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
1、制订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并将其参加培训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及月度、年度考核之中。
2、结合公司的、本矿的培训计划,制订适合本班组的学习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大力加强培养人才队伍特别是紧缺岗位。并定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做好对新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岗位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4、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调动大家的学习兴趣,促进班组学习效能。通过学习活动,强化班组的'团队凝聚力,激发班组潜在的活力,最终实现工作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5、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班组集体学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6、培训组员要做到:一要注重员工心理素质的提;二要注重员工的精神教育和常识教育;三要培养员工的专业知识、正确的规范的操作技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四要注重员工的创新意识培养,提升班组创新能力;五要注重培养员工的爱岗敬业、模范典型精神。
11、班组成员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每次培训学习活动。
12、班组长负责班组的学习培训活动,并监督学习成效。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2
1.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不足,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涉及的所有活动和过程的评定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的自评和主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批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
3.3安全总监负责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报告和协助总经理开展绩效评定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并负责跟踪实施情况。
3.4技术安全部负责做好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和纠正与预防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督促相关人员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
3.5相关部门协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绩效评定工作,并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工作内容
4.1安全绩效评估测量的方法:
4.1.1安全标准化评估以召开讨论分析会的形式进行。
4.1.2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
4.2安全绩效评估的组织:
4.2.1总经理主持安全绩效评估会。
4.2.2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安委会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4.2.3技术安全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绩效评定的相关总结资料和做好各项记录。
4.3评定周期
4.3.1在安全标准化创建初期,经过运行3个月后,可对运行情况组织进行评定。
4.3.2在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后,每年至少一次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2次绩效评定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4.3.3在安全标准化运行周期内,发生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评定。
4.3.4重新评定时,尤其要关注是否存在着管理缺陷问题,这需要深层次的分析,安全管理上如有缺陷而最终又未能找到合适的转变途径,将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死亡事故。
4.3.5每次评估结束后,应形成正式的评估报告,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4.4绩效评估过程
4.4.1绩效评定的输入
4.4.1.1技术安全部负责收集日常安全绩效考核结果、纠正预防措施及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负责收集上次绩效评定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情况。
4.1.1.2行政后勤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收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信息。
4.4.1.3各车间(室)负责收集生产系统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的有效性、安全控制指标完成情、事故/事件的发生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源控制情况的相关信息
4.4.1.4各生产班组收集本班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的相关信息。
4.4.1.5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准化开展资金使用情况。
4.4.1.6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具体职责,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分析一个周期来本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情况,对于所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分析,找出下一步安全管理必须改进的环节对症下药。
4.4.2绩效评定的准备
4.4.2.1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技术安全部,技术安全部汇总整理后,作为总经理汇报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依据。
4.4.2.2安全总监在绩效评审会召开前2周,制定《安全标准化评定计划》,经总经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4.4.2.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包括:评定时间、评定目的、评定范围、评定依据、参加评审人员及评审计划内容。
4.4.3绩效评定的实施
4.4.3.1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4.4.3.2安全总监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上次评定会议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4.3.3各部门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4.4.3.4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在签到表上签字。
4.4.4绩效评定的内容
4.4.4.1安全标准化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4.4.4.1.1组织机构的适宜性,包括人员和其它资源的配置;
4.4.4.1.2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4.4.4.1.3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4.4.4.1.4需要进行改进或变更的范围;
4.4.4.1.5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
4.4.4.1.6上次评审结果的改进情况;
4.4.4.2评定量,切忌报喜不报忧,应将安全管理系统中可能存在的管理缺陷作为评定的重点。
4.4.5绩效评审的输出
4.4.5.1总经理对安全标准化绩效做出评审结论,就职业健康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安全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做出客观的评价,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部门,确定改措施。
4.4.5.2安全总监根据会议评定情况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
4.4.6评审报告
4.4.6.1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4.4.6.1.1安全标准化运行效果;
4.4.6.1.2安全标准化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4.4.6.1.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4.6.1.4安全标准化过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4.4.6.1.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4.4.6.1.6与相关方的关系。
4.4.6.2评定结束后,技术安全部将评定结果向所有部门下发文件;各部门向所属车间(室)、班组和员工通报。
4.4.6.3各单位要组织学习评审报告的内容,确保所有班组、从业人员能清楚地了解到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
4.5绩效评定结果的跟踪、验证
4.5.1各责任单位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要求,实施整改和改进。
4.5.2安全总监负责对整改、改进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将改进结果汇报总经理。
4.5.3技术安全部负责所有绩效评定记录的归档保存。
4.6绩效评定结果的考核
4.6.1公司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到各部门、车间(室)、各班组、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4.6.2对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实施奖励和处罚。
4.6.3对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应按各单位承担的职责,追究相应管理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到年度安全绩效考核中,同时做为下年度竞聘岗位的主要依据。
4.6.4对绩效评定提出的问题,未按要求实施整改/改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处罚。
4.7持续改进
4.7.1技术安全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4.7.2各单位、各班组要根据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管理不足存在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整改,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5.记录
5.1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
5.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5.3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5.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签到表
5.5安全生产标准化纠正/预防管理方案
5.6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纪要
5.7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年度考评记录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3
一.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
1、进出口硬化标准:
(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2.5米。
三。 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2)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散装物料及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设置围栏。
(3)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4)料堆要整齐、牢固,要设置标有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内容的标牌。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五. 现场标识标牌管理:
(1)现场必须设置集团公司标准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建设目标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在临街及较大工程醒目处必须设置中泽建工集团标识。
(3)“五牌一图”应当设置在大门内侧附近或办公室前。
(4)现场的明显处,应当书写或悬挂安全标语。要建立宣传栏,定期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知识。
(5)要按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所标注的位置,应当正确悬挂各种标准警示标牌,个别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
六. 区域管理: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办公、生活区要远离施工区域30米以上。对于现场确有困难,满足不了此要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安全防护,以保证职工安全的办公、生活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集团公司标准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医务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并要求稳固、安全、整洁。现场医务室应设置保健药箱。有条件的应配备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严禁在现场发生违反社会综合治理事件。
七。 现场住宿管理:
(1)现场住宿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使用电器。
(2)宿舍应设置2米×1米的制式化双层床铺,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2平方米,宿内净高度不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少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16人。室内卫生设专人负责。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架,有条件的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探亲室、夫妻间等专用房间。
八. 食堂、淋浴间、盥洗池、厕所等设施管理:
(1)食堂必须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员应持体检健康证上岗。
(3)食堂宜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使用清洁能源。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满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及防滑处理,天棚要做吊顶处理并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食堂外宜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当日清运。
(5)淋浴间内宜设置满足作业人员需要的淋浴头。洗漱池宜使用节水龙头。
(6)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做到无明显异味。
(7)生活区、施工区宜设置饮用开水设施,由专人负责。
(8)文体活动室宜配备电视机、书刊、棋牌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九. 现场消防管理:
(1)必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成立现场消防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措施,合理地配备消防器材,并且定期复检,确保齐全有效。
(2)加强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应设置消防保卫牌,其内容要结合现场实际并符合有关要求。
(3)高层建筑(30米以上)施工时宜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源及足够扬程的水泵,并逐层设置消火栓。
(4)动火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办理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十. 主体防护:
主体施工阶段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搭设脚手架,在脚手架内侧挂绿色合格密目安全网(20xx目以上)进行封闭防护,脚手架架体必须保持密闭,安全整齐、清洁,如密目安全网发生破损或污染要及时更换。作业层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其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每隔6m满铺一层竹笆。
十一。 “四口”防护:
“四口”防护设置必须设置有效,充分起到防范作用,具体应:
(1)楼梯口防护:每层楼梯口应在模板拆除后及时安装防护临时护栏,临时护栏采用φ48×3.5的钢管组合而成,上杆离地高度约1.2m,下杆离地高度约0.6m,或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工具式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防护:电梯井口应在模板拆除后及时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采用钢筋焊接成网状,并在电梯井墙上采用膨胀螺栓进行固定,或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工具式防护设施。
(3)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预留洞口及坑井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防护。
①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不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
②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为盖板盖住洞口,盖板应能保持四周搁置均?,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③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
④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⑤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加设红灯示警。
⑥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层面与楼层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十二。 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设置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充分起到防范作用,具体应:
(1)基坑周边、楼层周边、屋面临边及料台临边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栏杆设置高度为1.2m,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基坑周边在栏杆下边设置固定高度为20厘米的挡水墙,砂浆抹面。夜间施工时应设置警示红灯。
(2)防护栏杆必须由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3)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均搭设防护棚,以保证人、物的安全。
临时用电标准
十三。 系统设置管理:
(1)现场施工临时用电设置必须采用tn-s中性点接地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断路器。
(2)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阴暗、潮湿作业场所应选用不大于15ma/0.1s的漏电动作开关。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采用集团公司标准样式。
十四。 电器元件选择与配电管理
(1)配电箱选择应满足jgj46-20xx要求,漏电保护器应与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断路器及设备容量相匹配。
(2)现场所有配电导线宜使用橡套软电线,不得采用塑料线、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3)临时用电线路宜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潮湿和易触碰的场所照明采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4)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应齐全有效,无裸露,标识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5)配电室宜具有防雨雪、防晒功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机械设备管理
十五。 起重机械设备按规定登记备案、起重机械安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并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登记备案标示悬挂显著位置。
十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七。 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并悬挂“三定”作业标志牌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同时应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有关维护保养的书面记录。
十八。 所有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应齐全有效。
十九。各类机械设备应在显著位置喷设企业标识。
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 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十一 必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文明工地达标目标)。目标分解到人,操作具体。
二十二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经过审批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 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本人签字,分部分项内容齐全,针对性强。
二十四 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十五 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和使用领用台帐。
二十六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进场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三类人员”考核证。
二十七 必须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十八 影像资料留置
为便于管理与申报,各项目部应分别将三个阶段的安全施工照片进行拍摄汇总,分别为基础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包括大门、标志牌、基坑周边防护、总配电箱、生活区、办公区);主体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分配电箱、开关箱、临边洞口防护、各种机具、全封闭防护网、安全通道及护头棚);装修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吊栏及其他防护);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特点的做法。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4
一、班组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版《宝英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充分认识到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促进煤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班组安全生产稳定。
二、班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以“一通三防”、采掘工程、顶板管理、水害防治、机电管理为重点,确保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三、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宝英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班组长要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措施,严把安全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每班要落实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现场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现场作业规程措施规定的`要求,工作场所必须满足生产、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和检修等要求。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奇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筏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的型集体活动须报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6
为全面加强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保证***煤矿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矿年度、季度、月度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每月对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级。
3、督促落实运输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4、负责组织**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验收会。
二、指导思想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坚持正规循环作业,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巩固提升,确保矿井达到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检查形式
1、运输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在当日下午进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2、将运输安全质量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台账报矿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办法一、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运输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以上;无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运输事故,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80%以上。二级:运输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上。三级:运输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以上。
二、矿井运输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低后得分输入矿井总分。
三、考核评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现场逐项考核并查阅有关资料。
四、在检查评比中,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平均折算到总项其它内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实得分数=检查得分×100100-缺项分
五、相关要求
1、每次检查、督察前,由运输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小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2、领导小组按《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必须保证结果公正、合理。
3、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月度的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出替代人员。
4、验收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统一使用《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
5、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度,评分结果必须在现场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现场评分表在当日下午的'三点前汇总成台账,报送矿安全质量标准办公室。
6、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办公室将每次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记录要存档管理,作为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依据。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7
1 目的
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以证明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 范围
1 本程序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记录的管理。
2 本程序规定了安全记录的分类、形式、编制、审核、编号、格式修改、填写、收集、存档、贮存、借阅、销毁的要求。
3 职责
1 保卫部是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2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记录清单与记录归档管理。
4 管理要求
1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填写、保存、保护、借阅、复制和销毁执行质量体系的记录控制程序。
2 各专业职能部门下发的记录,必须制定填写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使记录填写标准统一化。
3 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4 安全记录的分类
安全记录的分类见表一。
表一 安全记录分类表
记录类别 | 记录范围 |
1. 与安全运行有关的记录 | 包括文件的修订、变更记录、考核记录、安全内审报告、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安全责任书、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合格承包商和供应商名单、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及跟踪记录、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记录等。 |
2. 与安全日常管理有关的记录 | 包括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作月报表、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消防记录等。 |
3. 来自承包方的安全记录 |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运行、检查监督及考核记录等。 |
5 安全记录的形式
5.1 书面、照片。
5.2 电子媒体、磁带、磁盘。
6 安全记录的编制、审核及批准
6.1 各单位根据安全活动的需要建立安全记录表格时,由使用单位编制后送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及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2 安全记录的使用单位在送审安全记录表格时,应由本单位领导在会审单上确定其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并将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单位。
6.3 安全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记录,应整理成档案,长期保管;
二、有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则按要求时间保存;
三、无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 安全记录的编号
7.1 为保证安全记录有唯一的标识,每一种安全记录表格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方法如下:
7.2 记录分类
将记录统分为四类,对照的字母分类为:
档案类记录:DA 管理类(审批、备案、登记的'表格):GL
检查类:JC 记录类(包括值班、生产等的格式记录):JL
7.3 专业
按主管部门分为:
安全:AQ 办公:BG 保卫:BW 工程:GC 企管:QG 安全标准化:AQB
7.4 单位编号
编号 | 单位名称 | 编号 | 单位名称 | 编号 | 单位名称 |
01 | 办公室 | 02 | 保卫部 | 03 | 康乐部 |
04 | 人力资源部 | 05 | 工程部 | 06 | 财务部 |
07 | 餐饮部 | 08 | 客房部 | 09 | 采购部 |
10 | 市场营销部 |
7.5 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 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20xx”代表20xx年编制。
7.7 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8 安全记录格式的修改或换版
8.1 安全记录格式有修改需求时,由提出部门按《变更管理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样品,在申请单中陈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据,经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编号、印刷、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2 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记录取代原旧的记录表格,各使用单位应在新表格投用时,立即收回旧表格,并自行销毁。不允许在使用场所出现新旧记录交替使用的现象。
8.3 安全记录的格式修改由各单位在“安全记录清单”备注栏上记录格式修改时间。
9 安全记录的填写
9.1 所有安全记录都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正确、完整和及时。
9.2 安全记录上应写明年、月、日及记录人签名,签名时要写全名,必须是记录人本人签字。
9.3 安全记录表格的填写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对有要求的记录栏目,做到字迹清晰、持久,内容完整,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对于记录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注销;
三、当遇到缺项时,填写“缺项”;当问题记录结果为无问题,填写“无”;
四、技术性安全记录数据不变,须重新抄上,管理性安全记录竖向整格内容相同,可用“同上”或“〃”表示;
五、从某行开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填满;
六、安全记录不能随便更改,若确因笔误需更改时,用“—”(文字可用“0”)符号注销,在符号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记录。对外发送的文件内容更改除用上述规定的符号更改外,还需有更改人的签名与更改日期。
10 安全记录的收集与归档
10.1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主管的(自己编号的)安全记录和所有安全记录列出总的“安全记录清单”。
10.2 每年12月份各单位安全记录人员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各“安全记录清单”中自己主管的部分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对,主管部门将年度核对清单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10.3 各单位将使用完的安全记录按“安全记录清单”上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按编号、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编目、归档。
10.4 保卫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记录清单”编制酒店年度“安全记录总览表”,以便各单位部门查询。
11 安全记录的保存
11.1 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晒、雨淋、受潮、霉变、鼠咬、虫蛀、火灾而损坏。
11.2 所有安全记录的保存应便于存取和检查。
11.3 电子媒体安全记录由使用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 记录的保存时间在记录清单中逐个注明。
12 安全记录的借阅
12.1 借阅安全记录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单位在借阅安全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并要求借阅人签名。
12.2 若需外借,需经归档单位领导批准。保密安全记录外借必须经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12.3 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安全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13 安全记录的销毁
根据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各归档单位对到期安全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安全记录销毁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准进行销毁。
5 附则
1 本办法由标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夯实基层工段班组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生。
二、适用范围
池州海螺制造一分厂
三、职责履行
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考核意见,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卫生情况及时汇报,拿出解决处理方案;杜绝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隐患整治不彻底或出现反复。
四、考核基准
1、安全基础管理
①分厂定于每周四上午8:30分组织安全环保综合检查,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计划检修例外),特殊原因必须经分厂主要领导同意,无故不参加者考核工段长40分/次,迟到者30分/次,参加检查中未认真履行职责20分/次;请假每次30分/次。
②各工段每季度均要自行组织对所属员工进行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验证考试,考试试卷留存。各工段对公司及其他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材料组织各班组学习,查摆自身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加以改进,借鉴好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缺少一期或学习材料未组织班组研讨的,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40分/次。
③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时间,工艺运行班组8天/期,长白班及维修班组7天/期内开展,夜班不允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分厂检查到班组安全活动开展超期,按20分/天考核班组长,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天;中控操作员必须参加当班班组安全活动,如代换班或请假休息,必须在正常上班后,工段分管班组或当班组长通知补学。
④各类安全文件传阅会签及分厂要求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学习讨论的,在下发之日四天内未签名或未组织学习者,考核班组长20分/次,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次。
⑤各工段要对所属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熟悉的纳入当月考核,确保员工做到“三会”。工段每周抽查不少于4人,建立专项记录簿,被抽查员工本人要进行签名确认;如分厂或公司检查发现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核工段第一责任人当月考核分20分/次。
⑥工段每月对安全基础管理开展情况,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并按照基础管理检查标准纳入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
⑦工段开展班组安全会必须通知相关专业主管参会发言签名,主管每月参加分管工段班组安全会不少于两期,每少一期考核相关专业主管月度考核分20分;同时工段开展班组安全会要通知分厂分管领导参会,分厂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期参加班组安全会并发言,未做到或未通知,考核分厂分管领导或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次。
⑧工段每天的早晚交接班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名,结合当班作业任务,布置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参会人员对各类记录本必须规范签名,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⑨工段安全例会必须在次月1号前召开,通知分厂分管
2 领导参加(分管领导不在,可请其他厂长参加),并形成纪要下发班组并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长安全管理写实卡必须如实填写,在次月1日前上交分厂,发现写实做假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20分/次。
2、员工行为管理
①各级管理人员关注好员工的思想动态及当班作业精神状况,不定时深入现场检查员工的作业行为及精神状态;加大高偏远区域岗位的.走动,重在提醒指导作业;如发生事故经调查工段管理人员未按照分厂要求到现场检查及危险作业监控,除事故责任通报考核后,再按本制度追加考核60分。
②加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三违”行为实行连带责任考核,工段每月对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期自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工段每月每少一期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期。
③工段每天安排迟到早退情况的检查,早上上班必须在7:55分到达值班室,每迟到或提前早退一分钟考核当月考核分20分,特殊情况例外(公司班车晚点及雨雪恶劣天气)。
④员工现场着装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各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未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严格按照公司“三违”考核基准执行。
⑤工段每月不定期检查内部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每月必须有一期夜间劳动纪律自查,发现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做不到或无夜间自查及分厂值班检查到工段员工违纪现象,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连带责任40分/次,当班值班长40分/次;
⑥由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值班长组织值班技术员利
3用夜班时间,每人每月查处两起劳动纪律、工作质量情况检查,下发通报;每少一期考核相关值班长当月考核分40分。
3、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①分厂及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通报整改项,必须按照排定的时间内完成,届时验证一项未完成、整改不彻底或借故延迟整改的按20分/项进行考核,再次验证时未完成加倍考核。
②工段每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自下而上进行梳理,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分厂对各工段的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发现弄虚作假或验证未完成在通报验证栏填写已完成的,考核工段检查验证人20分/次。
③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要彻底,出现反复现象考核整改及验证责任人当月考核分40分/项。
④重大安全隐患平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列入计划检修项目,现场要有醒目标识并在班组值班室将安全注意事项张贴上墙,让每位员工知晓如何防范,未做到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40分。
⑤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及公司“三违”检查考核标准中内容要求,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工段管理人员必须进入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40分。
4、安全事故管理
①各工段要严格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严禁事故隐瞒不报,各工段只要发生轻微伤及以上事故均要立即汇报分厂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由分厂将情况汇报上级部门并拿出处理意见。
②工段内部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工段主要负责人牵头(配合)进行分析,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80分。
5、安全培训管理
①分厂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排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验证考试,不合格(初次60分、二次70分、三次80分)达不上定岗要求,继续留在分厂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做不到考核分厂安全员月度考核分40分。
②工段对新进人员成立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计划表,培训内容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对新进人员安全知识掌握熟悉情况进行测试,不合格不予定岗;分厂将不定期检查新进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发现弄虚作假或培训流于形式,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40分。
③工段要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每月必须(至少)有一期安全知识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试,不及格要纳入个人月度考核,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及分厂开展的各项安全知识培训或其他安全活动,工段管理人员及时通知传达下去,鼓励员工积极踊跃参加,未通知或未传达,考核工段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⑤工段第一负责人及分厂安全管理员必须按照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培训档案,专项存档备查;如发现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不全或未建立,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厂安全员月度60分。
6、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①机修、电气、煤磨工段对已从事特种作业但尚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人员,现场作业要重点做好管控;人员名单工段梳理上报分厂汇总报生产安全处,由生产处负责与安全培训机构联系,对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②吊车、叉车、装载机驾驶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
5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③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各种起重作业指挥手势,旗语及联系信号,熟练掌握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④电气维修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⑤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后,不允许随意调动岗位,如确实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提前打报告至分厂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特种作业取证费用将从工段月度工资总额或个人月度工资中扣除。
7、安全设施管理
①工段每月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自查,检查通报每月28日前上交分厂,其中包括消防沙必须保证在80%以上,消防桶及消防锹配备齐全,损坏或丢失,实行责任追究;灭火器压力必须在绿线范围内,定期清理积灰,保持干净整洁;以上要求任意一项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②因维修或其他原因作业需要,对割除的栏杆及平台孔洞,在作业结束的同时,恢复安全设施;计划检修时其他参检作业组因作业需要,破坏的安全设施,在检修结束时,相关业主工段做好督促,并做好提醒,如当时未完成整改恢复,做好记录现场并有醒目的标识,检修结束后,及时联系恢复,未做到考核相关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③现场各区域安全警示牌,必须指定责任人定期做好保洁维护,发现蓄意破坏或长期不予管理,造成警示标志使用期限短或损坏的,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点。
8、检修安全管理
①停窑计划检修,各参检工段及班组提前三天召开检修安全动员会,落实检修作业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每6个检修项目,布置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形成书面的检修安全协议书让每个参检作业人员签名承诺,未做到以上要求,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②重大、危险区域及高空大件吊装检修作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控,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未做到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③日常预检预修,工段认真召集参检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布置和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做到考核相关项目负责人40分。
④生产过程中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分厂值班领导及值班长进入现场,排查故障处理时存在人身伤害因素,确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组织并现场指导作业,待维修人员撤离后,管理人员才能离去,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60分。
五、激励基准
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用报分厂嘉奖后,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再给予额外嘉奖60分。
②现场作业各级人员相互做好监督提醒,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分厂将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违章违纪人员下发处理通报,并给与检举揭发人员同等分值奖励。
③积极参加公司、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拿到名次的人员,分厂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获得名次人员加月度考核分30分,参加活动人员加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安全知识考试(新进人员除外)前三名,分厂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加月度考核分50分、30分、20分。
⑤公司及分厂对违章违纪行为通报考核的,视其后期的三个月工作表现,给予适当返还考核分。
⑥工段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除分厂按照协议书条款兑现奖励后,工段加当月考核分20分,工段长加月度考核分100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池州海螺公司制造一分厂职能室研讨制定,请各工段遵照执行,前期分厂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本制度下发即日起废除;
2、本制度实施由制造一分厂起草并归口管理,解释权归一分厂;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第二章自评组织
第六条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厂级和车间(分厂)级。
第七条各车间(分厂)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安全员、工艺员、机械员、工段(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第八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厂长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第三章自评办法
第九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按厂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第十一条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厂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0
一、评审小组组成以职责
1、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组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及采区、选厂负责人和内审员组成。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二、评审的主要内容
1、标准化同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2、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物、财、技术)的保障情况;
3、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
4、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5、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6、事故统计分析;
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8、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10、评审监测与检测记录。
三、评审的频率
管理评审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四、评审的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化系统的效力;
2、管理过程的改善。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如:方针、目标和指标、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数据分析、监测、风险降低;
3、资源需求(人、财、物、技术);
4、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等。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1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
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工作分为动态和定期两种,动态检查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现,不予考核,并按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要做为考核依据,并将没有按期处理的问题予以通报,机电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具体时间由机电管理部调度会上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要由相关人员参加,定期检查的`问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出机电通报。
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分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5%,机电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动态检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计算,指令性任务每有一次(一项)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为止;机电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为止;日常动态检查每有一项未按时处理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200元,单位正职100元,连续两个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检查被检查单位不派相关人员参加扣单位100元/次,迟到扣参加者50元,中途私自离开,扣参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无故不签字,扣单位200元/次,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者扣单位1000元。如遇争议,以机电管理部裁决为准。
九、考核标准按机电管理部下发的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没有明确的按比照执行。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2
第一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的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对涉及重大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决策;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科研管理教学培训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将消防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维修、改造,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安全工作和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逐级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按规定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力量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指挥工作;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七)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第二项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培训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鼓励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教职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职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二、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进行分类教育培训,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参观体验消防站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小学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等方面的消防教育培训。
三、学校对教职员工、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学生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
(四)培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三项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制度
学校应依据国家标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根据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内容全面、程序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报火警应讲明起火单位名称、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燃烧物质等基本情况。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承担引导疏散的人员应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机械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安全有效的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员并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非消防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五)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派人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物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七)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救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八)组织撰写火灾事故报告。
(九)学校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模拟发生火灾开展消防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演练前应告知演练范围内的各类人员、学生演练相关事项,演练中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防止发生意外混乱,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系统整体联动处置能力,演练的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鼓励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员赴消防救援队实施培训和训练。学校可以通过和辖区消防站开展联合演练方式,不断提高演练水平和效果,检验预案的执行情况和内容的可行性。
第四项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频次。
(一)学校应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二次,防火巡查宜采用电子巡更设备
(二)学校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各岗位每日一次,各处(科)室每周一次,单位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三)学校每季度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四)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并实施扑救。
二、防火巡查、检查内容。
(一)防火巡查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有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防火门铭牌是否清晰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距防火卷帘两侧0.5米范围内是否堆放物品,是否划黄线标志。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挪作它用、是否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检查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有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有效,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设置防火标识,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熟练掌握消防知识。
6、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完好、室外消防水源是否正常。
7、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采取防范措施。
8、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被破坏,电缆井、管道井、通风排烟管道穿越防火隔墙是否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是否落实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
10、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记录是否清晰完整,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三)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主要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是否符合规定。
2、消防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消防主、备泵切换是否正常。
3、消防电梯是否迫降首层。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能否启泵。
5、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启动和联动情况。
6、防烟排烟设施手动和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7、其他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防火检查方法。
(一)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并记录。
(二)查看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是否按照单位消防制度要求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三)询问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
(四)检查测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实地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消防安全状况。
(五)查看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记录应全面、规范,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巡查、检查人员和主管人员应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第五项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确定为火灾隐患,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二、学校应认真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开展评估风险、自主开展消防检查、自主整改火灾隐患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未能按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学校对下列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做好记录。
(一)安全出口上锁或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影响疏散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或处于开启状态。
(二)违章使用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接线板再连接线板等违规用电现象。
(三)在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违规吸烟、乱扔烟头、火柴违章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电气焊。
(四)消火栓箱、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五)违章关闭、停用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六)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七)占用防火间距、堵塞、封闭、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
(八)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四、学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对危险部位停用整改。
无、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复查。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向消防部门申报复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火灾隐患的部位、整改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整改人员、整改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签字确认。
第六项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安全疏散设施。
(二)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使用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门。
(三)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完好,不变形、不破损,门上应有防火门的铭牌和身份证标识,防火门闭门器、顺位器应完好有效。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门上应设置“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等醒目的标识,并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需要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在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五)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观众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餐厅以及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照明,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学校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且应设在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
(六)安全出口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发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
(七)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第七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建筑消防设施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检查内容以及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标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标识,采取标识化管理。
(三)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关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五)应委托具有从业条件的专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开学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需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和维护保养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保养记录表》,由维护保养单位的维修人员或保养人员填写,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每日巡查制度,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遮挡,箱内器材配备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圈占、埋压,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七)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妥善保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第八项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电气、电热设备的采购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禁止私自改装供电设施,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增加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三)配电线路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开关、插座、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设施,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米以上的间距
(四)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严禁带故障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维保人员或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应至少每日巡查一次,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至少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学校每日放学后,应切断非必要的电源
(五)学校每年宜委托专业机构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六)学校应当建立用火、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动火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七)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八)明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安全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九)学校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排油烟机应定期清理油垢;清洗前后影像及文字资料一式两份存档备查;鼓励学校、幼儿园委托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清洗。
(十)学校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安装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十一)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记录,确保有效状态。
(十二)使用、储存燃气的场所应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场所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燃料。
第九项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本单位的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人员、消防装备器材和个人防护设施,满足灭火救援及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的需要。
二、志愿消防队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消防知识等。还应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第十项消防管理档案
一、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的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是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应详实、准确,不应漏填、涂改,并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档案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单位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内部建筑基本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他职责。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六)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部门填写的各种法律文书,包括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火灾隐患的部位、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八)火灾情况记录,记录中包括事故时间、事故部位、经济损失、伤亡人数、火灾原因、处理情况。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记录中包括消防奖惩的时间、人员、奖惩原因、奖惩内容等。
(十)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事项。
四、消防档案应当统一集中保管、备查,不得由个人分散保存,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消防审核批文、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故障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不应少于五年,防火巡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不应少于一年。
第十一项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学校应当自觉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奖惩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或消防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对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实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和谐发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项目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3.3相关方:与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3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322号)。
4.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175号)。
4.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xx〕133号)。
5.1公司及各项目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5.4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制度等。
6.1.1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6.1.2主要控制指标: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职工因工千人重伤率0.45人。
6.1.2.1考核范围为单位在职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6.1.3考核办法按照公司年初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6.1.4公司及各项目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独立承担主体责任。应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伤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和职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6.2.1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公司原则上由总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6.2.2各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6.2.3各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2.4公司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及各项目部应主动接受政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
6.2.5.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2.5.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5.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2.5.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2.5.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
6.2.5.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2.5.8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6.2.5.9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6.2.5.10公司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2.5.12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检查和考核。
6.2.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6.2.6.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6.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2.6.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2.6.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2.6.8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积极主动向属地政府及业务对口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6.2.6.9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对象目录清单,明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对象及重点,明确职责,并制定安全监管重点内容。
6.2.6.10负责牵头的职业健康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并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产投入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二十四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节“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6.3.2各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各项目部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3.3各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6.3.4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6.3.5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6.4.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的识别和获得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识别获得管理规定”。
6.4.2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详见本体系文件“第六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6.5.1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详见本管理体系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规程”。
6.5.2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修订、变化情况,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6.5.3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安全内业资料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项目项目部按要求进行归档,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档案管理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
6.5.4.1.1.2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安全专监资格审查、批复及备案记录;
6.5.4.1.1.3下发、转发或批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专项方案等;
6.5.4.1.1.4各项安全检查台帐、记录、通报和整改闭合资料;
6.5.4.1.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
6.5.4.1.1.7生产安全事故台帐、报表及相关事故处理资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5.4.1.2.3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6.5.4.1.2.4安全管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6.5.4.1.2.5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管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视记录、安全管理月报;
6.5.4.1.2.7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6.5.4.1.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责任状。
6.5.4.1.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5.4.1.3.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6.5.4.1.3.7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6.5.4.1.3.8特种设备登记、使用台帐及有关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
6.5.4.1.3.9作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6.5.4.1.3.10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6.5.4.1.3.11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6.5.4.1.3.12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6.5.4.1.3.1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6.5.4.1.3.14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6.5.4.1.3.15主要风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6.5.4.1.3.16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5.4.1.3.17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或记录。
6.5.4.1.3.18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6.5.4.1.3.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6.5.4.2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收集和管理。项目部安全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5.4.2.1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组织机构及具体的人员安排。
6.5.4.3.4施工风险识别和评价,所有危险紧急状态及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础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结合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编写,编写应详细、明确,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施工中危险因素,并针对其编写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详见本章“第二十八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6.5.4.5.1开展岗位危险预知活动。分析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对各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5.4.5.2规范班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业为重点,通过对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规范班组施工安全生产。
6.5.4.5.3实施重点控制。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本章“第十五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6.7.1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填写复查验收情况。
6.7.2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闭合,不得缺项。
6.7.3对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后,及时反馈。
6.7.4.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项目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6.7.4.2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
6.7.4.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验收。
6.7.4.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6.7.4.5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6.7.4.6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安全员及现场监理共收。
6.7.4.7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工程师验收。
6.7.4.8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基础上,报请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特种设备还需报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支架;吊篮架、挑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整体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电梯;塔吊;临电设施;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30m3/h以上的搅拌站;架桥机;路堑开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护设施;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6.7.4.9.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6.7.4.9.2脚手架、满堂支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资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资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8.2.1安全文化建设涵义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
6.8.2.2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产。
6.8.2.3.1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灌输渗透“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体项目部逐步形成预防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观念文化;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安全行为文化;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文化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防线。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标,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规范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网络,实现本质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新技术,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风尚和道德规范,规范安全行为。
6.8.2.3.2.7塑造企业安全理念,树立项目安全形象。
6.8.2.4.1要开展试点,分类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6.8.2.4.2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及实施方法。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图板展示和教育等竞赛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传播。
6.8.2.4.3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识,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炼,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要结合自身案例,进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脑入心,融于行动,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同时,要自觉遵守和践行安全理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
6.8.2.4.5要建立完善适合项目实际、责任明确、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结合、奖惩严明、各层次有效监督的劳动保护监管体系。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从严抓好制度的落实。
6.8.2.4.6通过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争创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的操作环境。要通过文化建设,展现安全文化的内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建设氛围。
6.9.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职民工驻地建设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9.2各项目部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认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强对参建各方(承包、咨询、供应等)的安全管理,对其资格审查、选择、安全生产合同签订、施工作业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过程、提供产品等进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应对统一施工作业区域交叉作业各方进行协调、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管控。
6.10.3公司及各项目部不应将相关施工、咨询、服务等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公司与有合同关系的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详见本章第二十节、第二十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指标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4
管理文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前 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主要会签人:
本文件批准人: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形成,做到工作有程序,操作有标准,使每名职工在工作期间按照标准化进行生产,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及班组。
3. 定义或术语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运用系统论的原理和方法,制订以“事”为管理对象的管理标准, 以“人”为管理对象的作业标准,以“物”为管理对象的现场标准,通过标准的实施,把复杂的管理和程序化的作业有机地融为一体,做到管理有章法,工作有程序,动作有标准。
3.2 “三点”控制:指对事故危险点、事故多发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点。
3.3 安全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化:是指将各岗位、工种进行操作(工作)的程序和安全要求标准化、规范化,使职工在工作期间按标准进行作业。
4. 各部门职责
4.1 安全部
4.1.1 全面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申报和组织验收;
4.1.2 制修订安全生产班组创建验收标准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1.3 组织验收 “安全生产班组”;
4.1.4 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班组”动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安全生产班组创建及动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 综合部
4.2.1 配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4.2.2 对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4.2.3 对各部门在创建安全生产班组或动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2.4 配合验收 “安全生产班组”,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3 其他各部门
4.3.1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具体组织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内容;
4.3.2 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班组的创建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内容进行指导;
4.3.3 负责向申报本部门安全生产班组和配合验收;
4.3.4 组织、督促整改安全生产班组创建或动态管理过程中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是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的一项系统工程。它的作用不仅在于能够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同时也能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进而促进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
5.2 按照“重在建设、贵在坚持、严在管理、落在实处”的指导思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严格科学的标准,以标准为目标,以限期达标为手段,以制度为保证,以验收、复查为动力,着眼于抓基层、打基础,致力于抓管理、上水平,由点到面,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逐步全方位的展开。
5.3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与创建花园式工厂、环境友好企业、文明工厂结合起来,做到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凑数量,注重实效。
6. 安全生产班组标准
6.1 管理标准化
6.1.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6.1.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6.1.1.2 班组各倒班必须设置安全员;
6.1.1.3 班组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6.1.1.4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现场的现场负责人即为现场安全负责人。
6.1.2 明确的安全管理理念、方针、目标并严格执行,倡导“全员参与、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方式,实行全员安全承诺、全员安全上岗培训、全员危害辨识制度。
6.1.3 深入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和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对“三违”现象严格检查、考核。
6.1.4 班组内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及作业指导书齐全,各种基础记录完整(如安全周会记录、安全员记录、危险源环境因素检查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吊具检查记录等)。
6.1.5 对各类事故事件(包括未遂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6.1.6 全员参与危险源辨识,传达落实风险控制岗位明细表,完善应急救援及紧急避险措施。
6.1.7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有资料或教育培训记录。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做好原始记录。
6.1.8 严格执行危险源分级管理相关规定,对班组重点要害部位和危险源每班一次进行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对事故危险点、事故多发点、尘毒危害点实行“三点控制”,找出事故的因果关系,制定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6.1.9 组织开展班前会
6.1.9.1 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6.1.9.2 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6.1.9.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事故案例和有关安全天天讲的有关内容;
6.1.9.4 学习、抽考职工安全规程及常见违章表现。 6.1.10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
6.1.10.1 班组必须开展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6.1.10.2 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摊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联保职责;
6.1.10.3 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6.1.10.4 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执行联保。
6.1.10.5 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共同严格执行劳保穿戴标准,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提醒纠正,做到呼唤应答。
6.2 操作标准化
6.2.1 针对班组各岗位的操作,制定有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使工作有规范标准和动作要求;
6.2.2 班组应经常性地组织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学习、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作业水平和意识,使每个员工都熟知自己必须的安全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6.2.3 员工按章操作,不定期抽查员工熟悉岗位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岗位危险危害因素等基本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
6.2.4 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在特殊岗位(如停送电、高空、高温等)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特殊防护用;
6.2.5 严格实行互保联保制度,各岗位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提醒他人或外来人员注意安全和防护,关心他人的安全健康;
6.2.6 所有特殊工种严格持证上岗,对起重指挥吊运等危险性工作,应通过考核认证后方可上岗;
6.2.7 操作人员应听从安全员检查、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章操作和事故必修立即报告班组动态安全员和现场安全员;
6.2.8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无违章违制现象。
6.3 现场标准化
6.3.1 生产现场干净整洁,无跑冒滴漏现象,设备清洁、无油污、无灰尘、见本色,照明充足;
6.3.2 实行定置管理,现场物料摆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安全通道畅通,卫生区域干净;
6.3.3 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符合国家标准,悬桂地点位置适当、准确。各种安全标志、标语醒目、协调。
6.3.4 危险源、环境因素警示标识,现场定置图,紧急疏散图等图表应上墙;
6.3.5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施、信号标志齐全,齐全可靠,用电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隐患;
6.3.6 区域内消防器材齐全、有效,通风除尘设施完好,尘毒合格率符合要求标准。
6.3.7 现场烟尘及岗位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3.8 对所有生产现场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对辨识的危险源实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
6.3.9 一切跨单位的施工和作业,必须得到相关方的安全确认。 7. 验收
7.1 验收基本条件(必须达到的条件)
7.1.1 班组成员在一年内未发生轻伤以上责任事故。
7.1.2 班组成员在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无生产、设备、火灾、爆炸事故。
7.1.3 班组成员在一年内无严重违章(以各级检查记录为准)。
7.1.4 在生产岗位无酒后上岗及其他严重违章违纪现象。
7.2 每年1月,具备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班组,填写安全生产班组验收申请表,向安全部提交申请验收。
7.3 安全部审核班组申请材料,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安全生产班组评审表(评审表附后)对班组进行验收,评审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
8. 动态管理
8.1 对通过验收的“安全生产班组”实行动态管理,公司每年对其进行复核评审,复核评审标准类同于验收评审。
8.2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5
为做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我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实现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自评
二、自评依据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三、机构组织
我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和安全科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
四、自评组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
2、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3、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
4、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改进。
五、自评内容
1、自评每年进行一次。
2、次年1月上旬,各部门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
3、次年1月下旬我厂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情况,在我厂范围内进行检查评价,编制我厂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我厂厂长批准后实施。
六、自评方式
1、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2、自评依据《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
3、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治理。
七、改进与完善
对需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八、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应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九、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由安全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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