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0 21:39:29 好文 我要投稿

质量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1

  1、公司车辆管理过程:(具体操作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凡使用车辆的均需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报总经理室批准,司机凭《公务派车单》出车,出车结束后,司机要填好行驶公里,将《公务派车单》保存好并登记入帐,无《公务派车单》一律不许出车,否则视为违反纪律。

  1.2用车部门要提前一天通知行政部,临时出车,视车辆出勤情况安排。

  1.3职员因公用车,按下列原则优先派车:接送公司重要客人、紧张任务、财务人员到银行送、取千元以上款项、公交车不易到达的地方。

  1.4因违章处罚的由违章司机负责。

  1.5司机遇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1.6公司车辆因事故受损按下列原则处理:

  (1)责任是对方的,由我方司机负责向对方追索;

  (2)责任是我方的,由我方司机向保险公司追索。

  1.7司机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排除,无能力排除面影响安全行驶的,可就近修理,暂不影响安排行驶的在返回公司后报行政部后,到修理厂修理。

  1.8车辆维修审批:车辆出现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须填写《送修申请单》,并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后,才可以维修。对更换零部件或总额超出800元费用的维修经行政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修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必须到场监修。原则上属于正常消耗的零件更换及由于机件磨损造成的`故障,由公司负责维修,属于司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由当事人负责。

  1.9修理结束后,专职司机必须将修理项目清单送行政部备档,检修更换下的配件,必须交公司存放,待行政部专人核实后统一处理。

  1.10公务车辆年检时,由该公务车辆之专职司机负责办理,年检结束后须及时将相关票据核销。

  1.11专职司机要做好《车辆维修保养计划》,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1.12坚持核算制度,每月底车管人员必须核实车辆用油数量与行驶里程是否相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车管人员与司机要精打细算,节省油料和管理费用,对修车费用要认真核对,把费用降至最低点。

  a、以车辆的使用登记表、车辆费用月份统计表和加油清单数考核;

  b、车辆加油数量由司机填好《加油清单》,以便作为考核公里数的参考依据。

  c、月末对公务车实行月行车里程汇总,如发现油耗数量有明显差异,必须落实原因。

  2、卫生、食堂管理过程:按《食堂管理规定》执行。

  3、宿舍管理流程:按《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2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本制度将在运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项医疗技术细节控制,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医疗规范中来。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组成。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教授、医教科、护理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务部)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结果,以便与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在院内部网上公布。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一)过程控制指标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建议专科就诊;

  b.请上级医师诊视;

  c.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收住院;

  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24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

  ①诊断及诊断依据;

  ②必要的鉴别诊断;

  ③治疗原则;

  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

  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

  ②鉴别诊断;

  ③治疗原则;

  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

  ①鉴别诊断;

  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

  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

  ①当前的主要问题;

  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5、其他:

  (1)、急诊抢救病人院后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

  (2)、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3)、急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出结果时间≤2小时。平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时间≤24小时。

  (二)终末控制指标如下:

  1、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0%

  2、急重症抢救成功率≥84%

  3、无菌甲级愈合率≥97%,无菌切口感染率≤0.5%

  4、病床使用率≥85%

  5、院内感染率≤7%,漏报率为0

  6、传染病漏报率为0

  7、合理使用抗生素

  8、平均住院天数,平均门诊人次。

  9、平均门诊人次医疗费用。

  10、单病种人均住院费用。

  11、病历质量甲级率≥9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

  12、临床与放射诊断符合率≥90%

  13、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14、三日确认率≥95%

  15、X片甲级率≥30%,不能出现丙级

  16、麻醉死亡率<0.02%

  17、化验室质控VIS<150

  18、门诊病历合格率≥90%

  四、检查考核办法:

  1、科主任每周组织质管小组进行自查。制度不落实的,每次扣2分;执行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各项扣分均到个人,并与个人奖金挂钩。

  2、医务部每周对各科室抽查1-2次。诊疗环节中的质量问题,每项指标扣个人2分,扣主任1分;统计指标,每项不达标扣个人1分,科主任0.5分。

  3、每分分值按医院手册之规定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3

  成品检验阶段

  产品生产完成后,由检验人员对其进行检验,发现质量问题时不允许产品出厂。但这明显的缺点是产品缺陷已经既成事实了。

  统计分析阶段

  运用统计学原理,对大量的质量问题案例进行分析,找出共性问题。然后对可能引起质量问题的产品结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和生产设施进行改进。这一阶段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雏形。

  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运用系统论,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从而使最终产品的合格率达到很高的水平。

  1全面质量管理的含义和工作程序

  在长期的质量管理实践中,人们探索、总结出许多关于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全面质量管理是当前较为科学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之一,长期以来已在各类企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1)全面质量管理的含义

  全面质量管理是指企业以提高产品质量为目的,组织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过程。它强调从产品设计、制造到售后服务的整个周期,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包括设计、生产缺陷、工作流程以及人为因素等多方面。

  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是管理的全员性、全过程性和全方位性。全员性是指企业全体员工都要参与质量管理;全过程性是指从产品设计、制造到产品售后服务的全过程都要进行质量控制;全方位性就是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方方面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特点是变事后检验为过程检验,从“管理结果”变为“管理因素”,把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查出来,发动全员加以解决。同时,针对主要矛盾,依靠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使生产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全面质量管理既注重对技术因素的管理,同时也注重对人的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质量管理活动系统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2)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循环

  全面质量管理强调科学的管理流程,它通过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的循环,分阶段、按步骤地开展质量管理活动,促进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地提高。

  上述工作循环可进一步分为8个工作步骤。

  第一步,分析质量现状,找出质量问题。

  第二步,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

  第三步,从各种原因中找出影响质量的关键原因。

  第四步,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五步,执行计划,落实措施。

  第六步,检查计划执行的情况和措施实施的效果。

  第七步,把有效措施纳入各种标准或规程中加以巩固,无效措施不再实施。

  第八步,将遗留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继续进行。

  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循环的特点是:

  ①每一个阶段本身同样是采用循环方式的。

  ②科室、车间、班组和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循环,并且相互协调,共同促进。

  ③工作循环的4个阶段之间是紧密衔接的,不能间断。

  ④工作循环的4个阶段是周而复始的,不能停顿。

  ⑤每一个循环结束后,下一轮循环又在更高的水平上进行,即每循环一次就实现一个新的目标。如此反复不断地循环,质量问题不断得到解决,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就得到不断提高。

  2汽车维修质量的概念

  汽车维修作为一种服务产品,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完全对其适用。汽车维修是为维持或恢复汽车原设计性能而进行的作业。就技术层面而言,汽车维修质量是指汽车维修作业对车辆原设计性能维持或恢复的程度。

  汽车维修质量的优劣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它既取决于汽车维修企业内部全体人员的工作质量,也取决于社会的经营环境和行业现状等外部条件。因此,为保证汽车维修质量,必须对影响汽车维修质量的相关因素实施系统化的质量管理。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是汽车维修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汽车维修质量是对汽车本身质量的维持和保障,汽车维修质量的好坏决定着汽车能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行驶安全。因此,汽车维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采取严格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和提高汽车维修质量,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质量管理制度4

  一、目的:规范公司药学服务行为,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热情服务顾客,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二、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执业药师,药师。

  三、内容:

  1、设立“咨询服务台” 咨询服务台标示明确,使患者清晰的看到咨询服务台及提供药学服务的.药学技术人员。

  2、热情向顾客讲授安全用药知识,发放合理用药宣传材料。

  3、通过公布的服务电话、面对面解答、药物咨询问题。

  4、建立咨询记录,回答问题应认真、仔细、通俗易懂,注意技巧,尊重患者的隐私,并为其保密。

  5、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标明姓名、岗位、从业资格等内容的胸卡。

  7、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8、质量管理员经常监控药品的质量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与合理性,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9、组织药学技术人员在店内、社区为公众提供合理用药及疾病预防、治疗、保健等知识,促进公众形成科学、合里的用药习惯。

质量管理制度5

  为贯彻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我诊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制定我诊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本诊所确定孙传英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负责人,孙传英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验收人。

  二、采购、验收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按业务性质和需要进行采购。凡属诊所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统一由诊所负责人采购。其他部门或者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二)采购应当从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应当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三)不得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质量验收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2年或者使用终止后2年。大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永久保存。应当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三、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及条件应当与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

  (二)按照贮存条件、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进行管理,做到计划采购,杜绝积压;先进先出,避免造成医疗器械过期。

  四、使用制度

  (一)在使用医疗器械前,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前,应当检查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及其有效期限。包装破损、标示不清、超过有效期限或者可能影响使用安全、有效的,不得使用,确认质量安全后方可使用。

  (二)对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应当建立使用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永久保存,相关资料应当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可追溯。

  (三)按照产品说明书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五、维护与转让制度

  (一)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二)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

  (三)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服务,也可以委托有条件和能力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或者自行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

  (四)由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维修服务机构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质量要求、维修要求等相关事项,在每次维护维修后索取并保存相关记录;诊所自行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的,应当加强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不得继续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六)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让在用医疗器械,转让方应当确保所转让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并提供产品合法证明文件。

  (七)转让双方应当签订协议,移交产品说明书、使用和维修记录档案复印件等资料,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转让。受让方应当按照进货查验的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八)不得转让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九)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捐赠医疗器械的,捐赠方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的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受赠方应当按照进货查验的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十)不得捐赠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质量管理制度7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以下简称GSP认证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GSP》及附录、《药品GSP检查指导原则》、《GSP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GSP检查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涉及企业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的行政许可事项检查适用一般程序,药品GSP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和有因检查等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条《GSP》及附录、《药品GSP检查指导原则》及《云南省药品GSP检查评定标准》是实施药品GSP检查的基本标准,对企业药品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药品GSP要求进行判定。

  第四条企业申请GSP认证以及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对企业实施药品GSP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除应当对企业实施药品GSP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外,还应当重点对企业以往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企业兼并重组、变更法定代表人须申请GSP认证。

  第七条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发生重大调整时需申请GSP专项检查。

  第八条涉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GSP认证

  检查及行政审批,应当着重检查企业变更项目是否符合药品GSP的要求,评估变更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质量风险能力的影响。

  第九条GSP技术审查、认证检查及行政审批对批发企业应重点审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着重评估企业的内审能力、效果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验证等情况;对零售企业重点审查药品在零售环节的质量风险控制能力,经营场所的有效管理和药学服务的合理提供等情况。

  第十条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按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第二部分申请和受理

  第十一条申请人填写《GSP认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出具GSP认证技术指导意见及申报企业申请认证前一年内的监管情况说明或监管记录。

  第十三条GSP认证检查机构收到申报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评,提出审评意见,连同申报资料报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报受理机关驳回申请。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GSP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同意受理的将申请资料转送GSP认证检查机构;不同意受理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GSP认证申请书》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提交并装订以下申请资料一式三份: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真实性申明

  对照《GSP》第四条及《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第00402项内容要求,确认申报材料以及各项申报材料中所附数据真实的声明,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

  (三)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再次认证和变更企业还应提交《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经营特殊药品的,应提交相应批件复印件;

  (四)实施GSP情况综述

  1.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报告,包括企业概况,成立时间、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等相关内容;企业药品经营情况,包括经营品种结构特点,若含分支机构,应说明所属分支机构情况、与总公司购销模式;上次GSP认证以来主要变更情况;最近一次相关认证或跟踪检查缺陷及整改情况。

  2.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包括: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描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概况,主要特点;

  药品经营风险防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企业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的应对经营活动中质量风险点的管理重点和处置预案;

  企业药品经营环节质量活动情况,内审制度及执行概况,上一年度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回顾分析结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效果;

  人员与培训情况。简述各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实施情况;

  运输与配送管理情况;

  近三个月来,企业经营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3.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4.温湿度监测系统校准、验证报告;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企业需提交冷库、冷藏车、冷藏(保温)箱验证情况报告;

  5.计算机系统概况。计算机软硬件情况,与本公司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密切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设计、使用、功能实现等情况;

  企业应在申报GSP认证前按新版GSP要求完成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设置。

  药品批发企业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及质量控制的全过程,具有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络监管的条件,并按规定做好药品实时监管系统的信息上报。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与各门店联网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全面控制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质量管理,对药品陈列和储存的温湿度监测及药师在岗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企业应按要求配备上传药品电子监管码所需的设备,并按国家规定的时限做好电子监管码扫描和上传工作。

  6.冷库、冷藏车、冷藏箱安装购买证明;

  7.温湿度监测终端需提交检定与校准证明;

  8.零售药店冷藏药品储存及陈列设备(不允许以家用冰箱替代)。

  (五)相关表格图纸证明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简历、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明,以及其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有资质要求人员情况一览表。

  2.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场所位置图;

  3.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建筑平面布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并严格标明图示比例(建议采用工程绘图软件绘制)。

  4.企业仓储、验收养护、运输等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及状态表;

  5.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岗位职能架构图;

  6.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储用房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方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其它资料

  1.零售药店实施连锁管理模式的需提交企业对所属门店实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情况说明;

  2.非法定代表人申报资料时,需提供加盖了企业公章原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事由和授权有效期限;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3.企业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无经销假劣药品的自我保证声明;如企业存在因非违规经营造成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和立案、结案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部分药品GSP检查一般程序

  第一条行政许可事项检查适用一般程序

  第二条药品GSP检查的一般程序包括资料技术审查、受理申请资料、现场检查、做出检查结论、审核批准。

  第三条经形式审查,对同意受理的认证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申请资料转交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审查中对认证申请资料有疑问的,要求企业限期予以说明或补充资料。逾期未说明或仍不符全合要求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退审。

  第四条GSP认证检查机构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转送的企业认证申请资料之日15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的申请内容及企业经营具体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组织对企业的现场检查。

  第五条现场检查的要求

  (一)GSP认证检查机构可根据检查对象、规模等情况,抽调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一般由3名检查员组成,可视情形增加检查员人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不少于两天。

  (二)GSP认证检查机构组织现场检查时,企业所在地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1名观察员协助工作。

  (三)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主持,检查员在首次会议上应当出示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确认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及企业权力,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三)现场检查实行动态检查,检查组应当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对企业实施药品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如实记录,必要时应取证证明记录内容。

  (四)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及时GSP认证检查报告派出机构。

  (五)在检查过程中,检查方案内容如发生以下变更,检查组须报经药品GSP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1.检查组组成人员发生变化;

  2.遇特殊情况需改变检查时间;

  3.现场发现企业地址或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等重大情况与现场检查方案内容不一致;

  4.企业近3个月内未开展任何药品经营活动(新开办企业除外);

  (六)检查员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如实、详细记录;

  (七)检查组长负责组织检查员在每天检查结束后对当天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存在问题等,按照药品GSP检查标准的要求,讨论确定被检查企业存在的缺陷项目,形成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应当经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现场检查报告对被检查企业的缺陷项目应逐项进行详细描述并附相关证据资料。汇总期间被检查企业人员回避。

  (八)检查组汇总检查意见中如存在意见分歧,应如实记录。并及时向GSP认证检查派出机构报告,GSP认证检查派出机构可视需要派员指导检查工作。

  (九)末次会议由检查组长向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反馈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和需完善的项目,由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十)检查中发现企业有故意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等行为的,检查组应当及时取证,中止检查。

  (十一)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现场检查报告、缺陷项目情况、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

  第六条被检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无异议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本行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七条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药品GSP现场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确认,现场核实至少由2人组成,检查时间应以保证检查质量为原则确定,核实企业对缺陷项目确实整改到位,防止缺陷项目重复出现。现场核实和确认全部整改到位后应形成整改复查报告,并经检查组成员签字。企业整改报告、负责企业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改复查报告及意见一并报送GSP认证检查机构。必要时,GSP认证检查机构可组织检查人员对企业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核查。

  第八条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在收到现场检查资料及企业整改报告或整改计划后,按照药品GSP检查细则的要求,对企业符合药品GSP情况做出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分为“符合要求”、“整改后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判定原则如下:

  (一)药品经营行为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报资料一致,并能按照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现场检查一般缺陷项目≤20%,且能够当场改正的可判定为“符合要求”。

  (二)现场检查发现主要缺陷及一般缺陷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结果判定限期整改情形,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表明经整改后能按照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判定为“整改后符合要求”。

  (三)现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企业质量管理内容与申报资料不一致;现场检查发现严重缺陷或主要缺陷与一般缺陷项违规数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结果判定为不通过检查情形,表明被检查企业不能按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检查结论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GSP认证检查机构检查结论应当在收到整改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进行现场核实,综合评定时间顺延。

  (五)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完成检查评定后,应将检查资料及检查结果报送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政务网站对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检查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药品经营许可证》涵盖的内容,以及企业执业药师信息、现场检查时间、检查员姓名等。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品GSP检查机构及时调查核实。调查期间,认证检查工作暂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对异议已有调查结果的,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行政审批,作出认证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

  行政审批应当综合考虑认证检查发现企业缺陷项目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符合限期整改情形,且企业能够证明采取了有效措施对缺陷项目进行了改正,评定结果为通过检查。

  (二)整改报告弄虚作假或末落实整改计划的,评定结果为“不通过检查”。

  (三)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经核查确认的,判定为“不通检查”。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符合要求的,向企业发放《GSP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发放《不通过检查通知书》,列明不通过理由,《不通过检查通知书》同时抄送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和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各受理GSP认证检查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结果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告外,还应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公告。

  第十条现场检查不通过、认证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需在中止认证检查后6个月方可提出认证申请。

  第四部分药品GSP检查简易程序

  第一条药品GSP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和有因检查等其他药品GSP检查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条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发生重大调整时须申请专项检查。

  第三条专项检查的受理参考GSP一般程序要求。申请专项认证需提交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检查的内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第五条检查员应当在检查开始前出示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检查组长告知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告知企业权力,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第六条实施现场检查时参考药品GSP一般程序有关要求进行。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轻微并当场能够改正的,可以现场要求企业整改,并在检查报告上注明。需要处罚的,应当在检查报告中提出相关建议。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检查报告,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检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行政审批,作出检查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监督检查资料及时归档。

质量管理制度8

  1.1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 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 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 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 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 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 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 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 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 主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 次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 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 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 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 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 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 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 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 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 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 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 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 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任为平均责任的2倍。

  a) 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 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 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 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 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 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质量管理制度9

  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

  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历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出院病历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住院病历未经医务科批准一律不得出借、复印。病人出院后需复印病历,必须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由病案室专人将病历进行 油泵复印,并进行登记。不得直接将出院病历交病人去复印。

  2、低年资住院医生必须书写完整住院病历,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历(详见台一医《住院医师病历书写制度具体规定》)。进修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后方可归档。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主治医生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科主任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负责,加强 特种泵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

  3、病程录必须是对病人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记录,必须及时记录病人的'治疗情况、病情变化、药物反应、各项检查结果和意义、上级医生(三级查房)查房意见;记录与病人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医生分析意见、会诊意见及更改医嘱理由。抢救病人必须记录时间(到时、分)。首次病程录是由经治医生或值班医生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病程录原则上一般病人(二级护理以下)每三天记一次,重病人每天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不得涂改,错字应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迹。

  4、为落实病人知情同意权,凡手术、特殊检查、临床实验、特殊治疗及不良反应明显的 赛泰泵阀治疗方案,均必须有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需病人本人签字同意,为防止对病人产生负面效应,对一些癌症病人、病情严重患者,可采用病人本人委托其直系亲属谈话、签字。委托书同时附在病程录中。

  5、护理记录由护理部另行制订。

  6、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要求以《病历书写规范》为准。

  二、病历质量检查奖惩规定

  1、病历质控小组负责每月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检查,根据《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20xx版),病历量化考核>90分为合格病历,<90分为不合格病历。

  2、对于不合格病历,一经发现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每份不合格病历扣罚当月科室奖金总额除以当月科室出院人数。

  3、病历质控小组每月检查结果将在《医疗质量通讯》中通报。

  4、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登记制度,年终全院汇总。登记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奖惩依据。

质量管理制度10

  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根据局对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各部门主管人员对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分解到各分部和分项质量目标。

  2根据各分部、分项的质量目标,项目总承包部总工组织各部室员工制定达到质量目标的各种具体施工方案、交底和措施。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承包部总工每月月底组织项目质量领导小组人员对当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未达到目标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办法,责成专人负责整改办法的落实、检查。

质量管理制度11

  一、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全面履行合同,我吉林省东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将集中一批高素质、富有经验的经营管理及工程技术人才,负责本合同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

  为确保“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目标的实现,我们将委派具有丰富监理经验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的管理工作,并协调和保证工程现场所需要的一切资源,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说明

  1、监理部决策层

  项目监理部在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的领导下,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组成项目领导决策层,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经常光临现场检查工作。

  (1)公司经理工作职责:

  A、根据章程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公司职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B、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方面各项方针政策。

  C、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和全体职工大会,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和情况。

  D、任命项目总监和监理部经理,并随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E、审查审批公司各种经济收入,依法代表公司对外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2)公司副经理职责:

  A、在公司经理领导下,负责分管本公司某方面的工作。

  B、负责提出监理组织机构,协调调度各监理部之间的工作,解决出现的问题。

  C、负责审查外聘人员,就其工作能力提出任命意见。

  D、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行政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

  E、制订公司内部目标管理,参与研究和决定重大决策及公司发展战略。

  (3)公司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A、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工作。

  B、主持大型或特殊工程的图纸会审,审定会议纪要和重要的设计变更。

  C、签发建设项目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审批大型工程和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

  D、负责制订公司的科技规划及职员的学习培训计划。

  E、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并审批质量事故的整改方案。

  F、参与公司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检查,制定公司监理项目的质量目标管理计划。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水电站工程驻地监理部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承担监理合同中监理的权力和监理义务,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

  A、.组织领导水电站工程驻地监理部的监理业务,实施各项监理目标的完成。

  B、.受各项目法人的委托参与项目法人与施工程建单位双方合同的谈判,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分包商资格及对选择分包单位提出建议,由项目法人批准。

  C、设计文件的确认,施工措施计划的审批。

  D、.对整个工程各承包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合同双方(承包商与项目法人)履行合同。

  E、撤换施工承建单位不称职的现场人员直至施工队伍的建议权。

  F、向施工承建单位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与完工指示。

  G、对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投资进行控制。施工质量的认证。签署承包商月进度计划与月工程进度付款凭证。

  H、审定承包商提出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决定施工中重大的.技术问题,与项目法人共商、审定重大工程设计变更。

  J、签署发送给承包商的主要信函。

  K、审查合同变更与附加工程项目,并提出建议,由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L、处理索赔、违约和特殊风险。并向项目法人提出报告。

  O、审定工程缺陷补救措施,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签署颁发工程缺陷责任凭证。

  P、协调项目(专业)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召集主持生产协调会议。

  Q、组织单元工程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组织编制竣工报告、参加工程移交和工程档案的移交。

  (2)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

  A、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参加总监理召开的监理工作会议。

  B、在总监理工程师离岗期间,受总监理的委托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履行监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C、副总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的委托组织与领导所分管的监理业务和行政工作,督促、检查,并做出决策。

  D、组织召开分管监理工作的各种会议。代表总监理出席和主持会议。

  E、副总监理,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理汇报监理工作。接受总监理的检查和指导。

  F、副总监理的意见和做出的决定及时向总监理汇报,得到总监理认可或批准后实施。

  2、监理部管理层

  项目监理部由工程技术部、综合部组成现场管理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即为本部门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涉及到的管理工作负全责。同时建立人员替代制度。

  (1)工程监理部职责

  设计文件核查确认、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令与完工指示、分包资格审查、施工质量认证、工程进度监控、合同争端调解、有限工程变更签证、合同工程款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以及撤换承建单位不称职的现场人员直至撤换施工队伍等建议。检查督促合同签约双方履行合同。

  (2)工程技术部职责

  A、.编写监理工作细则与施工现场的管理。检查、督促施工组织机构、施工的准备、资源投入、工序安排、目标实施及保证措施的落实。

  B、施工图纸的审核认证、施工图变更的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认证。

  C、专业技术管理,规范、标准的执行,组织特殊技术的研讨和技术措施的审批、批复。

  D、工程质量控制与工程质量的签证。

  E、施工进度控制与工程质量认证。

  F、安全生产。

  G、检查、督促承包商工程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并贯彻始终,做到不失不漏不补,真实可靠齐全。

  H、做好监理工作记录。

  J、协调与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

  (3)综合管理部职责

  A、监理内部行政管理与监理考勤。

  B、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系处理等项工作。

  C、施工过程中信息收集、整编与管理。监理大事记、项目进展记录、专业技术记录和现场监理记录;编制《监理月报》、《监理简报》、《监理记事编录》和专题报告;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

  D、合同管理与索赔。熟悉合同文件,正确引用和解释合同文件。检查督促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正确处理合同争端和公正的处理合同中的索赔。参加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和合同争端的调查处理。

  E、工程款支付管理。根据业主审查批准的合同工期控制进度计划,以单元工程基础,以工程质量为保证,以测量核实为手段,正确使用业主授予监理工程师支付签证权。

  F、施工计划与施工统计。

  三、项目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保证措施

  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及现场监理的组织工作,根据合同和业主的要求,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工作方法保证目标的实现。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环保和文明施工等项现场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有权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进行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人员的任免,根据合同规定对监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将选派有经验的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项目部,保证项目部运行有效。项目部工作人员是由多年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

  为保证项目部的运行有效,项目总监对项目部进行动态管理,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的合理使用。

  四、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用户满意、持续提高。

  质量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程施工阶段实施“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项目总监在公司领导下,作为质量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内的施工质量检查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见质量管理框图。

质量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和批次号,通过查阅田间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对于违规事实,由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质量管理制度13

  (一)药品的质量验收、陈列储存、养护制度

  1、库房发至药房的药品,领药人员应核对药名,清点数量,查对有效期,进行外观验收。

  2、药品应按剂型、类别、性质、贮存条件分别进行摆放,如生物制品,酶制剂存放冰箱(温度维持在2℃-8℃)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3、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室内温湿度、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调控,并同时登记。

  (二)效期药品的管理

  1、效期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发给患者。

  2、有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不得入药房。

  3、做到每周计划领药,实行少量多次补充。

  4、零发药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

  5、将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或通知临床尽量使用。

  6、针对有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通知库房联系供货单位,协商予以退货或换货。

  7、一季一大查,一月一小查,每季度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杜绝药品过期失效。

  (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

  1、验收药品是,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瓶口松动、霉变、异物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2、在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变色、裂片、沉淀、无标签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3、护士在配液过程中,应予仔细检查,若发现有变色、沉淀、异物、瓶口松动、瓶身裂纹等现象时应联系药房,药房予以更换。

  4、将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

  (四)退回药品管理

  1、发至护士或患者手中的药品,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对退回药品应问明原因,仔细检查外包装、内包装,并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与药房药品是否一致。一致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进行登记;不一致不予退回。

  2、院内自制制剂、拆零药品、已损坏内外包装的药品不予退回。

  3、生物制剂不得退回。

  4、对于退回药品属于质量问题的应通知库房联系更换或者报损,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不得使用。

  (五)卫生管理

  1、药品储存、陈列场所保持通风、整洁、明亮、墙壁不乱钉,禁止悬挂衣物,屋顶、墙壁、门窗、货架无积尘及蜘蛛网。

  2、每天对药房进行一次清扫,保持调剂柜及药品拆零台干净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3、药品调配用具保持干净无污染,不得乱扔乱放。

  4、调剂人员应着装整洁,保持个人卫生,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5、设有防鼠、防虫、防潮、防晒、防污染等设施器具,使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六)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对于价格在20元以上的药品和冰箱存放的药品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对于贵重药品集中存放区域,每天进行交接,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找原因。

  3、分区域进行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

  4、严格处方查对制度,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错发或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5、如有自然破损,应认真清点破损药品,通过库房联系公司退换。

  (七)剂量器具管理

  1、调配中草药使用的戥子应定期进行校验。使用时不得超过其符合重最大剂量,防止污染腐蚀。

  2、分装药品使用的钥匙,研钵定期进行消毒。

质量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质量体系,确保公司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事业部、分公司、检测中心必须设置专职质量员,同时可设兼职质量员。专职质量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归口管理,内审期间工作由质量管理部统一调配。

  第三条各部门质量员对该部门质量工作负责,有权制止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操作及不合格品的流转。专职质量员应每月定期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质量工作情况,并有权随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质量工作情况。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待遇

  第四条各事业部必须设置一名专职质量员,但可根据部门工作需要设多名兼职质量员。

  第五条待遇

  (一)岗位工资

  除功能材料事业部设1-2名专职质量员外,其它事业部须设1名专职质量员;专职质量员按一级管理人员确定岗位工资。

  (二)绩效工资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负责督促、检查公司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贯彻实施,确保公司质量体系在本部门持续、有效地运行。

  第七条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过程各工序、各岗位操作规程及质量记录执行情况,制止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操作。

  第八条负责监督、检查产品生产过程的自检、互检、专检;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

  第九条审核本部门的各类产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十条负责将本部门质量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及参加公司每年组织的`质量体系审核。

  第十一条检测中心质量员职责除第六条至第十条外,应承担对各事业部检测样品取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部质量员,负责收集、整理顾客投诉,并处理一般顾客投诉,组织对顾客满意度测评。

  第四章任职

  第十三条经过iso9000标准培训或全面质量管理培训,熟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及质量体系运行,了解公司质量管理过程。

  第十四条具有内审员资格。

  第十五条熟悉本部门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

  第十六条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及敢于负责的精神。

  第十七条质量员由所在部门提出聘用,经质管部资质认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考核内容

  第十八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质量员进行考核,事业部、检测中心负责质量员日常管理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对质量员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质量员考核内容

  质量员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a);

  (二)部门常规产品质量事故情况(b);

  (三)质量体系内审工作业绩(c);

  (四)日常工作(d);

  第六章考核的实施

  第二十条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a):

  质量管理部定期组织质量体系内审及配合认证公司进行外部审核,审核各部门在质量体系中所承担的各项内容。每发生一项一般不合格,扣减5分;每发生一项严重不合格,扣减10分。在整改期间,质量员未督促部门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加倍扣分。

  第二十一条常规产品质量事故情况(b):

  以各事业部提供的常规产品目录中的常规产品计,出现一次产品质量事故,扣减10分。检测中心为检测质量事故,每次扣减10分。

  第二十二条内审工作业绩(c):

  积极参加内审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满分100分,每审核一个条款加5分;根据内审员审核业绩可加10-20分。

  第二十三条日常工作(d)

  (一)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满分50分;未按期进行检查,一次扣减5分。

  (二)审核《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满分为5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减2分,检测中心因取样违规出现一次投诉扣减2分。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四条质量员绩效工资指数(ⅰ)为:

  ⅰ= a+b+c+d,结果进行归一。

  经考核:ⅰ<80,判为不合格,专职质量员绩效工资为归一分值与部门绩效工资的乘积;

  ⅰ≥80,判为合格,由部门经理根据总体情况发部门绩效工资1~1.2。

  第二十五条质量员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部通知各部门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结果进入质量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档案。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质量员绩效工资发放情况通知质量管理部,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同时代替贵铂字[20xx]1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员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员考核表

质量管理制度15

  1、目的:为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因发生质量事故、质量投诉而造成损失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质量事故及质量投诉的管理工作

  4、责任人:门店全体员工

  5、内容:

  5.1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投诉是在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投诉。

  5.2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5.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门店必须在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理室、质管科,由质管科在24小时内报上级部门。

  5.4其他重大质量事故也应24小时由公司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7天。

  5.5一般质量事故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质量管理部门,并在一个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管科。

  5.6发生事故后,单位和个人要抓紧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5.7以事故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8对于质量投诉,门店人员受理质量投诉应妥善做好投诉人员的相关情绪安抚工作,不能让质量投诉升级为更大的质量问题,及时向公司质管科和门店负责人进行汇报,做好对投诉人员的解释和处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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