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养老院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 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标志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收件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察院采用现场观察、简约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首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处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提供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养老院管理制度2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食堂餐厅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学习和会议制度
一、实行院长会议制度和院民会议制度
二、院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初召开,特殊情况、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
三、院长及院民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点评上月工作,布置当月工作,通报上月财务收支情况,传达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四、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五、每周星期一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六、每季季末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院民互助制度
一、经常组织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院民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院民的团结互助精神。
二、入住的院民有年龄之差、身体状况之别,必须开展互助活动。年龄相对轻一点、身体条件相对好一点的要帮助关照年龄高、身体差的五保对象。
三、身体较差、行走不便的院民若需购物时,必须有人帮助代购,确需上街的必须有人陪同。
四、身体较弱的院民走亲戚时,必须有亲戚接送。
五、院民看病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到医院或医务室诊治,并帮助拿药。对于病倒卧床不起的要安排专人护理照顾生活起居。
院民管理制度
1、全体院民必须服从本院领导,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要以主人翁姿态爱护公共财务,从讲文明、讲团结、讲卫生的高度,互遵互助、自强、自爱、自立。
2、所有院民都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严禁私自翻墙爬栏,造成的伤害本院概不负责。
3、院民离院外出必须向管区工作人员请假,不准私自外出。
4、本院内除自带物品外,所有财产包括一草一木,均属集体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5、不准偷盗他人财物,污骂殴打他人,挑拨他人是非,骗取他人钱财等。
6、所有院民未经允许,严禁到电源区、高空区、食堂,仓库内和有危险隐患的地方活动。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管理人员应尽心尽职,不得随便离岗。有事要离岗时应得到院领导同意后方可。
2、所有进入本院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3、凡非本院车辆不得随便进出大院,有要事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
4、非本院人员不准自由进出。外来人员必须说明由来(除上级领导和进院帮助工作的人员例外),办好登记手续。对入院收旧、买卖者一律不准入内。
5、对个别精神病患者,离院出走不能自理人员,门卫有责任,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6、严格按照大门开启的作息时间,具体大门开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并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决定。
房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本院给供寄养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爱护和管理好自己的房间是院民的职责。
2、房间内必须整洁,非主要物品、非日常用品要存放整齐,每月清理一次。
3、各自房间所有实物各自保管,本人临时走出须加锁,本院财产,发现缺少,按价赔偿,私人物资发生缺少,本院概不负责。
4、房间内严禁烟火,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和存放在房间内。不准私自使用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院安全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如有发生,没收工具,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劝其回去。
值班制度
1、为了使全体院民有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本院每天晚上6—7人值班。设值班长1人,在值班长带领下每晚巡查2—3次,巡查内容:包括大门、围墙内四周。
2、每个房间的人员进行核对,供寄养人员的身体状况等,并有详细记录。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3、值班人员必须住在院内值班室。值班人员无故离岗,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门卫人员必须把好大门关,人员进出要有记录。
仓库管理制度
1、本院仓库专人负责,不允许私人物资同放库内。
2、本院仓库内,所有物资必须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每季度盘库一次。
3、仓库内应做到清洁整齐,无鼠虫害、无霉变现象发生。
4、所有进出物资都必须开具进、出库单,写明物品、数量、用途、价值、经手人、仓库保管员、院长签字后有效,一切工具、低值易耗品都须根据入库单给予报销。
5、对一些旧物资,应洗涤清洁,完整堆放,以备后用,对已故人员的遗物应会同家属,进行清点,属本院的物资应放回仓库,并开具入库单,入帐。
评比奖励制度
1、为鼓励先进,促进敬老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开展一次文明院民、文明寝室的先进评比活动。
2、对被评为文明院民的个人和文明寝室的集体,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文明院民评比条件:
①不迷信、不赌博、不打架、不骂人、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文化活动和农副业生产劳动。
②遵守纪律,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协助护理人员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
③寝室整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④能为敬老院的发展和管理献计献策。
4、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①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好。
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好。
③室内整洁、卫生工作好。
④爱护公物、文明风气好。
养老院管理制度3
一、居室服务管理
1、地面清洁
(1)正确的清扫、擦拭方法。根据老年人居室地面情况,可选用扫帚、拖布或吸尘器清洁地面。清扫及擦拭地面的顺序为:从里到外,从角、边到中间,由小处到大处,由床下、桌底到居室较大的地面,依顺序倒退着向门口清扫。
(2)宜采用湿式清扫,避免尘土飞扬。
(3)使用清洁剂清洁地面后,应用清洁拖布处理干净。
(4)塑料地板、花岗石、地砖地板等吸水性差,应备干拖把,清洁地面后应及时擦干,以免老人滑倒。
(5)不用利器刮地面的污物,以免损伤地面的板材及光洁度。
(6)地越用吸尘器每天清理,注意地毯下异物的清除。吸尘器连续使用每次不超过1小时,以免电机发热而损坏;不用吸尘器吸液体、黏性物体和金属、玻璃碎屑等。养老机构内不提倡使用地毯。
(7)不随意搬动老人室内物品,桌、椅及其他物品移动过后应及时归位,尤其是过道上不能放置物品,避免老人摔倒。
(8)不搬动老人室内大件物体。
(9)清洁后,开窗通风半小时,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去除清洁剂的味道,但要避免对流,防老人受凉。
2、室内物品清洁
(1)家具灰尘不宜用鸡毛掸之类工具拂扫,因为拂去的灰尘马上会重新落在家具上,而且引起室内尘土飞扬,有害健康。正确的方法是用半干半湿的抹布抹去家具上的灰尘。
(2)门窗的清洁以不爬高,手勾得到为原则,太高之处可用加柄之工具清洁。不作外墙清洁。
(3)各种材质的家具污垢,选择合适的清洁剂,并用合适的方法清洁。木家具不宜用开水和碱水擦拭,以免掉漆;金属家具应防潮,勿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洗涤剂;藤、竹、柳家具忌用力拖拉,以免关节松散。
(4)布类沙发、床上浮尘用吸尘器吸除,避免抖动、拍打。
(5)夏天老人睡的凉席,应每天用毛巾浸温水进行擦拭清洁。
(6)衣被经常清洗,但要洗净清洁剂,避免刺激老人皮肤。
3、卫浴设施清洁
(1)卫生间墙面一般采用瓷砖或地板砖,由于洗澡,经常会有水溃,可用洗洁精或去污粉兑清水,用干净抹布蘸少量水擦拭,然后用清水清洁。
(2)抽水马桶盖可用抹布由外到里擦干净,马桶边缘及内面的污垢用专用的刷子蘸专用清洁剂进行洗刷,清水冲洗。
(3)浴缸、洗手盆可用干净抹布或毛巾蘸清洁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4)浴室地面用清洁剂擦拭,用清水冲洗,然后用干布擦干。
二、皮肤清洁服务管理
保持皮肤、会阴部清洁,促使老人感觉舒适,促进皮肤血液循环,预防压疮和尿路感染。皮肤清洁护理要求有:
1、夏季每周洗澡2次,冬天每周洗澡1次。出汗者适当增加洗澡次数。
2、每晚进行会阴清洁,并更换内裤。卧床老人每晚协助老人自行擦洗会阴,必要时进行会阴冲洗。会阴清洁盆和毛巾专用,并经常清洗和日光曝晒、消毒。
3、尽量协助老人自行淋浴,视老人情况可予坐位淋浴,护理员给予合适的帮助。卧床老人可在沐浴床上沐浴,或在床上擦浴。
4、老人洗澡不宜反锁房门,浴室安装合适的扶手,地面铺防滑垫,防止老人滑倒。水温不宜过冷、过热,防老人烫伤。
5、保持皮肤清洁无异味,老年人因皮脂腺功能下降,洗澡次数不宜过勤,选用中性浴液(皂),洗后涂润肤霜,防皮肤干燥而致皮肤瘙痒。
6、注意保护老人隐私。
三、口腔清洁服务管理
老年人唾液分泌减少,再加上饮水少、进食少,对口腔内细菌清除能力下降;食物残渣滞留,口腔温度、湿度又适宜细菌生长,易引发口腔炎症、口臭及其他并发症。口腔
清洁服务要求有:
1、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
2、每天至少早晚刷牙,每次餐后漱口,最好每次进食后均刷牙。
3、刷牙是最好的清洁口腔的方法,老人能自行刷牙的尽量协助老人刷牙,卧床老人可扶老人坐位或抬高床头处半坐位进行刷牙。
4、不能自行刷牙的老人,则在每天早晚帮助进行口腔清洁,可用棉棒或棉球进行口腔擦洗。每次喂食后进行漱口或餐后喝少量温开水以清洁口腔。
5、戴假牙的老人,除注意口腔清洁的同时,注意避免吃过硬或黏性较大的食物,以防损坏假牙。戴活动性假牙者,每晚睡前取下假牙,用牙刷沾牙膏于清水下刷洗干净后浸泡于清水中,次晨再戴上。假牙忌浸泡于酒精及热水中。
6、对老人进行口腔保健教育,牙齿脱落者鼓励就医装假牙。有口腔溃疡的老人,保持口腔清洁的同时,遵医嘱涂药和使用漱口液。
四、如厕服务管理
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各系统功能下降,再加上老人行动不便,如厕时易发生一些意外,如尿湿裤子、夜间起床跌倒、甚至用力排便排尿引起心脑血管意外等,须提供良好的如厕服务。其服务要求有:
1、保持大小便通畅。老人白天嘱其多饮水,每天饮水量保持在20xxml以上,夏天出汗应增加水量,以保证充足的尿量,预防尿路感染;同时多食蔬菜水果,定时排便,预防便秘。
2、有尿失禁的老人,定时提醒如厕,也可用闹钟或一些电子提醒器每2小时提醒1次。夜尿次数多的老人白天多饮水,晚间适当控制饮水量,以保证充足睡眠;如有脑血栓形成病史者则不宜控制水量。
3、尽量提供方便穿脱的裤子,以方便老人如厕。
4、提供方便、隐蔽、相对独立的排便环境,尽量让老人在卫生间排便,采用坐位排便,嘱老人不过度用力排便、排尿。
5、嘱老人不锁卫生间的门,以便有情况时,护理员能随时提供服务。对于坐立不稳的老人,护理员则立于老人一侧扶持。如老人能自行用手纸清洁,则尽量将手纸交于老人,让其自行擦净肛周皮肤;不能者则帮助清洁肛周皮肤,必要时便后用清水洗净。
6、如厕后,嘱老人慢慢站立,防体位性低血压而晕倒;地面防滑,预防老人跌倒。
7、卧床老人使用便器,卧床老人及夜尿次数多且起床不便的老人,使用尿壶,注意操作规范,避免损伤皮肤和引起老人不适,及时清除粪、尿并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8、便器、尿壶每周消毒1次。
9、注意保护老人隐私。
五、饮食服务管理
提供老人合理的膳食和用膳服务,满足老人食欲和营养素需求,是维持老人健康的最基本的服务内容。饮食服务要求有:
1、根据老人牙齿功能、吞咽功能和饮食习惯,选择食物性状(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食)。
2、根据老人疾病治疗要求,按医嘱选择食物种类。
3、老人饮食基本要求:①荤素搭配,食物多样化,营养素齐全:以碳水化合物为主,适量优质蛋白质,富含维生素和钙、铁的食物,控制胆固醇、脂肪(特别是动物性脂肪);②食物易咀嚼、吞咽和消化吸收:食物加工细,尽量使用蒸、煮、炖的烹饪方法,少用煎、炸、炒的方法;③食物宜清淡,少盐少糖:老人因味觉功能下降,可用醋、姜、蒜等来调味,避免过度使用盐、糖、酱油等调味品;④食物宜富含丰富的膳食纤维,预防便秘食物色、香、味齐全,增进食欲;⑥注意食物安全:老人食物宜去骨、剔刺、切细、煮软。
4、营造良好的进食环境,进食前半小时停止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卧床老人完成排尿排便,并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餐具清洁,餐桌、碗筷干净,无水溃、污溃。老人餐具专人专用。
6、尽量创造条件,让老人自行进食。卧床老人可提供床上进餐小桌,进食不便者可提供长柄、粗柄餐具,餐桌上有固定碗、盆装置;必要时老人胸前围围布,桌上铺餐布;尽量让老人自行进食,享受进餐过程,预防功能废用性退化。
7、细嚼慢咽,进食时不看电视、不与老人谈笑、不催促老人加快进食速度,防误吸、噎食。
8、尽量坐位进食、进水,卧床老人抬高床头、侧卧进食,避免误咽人气管。
9、食物温度适宜,喂食、喂水和鼻饲进食时,须先测温后喂食,避免烫伤。
10、按操作规范进行喂食、喂水和鼻饲喂食,避免喂食意外。
11、少食多餐,有规律进食,避免暴饮暴食。
12、食物新鲜食用、低温保存、注意防蝇防蟑螂,避免食用过期、变质食物。
13、开展膳食健康教育,帮助老人采取健康的进食习惯和选择健康的膳食。
六、修饰服务管理
良好的妆容能使老人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人际交往中起到积极的暗示作用,维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增进健康。修饰服务的要求有:
1、保持老人发型、面容整洁、得体,不留长指(趾)甲。
2、自理老人自行整理发型、妆容和修剪指(趾)甲,有困难者协助进行。
3、鼓励老人每天多梳头,有困难者提供长柄、疏齿的梳子让老人自行梳头。卧床老人至少于晨间护理和午休后梳头。
4、每天至少早晚洗脸,必要时随时清洁脸部皮肤。
5、每2周检查、修剪指(趾)甲1次,宜在温水浸泡3?5min指(趾)甲软化后再修剪,一般在洗手、洗脚后修剪较好。
6、每月提供1次理发服务,根据需要提供修面服务,由有理发服务资质的人员提供,护理员协助老人进行。结合老人习惯和喜好,建议老人修剪易梳理的发型。
7、鼓励老人化淡妆,帮助老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开始一天的生活。
8、修剪指(趾)甲、理发时注意预防老人意外损伤。
七、衣着服务管理
清洁、合体的着装是老年人人际交流和满足自尊的基本需求,清洁、无刺激的内衣裤也是老人身体舒适的基本需要。着装服务要求有:
1、保持老人的衣着得体、清洁、舒适。
2、能自理的老人衣着由老人自行选择和穿戴,护理员在老人穿脱有困难时提供协助,帮助扣扣子和整理衣物等,或提供方便穿着的衣裤、扣扣子的辅助用具等,协助老人自理。督促老人及时换洗衣服。
3、老人每晚在会阴清洁护理后更换内裤,在皮肤清洁护理(擦浴或洗澡)后更换干净内衣裤,外衣视情况进行换洗。
4、按服务计划提供衣服的'清洁服务,不能水洗的毛料、丝绸衣服按要求送洗。
5、穿衣照顾到老人的习惯,鼓励老人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穿合适、得体、舒适的衣服,鼓励“老来俏”。
6、内衣、内裤采用棉质和丝绸类,忌用化纤织物,避免刺激皮肤或导致皮肤过敏。
7、协助卧床老人尽量在晨间护理后或会客时穿上得体的外衣,以满足老人心理需求。
8、保护老人隐私。
八、清洁卫生服务管理
清洁可达到清除体表污垢,促进血液循环,满足自尊、愉悦心理的作用,是每位老年人最基本的需要。个人清洁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有:
1、按服务计划提供服务。
2、老人能自行进行个人清洁卫生者,养老护理员督促并视需要协助老人做好清洁工作,视需要提供物品如热水、清洁床单、被服等。
3、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无异味。每天起床时洗脸、整理床单位和个人衣饰;人睡前洗脸、洗脚;饭前便后洗手;卧床老人每天早晚拍背、视情况每周洗头1~2次;每2周~1月更换床单、被套、枕巾,必要时随时进行清洁。
4、清洁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的室温,避免对流,防止受凉。
5、按操作规范进行每一项清洁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老人健康受损。
6、清洁卫生工作前先协助如厕,饭前、饭后半小时内避免做室内清洁工作。
7、要照顾老人的起居习惯,操作前征得老人同意。对老人进行健康教育的基础上改变原有的不良生活方式,避免与老人发生冲突。
8、尊重老人,注意保护老人的隐私。
九、生活照料服务管理
(一)协助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要
食物的需要:注意老年人的膳食营养,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喂食和喂水。排泄的需要:帮助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进行排便、排尿,及时清除排泄物。舒适的需要:营造安静、清洁、温度适宜的休养环境。
活动和休息的需要:帮助老年人适当活动,并尽可能促进老年人的正常睡眠。
安全的需要:防止老年人跌倒、噎食、误吸、损伤,保持皮肤的完整性。
爱和归属的需要:营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和人际环境,促进老年人的人际交往,帮助老年人及时与家人联系与沟通,并给予精神上的关心。
尊重的需要:运用沟通技巧,维护老年人的自尊,保护老年人的隐私。
审美的需要:协助老年人的容貌、衣着修饰,使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
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有:个人清洁卫生服务、衣着服务、修饰服务、饮食服务、如厕服务、口腔清洁服务、皮肤清洁服务、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等。
1、个人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协助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等。
2、衣着服务包括协助穿脱衣裤、帮助扣扣子、更换衣裤、整理衣物等。
3、修饰服务包括梳头、化妆、剪指甲和协助理发、修面等。
4、饮食服务包括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喂水、管饲等。
5、如厕服务包括定时提醒入厕、协助如厕,使用便盆、尿壶等。
6、口腔清洁护理包括刷牙、漱口,协助清洁口腔、假牙的清洁保养等。
7、皮肤清洁护理包括清洗会阴、擦浴、沐浴等。
8、压疮预防包括保持床单位干燥、清洁、平整;定时翻身更换卧位,防局部受压过久,受压部位按摩增进血液循环;保持皮肤干燥、清洁,预防皮肤受伤等。
9、便溺护理包括大小便失禁、尿潴留、便秘、腹泻老人的照护,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等。
(三)老人生活照料服务要求
1、用文字或图表说明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范围、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服务须知。
2、老年人居室做到清洁、整齐,空气清新无异味。
3、制订各项生活照料服务规范,能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提供优质的服务。按服务计划提供服务完成率100%,压疮发生率0,老年人和监护人满意率>=90%。
4、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同时,贯彻尽可能长地维持和促进老年人自理能力的工作理念。
5、对老年人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和记录。
6、定期根据检査程序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做到每日自查、每周重点检查、每月进行效果评估且有记录。
养老院管理制度4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5、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6、成立膳食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敬老院管理职责
一、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2、热爱敬老院事业,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带头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3、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汇报。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把单位办成一个团结、活泼、服务优质高效的集体。
7、加强对财务和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安全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为单位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环境。
8、抓好院内经济,完成庭院收入指标。改善在院老人居住环境,提高老人生活水平。组织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度,办好会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
2、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决算,当好院长参谋。
3、认真做好会计事项处理,按区局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做帐。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齐全。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5、做好财务档案保管和保密的工作,发挥财务监督和保障作用。
6、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等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捐赠物资、现金的帐务工作。
8、协助院长抓好敬老院庭院经济创收,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协助院长抓好院内环境卫生,督促老人搞好房间及个人卫生。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出纳职责
1、按规定和制度负责办理全院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凡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验收、审核和领导签字才能支付,否则可以拒付。
3、按规定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银行帐、单,对未达款项及时查询。
4、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
5、不得超过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手续不符,没有领导签字不得付款,严禁挪用公款。
6、协助院长做好敬老院生活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员职责
1、严格物资入出库手续,物资入库要逐一验收,做好台帐,出库要根据制度规定的批准权限手续发放,违反规定的有权拒付,发现余缺及时查对,做好统计报表。
2、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存放要分类,排列要整齐。定期清理,打扫库房,通风通气,防止物资积压霉变。
3、注意防火、防盗,配备防火、防盗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养老院管理制度5
为使老人能过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晚年,互助养老院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作为互助养老院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切实做好互助养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警钟长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做好互助养老院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等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冬季取暖时院委会人员认真检查取暖设施,禁止使用明火和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取暖。认真检查互助养老院的用电设备,防治火灾隐患。
2、认真落实防盗措施。为了保管好互助养老院公有财产和在院老人的贵重物品、财产,防治出现被盗现象,院委会制定了值班制度,推行24小时值班制,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认真落实卫生安全措施。加强互助养老院的'清洁卫生工作,工作人员定期检查,防止传染病的出现。同时注意老人的饮食卫生,严禁食用变质、变霉食品,杜绝老人暴食、暴饮和酗酒现象,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4、认真执行老人出院请销假制度。老人要求外出时,必须要有请假手续,回来时要销假。个别老人要有人接送,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严禁老人在水边、公路上和无组织的出外游玩,防止出现溺水、交通事故和失踪等现象。
5、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的宣传工作。通过会议、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紧急救护和逃生措施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人人皆知。
6、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我们互助养老院按照消防要求配置了消防器材。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设备,及时应对各种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
7、认真落实互助养老院安全管理“六条禁令”。一是严禁在居室内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电水壶、电热毯等电器和明火取暖;二是要严禁在房间内推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三是严禁在居室内的床上抽烟;四是严禁在院内设置拜祭场所烧香点烛;五是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六是严禁私自外出。
养老院管理制度6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养老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餐饮企业的食品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四)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养护管理;
(六)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九)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和经营实际,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
四、开展定期自查。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单位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养老机构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二、培训考核内容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
三、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询问、观察实际操作、答题等方式。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六、其他从业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七、其他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在养老机构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实行每日晨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手部有伤口的,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晨检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在加工场所内吸烟等行为。工作时,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三、专间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四、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果蔬拼盘加工制作;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备餐。其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五、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手部清洗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并进行手部消毒。
七、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净手部:加工制作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前;清理环境卫生、接触化学物品或不洁物品(落地的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容器和设备、餐厨废弃物、钱币、手机等)后;咳嗽、打喷嚏及擤鼻涕后;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其他应重新洗净手部的情形。
八、如佩戴手套,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更换手套,出现需要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时,应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手套应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九、工作服宜为白色或浅色,应定点存放,定期清洗更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应及时清洗更换。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应更换工作服。工作服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更换。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清洁操作区与其他操作区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颜色或标识区分。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应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5、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
二、结合经营实际,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点,确定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自查应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对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
2、定期自查。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经营过程自查,其他餐饮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经营过程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设备设施运转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供餐情况等,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宜单独存放。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专项自查的重点内容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定。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食品安全开展日检查,重点为对从业人员实施晨检、进货查验、储存、加工过程等风险隐患防控,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并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6、食品进货查验及贮存制度
一、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货者,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采购食品时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查验随货凭证、相关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材料,留存每笔购物清单或送货凭证。入库前要对食品的外观、温度进行查验并记录,发现包装破损、标签标识不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不得入库。
三、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记录。可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和保存相关内容。采购食用农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留存购货凭证。
四、食品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配有足够数量的存放架。食品库房内不得摆放有毒有害物品,摆放个人物品、清洗消毒工具、洗涤剂、消毒剂应设独立隔间或区域。
五、食品贮存应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cm存放。散装食品要使用密闭容器贮存,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按照标签标注的保存条件及时贮存。
冷冻柜、冷藏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冷冻、冷藏柜(库)要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外显温度计。
六、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7、餐饮加工过程控制制度基本要求
一、应适时对食品原料控制、加工过程进行检查。应实施“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关键过程。
二、应将本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健康证明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国家规定应公示的信息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公示。
三、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还应进行手部消毒。
四、各类工具和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可使用颜色、材料、形状、文字等方式进行区分。
五、工具、容器和设备,宜使用不锈钢材料,盛放热食类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六、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使用未经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
附件:
食品原料控制管理要求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索票、验收以及台帐记录保管等工作,台帐应妥善保管并随时可供查验。
二、原料采购选择的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并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对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采购食品时,要按照要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并留存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物凭证,对食品的外观和温度进行查验。
四、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原料贮存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cm存放食品。散装食品贮存位置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使用密闭容器贮存。需冷藏冷冻的食品按照标签明示的保存条件贮存。
六、要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破蛋后应单独存放在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三、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宜反复解冻、冷冻。宜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解冻时合理防护,避免受到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的食品原料应被立即加工制作。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应及时使用或冷冻(藏)贮存切配好的半成品。需冷冻(藏)的食品,应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畜肉类原料、禽肉类原料及蛋类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使用。
烹调操作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对特殊加工制作工艺,中心温度低于70℃的食品,应严格控制原料质量安全状态,确保经过特殊加工制作工艺制作成品的食品安全。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四、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内及时冷却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五、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加盖存放,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宜标注预包装调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六、油炸食品前,应尽可能减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分。油温不宜超过190℃。定期过滤在用油,去除食物残渣。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七、烧烤食品加工场所应具有良好的排烟系统。烤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使食品被烤熟。烤制食品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或烤制温度过高,减少有害物质产生。
八、火锅类食品制作时,不得重复使用火锅底料。使用醇基燃料(如酒精等)时,应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添加燃料。使用炭火或煤气时,应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九、糕点类食品制作时,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应考虑颜色可能对产品的迁移,并控制有害物质的迁移量,不应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使用自制蛋液的,应冷藏保存,防止变质。
十、自制饮品制作时,加工用水应为预包装饮用水、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自制饮品所用的原料乳,宜为预包装乳制品。煮沸生豆浆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
食品再加热操作要求
一、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再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专间内加工制作操作要求
一、专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
二、每次使用专间前,应使用紫外线灯对专间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由专人加工制作,非专间加工制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四、加工制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在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
五、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设食品传递窗口的应做好防蝇措施。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六、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七、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应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传递进专间。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应去除外层包装并保持最小包装清洁后,方可传递进专间。
八、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九、加工制作生食海产品,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的,加工制作后至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十、加工制作裱花蛋糕,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蛋糕胚应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十一、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宜当餐供应。
十二、不得在专间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专区内加工制作操作要求
一、专用操作区内,应由专人加工制作。
二、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加工制作人员在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
三、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进行消毒,使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四、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存放食品时,宜将食品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使用保鲜膜等进行无污染覆盖。
五、加工制作的水果、蔬菜等,应清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六、加工制作好的成品应当餐供应。
七、不得在专用操作区内从事非专用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
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
一、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清洗消毒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应明确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人员,确保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三、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干净、卫生。
四、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通畅,无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蓄积,设暗沟应保持流水通畅。排水沟出口应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转。
五、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无破损脱落。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六、烹饪操作台面清洁,无油污、食物残渣,炉台底部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定期清洗。
七、工作台、水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用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
九、定期清洗、维护和面机、绞肉机等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校验保温及冷藏冷冻等设备。
十、上述相关内容应形成记录,并建立档案。
8、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应设置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间)及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满足加工经营和供餐需要。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三、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用具消毒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对餐饮具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定位存放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开存放。保洁设施有明显区分标识,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应定期清洁保洁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采用自配化学消毒的,应配备检测试纸,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设置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根据餐厨废弃物的量,必要时在餐饮服务场所外适宜地点,设置结构密闭的餐厨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
二、餐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存放容器的内壁光滑,易于清洁。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每日或有需要时对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处置。
五、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10、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一、餐饮服务场所的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完整,地漏使用水封式,人员、货物进出通道要安装防鼠板,排水管道出水口要安装金属材料制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的篦子。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应加装防虫筛网。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安装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二、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安装一定数量的灭蝇灯。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电击式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
三、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灭鼠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餐饮服务场所外可安装固定的抗干预型鼠饵站。
四、在收取货物时,要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等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及时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
五、采购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应标签信息齐全,并在有效期内。鼓励采购低毒或微毒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
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应单独存放在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的固定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六、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使用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使用时要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并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11、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工作。
二、要定期检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现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采取告示、公告或通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相关供货者停止生产经营。
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报告。
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如下:
1、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立即组织救治。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患病人员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
3、保护现场。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护好食品加工场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样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粪便)等。
4、配合调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门反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召回已经销售的相关食品。
5、及时总结,建立档案。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整改、总结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四、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对接到的关于本单位相关食品的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积极调查,妥善处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养老院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制定《石板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算办法。
敬老院财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专账管理。
二、岗位设置。
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由会核中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工作人员代理做帐,设会计1名,出纳1名,会计和出纳不能兼任,会计和出纳不能由财务审核人员兼任。
三、资产管理。
建立资产台帐,落实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管理人员变动要有移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台账与实物进行核对,清查盘点要有记录,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
四、账户管理。
敬老院开设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分开保管,不得放置一个人保管。
五、收入管理。
敬老院各项收入必须存入账户,不得座收座支,不得私自存入个人帐户。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六、支出管理。
支取敬老院帐户资金支付各项开支,先填报支出审批单,要有由经办人,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副院长或院长为出纳时不能做审签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镇长审批,方可支取。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房屋和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应真实、准确,具有合法、规范的票据,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敬老院各项支出票据由院长一支笔审签,必须要有经办人签字。
七、备用金管理。
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不超过500元,由民政办负责监管。
八、日常管理
(一)日常管理要求
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或院长(副院长或院长为经办人时不能做审签人签字)签字。
2、敬老院内的'进货实行送货上门或两人一起进货的方式办理,并填制进货明细帐单,由专管人员建立进货明细账。
3、敬老院建立入住人员登记卡,及时核对入住人员信息,按规定申报调整补助标准,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补助。死亡人员应及时申报核销,一个季度内取消政策补助。凡外出一个季度以上的入住人员,敬老院应申报调整补助标准。
(二)管理支出范围及标准
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镇内出差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50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先请示镇长,经镇长审签同意后方可租车。凭租车正式发票据实报销。
4、物资采购费,500元以下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核定;500元以上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采购。
5、小型维修,先预算,报民政办同意,再报分管领导核实,镇长审批后安排实施。
6、固定资产添置,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后购置。
7、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敬老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按上级规定标准执行,按月支付报账;未经上级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项目列支奖金、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8、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30元,按月发放,院民零花钱的发放要造花名册,由经办人和副院长、院长签字。
9、节假日为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由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
(三)生产性支出范围及要求
1、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实行定点采购,专人经手,专人保管,据实报账。
2、养猪的饲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须取得发票或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和院长签字。
九、专项支出管理。
上级拨入专项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的款项,按资金要求,先报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十、账务管理。
建立健全敬老院出纳和银行账,每月报镇会核中心做账,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数据真实、准确。报表经会计审核签字后一式两份,报镇主要领导,作为敬老院每月公开公示的依据。
十一、加强监督。
加强敬老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成立敬老院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为副组长,副院长、院长、会核中心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同时,敬老院建立伙食公示制度,每天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8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确山县盘龙享乐园养老中心
养老院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机构)财务行为,加强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政策以及财政部有关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县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本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保障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二)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含解释),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和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开展财务分析。
(三)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维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第五条本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六条本机构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七条本机构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八条会计和出纳人员应实行岗位分设,不得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本机构财会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第十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备案的民政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本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含解释)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有条件的应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登记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本机构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本机构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单位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十四条本机构开立、变更银行账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应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本机构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会计核算使用,不得向其他个人或单位出借、出租。
第十六条本机构所有财务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建立账外账。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本机构的收入必须合法取得。按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等。
记账时应严格区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不得混淆,各项应税收入,要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八条本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不得强行或者变相摊派,不得接受附加利益回报条件的捐赠。
本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当每年向民政部门报告接受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机构接受境外捐赠时,应作为重大事项向民政部门报告,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
第十九条本机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条本机构各项收入除用于自身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应当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事业。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机构的费用可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机构的费用必须真实、合法,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必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属实后方可报销入账。不得用白条或不真实的发票入账。
第二十三条本机构必须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明确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批程序和权限并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机构接收的政府补助(补贴)专项经费应按补助(补贴)名称单列明细科目核算,使用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和标准。期末结余列入限定性净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项目单列科目核算。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需要,按照本机构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支配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本机构接收的捐赠资产,应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与捐赠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用途进行使用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机构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机构的资产。
第二十八条本机构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机构应加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的清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本机构应建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制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三十一条本机构的现金管理,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等规定。除发放工资、福利、劳酬、差旅费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限额以下的零星支出外,其余应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平台(微信、支付宝等)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本机构取得的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从现金中直接支付。
第三十二条本机构的应收款项,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十三条本机构的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本机构应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账卡,完善固定资产购置、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单位应根据自身资产状况确认固定资产的金额标准。
第三十五条本机构合并、分立的,应办理资产的清查、移交事项。
本机构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小组,做好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单位章程的规定或者单位理事会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以上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的民政部门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六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本机构。
负债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
受托代理负债是指本机构因从事受托代理交易、接受受托代理资产而产生的负债。
第三十七条本机构的各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受托代理负债应当按照相对应的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每一笔负债均应当按照债权人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负债应当及时清偿,确实无法偿付或不需偿付的负债,应及时清理,并结转至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销。
第三十八条本机构收取入住服务对象的押金,应计入负债,作其他应付款处理,并按入住服务对象单独核算。押金应全部存入银行账户单独核算,不得挪作他用。收取押金时,为入住服务对象出具风险提示书。
第八章净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本机构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净资产应当按照其是否受到限制,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净资产的使用直接设置限制的,该净资产亦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即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中所称的“限制”,是指由本机构之外的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比机构宗旨或章程中关于资产使用的要求更为具体明确的限制。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第四十条本机构收入抵减费用后形成的净资产不得分配或变相分配。
第九章票据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机构的票据应专人管理,明确票据领用、保管、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专门序时记录登记。
第四十二条本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本机构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活动如实开具正式发票和财政专用票据,不得开具内部收据,也不得多开、少开、不开正式发票。
第四十三条本机构应加强票据使用管理,票据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收据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收款人的名章。
第四十四条本机构收取费用必须使用专用票据。从事有偿服务型活动,必须使用印有税务机关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
第四十五条本机构接受捐赠,应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本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本机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鼓励本机构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十一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本机构的财务工作应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本机构每年6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和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7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本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理注销清算之前,应当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xx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10
敬老院建设总体要求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
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4、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烹调工作,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周的菜肴;
2、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3、负责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4、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强个人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对自己所包干的区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
8、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9、注意安全,随时关紧食堂门窗。
现金出纳职责
1、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账目有条理;
2、管好现金,每日盘点、结账,做到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存的现象;
3、记账凭证一事一单,及时记账,内容完整、科目规范;
4、管好各类物资、出入库记账,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使用;
5、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外借账户,近期与银行对帐,严格保管好现金,现金支票和各种账册、凭证,记账凭证按时装订成册;
6、严格财务制度,把好关口,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手续补办完备,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
7、掌握院内印件、负责文书处理,保管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基建、农副业生产的规划、报表工作。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进出库领发制度,按发票凭证清点、验收、登记,物品凭领料单发放,做到进库和发放手续清楚,每月负责填报收支结存报表;
3、每季盘库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注意库存物资的'使用情况,妥善保管,防止积压,霉变、损坏、变质,每半年翻晒一次;
4、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的管理,有些物资的领取,要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坚守岗位,物资供应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
6、存放的各类物资要放置整齐有序,通风卫生、无鼠、无蝇、无虫、无毒、无破乱。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院职工和收、寄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管理工作;
3、负责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4、定期为在院老人及全院职工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发现病患及时治疗,发现服务员、炊事员有传染病及时向院方反映,劝其隔离治疗;
5、定期检查、清点药品、器材的数量、质量,保持定位存放,负责损坏、报废药品的审核;
6、协助院领导抓好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7、负责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搞好饮食卫生的指导,协助食堂科学管理,配合伙食管理员根据主副食营养成分和老人身体需要制订菜谱;
8、负责康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宣传康复治疗常识,说明注意事项,及时总结,做好评估工作;
9、随时了解老
人的身体状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制订医疗、保健措施;
10、钻研业务、提高医护科学技术,掌握现代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水平和服务质量
服务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养老院管理制度11
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搞好单位安全的自觉性,全面培养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工作中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治理院的能力。
2、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工作人员要提醒和指导院民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在自身各种服务活动中要确保安全,防止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发生事故。
3、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除有意违法犯罪,应特殊处理外,一定要与人为善,息事宁人,控制事态,化解矛盾,不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于院民之间矛盾,工作人员要主动调解,做到公正、公平,无效时立即告知主管领导或报110。
4、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对易变质腐烂的鲜活食品和怕挤压、倾倒的易碎、易损物品以及较大货物一律不予存放,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代管手续要齐全。
5、如发现院民发生刑事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应暂停清理、整理房务,保持现场原状,报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治安协查工作,对于正在实施的各类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在报110的同时应尽一切可能制止犯罪活动。
6、凡入住的院民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院民不得私自住宿或转让、调整床位。
7、一些突发案件和事故处理中,如火灾、爆炸、中毒等,工作重点在救人、疏散院民和维护好院民秩序等。对威胁或伤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如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重点是抢救受害者,注意发现和控制重要嫌疑分子,以及现场保护等。
安全制度要求:
1、x x负责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2、院全体工作人员每半月集体进行一次全院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使用
4、实行院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并逐日填写值班登记表。
5、院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X X及工作人员组成,X X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6、制定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7、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9、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负责人要定时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养老院管理制度12
目的:
为规范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优化配置,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员工定岗、定级及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结合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体系制度。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考虑到项目特点及本地区情况。
原则:
1、员工薪资参照社会物价水平、社会保障最低工资、机构运营阶段、支付能力、员工担任的工作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等因素综合核定,达到机构与员工持续合作发展为原则。
2、岗位以“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按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设定,达到岗位与薪资的匹配。
薪资分类:
1、月薪制
新员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含年薪制员工的基础月薪)按月发放。薪资主要由底薪(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福利补贴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社保部门公示的最低工资标准。
2、绩效工资
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员工绩效奖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分配。员工试用期不予评定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A、绩效考核成绩在90分—100分者,绩效工资*100%;
B、绩效考核成绩在80分—89分者,绩效工资*95%;
C、绩效考核成绩在70分—79分者,绩效工资*90%;
D、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69分者,绩效工资*85%;
3、岗位分类及薪资等级分类
根据机构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的岗位,分为一线员工、基层管理岗/一般技术岗、中层管理岗/专业技术岗、高层管理岗、决策层五大类。管理员工上班实行月休四天,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00—17:30、管理员工工资为固定性工资(包含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4、护理员的薪酬
护理区(自理、半自理)采取楼层团队整体照护方式开展工作。
护理员绩效天数是指护理员实际在照护岗位的出勤天数。除此之外的情况不会被核定为护理员的绩效天数,如新入职护理员的试用期、出差、培训和请假等。全区域护理员的总绩效天数等于护理单元(楼层)所有护理员的有效绩效天数之和。
护理员个人绩效金额的核算公式为:护理员个人绩效金额=护理单元(楼层)总绩效金额/全区域护理员总绩效天数×护理员个人绩效天数。
组长津贴的数额与护理员负责的区域老人的护理等级和人数有关。每增加一位级别为一/二级的老人,组长的津贴就增加10元/人;每增加一位级别为三/四/五/六级的老人,组长的津贴就增加15元/人。
在开业前期,即老人入住人数小于30人的试运营期,护理员的工资待遇统一为2300元固定数。当老人的护理分值核算到护理员绩效高于2300元时,可采取正常的工资核算方式。这种情况下,自理区和非自理区未完全分区。
机构设立营销部,其中包括1名部长和5—10名营销员。营销部人员不需要坐班,也不需要来院打卡,但需要每天发送至少三张上门拜访老人的照片,并提交每日营销工作日志。营销人员的工资按照营销制度核算。
营销部长的底薪为3500元,月度保底营销任务为3人。如果当月保底任务100%完成,底薪将全额发放。如果在当月个人保底任务数3人之内,每营销一位老人进来,将按老人住养费的20%提取营销提成。提成分两次发放:老人入住一个月后随工资发放10%;老人入住满两个月后发放余下的10%。如果超过任务之上,每超过1人,将按老人月住养费的30%提成。提成也分两次发放:老人入住一个月后随工资发放20%;老人入住满两个月后发放余下的10%。如果营销部长月度任务数3人未完成,将按每欠缺一个任务数扣除600元。如果营销部长连续三个月累计未完成保底任务总数三分之二的(即三个月内未完成6人),将降级至营销员。
营销员薪酬制度如下:
1、营销员底薪为20xx元,月度保底营销任务为2人。如果完成保底任务,底薪全额发放。
2、在保底任务范围内,每成功推荐一位老人入住,按老人住养费的20%提取营销提成。提成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为老人入住一个月后的10%,第二次为老人入住满两个月后的10%。
3、超过保底任务的部分,每多推荐一位老人入住,按老人月住养费的30%提成。提成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为老人入住一个月后的20%,第二次为老人入住满两个月后的10%。
4、如果月度任务数未完成,每欠缺一个任务数扣除400元。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保底任务总数的,直接解聘。
5、营销人员获得意向客户资料和信息后,需立即向综合管理部报备,填写详细信息,确定此成交单为个人任务。只有完成报备并无争议的客户,在成交入住后,综合管理部方可核算提成工资。
前台接待员薪酬制度如下:
1、前台接待员工作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中午有一小时的中餐及午休时间。
2、前台接待员必须熟悉养老入住的业务流程,能独立完成老人入住的全套手续。保底工资为2200元,客房接待员工资为20xx元。
3、机构可以通过外展活动来宣传自己,但前台接待应该核对宣传单上的营销员并报告登记,以确保他们已经被报备。如果营销员已经被报备,那么他们的任务将按照报备的方式计入个人营销任务。如果营销员没有被报备但是老人带着宣传单前来,且需要前台接待员的帮助才能促成成交,那么营销任务将算给宣传单上的营销员,并且机构会给宣传单上的营销员和前台接待员各提成100元。
4、如果机构员工转介绍老人进来并且通过持续跟进达成入住成交,那么只计算员工作为营销推介人的奖励。前台接待员需要做好办理入住的本职工作。其他员工转介绍老人进来并且办理入住签约手续,那么只计算员工作为营销推介人的奖励。前台接待员办理入住是本职工作,不计发提成。
保洁员薪酬:
1、保洁人员的工作时间是7:00-12:00;14:00-17:00。
2、保洁人员根据划分的工作区域进行清扫与保洁。
3、保洁人员的固定工资是1800元。
厨房人员薪酬:
1、厨房人员的工作时间是7:30-13:00;15:30-18:00、每天早上厨房轮流派出2人上早班(6:00),为老人预备早餐。早班人员推迟一个小时上晚班16:30-18:00、
2、厨房勤杂工的工资是20xx元,高温补贴是200元。
3、厨房专门设置园主的就餐餐厅,须指定专人负责入住老年人的营养膳食,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厨房人员编制按每增加30名老人时增加一名厨房员工。
质量达标奖:
1、机构鼓励基层员工爱岗敬业,保证工作质量,并为基层一线员工(组长及以下)设置达标奖。达标奖随着月度工资一起发放。员工获得全员达标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员工当月满勤。
2)员工当月岗位工作质量达标,没有安全责任和护理责任问题。
3)组长所管辖的'区域或业务没有任何工作质量和服务问题。
2、全员达标奖的标准如下:
1)全失能区护理组长及护理员200元/月;半失能区护理组长及护理员150元/月;自理区护理组长及护理员100元/月。
2)厨师长、物业组长200元/月。
3)保洁、维修、勤杂100元/月。
3、当入住老人人数达到50以上时,公司会通过考核给员工发放质量达标奖。
员工加班:
1、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加班,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须审批。加班采取兑换休息的方式调休。
基层一线员工因缺员需要其他员工加班时,会发放加班费,按照底薪(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的日工资进行核算。
2、员工夜班补贴根据值夜班的岗位不同而有所不同。行政总值班和护士值班的员工每晚可获得30元的补贴,护理员每晚可获得10元的补贴。值夜班的时长须≧8小时方可发放加班补贴。
3、员工工龄工资按照30元/年计算,每工作满一年,在第二个月工资中增加工龄工资30元,依此累加,不封顶。
4、女性员工45岁以下,男性员工50岁以下均需要购买社保。女性员工在45岁-55岁之间,男性员工在50岁-60岁之间,可不购买社保,但机构会根据自身情况补贴200元/月。原则上60岁以上的员工不招录。
5、薪级确定与起薪分为新招聘员工的薪级确定与起薪和特殊员工的薪级确定与起薪。初次任职者试用期工资标准按照招聘时议定基础工资的90%执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再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及技能情况确定其工资发放等级和标准。特殊员工薪酬纳入谈判工资(协议薪酬)制,由院长提议,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6、薪酬变动机制的条件包括员工工作表现、技能提升、职务调整等。薪酬变动由行政人事、用人部门共同核定。
7、员工的个人薪酬变动主要基于以下条件的变化:企业经营业绩、员工岗位、员工能力、员工工作业绩以及员工为机构服务年限的递增。薪酬调整分为周期性调薪与临时性调薪两类。周期性调薪一般在次年的2月份进行,涉及整体薪酬的调整原则上于2月份申报与审批,3月份执行。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或薪酬绩效委员会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临时性薪酬调整。整体调薪涉及薪级调整和薪档调整,其中薪档调整逐档进行增长,并依据工龄、绩效、协作精神、工作态度和薪酬水平等5个维度综合衡量确定。岗位周期性调薪也称为定期调薪,其中主要为考核调薪,即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表现而定,对被考核者进行工资薪档降级或升级调整。新进员工的起薪原则上均自所派职位的最低值起薪,但有工作经验超过该等级所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或能力经考核证实特别优异且为机构在人才市场中难以招聘到的人才的情形之一者,可提高其薪酬等级至中位值(3档)。职位变动时的薪酬调整需要实时填写调薪表,并向员工说明其薪酬项下的相应变化。临时性薪酬调整需要根据机构经营效益、社会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同行业薪酬的变化以及其他机构认定的情况变化而进行,其标准由薪酬和绩效委员会会议商定。
8、在机构的行政人事审批流程中,人力规划(组织构建、编制)审批流程与其他审批流程一致。最终需要报备院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9、关于薪酬计算的规定。员工的工资核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于次月中旬15日发放。机构原则上按时发放员工薪酬,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发放日期(行政人事部预先下发通知)。薪资支付每月由银行代付。薪酬扣款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保等费用、与机构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机构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固定月薪的员工请假的薪酬计算按照月度薪酬/应勤天数×出勤天数计算。加班的工资计发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员工加班,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申请加班的员工必须填写加班申请表,按机构审批流程报相关部门人员核准,未填写的,不计为加班。员工因个人工作能力原因不能完成计划工作的工作时间不计为加班。加班工资的计算按国家相关法规及机构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机构其他福利待遇随同月薪发放,由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福利待遇制度。
10、关于保密规定及其他事项的规定。员工对本人领取的薪酬负保密责任,不能任意公开或讨论自己的薪酬。员工在任何情况、场合下不能打听别人的薪酬,不能讨论、询问、传播、公开他人的薪酬。员工可以清楚地知道机构薪酬构成和核算方法,但不能把本机构的薪酬体系传播到外界。在个人薪酬分配、核算方面若有疑问请直接向行政人事咨询。若有员工讨论、询问、传播或公开别人的薪酬,经双方当事人和第三方确认确有此事,将按机构《奖惩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处罚。部门负责人有权知晓本部门员工的薪酬情况。若需跨部门了解某一岗位薪酬,需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由行政部负责人酌情决定。
11、附则,规定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试行,试行一年后修订。若前期执行方案与此方案有任何冲突,均以此方案为准。若未有详尽之处,将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和完善。本制度由综合行政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实施。
养老院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三章 院务管理
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敬强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点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理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第五章 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养老院管理制度14
1、目的:规范本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企业人员健康管理。
4、责任:办公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 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当地县(区)级以上或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序(经矫正后视力应不低于0.9)和辨色障碍(色盲或色弱)等项目的检查。
5.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5 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5.6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7 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养老院管理制度15
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xx市xx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
院长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园林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逐项抓好落实;并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老人洗晒衣被,督促帮助老人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老人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老人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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