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4 15:56:00 好文 我要投稿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企业管理中,不能让安全管理成为“弱视病”,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大家可以阅读下文。

  第一条为不断加强公司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

  第三条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管理和监督

  1.为确保公司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劳动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分别对本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分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公司实行经济责任制和签订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同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实行多层次承包的,应层层落实。

  3.公司设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推动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4.公司按有关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作他用。没有更新改造资金的部门,应从事业费用中解决。

  5.公司负责对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进行教育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员工健康的`前提下进行,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8小时,确因生产需要超过的,应经员工同意,报公司各部门主管批准。

  7.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工人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8.公司严格执行保护女工的有关规定。禁止安排怀孕、哺乳期女工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9.公司严格按国家规定发给员工防护用品、用具,建立健全使用、发放等制度。各部门不得以现金代替物品。公司配备的劳动安全卫生抢救药品、器材,应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止失效。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11.公司劳工工会对公司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实行监督,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

  1.公司新建、改建(包括革新、挖潜、改造)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程项目及劳动场所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和工业设计卫生标准。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由主管部门进行。主管部门同时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经劳动、卫生、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和工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否则不准施工和投产,银行不得给予贷款。

  2.建筑施工公司在施工前,必须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及地下设施进行勘查,按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公司在工程项目预算中必须包括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施工分公司必须专款专用。

  3.建筑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安装、供水、排水、供电系统、材料堆放、脚手架、工作平台、住宿、餐厅和厕所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要求。

  4.劳动卫生工程技术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审查和验收,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必须定期维护、定期检查测定。

  第五条伤亡事故处理

  1.公司若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

  2.发生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事故,公司各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劳动、卫生、公安、检察部门和工会组织也可派人参加。

  3.事故调查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劳工工会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向本公司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4.公司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书后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申报劳动部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应向劳动部门申请延期。

  第六条奖励和惩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机构给予奖励:

  1.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员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有显著成绩的;

  2.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险情隐患,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或积极抢救,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的;

  3.在劳动安全或劳动卫生防护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4.检举、揭发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及本条例的行为,其事迹突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由劳动、卫生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

  1.忽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削减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或有防护措施不使用的;

  2.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经验收同意,或经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而强行投产的;

  3.违反招用规定招用工人、允许无操作合格证工人进行特种作业的;

  4.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阻碍事故调查的;

  5.拒绝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人员执行监察任务的。

  (三)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时,按本办法规定承担主要责任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节,严肃处理。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部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驻点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由车间负责人监督。

  第二章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力维修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力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力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 电力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力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六条 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 宣传电力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八条 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 一旦发生触电或电力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 发现非电力作业人员维修电力设备或乱接乱拉电力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况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 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 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 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力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力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 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在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 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 电力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力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第二十条 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 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

  第二十二条 非电力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力设备及线路。

  第二十三条 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同一变压器的电路内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条 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

  第二十五条 在潮湿、水中、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的用电设备,其控制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二十六条 对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安全标示。安全标示应坚固耐用,并安装在光线充分且明显之处。

  第二十七条 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空压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拉脱。

  第二十八条 维修人员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条 工作台上、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三十条 在安装电器时,应对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检测,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拒绝安装。

  第三十一条 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停机后切断电源,在电源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在设备上挂“设备维修,禁止使用”标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安全工具应定期效验。

  第三十三条 在雷雨季节前,做好防雷设施的检修、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绝缘和接地装置良好。

  第三十四条 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以外。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20M禁止人员入内。

  第三十五条 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力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

  第三十六条 临时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其线路的总配电箱除了设总隔离开关外,还应装设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三十七条 搞好环境卫生,经常地清扫电力设备,防止脏污或灰尘的堆积。

  第六章 电气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八条 应合理装设断路器、熔断器、热继电器等,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加强对电流及温升的'监视,保持电压、电流和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电器元件及线路绝缘的测试,及时更换陈旧及绝缘老化的电器元件和导线。

  第四十条 及时调整线路负荷,保持三相负荷平衡,防止过负荷运行,对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的设备或线路加强监视。

  第四十一条 防止导线受到机械损伤,其易受重压或碰撞的部位,必须加套金属保护管。

  第四十二条 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发热灯具使用时,应远离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第四十三条 配电箱(盘)和临时线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测、更换。室内外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尘,不准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条 导线压接处,必须保持足够的接触面,压接牢固,并经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 插座的额定电流、电压应与实际电路相符合,不得盲目增加负荷,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四十七条 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必须有单独的电源开关,不得使用电力插座;器具周围必须有隔热装置;不得装置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场所,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八条 电力设备及线路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必须

  合理选型,其安装位置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四十九条 当发生电力火灾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

  第七章 特殊环境的安全用电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必须采用合适的消除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增湿、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条 对热处理及有酸、碱、盐、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必须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电力设备及元件,电力管路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湿度较大或用水及汽较多的车间(场所),必须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电力设施。

  第五十四条 高温环境,必须采用隔热、防溅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

  高频电磁设备必须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 电力安全检查

  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电力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十七条 检查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 对预防触电事故的各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个人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新建或技术改进项目中的电力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电力设备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条 对发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确认内容

  (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确认

  1.确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思想状态以及精神状态因素是否有能力从事所要进行的作业操作。

  2.确认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是否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二)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确认

  机电设备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安全确认。固定岗位安全确认可分为固定设备和临时固定设备两种。

  固定设备是指长期固定地点,一般不会搬迁的机电设备,如主提升绞车、主要抽风机、空气压缩机、锅炉、主排水泵、变电所等。

  临时固定设备是指暂时固定在一个地点运转的机电设备,如小绞车;采煤工作面下顺槽的刮板输送机;皮带机及电气控制开关等。

  流动设备是指需要经常移动的机电设备,如电机车;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掘进机;煤岩钻孔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其中包括依靠轨道运行的矿车)

  (三)对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安全确认

  与生产现场安全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规格、材质;生产作业中与安全质量有关的工具、仪器仪表、个体防护用具、设施(如工作平台等)的规格、材质等。

  (四)对生产工艺方法的安全确认

  1.针对本项作业任务技术要求,确定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科学。

  2.根据要完成的生产工艺,确定采用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

  3.根据要实施的工作程序,确定采用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五)对作业空间自然安全环境的确认

  生产作业空间的构建、设施、设备安装位置、安全通道以及空气质量等方面。

  第二条 安全确认依据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三条 安全确认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各矿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集中调查、研究、商议并予以确认。

  (二)工作现场生产使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或总工程师指派的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集体调查、研究,并对照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现场将要使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生产工艺、作业工序、操作方法等进行安全技术上的确认。

  (三)作业场所:由班组长以上现场最高级别领导负责依据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带领岗位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四)机电运输设备:一般由当班班组长带领岗位员工进行共同确认。

  1.主要机电峒室由正副岗人员负责共同确认,正岗人员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如有机电维修人员在场安全确认则以机电维修人员为主(机电维修人员不负责开工后的安全确认)。

  2.机车运输在每次运行前必须由机车司机与连接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3.主斜坡运输在每次运行前必须由信号工和连接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4.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后路运输第一次安全确认必须由班组长与岗位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随后运行安全确认,由小绞车司机和连接人员负责。

  (五)生产原材料:由经营调度主任会同使用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原材料入库、出库和原材料使用进行安全确认。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对原材料的规格、材质进行确认,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严禁使用。

  (六)必经路线:瓦斯员、测风员、电修工等其他单独作业人员,原则上由本人进行安全确认。如有2人或2人以上同行,则共同确认。

  第四条 安全确认程序

  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即将进入生产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确认;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对现场环境进行确认;每位操作人员正式工作前,对岗位进行确认;具体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前,对机电设备进行确认;具体施工人员正式作业前,对即将使用工具、原材料进行确认。循环作业岗位,在开工前和开工后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循环前,都要进行确认, 确保安全确认贯穿于整个生产全过程。

  第五条 安全确认坚持岗位确认和过程确认,并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明确体现。

  (一)井上、下集体作业场所要在悬挂“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或“开工许可证”地点,同时悬挂“安全确认牌板”,现场安全确认人在填写确认卡时,确认负责人负责填写确认牌板并签名。

  (二)井上、下固定的单独岗位要在悬挂责任制牌板地点,同时悬挂“安全确认牌板”,现场安全确认人在填写确认卡时,同时填写确认牌板并签名。

  (三)井上、下流动的单独作业岗位,上岗人要携带安全确认卡,在工作前进行现场确认并填卡。

  第六条 安全确认制牌板规格:长600mm×宽450mm;安全确认卡规格:32k纸张大小。

  第七条 安全确认日常管理

  (一)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确认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副职负责分管专业安全确认的落实与考核。

  (二)各单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等,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确认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确认制度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管理人员巡查到现场时,要对安全确认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安全确认牌板”或安全确认卡本上签名。

  (四)现场安全确认人在确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先整改后作业。

  (五)现场安全确认人在确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能现场采取措施消除时,必须立即向单位值班汇报。值班人员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人报告的隐患问题,给予明确的操作指令,并做好原始报告记录。

  (六)安全检查人员每到一个作业场所或岗位,要把安全确认做为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七)各单位要把安全确认制落实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安全确认制执行不好的单位,按照矿业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全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驾驶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因违章违规,造成刑事、行政、经济处罚或赔偿以及刷点、扣证、吊销执照等后果自负。

  第三条要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驾驶车辆应按操作规程办事,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公用车辆是公司的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为已有,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司的安排和调度。

  第五条驾驶车辆必须有驾驶执照,不得无证驾驶。驾驶执照一年内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第六条公司安全组全体成员必须自觉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因公出差要办好请假手续,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安全组。

  第七条公司为所有公用车辆办理保险,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索赔,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职工驾驶自备车辆,属于个人行为,一切责任自负,与单位无关。

  第二章勘察车辆管理

  第九条勘察车辆必须有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要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必须提前填写派车单,注明时间、人员、方向、工程项目等内容,由车管员调度安排。

  各项目组利用办事处车辆进行工程勘察,程序按第十条执行,相关费用由设计人员直接带回报销。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出车前要全面检查车况,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提前10分钟将车开到位,做好出车各项准备,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要与勘察人员加强协调合作,了解勘察计划,主动配合勘察工作,熟悉交通图,计划好行进路线和休息点。

  第十三条驾驶员要利用设计人员勘察、开会等时机保养车辆或抓紧休息。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其他任何人驾驶,他人如提出驾驶车辆要求应婉言拒绝。

  第十五条驾驶员要按时就寝不熬夜,为次日出车保持旺盛精力。出差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驾驶员泡酒吧酗酒,按除名处理。

  第十六条出差回杭州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过夜,不得用于处理个人私事。

  第十七条各部门对驾驶员行车安全、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奖惩建议。对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由办公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公司配公用车辆管理

  第十八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给各部门、办事处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作为在市区的公务用车。北京、广西、上海等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办事处车辆管理由各办事处负责,其他项目组办事处车辆由相关院负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办事处主任和公司领导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后,杭州市区临时用车公司不再保障。部门主要领导和公司领导是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但不能把车辆当作个人专车,因工作需要,有驾驶资格的职工也可使用,以提高车辆利用率。

  第二十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跑长途,活动范围在杭州市地区(建德、淳安除外),如跑长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开车。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可培养一名兼职驾驶员,培训费由公司支付,但必须签订协议,保证服务五年以上,否则将赔偿损失,按每服务一年扣减20%计算。根据需要,各部门也可自行聘用临时驾驶员,费用由各部门自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因公办事的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可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得交无证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单位),由此造成后果由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如因生产经营关系需要,将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外借他人(单位),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和设计骨干可以将车辆开回家过夜,但应交缴费用,收费标准为300元/月。出差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由办公室调度。

  第四章实习车辆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员工工龄满10年(中层干部不含)通过考试,并取得C型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其驾驶能力经办公室车管员确认后,可以使用公司车辆进行1个月的实习。

  第二十六条凭驾驶执照到车管员处登记,按先后顺序排队(中层干部优先)。

  第二十七条

  新驾驶员(兼描图员)使用公司车辆实习为1个月,主要利用双休日及下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上班时间车辆使用权归公司,双休日及下班后时间如因生产等问题发生矛盾,要优先保证生产需要。

  第二十八条

  实习地域限于杭州地区(不含建德、淳安),实习期间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自理,不予报销;车辆由公司保责任险,油料由公司提供,并由公司负责正常的车辆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处于适行状态。

  第二十九条就单位和驾驶员的责任和驾车时限问题,个人要向公司写出保证书,承诺履行有关责任,否则公司不提供实习车辆。

  第三十条实习驾驶员未经公司同意,一律不准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如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1、需要冷藏销售的食品在运输、贮存、销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2、冷链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食品进出必须建立专帐;

  4、食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定型包装液体食品等在2℃—8℃条件下贮存;

  5、食品保存期间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食品温度,记录检测结果;

  6、冷链设备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整洁,电

  7、销售食品时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

  8、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

  9、设立一个存放台帐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帐管理。

  10、批发记录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申请经营乳制品的,增加以下内容)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制度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进货

  1.进货时需向乳制品供应商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证照资

  质证明与相关乳制品的检验报告。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示。

  2.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

  者标签残缺不清的,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二)运输

  运输乳制品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需冷藏的乳制品要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配备必要的

  保温设备,已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乳制品安全的冷

  藏、冷冻温度。

  (三)贮存

  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食品的质量、

  卫生状况、

  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

  储藏乳制品应隔墙离地20公分,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根据乳制品存储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库房,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乳制品标签明示温度以及食品安全要求。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

  (四)销售

  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对需要低温

  保存的乳制品,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严禁销售变质、破损或者不符合乳制品质量安全国家

  标准的乳制品。严禁销售的.乳制品出现包装污迹、破损等影响顾客看清乳制品出厂日期、批号、特征、品种等情况。

  2、需冷藏销售的乳制品必须放置在冷柜中。每日早中晚

  分三次对低温乳制品所在的冷柜进行温度记录监控,由责任人填写《温度记录监控表》。

  3、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

  退货等义务。

  (五)退市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

  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

  对自行发现销售的乳制品有前款规定情况的,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并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1、各生产岗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的,对车间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项;违规操作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岗直至辞退。

  2、各车间部门要健全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落实到人。

  3、各车间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及护拦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每项罚款50—200元。

  5、劳保用品要按规定要求佩戴,违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人次。

  6、保卫科加强出入人员车辆登记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厂区安全,因保卫工作不力,出现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保卫科承担赔偿责任。

  7、各部门要加强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门窗及时落锁,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因内部管理不当导致公司财物丢失,相关部门照价赔偿。

  8、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相关部门、人员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处理不当或隐瞒不报、推诿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元直至辞退处理。

  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评优一票否决。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标准化、标准化,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标准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形成的管理资料。包括:企业资质档案、人员档案、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监督检查档案。归档应规范、清晰、保存良好,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归档范围。

  1、企业资质档案(A)

  (1)企业基本信息(档案编号:A1),包括:企业概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评估材料及许可相关材料。

  (2)停车场地及设备(档案编号:A2),包括:停车场地证明材料、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清单、运输生产设备(包括装卸设备)清单。

  (3)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编号:A3),包括:管理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及场地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2、人员档案(B)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档案编号:B1),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情况。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编号:B2),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及资格证复印件。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即驾驶人员(档案编号:B3)、押运人员(档案编号:B4)、装卸人员(档案编号:B5)包括:基本信息;劳动关系合同;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从业情况记录。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C)

  4、监督检查档案(D)

  至少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档案编号:D1);

  (2)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编号:D2);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监控数据记录(档案编号:D3);

  (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出车安全例检记录(档案编号:D4);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罐式车辆罐体检查记录(档案编号:D5);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公司、车队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公司安全员月例会、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二)安全组织台帐

  1.公司安全组织台账中应记录公司安全技术部、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成员;

  2.车队安全组织台账:台账中应记录车队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组织网络,并填写公司志愿消防队成员组成(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教育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三)安全教育台帐

  1.公司安全教育台账:包括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科长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新员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评估;外部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2.车队安全教育台账:包括船队领导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评估;转岗复工半年以上人员安全教育。

  (四)安全检查台帐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公司安全检查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班组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每周班组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此外,应根据专业特点、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和特殊作业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审查,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五)隐患治理台帐

  事故隐患管理由公司和船队分级实施。船队中发生的所有隐患,无论资金水平和来源如何,均应填写在船队隐患管理台账中,其中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部门、现有部分、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资金来源、,整改前的.临时预防措施、整改计划(计划应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等。隐患整改应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六)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宅、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队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队发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车辆、交通事故,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

  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

  (七)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台账》记录了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和“三违”、预防和避免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对安全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应有详细规定。台账应包括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考核部门和审批部门签字等栏目。

  (八)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问、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九)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明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十)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十一)安全学习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习资料

  (十二)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见培训情毋及善审考试情况等。

  (十三)安全活动记录

  1.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2.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告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劳动卫生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结合事故案例总结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测和在岗培训,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研讨会、攻关等安全科研活动。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内容相对应。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一)进货时需向乳制品供应商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证照资质证明与相关乳制品的检验报告。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示。

  (二)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三)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削减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产,结合我单位及现场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详细状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需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占用。

  4、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钢丝绳或架设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需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需持“三证”上岗。

  6、运输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还需持省市安全部门签发的危急物品专用运输证。

  7、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10-15km/h。

  2)运输危急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急物品的车辆还必需挂“危急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肯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散装及粉状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荡、处处飞物、滴漏在车外,必需用帆布等封盖严密。

  3)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定人员定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

  9、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四周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需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10、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2、机动车进出本市,必需办理长途车会签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发。

  13、为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交通安全,对施工项目部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赐予嘉奖;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除担当事故赔尝责任外还要赐予经济上的惩罚,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机关处理并强制解聘驾驶人员等。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

  第四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教育内容

  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2、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3、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5、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6、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7、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 班组教育要求

  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2、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

  4、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交底)

 1、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2、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3、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4、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5、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班组每周例会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组安全例会。时间不少于1小时,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和完善以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5、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一切从事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施工现场如果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3、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公司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向公司经理做出安全保证。

  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做有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产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客户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生产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产品活动,并适用于所有生产产品的岗位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 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产品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内部监督和全面管理,不断完善产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将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客户的沟通与合作,不断跟踪行业标准和技术动态,积极参与产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产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 产品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公司产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个人责任制。

  第七条 公司高层领导对产品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产品安全。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配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产品安全措施和规程,组织实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九条 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安全制度规定,学习安全技能和知识,善于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产品生产安全。

  第十条 对于违章操作、安全隐患等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罚。

  第三章 产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 公司将建立健全产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培训和安全控制等。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产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产品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定期检查和评估产品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 公司将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手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由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 公司将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从而保障产品生产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将采取各种控制措施,包括对原材料的检测和选择、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生产过程的控制和检验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评估

  第十六条 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和评估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记录等。

  第十八条 公司将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的档案,记录安全检查和评估的结果和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工序,公司将暂停生产,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生产。

  第五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二十一条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及时组织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产品召回与质量投诉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公司将立即启动产品召回机制,对受到影响的产品进行追回、处理和销毁,并向客户和公众公布。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建立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质量投诉,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六条 对于质量问题的产品和质量投诉的处理结果,公司将进行记录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准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将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生产许可证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等。

  第二十八条 公司将优先选择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合作伙伴,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章 相关政策和宣传

  第二十九条 公司将不断关注产品安全领域的政策和宣传,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三十条 公司将通过内部和外部渠道进行宣传,加强产品安全意识和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产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即为公司生产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客户和员工的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1、索证: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市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4、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经营者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5、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6、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8、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专门从事对水产、蔬菜等重点食品加强检测。

  9、设臵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门的食品

  10、质量检测人员,做好食品检测工作。

  11、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12、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晋城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13、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经营者信誉等进行公示。

  14、鼓励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

  15、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自检或送检。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对安全标准化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三、绩效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所依据的标准:1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危化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3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绩效考核监测和测量的对象:

  1企业是否达成安全生产目标。

  2企业是否按危化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有严格的贯彻落实和执行。

  4企业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绩效考核的`周期:每半年一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进行。

  4.绩效考核责任人: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考核。

  5.绩效考核方法:分主动性监视和被动性监视两种。主动性监视主要检查本企业安全活动的符合性;被动性监视主要是调查、分析和记录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

  四、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的结果首先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据;其次作为本企业安全委员会总体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直接与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资金挂钩,作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依据。

  五、附件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表》aq-bzh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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