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

时间:2025-11-25 11:50:02 好文 我要投稿

欠条必备[15篇]

欠条1

  发黄的欠条

  程贤军

  ①小弟考上了北京的一所美术学院,全家都很高兴,但那两万多元的报名费着实让我家犯了难。

  ②一天,母亲把一张发黄的欠条拿出来给我看。欠条是一个叫张红民的人打的,金额是三百元,落款日期是1983年7月14日。我忙问:“张红民是谁?”母亲说:“张红民是我们原来的邻居。他养了几百只鸭,一年四季在外放鸭,后来带着老婆孩子到外地放鸭去了,就一直没回来。”看着那张发黄的欠条,我摇了摇头说:“都二十多年了,不知他现在家庭情况怎样,我看这钱难讨回呀。”母亲说:“你弟急着等钱用,我还是去试试吧。他在东河镇有个家,我二十年前去过一次,还有印象。”我叫母亲等父亲回来后一起去讨,可她不肯。母亲做事向来都是急性子。

  ③我和母亲费了好大的周折才找到张红民。他如今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门卫,那天我们找到他时,他正在用酒精炉煮面条吃。他已认不出母亲了。当母亲说出自己的名字和住址之后,他好久才醒悟过来,忙说:“啊。啊,原来是大嫂啊。”母亲说明了来意,他接过那张发黄的欠条看了看,沉思片刻,说:“大嫂,真对不起啊。欠了你那么多年。你看,我这人真是不讲信用。”他叫母亲等等,他这就去拿钱。

  ④不一会儿,他满头大汗地回来了,交给母亲一个信封,说:“这是三千块钱,大嫂,你拿去吧。”母亲忙说:“你只借我三百块啊,我怎么能要那么多?”他说:“大嫂,二十多年了,加上利息何止三千?”可母亲坚持只要三百元。他俩拉扯了好长时间,张红民就说:“大嫂,这钱算是我借给你的吧。侄儿考上了大学,缺钱啊。”母亲只得把钱收下。

  ⑤第二天,父亲回来了。我们把讨债的事对他说了。可父亲忙说:“你们真是乱弹琴!张红民根本没借钱啊,你们还去向人家讨钱?”我和母亲糊涂了,我说:“不是有借条吗?怎么说没借钱呢?”父亲说:“事情是这样的,那年。张红民的'女儿得了重病要住院,可他到处借钱都没借到,于是就来找我借。我当时也没有那么多钱,就对他说等明天把猪卖了再借给他。那天晚上,他就打了一张三百元的借条,说是叫他老婆第二天来取钱,可他的女儿当天晚上由于病重就死了,他和他老婆再也没来取钱了。可那张借条放在我这里,竟放失了手。我找了好长时间都没找着,真没想到,竟被你们发现了。唉……”父亲长叹一声。

  ⑥当天下午,我和母亲又赶到了张红民那里,把钱还给张红民。可张红民说什么也不接。母亲急了。说:“我家没借钱给你啊,哪好意思收你的钱呢?”

  ⑦张红民说:“大嫂,虽然你们没有借钱给我,可你和大哥的那份真诚、那份善心,我终生难忘啊。你知道我当时借钱多难吗?我跑了十几家一分钱也没借到手,没一家肯答应借给我。当时,我和老婆抱着昏迷不醒的女儿急得都哭了。大哥真是好心人呀,只有他肯借钱给我!我儿子如今在北京工作,条件可好啦。大嫂,二十多年了,你们的那份情意何止三千元呢?”看着手中那三千块钱。母亲的眼眶红红的。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见母亲流泪。

  1 本文以“发黄的欠条”为线索,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 有同学读到第②段“我叫母亲等父亲回来后一起去讨,可她不肯。母亲做事向来都是急性子”时,认为这句显得多余,可以删去。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请你写出自己的探究结果。

  3 假如你是电视台记者,准备采访张红民和“母亲”,你打算如何向他们提问?

  (1)我想问张红民:____________

  (2)我想问“母亲”:____________

  4 有人提议把《发黄的欠条》改编为微型电视故事片,请你给“影视故事中心”写一句推荐语。

  5 读完这篇文章,你从中得到的最大收获是什么?

  参考答案:

  1 由“发黄的欠条”引出借钱、讨钱的情节,最后落笔在张红民二十年前根本没有借钱的真相上,再次引出母亲知道实情后的态度,这样写直接揭示了人物善良、淳朴和知恩图报的形象,叙述的方式与内在的感情起伏表里相应,感情强烈。

  2 不能删去。这句为下文写父亲交代张红民根本没有借钱埋下伏笔。

  3 开放题,答案不唯一。

  4 示例:这个故事,无论是父亲的善良、母亲的淳朴,还是张红民的“回报”,都体现在“那份真诚,那份善心”的真情上,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

  5 要想收获快乐,首先要播种快乐。

欠条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

  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履行: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将此款借给乙方,借款期限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自愿用房源为甲方上述款项作抵押,乙方给甲方抵押的房源,如在协议内未将全部款项还清,如同违约,此房源自动转为买卖关系。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更名手续,费用归乙方负责。

  三、甲方享有上述楼房的所有权,乙方保证上述楼房没有任何单位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出卖或低押给第三方,如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四、丙方为乙方的还款行为及第三条之中乙方的`保证作担保,如乙方违约,丙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本金、利息)。

 五、如到期乙方偿还全部利息,此楼房的所有权由乙方收回。

  六、以上协议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反悔,无论法律与法规是否变化均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从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于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欠条3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在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分期还清。首期还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元;第二期还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元;最后一期还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元。借款人需要按照每月________% 的利率支付利息,并在每期还款日期之前分期支付本金。

  借款人姓名: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借款日期: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欠条4

  __________公司,拖欠员工______________工资,合计现金(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归还。逾期不还,逾期息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至履行清偿义务之日。并且员工将永久享有追讨权及向法院诉讼追讨的权利。

  此据!

  欠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欠条5

  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今借款人因家庭生活经营需要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期内利息月利率为%,借款人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归还贷款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清,则按月利率%计付逾期利息。因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应由借款人承担。

  二、保证人承诺对借款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三、因本借款合同纠纷引起诉讼的,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借款人、保证人确认如下地址为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1.借款人确认送达地址:

  收件人:

  电话:

  2.保证人确认送达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四、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记得摁手印)

  贷款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借款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保证人(签字并摁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贷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特立此据为证。

  借款人:

  年月日

  保证人:

  年月日

欠条6

  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例如甲从乙处借得8000元现金并向乙出具了欠条,一段时间后甲产生赖帐念头,遂一天在路上对乙大打出手,逼其交出欠条,使其失去请求偿还8000元现金的依据。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一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另一种意见认为,甲构成抢劫罪。因为,第一,行为人欠债应当归还,故意使用上述手段,达到不归还的目的,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第二,行为人虽未当场将他人财物非法转归己有,但其抢走欠条,使被害人可能因无法提供证据而丧失在法律上讨回债务的机会;第三,虽然行为人未当场取得财物,但实际以另一种方式增加了自己的财产,结果与当场抢到财物无异,故应构成抢劫罪。

  欠条(借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货币为标准的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欠条不是财物,抢劫欠条不等于抢劫财物,笔者认为不应构成抢劫罪。

  首先,要明确抢劫欠条从财产性质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何种权利?在本案中,甲乙二人达成合意,甲向乙借8000元钱,并立有字据(欠条),乙向甲交付8000元钱后,乙对这8000元即不再拥有所有权。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式,独占性支配其所有物,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永久性权利。乙之所以能够有权向甲出借8000元,正是其行使收益(预期)、处分权利的表现。交付8000元后,甲取得了8000元钱的所有权,他可以对这8000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不受乙的干涉。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否则对借款人就毫无意义。但在借贷关系中,乙并不是白白丧失了财产所有权,他是以所有权为代价,取得了向甲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应类属于债权。在民法理论中,所有权是一种支配的权利,是物权完全、充分的惟一形式,是最典型的物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物的所有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物权法律行为,也就是基于债权契约的合法有效存在而发生。债权则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它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事实(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设定,是一种流动的财产关系。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在甲抢乙欠条时,乙对那8000元钱已不享有所有权,又何谈得上侵犯乙的`财产所有权呢?甲把欠条抢走,给乙行使债权制造障碍,侵害的是欠条所记载表现的债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所有权,所以抢欠条并不符合抢劫罪的客体特征。

  其次,欠条只是记载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凭证,欠条的灭失并不完全意味着债权人必定丧失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甚至可以通过甲的行为所派生的证据向法庭请求实现债权。抢劫罪中,抢劫行为实施时财物处于被害人占有状态之下,通过抢劫行为当场使财物占有发生移转,而抢欠条时,财物(8000元钱)的占有早已发生移转,并不是通过抢欠条的行为实现的,所以,抢欠条与劫取财物存在重大差异,行为人并不能当场取得财物,这与抢劫罪的客观方面特征不符合。再次,如果抢走欠条即是抢走财物,构成抢劫罪,那么行为人没有把欠条抢走,而是当场把欠条损毁,是否要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罪呢?显然不能。

  因此,抢劫欠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赖帐不还的行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应通过民事法律去调整。如果刑法涉及这一领域,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对债权人造成伤害,或者有故意杀人情节的,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欠条7

  如果,一个人的记忆可以从一张欠条储存;如果,一个人的信仰可以由一张欠条裹藏;如果,两个人的童年时光可以从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儿童字体的欠条开始,那么到期时间,会是结束的时刻吗?

  前些日子,爷爷回老家有点事,他问我需要带些什么来,我一时也想不出要带什么,老家有的东西,我基本上都有了,我只是请求他帮我带一些笔记本过来。其实,我完全可以重新买更多漂亮的笔记本,但我仍是坚持着,因为每一本笔记本,在我的记忆里,都是珍藏,那是我获奖所得的,每一本都有着它的'精彩故事。

  我翻开了其中一本笔记本,呈现出了一张米黄色的纸条,边缘上有一点儿破损,拿起来像是一根面条,想必夹在里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也难怪,我离开家乡已经两年了。

  那是从一张大纸上截取下来的小纸条,如今我还是能发现那用尺子架住撕下来的伤疤,上面写道:

  “周勇剑欠淩优10.5分,要在20xx年1月23日还,要把试卷给淩优抄10.5分,如果在20xx年1月23日之内不能还,那么淩优就要打周勇剑25(或十五下)重的。

  淩优签字。周勇剑签字。”

  看到如此幼稚的笔调,我不禁憨笑道。

  只记得那时,我们是在五年级上学期,我与他是同桌。因为我成绩比他好,所以我经常交他写作业,然后我就会记积分,欠条不知道写了多少张,每次都是拿着英语书(我的秘密武器)威胁他,他也只好像灰太狼一样乖乖听从。有时候觉得字迹能够模仿,彼此就用水性笔在手指上不停地画圈圈,在欠条上印出指纹。本想在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能够帮我两把,没想到谁都帮不了谁,想起来真觉得好玩。

  他也许以为我已经把欠条这些事情忘了呢,别忘了我可是天蝎座,这些事我记得清楚得很,欠分还分,天经地义!不过呢,我现在想找他还债都还不了了,这张欠条,是我们友谊的开始,也是将这段记忆、这份纯真友谊封存起来的陶罐。

欠条8

  债务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债权人______借款,今欠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利息为______%。双方同意______作为担保人。

  风险提示:

  写清楚币种,人民币就写人民币的,美元就是美元的,预防借给人的是美元,到法院对方是说借的是人民币,那么法院只能按照人民币来判了。

  债务人______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此欠款还清。若不能及时还款,债权人可以将要求担保人______进行偿还。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也很重要,①能找到借款人,催回借款;②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出借人可以利用电话录音,证明自己在诉讼时效期间有主张过债权,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所以一定要有效的联系方式。为以防万一,联系方式可以留两个以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欠条9

  欠款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本人(欠款人)确认: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中旬开始在我手下做工,从事暖气安装工作,后工程于____年____月中旬完工,现因资金周转问题,暂无法支付________工作期间的工资,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上述款项,本人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的方式向________一次性将工资支付完毕。

  若本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支付的,则除支付上述全部款项之外,还应向________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本欠条确认工资金额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人确认以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同时确认以上联系方式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变动,本人在变动之日起3日内通知债权人新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本人未及时通知导致债权人无法进行债务履行的催告,本人承担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欠款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欠条10

  _____(身份证号:_____)(今)欠_____购买建材的.货款_____元整(_____元整),并承诺于_____年5月20日前付清。如到期未付清,则每月按照未付清款项的2%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若发生纠纷任何一方都能够向双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欠款人(手印):_____ _____年4月10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欠条11

  一、证明的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或借用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借物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贷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或借用合同关系。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可能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或者正在把物品、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即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已经存在,打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当事人在借款时有的写欠条,在诉讼中还需向法官解释欠款原因及用途,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二、约定利率的效力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能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还款期限的法律效力

  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都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某一个时间点。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际中却有很多出借人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有人主张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使用20年诉讼时效。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出发,当事人借款时应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当事人称谓的书写

  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习惯将日常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李哥,将借款人写成陈弟、黄二妹之类等等,部分案件出借人在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到法院起诉,都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五、条据的抗辩

  欠条和借条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有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有时候条据未能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方对仅有的一张条据真实性进行争辩,或者出借人对条据上的数额故意做了手脚,那签字者又会无从抗辩。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条据,对方做手脚不仅是徒劳的,而且还要承担法律后果。

欠条12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借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欠条13

  一、借条与欠条哪个效力大

  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当事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二、借条的时效有多长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欠条14

  欠 条

  截止至x年x月x日,本人尚欠xx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特立此据!

  欠款人:王xx

  年 月 日

  特此提醒注意:不要把“欠条”变为“借条”,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 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工对于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的行为,便难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

  关于欠条的格式,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 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这些内容反映在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

  2、形式注意事项。

  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蓝黑墨水,黑色水笔亦可。若用 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亦可能为别有用心者利用化学制剂涂改制造良机。

  3、标的物应写清楚。

  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 纠纷。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笔者已见过多次;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会骤然巨变。

  4、内容表述要清晰。

  语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不要将“欠条”与“收条”相互改制,相关涂抹会为纠纷埋下伏笔;不要把 “欠条”变为“借条”,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 工对于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的行为,便难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

  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等,虽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极容易颠倒是非。如借条一份:“霍某借柳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 5000元”。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

  5、签名盖章不可小视。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 印,也容易引发纠纷,农村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聪明的张作霖在当年与日本人签订协议时,便盖章而不签名,其意在于为后来不认账打下 基础。章谁都能刻,但字迹却是各具特色。香港人习惯以一个英文字母代替签名,笔者常见港人签名皆龙飞凤舞,一个字母拐几弯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护,在内地 与香港人商业往来时,最好让其签全名,免得让法官难断是非。

  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最好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亦可,若为其他人,应有授权委托书。单位印鉴应当规范,字据上最好加盖最高效力的公章, 若加盖“某公司行政专用章”、“收欠款专用章”、“仓库专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当。若单位拒绝承认拥有那些部门章、小章,事实难以澄清。

  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如“今欠司马先生货款XX元”中“司马先生”指称不明;如“今欠海尔公司材料款38万元” 中的“海尔公司”指称不明,就笔者了解,郑州亦有一家海尔公司。

  签字、盖章要各方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

  6、时间应写清。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出具字据的时间,都应当清晰、明了。不写日期的字据一旦发生纠纷,事实真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 难。

  对约定有履行义务期限的.字据,要在应履行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若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7、利率要注明。

  不要因系亲朋好友,碍着面子而不写明利息。若要计算利息,应当写明利息标准,否则,在诉至法院后,将视为未对利息加以约定。《合同法》第211 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产生纠纷。如张大民立借据:“今欠王麻子人民币8万元,利息2分,8个月内还清”。借钱是事实,但约定利息是每月2分 钱,还是月利率2分,难以说清。此种情况,已有判例,认定为约定不明,为公平起见,王麻子得到张大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将2分利率写成2分利息,或写成0.2分利息,或写成0.2%利息都是不恰当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 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万”表示。无论是银行还是民间借贷约定利息的时候,文字表述均应用“利 率”,银行放贷利率通常按月计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厘六即为5.6‰。

  8、注意认真核对字据。

  在书写字据后,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如有漏洞,应当立即修正或者重新书写。亦可找第三人对字据字字斟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签字盖章。

  9、无效字据。

  受胁迫所写“欠条”的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权利义务关系将不为法院确认;赌债、婚姻、感情之债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应为无效;借款时,如 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就不要借款给对方,否则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10、要妥善保存字据。

  注意保存完整欠条,缺角欠条,证据效力会有所减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意保全证据,一般情况下要保存好字据复印件。若对方骗取字据后,立 即销毁会导致事实难以说清的结局。如遇对方抢夺或者暴力抢夺字据,而后将其撕毁,以达到不履行债务之目的,涉嫌抢夺罪、抢劫罪。偷窃欠条,亦可能涉嫌盗窃 罪。

  11、商业交往特别注意。

  业务往来手续不清,易起事端,常见情况是,对方未付钱,己方无完善字据,亦无其他价目表或者价格清单。每批货物交付后,应当立即填写《送货 单》、《进料验收单》等字据,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送了货物后,应当即时结算,在把所有款项算清后,应当尽快制作结账单,当场不能给付报酬的,结账手续做 完后,立定新的字据,此时,切记要将结账前发生的收条、欠条、收据予以收回,一时不能收回的,结账单上注明“在此之前一切条子均作废。”

  12、善后处理。

  还款时,要记着索回欠条,如对方称一时找不到欠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这样才不会给日后留下隐患。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后,相关字据或者销毁, 或者存档。

欠条15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 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三、你的情况,只是在证据上有瑕疵,完全符合起诉条件。

  1、对于借贷关系而言,欠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

  2、录音录像,那怕是偷录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目前法庭也是会采信的。

  3、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证据,你可以加以采集。

  总之,民事诉讼只要有适格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是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是什么、理由有几条,同时起诉的事情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起诉。至于能否胜诉,那是另一回事。

  司法实践中,是否有欠条不影响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是没有欠条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就很难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意味着起诉一方很有可能会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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