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16:38:57 好文 我要投稿

(优秀)档案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秀)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

  1项目部配置档案信息员,由工程管理部技术员兼任,负责工程档案、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档案信息员必须收集各部门需要归档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审查收集的`资料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对不符合者退回整改处理。

  3档案信息员对收集来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整理,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在项目总工领导下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4档案信息员负责做好对内信息传达工作,并将内部反馈意见及时上达。

  5档案信息员负责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对本单位及时报送《工程简报》、《工程周报》、《质量月报》、《安全月报》等报表,对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及时报送《工程月报》、《日报》等报表。

  6及时联系各物资供货单位,按规定要求审查各单位提供物资质量保证文件,对不合格文件及时退回,并要求提供合格文件。

档案管理制度2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公司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秘密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档案的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文员、实习生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相关人员调查研究和起草制度草案;

  2.制度草案内部审阅、修改、完善;

  3制度草案讨论及制度颁布。

  四、制度名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五、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办事处,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六、制度目的:

  为保护公司的档案资料安全和机密性,规范管理公司的档案工作,确保公司的档案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

  七、制度内容:

  1.档案的管理:

  (1)公司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2)对公司档案的密级及保密等级确定;

  (3)资料的归档、销毁、转移等管理工作。 2.档案的保护:

  (1)建立档案保护制度,对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和防护,防止丢失和泄露;

  (2)对于档案资料的电子存储,要求采取措施保护其机密性和安全性。

  3.档案使用:

  (1)制定档案调阅申请制度,通过填写申请书、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档案调阅;

  (2)为了保证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行调阅;

  (3)对于调阅的.档案资料,要签署保密协议并登记备案。

  4.档案的档案编纂:

  (1)档案编纂要客观、真实、准确的记录公司的发展历程和经营情况;

  (2)对于档案资料的编纂,要审慎地进行审核和修订,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5.档案的借阅:

  (1)档案借阅要求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申请机构申请,并经过领导审批后进行借阅,并及时归还。对于特殊情况的请求,员工需提前向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阅。

  (2)档案借阅时,需要填写借阅单,并登记借阅日期、借阅人、借阅目的等信息。

  (3)借阅期限以一个月为限,逾期不归还的,将责令其归还,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八、责任主体:

  1.公司领导是指定制度执行的主要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是公司档案管理责任实施的具体责任人; 3.部门员工是公司档案管理执行者。 九、执行程序:

  1.公司领导应当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2.各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流程;

  3.公司内部要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按公司内部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就是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档案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完善的开展。

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档案归档

  第四条归档范围

  (一)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

  (二)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三)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合同、其他合同。

  (四)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备、QC部设备等。

  (五)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

  (六)计量:化测类、力质类、温湿度类、压力类、热工类、长度类、计时类、流量类等,设备内部校验记录归于设备档案中。

  (七)产品档案:产品批件、包装设计、技术转移资料、产品工艺规程及空白批记录、质量标准、留样观察和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情况、产品药检所检验报告(含送检或抽检)、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资料等。

  (八)检验方法: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九)记录:除批记录以外的所有记录。包括辅助记录、出入库单、销毁记录、盘存表、温湿度记录、物料请验单等;

  (十)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批包装记录等。

  (十一)标准操作规程。

  (十二)验证文件:验证主计划、厂房及公用系统、生产设备验证、QC设备验证、工程部设备验证、方法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十三)行政类文件:

  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规程等;

  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人事任命、劳动纠纷等;

  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等;

  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光碟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归档时间

  (一)各类证照、批件、商标、合同、协议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二)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三)员工培训类资料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四)计量类资料按半年归档,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五)供应商档案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六)验证文件随时产生随时归档,验证主计划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记录文件。辅助记录半年归档一次,其他记录每年归档一次;

  (七)手续。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归档一次;

  (八)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条归档份数

  (一)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二)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第七条归档要求

  (一)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

  (二)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第八条归档手续

  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薄》,归档人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档案的收集

  (一)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二)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整理。

  (三)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

  (一)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档案编号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7、8、9位代表流水号001~999.6位为档案柜号。4位为二级分类的'编号。2位为一级分类的英文缩写。

  第四章档案建档

  第十一条分类

  梳理归档的资料,由档案员分类、编号,于文件归档的当天入库,并建立《档案明细台账》。

  第十二条档案专用章

  所有归档的复印件及归档原件产生的复印件,每页纸加盖蓝色档案专用章,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档案专用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

  第十三条档案编号章

  档案盒中每份档案右上角加盖红色编号章,编号手写,档案编号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对已归档编号档案做出的任何调整须登记备查。

  第十四条检索目录

  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

  第十五条电子备份

  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第五章档案使用和归还

  第十六条档案使用

  (一)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登记薄》,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

  (二)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

  (三)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于档案室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

  (四)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总经办会签;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原件借出后不再归还的,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会签,档案室保留复印件备查;

  (五)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薄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用档案;违者一经发现,对档案员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归还

  (一)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案借出登记薄》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

  (二)发生损坏、丢失的,对使用人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三)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持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档案保管与检查

  (一)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二)每月底,总经办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员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

  (三)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

  第二十条档案的销毁

  (一)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二)由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A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

  (三)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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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包括党、政、工、团、群众团体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2、归档手续和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形成部门的`兼职档案员按要求收集、整理、立誊卷。归档的材料要做到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字迹端正、图文清晰、折叠规范。填写归档材料移交清单,档案室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档案室归档。

  3、归档时间:文书档案于次年三月底前移效归档。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一年,于次年底移交档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5

  一、档案管理总则

  1、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各个部门在从公司经营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照片、影片、录象、印刷品等原始记载,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有效凭证。

  2、档案的管理工作是一门专业性的管理工作,是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都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程序之中,切实加强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第一负责人。

  3、各部门都必须贯彻执行集中统一人事档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统一管理本部门的档案,以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效利用。

  二、管理结构和职责

  1、总办是公司档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组织筹建公司档案室,总办对其他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

  ①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办法、规范并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②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经常的检查、指导和交流,加强档案管理意识;

  ③组织培训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

  ④负责公司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并积极提供利用;

  2、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档案数量、使用频度、重要性等特点,设立部门内的档案柜或移交总办进行档案管理;各部门应按照规范设立档案管理岗位,并指定兼职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总办档案管理员指导。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岗位是公司档案体系中最基层的业务结点,其基本职责:

  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系列规范,制定本部门档案工作各项实施细则;

  ②负责收集本部门内的档案材料,并进行系统整理、编目、科学排列,做到查找方便,为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③在项目结束或特定时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

  三、公司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1、公司档案的归档范围,按其性质划分:公司的各种证、照、卡、各种行政文件,各个项目相关的证件、手续、合同、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奖牌、荣誉证书等。

  2、公司档案,由总办档案管理员收集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归档材料。部门档案,由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分别收集本部门和本项目在工作中形成的归档材料,在项目结束或特定时期向总办移交;

  3、会计档案由于其特殊性及重要性,会计凭证、报表、帐册等财务资料由财务部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政策归档和保管;

  4、归档的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图样清晰;

  5、本公司产生的和政府发文的各类归档材料都必须是原件;公司全体员工都应无条件按规定提交归档材料,任何人都不得将归档材料据为私有。

  四、档案的管理

  1、档案管理员对接受的档案应及时进行分类、编号并进行电脑录入;

  2、档案保管必须有专用房间或柜子,房间或柜内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并应有防火、防虫、防盗等措施。

  3、档案管理员应经常对档案进行保管状况检查。如发现问题除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外,应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档案的损失;

  4、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登记制度,对档案的接收、移交、借阅等方面进行登记;

  5、各服务中心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本服务中心的档案,并及时与总办档案管理员对接;

  6、常用档案在使用中,档案管理员必须保持一份复印件存档,以便其他相关工作的查阅;

  7、凡领用档案原件交相关部门留存者,必须复印一份由收文单位盖“与原件相符”章后返回总办存档。以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并节省公司人力、物力,缩短办文时间;

  8、部门撤消或变动,以及项目结束时,应将其档案收集齐全,妥善整理,严格按类别、目录顺序对号入座排列整装方可向公司档案室或其他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9、档案分电子文档和实物存取文档两种;

  10、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临时四种。

  五、档案的利用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充分发挥公司档案在项目开发和管理中的作用;

  2、凡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遗失、涂改、拆散、剪裁、勾画、批注,必须保证档案的保密性,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涂改、丢失等,应及时追查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1、任何部门和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按规定需要销毁的,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内部档案须经总办主任批准。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销毁清单,并由专人监督销毁。

  七、附则

  1、本规范的执行监督人为总办档案管理员。

  2、各部门应参照本规范制定部门内实施细则,报总办备案;

  3、有关档案管理的其他规范,与本规范配合执行。

  4、对档案管理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因管理不善,造成资料丢失、损坏的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执行,并且应采取一切补救措施。

  八、项目图纸移交规定

  1、针对地产公司开发的新项目,在正式出施工图时给物业公司发放的图纸(包括各专业相关图纸),作为公司的绝密文件,由专人负责保管。

  2、工程竣工验收后,地产公司向物业公司提交整套工程资料,物业公司专人接收并签字确认。

  3、服务中心成立后,项目资料移交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具体按档案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档案管理流程图:

  1、项目资料:

  相关部门分类整理

  列出清单

  部门经理审查签字

  项目结束后移交公司档案员

  档案管理员归类、编目组卷

  建立电子档案

  2、公司证照卡及荣誉证书、奖杯等实物:

  3、档案借阅

  填借阅申请单

  总办审批

  登记借阅

  按时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6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3、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档案内容: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卫生操作规程。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检测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

  有关记录:包括公共用品消毒记录,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

  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

档案管理制度7

  1. 目的

  规范化验室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

  2. 范围。化验室内所用试剂药品。

  3. 职责

  3.1试剂药品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化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化验室操作人员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3. 3化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4. 试剂的保管

  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

  4.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4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化验室负责人签字。

  4.7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8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 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 个月。

  4.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1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2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4.1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13试验试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化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4. 14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4.1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化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4. 16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4.17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潮解造成自然、自爆等事故。

  4. 18管理人员要建立化学品(易制毒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进购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销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5. 试剂的使用

  5.1领取化学试剂前应检查试剂的外观,注意其生产日期,不得使用失效的试剂。如怀疑有变质可能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要注意保护瓶上的标签,如有脱落应及时贴好,如有损毁则应照原样补全并贴牢。

  5.2领用液体试剂只准倾出使用,不得在试剂瓶中直接吸取,倒出的试剂不得再倾回原瓶中。倾倒液体试剂时应使瓶签朝向虎,以免淌下的试剂玷污或腐蚀标签。

  5.3取用固体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倾出的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所用药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一匙多用。

档案管理制度8

  (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

  (七)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

  (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

  (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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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发挥档案价值,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档案的定义

  (一)档案指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在成立、产权变动、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光盘、照片、实物等各种载体的记录。

  (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过程文件属于资料,不属于档案范畴。

  三、管理机构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筹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帮扶;下设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重要档案。

  四、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置档案管理员,其工作职责为:

  (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二)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指导和帮扶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四)对所有保管的原始档案必须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并定期备份(至少每两月一次)。

  五、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包括归档文件的鉴定、到期档案的鉴定。

  (一)归档文件的鉴定,包括归档范围、密级、保管期限的鉴定。

  1、归档范围。档案管理员统计、鉴定档案产生情况,梳理归档范围,报领导审批确定。

  归档范围载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管理文件:如资质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公司形成并下达的各类正式文件,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会议纪要材料、重要记录;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文件类。

  (2)项目资料:如开发文件类(前期、配套文件);图纸类;合同类(包括商品房合同);工程技术文件类;招标文件类;项目企划、销售资料类;前期市场调研、土地分析等资料类;竣工报建资料类。

  (3)声像资料及实物档案:如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有纪念意义的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迹、锦旗、证书、奖杯、奖状、项目楼书。

  2、密级鉴定。档案密级由低到高划分“普通”、“秘密”、“机密”三级,泄漏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归档时要根据文件内容与类型划分密级等级,确保档案安全。

  普通是公司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如宣传资料、荣誉证照、年度报告等。

  秘密是公司一般的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如重要会议纪要、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等。

  机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如董事会决议、项目投资文件、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等。

  (二)到期档案的鉴定。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确定继续保存或进行清理、销毁。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3)财务报表;

  (4)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5)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6)工程设计图;

  (7)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十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其他核定须保存十年的文书。

  3、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约之合约;

  (2)其他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4、一年保存:无长期保存必要的。

  5、规章制度由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予以保存。

  6、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应组织档案管理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过期处理审批单》(详见附件),报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批准。

  7、决定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填写《档案销毁清册》(详见附件),销毁档案时至少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复核待销毁档案,销毁完须在销毁档案目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字确认。

  8、档案销毁后,鉴定、销毁过程中形成的《档案销毁清册》及目录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9、需继续保存的过期档案,应明确继续保存的时间期限,并由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卷内目录、汇总表上注明。

  六、档案收集

  (一)收集范围。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

  (二)收集方式。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定期向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提交文件资料。档案移交人需填写《档案移交清单》(详见附件),随同已整理的档案(含纸质档、电子档、实物)一并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并签字确认,《档案移交清单》双方各留一份。

  (三)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文件为原件(无原件的.归档需为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

  2、非纸质文件配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图纸类归档前要验证审批流程所需印章齐全才能归档。

  4、档案的制成材料利于长久保存。书写材料:要使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型黑色或蓝色签字笔、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5、声像档案应使用数码相机、摄相机等拍摄,要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不能使用手机拍摄。

  (四)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收集以下档案后,须提交电子档(含目录)至档案管理员处,以便备份存档。

  1、公司成立、注册、变更文件。含公司成立的请示、批复、会议纪要、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

  2、公司合并、收购文件。含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备忘录;股权转让、收购的协议、合同;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等。

  3、与合作方的相关文件。

  (1)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合作协议、合同、重要谈判记录等。

  (2)融资担保文件:融资公告、报表、担保、抵押等相关文件,融资合同、协议等(如发债、贷款等)。

  (3)尽职调查资料:①尽职调查报告;②业务约定书;③委托协议书;④尽职调查清单及问卷;⑤目标企业提供的有关书面资料(含工商、法务、财务、工程、市场、人力等文件)。

  (4)工程项目档案。包括土地获取、项目报建、勘查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各阶段形成的档案。

  (5)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所获荣誉。

  注:1。如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发生撤销、拆分、合并等情况导致档案不能安全保管,须将上述档案原件全部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

  七、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资料后,应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保管,按档案编号顺序规则存放,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二)档案存档分类主要以公司、项目、资料类型等建立档案盒/档案柜,在档案盒/档案柜上贴上资料明细表,且在档案柜上标注公司/项目名称和柜号,并在电脑上做好台账登记(表格/文档),保证能从目录汇总或电脑系统中以编号、关键词、日期等方面检索、查询到所需文件。

  (三)档案管理员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档案“八防”(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防光、防尘、防虫)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档案的损失。

  (四)档案管理必须遵循保密制度,档案室或档案柜的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档案室非档案管理员不得入内,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八、档案利用

  (一)公司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与其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重要物品外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方式为:借出、复印、扫描、查询。

  填写要求:

  (1)《档案借阅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申请人所在的部门,文件标题或摘要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名称,根据需要在“是否电子档”或“是否复印”选择是或否,用途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2)《重要物品外借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经办人所在的部门,主送单位(或合作、上报单位等)填写外借物品所办理事项的主要单位,外借物品清单及借用时间填写所外借的物品,借用时间必须填写明确(如20xx年x月xx日xx:xx至20xx年x月xx日xx:xx),如不归还必须注明不归还原因及移交单位,涉及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途填写所要外借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三)档案管理员对档案借阅进行登记,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否则追究借阅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档案应按期归还,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检查,包括档案的件数、页数,档案原件完整,无损坏、无涂改等,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档案到期仍需继续使用的,借阅人需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

  (四)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保管部门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阅。

  (五)档案在使用外借期间,档案管理员必须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以便其他工作人员的查阅。

  九、本制度自签批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公司安环部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时掌握本单位各岗位职工的实际情况,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关危害的作业。

  5、公司安环部组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安环部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8、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劳动者,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9、公司安环部组织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每人一档,长期保管,不得丢失和转借;并负责将职工健康人员体检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10、安环部负责将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各单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并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员工档案的管理,保证员工档案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依法进行保管、使用和保护;同时,明确公司部门之间对员工档案管理的职责与权利,确保员工个人信息得到严格保护。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档案管理,包括员工个人档案、部门档案等,并适用于各部门及公司领导对员工档案管理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程序

  1、由公司总经理选派人员组成编写小组。

  2、编写小组成员调研与讨论,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

  3、编写小组起草初稿。

  4、组织有关部门内部审批,并评审集体讨论、修改和完善拟稿。

  5、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员工档案的'内容

  员工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简历:包括姓名、性别、户籍、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奖惩情况等。

  2、招聘/面试材料:包括招聘广告、应聘者应聘材料、面试记录、面试评价、笔试材料、考试成绩等,及入职手续、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工作资料:包括工作性质、职务、职称、工资、奖金、岗位说明书、工作任务分配、考核记录、考勤记录和加班情况等。

  4、健康检查:包括体检报告、病历、职业病防护检查记录等。

  5、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考核成绩等。

  6、辞职/退休/离职手续:包括辞职申请、离职申请、退休申请、离职原因、离职说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7、其它:包括奖惩证明、个人评优材料、用工合同、个人社保、公积金账户档案、工作交接材料等。

  五、员工档案的保密

  1、员工档案须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查阅、使用或拷贝。

  2、员工档案保密责任主体为员工档案保管员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

  六、追究责任

  违反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并由公司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员工个人信息泄露,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

  1、员工离职后,其档案在离职当月内必须整理好并转入离职档案室,经过五年以上后,留存已过时且重要档案,并有计划销毁非必要的档案。

  2、员工档案由公司保管,不得私自带离公司;如确需出差、考勤等情况,需填写特殊出入登记表,并经领导同意。

  3、员工应当确保其档案中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失实或遗漏情况,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12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九、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企业应予以提供。员工离开企业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企 业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规范进出口行为,根据《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贸易项(包括边境小额贸易)下出口单证管理

  1、按出运批次归档;

  2、每一套单证附上《单证船务跟踪单》,跟踪单必须注明:发票号、制单人、客户名称、货代单位、核销单号、拖箱日期、船名航次、开船日期(B/L日期)、交单日期及议付银行;

  3、存档单据包括:出口合同、供货合同、信用证、出口报关的单据(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商检单)、收汇水单、外汇核销单。以上单据均为原件正本的复印件(下同);

  4、按客户分类归档。

  二、一般贸易项下的进口单证的'管理

  1、按进口批次归档;

  2、存档单据包括:进口合同、进口装箱单、进口发票、进口报关单、进口付汇凭证(可以就是付汇核销单)、进口商检单;

  3、按供应商分类归档。

  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工贸易项下单证的管理

  所有进出口单据先按一般贸易单据规定归档,且必须注明加工贸易字样与手册号码。另外根据手册号再作档案,要求:手册审批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手册复印件、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货物的发票、出口成品实际用料表、核销结案通知书,按手册号归档。

  四、以上相关单证自进出口报关日期起保管五年。

  五、以上相关单证资料由有关销售员整理成册,再由销售部统一归档保管。

  六、海关查阅资料时,档案经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人员调动时,要做好书面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外带。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医疗档案的管理,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并提高医疗救护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疗档案的定义与分类

  1. 医疗档案的定义

  医疗档案是指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病历、治疗记录、健康检查结果、医学证明、医生意见等相关信息的归档记录。

  2. 医疗档案的分类

  根据档案内容的不同,医疗档案可分为常规档案和特殊情况档案两类。

  常规档案主要包括学生的健康检查结果、疫苗接种记录、体质测评数据、身高体重发育报告等。

  特殊情况档案主要包括学生的病历、治疗记录、既往病史、家庭病史、过敏史等。

  三、医疗档案的采集与存储

  1. 医疗档案的采集

  学校医务室负责对学生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医疗档案中。学校医务室还负责收集学生的疫苗接种记录、体质测评数据等。

  除了学校医务室的采集外,学生在外就诊的医疗档案应及时提供给学校医务室,由专人负责归档。

  2. 医疗档案的存储

  学校医务室应建立医疗档案专用的存储空间,采用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

  档案应按照学生的个人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四、医疗档案的查阅与调用

  1. 医疗档案的查阅

  学校医务室是学生医疗档案的管理和归档部门,负责学生医疗档案的查阅工作。

  学生本人可以向医务室提出申请查阅自己的医疗档案,但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学校教职员工可向学校医务室提出申请查阅与自己相关的学生医疗档案,但需经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2. 医疗档案的调用

  在学生生病或受伤时,医疗档案会被调用用于诊断、治疗以及相关报告的撰写。

  学校医务室有义务将学生的`医疗档案分享给相关的医务人员,并确保保密原则。

  五、医疗档案的保密与安全

  学校医务室应严格遵守医疗档案的保密原则,未经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医疗档案中的信息。

  学校医务室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档案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医疗档案的配备、辅助资料的归档、信息的备份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六、医疗档案的保管与销毁

  1. 医疗档案的保管

  学校医务室应对医疗档案进行定期巡检和保养,确保档案的保存环境良好。医务室还应定期审核档案中的信息,及时更新。

  定期保养包括:除尘、防虫、防潮、整理等。

  2. 医疗档案的销毁

  医疗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学校医务室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与批准,确保销毁程序合规。

  医疗档案的销毁应有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七、医疗档案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结合

  学校医务室可依据医疗档案的信息,制定学生健康促进计划。同时,学校医务室还可以针对某些学生的特殊情况制定个别的健康管理方案。

  学校医务室与教育部门、父母和学生本人之间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保健措施。

  八、医疗档案的迁移与转交

  学生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时,医务室应将学生的医疗档案迁移到新学校,并定期将学生的最新医疗档案交予学生监护人。

  医疗档案的迁移和转交必须经过双方学校的书面同意。

  九、医疗档案的更新与维护

  学校医务室应定期审核医疗档案,并将学生的最新信息及时更新至医疗档案中。

  医疗档案的维护包括:整理归档、备份、修补等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十、附则

  本管理制度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医务室负责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档案管理制度15

  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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