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1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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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这下子可好我老公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朋友讲这个故事是在我们给他接风的一个酒宴上,他讲过之后大家就都没了胃口。一个朋友叹息说,那女人并不值得可怜,她害死了两条命,一个是自己的老公,一个是自己肚中的小生命。无论如何,这是一场悲剧。大家又都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就有一位满脸络腮胡子的老兄焦躁起来,大声说他妈妈的自古有句话叫做“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嘛,不就那么回事!俺老婆以前谈恋爱那会儿总逼问我,要是有一天我和你妈掉在水里,你先救哪个?害得我好几天脑子都疼,现在我说去你妈,老子也不会游泳,先自己逃命再说吧!大家就都哈哈笑起来,于是又都举起酒杯,又开始了觥筹交错的场面。
爱情故事2
当苗海斌趴在窗户边睡着时,头喜欢侧着枕在自己的胳膊上。阳光照进来,会将他的半边脸染成金色,他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会微微颤抖。他有高挺的鼻梁、侧脸的绒毛、耳边的鬓角和下巴的胡茬,都能让他显得无比性感。
我站在家门口,想起这一幕,心里甜过了蜜糖。窗外天色渐暗,月光一点点浮上来,洒了我一身。我恍恍惚惚,仿佛分不清梦里梦外。
“小融,过来,有新鲜榴莲!”沈老太的喊声从背后响起。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用欢快的语调大声应答:“好嘞!”
我叫孙融,独自租住在这个单位的旧宿舍区里两年。房东沈老太住在对门,独居的她待我如亲孙女一样。
榴莲好鲜,可一不小心,手被刺出了一个深深的红点,钻心的疼。
我从前不吃榴莲。第一次吃榴莲,是苗海斌捧着一块威逼利诱地喂我。当时我勉为其难地轻咬一口,他就对我笑,我忽然发现榴莲并非想象中那么臭。
苗海斌是我的一个坎儿。他走了之后,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他。他留下的好习惯,例如洗完澡会用地拖干净洗手间的地板,我保留了下来;他的嘴贱,譬如他形容那个常在公司阴我的陈同事“人常说酸男辣女,他妈妈怀他的时候一定很喜欢吃酸辣粉”来哄我开心,我也保留了下来。我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我不能忘记和他在一起相互支持彼此深爱着的感觉,我怕在放手间一去不复返。
我在微信把他拉了黑,隔天却在黑名单里把他的号悄悄放出来几分钟,像犯人放风。然后,我细细端详他的朋友圈——尽管他极少更新。没关系,我看回之前的,有各种萌、各种彪、各种傻,偶尔还有我。
当我看着指尖上的红点发呆时,从洗手间走出来一个身材魁梧头发花白拄着拐杖的老伯。沈老太站起身,给桌上的一个新不锈钢杯倒满开水,递给了老伯。老伯接过,对她笑笑,她也对他笑,俩人的眼角都起了纹。
那一刹那我竟然有些不舍得收回目光,因为那两个腼腆而默契的笑容让我一下子找到了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在沈老太脸上找到的东西,那种带着遗憾和凄婉、带着不属于这个时代而又被人所眷顾的美丽。
“融儿,你看,我们几十年后的`样子,兴许你的皱纹会比他们多。”如果苗海斌在,他一定会这么说。
张爱玲笔下的爱情
我是半年前才认识的这位老伯。在这之前,我只知道沈老太独身了几十年。她的故事在今天看来有点像通俗小说的情节:她家一度非常有钱,她是上过洋学堂的学生。她爱上了一位男同学,对方却在毕业之后风风火火去干革命。后来传来他阵亡的消息,她痛不欲生,一直没有结婚。再后来,有确切的消息说,他其实并没有阵亡,而是在外省一个偏远的农村边教书边务农,已结婚生子。直到两年前男人的老伴去世,男人也听说了沈老太的故事。
沈老太就像张爱玲笔下的那些人一样,保存着旧时代挥之不去的没落色彩,同时也蕴涵着每一个时代的女人都会有的爱情理想。自从老伯来沈老太的家住下后,尽管小区里的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我却认为这个悲情的故事终于续上了一个美好的尾巴:在男人终于发现有一个女人用她一生的时间默默等待与怀念他的时候,赶来帮这个女人圆她人生的梦。
为什么不可以忽略掉他们的年龄?爱情可以在青春少艾里发生,也可以在八旬老妪身上上演。我更愿意通过沈老太的故事让自己相信,只要肯耐心等待就一定可以等来想要的东西。
介意与原谅
午夜醒来,四周黑蒙蒙一片,那些潜藏在心里的恐惧与眷恋着的微小温暖让我醒来又昏沉。我依赖苗海斌曾经带给我的安全感,我依赖他给我的爱,而这份来自我骨头里的郁悒,不知道要用多少时间才能将它挥去。
我越来越迷恋睡眠,更迷恋做梦。因为在梦里可以跨过一切的障碍和苗海斌相见。我们可以一起走在漆黑的路上,可以爬上陡峭的山崖,可以在学校的梧桐树下打闹,也可以见他挽着其他女孩儿的手。我常常在梦里走过去狠狠给他一巴掌,然后又死死抱着他。我好像什么都介意,可好像到最后又什么都可以原谅。
我拧开了书桌的灯。我每一次想念苗海斌,都会为他写一篇日记。每次写完一篇日记,我最后都会数一数数字,永远都觉得这是最后一篇,但永远都有下一篇。
沈老太还是和以往一样,白天看报纸、晒太阳、洗衣服,把日子过得平平静静。不同的是,现在她身边多了一个人,偶尔和她聊几句,让孤清凝固的空气多了几分热量。夜里,她的家里总会有昏黄的灯光亮着,灯下的沈老太面似海棠,安静从容。他们偶尔坐在一起看电视,几乎没有声音,只有电视中那无聊的谈话此起彼伏。
“孩子,趁年轻多出去走走。”沈老太在我发呆的时候,总是漫不经心地来这样一句话。
“孙融,你需要到处去走走。”闺蜜经常对我说的那句话,本质和沈老太的并无不同。
盛大婚礼挡住去路
一个月后我准备出发去黄山。打出租车去机场,上高速之前,我忽然对司机说,“绕东平路。”“绕那边的话要多走二十公里呢。”“行。”
东平路。尽管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好几年,我却从来没来过这里。迎面来了一支锣鼓喧天的迎亲车队,呼啦啦从狭窄的道上擦身而过,我摇低了窗户玻璃,认真地盯着他们。不消十分钟,又一支浩荡的车队迎面而来,看样子排场比前一队更隆重。路太窄,出租车司机回头跟我说“抱歉”,把车子停在了路边让道。
人生的盛事,当然比什么都重要。我用了很多力气让自己尽可能平静地坐在车里,看着一辆辆车子缓缓驶过。在路边人群的驻足观望中,我把目光移向了婚车里的新人。
穿越过这些寂寥而寒冷得长出青苔的日子,我深爱着的他,终于让我亲眼看着被别人带走。
苗海斌,你穿礼服的样子帅气异常,和身边温婉甜美的新娘子十分般配。你结婚果然是选了外人看不惯你本人却非常喜欢的橙色西装。你没有看到我,和新娘子李小姐咬着耳朵一晃而过。
我颤抖着双手掏出了手机,难过中拨了那个虽然被我删掉却在脑海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号码,可语音提示已经停止服务。我趴在车窗旁回头看远去的车队,眼睛模糊了。手按在渐渐沾满热气的玻璃上,我突然就无法抑制情绪,很用力地哭起来。
“东平村李小姐,明天你就要跟我回家,哈哈。”昨晚苗海斌的朋友圈更新了这么一条,配图是他们在海边的婚纱照,想必是收获了见者有份的祝福。我忽然记起我昨晚忘了点赞,是的,看客当中唯独我一个人忘了点赞。
爱情的模样
“既然不能厮守,徒留情长何用?”沈老太的眼睛不好,让我帮她整理那些弥漫着远久感伤气息的旧时书信与日记,我低头帮她细心地叠好,她突然缓缓吐出了那么一句,“小融,你不是总问我的人生后不后悔吗?”
那是第一次,我为了一句解释而落泪。
其实,纵使我搬了家,即使我在微信与微博把他拉了黑,可苗海斌他又不是没有我的电话,如果他要找我,是谈何容易的事?可为什么他不找,这么久都不找?
有时候,你必须接受现实,有些人只能留在你心里,但不能留在你生活里。每一天都有很多人和我一样不见了很多东西,有人能找回来,可是我的已经找不回来了。我在机场等了无数的日子,可仍不见船的影踪。
“孩子,不要走我的回头路。”月光静静洒进来,沈老太坐在窗边摇晃的大木椅上,对我轻轻地说。其实她不说我也知道,老伯并不是沈老太一生都在等的那个人。他只是年轻时仰慕她的工友,听闻了她患癌的消息,特地千里迢迢赶来陪她度过最后的岁月。她真正要等的那个人,正在世间的某个地方含饴弄孙,欢喜过活,兴许早已忘了她是谁。
不是你愿意等待就会得到一切,爱情很多时候只是一个人的模样。
我像一个孩子,坐在七夕惨白的月光下,呜呜哭了。
爱情故事3
美丽是女孩的身份证,然而,只要是女孩,爱情路上就有风险。
那时的她,美丽而纯净,笑起来仿佛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变暖。围绕在身边的男子不计其数。他也是其中之一,只是特别的沉默,不会说甜言蜜语,不会变着法子哄她开心。只是她知道,他沉静的外表下有一颗被爱情涨满了的心。
只是围绕她的男子太多了,她不知道,究竟该把手放在哪一位男子的手心。
那个季节,苗条的她忽然发胖,一下子长胖几十斤,整个身躯像发酵的馒头,浑身顿时变得肉滚滚的。所有漂亮的衣服全都穿不进去,只好整天穿着肥大的衣裳蹒跚地走着。刚开始,那些追求者们还对她恢复身材抱有幻想,可是时间久了,渐渐都失去了等待的热情,她就像一株已经开过了的昙花。短暂的热闹之后,身边开始变得凄冷。
惟独有他,依然在身边默默关怀。他凝视她的眼睛依然满含温柔,就像她从来不曾改变过。
有一天,她在办公室忙碌,天气非常炎热,恰好又停水。她感觉又暴又渴。忽然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他站在那里,手里捧着两个西瓜,一副憨厚的`模样。
他把西瓜剖开,红红的瓤,黑黑的瓜子,非常的漂亮。他分了一些给她,自己留着一些,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啃着。
她捧着西瓜,眼睛顿时变得红红的,她背转身,不让他看见自己眼里的泪。
因为她看见,他分给她的,都是两只瓜的瓜心,那是西瓜里最甜的部分。他为她做着这些,举止自然,根本没有刻意的殷勤讨好,分明是来自心底深处最贴切的关爱。
那天以后,她主动牵了他的手,从此以后再不曾放开。
她想要他成为最有颜面的男子。相爱以后,她拼了命一样减肥,忍受了不少苦楚,终于一日比一日亭亭玉立,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恢复了以往的明艳。
于是,这样那样的男人又开始出现,个个都比身边的他条件要好,可是她从来都不望一眼。她告诉他:“我是为了你才减肥。”可是他
却说了一句让她差点又流泪的话:“有什么必要呢?不管你是150斤还是90斤,你都是我的天使。”
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就是那甜蜜的瓜心,被幸福涨得满满的,即使他不帅,没有什么钱,也谈不上多么有才能,可是那又如何呢?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人可以给美丽的天使一个广阔的天空。而他,却是惟一一个可以让她从凡女变成天使的男子。
爱情故事4
(一)
那个夏天,许白衣打了份工。每天下午顶着毒辣的太阳坐62路公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一位老太太读报。也许是天太热的缘故,公车里人并不多。许白衣总会看到一个穿着米黄色夹克、头发乱蓬蓬的男子,老是捧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像织田裕二。
公车像是流动的胶片,白衣会很奇怪地把自己想象成电影《甜蜜蜜》里的女主角,那么男主角呢,她把眼睛瞟向对面的大男生。每次白衣上车的时候他就坐在车上,下车时他仍在车上。车开的时候,白衣转身,看着那蓬乱的头发和织田冷漠略带邪气的面孔一点点在视线里消失。一切感觉都像是老电影。他的身上会有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吧!这样想着想着白衣会不知不觉地脸红。
白衣不知对面的织田也早把清水一样的她看进了眼里。
(二)
白衣是不会主动去争取什么的女孩子,如果不是那样一个雨天,或许他们就这样偶然地遇到,又很匆匆地各自奔向各自的生活了。但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你成心等它,它总是忸怩着不来。你没有提防,却不经意撞个正着。
给奶奶读报时,读到一盆蟹爪兰开了几百朵花。奶奶说:我还没见过这种花呢!说得很感慨的样子。那天路过花市,正好有一盆含苞的蟹爪兰,白衣就把它买了下来。
上公车时,下起了小雨。车子启动,白衣一趔趄,就撞到了前面的女人。“长没长眼睛!”白衣疼得直咧嘴,一个浓妆艳抹的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横眉冷眼。她手里提的蛋糕也被弄丑了外形,白衣手里的花盆叶子连花苞也掉了好几枝。白衣连忙道歉,四十多岁女人过生日总是心怀感伤的,碰巧出了一点状况,当然是口不饶人的。“我赔给你钱吧?”“钱能买来什么呀?”白衣脸一阵红一阵白地捧着那盆可怜的花尴尬地站在那里。“大姐,前边的站你下去等一等,那有个蛋糕房,蛋糕很不错的!”是他,织田裕二。白衣感激地瞟了他一眼,他并不瞅她,只说:“这种花很好养,你把掉的枝插上,一样会活的。”大概闹得没了意思,女人不再吭声了。
下一站,三个人下了车。织田拎了个比坏掉的大好些的蛋糕,女人拎着蛋糕嘟囔着走了。白衣说:“多亏了你了,不然……”要掏钱给他。他拎了拎那个弄花了脸的蛋糕:“不用赔了,这个归我了!我请你吃蛋糕!”白衣不干,他就板了脸:“你这人,真没劲!”白衣便不再坚持。“总见你,叫什么?”“许白衣!”眼前的白衣编了长长的辫子,白色长裙,白色T恤,素淡得像一朵兰花。
织田眼里溢出笑来:“还真是名如其人!”白衣红了脸,好在长长的发挡住了。“庄则,工大在读研究生!每天都坐这路公车去教授家出苦力!”
再坐上公车,两个人便像是经历了世事,已然是朋友了。庄则帮白衣去插那些弄掉的花,白衣翻他看的书,居然是潘向黎的散文集《纯真年代》,她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这样婉约到了极致的文字的。可眼前这个像极了织田裕二的男生居然也会看。“看过她的《我爱小丸子》吗?”他摇头。
白衣到站了,再转身看车窗时,看到他浮在窗上的一张笑脸,清朗疏俊,突然很感谢那个过生日发脾气的中年女人。
(三)
仍是每天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老奶奶读报,不过,更像是赴一个约会。每天白衣没上车时,他身边的座位都空着。白衣想那是他留给她的吧,那样想想心里就会有淡淡的椴树花蜜的味道。她把那个刊有《我爱小丸子》的杂志找给他看,他就那样在公车上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像你吗?”白衣就板了脸:“早知道你看书就不理我了,不该给你找书来了。”口气中已然有了撒娇的味道。他抬起头,嘿嘿地笑了。和她清风明月地讲校园里的笑话。
“你叫白衣,原来是总穿白衣呀!”他说话时有些坏坏的。她抬起头,也笑了。“其实我更喜欢穿紫衣。”
“那就成袁紫衣喽。”白衣想说那你是胡斐吗,终于这话没问出口。
(四)
那天白衣上车就看到一个短发女孩在挨着庄则坐,那女孩不时把手里的一袋蓝莓往庄则口里塞,样子很亲昵。
白衣坐在公车的角落里,心里空空荡荡的。透过车窗她看到庄则在偷偷看她,她就把目光移到窗外。那个女孩不配庄则,她眼里的灵光与庄则眼里的宁静不相配。白衣的心很疼。
有三四天,白衣病了没去老奶奶家。“许白衣,你哥来看你了!”白衣正在床上昏昏欲睡时,寝室的阿姨喊她。白衣从小到大就没一个哥哥的。更何况家在南方。
进来的是庄则。他很有些不好意思。“路过你的学校,就进来看看。你还挺好打听的,一问人家许白衣,就找到你了。”
庄则不知道白衣在她们学校是很出名的。她上大学前就出了本很有些名气的'小说。进学院后,还被请出来做过讲座,是美女加才女的人物呢。
白衣自己乱头乱脚地被他看到,一时有些尴尬。庄则坐下来问:“怎么了?”白衣的鼻子居然就酸了。他拉了她的手,屋子里的阳光暖暖的,有爱情的味道。
白衣想起那个短发的女孩,幽幽地说:“为什么不等等我?”
庄则揉了揉她的头发:“白衣,介意我们现在开始吗?”白衣咬了唇,爱情来了,介意又能如何呢?
他与那个女孩的故事,白衣不再问,庄则也不说。谁又没有过去呢?可是白衣还是会嫉妒,嫉妒她先认识了庄则。把这个说给庄则听时,庄则就皱了眉,然后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下辈子我就在少林寺等女侠来找我下山!”白衣就笑着打过去。
两人都是很淡的人,就是在爱情中也不是那样轰轰烈烈的。往往是约了,然后找个咖啡屋或者是公园,坐了看书。庄则是学工的,但看的书很杂,很多。白衣说: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庄则就刮白衣的鼻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讨个当作家的老婆,不多看几本书怎么行?
后来那个叫茹晓风的女孩来找过白衣,那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子。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聊了好久,说的都是庄则。晓风说:输给你,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不过我不会放弃。
(五)
庄则的家住在离雪乡不远的城市。寒假,白衣跟了庄则去看雪。白衣从没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雪。踩着积雪走在乡间,雪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出淡粉的光,路两旁的白杨树则像剪纸一样拉出长长的影子,一缕缕炊烟、一盏盏晶莹透亮的红灯笼,还有戴着红色滑雪帽,穿着红色羽绒衣的许白衣,一切宛如童话世界。
白衣冻红了脸,庄则就轻轻地捏她的鼻子,小心把鼻子冻掉喽,没鼻子的哈密赤我可不娶。白衣就耍赖,抱住庄则,把脸在他的衣上蹭来蹭去。
狗拉着雪橇从山坡上飞驰而下时,白衣紧紧地搂住庄则的腰。风呼啸着从他们的身旁刮过,白衣听见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喊:“我爱你——”于是她就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在梦中了。后来的许多日子白衣都在想:那天庄则是真的喊了,还是自己的幻觉呢?她没问过他,但她宁愿相信是喊了的。
白衣和庄则打赌,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谁输谁买糖葫芦。比赛开始了,白衣傻乎乎地跑了好远,停下喘气时,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跑,回头看见庄则拿了一串快一米长的糖葫芦走了过来。白衣跑回去接过糖葫芦: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庄则笑着说:傻丫头,我早就输给你了!输了一辈子,只用糖葫芦请客,不是太便宜我了吗?
白衣低头,咬了一口那串巨型冰糖葫芦,那甜一直进到心里。
晚上,他们住到了一户老夫妇家里。老夫妇看惯了城里人的做派,也没问什么就让他俩住进了小小的里屋。白衣红了脸。庄则说:你尽管睡好了,我帮你看着色狼。白衣和衣躺下,果然庄则就坐在炕沿边上,不动。白衣扔过去一个枕头,还真想坐一宿啊?睡吧。
庄则躺下,他们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窗外的月光映着雪照进屋里来,一切都很美。
北方的火炕热得快,凉得更快。后半夜时,白衣就被冻醒了。身子抖成了一团,嘴也干得张不开。她伸手搂住了庄则,庄则把白衣搂在了怀里,然后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那怀抱很温暖,但白衣还是冷,或许要感冒了吧。很长时间了,白衣总是不舒服。
白衣醒来时,房东奶奶年画一样的笑脸绽放得很美:丫头,你可醒了。那孩儿吓坏了,跑了好远的路去给你买药了呢!白衣透过窗,看见窗外正飘着鹅毛大雪。
庄则进屋时,几乎成了雪人。看到白衣醒了,开心地笑了,像个白了眉毛头发的圣诞老人。
白衣三天后病好了,庄则倒瘦了很多。
(六)
白衣很能吃,但越吃越瘦,庄则握着白衣的手说:“怎么长个没良心的肚子啊!”白衣就笑:“那还不
好,现在不流行骨感美人嘛,不然,你想娶个肥婆呀!”白衣总是觉得心慌,失眠,疲乏无力。她想:是熬夜写东西累着了吧。
后来感觉越来越不对,有一天拿笔的手无缘无故地抖个不停。白衣吓坏了,跑去医院。三番五次折腾后,白衣呆住了,是甲亢。白衣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病,从前母亲单位有个人得过的,先是瘦,后来胖得没了人形,眼睛还像金鱼那样。恐惧如烟雾一样缭绕在白衣的心里,她很想站在他身后,让他为她遮挡严寒。白衣看着镜子里纤细瘦弱的自己,看着清水芙蓉的一张脸,心一点点地冷了下来。她不能让庄则和她一起过那种凄风苦雨的日子,绝对不能。
面对庄则,白衣的心更加急速地跳了起来:则,再陪我去坐一次62路公车吧。庄则从电脑前抬起头,怎么了,不舒服吗?
白衣偎过去,紧紧地搂住他。他身上是很干净的香皂的味道。她说过:没什么可以让我们分离的。可是……可是她不得不选择放手。她不能等到他厌倦了她的那一天再放开手。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东西。
她问: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丑很丑,你还会爱我吗?庄则拍拍她的脸,开玩笑说:不爱,谁爱丑八怪呀。
白衣的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庄则赶紧哄她,最近怎么就这么爱哭了呢?
(七)
那个秋天,许白衣带着疲倦与零落的一颗心离开了北方。走的那晚,天上飘着细雨,出租车在庄则的宿舍楼下停了好久,他窗子里的灯光浑然不觉地亮着,全然不知这世上还有生死分离这件事。
后来白衣听茹晓风说,庄则疯了一样去学院找她。有时是喝得醉醺醺的。白衣给他留的信里说回家嫁有钱人的说法他根本就不信。白衣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那一刀同样是插在她自己心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白衣回到了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城市,她的眼睛就快看不到东西了。她想再来看看这座无数次梦里回来过的城市。
坐上62路公车,车缓缓开动的一刹那,她透过车窗看见他,世上的事居然就这样,有了因就一定有果。他抱着一摞厚厚的书,在细雨中走得急匆匆的,她喊了司机停车,跑下去,从他身边过去时,特意放慢了脚步,他看过来,目光很漠然,然后在细雨中路人一样匆匆离去。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胖胖的变了形的女孩就是他日思夜想的许白衣。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走就走说忘就忘了吗?
白衣想到这些,泪如雨下。爱,真的可以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忘记吗?
爱情故事5
向左爱,向右爱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我们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上午八时,照例出门上班。刚上中巴,一场没有预兆的暴雨突来,我习惯性地掏出手机,给绿果发了条短信:上了车才下雨,运气不错。
除了QQ电话,我和绿果每天还互发很多短信。其实大多是些毫无意义的废话,比如我出门上班了,今天433上人不多;有时甚至就是两个字:醒未?……像若干年前对苏葛一样,我雀跃急切地让绿果分享或分担我的一切。
她也热烈地回应我,告诉我她在干什么以及她的心情。我们熟悉对方的起居饮食,如同生活在同一套房子里。而绿果,不过是我素未谋面的同事——我在深圳总公司,她在北京分公司。认识缘起于公事,后来不知怎么渐渐偏离了轨道,变成如今这种奇异亲密,甚至有点相互依赖的暧昧。
快下班时,苏葛给我电话:今天有应酬,我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解决吧。
一个星期里,这样的电话总有三四个。我曾建议过她不如回家吃饭才给我电话,她幽幽地说,如果那样的话,我们说话的机会就更少了。
我当即噤声。我不想触及这个尴尬的问题。
回想起与苏葛的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真真恍如隔世——俩人天天腻在一起耳鬓厮磨,通宵达旦喋喋不休说很多肉麻的情话,未来被无限放大,经常被自己添油加醋的想像弄得激动不已,直至铁了心牵着手一起钻进笼子里,这才安定下来。
大局已定,婚后我们便将精力放在工作上。我是做技术的,忙起来没日没夜地泡在公司里;苏葛从秘书提为华南片区域经理,整天在外出差,我们可以十天半月见不上一面,所有的交流只是电话里匆匆的几句。
这座城市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短短两年,当初嘴上的海市蜃楼已成现实,我们有了一定的职位,在高尚住宅区供了楼,正计划着买车——看上去什么都有了,可却没有了共同语言。既定目标的达成让我们都有一点疲顿,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更将我们的热情不知不觉地吸掉。
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慢慢在我们中间划出了一道裂痕,并且越来越宽,越来越空洞。
甚至连做夫妻那档子事,也越来越像某种运行程序。
我们不过29岁,结婚4年,生活却像一截行将燃尽的蜡烛,逐渐黯淡下去。想到这,心里便有隐约的沮丧。
可四下里一环顾,发现原来我们这样的夫妻并非特例,心下稍安。时间一长,倒也习惯了这种合租似的生活。
回家也是百无聊赖,不如跟公司里那班单身同事去吃川菜。
一坐下来便发短信给绿果:又跟同事在外面吃饭,你呢?
她回过来:在家里等着商场送冰箱来呢,说好五点送来的,现在都七点了还没影。
我不停叮嘱她:你让工人小心一点,搬运时倾斜度不能超过45度,外包装别扔,下次搬家能派上用场。还有,冰箱买回来要放一段时间才能通电,你明天再把插头插上吧。
这一顿饭吃得很不安生,一直在不停低头发短信,惹得同事很不满。
吃完饭回到家,意外地发现苏葛已经回来了,坐在厅里看电视。
这么早。我说。苏葛客气地笑:是啊。我觉得无趣,讪讪地走到书房,坐在电脑椅上发呆。
干嘛呢。苏葛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吓了我一跳。我掩饰,没什么。
苏葛挤进电脑椅,紧贴着我坐下,搂着我的脖子。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亲热了,我稍稍怔了一下,也伸手去搂她的腰。她身上沐浴后的清香令我迷醉,不由把头埋在她身上,深深呼吸。
最近真是太忙了,很久没陪你,你没生我气吧?苏葛低低地说。
这久违的柔情让我再次怔住,这一刻我想到的是绿果。坐直身子,我用毫不在意的笑掩住心里的不安,说,怎么了,都老夫老妻了还说这样的话。苏葛说,为人打工只能身不由己,有时真想换份工作。
我轻声说,你是太累了。
她忽然抬起我的脸,肆无忌惮地吻下去。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激烈吓了一跳,本能地回应,唇舌纠缠时,欲望的潮水涌遍我全身,绿果渐从脑中消失。
那晚我们的激情如禁锢已久的火山淋漓喷发。当身体从快乐的巅峰落下,苏葛蜷在我怀里,像只娇柔的`小猫,让我心里泛起一股爱怜,将她紧紧搂住。
这一刻我知道,我还是爱她的。
第二天一早,绿果见我上线,发来一句话:我有点想见你。
我吓一跳。这边苏葛令我昨晚整夜难眠,那边绿果又要求再进一步。我忽然一个激灵——莫非苏葛对我与绿果的关系有所察觉?以她的个性,就算怀疑也不会当面质问,更不会大吵大闹,所以昨晚她……怀柔政策?额上有冷汗沁出。不,我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我与绿果连面都没见过——可是,精神上的出轨难道就不算出轨?
这一天就这样神思恍惚地过了。临下班接到苏葛电话,我说,又不回家吃饭是吗。
她的声音出奇温柔:不是,你有空吗,我们去“老树”吧。
看着坐在我对面沉静的苏葛,我掩饰住心虚,殷勤地往她的咖啡里加糖。苏葛搅着咖啡,低头轻声说,我想辞职休息一段时间。
我吓了一跳:怎么了,工作不开心?我以为你昨晚不过随便说说。
她还是低着头不看我:我觉得自己这个妻子当得很不合格。
何必呢,左右也是打工,东家西家无甚分别。我说,你做到今天这个职位不容易。
苏葛忽然抬起头:家文,我们生个孩子吧。
我糊涂了。两年前我就说想要孩子,她坚决反对,说等把事业基础打牢,30岁以后再生不迟。她那么有主意的人,怎肯在事业春风得意的时候停下来生育?我小心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却不再说话,低头默默喝咖啡。
那天后苏葛再没提过辞职的事,我想她是一时冲动吧。
但她确实是有些变化,比如出差、应酬少了,晚上经常乖乖呆在家里陪我看她以前绝不看的足球。
我做贼心虚。精明的苏葛想必早已洞若观火,这样的怀柔战术真是让我动弹不得,连发短信都要敏捷地寻找合适的时机。
而敏感如绿果,又岂会猜不到我锐减短信背后的隐衷。上班时我们一如既往地在QQ上聊天,表面上仍是无话不谈,但下班后她不再主动给我短信,我给她她也未必回。
这两个女子,令我惶惑、汗颜。
这天下班前苏葛给我电话:我有应酬,不回家吃饭了。我说好,心里很高兴——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跟那帮家伙出去FB啦。
酒桌上喧嚣非常,我喝了很多酒,多得都有点高了。席散已近晚上11点,坐在回家的车上,我忽然很想走走,便要的士在离家不远处停下来。
我喜欢这条通往小区的路。路两边是茂密的小叶榕,树下围着竹篱笆,绿草如茵。一些情侣坐在树下或低声说笑或相拥亲热。每次看到这些场景我都会心里一动,想起我与苏葛的当年。
一辆黑色小车悄无声息地在我前方停下,模糊看到开车的男人将脸凑到坐在副驾驶位的女子跟前,女子做出拒绝的姿态,男人也不强求,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那女子的衣着、身材、姿态,跟苏葛都很像。对,她就是苏葛,我的妻子。我发誓我绝对没看错,因为这一刻我的酒意完全退去,脑子如浸过冰水般清醒。
我快走几步,哑声叫:苏葛。
她转过头,我看到一张惊慌失措的脸,在暗夜里苍白如纸。
我后悔为什么那天要去喝酒,为什么要那个钟点回来,又为什么动了走路的念头。我宁愿不知道这一切。
既然孤寂的我会与绿果陷入暧昧的文字游戏,同样孤寂的苏葛与人发生感情纠葛又何足为奇。她哭着告诉我,与那人不过是一时激情,怎可能拿我们的幸福婚姻作筹码,她早已无法忍受面对我时那沉重得喘不过气来的愧疚。之前她的转变便已是下定回头决心,那晚是他们最后一次约会。
我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我没资格不信。我决意忘掉她的这一段——不忘又如何,我们互为对方左右手,存在的时候没感觉,若是砍掉,必将痛彻心肺。
我与苏葛恩爱如初,失而复得原来会教人珍惜。我们找回了初恋时的缠绵,但说得最多的,还是将于明年夏天降生的孩子。
至于绿果,我们依然保持着朋友间的联系,只是再没提过见面的事。
爱情故事6
并非无故的偏爱
历史表明,谢婉莹还未以冰心为笔名发表文艺作品之时,她就是北京高校学生中的佼佼者,不止一次地在颇有声望的《晨报》上发表时评文章。1919年9月18日至22日,她才以冰心作为笔名在《晨报》上连载了小说《两个家庭》。从此她在文艺创作上,即一发而不可收,犹如化冻的春水,潺潺而流,畅行无阻。
最为显豁的是,在1919年12月1日《晨报》创刊一周年的纪念特刊上,第一篇登载了胡适祝贺诗篇《周岁──祝〈晨报〉一年纪念》,第二篇即是冰心所写的《晨报学生劳动者》,第三篇是鲁迅的《一件小事》;第四篇是启明即周作人翻译的《圣处女的花园》。当时冰心的文章列于胡适诗篇之下,排在鲁迅、周作人的文章之上。不要说是胡适,即使一般读者也会给予特别的注意。
当时冰心还不满20岁,是协和女子大学学生会的文书,又以协和女大代表的身分参加北京女学界联合会宣传股工作。后来协和女大并入燕京大学,她改读中文系,又被推选担任燕大学生会的宣传股长,由于经常邀请学者名流到学校作讲演,势必与他们有着广泛的接触。何况燕大是美国教会办的学校,更为胡适所关注。加上当时燕大的教师,多数都与胡适有过交往。因此胡适即使对她刮目相待,也是合乎爱屋及乌的情理之中事实上,当时冰心自己,既是北京高校女学生中的精英,又是众目睽睽的文坛新秀、燕大出类拔萃的学生。所以,她获得胡适的青睐是必然的.!1921年5月25日胡适的日记 中是这样记载的:
三点半,到协和女子大学讲演,题为《什么是文学》略如我答玄同信里的话。是日见着协和的学生谢婉莹女士,她是很能做文章的,曾有好几篇小说在报上发表,署名 心。她是福建人。
从这则日记中可看出,胡适对冰心是有较深了解的,如为一般人所疏忽的?字,他都注意到了。因为冰心亲自署名,一贯是沿用旧写,从不以通用冰字表示。如果不是细心地看过她的文章,他不仅不会那么书写她的名字,也不会对她作出那样高的评价。
从这则日记里,我们还可推测到,冰心早期的文艺创作,在不同的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受过胡适文学思想的影响。这不仅是因为她 亲自聆听过胡适所作的《什么是文学》的讲演,更为重要的是,正如她在回忆文章中所说的,当时她很注意在报刊上寻读胡适先生的作品,并把它加以研究欣赏。因此,她在创作上受过胡适思想的影响是顺理成章的!
事实的确如此,就以笔名冰心发表在《晨报》上(1919年9月18日~22日)的第一篇问题小说《两个家庭》而言,如果与胡适发表在《每周评论》(1919年7月27日)上的短篇小说《一个问题》相比较,就可发现这一先一后的两篇小说,无论在内容上或表现手法上是多么的相似。所以严格地说,五四时期问题小说最早的创始者应该说是胡适。因为他不仅是最早进行问题小说的创作尝试,而且是最早从理论上去阐述改良社会的第一步必须是从研究问题下手。用他的话来说是:凡是有价值的思想,都是从这个那个具体的问题下手的。先研究了问题的种种方面的种种事实,看看究竟病在何处,这是思想的第一步工夫。当时冰心及其他作家所写的一系列问题小说或问题戏剧,正是从这种改良社会、挽救国家的善良愿望出发而去构思作品的。
我们还发现,五四时期胡适对文学上的其他一些问题所发表的见解,同样地给予冰心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甚至当时所说的一些话,直至50年代仍为她所重复着。
1918年胡适发表的《论短篇小说》一文,对短篇小说是这样界说的:
短篇小说是用最经济的文学手段,描写事实中最精采的一段,或一方面,而能使人充分满意的文章。
1957年冰心发表的《试谈短篇小说》一文,她对短篇小说的界说,也是这样说明的:
我觉得短篇小说应该是在比较短小的篇幅中,用最经济的手法,极其精练地写出故事中最精采最突出最生动的一个场面,如同彗星在长空中划过,我们所看到的最灿烂活跃的一段。
爱情故事7
多年后,平静地讲述着和的过去,仿佛在吟唱委婉动听的歌谣。
七三年,十八岁的父亲应征入伍,体检点正巧设在她就读的那所高中。朝夕相处的女伴儿听说后猜来猜去传说中的"神秘人物",她望向身着绿军装的队伍,一个挺拔的身影映入眼帘。她对女伴儿浅浅一笑示意了一下,女伴儿顺着望去密切观察、连声惊叹,原来,的父亲那么英气逼人。
初次见面,母亲是事先躲在里屋悄悄地打量父亲的,一点儿不知情的父亲提起这件事,依然为自己打抱不平,说她是“姜桂芝隔着竹帘相女婿”。那个年月父亲家里极其困苦,时常入不敷出,甚至断炊时有发生,而母亲是独生女,相比兄弟姊妹六七个的父亲来说,家里的日子好过多了。不久母亲回访,看到父亲家的几间破草房和穿得破破烂烂的几位小叔叔,她当时虽没有表露什么,回到家中却再也忍不住,躲在屋里哭得昏天黑地。对父亲的人品挑剔不出半点儿,可就是没有想到竟然还有那么穷的.人家儿。这种情况下,她依然答应了婚约。定婚的彩礼可以微薄但不能没有,想给的儿媳妇买点儿布料,仅仅三十几块钱也找不到,爷爷难为得他老泪纵横。
在穷日子逼迫之下,高中毕业的父亲决定去当兵,立志要在部队改变自己的。他从小学习刻苦,每天清晨四五点就会端着一瓶墨水到学校练大字。勤奋加上天赋,父亲青少年时期积聚的才能在入伍不久就显现出来,十九岁时入党,并接任团政治处组织干事,这在当时是很难有人企及的,前途似乎一片光明,部队的战友和老家的乡邻都对他抱有极大的期望。人无完人,想不到父亲吃了性格倔强的亏,最后还是没有实现最初的志向,当兵六年后以普通一兵复员了。三里五庄的人都以为他会一帆风顺被提干重用,都没料到会转业回来,一疑问、惋惜,甚至冷嘲热讽不断涌来,令父亲的意志逐渐消沉。
转业后不久,母亲嫁了过来,是父亲用一辆自行车把她迎娶进家的。这时的日子清苦极了,逆境中的父亲在大队办的当代课,每月只能挣七八块钱却要养活一家人。有一年冬天,家里养的几头猪没有食物喂,天寒地冻的,父亲搀起裤腿下了河给猪捞杂草,冰冷的河水冻得他牙齿咬得咯咯响,为了生计他把命都破上了,从此就落下了关节炎。
这样持续了五六年,八三年的一天,一辆吉普车停在我家门口,当时汽车还很少见,特别是在穷乡僻壤,很多人见都没见过,都稀罕是啥事儿。原来,在一位战友的推荐和帮助下,父亲的才能又一次被发挥了作用,县里一家单位正缺这样的人才,已决定任用他,特地派车来接。就这样父亲又一次离开了农村,他的复出是和改革开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他经常说,是改革开放给了他施展能力的机会。于是,母亲带着幼小的弟弟妹妹和我来到了县城,照顾父亲生活经营着家。初进城,父亲工资很低,但生活环境比在农村时好了许多。姊妹几个的衣服都是轮流着穿的,妹妹最小却经常套着我宽宽大大的衣服。因此,母亲经常要求我们只比学习、不比吃穿,一家人不富裕倒也其乐融融。
父亲身体不好,加上工作辛苦落下了一身的病。九三年大年初一那天,父亲在医院里输液后回家,楼都上不去,是母亲用单薄的身体把他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背上去的。
母亲常说自己亏,跟着父亲几十年啥福也没享上,但我知道,不管她怎么说,在她眼中父亲是不可取代的。风风雨雨、流年似水,他们相依相伴,粗茶淡饭中缺少那种浪漫和动人,饱经沧桑中也没有什么誓言,一切在艰苦困苦中不曾璀灿,也不会磨灭。
爱情故事8
在外人看来,璐是个多愁善感、冷若冰霜的女孩。一头乌黑的长发,清秀的脸庞笑起来还有酒窝,虽然她不爱笑,可看起来还是那样的美。她爱佩戴丝巾,红、橙、黄、蓝,都是她喜爱的颜色,长款、短款、厚的、薄的她都有。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丝巾都陪伴着她。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爱系丝巾。璐说她喜欢被风一吹丝巾飘起来的感觉。
自从与男友枫恋爱后,璐变得爱笑了。身边的人都发现了她的变化,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场感情中。知道枫爱吃饺子,璐就早早地起来去菜场买回饺子皮、猪肉、芹菜,然后开始剁肉、做馅、包饺子、煮饺子,最后,将下好的饺子放进保温饭盒里,拎着出门。寒冬的清晨,马路上几乎看不见人影,即使脸被风刮得通红发痛,手脚冰冷,她依然固执地站在枫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只为可以让他第一时间吃上自己亲手为他做的早餐。知道枫患重感冒发烧,璐就连夜打车去他家。由于晚上出租车不好打,急得她直落泪,终于,她打到了车并接枫去了医院。车上,司机不无感慨地说,现在很难遇到这么真挚的情意了,尤其是爱情。不经意的一瞥,见眼泪从枫的眼角滑落……
由于深爱着对方,他们开始谈婚论嫁了。可婚期越近,璐的心情越是不安。她决定找枫谈一谈,哪怕是赌,她也必须赌一次。当她徐徐地把从不离身的丝巾解下时,看见了枫一张无比惊恐的脸,虽然他强行让自己平静,可他的慌乱还是没有能逃过璐的眼睛。那是一个布满紫色疤痕、让谁看了都害怕的颈,一场大火虽然让她死里逃生,可留给她的是无法改变的伤痕和淡淡忧伤的眼神。
“以后不要戴丝巾了,我喜欢真实的你。”过了好久,枫把她拥入怀中。以后的日子,璐再也没有戴过丝巾,枫依然牵着她的手陪她逛街,可每每都会听见别人在看见她时不经意的叫声和诧异的眼神,璐很受伤。众目之下掀开伤疤给别人看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泪水一次次打湿他们回家的路。心头的伤终于让璐无法承受,她选择了离开。
她重新系上了五颜六色的丝巾,系上丝巾的璐很美,被风一吹像夏天美丽的蝴蝶。
城就是被像蝴蝶般五颜六色的.美所吸引的。当璐再一次解下丝带,她没有想到的是,城脸上是意想不到的平静:“我早有心理准备,从第一次看见你时直到今天,你都一直没离开过丝巾,我就知道了,只是我要告诉你的是,宝贝没事!任何伤口都可以开出最美丽的花,我喜欢看你系丝巾的样子,真的很美……”璐看出了城眼中的两个字:怜爱。
从此,璐的丝巾越来越多,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塞满了整个衣柜,那些都是城给她买的,无论逛街或出差,只要看见漂亮的丝巾,城都会如获至宝地买下。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别在伤口上撒盐,每个人都会有伤口,不管是心里的还是身体的都需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
每个人心灵深处都会有一个禁区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不掀别人的伤疤,不揭别人的痛处,给别人留点自尊和空间,会发现自己也会得到对方的尊重。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许多感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陪我们白头到老,有些人让我们成长,有些人让我们怀念,可只有一个人可以陪我们走完一生,而那个人就是我们身边永远保护我们心灵禁区的人。
爱情故事9
他们应该是有缘分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又进了同一个单位。
她是那种热情浪漫、美丽出众的女孩儿,他只是个诚实敦厚的普通男人。她喜欢周末的时候和他一起出去泡吧聊天,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借他的`肩膀哭个天昏地暗,长假时俩人做伴关了手机出去游山玩水,山间放歌。但是,也仅此而已。内心里,他一直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儿,不会是属于他的。
那天,大学的几个同学到他们这个城市旅游,相邀一起聚聚。同学都已结婚,只有他俩还是形只影单。大家问什么时候喝他们的喜酒,她笑望着他,眸子里闪着亮晶晶的光。他淡淡地笑,回头招呼服务员“再加一个糖醋鱼花,要多放糖少放醋,加香莱。”糖醋鱼花,那正是她最爱吃的菜,她是南方人,一向喜欢吃甜的,还有个怪习惯,无论什么菜。都要加香菜。她听着他熟练地说出这一串,心里怦然而动。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去,到她的楼下,他照例地道了晚安,转身要走。她却叫住了他,他回头,在明亮的灯光下,他看到她先把一只手背贴于颏下,另一只手指着他,然后用一个手指横在嘴边转了几下,又把一只手伸开,轻抚另一手拇指的指背,再将一只手的食指指向自己。他看着她做着一系列奇怪的动作,正疑惑,想问她时,她已经转身跑上楼了。“真是个小女孩儿!”他叹息着摇头笑了。
不久后,他被派去外地做分公司的经理。他在分公司如鱼得水,做得非常出色。开始还和她有联系,渐渐地就断了。后来,他谈了女朋友,结婚,生子。
一天晚饭后,他随手拿起妻子买的杂志,发现里面有一个栏目叫“爱情手语”,他好奇地打开看,上面绘着图,是一系列的动作,他呆住了,那些奇怪的动作,和当年她做的动作一模一样。旁边标注着手语说明:“等你说爱我!”
真正的爱情,心灵是没有距离的……
爱情故事10
偶然认识了一对夫妻,他们结婚20年了。前10年,他脾气暴躁,点火即着,但心地善良,心灵手巧。他开着一个修理铺,因为技术好,生意做得红火。家里的活,他也样样拿手,能擀出均匀柔韧的面条,炒得一手好菜。却偏偏遇上她,她笨,粗糙,女红一概不会,坐下就打盹儿,不会收拾家,唯一好的就是脾气。任他怎么发火,她只是不理,笑模笑样地看着他,心定气闲。惹得他最后,常常哭笑不得。
他发了10年的脾气,为她炒糊的鸡蛋,摔碎的茶壶,乱七八糟的家,孩子考砸的成绩……他时常出去喝酒,醉醺醺地回来,便砸、骂。她却从来不计较,默默地收拾,给他洗脸,烫脚,把他扶上温暖的床。她以他为荣,和别人说起来,总是语气骄傲地夸赞他。别人说他脾气坏,她仍然一脸骄傲的笑,说,优秀的人当然得有点脾气,而且,他心眼好,手也巧,不发脾气的时候,也很温柔呢。你们哪里知道他的好?……总之,在她眼里,他是一块宝,样样都好。他们的日子,吵吵闹闹的,却也过得有滋有味。
谁也想不到那场车祸,只不过是下雨她去给他送伞,那辆失控的车从后头冲过来,撞倒了她——她就再也没能站起来。
她坐上了轮椅,两个人的`脾气却颠倒过来了。她常常发火,为他炖了她不喜欢的排骨汤,鸡蛋煎得太嫩,洗澡水太凉或者太热,甚至那次,他在门口和邻居聊天,说到什么,笑了起来,她突然便雷霆大发,掀翻了桌子,摔碎了暖瓶……
她事事挑剔,他却变得温柔顺从,在她面前低心小意。夏天家里没有空调,怕她热,用矿泉水瓶灌了水在冰箱里冻了,在她周围摆一圈,轮番更换降温。冬天又怕她冷,把她的双脚抱在怀里暖着。
他就这样哄着她宠着她,又走了10年。他的修理铺还开着,收入微薄,可他很满足。天气好的时候,他推她到铺子里,他给人修车,两手油污,一脸笑容。她收钱管账,精明细致,笑声朗朗。闲下来时,他就骑着这辆专门为她改造的车,一起出来看风景。
心里感慨着,我忍不住问他:“这些年,这么累这么苦,为的是什么?还嫌她笨吗?”他笑了,说:“她一直以我为骄傲,我舍不得辜负她。她是笨,以前,因为这,我吵过她怨过她。可是,从她进医院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了,“如果没有她,我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她笨,懒,痴,傻,都无所谓,我这辈子,只要有她陪着,只要每天能看到她,就足够了!”
我除了感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朴实的话语里,没有一个爱字,却处处充满爱意。所谓的爱,只是舍不得辜负。他说得真好。
爱情故事11
当我想及爱情
不知从何时起,我不再被路边的孩子喊作姐姐而是阿姨,熬完夜也不再是补一觉那么简单。这让我惊慌地发现,青春已经有了离开的迹象。我迫切地想抓住青春的尾巴,为她举行一场特殊的送别仪式。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满脸褶皱的老外婆、年过半百的母亲和已为人母的姐姐,她们当年是如何送别青春的呢?于是,我跑去向她们寻找答案。
老外婆听不懂什么叫青春,所以我只好改用年轻代替。见我问及年轻时的事,老外婆眯起眼睛告诉我,她八岁就当了外公家的童养媳,每天不停地干活,十七八岁的时候已经生育了两个子女,除了做家务还要带孩子,就这样急匆匆地忙了一辈子,把自己忙成了老婆子。
母亲说,她十六岁就顶了外公的班,到工厂里当工人,那时候每天都有使不完的精力,一心要当先进工作者。就这么卖力地干了几十年,一眨眼就成了孩儿他妈,再一眨眼孩子们都长大了。
阿姐说,青葱岁月里最好的记忆就是一段恋情,每天痴痴地守着邮筒等着他的来信。后来失恋了,哭得昏天暗地,才发现青春已远,忙擦干了泪重新寻找幸福,结婚生子。阿姐还说,青春不过是那么回事,只要心里装着快乐,每一段人生都是幸福的。
听了外婆、母亲和阿姐的回答,我才恍然顿悟:原来青春本是生命的.一部分,她的逝去是为了丰富我们的人生体验,让生命更完整。也许,青春本不需要我们用隆重的形式去祭奠,我们只要向她挥挥手,感谢她的逝去,就是向生命致敬的最好方式。
爱情故事12
那段日子常加班,完工后,有时同事们会去喝一杯,再趁着月色回家。过马路时,拐弯处有车灯,极凶险地扑面,他伸手将她一挡:“当心。”声调微醺。她转头一瞥,幽暗里,他的眼睛这么亮,令人惊奇,呼吸间带酒香,像看不见的舌尖,轻轻撩拨她。
她没法不留意他。电脑前专注的背影;玩飞镖时,孩子般的大叫;开会时镇定而锐利,如剑敛于鞘;去酒吧,喜喝姜汁白兰地,一杯一杯如饮白水她在最远的'角落,也不由一扬头,一饮而尽,呛得剧咳不已。
他后来跟工程部经理吵了一架就辞职了,尘世茫茫,他像大兵瑞恩消失在二战的汪洋大海里一样,她自知没能力找到他。热烈而黑暗的爱意,便更像地壳下的暗涌,毫无来由,绝无出路。
几年后,谈婚论嫁的男友上她家来,以准主人身份验视一切:“咦,你不是不喝酒的吗?”手里的酒瓶,披了一件灰尘的毯。
她但笑而不语,冲洗干净,“啪”地开了瓶。也算“与往事干杯”吧,这原封不动的爱意,容她小小地醉,她却愕住——瓶里是半空的。
窗外有月,淡如2铅笔地信手一勒,记忆中男孩的脸孔几不可辨。恍惚中她记起仿佛有这么一种说法:无论如何重门叠户,密封,藏好,阴暗不见,储存的白兰地,都会无端端,一年又一年,挥发。
她想她终于知道:原来爱情与酒一样,都会被时间偷偷喝掉。
爱情故事13
李白的爱情故事
李白和王维同岁,文才也不下于王维,不过这李白有个毛病,好酒如命。李白曾有诗心怀歉疚地对自己的妻子说:“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赠内诗》)”所谓太常妻,是说东汉有个叫周泽的官封太常,估计性功能不行,经常借口要洁身敬祖睡在斋宫里。天天这样,他老婆可受不了啦,就自已跑去看望他。他大怒,说妻子冒犯斋禁,竟把妻子送到牢里监禁起来。时人讥曰:“生世不谐,为太常妻”。李白好酒如命,也经常烂醉如泥,未免就没有能尽到做丈夫的义务,故而赋诗向老婆道歉。玉真公主那里的美酒肯定很多,李白混熟了以后,肯定要大喝特喝,晚上不免要烂醉如泥,说不定还会吐玉真公主一身。所以,玉真公主把这位青莲居士尝了几口后,就还是觉得能和她花间弹曲、镜前写真、黄昏联句、清晨画眉的王维更好。
于是,玉真公主就把太白这位自我感觉超好的“ 芙蓉哥哥”晾在终南山下的“玉真公主别馆”里不管不问了。玉真公主的住处有好多,像什么玉真观、安国观、山居、别馆之类的。太白虽然心理素质很过硬,但时间一长也有点架不住劲了,当碰到张说的儿子张垍时,李白就大倒苦水,和张垍说什么:“秋坐金张馆,繁阴昼不开。空烟迷雨色,萧飒望中来。翳翳昏垫苦,沉沉忧恨催。清秋何以慰,白酒盈吾杯。吟咏思管乐,此人已成灰。独酌聊自勉,谁贵经纶才。弹剑谢公子,无鱼良可哀。(《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二首》”发了一肚子牢骚。太白是爽利人,倒苦水也不看个对象,这个张垍虽是宫中驸马,但恐怕和玉真公主之间也有说不清的关系。这个也不稀奇,郭淑妃是同昌公主的亲娘,却连自己女儿的驸马都偷。《松窗杂录》中说,玄宗年间,姚崇搜罗了证据想办张说,情况很危险。结果还是靠玉真公主向皇帝美言后才免于灾祸。可见玉真公主和张家还是大有渊源的。不然张垍为什么到玉真别馆来串门儿?李白好容易见到个人,拉住人家的手就诉苦,不免找错了对象。张垍既然和玉真公主也有一腿,肯定见了太白后心里醋意盎然,哪里还会说李白的好话。结果,张垍到了玄宗面前添油加醋,说了很多对李白不利的话,李白这次的求官行动再次泡汤。说来张垍这人,也不是好人,他身为驸马,老丈人玄宗待他恩德极厚,破格让他在宫中辟一小院居住,并赏赐很多东西给他。但他却在后来的安史之乱中,留在京城投降安禄山,任叛贼的伪职,可见并非正直忠义之人。
但是,玉真公主对李白毕竟还有着一丝情意。到了天宝年间,玉真公主对王维渐渐疏远。王维开始躲到蓝田辋川别墅去和裴迪吟诗钓鱼去了,后来又被打发到榆林等边塞之地作侍御史,这才有了我们所吟诵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诗。而此时,玉真公主却鼓动皇帝哥哥宣诏李白入京。李白乐得直蹦高:“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入京后,李白很受玄宗优待,封他为翰林学士,并曾有“御手调羹,龙巾拭吐”之宠。但李白老毛病不改,还是整天醉得昏天黑地--“天子呼来不上船”,天子都叫不醒,公主叫他,肯定也是十次有八次叫不动。李白这人还超级自恋,整天得罪人,到处泡美眉。《天元天宝遗事》一书中说,宁王府中有家妓名宠姐,貌美歌甜,很受宁王宠爱,一般的外客不让见。李白喝得半醉,就“恃醉戏曰”:“白久闻王有宠姐善歌,今酒肴醉饱,群公宴倦,王何吝此女示于众!”宁王没有好意思当场回绝,但是依旧是设了七宝花障,让宠姐在花障后歌唱。太白只恨自己不长一双X光眼,能透过花障瞧一瞧人家宠姐的模样儿。但李白还有个特点,挺会自我排解,自我安慰的,他说:“虽不许见面,闻其声亦幸矣。”太白那色迷迷的样子,可想而知。
于是,天宝三年,唐玄宗只好将他“赐金放还”。但此时玉真公主恐怕还并不是太同意,于是玉真公主赌气对玄宗说:“我的公主名号也不要了,把我那些级别和待遇都取消了吧。”玄宗开始不许。但玉真公主坚决要散去财产,辞掉公主的名号。这时候,玄宗有了杨贵妃在侧,不是说凡事都依着自己的妹妹玉真公主了;所以,虽然知道公主是在赌气,也没有顺着她的意再重用李白,听任她去除名号,散财修道。
不过,李白对玉真公主并不怨恨;相反,李白一生爱慕玉真公主。玉真公主晚年在安徽敬亭山修炼,李白也眼巴巴地赶到敬亭山上,赋诗道:“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江湖夜雨原来不知道这档子事,以为太白真觉得敬亭山美不可言,哪知道太白之意不在山,在乎玉真公主也。后来,玉真公主于七十多岁时去世,葬于敬亭山。太白也于同一年死于敬亭山的当涂县。太白和玉真公主的情缘,可谓不浅。太白曾有诗:“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五落洞庭叶,三江游未还。相思不可见,叹息损朱颜”。太白和玉真应该是彼此之间互有情意的,不过太白性子太过不羁,做情人可以,做老公实在有点不放心。玉真公主想必也是不喜欢受拘束的人,要不然她也不会自愿当女道士了。所以,太白和玉真公主是不会走到一起的。正像一首歌中唱得那样:“缘份,缘份,就怕有缘没有份”。不过就这样也许最好,在岁月深渊,望明月远远,挺好。
爱情故事14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每当爸和妈在一起,总是妈无微不至地关心爸。有时我会打抱不平——妈为什么心甘情愿,事无巨细,什么都依着爸?
爸早晨起来刷牙,看见牙膏没有了,就跑到妈床前喊:“牙膏!牙膏!”妈睡得正香,她昨天夜班,深夜11点才回来。可妈勉强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爸举着空牙膏筒,马上翻身起床,到浴室里从柜橱拿出牙膏,把盖打开,还亲手给爸挤上一节。
当爸发现该换袜子了,就拿着袜子喊:“袜子!袜子!”好像妈就应该负责袜子,难道他自己就不可以去洗吗?可妈却是马上停下手里的事,去洗衣房给爸洗袜子,然后一双双配好对,挽好袜腰,整齐地放在抽屉里。
吃饭的时候,妈常问爸:“你还要汤吗?”爸说:“给我点。”妈就立刻站起来到厨房去端。妈做这些事非常自然,好像本应该这样。我们小时候是这样,长大了还是这样,永远是照顾着爸。
更让我看不惯的是,爸每天早晨上班,坐在椅子上穿好了鞋。他肚大腰圆,弯身不方便,妈就坐在另一张椅子上,让爸把腿搁在她腿上,给他系鞋带。我甚至怀疑妈只是爸的仆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
让我对爸妈之间关系的看法发生改变的是一场突然而至的病。
有一天妈回到家,闷闷不乐地拿出一张诊断书给爸看,爸的脸立刻白了——医生发现妈乳房右侧有一个肿块,性质可疑。爸立刻抱住妈,惊恐地说:“那绝不是癌,肯定不是!我这么爱你,你怎么会得癌呢?”
接下来的`日子,早晨爸一睁开眼就去榨鲜桔汁给妈喝。有时妈说没胃口喝不下,爸就站在妈身旁,一直看着她喝光才离开。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爸就给妈再套上一双厚袜子,把妈的腿放在自己腿上搓来揉去。晚上上床前,爸拿着厚薄不一的睡衣让妈挑,问今晚喜欢穿哪件,像哄一个小孩儿。
妈去做手术那天早晨,自己面不改色,倒是爸眼泪止也止不住。他一边用大手抹泪一边说:“我爱你!”还把我和弟弟推到妈妈面前,让我们一起说:“我爱你!”嫌我们声音不高,又让再说一遍。妈眼圈红了,但还是镇定地一遍遍对我们说:“不要担心,不要担心。”
那天我才知道,爸和弟弟这两个男人还有我这个假小子都没有妈坚强。这些年,我们都生活在妈周围,妈是这个家庭的核心,是我们的主心骨!那些日子我也才知道爸是那么爱妈,不是一般的爱,是爱到刻骨铭心,入心入肺,须臾不可分离。爸以前向妈要牙膏,要袜子,让妈给他端汤送到嘴边,绝不是不把妈当回事,奴役她,而是要享受一份被爱的甜美。妈在这个过程中,也享受着被深爱的男人需要的甜美。
爸妈的爱情深奥得很呐!
爱情故事15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 。"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 。"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 。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她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 。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 "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经典美文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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