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1 22:40:01 好文 我要投稿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

  在幼儿园教育中,安全是第一位的重要考量因素。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的的第一站,其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安全得到保障,孩子们才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和学习。

  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方案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1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建立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安全设施的管理与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1.2安全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幼儿园应当明确安全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做到管理有序,责任到位。 1.3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

  幼儿园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和使用登记,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1.4预案编制和实施

  幼儿园应当根据不同安全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安全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

  二、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2.1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检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检制度,对幼儿园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2安全设施的使用规范和宣传教育

  幼儿园应当对安全设施的使用规范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

  2.3安全事件的处理和报告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事件的处理和报告机制,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向相关部门和家长报告,避免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共享

  在我的观点看来,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除了幼儿园自身的管理要求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也应当加大对幼儿园安全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

  总结和回顾

  完善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需要从制度建立、责任明确、日常维护、预案编制等方面全面考虑,落实执行到位,并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才能确保幼儿园安全设施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在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实施过程中,希望每个幼儿园都能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成长学习。同时也期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共同推动相关部门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的水平,为幼儿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在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完善与实施方案中,除了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以外,还需要加强安全设施的更新和升级、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以及加强安全意识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幼儿园需要加强安全设施的更新和升级。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安全设施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幼儿园需要及时跟进,对老旧安全设施进行升级更新,确保其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幼儿园还需要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的安全设施持续有效运行。

  幼儿园需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家长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参与者,他们需要了解幼儿园的安全设施管理情况,以及孩子在幼儿园的安全情况。幼儿园需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信息透明度,定期举办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在学校和家庭中都能够为孩子的安全负起责任。

  另外,幼儿园需要加强安全意识和培训。除了对教师和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外,幼儿园还应该将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日常教学内容,通过游戏、故事等形式,向幼儿传递安全知识,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监督和评估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应当加大对幼儿园安全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幼儿园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鼓励优秀的幼儿园,督促其他幼儿园改进不足之处。

  幼儿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方案需要全面考虑制度建立、责任明确、日常维护、预案编制、安全设施的更新和升级、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培训、安全设施监督和评估等多个方面。只有综合考虑,全面推进,才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得到有效管理和使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

  1、每天晚上要认真清理教室。每周五大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每天都要对幼儿生活的`环境进行消毒。

  2、幼儿玩具每周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班上活动室每天擦地1-2次。周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5、桌椅柜每天擦1-2次,电风扇每周擦1次。

  6、班上睡室每天擦地1-2次,每天擦地1次。

  7、周托、月托幼儿夏天每天洗澡1次~2次,春秋天每周洗澡1次,女孩子头发每周洗1次,男孩子每周洗1次~2次。每周剪指甲1次,每两周剪脚趾甲1次。

  8、枕巾每周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单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换衣服1次~2次,冬天内衣裤每天换1次。

  9、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1次睡室和活动室,每次30~40分钟,(幼儿不在场时)。

  10、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开饭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脸洗脚。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以幼儿为中心,高度重视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随时关注每个幼儿,不让幼儿离群。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幼儿园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背。

  2、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教学活动中,要教育幼儿使用剪刀、铅笔、小棒等时注意安全。幼儿起立回答问题时,其它幼儿不能移动其凳子,避免摔伤。

  3、上课前检查上课环境的安全,体育课或活动课要做准备活动,讲清活动规则,避免发生危险。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要拔出插头放置在干燥地方。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防电等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器,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

  4、搞好食品卫生,遵守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稀饭、开水、汤等温度适宜,要加盖,并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等事故。

  5、禁止上班时间离岗、串岗、聚众闲谈,出现各种事故,应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理。当班人员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班人员负责。下班后当班人员要负责关好门窗、水电。

  6、加强晨午检工作,随时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必要时送幼儿到乡卫生院就诊,同时通知家长,报告领导。妥善保管药物,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保育员负责。

  7、注意房屋、场地、玩具、家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8、告知家长做好子女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上放学不乘坐“三无”车船。家长还必须为孩子购买人身平安保险。小孩有特异体质(既往病史),家长未向学校报告者,后果自负。

  9、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配合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米以上。

  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00元。教职员工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二、门卫制度

  1、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都应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单位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并填写登记表,入园后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三、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四、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七、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

  八、接送卡制度

  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

  2、要正确使用接送卡,课前家长把幼儿送入教室教师把卡给家长,放学后家长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来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代接人应带好幼儿的接送卡,并在登记本里签名。

  4、请家长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丢失,万一丢失,家长应在当天放学前到幼儿园(班级)挂失、补卡,以免出差错。

  5、要求各位家长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防汛值班、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2、幼儿园安排教师值班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十、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本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4、教师必须每天对本班幼儿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检查用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幼儿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十一、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十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2、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幼儿园或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幼儿园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十三、用电安全制度

  1、幼儿园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幼儿园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幼儿园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2、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幼儿园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儿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指定专人负责园内消防安全,建立园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购关:采购员杜绝买腐烂变质、三无(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食品。

  2、把好验收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按卫生要求验收保管好购进食品。

  3、把好消毒关:搞好厨房清洁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负责保管好。

  4、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健康上岗,上班时必须安全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6、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卫生防疫制度

  1、幼儿园的食堂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2、建立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样制度。

  3、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4、幼儿园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5、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的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二、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1、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职守,严格检查食堂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腐蚀、防污染),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食堂操作间“闲人免进”。

  5、严格遵守液化气的使用规定,液化气使用时不得离人。

  6、食堂燃气灶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7、保育员及后勤人员进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将负一切责任。

  8、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常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每次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水、电、气开关情况,方可离开。

  9、消防器材应放在安全可见处,要求入室人员能熟练操作。

  第一条 为贯彻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安全分管园长,负责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条 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批。

  第四条 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第五条 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第六条 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第七条 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条 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 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第十条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一、幼儿园应当严格遵照执行《xx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作出补充。

  二、安全保卫方面。

  1. 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应健全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传达室应设有值班电话、时钟,并友值班记录。健全园外工作人员入园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和园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园内。

  2. 严格遵守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情发生。

  3. 保证园(班)房屋、场地、房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4. 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及上下楼梯的安全。在显著位置粘贴通行标识。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对过期消防器材应及时予以更换。

  5. 园内及班级应保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安全、有序,无杂务。使用的洗涤用品、消毒液、灭火剂等危险物品,须妥善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 工作人员下班要检查门窗、水、炉火、切断电源,作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三、饮食卫生及卫生保健方面。

  1. 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法规和有关制度,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签字备案。

  2. 食堂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严格遭受卫生操作规范,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食堂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

  3. 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四十八小时留样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4.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5.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6.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专人负责对幼儿餐具、用具、被褥、玩具、图书、活动场所、食堂等定期消毒。

  7. 稀粥、采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8.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幼儿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与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午报告。有条件的,应设立卫生保健室。

  9. 幼儿入托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组织幼儿和教职工定期体检,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入园前要经过医生的全面检查。凡发现教职工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含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精神病等必须立即离岗。

  10. 药品应严格管理,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11.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四、 幼儿接送方面。

  1. 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园必须与家长签定接送幼儿协议,严格履行幼儿接送手续,严防幼儿走失。

  2. 幼儿园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幼儿的,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幼儿专用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接送幼儿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证分周期没有计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3. 家长进园时必须向门卫出示接送卡,到班级后将接送卡交给老师后,方可将幼儿接回家。家长不能独自让幼儿进园内玩耍。

  4. 幼儿原则上由父母亲亲自接送。如果托他人接送必须事先与班级老师联系,委托人凭书面依据接送卡以及有效证件接幼儿。

  五、 活动安全方面

  1. 幼儿园必须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室内外活动及游戏必须提前备有应急防护措施。

  2.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保教人员应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等,配备相应设施。保教人员应严密监护、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3.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

  4.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践能力,切忌组织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5. 加强纪律教育、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及防火防水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防护意识。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食堂、开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6.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7.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在口内含食异物或将异物塞放在鼻内或耳内。不让幼儿携带小刀和锋利的器物。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食品经营者制度第一条在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个体经营户,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设立临近食品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粘贴“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专柜)”字样。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第三条食品经营户须依法取得主体资格(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证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第四条食品经营户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销货台账),严把食品安全准入关,并依照台账记录情况,及时区分临近过期食品将其摆放在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粘贴“临近过期食品专柜”字样。

  第五条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

  (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

  (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使用水、电、煤气的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幼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水、电、煤气更好的为教育和生活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使用水、电、煤气,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水、用电、用煤气的规定,维护相关设施设备,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二、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应有水电工、专业人员或具有一定相关技能的人员实施。

  三、禁止在办公室、教室、及其他场所私自接装水管、水龙头、电线、电器、煤气管等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禁止在水管、电线、煤气在水管、电线、煤气管上悬挂物品;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等金属外壳。

  四、对水、电、煤气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生漏水、漏电、漏煤气或电路老化、损坏等现象,要及时维修和更换,保持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五、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教室等场所时,要关闭电源、水龙头、煤气阀门,以防发生事故。

  六、对于违规使用水、电、煤气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七、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煤气,养成正确使用水、电、煤气的好习惯。夏天温度在摄氏33度以上、冬天温度在摄氏0度以下使用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大型集体活动包括:

  1、在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升旗仪式、广播操、集会、文艺演出等);

  2、在园外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文艺演出、看电影等);

  3、幼儿园组织的参观活动等活动。

  二、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园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必须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2、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3、幼儿集合、解散时,上下楼梯不要拥挤,不催促,有序进出会场,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置站队或就座,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各班教师在组织幼儿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跟孩子讲好相关的注意事项,在活动中时刻关注幼儿的一举一动,发现有危险迹象立即制止,把危险尽量消灭在萌芽之中。

  2、在带领幼儿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在运动会中,不要设置危险系数高的运动项目,各项运动要确保幼儿的安全。

  3、如果幼儿在大型活动中受伤,轻伤立即请校医包扎,伤势稍重的立即送往医院处置,不能延误。

  4、幼儿园领导要时刻关注大型活动进展情况,时刻提醒教师注意安全,以确保大型活动在无任何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有序地进行。

  5、大型活动结束时一定要带领幼儿有顺序地回到班级,保证幼儿安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9

  一、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一)进出人员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保安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幼儿园时,必须经由当班老师同意,并有家长陪同,幼儿园的门卫、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

  (二)车辆准入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幼安全。

  3、教职工车辆一律停在幼儿园车棚或两边巷道划线处,不得进入幼儿园内。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幼儿上下学重要时段安保制度

  1、园长室成员每天轮流带班,与保卫人员具体负责重点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幼儿上学之前,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迎接幼儿,确保每一名幼儿顺利、安全到达幼儿园。

  3、幼儿放学时,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站在大门口进行导护,发现幼儿单独离园时要进行询问,一定要交至家长手中,确保每一名幼儿安全离园。

  4、防止车辆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聚集、闹事等。对幼儿园大门口外及两边人行道上出现交通堵塞、有人摆摊设点、招揽顾客等行为导致幼儿园门口人员聚集、喧闹等情形影响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必要时直接报有关执法部门(城管、公安等)处理。

  (五)执勤巡查制度

  1、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保卫人员负责幼儿园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校园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3、值班人员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强昼夜巡查;

  4、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5、检查部门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6、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六)报刊信件收发制度

  1、幼儿园每日来往报纸、信件、期刊、包裹等都由保卫人员负责签收。

  2、收到报纸、信件、期刊、包裹后须及时分发给相关人员,不得积压,不得造成信件的延误或遗失。

  3、及时清理多余报纸,保持传达室整洁。

  二、食品卫生(含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服从幼儿园管理,听从园领导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按食谱要求实行定点送菜并把好卫生关和数量关,确保必备的新鲜原材料。

  3、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餐具用具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生熟食品妥善存放,生熟用具严格分开,杜绝食品中毒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便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严格遵守开饭时间,按年龄班人数分配膳食和餐具;并依据不同气候提供温度适宜的膳食。

  6、负责厨房的环境卫生及灭“四害”工作。定期清扫消毒、放置灭害药品,保证食物、餐具用具不受污染。

  7、爱护厨房的设施设备,进行文明操作,掌握其性能,正确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洗手、勤剪指甲,上班戴工作帽、穿工作服,操作前用肥皂洗手,工作时不准涂指甲油、不戴手饰。

  (二)食材管理制度

  1、食堂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若书,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采购回来的蔬菜先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告知食堂人员,进行操作,不合格采取相应措施,直到合格为止,或者直接退货处理。

  5、严格实行生熟分开,蔬菜荤菜池分开,所有熟食进熟食间制度。

  6、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7、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8、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9、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用具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消间,洗消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2、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4、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6、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7、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四)食品操作加工管理制度

  1、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2、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桶、盒、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饭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整洁。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应当分开存放。

  4、供应食品必须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符合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

  5、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汤、热菜、热点心、热饮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6、为体弱儿童、哮喘、以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7、炊事人员根据制定的一周菜谱进行操作。

  8、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熟食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9、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有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性保洁工作。

  10、熟食间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的食品温度。

  (五)食堂环境管理制度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六)火源、电源、气源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具体要求。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3、严格管理水源、火源、电源、气源。

  4、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管道、电器等器材的质量,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5、定期检查灶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严格遵守灶具点火安全操作程序。离岗前须确认燃气阀门已关闭。

  6、各部门除食堂外,禁止使用明火。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园办公室进行审批。

  7、各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安全。

  8、认真做好火源、电源检查记载,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决不放松。

  (七)就餐管理制度

  1、师幼用餐场所应清洁、明亮、整齐。

  2、餐桌每天用消毒水擦洗五次(早晨、饭前饭后、点心前后)。餐具每天用高温消毒。

  3、培养师生良好的进餐习惯:(1)餐前洗手;(2)进餐时不大声喧哗;(3)进餐时一手扶碗一手拿餐具,并做到四净:碗净、桌面净、地面净、衣服净;(4)不吃汤泡饭;(5)不挑食、不偏食。

  4、为幼儿创设轻松愉快的进餐环境:如播放轻音乐、进餐前或进餐时不批评训斥孩子等等,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5、教师与幼儿的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发生占用幼儿伙食现象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厨房管理制度

  1、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4、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5、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6、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

  7、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喷嚏时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2、平时上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随便离开教室,不随便提前下课,课程安排不得随便调动。

  3、办公室里严禁吸烟,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许大声喧哗、嬉笑、高声谈论,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

  4、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说粗俗的话语,幼儿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有礼貌、热情接待。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做好办公桌的卫生工作,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6、值日教师在每天上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并负责全天的办公室卫生工作,下班后应关闭电灯、电扇、饮水机,并锁好门窗。

  (三)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1、专用活动室的负责人每学期初制定各活动室活动的要求以及阶段目标,创设与提供专用活动室活动的环境与材料,并根据各年龄段主题的开展、季节、幼儿的兴趣及时调整与更换。期末做好专用活动室使用情况的总结工作。

  2、教师根据各班专用活动室的时间安排,定时带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做好观察记录与活动的反思,并做好阶段性的总结。

  3、每次活动后要检查专用活动室基本设施以及游戏材料的情况,发现自然磨损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后勤或专用活动室的负责人,以便及时维修和增添更换游戏材料。

  4、由教师带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做到:队伍安静、整齐。

  5、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要求安静有序、爱惜游戏材料、完好后会整理游戏材料,物归原处。

  6、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清洁整理工作,及时管好门窗。

  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

  1、任何车辆一律不得进幼儿园。

  2、车辆持有者必须按幼儿园规定停放到指定的场地去,停放要整齐有序,不得乱停乱放。

  3、教学楼、办公楼内严禁存放一切车辆。

  4、车辆必须自行落锁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5、任何人不准偷骑他人车辆,未经车主同意私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门卫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检查,发现违章停放车立即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乱停放车经教育不改或刁难工作人员者责成单位严肃处理。对长期乱放车辆,由门卫进行清理。

  7、发生车辆丢失应向园长室报告,报案时失主应携带车证等有关证件,并协同查处的集体活动。

  (三)幼儿乘坐车辆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1、家园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2、幼儿园对各班家长接送车辆进行排查摸底,坚决杜绝拼车和社会接送车辆接送。

  3、幼儿上下学,家长自备车辆,负责接送幼儿。

  4、老师对幼儿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文明乘坐车辆。

  (四)重大集体活动幼儿乘车秩序管理制度

  1、组织幼儿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幼儿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不组织小幼儿出市开展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幼儿应自始至终在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幼儿在活动前由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幼儿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全程陪同,组织和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幼儿三五成群,以小队形式开展活动,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幼儿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2、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3)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3、组织幼儿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幼儿遵守劳动规则。

  4、幼儿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幼儿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幼儿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呈报园长、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有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幼儿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幼儿园。

  5、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幼儿参与,个别确需参加的,须经园长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五、幼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由班级老师每天点名,记录未来园幼儿名单。

  2、填写缺席幼儿登记表。

  3、电话咨询未入园幼儿家长,询问孩子未入园原因,并做好记载。

  (二)请销假管理制度

  1、家长书面或电话告知班级老师幼儿请假事由。

  2、老师做好请假幼儿的信息记载及请假原因。

  3、幼儿来园时家长再次告知班级老师。

  (三)到专用室上课管理制度

  1、幼儿未经班级老师许可,不得擅自到专用室活动。

  2、保持专用室卫生,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3、严禁随地吐痰。

  4、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5、不得擅自带走专用室的各种物品。

  (四)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1、保健老师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内容包括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2、每学期开学初,班级老师应当主动向幼儿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幼儿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幼儿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3、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班级老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园学习的幼儿,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4、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级老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5、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在园有异常反应的,班级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园时的异常情况。

  6、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物管理制度

  1.健全幼儿园的房屋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以及供水、供电、供气设计图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对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着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1、对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如防范楼梯拥挤踩踏、防火责任、学生接送车管理、学生上学放学的管理、门卫保安等工作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检查。

  2、对屋面、楼顶、防雷、户外招牌、外墙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墙体结构及附属物稳定、牢固程度开展检查。

  3、对室外体育设施、游乐设施、各种器材的正常使用进行维护检查。

  4、对于安装的视频监控探头、110报警器等各类报警设备要时常检查和测试,确保工作正常。

  5、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排查各种火灾隐患,检查用火点、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设备。走廊、楼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检查楼道内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手电筒等使用完好。

  (三)校园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设置警示标志。清理整顿学校周边摊点,拆除违章建筑。严厉打击危害校园稳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坚决消除危房隐患。

  3、加强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对校园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幼儿园。对幼儿园内部重点位置要加强人防、物防,有条件的要配置监控设备。坚持值班制度,节假日、敏感时期幼儿园领导要轮流值班,保卫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加强幼儿园消防和用电管理,设置警示标志。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对师幼进行消防常识教育,保持园内通道和建筑物通道畅通。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以确保幼儿园用电安全。

  5、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幼儿园门前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开辟幼儿安全过往的绿色通道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和夏令营等其他外出活动,首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请示上级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6、加强对师幼的安全教育,设置警示标志,尤其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严防汛期发生学

  生溺水死亡事故。

  7、认真抓好疾病预防工作,设置安全标志。学校要高度重视幼儿疾病传染工作,加强对防治疾病传染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预防措施,提高幼儿园疾病传染防治水平,提高广大师幼预防疾病的能力。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间管理制度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工种学习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经市电工管理办公室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和电工证,才能从事规定范围内的电气工作。

  2、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者,应立即劝阻,并说明理由,发现违反工作规程、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立即制止。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配电室者,应由电气工作人员紧随监护;进入配电室应先警告不许靠近设备,以确保安全。

  (二)食梯管理制度

  食梯是幼儿园的一种特殊的设备,安全运行必须十分重视,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食梯必须专人操作,严禁幼儿操作。

  2.幼儿园食梯是食堂专用货梯,严禁载人。

  3.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4.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食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

  5.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坏轿厢。

  (三)油灶管理制度

  1、园内专人负责柴油灶的管理与维护,不准负责人以外的人随便使用。

  2、先将柴油箱内柴油加完,加油时注意不可将柴油喷溅到别处,以防火灾、爆炸。

  3、待油装完后,再通电源。

  4、旋转电源风门开关,使风机启动后再调试风量。

  5、将点燃的点火棒置于燃烧室中预热,点然后、开大风量和油阀,燃气时应打开气阀点,先燃气后燃油。

  6、使用完毕,先关油阀或气阀,待完全熄火后,再关闭电源。

  7、严禁用水冲洗灶体,定期清洗油箱,检查各接点是否渗漏。

  8、使用时,操作平台过热时,要放水降温。

  9、定期检查清理烟、风道,定期清理锅底灰垢。

  10、出现不着火等故障,应先关油阀或气阀,待完全熄火后,再关闭电源。找供应商或电工修理,不得私自开机修理。

  11、使用前,参考使用说明书要求。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四)蒸饭箱管理制度

  1、炊事员要做到随时检查水箱,加热管内不得缺水,每周更换二次新水,保证水质干净、卫生。

  2、每月处理水箱内的水垢、积碳一次

  3、每日都要进行清擦、保养,表面保持干燥,防止腐蚀。

  4、经常查看接地线是否牢固。

  5、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发现问题立即停电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6、经常检查安全阀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找维修人员处理。

  7、定期检查箱体的封闭性。

  (五)大型玩具管理制度

  1、幼儿园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大型玩具是否有枯枝或其他杂物,检查大型玩具是否安全牢固。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班主任禁止使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2、保育员要做到天天擦洗大型玩具,保证卫生安全。

  3、老师在组织幼儿活动前,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适合幼儿活动的区域范围。要先检查选择的活动区域是否有异常,讲清游戏玩法,然后清点幼儿人数,注意检查幼儿身上佩戴的饰物是否收好,幼儿的衣裤是否提好,保障幼儿安全。

  4、幼儿活动时,哪些地方有隐患要格外留意,教师应作到心中有数,在幼儿密集的区域要加强巡视,特别关注那些动作不协调、有受伤史、体弱多病的幼儿,注意他们的活动,并给予适当帮助。

  5、教师应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提示幼儿集中在一定区域内玩耍,便于给予照顾和保护,切忌幼儿脱离教师视线,造成意外伤害。幼儿在玩滑梯的时候,教师要提示幼儿不带玩具上滑梯;玩滑梯时要坐好,滑下后立刻站起来,不停留;后面的小朋友要等前面的小朋友走开后再滑,杜绝幼儿倒滑滑梯。

  6、在组织幼儿玩特殊种类的玩具器械时(如攀爬、蹬轮等),教师要给予特别的指导和保护,要先讲明玩法、注意事项,再组织幼儿有序的玩,切忌幼儿间拥挤、推搡。

  7、活动结束时,教师不要急于集合幼儿,应站在关键位置,环顾所有幼儿从大型玩具上下来,最后清点好人数后方可带队离开。

  (六)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每天上午9:40—10:00、下午3:00——3:20借出当天需要使用的体育器材,妥善保管。

  2、每天上午10:50——11:10、下午4:50——5:10归还体育器材并摆放整齐。

  3、教育幼儿爱护器材,正确使用器材。

  4、不能及时归还体育器材或归还时没有摆放整齐的班级通报批评,责任人扣50元。

  5、每学期末清点体育器材,丢失扣100元。

  6、检查形式为每天定时检查。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0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幼儿园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活动,事先必须经行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班级组织的幼儿户外活动事先向园长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活动安全、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措施。

  3、每次幼儿园和班组组织的.外出活动要落实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辆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5、外出活动中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6、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1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幼儿园一定损失的,由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规章制度

  1、制度所涉及的内容是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的必要措施,制定者必须严格制度的条目,确保规定的准确性、清晰易懂性和实施可行性。

  2、制度宣传应包括开办幼儿园时的告知书、家长宣传和幼儿口头宣传等,制度应该有宣传、落实、执行三个方面的内容。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宣传应该深入幼儿、家长以及幼儿园的每一个员工心灵,形成共识,才能够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

  二、设施设备管理

  1、设施设备应该定期维修,维护记录应该详尽完整,以帮助管理者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和其结构性问题。

  2、每天检查设施设备,检查无效设备质量,还应看到底是否符合标准,并专人负责设备清洁和消毒。

  3、尽可能删除设备设计和制作存在的弊端和缺陷。例如控制器等部件的制作、使用缺陷,避免幼儿园的孩子在使用时造成损害的情况。

  4、为幼儿提供符合其实际的安全环境,创造舒适的活动环境、让孩子感受到爱心,可以认同,从而更好的融入幼儿园。

  三、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可以推广的内容,例如电梯道路交通安全、做守护神等等。

  2、孩子成长不仅仅是学习知识,也要教会他们安全、爱心、责任等更加重要的价值观,使得孩子能够全面发展。

  四、责任与奖惩

  1、设立责任人,考核人员负责重要并危险区域,防止出现幼儿玩耍失常或其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事件。

  2、严格实施有奖励、有惩罚制度。合乎规定的设施设备管理者、责任人和教师应获得奖励。对于违背规定(如未按时维护、未按规定处理安全事故等)的人员则应该予以处罚。

  总之,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保障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如果幼儿园管理者能够在制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上严格实行,那么幼儿园的安全环境和孩子的安全保障就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五、危机预防和应对管理

  1、预防措施:幼儿园应该进行紧急预案演练,加强幼儿防灾急救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一线员工能够在发现危机时进行有效的处理,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2、应对措施:幼儿园应该对危机进行快速、安全而有效的应对。在出现危机的场合,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过各种手段对危机进行有效控制,避免事态升级。

  六、安全组织和管理

  1、管理层应制定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安全负责人,安排尽责的管理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并制定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职责清晰、工作有序、协调高效。

  七、安全监督和评估

  1、在设立幼儿园后,应该定期对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符合国家标准,并对于少数缺陷明显的设施设备进行新建或替换。

  2、对于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从多个角度和方面对于幼儿园的安全环境和安全制度进行评估,找出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确保管理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幼儿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成功实现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幼儿园的安全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更需要各级单位的关注和指导,以保障幼儿的安全生产和良好健康成长。同时,幼儿园工作人员也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各种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和卫生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在实际的工作中,幼儿园的安全环境和管理工作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协调管理和教学工作,避免因过分追求舒适或拘泥于教学目标而影响安全管理。

  2、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督促幼儿家长、老师等身边的人们加强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3、建立现代化的安防系统,加强跟踪监管,及时掌握幼儿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4、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增强幼儿和老师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事故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照顾和保护孩子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幼儿园作为孩子进行早期教育和保育的场所,安全管理的严谨性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作为家长,要加强对幼儿园的了解,关注幼儿园的安全环境,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家长会,了解幼儿园的'工作情况,与幼儿园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日常生活中,多与孩子交流,掌握孩子在幼儿园的学习、玩耍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孩子营造安全、舒适、健康的成长环境。本文主要探讨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作为孩子早期教育和保育的场所,幼儿园的安全环境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首先,幼儿园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人员管理、建立相应机制等。

  其次,幼儿园需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同时,幼儿园需要注意对幼儿的行为管理和安全教育,保证幼儿遵守纪律,了解安全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需要注重协调管理和教学工作,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建立现代化安防系统和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等措施,以提高事故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最后,作为家长需要关注幼儿园的安全环境,积极参与幼儿园家长会,与幼儿园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为孩子营造安全、舒适、健康的成长环境。综上所述,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3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四章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五章环境安全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三)每月开展一次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人身防护、疾病预防、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心理健康、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七章监督考核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帐。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帐。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帐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 字样。

  四、专器摆放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工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取票、台帐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帐、使用台帐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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