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0 19:39:38 好文 我要投稿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

  为了使黉舍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黉舍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准绳,全学区的财务进出,在校长领导下,按照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进出,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1、黉舍财务管理坚持进出“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进出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划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教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控制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黉舍财务进出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支出,保证黉舍教职工根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黉舍的`一般运转,保证有计划的偿还下欠债务和黉舍的进一步发展。

  6、实行帐款星散,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三)现金管理

  1、黉舍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须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黉舍出纳必须按时收勤黉舍一切经费并及时入库,按黉舍划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黉舍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殊情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情况借支,但必须保证按期如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四)支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招待等业务开支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须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五)购物管理

  大宗物品严格按照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或其它商品。黉舍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安排,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研讨决定后执行;元以上大宗物品由XXX领导审批后执行。黉舍购置的一切物品,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六)财务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督促学校纠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审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计划,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七)黉舍建设和资产管理

  学校修建(含职工集资房)3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小型维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从节约出发,精打细算,用较少的钱办较多较好的事。所有学校建设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学接受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资产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做到分类造册进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资产流失。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2

  一、住校生必需遵守以下规范:

  1、住校生必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听从学校领导、老师及同学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根据管理人员支配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同学宿舍的宁静,干净、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需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需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准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依据实际状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说,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同学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同学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嬉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峻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番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肯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状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准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洁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状况赐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嘉奖。

  12、住校生要增加自身安全意识,发觉不良现象应马上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珍贵物品进入同学宿舍,如特别状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马上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大事或特别状况,准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状况纳入评优、评“同学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方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其次次取消其住校资格: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消失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听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寝室长职责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状况,遵守制度状况。

  4、每周支配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冲突。

  6、常常向管理老师汇报状况,帮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头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3

  1、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晚到、不旷班,更旷职,有急事、得病一定要休假,一般不请事假。

  2、要牢固树立公民意识意识,维护集体利益,严格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建立良好的教师素养,不惩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予以钱代罚。

  3、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参与各个教学活动,以推动我院素质教育进行和教学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4、每学年初要制定一个进度计划表,写下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仔细分析,明确提出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

  5、每期末会对一学期的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剖析。

  6、保证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式。

  7、认真书写教学设计。

  8、骨干教师要写下详案,老教师要写下有特点的教学设计。英语老师要写下纯英语教案。

  9、教学设计要干净清晰。

  10、坚持不懈应用普通话教学,保证教态当然,态度和蔼,语言表达精确;英语老师最好用纯英语讲课,保证音标发音精确,语音语调当然顺畅。

  11、积极探索,坚持不懈创设教学情境,启发思维,开发设计学生们智商。

  12、及时完成,立即批阅,无错漏。保证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13、作文批改需有腰批、总批,规范性评语要符合实际,进行要求每日任务,不可缺批。

  14、倡导面批改作业,提升同学生接触的.机遇。每一个教室桌凳、夹层玻璃、高清投影、音响喇叭、电源开关、教室黑板、电源插座等基础设施,学年内班主任老师负责。

  15、教材、教师用书、参考文献、专业书籍等,推行学年或学年度内使用规章制度,准时偿还。如有遗失损坏或照售价赔付。

  16、毫不迟疑地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不能有尺寸安全事故,常常对孩子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避免违法乱纪和违纪行为产生。

  17、及早精确解决,回应好家长的来信来访。协作好哥们班集体之间的关系,分歧协作处理,不可造成不良影响。

  18、用心实施阶段检测,准时、按质、按量进行的考试一切有关工作。

  19、代课教师课前务必核对学生人数,便于及时联系。

  20、做好班级卫生工作,检查督促优秀生数组长度日工作中。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由学校指定的人员办理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并及时进入学校资产帐。

  5、各保管员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分管人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7、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8、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拿出校门。

  9、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5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立财务室。财务室配置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必须由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三条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违反学校财务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格开支审批制度。坚持“用钱大家议,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学校重大开支须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所有开支、借支都必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乱开支,乱借支。学校所有开支、借支必须手续完备,按正常程序进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可靠,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所有开支必须在一周内履行完报销手续,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虚列虚报任何支出。

  第五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应当收取的各项收入足额收取。要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隐匿、截留任何收入。学校的任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均不得乱收费,也不得私自表态减免学费。

  第七条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要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和编报各项财务报告,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帐物(钱)相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要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按要求予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工作

  3、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存、备份工作。做好学生交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4、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钱)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财务的领导。

  5、做好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加强资产管理

  1、资产是置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暂付款、借款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对应收款和暂付款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3、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登记造册。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7

  XX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XXXX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XX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XX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XX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XX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通用技术室等,下同)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整理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使用后要关好门窗,管理好电源、水源。(四)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五)、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9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实际,从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深化课改,探求高效优质课堂,以进一步增强校本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二、培训目标

  面向全体教师,以师德培训为首,以教学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青年教师培训的业务培训为重点,以打造一支思想素质优良、教学技能过硬的适应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要求的、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师资队伍。具体目标包括:

  1.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价值观、质量观。

  2.进一步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3.进一步提升掌握电脑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教学辅助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进一步提高学习意识与习惯,总结推广教学教育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从而形成自身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进一步深化课改,提高新课程理念及与课程实施相对接的课程开发能力。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1、培训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各校教师都要按要求参加培训。本学年的培训内容包括师德培训、现代教育理论培训、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学基本功及课堂教学技能培训、新课程等。

  2、培训形式:

  学校层面:以专题培训讲座、集体交流讨论、实践活动等为主要形式。

  教研组层面: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等形式为主。

  个人层面:新老教师间师徒结对、青年教师读书活动、以及个人的自我研修、教学反思等为主要形式。

  四、培训措施

  1.成立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成立由z任组长,教研组长等参与的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项校本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工作相关制度。

  (1)校本培训记载制度。校本培训活动组织者要及时做好校本培训情况记载,包括:参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授课教师、培训结果、教师发言、交流反馈等情况,作为教师培训考核的第一依据。

  (2)校本培训的资料整理制度。组织者要重视培训过程资料的积累,包括: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培训讲稿、培训活动情况记载、考勤登记、教师个人培训档案的建立等等。

  (3)校本培训的考核的考核制度。在校本培训的考核中,把教师平时的学习笔记、听课记录、学习体会、研究论文等材料和教师参加培训的考勤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并获得校本培训学分的.重要依据。

  (4)校本培训的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在校本培训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不认真参加校本培训活动,一学年未能获得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的教师,不得晋职、评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级。

  (5)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教师业务培训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袋,将教师的参加继续学习的获奖证书及学历进修证明复印件、教学教研工作手册等整理归档,使教师们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与成果。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0

  一、兼职授课(实作指导)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度。

  二、全部应聘兼职老师均应在《台州市椒江区祥和平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老师登记表》上进行照实登记,附上详细师资证明及学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经椒江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同意后方能聘用。

  三、聘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经省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授课资格的兼职人员。

  四、兼职老师聘用要作风正派,专业(技术)学问过硬,授课阅历丰富,教学态度仔细为基本条件。

  五、兼职受聘老师与本单位签订聘书后,方可从事培训教学。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2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3

  1、总体环境保持与考核标准:

  1.1、保持所属区域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瓜果皮核、烟头等)、水迹、浮土,无死角,违

  者上交10元/项

  1.2、保持门窗干净整洁、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违者上交10元/项

  1.3、保持墙壁、墙角、屋顶及其附属物(开关、插座、电源等)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无

  乱贴乱画,违者上交10元/项

  1.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完整无破损,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5、书橱、镜子上干净明亮,无浮尘、污迹及乱贴乱画,书橱内种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

  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违者上交20元/项

  1.6、任课教师每次下课后,须彻底打扫教室卫生,整齐摆放课桌椅,每日倾倒垃圾桶至指定位

  置,违者上交20元/项

  1.7、桌椅摆放整齐,每排每列成一条直线,课桌腿、面,无脏痕、浮尘,乱写乱画,违者上交

  10元/项

  1.8、楼梯、扶手及栏杆上无灰尘、杂物及脏痕,楼梯保持畅通,立面无污迹,违者上交10元/项

  1.9、室内暖气片上无杂物、浮尘及蛛网,空隙无悬挂物及浮尘,违者上交10元/项

  1.10、保持所属区域内的各种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电视等)、教学设备(投影仪、幕布、音响、调音柜、演讲台、黑板及公示板等)、日常生活设施(钟表、饮水机、自动投币机、冰箱、空调、风扇、微波炉等)完好无损,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违者上交50—100元/项

  1.

  11、库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清晰,地面、墙面、隔断及屋顶保持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

  12、每次使用完卫生间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明亮、无异味,水洗台面整洁无水迹,便池内无污垢,无异物阻塞,保持清洁工具干净整洁,用后及时清洗整理,摆放整齐,取放均在固定(或隐蔽)位置,违者上交10元/项

  1.

  13、各教室垃圾篓摆放整齐并每日及时清理倾倒,无异味、溢满现象。违者当日任课教师上交10元/项

  1.14各教室窗帘每月清洗一次,坐班教师轮流负责,违者上交20元/项

  1.

  15、员工及学员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 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办公用品的摆放管理标准:

  2.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2.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指定地点,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学校前电脑要完全关闭。

  2.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2.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水渍,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4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一、课堂教学管理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二、培训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缺课,违者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报送总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课,必须经培训学校执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调整课情,否则视为违纪,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按教学事故处理。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培训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三、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

  1、树立安全意识,在课堂中,如遇到学生安全事故,任课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培训学校分管校长,以便做好及时处理工作。

  2、课堂结束后,教师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清点本班教学设施,并嘱咐学生关灯、关门,做好放火防盗工作。

  注: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15

  (一)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宁静、和谐、安全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采光、通风、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建立教室卫生清扫制度,保持教室清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每天要清扫一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确保教室窗明几净。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门窗、课桌凳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划。

  (四)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关窗锁门,不得在教室内乱设电线插座。

  (五)教室不得租用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教学活动和商业性营利活动。

  (六)注重营造教室文化氛围。室内要做到“五有”,即有班训、有课表、有图书角、有学习园地或板报、有学生优秀作业作品展示专栏等。要结合班级特点,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需要,可布置激励学习、催人奋进的字画等。(七)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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