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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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数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数据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数据管理制度1

  1、在成功安装MySQL之后就立即删除mysql.user表中除了本地主机root帐户之外的全部帐户。

  2、为服务器本地root账户设置一个比较复杂的密码,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并且应该定期更换。开发用于连接数据库的账户必须是单独建立的,密码由运维的主管来掌握。

  3、定期更新的数据库root账户和密码告知技术总监、数据库主管,其他人员需要了解root账户密码时,需要书面向技术总监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后可以获得密码。

  4、每天要定时为数据库做全局的备份,并保存在非系统盘中。每天也要定时为数据库做异地备份,固定的保存在局域网中其他安全的计算机中。

  5、进行数据恢复之前,需要由数据库管理员进行登记正式的、书面的数据恢复报告,并提交给技术总监与数据主管批准。每次的数据恢复都应记录备案。数据在恢复之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有用的数据丢失。

  6、进行数据物理删除之前,需要由数据库管理员进行登记正式的.、书面的数据清理报告,并提交给技术总监与数据主管批准。每次的数据清理都应记录备案的。

  7、数据清理之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之后方可进行清理的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都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的保存或永久保存,确保可以随时的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的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数据库修改流程:

  1、对数据库结构、数据库表格或者是表字段进行修改之前,必须由申请人向技术经理提交申请,技术经理确认可以修改之后,通过邮件向数据库主管提出申请。双方协商无误之后,进行数据库的修改。修改结束之后,数据库主管需通过邮件向技术经理说明处理细节以及处理的结果。

  2、针对数据库图录数据的修改,均需通过产品经理向数据库主管提出邮件申请。双方确认申请无误后,进行数据库修改。修改结束之后,数据库主管通过邮件向产品经理说明处理的细节以及处理的结果。

  3、业务部门提出的数据查询、统计、分析请求,需统一提交给产品经理,由产品经理确认可以提供之后,在向数据库主管发出邮件的请求。数据库主管在数据库中处理完之后,将所需的数据通过邮件发送给产品经理。

数据管理制度2

  为规范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xx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知识产权利益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服务器、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均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数据管理和备份。

  二、根据公司情景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技术部门图纸、商务部标书、服务器数据等。

  三、一般数据由各部门每月自行备份,部门经理负责整理归档后刻盘,系统管理员每半年对一般数据资料进行选择性收集归档。

  四、重要数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细则如下:

  1、财务部每月底将当月电子帐、表格等数据统一整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刻盘,由财务部保存。

  2、技术部门已定稿的图纸、商务部标书须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员上传至PDM系统,由系统管理员做备份保存。

  3、服务器的ERP、PDM、CRM等数据由系统管理员在硬盘做每日备份,并在每周六午时统一刻盘保存。

  五、当服务器、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更新变动,以及服务器应用系统、软件修改后均要在改动当天进行备份。

  六、备份数据所使用的刻录机、光盘均由系统管理员保存,当刻录机故障或光盘不足时应及时联系维修或购买,确保备份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所有数据备份工作由系统管理员进行详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八、如遇网络攻击或感染等突发事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同时将团体情景记录到备份档案中。

  九、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或没有及时执行备份任务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数据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供给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数据管理制度3

  第一条机房及使用计算机的单位都要设立专人负责文字及磁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单位要建立资料管理登记簿,详细记录资料的分类、名称、用途、借阅情况等,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三条各项技术资料应集中统一保管,严格借阅制度。

  第四条应用系统和操作系统需用磁带、光盘备份。对重要的动态数据应定时清理、备份,并报送有关部门存放。

  第五条存放税收业务应用系统及重要信息的磁带光盘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第六条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磁带、磁盘,应在一年内进行转储,以防止数据失效造成损失。

  第七条对有关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为保密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若须查阅保密信息,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保密资料。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八条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整计算机参数或安装防毒软件,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第九条对于联入局域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局域网内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十条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

数据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城市管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乌当区人民医院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本单位保密信息的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存储卡等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单位移动存储设备要进行编号,不得借于他人使用,若需借于他人的`,必须征得科室同意,并进行借还时间、借用人、审批人等详细登记。

  第四条新购计算机、移动存储等设备,要先进行保密标识和登记,再发放使用。

  第五条如使用移动设备转移存储保密数据,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删除保密数据。

  第六条使用光盘备份的保密数据要登记编号,分类存放。

  第七条非本单位的移动存储设备一律不得和涉密计算机连接。

  第八条单位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处理办法如下: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交叉混用,即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中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混用;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或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查杀病毒处理。

  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维修时,必须到信息科指定的单位进行维修;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淘汰和报废前,应到保密部门进行消磁和粉碎处理。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数据管理制度5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数据备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病毒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数据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物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有电脑使用权限的员工

  第二章备份制度和要求

  2.1根据公司情况备份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

  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服务器数据等;

  2.2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把电脑内的不可外泄的数据进行加密,设置10位以上的密码,密码3个月要进行更换;

  2.3除临时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夹的.形式分类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夹,然后把相应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夹中;

  2.4 网络管理员将在服务器上为每个有电脑的员工建立文件夹,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员工在自己电脑上通过网络,输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看到属于自己的文件夹,打开此文件夹后把自己电脑内整理出的文件夹全部拷贝到此文件中,拷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等,将进行严肃处理;

  2.6 网络管理员会抽查员工备份数据的日期,如发现一周以上未上传数据将进行警告,一个月未上传数据的将进行问责; 网络管理员把员工上传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到另外介质,如硬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2.7系统工程师负责ERP、OA数据的每日备份,备份数据的副本会保存到安全介质中;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部。如有未尽事宜,报请公司总经理后执行。

  根据公司要求:

  所有员工电脑内重要的文件都要进行备份,

数据管理制度6

  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

  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职责,每日对网络运行情景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景、职责人员签名等资料。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终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忙。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

  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经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数据检查项目,应根据上级金信工程建设要求和本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拟订。

  三对于在数据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补正和重传,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和重传工作,确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信息中心,并组织力量在最短时光内完成补正和上传工作。

  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数据指标体系,擅自违反或扩大数据指标逻辑内涵进行处理的数据,应比照前款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补传。

  五各有关部门对于数据质量检查和补正上传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或无故拖延。

  六、数据库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库管理人员应明确管理职责,定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检查情景应记入运行日志。

  二数据库管理人员应视工作量情景,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不得因数据备份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工作损失。

  三数据库管理人员发现数据库不安全隐患或xx威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必要时能够切断用户接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隐患或xx威胁消除后,应及时将切断用户接入。

  四计算机使用人员应自觉理解数据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录入、传输、查询、保存涉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涉密程序、软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联接、访问涉密信息网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软件。

  五数据库批量录入、查询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载录入查询的时光、数量、录入查询人姓名等有关情景。

  六数据库中的过期、冗余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发现需要删除的数据,应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经核对批准后方能进行。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数据。

  七数据库上传和接收数据,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办理。

  七、各级信息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数据标准的贯彻执行。在应用中发现数据指标体系有不满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改变数据结构。

  八、数据管理职责

  一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过错职责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职责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二因违反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景每次扣减该单位绩效分1~5分,个人职责的追究办法,由被扣分单位研究决定。

  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类信息数据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据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管理对象

  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各个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第二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条数据备份要求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数据物理安全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数据介质管理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七条数据恢复要求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数据清理规则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九条数据转存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条涉密数据设备管理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八条报废设备数据管理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管理

  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条专用计算机管理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数据管理制度8

  一、维保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1.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2.对于意外或维保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3.临时征机房用品要使用后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4.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应严格按照机房管理员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虚心接受其行为督导。

  5.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如有特殊需求,及时向机房管理员通报并取得上级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在安全保护的前提下带入机房。

  二、维保人员保安制度

  1.进入机房,需经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并建议由机房管理员陪同。

  2.维保人员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门禁。对于有其他陌生人跟随进出机房,及时与机房管理员取得联系,经同意方可准入。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禁。

  3.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4.未经机房管理员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5.机房人员对机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6.绝不允许与维保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网络数据设备,如有需要,提前申请获批后方可。

  7.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维保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维保人员用电安全制度

  1.应在熟练掌握常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的基础上,着重了解机房内部的供配电系统及其操作规程。

  2.以专业资质人员定期、定时检查供配电及用电设备、设施。

  3.需要用电时,必须取得机房管理员允许,并使用安全且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

  4.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和使用有保护装置的用电电器材。

  5.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6.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询问相关负责人员,并向机房管理员及时汇报。

  7.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8.最后离开机房的维保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9.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四、维护人员消防安全制度

  1.维保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

  2.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机房管理员批准。

  3.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4.维保人员最后离开机房,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五、维护人员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维保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管理员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4.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5.在维护人员更替时应及时周详地做好资料及文档的递交工作,并更改密码,清理个人用户资料等信息。

  六、机房财产保护制度

  1.维护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2.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3.未经机房管理员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数据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基础资源信息的管理,保证测量室机线系统资源数据的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测量专业的日常装机、拆机、移机、改线、变更服务性能、工程配合等相关基础数据变更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下发的测量专业各项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应以本规定为准,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网运部。

  第二章基础数据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线系统资料数据的录入、修改必须由测量室A级权限专人操作,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应切实做好用户帐号名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密码。一人一帐号,每人以自己的帐号登录进行操作。对引起资源数据丢失、错误等责任的追究,以记录在操作日志中的登录帐号为准。

  第五条测量室其他人员或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对系统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数据规范内容录入机线资料。

  1、普通用户及ISDN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2、ADSL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ADSL相关资料、DSLAM端口资料、总配线架内板资料、总配线架外板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3、小灵通基站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基站编号、网管编号、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4、小交换机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引示号资料、测试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5、专线用户录入: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同时填写专线用户卡片及专线顺号本)

  第七条对于新增用户类型或服务性能由网运部负责组织编写相

  应的数据规范,由运营服务支撑中心在系统中予以完善,以解决一线人员录入需求。

  第八条测量员原则对无工单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况无施工工单的,必须有有关处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长的签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单下发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第九条测量室竖列资源的管理。

  1、测量员严格按配线架包列维护内容对竖列资源进行管理,根据包列维护周期完成所有配线架大列的核帐工作。

  2、测量班长每月对班组人员所包竖列帐、实相符情况进行检查,每列核实两块保安接线排,帐、实准确率100%。

  3、在对线路调区、割接、改线工程验收时,要求测量员按工程队提交的配线表资料在配线架竖列与工程人员共同进行号码核实,必须保证工程资料的准确率达到100%。

  4、杜绝拆机不拆线。

  5、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局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局线位置并标注原局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FD-断线、FE-地气、FSC-小混线、FC-混线、FMC-串电、FR-串音、FN-杂音、FINS-绝缘不良)

  第十条交接箱配线资料的管理

  1、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装、拆、移改工作中,对经过交接箱到分电的线路必须要求外线人员提供交接箱配线资料,对无配线资料的报竣不予配合。

  2、测量员在工程验收中发现工程资料不准;配线资料不全或出现重帐现象必须责成施工人员重新核查。

  3、测量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配线资料短缺或重帐的现象应

  先做记录,待外线人员到交接箱时配合查找核实并及时录入系统。

  4、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配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配线位置并标注原配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同第八条中第5项)。

  第三章基础数据变更时限规定

  第十一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装机、拆机、移机、更改设备(含障碍改线)位置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24小时。

  第十二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改名、过户、增、删、改服务性能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48小时。

  第十三条测量室工程调区、割接、改线资料增、删、改录入时限≤72小时。

  时限说明:测量员从接到施工人员提供的已验收过的配线表(局、配线资料准确率应达到100%)至相关工程资料全部录入时止的.时限≤72小时,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资料信息变动由测量室工程配合人员负责在配线表中填写资料变动情况。

  第十四条测量室竖列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100%。

  第十五条交接箱配线,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础数据分级核查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通过测量员自查——测量室班长核查——各分公司

  管理人员检查——网运部定期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确保用户机线资料准确。

  第十七条测量室资料录入人员负责对当日内发生的数据增、删、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第十八条测量班长每周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资料增、删、改情

  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留存(施工单及相关帐改依据表格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九条测量班长每月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抽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配线表资料留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二十条分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每月对本分公司内各端局的机

  线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检查,一个端局检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条公司网运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测量室的机线资料

  增、删、改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测量员在配合外线人员施工中,根据施工者提供的交接箱号,分配相应的交接箱局、配线位置,同时在相应的设备位置作预占处理,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

  第二十三条测量员在与外线人员进行各类配合工作中,对发现的线路故障,测量员应及时在机线系统中录入线对的障碍类型。

数据管理制度10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和非涉密的数据存储介质,包括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的硬盘、移动硬盘、U盘、用于备份数据的磁带、CD/DVD碟片等。

  第二条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要负责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第三条参照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数据存储介质,避免暴露于强电磁场内、过热或过冷的环境。

  第四条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需根据存载信息数据的类型和保密要求,采取不同的保管方式。

  第五条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其中对内网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按照业务特点和保密要求进行严格的防护。

  第六条所有的移动存储介质都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和编号管理,可以随时确认移动存储介质的存放位置和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所有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清晰的密级标识,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其维修或销毁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外网计算机上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在内网和涉密网中使用,杜绝发生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混用)的现象。

  第九条从移动存储介质存取文件之前,必须使用防病毒软件进行扫描。

  第十条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复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软件。

  第十一条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保存色情、政治敏感等非法资料。

  第十二条必须对保存有敏感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加密处理。

  第十三条在非办公场合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注意对敏感数据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备份的数据存储介质必须存放于安全存储区域,不可将数据存储介质放置于桌面等暴露地方。

  第十五条电脑送修时,将存储信息的硬盘或其他可移动存储介质取出,避免信息泄密。在修理硬盘或其他电脑所使用的移动介质时,如涉及到敏感信息,则必须有专人陪同修理。

  第十六条硬盘或其他移动介质报废时,必须进行物理破坏处理,防止信息泄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数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基础资源信息的管理,保证测量室机线系统资源数据的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测量专业的日常装机、拆机、移机、改线、变更服务性能、工程配合等相关基础数据变更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下发的测量专业各项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应以本规定为准,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网运部。

  第二章基础数据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线系统资料数据的录入、修改必须由测量室A级权限专人操作,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应切实做好用户帐号名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密码。一人一帐号,每人以自我的帐号登录进行操作。对引起资源数据丢失、错误等职责的追究,以记录在操作日志中的登录帐号为准。

  第五条测量室其他人员或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对系统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数据规范资料录入机线资料。

  1、普通用户及ISDN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2、ADSL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ADSL相关资料、DSLAM端口资料、总配线架内板资料、总配线架外板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3、小灵通基站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基站编号、网管编号、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4、小交换机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引示号资料、测试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5、专线用户录入: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fwsir)(同时填写专线用户卡片及专线顺号本)

  第七条对于新增用户类型或服务性能由网运部负责组织编写相

  应的数据规范,由运营服务支撑中心在系统中予以完善,以解决一线人员录入需求。

  第八条测量员原则对无工单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景无施工工单的,必须有有关处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长的签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单下发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第九条测量室竖列资源的管理。

  1、测量员严格按配线架包列维护资料对竖列资源进行管理,根据包列维护周期完成所有配线架大列的核帐工作。

  2、测量班长每月对班组人员所包竖列帐、实相符情景进行检查,每列核实两块保安接线排,帐、实准确率100%。

  3、在对线路调区、割接、改线工程验收时,要求测量员按工程队提交的'配线表资料在配线架竖列与工程人员共同进行号码核实,必须保证工程资料的准确率到达100%。

  4、杜绝拆机不拆线。

  5、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局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局线位置并标注原局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FD-断线、FE-地气、FSC-小混线、FC-混线、FMC-串电、FR-串音、FN-杂音、FINS-绝缘不良)

  第十条交接箱配线资料的管理

  1、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装、拆、移改工作中,对经过交接箱到分电的线路必须要求外线人员供给交接箱配线资料,对无配线资料的报竣不予配合。

  2、测量员在工程验收中发现工程资料不准;配线资料不全或出现重帐现象必须责成施工人员重新核查。

  3、测量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配线资料短缺或重帐的现象应

  先做记录,待外线人员到交接箱时配合查找核实并及时录入系统。

  4、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配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配线位置并标注原配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同第八条中第5项)。

  第三章基础数据变更时限规定

  第十一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装机、拆机、移机、更改设备(含障碍改线)位置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24小时。

  第十二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改名、过户、增、删、改服务性能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48小时。

  第十三条测量室工程调区、割接、改线资料增、删、改录入时限≤72小时。

  时限说明:测量员从接到施工人员供给的已验收过的配线表(局、配线资料准确率应到达100%)至相关工程资料全部录入时止的时限≤72小时,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资料信息变动由测量室工程配合人员负责在配线表中填写资料变动情景。

  第十四条测量室竖列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100%。

  第十五条交接箱配线,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础数据分级核查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经过测量员自查——测量室班长核查——各分公司

  管理人员检查——网运部定期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确保用户机线资料准确。

  第十七条测量室资料录入人员负责对当日内发生的数据增、删、改情景进行核实确认。

  第十八条测量班长每周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资料增、删、改情

  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留存(施工单及相关帐改依据表格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九条测量班长每月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抽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配线表资料留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二十条分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每月对本分公司内各端局的机

  线资料增、删、改情景进行检查,一个端局检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条公司网运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测量室的机线资料

  增、删、改情景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测量员在配合外线人员施工中,根据施工者供给的交接箱号,分配相应的交接箱局、配线位置,同时在相应的设备位置作预占处理,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

  第二十三条测量员在与外线人员进行各类配合工作中,对发现的线路故障,测量员应及时在机线系统中录入线对的障碍类型。

数据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性,最大限度的防止资料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电子文档向外发送时遵循此规定。

  三、定义

  3.1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光盘的刻录,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

  3.2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和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四、权责

  4.1计算机使用:各部门经(副)理指定人员; 4.2数据安全监管:人力资源部指定之人员;

  五、作业内容

  5.1所有申请使用电脑办公的同事需经过人力资源部网络中心的相关培训,培训日期按年度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合格后,网络中心分配相应的电脑使用权限,准许使用电脑办公。

  5.2人力资源部根据办公系统的使用情况,将不定期的组织临时性的专项培训。

  5.3公司对外的电子文档输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刻录光盘,向外发送文件等。所有部门如有上述需要,请填写统一的<<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或直接上级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岗位处理。

  5.4电子邮件的使用由操作员自己负责。网络中心在总经理同意后,有权在不发布公告时对电子邮件系统进行监控。

  5.5除总经理批准或有特殊用途的电脑外,锁定所有电脑的USB接口,拆除或禁用软驱、光驱。

  5.6除人力资源部指定岗位外,所有电脑禁止安装刻录机或相关设备。

  5.7除签订《资料保密协议》的同事外,未经事业部总经理同意,不得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记小过一次。

  5.8未经允许,员工不应将不属于公司的.电脑整机或配件带入公司使用,也不允许接入公司网络系统。违者记大过一次。并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后归还给当事人。

  5.9所有的电脑操作员最多每6天向服务器备份一次有效数据。人力资源部指定岗位每月3日前必须将所有数据备份到光盘存档。具体备份方式另行通知。

  5.10在公司办公场所内需上网的同事请按正常程序申请,在学习公司的<>后开通相应上网权限。禁止利用公司电话拔号上网,一经发现,当事人记小过一次,电话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5.11在公司范围内不允许启用笔记本电脑自带的无线网卡。以避免对网络系统造成电磁干扰。

  5.12员工应有相当强的保密意识,不允许将公司资料以任何形式发布到Internet上。一经发现,报总经办处理。并且公司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数据管理制度13

  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

  (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每日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况、责任人员签名等内容。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后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助。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

  (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通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数据检查项目,应根据上级金信工程建设要求和本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拟订。

  (三)对于在数据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补正和重传,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和重传工作,确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信息中心,并组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补正和上传工作。

  (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数据指标体系,擅自违反或扩大数据指标逻辑内涵进行处理的数据,应比照前款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补传。

  (五)各有关部门对于数据质量检查和补正上传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或无故拖延。

  六、数据库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库管理人员应明确管理职责,定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记入运行日志。

  (二)数据库管理人员应视工作量情况,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不得因数据备份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工作损失。

  (三)数据库管理人员发现数据库不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必要时可以切断用户接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消除后,应及时将切断用户接入。

  (四)计算机使用人员应自觉接受数据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录入、传输、查询、保存涉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涉密程序、软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联接、访问涉密信息网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软件。

  (五)数据库批量录入、查询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载录入查询的时间、数量、录入查询人姓名等有关情况。

  (六)数据库中的过期、冗余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发现需要删除的数据,应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经核对批准后方能进行。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数据。

  (七)数据库上传和接收数据,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办理。

  七、各级信息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数据标准的贯彻执行。在应用中发现数据指标体系有不满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改变数据结构。

  八、数据管理责任

  (一)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因违反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况每次扣减该单位绩效分1~5分,个人责任的追究办法,由被扣分单位研究决定。

  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类信息数据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据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对数据电脑的使用管理,保证中心数据计算机安全、高效地运行,加强对电脑资料与数据文件的保管、保密和电脑维护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将数据电脑落实到职责人,数据电脑职责人负责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和进入电脑文件的.使用权限,负责人将要做好电脑数据的保密、保管和软硬件的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换不一样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使用权限规定,本数据电脑,使用前需向该电脑负责人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该机只允许本部门人员使用,严禁外人或外部门人员使用本中心数据电脑。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的,必须经中心领导许可,方可使用。

  3、在使用该机作心理测评时,需登记“数据机使用备案单”经批准,方可使用。测评过程中应由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给予指导。

  4、电脑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xx库升级、补丁包更新,关掉不必要的端口。该机不能使用其他机子的存储介质如MP3、U盘、移动硬盘等,并不允许联网除需上传数据,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拷贝、打印、输出各种保密数据和相关资料。

  5、受测试人员需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并听从中心教师相关安排。

  6、受测试人员在做完测试后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应立即向教师报告并离开计算机,等待教师进行数据分析。

  7、受测试人员有权知晓本人相关测试结果的解释,但要查看原始数据分析资料需经中心领导批准。

数据管理制度15

  1. 引言

  网络数据安全是现代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确保网络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本公司制定了本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2. 定义

  2.1 网络数据安全

  网络数据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传输、存储和处理的数据的保护措施,包括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网络数据可以包括公司机密信息、客户数据和其他敏感信息。

  3. 管理责任

  3.1 高层管理层责任

  高层管理层应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并为网络数据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2 安全管理团队责任

  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网络数据安全策略、标准和程序,并将其与员工共享和培训,以确保员工对网络数据安全的理解和遵守。

  4. 数据分类和访问控制

  4.1 数据分类

  公司的网络数据应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分类标准应基于风险评估,并由安全管理团队进行规定。

  4.2 数据访问控制

  根据数据分类,制定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和处理相应的数据。

  5. 网络安全措施

  5.1 网络设备安全

  确保所有网络设备都采取了适当的安全措施,包括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新固件和及时修补已知的安全漏洞。

  5.2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

  配置和维护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阻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检测异常网络活动。

  5.3 安全审计和监控

  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监控,检查网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

  6.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

  6.1 员工培训

  对所有员工进行网络数据安全培训,包括数据分类、访问控制和网络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6.2 安全意识提高

  定期组织网络数据安全意识提高活动,提醒员工注意网络数据的保护和安全使用。

  7. 应急响应

  建立健全的网络数据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8. 评估和改进

  定期评估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优化。

  9. 结论

  本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确保公司的网络数据安全,并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各部门和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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