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5 22:20:59 好文 我要投稿

病案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病案管理制度锦集[15篇]

病案管理制度1

  一、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统计核算办公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开展医疗统计、核算等工作。

  二、贯彻落实医院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医疗统计工作制度,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三、组织完成国家法定统计、各类应急统计、院内日常统计等各类统计工作,定期出具统计报表。

  四、组织开展医院医疗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为院领导及部门、科室提供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统计分析报告。

  五、实施绩效核算及分析,为医院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六、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2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

  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3

  为保障病案科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病案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病案科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团结救助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重点保护病案。

  (四)病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二、报告程序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分管院长和相关部门报警,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8小时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保安人员自救。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应急救灾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

  长由医务部主任、病案科主任,成员由病案科全体成员及医务部成员和后勤部相关成员组成。

  (二)职责:医务部、病案科负责病案安全保护、抢救工作,后勤部负责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火灾

  1、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

  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

  2、报警后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检查病案和统计资料损毁程度。并组织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二)突发洪灾或漏水

  1、发生洪涝灾害或工作人员发现漏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并通知后勤维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后勤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漏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漏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漏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保护和转移现场病案和重要统计资料、电脑信息系统,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三)盗窃案件

  1、在工作中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为保护医院病案安全,发现人要立即向科室领导和医院保卫处报告,同时封锁办公楼的各个出口,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2、要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要记录好被盗病案和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四)停电

  1、工作中出现停电现象及时打电话通知后勤处维修

  2、拔掉复印机、电脑等电器电源插头,防止供电恢复时损坏机器。

  (五)灾情消除后,立即整理、补救、修复病案信息资料,将损失降到最低,统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病案管理制度4

  病案管理者因工作关系对每份病案都要进行收集、整理、查、订,对病人的隐私了解的较多,因此,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就成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防盗、防尘、防湿、防蛀、防高温措施

  1、在防尘工作方面,经常性的除尘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节假日全面大扫除;适时开、关闭档案库房门窗,防止尘灰、烟雾进入档案库房及档案橱内。定期擦拭档案室地板、档案橱表面、橱内的灰尘,保持档案橱、档案自身的干净清洁。

  2、在防火工作方面,档案库房门上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需进入档案库房的人员一律严禁烟火、抽烟;下班时切断电源;灭火器定点放置,不得随意移动或拿作他用,定期检查,对失效过期的灭火器适时更换,使其保持良好的灭火状态。

  3、在防盗工作方面,档案库房配备了防盗网、铁窗铁橱,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下班时关锁好门窗,上班时检查档案库房门窗、铁网、铁橱、档案是否完好。

  4、在防潮工作方面,防止雨水进入档案库房,每天掌握库房内的湿度变化情况,库内库外设置温湿度计,作为库内库外湿度比较。当库内湿度大于库外时,采取抽风、排气、打开库房门窗进行通风或关闭门窗启动除湿机;当库房湿度小于库外湿度时采取关闭门窗等措施将库房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

  5、在防高温工作方面,注意掌握高温气候条件下,库房温度的变化情况,当库房温度大于或小于库房温度(标准为14℃--24℃)时采取排气、抽风、通风或启动空调机进行降温,使库内温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6、在防光工作方面,给档案库房门窗装上了防光布帘外,注意防止太阳日光直射档案库房,严禁档案纸张材料搬到太阳下暴晒。做好除湿、降温、防光工作,有效防止档案纸张材料发生霉烂、变质、字迹褪色。

  7、在防蛀工作方面,注重做好勤防勤治虫害档案的.工作。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杂物。定期施放杀虫驱虫药物,并根据药效时限适时更换失效过期的杀虫驱虫药物。定期做好库内库外的防虫灭虫工作。每月翻动橱内档案二次,查看虫害档案情况,一旦发现虫害档案,立即采取措施扑灭虫害,防止虫害档案的漫延。

  8、在防腐工作方面,档案库房内经常性的进行抽风、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严禁有害气体、物品进入档案库房,定期施放、更换防腐药物,净化库房周围环境,保持库房内清洁。

病案管理制度5

  一、医院病案统计室负责做好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门诊病案由门诊病人自行保管,急诊观察病案由观察室保管。

  二、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病案,在病区依序整理的'基础上,对病案进行复核、整理,将符合要求和稍加整理就符合要求的病案装订成册,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病案首页内容输入和计算机分类索引输出工作。

  三、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要将不符合要求的病案及时反馈给各病区的病案质量专管员,在两周内病区完善后,再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签名手续。

  四、每月定期按病案借阅制度清理借条或借阅登记本一次,对到期或超期未还者进行催讨。

  五、建立病案归档奖罚制度。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病案室,节假日顺延。

  六、建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借阅、复印等规章制度(另订)。

  七、住院病案原则上保存30年。

病案管理制度6

  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病案管理制度7

  为切实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管理,防止违规统计药品、高值耗材等用量信息行为发生,依据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范围

  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人员包括院领导、信息中心(含统计核算办)、财务处、药局、设备科、医疗业务主管部门及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二、药品、高值耗材信息查阅权限

  1、院领导:综合查阅药品、高值耗材各类信息;

  2、统计核算办公室: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经分管院领导授权查阅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

  3、财务处(含医保科、收费科、):单个患者费用查询(含明细、流水);

  4、药局:药房负责人可查询门诊、住院发药汇总统计、处方汇总统计等(只能查阅药品使用汇总情况);

  5、资产科、设备科:药品、高值耗材出入库数据统计;

  6、医务处、医疗质量监管部: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所需的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由统计核算办提供;

  7、临床医师:可查询所主管的患者明细费用;

  8、临床护士:可查询本病区患者明细费用。

  9、其他部门、科室信息查阅:如因工作原因需查阅相关信息,需以书面形式向统计核

  算办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涉及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需报经院长批准,由信息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方可查阅,严禁单独一人查询。

  三、查阅权限管理及保密原则

  信息中心应加强用户权限管理,按照最小授权原则,严格限制权限,分级管理。

  统计核算办公室负责批量查询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流程审核和备案管理。信息查阅工作人员应对药品、高值耗材信息严格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四、加强信息系统防范措施

  1、加强终端安全防范,部署终端管理系统,强化对终端、接入内网的认证准入管理,严格限制USB接口及SD卡等存储卡接口功能。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及时进行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更新升级,防止操作系统漏洞。

  2、强化应用系统认证,医院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必须实现对用户登录、查询统计敏感数据、修改用户权限等操作行为的审计功能,选用CA数字证书或动态口令及指纹等技术强化应用系统认证。

  3、严格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实行分级管理,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员密码定期更新,不得随意泄漏。

  五、违反本制度的部门、科室或个人,按管理权限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并按照《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奖惩制度》、《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不良(事件)行为责任追究处罚处分细则(试行)》、《赔偿制度》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制度8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卫生统计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参照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医疗统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贯彻执行。

  四、负责医院医疗统计资料的收集、计算机录入、整理、分析工作,指导各部门、科室建立原始数据登记,做到数出有据。

  五、完成国家法定统计、各类应急统计、院内日常统计等各类统计工作,定期出具统计报表,确保医院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六、积极开展医院医疗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为院领导及部门、科室提供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统计分析报告。

  七、服务于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部门、科室的'绩效考核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加强数据来源管理;积极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对数据进行汇总、报送、分析;为医院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咨询与信息服务。

  八、执行有关统计资料、数据信息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核算资料的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

  九、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9

  (一)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病区诊疗组长或主任同意签字,由病区工作人员复印,加盖病区印章。

  (二)患者需复印出院归档病历的,直接到病案室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1、复印本人病历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复印者,需患者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2、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3、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病人委托或授权书(含病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4、复印病历档案由相关职能科室授权病案室工作人员登记、核对无误并审核同意,陪同复印,加盖印章。

  (三)特殊情况下病历档案复印,如医疗争议、病历等由医务科负责审批同意后,病案室方可负责办理登记、复印手续。

  (四)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否则后果自负。

病案管理制度10

  (一)病历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凡在医院就诊的病人,统一由医院挂号室和住院处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标注页码。

  3、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但住院时应附在住院病历后,出院时连同出院小结交病人保管。住院病人死亡后其门诊病历归入住院病历内由医院统一保管,医保病人的门诊病历若医保部门要收回,可复印一份留存。

  4、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患者的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等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住院病历不得带出医院。

  5、出院后由患者所在病区负责将住院病历及时上交病案室统一保存与管理。出院后收到的检验、检查报告单由科室统一送病案室,由病案室对号粘贴在相应的病历中。

  6、病案室应按时收取出院(死亡)病人的病历,负责对病历进行整理、查核、登记、编码、装订、归档及保管,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做好病历的安全保管和内容的保密工作,定期向质管科报告病历归档、借阅、归还情况。

  7、病区和病案室应严格管理病历,保持病历整洁、完整、排列有序,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丢失病历。

  8、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不少于15年。

  (二)病案借阅制度

  1、病案必须经病案室装订、立卷后方可借阅。

  2、本院住院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要时外单位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签字同意提出查阅、摘抄,复印方式的意见,并指出查找的`具体内容后方可办理,摘抄、复印的内容要经病案管理人员检查核准盖章后,方可带走。

  3、凡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科研工作需要借阅病案,必须凭服务证办理借阅手续,如委托实习生、进修生借阅的,需凭带教老师签字的借条方可办理。

  4、病案外借限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需延期者,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最多两次。一次借阅不超50份。

  5、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前均应归还所借病案。

  6、凡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7、本院非医务人员一般不得借阅病案。因院外就诊需要,经院预防保健科同意后,可借阅本人病案。

  (三)病历及病案复印制度

  一、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可予以复印或复制:(必须在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资料后予以提供。)

  1、患者转科的;

  2、长期住院患者间隔一个月以上提出复印或复制要求的;

  3、患者在本机构诊疗活动终结的;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5、患者死亡的;

  6、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核。

  六、病案室指定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复印工作。特殊情况外,由家属、医护人员共同去院外复印,费用由患方支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在申请人在场情况下进行,复印或复制完后,经申请人核对无误,方可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七、病案室应设立病历复印登记本,申请人充分查对病历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必须签字留档。

  八、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其代理人在场情况下封存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病历由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九、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卫生部规定或当地查阅档案规定收取工本费。

  十、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应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不予重复复印或复制。

病案管理制度11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病案管理和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记、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实行微机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历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求,办理借阅病案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透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负责编投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医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9、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10、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医技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类统计工作。

  11、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病案管理制度12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Word版本,下载可自由编辑

  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精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觉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需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实,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实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实,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展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互相间关系的法定证实。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实、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实。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觉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所有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需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需妥当保管按期归还,不得随意涂改、毁损、走失。如发生以上状况,视情节轻重处以: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病案严峻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13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任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走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烈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通过工作之便任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仔细认真,碰到含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精确,削减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准时订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则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隐秘,不得任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学问学习,提升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管理制度14

  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平安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三、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把握普通消防器材的使用办法,并常常维护保养。

  四、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常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准时修理和更换。

  五、做好防尘、防虫、防光、防辐射、灭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间的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存。

  七、工作人员下班前,须举行防火、防盗等平安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才干离开。

病案管理制度15

  (一)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收集、保管工作。

  (二)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医师应按规定的.格式次序、时间整理好病案,由病案室定期收回,填好卡片、病案号码,装订成册存档。

  (三)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徐改、转借、拆散、丢失。

  (四)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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