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根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xx年、20xx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二)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检查阶段。时间为8月至10月。检查方式:一是自查自纠。由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牵头,组织纠风、审计、财政、发改、民宗、残联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自查,并以部门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对今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在10月上旬将自查报告分别报市对应部门及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负责专项治理情况汇总工作,并于10月中旬将汇总报告报市老区与扶贫办。二是联合抽查,由市老区与扶贫办、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三是迎接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检查。市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等单位对20xx、20xx年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10月下旬将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1月至12月。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民族工作部门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残联部门负责对扶持残疾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提出整改意见。
(三)加强整改,完善管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不仅要梳理档案资料,查清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更要广泛宣传动员和深入实地调查,发动群众参与和听取群众意见,找准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在调查研究和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政策措施。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苏教安办〔20xx〕4号)。根据相关精神,特制订宜兴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三、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为:
组 长:孙全芳、柳志贤
副组长:吴胜东、蒋建伟、蒋 伟
成 员:张 俊、周 英、沈晓娟、葛以春、舒宇超、杨伟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俊兼办公室主任,杨伟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项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导科与安全办联合组织,相关科室与各学校共同参与。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
1.组织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公布救助电话,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各校要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公布学校专项治理机构、各年级负责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
(2)各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等渠道,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让每个学生了解具体内容,确保100%的知晓率。
(3)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1)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2)各校要组织排查,及时发现重点对象,并开展针对性教育,把欺凌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
5.及时处理。
(1)通过排查或救助电话等方式获知欺凌信息时,要迅速启动响应机制,由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处置小组,并责成处置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处理工作。
(2)对于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要由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直接处置,对于此类学生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6.监督指导。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各校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学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市局。市局将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1.学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校要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各校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2.市级普查。
(1)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无锡市教育局及宜兴市政府。
(2)市局将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3)市局将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建设,巩固创建成果。
3.无锡复查。
无锡市教育局将于20xx年10月上中旬组织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复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无锡市教育局将把复查报告连同我市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及无锡市政府。
4.省级抽查。
20xx年11月份,省督查组将对无锡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省级抽查时要在无锡市范围内 抽取不少于2个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问题,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教体系统集中开展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办班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惩罚并举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禹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
三、治理内容
1、严禁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场地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严禁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严禁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3、严禁为社会辅导机构推介、提供生源,从中谋利。
4、严禁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为其提供便利。
5、严禁未经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代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站在提升素质、全面塑造教育良好形象的高度,重视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并监督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社会反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坚决维护教师这个“人类灵魂工程师”的高尚形象。
(二)完善机制,强化责任
教体局成立有偿办班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一要建立、完善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学校是治理教师从事违规办班和有偿补课行为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有偿补课治理责任,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治理办法。要以“治理有偿补课”为内容,与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建立“治理有偿补课”自查制度。二要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教育广大教师加强学习,提高觉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推荐等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要教育学生并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参加无办学许可证的辅导班或托教机构,要敢于向学校或教师所办的有偿辅导班说“不”,并向学校或其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三要实施重点巡查督办。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检查小组,对辖区中小学进行检查。各学校要成立巡查小组,领导班子带队对学校周边进行巡查。通过督查、检查和巡查,不仅做好学校周围社区的全面排查,还要做好重点区域、嫌疑人员的蹲点检查。学校要成立督查队伍,经常开展巡(督)查,建立巡(督)查台账,一经发现本校教师有违规行为,必须迅速核实,并按照学校有关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要充分发挥学校责任督学作用,通过常态化、公开化督导,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师德建设,切实履行治理有偿补课责任。
(三)畅通渠道,接受监督
各单位要在落实好校内监督的基础上,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杜绝中小学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核查落实群众举报的有偿办班、有偿补课问题,对问题严重的信访举报件,一经查实,及时上报教体局进行处理。
(四)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凡经市教体局查实认定为从事有偿补课或有偿办班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除退出违规所得外,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实施“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分别或合并作出如下处理:
1、对违规教师的处理:由学校、教育党总支或市教体局对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其书面检查;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减发当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晋级,不得评先评优;报有关部门批准职务职称降一级;省级特级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名师,报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相应称号及资格;有偿补课所得,由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督促如数退还学生家长;对情节严重的,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取消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对于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对学校招聘的代课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辅导补课的,必须立即予以清退,其他学校不准再行聘用。
2、对违规教师所在学校的`处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给予校长及相关责任人效能告诫、诫勉谈话等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3、对违规教师所在学校校长的处理:一年内查实有一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责令校长作出书面检讨,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查实有两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一年内查实有三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免去校长职务。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教师纪律作风建设一起抓,促进教师纪律作风有新的转变;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教师素质提升一起抓,促进教师师德师风向良性发展,促进教师素质不断提高;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双评”工作一起抓,切实发挥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作用,提升教师塑造高尚职业道德的自觉性。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4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省、市、特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三、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办公室: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校园欺凌事件工作。
教务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处、综治办: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团委:负责加强团队工作,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社团文化活动和反校园欺凌宣传(黑板报、橱窗、征文等)工作。
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负责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从即日起到本月底,学校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明确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强化预防基础阶段。
1、学校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工作制度、措施、预案,健全预防处理校园欺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橱窗、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各班要分别在班会、道德与法治课时渗透反欺凌教育宣传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学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和谐校园形成与发展。
2、完善制度机制。学校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并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各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从即日起,学校要集中在本校范围内对全体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法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
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四)自查督查阶段。对专项治理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学校自查总结报告,于20xx年11月13日前报镇中心校。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教育局举报电话:xxx
安全办:xxx
督导室:xxx
龙河镇中心校举报电话:xxx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5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7月)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
组长:xx
成员:xx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职能成员负责对本校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治理和上报。(详见《xx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微信、博客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完善制度。及时制定《xx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xx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xx中学“防斗殴”教育材料》等,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4、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适时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6、排查建档。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校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9—10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拟定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6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也使部分学生误入歧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这些近期发生的恶性校园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处理和教育,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xx】22 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 年6月―7月
1.开展专题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召开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各班于6月21日前上报摸底结果和班队会照片。
3.完善方案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xx公众号和各班的QQ群、乐教乐学等途径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5.排查疏导建档。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同时禁止学生带学习工具意外的任何物品(包括零食)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及时处理警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保安、班主任、家委会值班人员和少先队值周班对校园进行巡视,并发动学生进行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约谈家长并上报街道中心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7.及时信息上报。按照中心校布置,各班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家长、学生举报。学校对摸底情况及时作出处置,并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20xx 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xx 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街道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班主任对发生在班级中的欺凌事件存在敷衍、应付和不及时上报、瞒报和漏报的,要记入班级考核。
5.本项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7
根据20xx年3月11日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召开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至5月底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5月底之前,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任务;对在巡检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污染点源,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河入省控断面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最低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调度落实《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强化治理效果,确保在各时间节点达到预定的工作和水质目标要求。
(二)确保按期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5月15日前,通过与有关部门、单位对接,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等措施,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清查出的42处、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解决的污染点源整治,确保污水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三)全面梳理和巡查辖区内污染状况。流域内各分局组织力量沿河两岸自源头进行再巡查,清查所有入河支流和排水口的污水排放状况,建档立册。在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整治的基础上,对清查出的支流、排水口的污水进行溯源,查找排放源头,发现一处解决一处。重新审查污水直排环境业户的经营资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不属于环保部门处理的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临时截污等措施,确保无污水直接进入主河道。
(四)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整治效果。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组织对流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排水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存在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以及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五)实施周巡检监测制度。组织对河道干流各控制断面、各支流、各排水口水质水量等每周巡检监测一次,编写监测简报。各分局在每周周四的十二点之前将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巡检监测数据报送监测中心站;在每周周五的十二点之前将监测简报会同污染点源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和市局办公室、流域处和监测中心站;监测中心站汇总各区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综合监测简报,于下周周一的十点之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和流域处。
(六)加强宣传,集中报道,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报送市宣教中心统一安排实施。抓好正反典型,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和单位。要选择好媒体工具,扩大影响面。
(七)实行周调度工作制度。每周调度一次,由市局分管局长主持,于每周周一的十点(局长碰头会之后)召开调度会。流域处、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宣教中心负责人,四区分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通报包括点源整治在内的各项治理工作的.进展、监测达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市局分管局长作出部署。
(八)加快推进二啤污水深度处理项目。督促第二啤酒厂倒排工期,确保5月20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设备安装,进入通水调试期。同步完成尾水排放方案的设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和督导机制。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分局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流域处,市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检查和督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识到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对每一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各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协作、突出整治效果。各分局要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与区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市排水管理部门和排水工区等及时沟通,互通整治工作信息;市局有关处室和单位要与市市政、市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集部门间联席会议,调度点源整治总体进展情况。以突出治理效果为核心,各项工作措施实行无缝覆盖。
(三)加强工作考核。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8
林业非法侵占专项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通过近几年对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连续不断的严打斗争,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整体形势日趋好转,尤其今春以来,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地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百日会战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严打成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严厉打击违法侵占、蚕食、使用林地等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从XX年9月1日至XX年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百日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统一行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严管林”的工作方针,以制止和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为重点,遏制林地流失,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保证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和谐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主要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查清林地使用情况,集中处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大案要案,处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的不法人员,依法收回一批非法侵占林地,遏制林地被非法侵占流失的不良势头,规范林地管理秩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全社会保护林地、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
(二)主要任务。
1.重点查处毁林开垦、蚕食林地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扩边地、拱地头等蚕食林地行为;毁林种粮、种参、种药等乱垦林地行为;退耕还林后毁林复垦等行为。
2.重点查处各项建设工程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强行侵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主要包括:建度假村、渔溏、养殖场及采石、采矿、取土挖砂等侵占林地行为;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超期使用林地,不按时恢复植被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本次行动重点查处XX年省林业厅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百日会战暨“森林利剑”5号行动以来未结案件和XX年以来违规违法侵占、蚕食、使用林地等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各乡镇、林场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森警大队、资源林政、林检、林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三、具体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要充分发挥新闻系统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对行动中和查处的有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报到,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1.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树立宣传牌、过道旗、发放传单等形式深入地宣传。
2.林区及边缘地带,通过走访口述宣传森林法、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对全社会进行一次森林法教育的目的。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法人懂得非法侵占林地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广大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取得全社会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在发生大案要案时,新闻媒体要提前介入,进行全程报道,通过新闻媒体这把双刃剑,达到警示、预防的效果。
(二)清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林场和参战单位要在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积极工作,由林业局和林场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清查摸底工作。要以资源林政、林业稽查大队队伍为主,森警大队、林检、林法及林场、林业站等单位密切配合,逐年度、逐林场、逐乡镇、逐地块对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要重点摸清XX年省林业厅开展“森林利剑”5号行动以来未结案件,以及XX年以来毁林开荒、蚕食林地及建设工程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并对案件性质、违法用地类型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分析非法用地的原因和特点,为案件处理奠定基础。
(三)案件查处阶段。
根据清查摸底结果和案件性质,对各类案件认真进行查处。森警大队负责刑事案件的查处,资源林政、稽查大队等部门负责行政案件的查处。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9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
三、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7月
1、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切实使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性和不良影响。抓好品德、心理健康、安全和法治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加强家校联系,重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2、完善制度措施。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园日常巡查机制,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建立常态化学生心理咨询机制,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适时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排查处理。各校要开展全面排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查找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隐患,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注重监督指导。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6、加强组织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各村校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中心学校;县级各学校于9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含纸质材料)报教育局安全股。
2、中心学校普查。各中心学校要组织督查组对乡镇内校点及村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含纸质材料)报县教育局安全股和地方党委政府。
3、县级抽查。县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县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取学校不少于2所。督查结束后,11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专项治理。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或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实行问责、追责。
3、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原则,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防范措施,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晰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整治方向,从思想认识、宣传、监管、考评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一、提升认识,正面引领。
在参加全市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xx市、xx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师德修养,正面引领关爱学生,倡导阳光辅导、义务辅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利用短信、微信群、公众号、校园网、电子屏幕、橱窗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治理有偿补课的.工作举措,将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深入人心。
三、自查自纠,公开承诺。
我校要求全体教师对照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责令存在组织、参与、诱导学生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立即纠正整改。举行“拒绝有偿补课,争做”‘四有’好教师”承诺签名活动,并将师德签名墙于校园显著位置公示。
四、完善监管,从严考核。
学校利用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宣传,要求家长积极配合,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对有偿补课坚决说不,向家长、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学校组建师德巡访队伍,在教师居住地小区进行巡访,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建立了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在考核机制上,凡是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在学期绩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1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xx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
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2
一、活动内容
1、积极营造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社区板报、宣传栏和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和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有关内容。通过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马路烧纸危害,自觉摒弃“乱烧纸钱”陋习,珍惜来之不易的市容环境建设成果,以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祭奠新风。
2、加大丧葬用品市场的清整力度。全区相关执法部门对销售丧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和生产制作封建迷信用品窝点进行清整,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清除的清除,该取缔的取缔,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做好治理乱烧纸钱重点防控工作。广泛组织党政机关干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采取包片、定点负责,明确责任,确保到位。区相关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禁烧道路进行全面流动巡查,切实做好疏导、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8月13日上午9:00,召开各街道工作会议,部署河西区开展“专项治理乱烧纸钱、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宣传周活动。
3、8月18日上午9时,在越秀路街教师村社区广场,举办河西
区开展 “专项治理乱烧纸钱、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举行“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努力争当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和发放焚烧箱。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在各自宣传点举办各种宣传活动。
5、 8月23日,市民政局和天津电视台在河西区挂甲寺街景兴西里社区举办“让祭扫更文明、让城市更靓丽”专题现场直播进社区宣传活动。
6、8月22日至24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上街,进行巡查劝阻乱烧纸现象,做好重点防控。
三、相关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牵头,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共同负责“专项治理乱烧纸钱、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文明办负责宣传周宣传活动,协调区新闻中心对本次活动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2、区民政局负责上街巡查的'组织落实、检查督导工作。
4、区工商局负责对辖区内无照、超照经营丧葬用品的殡葬www.dljs.net用品店、土产店、鲜花店和马路两旁非法售卖封建迷信、纸钱冥币的摊贩进行全面彻底清整,并牵头区民政、公安河西分局、区市容委、区综合执法局,对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进行治理。
5、区市容委、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私搭乱设、违法经销丧葬用品店堂的灯箱广告和在道路、广场、社区等公共场地摆放封建殡葬用品进行全面清整。
6、区经贸委负责对农贸市场内个体摊位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进行查处和清理。
7、区环卫局负责组织环卫人员对辖区道路进行及时清扫。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保洁人员负责对小区内焚烧物及时清理。
8、区环保局负责对露天焚烧冥纸等祭奠物品产生烟尘污染的责任人依法制止和查处。
9、公安河西分局负责对祭奠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以及在午间和夜间进行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或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同时在整治活动期间,负责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10、公安交管河西支队负责对送葬车辆的驾驶人、乘车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者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责令及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11、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移风易俗的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丧事活动不大操大办,不烧冥纸、冥币。
12、区总工会负责对广大职工进行抵制封建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乱烧纸钱的宣传教育。
13、团区委负责教育广大团员带头移风易俗,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
14、教育局负责对广大师生进行移风易俗、爱护环境、做传承文明使者的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的作用,积极动员家长参加维护良好市容环境中来。
15、区新闻中心负责及时播发、刊登《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在宣传周期间,每天对集中整治活动给与及时宣传报道。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3
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学校也越来越重视校园欺凌的治理工作。针对小学校园欺凌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工作规定
校园欺凌预防工作规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定义校园欺凌的范畴、种类等相关概念。
2、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及具体措施,确保校内所有师生有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识。
3、明确校园欺凌的处理程序,以保障被欺凌者的权益并避免二次伤害。
4、制定了鼓励学生勇于担任校园欺凌的举报及防范义务的行动促进器。
二、开展安全知识教育
1、举办学生安全知识课程,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针对校园欺凌,开展学生特别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违法性。
3、针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校园安全法及处理校园欺凌的政策、法律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强化师生责任
1、鼓励师生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及时报告,并积极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
2、指导师生了解及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被欺凌行为时采取正当、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加强学生社交技能培训
1、对学生开展社会交往技能培训,增加学生沟通能力和自卫能力。
2、加强学生团队合作意识的训练,减少因各种构成原因导致校园欺凌。
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的学校机制,加大对校园欺凌的惩戒力度。
2、建立严格的学生纪律与惩罚制度,依法治理行为异常学生。
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1、鼓励家长关注孩子的生活环境与心理健康,了解孩子的校园生活。
2、加强家庭教育,避免给孩子留下歧视行为的言传身教。
小学校园欺凌是一种严重的教育问题。学校和社会应共同发力,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防止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问题,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县信访稳定工作不出问题,经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12日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查隐患、清积案、净环境”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我县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要以“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逐案解决的办法,化解老矛盾,解决新问题,坚决避免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的发生。重点解决四类问题:一是涉法涉诉问题;二是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访老户等突出信访问题;三是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四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博野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县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体活动统筹指挥,协调调度。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
四、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2日至4月13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专门会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发动、认真部署。要打破常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于4月14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
(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14日至4月20日)
在博办字[20xx]8号、18号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无一遗漏、一清二楚的标准,将本单位的苗头隐患、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信访问题彻底摸排,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将所有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全部纳入视野,牢牢掌握起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稳控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上报后再出现新发问题随时上报。信访局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汇总,根据问题的性质、解决的程度、发展的趋势,分清级别,逐一进行 “四明确”,对县级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还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包案的各级领导对所分包的信访案件要全程负责,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化解整治阶段(4月20日至7月15日)
工作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在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把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多次重信重访、非正常进京访的案件做为工作重点,首先抓紧办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要向包案县级领导汇报,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合力攻坚;对要求不合理不应解决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促其放弃过高要求,息诉罢访;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人员,要充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端正信访导向。包案县级领导要加大协调督导力度,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对分包的案件,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都要再认真听取一次信访人的申诉(要形成谈话记录),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彻底搞清信访人反映的所有问题及事实、原处理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坚持的理由、当前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形成文字材料,分析症结,查找原因,决不能笼统、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信访人及其他客观原因。
在案件的调处化解过程中,要解决和稳控并重,两手抓,两手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监控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绝不能失控,绝不能出现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在调处化解期间出现问题,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和调处化解责任单位要共同承担责任;稳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负责。
结案标准:所有案件的办理要严格程序和结案标准,保证每个案件文字材料齐全,应用程序完备合法。除涉法涉诉案件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外,其他案件结案报告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是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责任单位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二是除加盖公章外,要有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办理责任人的签字;三是要有信访人签字的`回访意见,信访人签署“不同意”和拒签的,回访人要注明原因。凡不具备上述要件的,不能结案。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5至7月底)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形成书面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总结材料既要总结经验,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又要查找不足,对所包案件没能结案或没能息诉罢访的,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县里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出现问题、影响全县稳定大局的,落实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攻坚。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负总责,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攻坚克难。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更要协调联动,特别是对涉及全县、全局的重大疑难问题,关键时刻一起上,确保全县上下步伐一致、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2、要强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信访群众自觉依法信访的思想意识。要把惩处违法上访行为的法律、法规内容及典型案例做为宣讲重点,警示上访人员,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
3、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各阶段的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单位督查督导,根据每个阶段的要求,对重点问题处理情况、集体访越级访情况、包案和处理情况及时调度、通报。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5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津教委办〔20××〕64号)精神,依据《宁河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治理活动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宝增
副组长:董宝国齐建国 孙鹏丽
成 员:田长福 王刚 各班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 20××年5月-7月。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6月15日前制定《江洼口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德育处负责在6月20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德育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和张宝增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津教委办〔20××〕64号)精神,依据《宁河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时警醒师生。
2.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6月20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学校将由张宝增小组协调(时间另定),邀请宁河镇派出所、宁河镇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在3-5年级开展法制教育。
4.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少先队将组织所有少先队员于6月27日进行“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签名承诺活动。
5.学校德育处协调心理健康主管教师孙鹏丽,根据《心理工作计划》,协同班主任,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档案存档)。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学校由校安办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 20××年9月-12月。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年9月15日前完成。
2.区县普查。我校将按照宁河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配合搞好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年10月20日前将完成。
3.市级抽查。根据“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本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安排”,此工作将于20××年11月15日完成。
总之,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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