行借阅登记,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6、档案室存档的图纸原则上不予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借阅,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图纸变更单执行上述规定。

  六、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施工中由于变更等原因而作废的图纸,资料室将新图纸报主管领导审查,由主管领导发布变更通知,资料室通知各使用部门将旧图纸交回资料室后,按领用程序重新领用新图纸。回收的作废图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工程竣工后

  根据建设局档案室及质检站有关的要求,由档案室对图纸、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备案。

  八、相关记录表式

  1、收文登记表

  2、发文登记表

  3、借阅登记表

  4、废图回收登记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3

  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塔吊的合格证、备案证等资料进行收集、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物机部收存保管。

  3.机械设备管理员对塔吊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

  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塔吊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

  ③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

  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4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人民档案法》,xx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xx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xx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xx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xx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xx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xx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xx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xx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寄发单位补发。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xx类工程文件的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xx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XX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4.1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xx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4.2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到XX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xx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4.3建设单位xx机构:负责对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设计单位:负责对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5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依据公司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订立本细则。

  一、收集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全部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管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适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精准。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需加锁。

  6、保管的工程档案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适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程资料、档案借阅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只供查阅,不予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商定归还日期,由管理员定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借阅人应做好外借档案保管工作。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借用档案,应保证档案完好无损,严禁撕损、涂改、抽页、沾污(包含划线、画图等、档案资料。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四、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

  1、施工图纸从设计院出图审查后,先送到工程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设计合同规定接收设计院分发的施工图纸,精准核对后,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微机。

  2、工程施工过程显现的更改文件等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需先到档案室登记备案,由档案室登记发放。

  五、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

  1、招标代理公司所需图纸,必需从档案室按借阅程序借出,招标结束后,3日内送还档案室,延期管理员要尽快督促还回。施工图纸的发放由管理员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领取。

  2、施工单位等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公司负责人。3、图纸发放由资料室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对于已领取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向档案室借阅该部分图纸。

  5、公司其他科室需在资料室借阅的图纸,借用人在资料室进行借阅登记,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6、档案室存档的图纸原则上不予借出,特别情况下如需借阅,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图纸更改单执行上述规定。

  六、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施工中由于更改等原因而作废的图纸,资料室将新图纸报主管领导审查,由主管领导发布更改通知,资料室通知各使用部门将旧图纸交回资料室后,按领用程序重新领用新图纸。回收的作废图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工程竣工后

  依据建设局档案室及质检站有关的要求,由档案室对图纸、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备案。

  八、相关记录表式

  1、收文登记表

  2、发文登记表

  3、借阅登记表

  4、废图回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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