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18:16:57 好文 我要投稿

【精华】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此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以及派遣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审查草案:相关部门草拟草案,提交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

  2.征求意见:征求全员意见,合并意见并重新制定。

  3.签字批准:经过修改完善后, 由企业管理者签字批准,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劳动和法律等相关规定。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

  (1)名称:安全生产责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生命安全。

  (4)内容:

  a.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b.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c.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d.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e.建立安全检查机制。

  f.制定应急预案。

  g.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

  (6)执行程序:

  a.企业管理层要加强对安全任务的理解,完善安全责任制。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d.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7)责任追究:

  a.公司全面制定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好安全工作的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参与安全工作的相关员工应做好岗位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2.安全工作流程

  (1)名称:安全工作流程

  (2)范围:公司内所有员工

  (3)目的:规范安全工作流程,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内容:

  a.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b.工艺改进:对重要生产流程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改进。

  c.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危急时刻迅速得到响应。

  d.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依据安全生产任务制订安全工作计划。

  b.开展安全培训和意识宣传。

  c.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d.实行事故防范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处理隐患。

  (7)责任追究:

  a.员工未加强安全意识,发生安全事故的`,进行安全培训或停岗处罚。

  b.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3.安全生产检查

  (1)名称:安全生产检查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内容:

  a.全面查看各岗位的安全卫生环境。

  b.对机器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

  c.对涉及人员特别关注的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d.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5)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按照定期安排,对全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b.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制订相关整改对策。

  c.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采取暂停生产、停止使用等措施,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未发现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4.故障维修与保养

  (1)名称:故障维修与保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保障各类设备、机器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因维护不当而产生安全隐患。

  (4)内容:

  a.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b.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c.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责任主体:设备管理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b.发现设备问题及时通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c.对未能及时维修问题设备,加强监管,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设备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进行,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设备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六、总则

  本制度未涉及之处,参照公司其他制度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对本制度做好监督落实。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经公司领导组织正式印发后生效。本制度修改、补充或废止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提出,经企业管理层讨论通过后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层次的责任及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有效管理明确职工的安全生产义务

  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

  对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本企业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责任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

  统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数据和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

  制定本职责内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案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内职工进行指导、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生产环节,要从生产计划开始,明确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时间发现的负责立即通知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处理和上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处理事故的企业,在年度评优中给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本制度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2、本制度的起草单位:企业安全部

  3、本制度的征询单位:企业职工代表会、工会、团委。

  4、本制度的审批单位:企业领导小组。

  四、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

  1、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制度规范,以达到预防、控制、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3、责任主体。企业领导班子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有核心责任,全公司员工都应该有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执行程序。在公司的各个岗位都应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责,警惕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或处理。

  5、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六、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以上法律法规均是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应严格遵守并贯彻实施。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小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企业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4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四)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五)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六)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七)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八)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九)积极参加竞赛、检查、评比、讲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十)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5

  (一)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烧结厂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四)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五)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七)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6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7

  为切实加强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城市客运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一岗双责”规定,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以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减少客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营部、安全部、车辆装备部、内部安全保卫部、综合行政事务部、运营线路

  三、考核对象

  各运管站、客管站、公交公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四、考核内容(见附件)

  五、考核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1、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一岗双责”规定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规章、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或有关材料;

  3、建立事故防范体系,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按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5、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安全管理、装备等经费的投入;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及时参与或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7、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二)事故控制指标

  1、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2、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3、不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故;

  六、考核期限

  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核方法

  (一)市客运处负责对行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分半年和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

  (二)被评为国家级、省厅级、市级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或在安全活动中得奖等,酌情予以加分,加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三)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不合格论处,并按《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奖惩措施

  (一)考核等级

  不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或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较大、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至85分之间;

  良好:考核总分在85分至90分之间;

  优秀: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

  (二)奖励条件

  1、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2、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或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单位领导给予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8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公司负责人、部门、车间及员工安全职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负责人、各级部门及各级人员。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基本原则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4)各级人员和生产岗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4.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3)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执行。

  4)对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根据工作情况对人员给予奖惩。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6)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做到“三同时”。

  7)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8)组织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4.3公司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环保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的暂住人口的管理,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参与演练、应急救援的对外联系和安全保卫工作。

  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组织好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8)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保护,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9)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职工健康查体,并建立完善职工健康档案。

  4.4保卫科及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内剧毒品、易燃品等物资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员工因打架、酗酒闹事、盗窃等引起的人身伤害、物资丢失等的处理。

  4)负责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治安警戒工作。

  4.5财务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项目资金的计划审批,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供应。

  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做到专款专用。

  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4)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仪器、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5)按照财企487号文及《公司安全投入管理制度》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监督检查,做到规范使用,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台帐。

  4.6仓库及其负责人安全职责

  1)严格按安全消防要求储存、保管物资。

  2)对出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原材物料必须有记录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实行“五双”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罐区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管理、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制订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学习与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5)定期进行仓库、罐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4.7生产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生产票证,杜绝事故的发生。负责公司生产调度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加编制、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进行工艺检查,杜绝超温、超压、超标现象发生。

  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4)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5)负责组织对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仪表及安全装置等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建立好台帐。

  6)严格执行改建项目的“三同时”,参加检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7)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协助基层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制订全公司大停车或系统停车的开停车方案,确保开停车安全。

  9)组织加强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0)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4.8安全环保处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制订或修订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汇总、审查各单位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按期执行。

  4)组织新进厂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负责参观学习人员的登记和进生产厂区的安全教育,做到有据可查。

  5)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6)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生产工作。

  8)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9)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1)搞好消防管理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协调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参加防火检查和演习。

  12)编制或修订公司的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参与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工作。

  13)负责组织各系统安全、环保、消防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

  14)搞好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工作。

  15)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环保、消防工作台帐。

  4.9安全环保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分管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审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

  (1)负责公司级的一级教育;

  (2)负责公司级的日常教育;

  (3)督促检查二、三级的教育情况;

  (4)组织好公司安全活动日;

  (5)负责建立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档案。

  (6)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7)深入现场作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司领导报告。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要认真严肃处理。

  (8)检查各生产单位各种票据的办理及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9)参加公司扩建、改建工程中安全措施的审查、设备检修安措项目审查和工艺条件变更安全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柜的监督管理。

  (11)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2)对下级安全员实施业务指导,并监督指导车间预案的演练。

  4.10车间及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

  2)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安排新工人(包括代培人员、临时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车间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整改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5)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等教育,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所有工作重中之重。

  6)每年按照本公司要求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其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

  7)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各项安全活动。

  9)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事故柜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10)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或亲自监督检查。

  5、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1)各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和台帐。

  2)各部门与安全有关的其他记录。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9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档案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向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的申报及费用报销工作。

  第六条 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 工伤范围

  第七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 公司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章 工伤报告处理

  第十条 各部门、车间办理工伤的,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15日内将完整事故报告(经安全环保部同意盖章)、个人工伤申请、证人证言3份(3人)、医院诊断证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向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一条 需鉴定工伤的,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安全环保部审查,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第十二条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班长到安全环保部登记,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及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

  第五章 工伤管理

  第十三条 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人力资源部向社保局进行工伤报告备案。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员各500元。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全环保部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五条 工伤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复岗。

  第六章 工伤调查

  第十六条 发生事故安全环保部有关人员和安全环保部经理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发生轻、微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十七条 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全环保部经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全环保部、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八条 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全环保部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九条 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二十条 对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上访的给予发生事故的部门、车间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装配车间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装配生产车间、钥匙车间、总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提倡用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无加班打卡现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申请方能离岗。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禁止在车间吃东西、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员工手册》处理。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未经公司办公室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手册》作出处理。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承担。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开具领料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卡片包装袋、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员工手册》处理。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工具、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领班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行政部按《员工手册》处理。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进行处罚。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四章工艺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生产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章定置管理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第六章设备管理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第七章工具管理

  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1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这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是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位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工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生产单位必须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单位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资金投入具体由谁评断保证?一般来说,股份制单位、合资单位等,同董事会予以保证。而且,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定期检修,维修安全设备,在雨季做好防护、防雷击工作、

  (2)对安全设备定期检修,安全操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对安全设备派专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防止丢失。

  (4)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4、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对危险场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5)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5、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监控与“双千分”竞赛相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双千分”竞赛是全市质监工作的核心内容,县局把重大危险源监控列入到“双千分”竞赛的重点工作中,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危险源监控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这个局先后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和记录十余项,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该局还通过帮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业的防变应变能力。

  (3)危险源监控与企业完善质保体系相结合,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质保体系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质保体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管理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中,我局帮助企业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内容添加到企业的质保体系中,完善了企业的质保体系,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危险源监控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的工作质量。现场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环节,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5)危险源监控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了重大危险源五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使用单位法人的责任,要求使用单位的法人每周都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落实监控人员责任,要求监控人员制定具体的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坚持做到每日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汇报;落实操作人员责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员都能保持持证上岗,按章操作,随时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落实检验人员责任,要求每一位检验人员认真根据工作细则做好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落实监察人员责任,要求做到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监察,分析安全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气为主的企业,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本公司职员,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时间15天。

  (2)本单位职工每月时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工作。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在特种作业时,就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火、防风、防盗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不知所去种作业人员经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生产麻痹思想避免产生安事故安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是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发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2

  为加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执行情况,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监理特点制订了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内容有: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2、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定期巡查,加强对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书面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应当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处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停工指令》,应书面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4、监理单位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对日常监理工作中,在旁站和巡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结果有回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5、每半个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并检查报告的形式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3

  (一)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二)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三)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四)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项目部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领导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领导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五条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上级单位通报表扬的,项目部视情况予以现金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七条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所管施工区域内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区域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的,对工地区域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4、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5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区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项目部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四)工伤事故

  1、所管工区内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部门50―500元,主管技术员罚当月工资10―30%。

  2、所管工区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0―5000元,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

  3、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有关人员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所管施工区域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5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强化各级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安全工作。

  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政策规定等,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3.制定、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网络。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抓紧进行整改,并检查整

  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0.组织企业干部和职工,经常性开展学习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关键岗位和职工开展防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安全素质。

  11.经常性总结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本企业情况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不断完善和修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2.落实上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特别指示和其他要求。

  副总经理职责

  1.组织、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组织制定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级应急预案。

  3.组织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重大事故隐患的限期整改。

  4.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个人。

  5.负责企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及处理建议。

  安全主管、应急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危险化学品货物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本企业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工作。

  2.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3.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落实、安全文化建设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并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5.负责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安全运输生产的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并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协调、调查、报告及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8. 总结本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国家和政府新颁布有关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要求,完善和修订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9.安全生产统计与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

  10. 鉴定劳防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协助总经理,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职责

  1.协助制定、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组织安全学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活动。

  3.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

  4.新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

  5.车辆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劳防用品等管理、发放、使用和保养,以及单位相关证照和保险办理。

  6.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原因分析与保险理赔。

  7.实施车辆动态监控以及安全统计和安全档案建立管理。

  调度主管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认真贯彻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健康状况,严格禁止车辆及驾驶员带病出场。

  3.积极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及法制教育工作,了解关心职工。

  4.在布置生产任务时,特别注意车辆和人员的搭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参与对危险货物事故的'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足之处。对有关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举一反三,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6.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合理安排好运输工作。

  车辆技术主管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规章制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观念,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执行车辆、机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车队日常验车和年度检验。

  4.负责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的技术状况和有关技术资料收集。对新投入运力的车辆技术性能做到充分掌握并传授给有关人员熟练掌握。

  5.编制车辆大、中修和日常维修计划,并落实执行。参加车辆维修的检验和试运转及时向有关维修单位提出合理性、经济性建议。

  6.参与各类运输质量事故的处理。对由于机损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应负责制订整改措施,并从技术上提出合理建议。

  7.定期组织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态的大检查。寻找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严禁车辆带病出车和机器带故障运行,防止机损事故发生。

  8.完成总经理,分管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GPS监控职责

  1.保证实时监控,在监控过程中所发现车辆偏离既定路线或超速应及时纠正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2.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对监督设备实行监控员专职管理和使用。其也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参与监控和使用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监控设备产生故障和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维修部门报修。有关人员不得自行拆修而损坏软件。

  4.及时回复主管部门问答,对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应及时汇报给有关部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装卸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认真执行装卸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检查运输车辆的资质、设备状况和安全措施、装卸安全区安全、车辆(罐体)、安全设备、装卸机具技术技能、货物人员、证件、手续、及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3.编制装卸管理规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生产过程中危及作业安全,职工健康和污染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技术改造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审定工程项目的审查。

  4.监视装卸过程和装卸作业应符合安全规定。

  5.负责安全装卸技术教育工作,开展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经验交流活动。

  6.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装卸操作事故、设备事故。制定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7.定期检查装卸人员劳防用品使用规范

  8.对装卸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财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费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生产费用的到位。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审查企业经济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生产经济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统计员岗位职责

  1.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下达各项运输统计工作,并按期及时上报。

  2.及时登记车辆行驶里程、重车里程、油品吨位、油耗、复核交接单据并整理归档。

  驾驶员岗位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行车和停车。

  2.树立安全行车的思想,认真执行生产作业计划,服从调度命令,按核定吨位或容积装载,努力完成当班运输任务。

  3.应随车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文书,确保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

  等器材完好有效。

  4.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准则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优质服务,做到无质量投诉。

  5.应熟悉所装货物的危险特性,监督装卸人员按规定装卸,发现有安全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应拒绝开车。

  6.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行使过程中做到集中思想,谨慎驾驶,中速行驶,礼让在先。

  7.积极主动学习了解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及时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技能与应急处理方法,做到“遵章守纪、民警信得过;安全行车,领导信得过。”

  8.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认真填好例保卡,配合督促检修人员尽快尽好地修复车辆故障,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9.管好车,用好车,不准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和私自用车。

  10.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1.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地报告交通部门,听候处理。

  押运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设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押运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会同驾驶员做好车辆(罐体)安全检查、保证相关证件、文书、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消防、防护用品、货物捆扎等齐全有效。

  3.监督、提醒驾驶员按照有关运输规定行车、停车,做好客户及货物的核实,检查货物配装和堆码,行驶中应监视货物状态是否安全。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操作,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应急处理办法,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6.经常性对随车装运的危险货物安全状况检查,装卸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注意对自身的安全防范,执行好戴安全帽、工作衣和工作鞋制度,防止有害货物侵害身体。

  8.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汇报、保护现场、并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9.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部职责

  1.贯彻落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管理措施,组织制定(修订)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应急预案等。

  2.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

  4.负责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管理与发放。

  5.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

  6.危险货物受理、审核及相应营运手续办理。

  7.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及车辆人员调度。

  8.专职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审核、聘用、教育、培训、奖惩、解聘、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

  9.负责运输事故现场协调、配合调查与报告。

  1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信息统计等

  11.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执行情况。

  12.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上海屹洲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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