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方案

时间:2025-11-18 20:40:57 好文 我要投稿

(精品)健康管理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管理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健康管理方案15篇

健康管理方案1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各年级班主任

  2、学校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班主任负责测试的组织成绩记录、等级评定,负责本班的组织工作。

  4、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班主任评估工作内容之中。

  二、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小学三、四年级为一组、小学五、六年级为一组。

  测试数据项目为: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50米跑、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50米跑、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50米跑、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肺活量、50米x8。

  三、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

  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3、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4、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校医证明,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5、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7、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各学校汇总上报学区,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8、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四、数据收集与整理上报

  1、各班级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

  2、班主任负责对本学校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

  五、具体要求与措施

  1、我校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的体育达标活动。

  2、我校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我校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但要避免将体育课变成测验课。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三操操、二活动,确保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中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6、学校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一切经费,积极购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用器械,以保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奖励与处罚

  1、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要定期进行总结评比,给予奖惩,以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

  2、奖评全面考虑,不仅要奖励达标优秀的学生,而且注重评比经常锻炼表现好,各项指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还对优秀体育骨干进行奖评,同时也对参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人员工进行奖评。

  3、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

  4、健全奖惩制度

  (1)属于下列情况者,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a、学校达标合格率低于95%;

  b、学校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残或死亡)1起以上。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班级和个人奖励

  a、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组织开展得力,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开展良好,内容丰富成绩显著;b、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上报数据准确及时;c、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健康管理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茜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xx—20xx年)》,活跃我市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在茜市体育馆举办第xx届茜市老年人运动会,请按各单项比赛的.要求,积极组织队伍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

  三、参赛单位:各镇(街道办)、市直和驻市各单位。

  四、比赛项目:门球、太极拳(剑)、柔力球、毽球、乒乓球、健身气功、广场舞、国标舞、歌咏、曲艺、象棋、书法。

  五、比赛时间、地点:10月16日至10月20日在茜市体育馆举行(各项比赛时间和地点,按各单项比赛规程执行)。

  六、参赛办法: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证明),并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险以及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

  2.参赛年龄:按各项比赛规程执行。

  3.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4.比赛项目,以单位组队,也可自由组队,但同一项目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健康管理方案3

  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2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8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朝阳区是中心城区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约为34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约70、9万人,约占2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约4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数的14、3%。与20xx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8、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区坚持科学谋划,高位推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在强化基本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发动社会力量,扩大资源供给等方面创新试点,推出系列举措,打出多套组合拳,建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最多、养老服务市场最大、老年消费最活跃”的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形成多个“第一”(第一家区级指导中心、第一家街乡照料中心、第一家社区养老驿站、第一家老年用品展示中心、第一家PPP模式养老机构、第一家集中式养老社区),并在全市予以推广,全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十三五”期间,朝阳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深化养老服务改革,通“堵点”,除“痛点”,破“难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高效养老服务,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更加协调,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供给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全民孝亲敬老氛围日益浓厚,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具体为:

  聚焦便捷普惠,推动养老服务“四全”发展。全参与,即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以及家庭和个人协调推进、协力驱动的养老服务多元参与机制;全联通,即整合区、街乡、社区(村)等各种设施和各种资源,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供需双方深度融合的全联通养老服务模式;全覆盖,即推动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推动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等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周期,即推动实现对自理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全周期照护服务与管理。

  聚焦提升质量,引导养老服务“五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率达85%,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化,持续推进“精准帮扶”和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分类分级提供精准服务,有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实现100%集中供养;增强养老服务技能专业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不低于95%,满意度不低于85%;加快养老服务技术智能化,全面打造“四库、六平台”养老服务新模式;鼓励养老服务经营品牌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品牌影响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率不低于75%。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养老服务基本保障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完善巡视探访制度。持续推进老年人“精准帮扶”需求滚动调查工作,健全经济困难、计生困难、失能、失智、独居、高龄(80岁以上)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现状和服务需求数据库。整合居家养老“四进”“五个一”服务政策资源,提升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及补贴标准,提升基本服务供给适配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各街乡)

  2、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助政策,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按照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原则,研究制定公办养老机构社会性床位收费指导标准。完善公办(建)民营程序,规范委托、运营和监管工作,在不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的前提下,委托运营期限最高可达10年。采取PPP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最高可达30年。到20xx年,实现全区90%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建)民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3、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中长期规划,结合街区指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试点编制工作,推动落实养老设施规划用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全过程管理。推进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试点。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疏解腾退的用地、用房,符合条件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或补贴等措施补上养老设施“欠账”。建立新建小区养老配套设施使用管理规范。支持社会力量整体承接和连锁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到20xx年,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到20xx年底,备案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200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4、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的消防、食品、资金的安全监管。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和跟踪审计。强化信用监管,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自律的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养老服务的综合评价结果定期公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朝阳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5、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抵御欺诈销售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征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朝阳分局、各街乡)

  (二)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6、推进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新成立的养老机构注册工商企业法人。研究制定品牌机构评价标准,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品牌机构目录,加强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保护。支持品牌机构连锁化、普惠型发展,推动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7、探索异地养老合作模式。按照“养老扶持政策随户籍老年人向户籍地和居住地以外延伸”的思路,推动京津冀蒙地区养老服务政策异地通关、市场要素流动,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输出、资源输出,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资质互认,标准互通,监管协同”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朝阳区与国内外有关对口合作城市的优势,创新异地养老和老年旅游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异地养老城市合作关系,支持建设旅居养老生态合作基地,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8、推进医养康养服务深度融合。为本区常住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养老联合体。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托管机制,对有50张以上床位的机构,可由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集中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医保局)

  9、丰富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支持和鼓励企业研发日常辅助、康复辅具、保健器材、保健食品等老年产品用品,以及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支持符合认定条件的老年用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街乡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建设,持续推进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免费租赁或低价租赁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0、拓宽适老金融服务渠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部署要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为老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保险机构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商业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乡)

  11、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制定朝阳区养老数据库建设标准,整合市级、区级、街乡级养老相关平台涉老数据,全面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养老院(社区)建设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搭建养老服务共享和综合评价平台。持续推进“一键呼”智慧养老服务项目,不断强化服务支撑,实现有需求的高龄老年人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三)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2、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社会组织服务融合发展,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面向社区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养老服务。研究建立社区互助养老制度,鼓励更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助老活动。支持养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基层老年协会的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街乡)

  13、打造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引导并鼓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扩大养老护理专业生源,合作推进养老护理专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支持社区依托驿站配置养老工作专干。规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专业化的评估队伍。探索推进“孝亲顾问”队伍建设,提高老年人照护水平。发展养老服务社工、志愿者,培育壮大为老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各街乡)

  14、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代理服务试点,为无子女或子女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医、养老、旅游、理财等提供担保或代理服务。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试点项目,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失智照护服务试点,提升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加强百岁老人优待服务,完善慰问制度,为百岁老人配置健康助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5、构建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制定实施街乡区域养老联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支持引导街乡建设区域养老联合体,探索开展跨街乡、跨行业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试点,组建包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便民服务商在内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引入各种为老服务资源,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搭建区域养老服务共享平台。到20xx年底,实现街乡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四)推进家庭养老,构建居家就近服务体系

  16、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宣贯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系列规范》,健全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支持和鼓励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全面推进老年人巡视探访,精准解决特殊困难老人日常生活需求问题。拓宽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助餐体系建设渠道,完善老年助餐配餐管理制度和规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7、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创新居家照护模式,推进“机构养老家庭化,居家养老标准化”。制定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办法,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纳入养老床位指标,完善服务规范和评价机制。针对申请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失能老年人,参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供床位建设和运营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8、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改造补贴等方式,对高龄、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试点推进老年宜居环境示范社区建设,为老年人走出家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各街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持高位推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区委、区委深改委研究推进民生保障重要内容,推动相关部门、各街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巩固完善区、街乡、社区三级联动养老服务新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增强社会动员能力,带领村(居)委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老年协会、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队伍等,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关爱机制。

  (二)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区政府主导、区民政局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集中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统筹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落地。不断完善养老智库建设,为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优化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打造成为全区养老服务的创新基地、示范基地、试验基地、孵化基地。建立养老服务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定期监测,科学评估实施情况和效果。将“七有”“五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及养老服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街乡绩效考评范围。

  (三)加强政策保障。由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财税支持政策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用电、用水、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完善购买服务清单,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重点内容。各部门、各街乡要健全资金安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有效。

健康管理方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鼓励养老机构加入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二章备案办理

  第九条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第十条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二)服务场所权属;

  (三)养老床位数量;

  (四)服务设施面积;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

  第十二条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指导养老机构补正。

  第十三条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登记事项,或者变更服务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等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养老机构在原备案机关辖区内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营利性养老机构跨原备案机关辖区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变更后的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备案事项及流程、材料清单等信息。

  民政部门应当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机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第三章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

  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协议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场所;

  (六)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九)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紧急联系人。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第四章运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运营方式、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照料护理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第二十九条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法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养老机构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第三十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测、维修,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机构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三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处置措施,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鼓励养老机构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机构内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三十五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并书面告知民政部门。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养老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约定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协商确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养老机构终止服务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民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对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拒绝、阻碍。

  第三十八条对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备案民政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备案信息;对未备案的养老机构,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

  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第三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规模、信用记录、风险程度等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

  第四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第四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听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其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四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畅通对养老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四十五条民政部门发现个人或者组织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应当书面通报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

  (二)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

  (三)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

  (四)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

  (七)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

  (八)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国家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28日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健康管理方案5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以“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为主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计划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DC、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中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实施健康管理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实践研究,切实推进我国社区健康管理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将紧紧围绕“健康”主题,以“维护健康”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立足社区,开展针对民众的科学健康指导与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干预等健康教育,触发其自我健康管理意识,防病于未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由“诊疗卫生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过渡的角色转变,使其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与此同时,“基地”还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不断“开发引进、调查反馈、研究分析、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一整套的科学运行机制和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包括相关投入运营制度、信息服务模式、考核评估体系、项目筹资与推进、人才培养计划等。最终的试点成果,将归纳提炼为可复制的模式教案,组织邀请专家团队进行审核评估,通过培训、会议、论坛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交流,争取一两年内把实验基地创建为有代表性的“全国示范基地”,为中国健康管理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指导思想

  依照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二、发展目标

  通过基地建设发展的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一整套可在全国范围推广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依托社区,全面整合资源,构筑一个“政府支持、科技引领、社区参与、企业进入、多方支持”的社区健康管理发展平台;转变人才培养思路,打造一支扎根社区的专业化健康管理队伍;集思广益,开发一批优势项目,如:慢性病控制、行为干预、中医保健养生等,真正做到“中心有特色、基地有特点、个人有特长”;完成一个工程,既“十、百、千工程”——三年内要在上海建立十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长三角建立一百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全国建立一千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

  三、申建基地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作为接收基地建设申请的唯一组织机构,全权负责基地申报工作。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送,中心所属街道及主管部门须在申报表内填写意见。基地管委会将整理汇总所有的报送材料,定期安排专家团队进行考察,公开评审,择优略汰;最终通过评审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将与基地管委会正式签订,待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办公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协议生效日期依据会议发文内容为准。

  2、申报条件:

  1)提出申请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并积极开展科研课题或特色服务项目。

  2)申请建设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承担市科委课题、项目或市、区卫生局重点研究课题。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3)申请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筹备前期启动资金5-10万元,后续所需资金可以引入街道社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参与投入。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人口下限,视当地社会人口密度决定,一般设定在5万人之上。

  5)要有与开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相适应的业务用房,房屋及设施布局合理、环境温馨,体现人性化服务,符合卫生学标准。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办公室要有办公地点(可联合办公)。

  6)社区健康基地30%以上的医护人员应(或者准备)接受健康管理师培训并取得健康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不仅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熟练、准确的专业技巧,还必须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和沟通技巧,以满足不同患者和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每年应该在省市级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1、建设服务新模式,不断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要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方面的职能加强。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一方面对慢性病进行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做好慢性病体检和防治管理工作,关键是“基地的评估”(一年时限为准);另一方面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联合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部门进行指导,把一些工作从预防控制中心移交到社区做。

  2、建立健全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人员培训制度。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健康管理师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心理咨询师、中心主任等培训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3、全面贯彻落实基地发展规划,多出成果,多做实事,争取成为示范基地。各基地在健康管理分会的指导下,要结合自身的技术实力,建立起独具特色的健康实验基地;即:创建特色科室、特色项目,如: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健康饮食等。要大胆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康管理的新理念,不断完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

  4、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制定科学的验收、评估机制。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团队每季度、年终定期检查评价项目执行情况,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会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考核。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完成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优秀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表彰及奖励,研究并在实验基地进行推广试点,并对试点经验与成果及时总结改进。对不合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通报并摘牌,四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机制。

  5、合理利用资源,加快社区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基地要建立和医疗服务对接的用社区卫生服务整体信息管理系统(GIMS).,建立信息报送平台,为医疗服务提供信息支持。要完善信息统计内容,通过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对服务进行个性化分析评价。规范制定内部信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建立覆盖到户的服务信息网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远程视频会诊等医疗卫生服务。

  6、积极参加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专业委员会的一切活动。

  五、资金筹集及管理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的项目资金,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与捐赠。前期启动费用为5-10万元,项目应包含:组织专家项目评审及评估的相关费用(人员劳务费、邮寄费、交通食宿费、会务费用)及管理费等。管理实验基地的资金要设立帐户,实行量入为出、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六、基地人员安排及其他。

  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一般设专(兼)职管理人员2名,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一职由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基地的常规运作和日常管理,重点落实“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慢性病防治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试验基地的前沿优势,积极探索健康管理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基地办公室另设副主任一职(异地兼任),原则上依照“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由各地社区卫生服务直接聘用上岗,主要负责与总部及和其他基地联络,汇总并编制培训计划,统筹策划参与各基地科研立项、评估等相关事宜。

  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全人类的健康问题提出了响亮的口号:“健康新地平线,从理想到实践。”它要求卫生工作由传统的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移到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以人类发展为中心上来,其核心概念是维护健康和促进健康。中国的健康管理既处于重要转轨期,又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正是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以高科技、高起点、高效益作为支撑,尝试建立一套规范化、国际化、人性化的社区运营体系,制定清晰可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真正实现健拥有健康的根本目标。

健康管理方案6

  一、活动时间

  xxx

  二、活动主题

  xxxx

  三、宣传内容

  (一)定期口腔健康检查的意义;什么是定期口腔健康检查?定期口腔健康检查的分类;计划怀孕时应接受口腔健康检查;从第一次口腔健康检查开始定期关注儿童口腔健康;老年人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口腔健康检查。

  (二)高血压的定义和危害;什么是健康血压?诊室血压和家庭血压测量值判断标准;提倡各类人群定期测量血压;提倡血压测量进社区;提倡高血压患者在家庭自测血压,倡导高血压患者自我管理;高血压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三)脑卒中的定义和特点;脑卒中的危害;卒中的致病因素;中年人卒中主要的危险因素;卒中的防控要点。

  (四)糖尿病和糖调节受损的定义;哪些人群容易患糖尿病?糖尿病的`典型症状和常见并发症;糖尿病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宣传健康饮食对糖尿病治疗的重要性,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县级医疗单位的口腔卫生专家、心脑血管专家、内分泌专家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9月18日,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xx江镇卫生院在xx江黄岗学校联合开展爱牙日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xx月9日,县疾控中心、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彭镇卫生院在彭镇金湾社区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高血压日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xx月29日,县疾控中心、县级医疗单位和永安中心卫生院联合开展世界卒中日宣传活动。

  11月13日,县疾控中心、县中医医院、黄水镇卫生院共同参与,在黄水镇楠柳社区开展糖尿病日大型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期间,各医疗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制订科学的宣传方案,借助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健康小屋以及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等重点健康场所,大力开展义诊咨询、健康讲座、知识竞赛、健身活动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倡健康教育活动进社区、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健康主题宣传日活动和日常科普宣传有效结合,广泛传播慢性病防治、营养膳食和中医药养生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提高居民慢性病防控意识。

  (三)有口腔门诊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与当地学校、托幼机构协调,入校开展儿童口腔卫生宣传义诊活动。

  (四)各基层医疗单位结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小组活动;针对慢性病患者、高危人群等重点人群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相关健康知识讲座,至少2次。

  (五)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向报社、电视台提供宣传重点,通过双流电视台、双流报、健康双流微博等平台广泛宣传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的意义和慢性病防治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同时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参与活动并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互动参与性强的宣传活动,切实起到宣传效果,认真完成宣传工作。

  (二)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活动简报,照片及宣传活动统计表。可以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电子版请上报至xxxxx,联系电话:xxx。

  (三)上报时间:

  9月22日前,上报开展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资料,xx月12日前,上报开展全国高血压日宣传活动资料;11月2日前,上报开展世界卒中日宣传活动资料;11月17日前上报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资料。11月30日前上报20xx年慢病相关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总结。

健康管理方案7

  为推进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实现《“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健康上海行动(20xx-2030年)》任务目标,深入规范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对标国际领先水平,树立健康经营理念,发展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助力提升本市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坚持健康优先,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坚持依托文化、产业协同、共建共享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规范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符合上海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价标准,提升健康企业建设水平和效果,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通过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健康文化,切实提高职业人群健康水平。

  三、具体实施

  (一)建设对象

  上海市健康企业建设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采用申报制。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市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和流程

  健康企业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市各级各类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各项指标基本符合《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要求的,可自愿向所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爱卫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健康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区爱卫会卫办公室审核评估。

  审核通过的评定为区级健康企业,其中满足市级健康企业申报条件者(达到区级健康企业标准且特色专项不少于2个),由区爱卫会办公室将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办公室,推荐申报市级健康企业。市级健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逾期将视作下一年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三)验收评估

  市爱卫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按照《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综合审定、对外公示、通报命名等程序。

  1.资料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市级健康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及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企业,书面通知其在两周内补充完整并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退还申报单位。

  2.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料审核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3.综合审定。市爱卫会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4.对外公示。市爱卫会办公室公示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通报命名。通过综合审定的申报企业,且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市爱卫会办公室每年年底进行通报命名,并统一设计制作授予“上海市健康企业”铜牌。

  (四)管理复审

  对已命名的市级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工作由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采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复查、市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对通过复查的企业,给予重新命名;对复查不达标的命名企业,通知其限期整改后再次复查,如仍未达标,市爱卫会办公室将通报取消其命名称号。

  各区爱卫会办公室、上海化工区应加强对辖区内健康企业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每年至少督查1次,并将督查报告于每年9月20日前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上海建设和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总体部署,确定推进本区域健康企业建设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市、区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具体承担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企业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

  (四)市、区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并将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与产业政策相衔接。

  (五)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

  (六)市、区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市、区共青团、妇联要维护好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七)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健康企业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共建共享。各区要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方案,有序推进辖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定期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交流、成果展示、案例分享、经验论坛等活动。

  (二)技术保障

  本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支撑工作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具体负责,由市健康促进中心牵头成立市级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市健康教育协会。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组建健康企业建设专家库;修订《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市级健康企业现场复查和专家评审的具体组织;健康企业培育、考核;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研究、标准研制、教育培训、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各区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由各区自行确定。

  (三)经费保障和广泛动员宣传

  市、区各有关部门、各技术支撑单位应为健康企业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和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报道,对典型示范经验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把“健康企业”塑造成上海新名片。

健康管理方案8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卫老健〔20xx〕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完成市级确定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数,健康管理率达72%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健康管理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二)健康管理内容

  1.建立健康档案。对未建立档案的老年人及时建立档案,已建立的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2.健康体检。体检医院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规范记录在体检表上。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对肺结核疑似患者开展X光胸透检查。

  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并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仪开展体质辨识服务。

  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三)体检机构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根据购买服务协议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其它医疗机构,需经区卫生健康局批准,方可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31日之前)。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告知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留存被告知人签字回执。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村居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有序、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6月底前务必完成体检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年度体检任务,为保证体检质量,原则上各单位每日体检人数不超过100人,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汇总考核阶段(11月20日之前)。健康体检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负责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考核、认定、汇总并报至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老龄和家庭发展科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和体检医院要明确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业务培训及老年人健康体检督导工作。确保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和数量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健康管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分析报告。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对健康体检的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工作。负责业务督促、指导、考核等工作。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医院体检工作,对体检单位资质、检查流程、检查项目、体检进度及体检对象年龄等进行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流程不规范、体检项目不全、超范围体检等行为;负责收集体检信息移交各村居医疗机构进行建档或信息更新。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依据村居调整、人员居住密集等情况安排体检报告反馈工作,原则上要求由体检对象或监护人到各卫计中心指定的地点自行领取报告;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20日内完成体检信息反馈工作,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安排所在村居卫生机构告知体检对象。

  村居卫生机构:协助开展本辖区体检工作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体检告知等工作;配合体检医院做好体检现场组织工作,负责将体检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对于没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将新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

  各体检医院:配置满足体检需求的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开展体检工作,不得缺项、漏项;安排专人登记,尤其是对是否符合体检对象、领取报告形式和地点等要履职到位,对参与体检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健康评价、健康指导;规范填写体检表,并将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粘附在体检表相应处,整理完善体检表。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10日后要将所有体检信息形成纸质报告,并将体检报告和信息上报所在卫计中心。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告知所在卫计中心项目负责人,便于及时管理。

  市中医院:负责提供在本单位体检的机关离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等人员的体检信息。

  局办公室、督查室、宣传科:分别负责本次健康管理工作后勤保障、督查巡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提升能力,保证质量。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和协调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台账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村(居)、联系电话、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结果是否告知、是否健康指导等。纸质体检登记表要与电脑登记信息、体检表信息保持一致。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要将健康体检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规范完善、健康素养促进等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四)督导考核,强化问责。业务指导组和督导巡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全区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各卫计中心要加强履职,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对村级卫生机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以及体检率不达标等问题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疗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体检项目不全、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督促和考核,视情核减体检费用,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健康管理方案9

  为进一步做好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提高我社区老年人健康水平,现就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管理对象

  辖区内6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以下简称老年人)。

  二、工作目标

  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60%。

  三、管理内容

  对老年人每年进行1次健康管理,内容包括: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辨证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B超、眼底等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时间安排

  每年的11月份之前完成健康管理工作。

  五、责任主体

  1、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关于中医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社区中医人员,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的实施工作,保证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质量。

  2、每次健康体检结果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做到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与建立健康档案、慢病管理等工作相衔接。

  3、及时掌握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减少、死亡等信息变化,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健康管理方案10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及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免费向全区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年全区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与职责

  (一)项目范围:辖区内居住的0-6岁散居儿童及3-6岁托幼机构集体儿童

  (二)职责

  1、区卫生局

  制定辖区0-6岁儿童保健项目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发动、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组织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师资培训;组织区妇幼保健所对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培训、指导;组织购买、发放相关宣传材料等资料,定期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

  2、区妇幼保健所:

  (1)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对社区保健及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协助区卫生局做好社区儿童保健工作督导和考核。

  (2)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协助区卫生局组织购买、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及开展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

  (4)开展0-6岁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5)做好辖区高危儿网络管理工作,接收并管理社区转诊的高危儿,并落实逐级转诊制度。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与区妇幼保健所、医院、社区卫生站建立工作联系,配合区妇幼保健所按照妇幼信息管理要求上报儿童保健信息。

  (2)开展0-6岁儿童基本健康体检项目,并为辖区内新出生儿童进行访视,做好工作信息登记、上报、录入和分析工作。

  (3)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4)针对儿童保健相关问题,开展儿童保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常见疾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并设有宣传栏。

  (5)协助区妇幼保健所开展儿童疾病调查、死亡调查工作、质量控制等工作。

  (6)指导相关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开展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三、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访视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由居住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保健指导及咨询,将访视信息记录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下次访视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月或出生后42天,在区妇幼保健所进行随访,同时为儿童建立保健档案(包括登记册、《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儿童保健手册》),分社区进行登记编号,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营养评价、发育评估等,提供母乳喂养指导、常见疾病防治及健康咨询指导等。并告知并分诊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系统保健体检,纳入到社区基本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手册》由家长携带保管。

  (二)0-6岁散居儿童免费基本健康体检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散居儿童健康体检时间分别在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岁、5岁、6岁时,共11次。

  (2)6-8个月、18个月、30个月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3)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高危和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落实转诊制度。

  (三)3-6岁集体儿童基本健康体检项目

  1、承担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2、服务内容:

  (1)为3~6岁集体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2)服务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3)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高危和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落实转诊制度。

  四、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4、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6、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项目执行时间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六、项目督导与考核

  1、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2、区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等,按照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督导检查,采取抽样方式开展考核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服务状况。

  4、区卫生局于11月上旬组织区妇幼保健所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评估调查。

  5、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和指标

  ⑴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登记的活产数×100%。

  ⑵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⑶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健康管理方案11

  为确保圆满完成包村工作任务,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包村帮扶工作组于2月22日深入到东城镇xx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镇、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帮扶重点进行反复论证。现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包村工作计划如下:

  一、东城镇xx村基本情况

  东城镇xx村位于木垒县东城镇东南部,距镇中心地段2公里,耕地面积22065亩(水浇地550亩,山旱地21515亩),人均耕地面积12.9亩,草场面积0.6万亩,全村有农户527户,总人口1723人,由汉、维、回、满4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3人,占总人口的1.3%。设1个党总支,4个片区党支部,有党员83人,团员24人,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7035元,20xx年预计人均纯收入达到8328元。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包扶村实际,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造血功能、持续发展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通过包扶,使村庄面貌发生大的改观,集体经济条件持续改善,确保圆满完成包村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今年是包村帮扶的第一年,是开创局面的一年,十分关键。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抓好根本,打好基础,确保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强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搞好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户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圆满完成第一年的工作任务。

  1、通过争取各方支持,在xx村原始村落遗址修建1500平方米的文物陈列馆和进行保护性挖掘,6公里围墙。

  2、继续保持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围绕人和镇发展规划和该村农村环境整治规划,继续清理“三大堆”、乱搭乱建、漫流污水和硬化街道路面、绿化村庄、亮化主要街道等“三清三化”工作,帮助包扶村进一步改善村级活动场所,修建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及配套设施,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活动场所的使用率。

  3、按照“五个好”要求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在农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密切配合镇党委,按照“五个好”要求和“双高双强”标准,进一步拓宽造人、用人渠道,努力为包扶村选好配强“两委”班子。同时,帮助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订好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隐患,使村级组织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较包扶前有较大提高。

  4、鼓励引导扶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积极引导包扶村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改扩建玫瑰花种植大棚200座及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带动更多农村群众致富。

  5、深入开展“亲情手拉手活动”。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与包扶村困难群众“结队”帮扶,确定“联亲”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圆满完成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包村工作目标任务。

  四、主要措施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包村工作的重要性,把包村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基层和群众的.重要内容,作为优化部门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真心实意帮助村集体难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促进村级经济加快发展。

  二要落实包村责任。成立包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包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包村工作的跟踪落实。

  三要加强工作考核。把包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坚持抓业务工作与包村工作两不误。严格落实包村责任制,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评先选优”重要内容。

  四要科学规划运作。要对照包村工作考核办法,把包村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月,逐项抓落实,逐月“回头看”,确保包村工作不落空。特别是自来水改造,要对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全程参与工程的事前评审、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切实把这一便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健康管理方案12

  为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宁德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老龄〔20xx〕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提高老年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市卫健局、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教育引领。推进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组建市级老年健康科普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发展老年健康“云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到20xx年,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中心。(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3.强化早期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疾病治疗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转变。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住、行、医、养”提供便利,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市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健康管理服务。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市卫健局负责)

  5.推动体育健身。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体育设施,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引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6.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学诊疗、老年康复能力建设,到20xx年市医院、市中医院要开设立老年医学科,市中医院设置康复科。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诊治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市医院及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

  8.加强护理康复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市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加强护理康复、家庭病床服务等个性化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协调、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拓宽服务内容,增设养老机构。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可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和机构创建。(市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

  10.探索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三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照护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为重点,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2.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转诊机制。落实国家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卫健局、民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生命教育。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科学看待生命理念,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14.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15.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强化学科发展、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培训。

  16.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健康管理方案13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坚持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贾晓霞

  副组长:董良肃席文彬刘晔

  组员:宋慧敏王连喜黄勇蒋岚焦川李小艳贾磊刘志远各班主任校医

  2、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体育教师负责测试的训练、成绩记录、等级评定,班主任协助体育教师做好本班学生体质测试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

  4、学校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内容之中。

  二、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

  测试数据项目为: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座位体前屈、50米跑(25米×2往返跑)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400米(50米×8往返跑)、掷实心球、50米跑(25米×2往返跑)。

  三、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

  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3、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4、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校医证明,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5、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7、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组汇总上报教委体卫科,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8、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四、数据收集与整理上报

  1、各班级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12月10日前全部上报北京市中小学体质健康网)

  2、体育组全体教师负责对学生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

  五、具体要求与措施

  1、我校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的体育达标活动。

  2、我校加强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我校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试训练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确保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每天一节体育课”的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中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6、学校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一切经费,积极购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用器械,以保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奖励与处罚

  1、学校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要定期进行总结评比,给予奖惩,以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

  2、奖评全面考虑,不仅要奖励达标优秀的学生,而且注重评比经常锻炼表现好,各项指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对优秀体育骨干进行奖评,同时也对参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人员工进行奖评。

  3、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以上者方可评为区校级“三好学生”。

  4、健全奖惩制度

  (1)属于下列情况者,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学校达标合格率低于80%;

  学生在体育课、锻炼、测试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起以上。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班级和个人奖励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组织开展得力,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开展良好,内容丰富成绩显著;

  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上报数据准确及时;

  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健康管理方案14

  课程目录

  背景:近年来,政府职能部门非常重视“企业安全生产,降低伤亡事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本身具备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功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安全生产功效。人们对危险源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定期的危险源辨识,可以帮助企业扩大对新的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或在进行生产作业之前就彻底消除这种危险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引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要想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一个先决条件,就需要一定数量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食品伙伴网内多年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专家,结合多年审核经验及案例,为大家讲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答疑解惑,为企业培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培训目的】

  培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考试合格,获取内审员证书;

  在企业推行管理体系过程中起带头、指导和监督作用,使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提升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培养高素质的内审员队伍,推动企业体系管理改进工作,使企业顺利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掌握ISO45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知识和主要内容等;

  为今后参加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外审员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讲师介绍】

  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

  IS0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国家注册审核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食品科学

  食品药品质量管理工程师

  孔老师属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家老师,近十年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熟悉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现状,并致力于企业的体系提升工作。

  【培训内容】

  介绍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介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起源和发展;

  结合案例对ISO 45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条款进行解读;

  ISO45001:20xx内部审核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讲解;

  ISO45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知识及审核经验分享;

  在线互动答疑;

  【培训计划】

  20xx年1月16日9:00-17:00(食学宝平台线上培训)

  【培训费用】

  600元(参加直播课的网友可享受免费点播);

  20xx年12月31日17:00前报名的人员享受早报优惠,即510元;

  【说明】

  1.电脑端观看链接:

  https://study.foodmate.net/web/zbk/detail?id=698

  2.直播结束一周转为点播课上线,参加直播课的网友可享受免费点播,请关注食学宝公众号。

  【注意事项】

  1.文明参课,尊重老师,遵守课堂秩序。

  2.开课前会发送微信消息提醒。

  3.开课前15分钟大家可以进入直播间进行互动交流。

  4.直播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学宝儿”,或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

健康管理方案1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杀手,它具有发病率高、病程长、病变隐匿、并发症多、致残性高,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成为社会沉重的负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_-20_年)》,预防慢性病的长期危害,防止严重的并发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二五”规划中“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尽快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作为开展慢性病管理的指导思想。以我院就诊的慢病患者为服务对象,以控制慢病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患者管理为主要手段,通过“医联体”活动开展为载体,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加强慢病管理意识,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家庭,促进预防、干预、治疗的有机结合。

  二、目标

  慢性病管理的最终目标不是治愈疾病(因为很多慢性疾病是无法治愈的),而是努力将慢性疾病患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功能维持在一个满意的状态,独立生活,回归社会;同时,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减少用药,控制医疗保健成本,节约社会卫生资源。为我院赢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发挥医院公益性。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_年“慢性病管理”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章云霞

  副组长:施圣晖 陈思仙

  成 员: 杨 辉 芮丽丽 彭德清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设在护理部,主任由施圣晖 陈思仙兼任,副主任由彭德清担任,负责“慢性病管理”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护理单元护士长组成。

  五、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1、召开全院护理人员会议,宣布《宣城市人民医院20_年“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各护理单元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开展。

  2、医院网站及宣传栏宣传《宣城市人民医院20_年“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

  3、各科室认真学习并领会实施方案。

  (二)试点科室评选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根据科室申报表,首先考虑在有以上相关疾病的科室中进行选择,初步计划选择两个科室进行试点。

  (三)实施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试点科室制定本科室开展慢性病管理的实施方案。由护士长牵头,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医护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从8月1日始,纳入慢病管理的患者入院时均建立电子档案,便于住院期间实施慢病管理措施和出院后随访追踪管理。

  3、按时随访,并填写随访记录表。慢性病病程长,并发症多,而且需要长期服药,所以随访是慢性病管理中的重点,随访方式可选择门诊、家庭、电话,了解患者症状及生活方式改变,测量其体重、血压、血糖,评定日常自理生活能力等,了解患者服药情况,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具体处理。

  4、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培训。慢性病患者出院后,更多的.服务是在基层医院和社区诊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相关慢性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与落实。试点科室要为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诊疗、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制定慢性病健康教育策略方法,传播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合理膳食、适量活动、控烟限酒,培育健康人群。

  5、试点科室及时对本科室医护人员进行慢病管理相关知识培训,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严格遵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完善专业化培训制度,注重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在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同时,要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咨询指导和科普宣传。

  6、慢性病管理试点科室,注重开展社区调查随访,明确本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应用适宜技术,发展适合我院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四)总结推广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

  1、总结阶段:试点科室在10月20日前完成慢性病管理工作总结,召开全体护士长会议,进行经验交流。

  2、推广阶段:将试点科室好的经验、做法汇总,鼓励有慢性病的护理单元均逐步开展慢性病管理,并加强与各部门及兄弟医院的合作。加强科研,促进合作和交流,开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具,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利用,推广慢性病预防、早诊早治早康和规范治疗等适宜技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方案实施。在开展慢性病管理的过程中,领导要起推进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大力加强医护人员动员,努力形成医院与社区防治工作合力。

  (二)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慢性病管理重大问题,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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