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7 16:17:57 好文 我要投稿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2~5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严禁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科室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员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火灾应对、应急疏散预案》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一、医院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为确保医院正常运作,生产、生活保障有序进行,针对配电变压器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配电变压器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部门,为保证全院正常供电确保人身、设备安全。除专业维修人员外,其余人禁止进入。

  一、进行配电变压器操作规程

  1.高压电防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2.配电变压器如需特殊情况操作时,应同时有两人以上,且必须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3.严禁非电房闲杂人员进入配电变压器。

  4.严禁雨天进行室外操作。

  二、配电变压器机器设备管理规定

  1.配电变压器必须按标准安装避雷装置,所有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2.在配电变压器各醒目部位应有危险性提示标牌和问字。

  3.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可靠接地,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

  4.配电变压器应配有停电应急灯,配电柜、变压器周围应放有绝缘鞋。

  5.应定清扫配电变压器周围灰尘、杂物。

  6.严禁在配电变压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无关杂物。

  7.配电变压器应配有接地棒。

  8.配电变压器严禁进行带电维修。

  9.配电房应配有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三、配电变压器急救管理规定

  1.电路着火,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2.遇上人员触电,应不经批准立刻断开电源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 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 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 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 应当尽量以胸部 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 物给药和 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 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季度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3、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外单位人来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工作要经过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2

  一、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法律和本院特点,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定期评价和更新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价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险程度并指导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生物安全法规,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验室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五、组织、指导生物安全工作,对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对临床试验工作进行生物安全危害评估、生物安全审查及核准。

  七、查处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事件,对生物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检查。

  八、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保健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九、指导、监督各部门安全员工作。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楼各办公室,综合大楼医生、护士办公室、休息室、仓库,员工食堂,小车班值班室及车辆等。

  三、办公区域的维护

  1、办公期间员工在办公室内时必须将办公室门敞开办公(开空调时也要留有缝隙,不得将门紧闭)。

  2、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3、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4、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6、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7、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8、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9、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非医用电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炉时必须有人值守;严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烟区外,其他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办公室、车辆内不得有烟味,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1、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方可离开。

  四、食堂安全卫生维护

  1、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严格按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操作间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避免投毒情况发生。

  3、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操作间内排烟罩、灶台、操作台等要勤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4、厨房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5、食堂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分发食物时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厨房各种用品、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消毒;库房保持通风、整洁、干燥、明亮。

  7、下班后先检查炉灶是否熄灭,供油管阀门是否关闭;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五、车辆安全及卫生维护

  1、驾驶员值班和出车期间不准喝酒和酒后驾车,违者扣罚500元,造成后果全部责任由其承担。

  2、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每次扣300元,连续或一年内私自用车叁次者,作除名处理,后果自负。夜间用车须登记签名,次日交班时报院办备案。

  3、驾驶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搞好车辆的清洁、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根据车况定期到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严格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六、监督与奖惩

  1、医院安全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2、全院员工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院办反映与投诉。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三、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化学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六、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

  七、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九、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危化品的使用科室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完善医院、人保科、业务管理部门、使用科室四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人保科、医教科、药械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督导、监管工作,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检查情况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十、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当次没用完的及时退回库房保管的办法,确保安全使用。

  十一、危险化学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十二、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医院将视情节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处罚。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8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年3月8日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9

  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二、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入院日期、科室等。

  三、病房护士接待患者时,为患者佩戴腕带,一般戴于患者右手腕部。

  四、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腕带的完好。

  五、一人一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条件。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10

  1、保护医院患者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如遇险情必须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和相关人员排除险情;

  2、当紧急意外情况发生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职务领导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医院财产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医院的正常经营。

  1、医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及自身实际,制订并实施本保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医院的保密资料:人事资料,新的服务开发计划、财务资料,合同书,接待计划等各种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医院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3、因工作需要掌握的保密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员无权向他人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手中全部与医院业务有关的各种记录、图纸和文件;

  4、员工要做到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要求传达的不传达,不该外借的不外借;

  5、各部门、科室对于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图文资料应报院领导审核后统一销毁,不可擅自处理或散落在外;

  6、无论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医院机密的行为,均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医院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12

  病区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严格遵守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对工作极端负责。

  2.加强纪律教育,自觉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各种护理操作规程。工作时间集中思想,严格交接,认真查对,正确执行。

  3.努力提高护理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把好质量关。

  4.对高热、昏迷、谵妄、躁动、老年、小儿、危重病人等,适当采用保护性措施,防止坠床、撞伤、抓伤、烫伤等意外。

  5.严格加强学生管理,不断提高其素质,做好放手不放眼。对难度较大、新开展的技术操作,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得轻易放手。如因工作失误,造成差错、事故,除追查学生责任外,带教老师负有主要责任,并酌情予以处理。

  6.严格遵守用氧操作规程,注意用氧安全,切实做好“四防”。

  7.严格执行感染管理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遵循自愿、保密、非惩罚的原则。

  2.发生不良事件后,立即通知当班医生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不良事件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科护士长、护理部(夜班或节假日报告护理总值班),严重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夜班或节假日报告护理总值班)及科主任,护理部视性质、后果等情况上报分管院长。责任者应在3天内以网报形式上报护理部。

  4.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各种记录、检验报告、造成不良事件的药品、器械等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外借,以备鉴定。

  5.不良事件发生后,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整改并在《护士长手册》中记录。护理部视事件性质与情节

  组织全院进行讨论,分析发生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6.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对不良事件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后果的免予处罚。

  7.在护士长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对实名上报且未造成后果的科室酌情加分。对实名上报的个人,科室在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奖励。

  8.对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护理单元,在年终护理综合目标考核中视情节扣3—5分,并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9.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故意隐瞒,主要责任由隐瞒者承担,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同时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有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2.护士执业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及标准预防原则。

  3.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措施。

  4.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职业防护要求。

  5.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

  6.根据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执业意外事件。

  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2.有过敏史者、手术病人、意识模糊或不清、危重病人、母婴必须佩戴腕带作为病人身份识别标志。佩戴腕带时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若损坏更

  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

  4.医技人员在给病人进行特殊检查、样本收集、特殊药物治疗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5.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病人识别的方法,不得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6.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病人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与手术护士核对病人腕带标识,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中、手术结束、手术病人回室时再次核对。

  7.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病人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腕带识别制度

  1.腕带使用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转科、手术、外出检查等);

  (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

  2.腕带使用对象

  (1)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科、手术室病人;

  (2)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病人、住院、有创诊疗、输血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包括不同语种)等病人。

  3.腕带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腕带标识上应标明病人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血型、药物过敏史,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①血型:已知,注明具体血型;

  未知或不清,用“—”标识;

  若病程中检查出血型,则重新更换腕带,不要在原腕带上涂改。

  ②过敏史:明确过敏药物,填写“XXX”;

  有药物过敏但具体不详,填写“有(具体不详)”;

  无药物过敏,填写“无”;

  若病程中发现药物过敏试验阳性,应更换腕带,不要在原腕带上涂改;

  发现两种及以上药物阳性,应逐一明确填写“XXX”,字迹清楚。

  ③传染病:明确为传染病的病人,在腕带上年龄后方的空白处添加“C”符号作为标识。

  (2)佩戴腕带时填入的识别信息字迹清晰、工整且必须经两人核对。若损坏、字迹不清时,应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腕带填写后,佩戴时必须由2名护士至床边核对后,在腕带右上角用分子/分母的方式签署两人的姓或名(病区内有同姓时签全名)。班内只有1名护士无法执行2人核对时,应先由1人认真核对后佩戴并签名,待下一班护士接班时补核对并签名。

  (3)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戴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4)成人及儿童腕带常规戴在右腕,如患者右腕无法佩戴时,按右腕—左腕—右脚踝—左脚踝—胃管—上衣第二纽扣的顺序依次佩戴。新生儿佩戴腕带,佩戴部位为左足。

  (5)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以及病人转运交接时,均需核对腕带。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6)手术病人在入院首日由病区护士负责佩戴腕带,手术室人员负责在接病人前、手术前核对确认;

  术毕返回病区由病区护士及手术室人员核对确认。

  床边确认制度

  1.凡遇输血需打印执行单,在执行查对制度的基础上,在备血时、输注时需

  二人床边确认患者,并在床边执行单上双人签名后方可输入,严禁单人操作。

  2.输血必须为工作满一年并有护士执业证的护士方可执行操作。

  3.留置胃管必须二人经二种方法确认在胃内方可行固定。

  4.青霉素头孢类皮试要经二名注册护士床旁确认并记录在相应的体温单内,临时医嘱单护士需双签名。青霉素阳性者需在床头牌、一览表等用汉字注明。

  5.使用腕带时必须认真确认身份方可佩带。

  6.所有操作之前均需采用二种确认病人身份的方法,然后再进行操作。

  医用管道标识规范

  1.凡来院就诊的病人(包括住院或门诊),一旦置管均应贴上统一的医用管道标识,准确分类,正确粘帖位置。

  2.根据管道的种类选择合适的标识:

  (1)红色-深静脉置管标识、血性引流液的管道;

  (2)深绿色-胃管标识;

  (3)橘黄色-引流管标识(尿管、造瘘管等);

  3.医用管道标识由置管者或配合置管的护士粘帖,粘帖位置常规距管道外端口5cm。

  4.粘帖边缘和使用过程中以不损伤病人为原则。

  5.贴标识者需签全名或固定代号,字迹应防水、防乙醇擦拭。更换导管时应及时更换标识,如标识脱落应及时补上。

  6.管道内置长度应在护理记录单上正确记录。

  住院病人安全转运制度

  1.出、入院病人的转运

  (1)门诊急诊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入院时,应用轮椅、平车等送至病房,必要时有医护人员护送。急诊科病情危重的病人经抢救后需住院时,应提前通知病区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并由急诊科医护人员直接护送至病房。

  (2)病人康复出院时,应送病人至电梯口。

  2.手术病人转运

  (1)凡手术病人由医院工作人员负责接送。不能行走及给予麻醉前用药的手术病人,应用平车接送。重危病人须有经治医师陪送。

  (2)接送病人出入时应注意保护病人,防止碰伤,移动病人到手术台或平车,须锁住刹车或有人扶住车身防止滑动,搬动病人时应轻巧稳妥。

  (3)病人(特别是小儿)卧在手术台上或手术完毕等待送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旁照顾,防止坠床摔伤。

  (4)手术完毕,护送病人回病房途中注意保暖及输液通畅。

  (5)手术室经常检查平车、担架有无损坏,防止接送时摔伤病人。

  3.一般病人检查、治疗及转科转运

  (1)住院病人在院内做各项检查和治疗时,护士应正确评估病人的病情及活动自理能力,选择安全的运送方式。

  (2)转科病人,由转出科室责任护士携带全部病案陪送病人前往转入科室。

  4.危重病人转运

  (1)凡危重、大手术病人转运,必须由医护人员全程陪护。

  (2)根据转科医嘱,评估患者,电话通知转入科室。

  (3)提供合适的转运工具,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病情酌情准备应急物品及药品。

  (4)转入科室在接到患者转科通知后,护士应立即准备床单元及必需物品。

  (5)患者入科时,护士应主动迎接并妥善安置患者。

  (6)认真评估患者,转出、转入双方必须做到“六交清”:

  a.患者治疗交清。

  b.患者资料交清。

  c.患者生命体征交清。

  d.患者身上各种导管交清。

  e.患者使用的各种仪器交清。

  f.患者皮肤情况交清。

  (7)按要求填写转运单,通知医生诊治。

  保护性约束具使用规范

  1.约束病人要非常慎重,原则上使用说服或药物控制。不管病人是否接受约束,都应向病人及家属耐心解释,说明约束的目的,以取得理解与配合并签属知情同意书。

  2.根据病人的情况选择约束的部位,常用约束部位为腕、踝关节。如需全身约束,需遵照医嘱执行。

  3.约束时约束带松紧适宜,约束带与皮肤之间应能容纳两横指的间隙。约束时保持病人身体各部位的功能位。

  4.护士应随时查看病人的精神状况和约束部位皮肤的血运情况,调整松紧度,必要时更换约束部位。

  5.约束具只能短期使用,并定时松解,协助病人更换体位、局部皮肤护理及关节运动。病情稳定或治疗结束后应及时解除约束。

  6.病人被约束后要保证病人的生理需要,如:进食、进水、大小便等生活护理要做到位。

  7.做好护理记录,记录使用约束具的原因、时间、观察结果、护理措施和解除约束的时间。

  病区仪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常用仪器、设备、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编号、登记与管理。

  2.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仪器、设备、器材长期不用时,责任人需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医疗设备处定期检修。

  3.有蓄电池的仪器设备,如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仪等保持充电备用状态。不同型号除颤仪按照使用说明书规范充电与放电并保存好检测记录。

  4.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

  5.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时,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6.精密、光电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再签字。各种仪器按其各种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7.做好仪器、设备、器材的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并通知医疗设备处维修并做好标记。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为针剂、内服、外用药等,须分别放置,或按字母顺序编号定位存放。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

  3.每月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有专用抽屉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班交接(或每月检查)并由检查者签名,护士长定期检查并签名,保证随时使用。

  5.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以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并减少药品浪费。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急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急救物品、药品、仪器管理、保养并熟练使用。

  1.急救车、急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不得随意挪动。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车备用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并能熟练使用抢救仪器(如:呼吸机、除颤仪)。

  2.急救车专人管理,各项物品、药品及数量按规范要求统一放置。急救车内各项物品、及药品每日清点、补充、整理并等签全名。

  3.保持急救车物品齐全,用后及时补充。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密封不严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新,保证物品完好无过期。

  4.做好各种急救仪器保养、检修,定时充电,使之完好、清洁、处于备用状态。

  5.病区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急救物品、药品、仪器的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一切抢救物品、器械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护士须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3.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4.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有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9.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0.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护理安全输血制度

  1.医生下达输血医嘱,备血时由两名护理人员带《备血申请单》和贴标签

  的试管进行床边交叉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经患者及(或)家属确认后,采集患者血标本送输血科。

  2.护理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需携带取血单,并与输血科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血袋编号、血型、血液类型、血量、交叉配血结果、有效期及血液外观,确认领取的血液与《输血记录单》相符,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发出,同时注明交接时间,血液取回后应在30分钟内输注。

  3.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领取:标签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接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交叉核对电脑医嘱、《输血记录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如为红细胞类制剂,输注前需要轻轻摇匀。

  5.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血制品、输液执行单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交叉核对输液执行单、输血记录单、腕带及血袋的.各项内容,并经患者及(或)家属确认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血液中间要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

  7.输血时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前15分钟要慢。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血液取回后应在4小时内输注完毕。

  8.在血液输注过程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

  9.输血过程中发生输血反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报告医师,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配合医生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返还输血科保存。

  10.连续进行血液输注时,同一输血器连续使用超过4小时,应重新更换。

  11.输血完毕,将输血袋保留24小时已被备必要时送检。

  12.血液输注过程中患者如需转科,应严格交接并做好记录,尚未开始输注的血液需用取血箱携带。

  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对各级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2、全院各部门共同协作,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包括安置走廊扶手、卫生间及地面防滑、保持干燥、床头使用统一的警示标识等。

  3、全院制定统一的跌倒/坠床评估与防范措施及发生跌倒/坠床后的处置预案与工作流程,且医务人员人人知晓并有效落实。

  4、对所有住院患者进行发生跌倒/坠床的风险因素评估;对患者转科及病情、用药等发生变化时及时评估;高风险患者持续动态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

  5、对新入院患者进行预防跌倒/坠床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对高风险患者重点巡视,做好安全和警示交接班。

  7、对高风险患者,主动与其或家属沟通,告知跌倒/坠床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做好记录。

  8、一旦患者发生跌倒/坠床,立即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同时上报护理不良事件。

  9、对患者跌倒/坠床的事件进行质量监控指标数据收集总结分析,吸取教训,完善各项防范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危重患者风险评估制度

  1.危重、大手术后的住院患者均需进行风险评估,真正落实预防为主的护理理念。

  2.危重患者风险评估包括管道风险、跌倒坠床风险、压疮风险、意外拔管风险等。

  3.每班都必须对危重患者的护理风险进行及时动态的评估。

  4.已存在风险者,护士必须班班观察、预防和记录,告知患者及家属,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护理记录单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应及时、准确记录。

  压疮风险评估上报制度

  1.所有患者入院时均需完成入院护理评估单中“压疮危险因素评估—Braden评分”,评分≤18分需做好警示标识,加强交接班,并将评分结果及采取措施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同时使用“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患者转科时评估记录表由原科室保存,转入科室根据患者情况重新评估记录。

  2.13分≤评分≤18分(压疮低度及中度危险),需每周或病情变化时重新评估,并记录在护理记录单及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

  3.评分≤12分(压疮高度及极度危险),需每周评估两次或病情变化时重新评估,评估时需责任护士、护士长共同参与,由责任护士记录在护理记录单及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

  4.初次评分≤9分(压疮极度危险),需将“压疮风险评估记录表”上报至护理部,护理部持续跟踪,如再次评分≤9分无需重复上报;评分≤9分并符合难免压疮申报条件时填写“难免压疮申报表”进行上报。

  5.院外带入或院内发生的压疮,在护理记录单上详细记录压疮大小、深度、

  潜行、周围皮肤、渗液、有无异味及压疮处理情况等,24小时内按“住院病人压疮上报流程”进行上报,转科时需要转入科室重新上报。

  6.对于院内发生的压疮,科内做好讨论并将讨论记录上交护理部。

  7.每月29日前护士长汇总科室压疮转归情况(出院/死亡/转科患者)至护理部。

  压疮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压疮,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报护理部。

  2.有压疮或有压疮危险的患者建立翻身卡,各班严格交接皮肤情况并记录。当遇到难愈性压疮等疑难护理问题时,应及时请求会诊。

  3.当压疮难以避免时,护士长向护理部申报难免压疮,护理部实地查看确定符合申报难免压疮的条件,并指导具体的预防措施。

  4.申报难免压疮,必须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强迫体位。

  (2)全身营养不良,高度水肿。

  (3)恶液质,极度消瘦。

  (4)大小便失禁。

  (5)末梢循环障碍。

  (6)皮肤感觉障碍。

  (7)Braden压疮评分≤12分。

  5.符合申报难免压疮条件者,由责任护士填写《难免性压疮申报表》,护士长审核并签名后报护理部。

  6.对申报难免压疮的患者,应积极采取预防压疮措施,压疮危险因素解除后,护士长及时告知护理部,由护理部查看患者情况并将患者预后情况填报护理部。

  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1.局麻手术外的各类手术患者必须进行术前访视。

  2.术前访视工作由专人负责,于手术前一天进行访视,了解病情,讲解手术注意事项,缓解病人压力。

  3.访视内容包括:

  (1)确认患者,自我介绍,说明访视目的;

  (2)了解病史:包括现病史、既往史、手术史、过敏史;

  (3)了解生活习惯(吸烟量、饮酒量)、生活史、社会背景(职业、社会地位等)、性格;接受手术的态度,对医疗的协助程度。

  (4)病人进行心理沟通,询问患者担忧与顾虑,尽最大努力解除患者的焦虑;讲解入手术室后的流程,手术时的体位等;

  (5)对患者一般情况进行观察,以便确认患者有无口唇、甲床、皮肤颜色的改变,有无听力、语言等的障碍。

  4.访视结束后,根据所获得的资料,与手术护士进行交班,制定护理计划。

  5.手术当日到各手术间查看术前访视过的患者,向患者介绍手术配合的护士。

  6.术后回访时,了解病人对手术室工作的满意度,术后患者有无异常情况,重视患者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改正。

  7.整理访视记录,定期总结,表扬好人好事,对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更改,跟踪随访。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术前安全管理

  1、术前准备:病房护士按医嘱做好术前常规准备,指导患者饮食、呼吸功能、肢体功能、体位、床上排泄的训练,并进行心理疏导。做好身份标识,配合医师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记。

  2、术前访视:除急诊手术外,手术室护士按手术通知单提前到病房进行术

  前访视,了解患者病情及辅助检查结果,向患者介绍手术室环境和手术流程等,与患者进行心理沟通,并根据访视情况制定手术护理计划,遇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护士长报告。

  3、术前患者交接:手术室护士须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进行患者身份核查,与病房护士做好交接,杜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

  4、术前物品准备:手术室根据手术类别,准备手术器械、设备、药品等,并保证其处于安全使用状态。

  5、人员准备:手术室护士长须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风险和难易程度,合理安排人员,保证安全。

  6、手术间安排:手术室护士须按照手术切口种类安排手术间,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安排手术时间,保证手术间合适温湿度,增加患者舒适度。

  (二)术中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核对确认患者身份,填写《手术安全核查单》。

  2、严格执行手术物品清点流程,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后、术毕共同查对手术器械、敷料、缝针等物品数目无误并准确记录,术中如有添加及时记录。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原则,预防医院感染。术中所用无菌物品及植入物标签规范粘贴于手术清点单。

  4、认真执行手术患者体位管理技术规范,正确安置患者的麻醉、手术体位,防止压疮和神经损伤,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正确使用约束带,防止患者坠床或坠车。

  5、认真核对术中使用药物、血液制品,防止用药、输血错误。严格执行《手术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严防手术标本错误及丢失。

  6、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准确、完整书写护理记录。

  (三)术后安全管理

  1、手术器械:分类放入回收转运容器,填写交接单,由专人与供应室清点交接,按照规范清洗、消毒、灭菌后发放给手术室。外来器械管理严格执行《外来器械管理制度》。

  2、布类敷料:打包放入专用回收转运容器中,由洗衣房收回进行清洗、消毒,送供应室打包、灭菌后发放。

  3、术后环境:按手术室管理规范进行清洁、消毒,连台手术环境消毒须符合规定并进行登记。

  4、术后复苏:根据患者手术和麻醉方式,采取适当体位,保持呼吸道通畅,严密观察患者呼吸、循环系统和麻醉恢复过程,确保患者安全返回病房。

  5、术后患者转运: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人员护送患者返回病房或监护室,并与病房护士进行交接。运送途中注意安全,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保证各种管道通畅、牢固。

  6、术后护理:病区护士须严格执行手术患者用药、输血以及预防感染相关制度及流程。按照术后护理常规采取正确卧位,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静脉通路、伤口敷料、引流等,根据需要给予床档保护和保护性约束,协助床上翻身、叩背,预防术后并发症,并做好记录。

  7、术后康复训练:病区护士根据患者病情选择适当的饮食,给予术后康复训练指导,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八)术后随访:手术室护士须在患者术后1-3天,对患者进行术后访视,了解患者术后康复、切口愈合情况,征求患者意见等,持续改进手术室护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特殊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对急诊科、介入诊疗室、重症监护室、血液净化中心、产房、新生儿病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特殊科室护理质量进行重点管理及监控。

  (二)管理基本要求:

  1、布局合理,分区明确,设施完备,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

  2、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有序。

  4、按相关规定合理配置护理人员,人员须符合准入资质。

  5、制定护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计划,注重护理梯队建设。

  6、定期组织护理业务学习,开展护理查房和病例讨论。

  7、建立护理质量检查考评制度,定期考评,跟踪改进效果。

  8、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分析讨论。

  9、做好护理资料的统计与分析。

  (三)加强重点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抢救制度、输血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患者转运规程等。

  (四)严格落实各专科相关规章制度。

  (五)护理部对特殊科室进行重点监管,定期进行专项质量检查;对发现的缺陷或不良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并跟踪整改计划落实情况。

  附:各特殊科室护理管理要求

  1、急诊科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抢救、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按照国家规范合理配置人员,人员符合准入资质。

  (3)抢救组织健全,分工明确,保证人在其位、各尽其职,抢救工作井然有序。

  (4)急诊环境整洁、安静、安全、有序,室内布局合理,物品陈设规范。

  (5)急救药品、抢救设备摆放合理,定期补充、检查、校验,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保持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起搏器、输液泵、心电图机、洗胃机等性能良好。

  (7)加强人员急救技能、反应速度、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急危重症抢救、批量伤员救治以及突发意外事件应对的学习与演练,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8)严格落实抢救、留观患者的病情观察、治疗处置等制度和规范,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予以处置,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

  (9)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执行手卫生规范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相关规定。

  (10)护理质控小组定期督查急诊护理工作质量,进行记录,跟踪整改计划落实情况。

  2、重症监护室的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等,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成立护理质控小组,对ICU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3)加强ICU护理人员的配备与专业培训,人员须具备准入资质。

  (4)加强患者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提供保护用具,防止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5)加强患者气道、管路、皮肤等护理,对各类潜在并发症实施预见性护理。

  (6)建立完善的护理抢救制度与专科抢救流程,各种抢救设备定期检查、校验,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剧毒及药品标签清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并登记,使用前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7)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3、血液净化中心的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布局合理,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与设备,物品存放规范,有空气消毒装置,环境整洁、舒适,空气新鲜。

  (3)透析机及相关器械按要求严格消毒、定期保养,并对参数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规定合理配置护理人员,严格实行人员准入管理,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按照分层培训要求,对各级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组织专科理论、技能培训,培养专科护士,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5)加强患者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出入管理制度、无菌操作原则,使用一次性透析器材,严格控制进入透析室人数,限制家属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减少污染。

  4、产房护理管理要求

  (1)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2)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物品存放规范,环境清洁、整齐、舒适,空气新鲜。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有预防交叉感染的措施,设有隔离产房,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

  (4)产房助产士须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母婴保健合格证方可上岗。

  (5)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原则,分娩记录等客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6)加强护理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7)有护理质量监控人员及小组,定期对工作质量有分析,改进措施及评价。

  5、新生儿病房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新生儿病房相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2)有护理质量监控人员及小组,定期对工作质量有分析,改进措施及评价。

  (3)加强气道、管路、压疮管理和基础护理质量控制,对新生儿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4)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和控制感染发生。

  (5)加强新生儿病房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

  (2)手术室布局合理、各类标识清晰,工作流程合理,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要求。

  (3)规范护士资质管理,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培训及入职后继续教育,提高护士业务素质及人文素质,完善护理人才梯队建设。

  (4)规范手术室固定设施、仪器设备、手术器械的使用与管理,定期维护。

  (5)手术室护理人员主动配合临床开展术前评估、术后访视工作,体现人文关怀。

  (6)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规范使用一次性耗材,正确处置医疗废弃物。

  (7)健全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各类档案管理,记录齐全。

  (8)成立护理质控小组,定期对手术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分析,有质量控制监测记录。

  7、消毒供应室护理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器械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3)消毒供应室布局合理,严格划分去污区、包装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辅助区。

  (4)工作流程合理,遵守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各区域设置物理屏障,并分别设有人员进出的缓冲间。

  (5)各种医疗物品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监测、发放程序符合要求。消毒灭菌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到位。

  (6)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改进措施及评价。

  (7)面向临床,确保物品供应安全,做好下收下送工作。

  (8)消毒供应室有验收合格证,护士须有护士注册执业证,消毒员须有培训上岗证。

  (9)按规范进行消毒灭菌物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监测;

  定期完成各项监测工作,包括空气、物体表面、手及消毒灭菌物体的细菌学采样及培养,所有记录归档保存。

  (10)做好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专业进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操作技能。

  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

  一、节前

  1.各病区组织学习重点制度:①岗位制度②交接班制度③查对制度。

  2.各位护士长保证急救用品充足完备,包括急救器材、急救药品、急救护理用品。

  3.节日排班注重年资搭配,每天安排听班。

  4.护理部节前到病区做临床评价。

  5.护理部确认全院应急备班人员名单。

  二、节日期间

  1.各病区按节前安排正常运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改变。

  2.遇特殊情况及时启用“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3.确保病区护理人力。

  三、节后

  1.节后第2日护士长及时将节日期间的情况反馈至护理部。 2.护理部总结,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投入是本院在从事医疗安全生产活动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本院法定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二、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本院会计核算期确定的营业收入,按照2%的标准,从预算中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事故罚款不再作为安全费用来源管理,作冲减安全费用支出管理。

  三、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四、安全投入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对上级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报备,。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就是按围绕安全文明生

  产医疗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医疗医疗人员

  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安全活

  动就是根据永春县医院实际情况,组织本院职工积极参加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手套、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口罩、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保证质量和数量。

  3)、医疗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就是在医疗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内外部环境。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用具;安全标志牌;安全工作服及安全口罩;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简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医疗用梯;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设施要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及时投入使用,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是指医疗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标志装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头、有人操作禁止合闸、高压有电、禁止跨跃的安全警示牌、警告信号灯及安全用语、安全标语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安设、有效警示。

  5)、重大危险源(因素)监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是指在医疗场所,各种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因素。为了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6)、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医疗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负责领导,并迅速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在安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工作。要保证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资源投入的有效性。

  8)、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

  9)、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10)、安全管理人职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11)、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六、财务科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七、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我院干部职工及患者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职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了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保障全矿职工家属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体首先办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开业。

  2、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每年一次健康查体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业。

  3、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每年一次健康查体,否则将其停业或罚款。

  4、食品从业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严格按卫生“五四”制规定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5、防疫工作人员经常深入食品从业单位或摊点,进行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地给予教育或罚款处理。

  6、由集团公司组织的检查小分队(参加单位有:医院、工会、行政、区队)每月1~2次对全矿各食品点进行检查监督,其检查结果列入地面安全考核内容。

  7、加强卫生宣教工作,利用电视录相、广播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势,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较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亮相。

  8、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如发生三人以上食物中毒,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医院安全的管理制度15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医院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医院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医院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医院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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