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常用(8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蚌教〔20xx〕73号),特制定《蚌埠市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全面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教学全过程评价为原则,以学生、家长、社会满意为标准。
2.科学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坚持发展性评估,做到评估与教学管理相结合,评估与教学研究相结合,评估与教师发展相结合,评估与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相结合。
3.可行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教育发展的不同程度提出不同的质量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学校实施有区别的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形成全面的教学质量观。
三、核算办法
本评估方案满分为500分。由过程性评估(400分)和教学质量评估(100分)两部分组成。
学校的最后得分:过程性评估得分+教学质量评估得分。
四、评估内容
第一部分:过程性评估内容分为学校管理、课程改革、日常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成果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满分为400分。
此项由各区教育局考核、核算后,每年六月底之前报市教育局。具体评估时间由各区根据工作计划自行安排。
过程性评估细则见附件。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评估由基础年级教学质量(20分)、教学质量抽测(20分)和小学毕业水平测试(60分)三项指标组成。
1.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2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2.教学质量抽测得分(2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3.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6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3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市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市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市最高及格率);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学校累计考核得分=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
以上核算,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一位。
平均分: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相加的'总分÷3。
优秀率:优秀分占总分的85%。
及格率:及格分占总分的60%。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指的是:四年级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教学质量抽测的年级由市教科所在抽测前一个月通知各区。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由各区教育局完成,并且在考试半个月后,上报市教科所。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由各区教育局核算所属各学校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上报市教科所,由市教科所最后核算。
各学校累计考核得分由市教科所核算。
五、保障措施
1.市教科所应加强对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评估的水平;
2.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必须重视做好监测年级和试题考前的保密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做好每次教学质量监测的考务管理工作,教师交换监考,保证考试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3.每次评估后,均不得给学校和学生排名,不能公布名次。
六、结果运用
1.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在监测后,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对平均分、及格率较低的学校,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要帮助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
各县可以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实施方案 篇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适应社会需要,根据我院就业指导中心《“诚得杯”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特举行会计学院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xxx、xxx
2、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会计学院20xx、20xx、20xx级学生
三、参赛形式:
报名参赛者可分为四类:商业计划书类、实体创业类、电子商务类、在校大学生校园创业体验类、创意类
1、商业计划书类
参赛团队由1名指导老师和4名学生组成。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包含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报名截止4月4日。
2、实际创业类
指在校大学生实际从事创业等商业活动三个月以上,取得一定成效的大学生创业者。以实际创业人员参赛。报名截止3月24日。
3、电子商务类
指在校大学生以本人身份在各类网上注册开店,经营三个月以上,店铺信誉良好、取得一定业绩的大学生创业者。以实际创业人员参赛。报名截止3月24日。
4、创业体验类
指在校大学生在组委会划定的校园内区域,围绕大学生校园消费的特征,展开创业实践体验。每个团队由1-2名学生组成。报名截止3月24日。
5、创意服务类:指在校大学生围绕产品或服务产生创意,产品设计、广告创意和其他项目的设想规划,提供设计作品、创意方案和设计规划。报名截止4月1日。
四、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类别不限,包括农林牧类、轻纺食品类、生物医药类、化学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机械能源类、服务咨询类、文化艺术类、建筑交通类、教育培训类等。
2、参赛团队在深入研究、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产品或服务完成具体、完整的商业计划。产品与服务包括:团队成员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经授权的专利,引用其产品;可行性强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针对区域经济提出的优势论证方案。
五、活动形式:
初赛:参赛同学自己确定设计的领域和方向,充分展开市场调研及设计成果制成方案。参赛同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团队方案(创业计划书简本,A4纸不得超过5页)。我院将会组织邀请评委对作品进行评比,并将择优选出30支团队入围复赛。
复赛:复赛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入围复赛的30支团队中选拔20支队伍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20支参赛队伍可以通过评委会提出的点评意见对作品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
决赛:进入决赛的队伍可以在得到组委会发出的决赛通知起到决赛方案提交截止之日前,对决赛方案进行修改。通过初赛与复赛的方案,结合专家的建议与要求,重点准备现场答辩与陈述,现场陈述要用PPT文稿进行演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陈述后参赛团队要接受评委会给予的质询,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答。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优秀奖十一名,优秀组织奖五个。
获奖团队将代表我系参加学院“诚得杯”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
七、注意事项:
1、参赛学生以辅导员为单位提交电子报名表到就业服务站国俊卿老师处。
2、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与成果,若出现违规或侵权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大赛办公室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以及评奖的资格。
3、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参赛队员的姓名。若需要请以甲乙丙丁或A、B、C、D代替。
4、参赛学生若在比赛期间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大赛办公室。
5、所有参赛团队成员均可在课外学分“创新与创业”一项中记相应分值。
本次活动由会计学院就业服务站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改进和提高基层党委的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现就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和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范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扩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使党委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原则
依法依纪原则。遵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正公平。
注重实效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
积极稳妥原则。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做到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不断提高。
三、公开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党员群众关注的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主要有六大类:
1.党组织的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指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主要情况。主要包括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奖惩等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及工作措施。
5.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指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6.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如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进展落实情况,困难党员补助情况,捐资救灾情况等。
四、公开形式和方法
公开形式
注重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通过有关会议、情况通报、文件等形式公开。
2、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专线电话公开。
3、在党务公开网站公开。
4、设置党务公开及其他公开专栏。
公开方法
公开的方法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体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党员培养对象的确定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五、党务公开程序
制定公开目录。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及其公开的形式和时限,并报上级党组织或区委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工作走向规范后制定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依照公开目录有计划地公开。
确定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方案和公开目录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并经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限,对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
收集和处理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电话受理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整理。
立卷和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六、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步骤
安排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全办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启动工作。及时召开全办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
组织实施阶段。
1、文明社区是我办党务公开试点社区,推荐为全区示范点创建单位,文明社区党支部要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具体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2、文明社区要积极开展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区委规定的示范点“八有”标准,结合本社区实际特点,积极组织实施示范点党务公开工作。
3、充分做好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年底迎接区党务公开领导组对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验收。
总结完善阶段。对办事处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七、保障机制
监督约束机制。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和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做到真正公开、及时公开。
信息收集处理与反馈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务公开中,要特别注意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梳理,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人审签后按轻重缓急进行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反馈。
绩效评估机制。每年要通过专项问卷调查、座谈会、公开评议、个别走访等方式,广泛了解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大范围地组织党员、群众公开评价党务公开的实效,科学确定对党务公开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同时,强化吸收采纳转化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的考评力度,把成果应用与转化率等作为衡量党务公开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
督促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和对重要公开事项及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对公开的反馈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理。党务公开的督促检查,由办事处纪委具体负责。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监督,党委部门通力协作,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办事处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相关股、所、站长为成员的办事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纪委。
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公开工作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办党务公开工作;基层党组织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所辖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强化监督检查。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督办的形式,对各示范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督查,主要督查具体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党务公开的载体平台建设情况,达到软件做实,实事做硬,硬件做好的工作实效。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开展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1、考生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其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考生须在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
3、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测试资格。
4、考生参加五校合作进行的通用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及我校特色测试(数学、物理)。
5、在条件许可的地区,根据通用基础测试及我校特色测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考生进行面试试点工作。
6、我校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并签订协议后,报教育部、各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备案,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7、我校纪检部门将对考生选拔实行全程监督。
三、认定原则
1、我校根据通用基础测试及我校特色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开展面试试点的地区,综合三项测试成绩进行认定。
2、自主招生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3、自主招生资格生分a/b两档,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40/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4、若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果没有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若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否则须服从专业调剂。以上均不含理科实验班类以及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
5、未竟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xx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四、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xx年11月5日-25日 2、材料截止:xx年11月28日 3、初审结果:xx年12月5日 4、笔试时间:xx年1月 5、资格查询:xx年1月23日 笔试信息在“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发布,资格认定信息在“中国科大招生在线”发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五、联系方式
六、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5
为提高我街道儿童健康水平,改善儿童健康状况,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我街道0-3岁儿童保健达到以下目标: 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95%; 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
O-3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儿童保健覆盖率;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原因构成的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 二、目标人群
所有居住在我乡的0-6岁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均为保健服务对象。 三、工作策略
(一)政府主导,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具体实施,明确儿童保健服务目标与责任,建立健全儿童保健工作机制,促进儿童保健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向社会和居民宣传国家
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政策和服务内容,提高居民主动接受儿童保健服务的意识,使辖区内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都能得到均等化的保健服务。
(三)规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服务,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举办 儿童保健服务培训班,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技巧和服务水平。
(四)县妇幼保健院要在儿童保健工作中,建立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机制,保证儿童保健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新生儿第1次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在新生儿家中进行。包括: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体温;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发现新生儿出现疾病症状,要及时转诊;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应告知家长尽快到医疗卫生机构补种。
(二)满月健康体检:新生儿满28天,要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情况等;要动员家长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体检:满月后的婴幼儿健康管理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时间分别在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说个月时,共8次。健康管理内容
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这次随访之间的儿童发育和患病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对家长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四)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的婴幼儿,要分析原因,对家长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有条件的可开展听力、语言、行为的'评估,此类发育评估较差,孩子要及时转诊。
(五)在儿童8个月、18个月、30个月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对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中、重度贫血儿童建议转诊。
(六)儿童在接受预防接种时,村卫生室应对儿童进行身高、本重测量,并记录在生长发育图上;在接受预防接种前要进行预防接种禁忌症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体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儿童保健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儿童健康体检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三)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儿童体检工作。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门诊等途径掌握辖区的适龄儿童数。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主动接受儿童保健服务。
(六)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后要及时记录儿童健康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管理。 六、儿童保健服务流程
七、儿童保健考核指标及解释
1、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
儿人数/年度辖区内登记的活产数×100%;
2、儿童健康体检率=年度辖区内进行1次及以上健康体检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登记的全部0-36个月儿童数×100%;
3、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要求的频次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登记的全部0-36个月儿童数×100%;
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一)救助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操作、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
具有本县户口,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一)农牧区五保对象;
(二)城乡低保户;
(三)城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民兵及其配偶,革命烈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等特殊优抚对象;
(四)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家庭成员;
(五)未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但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群众;
(六)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三、救助方式
(一)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自筹部分;
(二)大病医疗救助。
四、救助标准
(一)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局全额救助。
(二)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其当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住院医疗费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合管办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用发票1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救助金额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三)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实行基本门诊就医补助,基本门诊就医每人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600元。
五、救助程序
(一)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救助程序
根据《XX县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在每年第四季度对本村组(社区)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进行详细入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并在当年11月20日前将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花名册报民政局,经民政局审查、县农牧区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各乡镇分类办理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相关手续。
(二)大病医疗救助相关材料和程序
1.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公章);
(2)被救助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被救助人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票据;
(4)享受门诊就医补助的人员需持门诊就医发票原件和申请救助书面报告;
(5)村委会或社区调查填写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调查审批表》1份。
2.救助程序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调查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并实行层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社区居)委员会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评议。经评议,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张榜公布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并由申请人填写《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调查审批表》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审批材料后,须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3)公示。经批准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居)委会要分别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由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救助资格。
(4)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审批材料后,需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家庭(对象)核准其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金额,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
(5)建立档案。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档案实行三级管理,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建立档案,并按年度装订归档。
六、不属于医疗救助的范围
(一)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交通、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赔付人应支付的费用;
(三)因器官移植、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康复等发生的费用;
(四)不如实提供各项申请手续、弄虚作假者;
(五)跨年度累计的费用。
七、救助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
1.上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县财政预算配套资金;
3.按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它资金。
(二)资金管理
城
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局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县财政局、民政局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用于办理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民政局开设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银行专户,用于核算资金的缴存、支付(发放)业务。
八、管理监督
(一)民政局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和救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实行医疗救助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三)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督促县合管办与民政局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
九、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领导机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
副县
实施方案 篇7
为充分发挥社区在建设科技,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以及XX市的相关实施细则,围绕“科技”发展战略,在夯实和谐社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基础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统筹联动、资源共享的原则,把社区基础建设推向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力争到今年,全区90%以上社区达到全国和谐社区示范标准,为我区在“十二五”期间社区基础建设工作继续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按照我市有关要求,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区个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全部达标,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为适应“科技”的'发展形势,达到民政部和我市新时期有关社区建设的更高标准,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我区将按照“一个模式、两个阶段、三个机制、四支队伍、五项保障”的工作思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建立一个社区管理工作模式
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确保社区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形成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决策监督、居委会议事、社工站干事的全新社区管理工作模式。
完成两个阶段社区基础建设任务
按照规范一个、夯实一个、提升一个、巩固一个、充实一个的工作要求,分两个阶段推进。
今年为重点实施阶段,完成20个“五个一”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完成嘉陵道街整街建制创建任务,着力改造向阳路街、王顶堤街、长虹街等XX区重点社区基础设施,着力提街、街、街、街、中心街重点社区建设水平;着力建设街市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今年为全面提升阶段,文明社区“五个一”创建工作全区达到80%。
强化全区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管理数字化、办公信息化、服务网络化水平,推进全区社区基础建设达到更高层次。
通过三个机制推动工作
一是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区委领导,政府统筹,社区办、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基础建设工作联动机制。
二是运行机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由社区办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法律等需要进社区的工作项目,实施审核备案制度,规范工作内容、明确人员配备、保障资金使用,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考核,确保特色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管理机制,健全社区居委会岗位职责、考核培训、基础档案等管理制度;建立居委会、社工站办公设施、外观标识标准化配备制度;规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和社区事务民主听证制度,提高社区管理效能。
打造四支专业社区管理服务队伍
打造社区党务工作者、居委会成员、社工干事、社区志愿者四支专业管理服务队伍,推动社区建设骨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力争到今年底,专职党务工作者实现社区全覆盖,对居委会成员进行专业培训不低于60课时,取得全国社工专业职称资质的人才超过全市总量的四分之一,创出经验,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20%以上。
实施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社区办、民政局牵头对社区基础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各职能部门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街道发挥社区基础建设工作主司作用,确保工作落实,认真对基础建设项目的前期选址、设计、招标、施工、质量监控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
按照政府投入一点、向上级争取一点、街道自筹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的方式,加大社区基础建设资金投入。
将社区基础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今年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社区建设资金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用足用好市属职能部门资金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市级专项资金的投入;区属职能部门根据进社区的工作任务,为社区提供相关工作经费。
从街道系统“选商引资和协税目标两个责任制”奖励资金中统筹5%,用于支持和奖励社区重点项目建设、基础性工作和解决遗留问题等。
加大社区基础建设项目的影响力,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
建立区、街、社区三级信息通报制度,畅通街道社区和职能部门的沟通渠道;通过“六网合一”工程建设,加强社会保障部门和街道的信息共享,实现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围绕社区基础建设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解决难题,深化便民服务,推动社会管理能力上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确定社区基础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列入全区党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作为各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推动社区管理上水平。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组织互看互学互促观摩活动、印发等形式,及时交流工作成果,推广先进典型;利用、有线台和政务网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区社区基础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 篇8
一、夯实文明交通法治基础,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围绕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按照6月查不礼让斑马线、7月查酒驾、8月查毒驾、9月查闯红灯、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11月查超载的部署,每月突出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和主题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和文明交通教育基地建设,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增强企业、单位交通安全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公安部门11月30日以前按时限分重点落实7类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进教育基地、文明交通进驾校宣传;司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对重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法普及宣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30日以前指导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2.依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行为治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大力整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非法运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3.提高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效能。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拦截查处违法车辆,精准查纠、有效防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人值守制度,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二、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精心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会商,共同谋划,提前组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推出线上线下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在公众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1月10日以前制定方案,各部门12月1日以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各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联合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20xx年上半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在主要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主题活动,并联合媒体同频同步,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安全降速,为文明降速。20xx年下半年,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20xx年全年,在县乡、农村等地区大力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分别制定活动方案,7月31日以前完成“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宣传活动,9月30日以前完成“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宣传活动,12月31日以前完成“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20xx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各级公安、文明办、共青团委依靠、协同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单位的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进一步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7月20日以前,省文明办协调各地制定活动方案,会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各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7月31日以前联合组建,并指导各地普遍组建志愿者队伍,12月31日以前完成志愿者年度宣传活动。
7.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开展全省文明交通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共青团要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不同事故形式、不同展示平台,创作主题鲜明、质量上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用新颖的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用艺术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深化文明交通主旨。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6月30日以前制定创作评选活动方案,9月30日以前完成全省评选。
三、加强三大重点群体定向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8.抓好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级公安、文明办、文化部门要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将农村文明交通宣传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考评体系。20xx年,结合农村劝导站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重点推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文明交通农村建设,重点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模式,年内7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以上的县(市)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100%的行政村有一处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联合省文化厅、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六有”建设任务。
9.深化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再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职业驾驶人再教育情况的检查,督促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10.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起步教育。各级公安、教育、文化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分阶段编写制作交通安全读本、画册、教学片等,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广中小学生体验式、实践式交通安全教育做法,利用“六一”儿童节、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化厅9月30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品创作,省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四次(六一、122、放暑假前、开学后)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文明交通联播共享
11.深化媒体公益广告计划。各级文明办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整体公益宣传计划,牵头制定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公益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7月15日以前,省文明办做好年度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协调工作计划,省公安厅12月31日以前组织不少于八次媒体公益宣传。
12.深度应用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等主题媒体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拓展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安全提示等综合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8月31日以前完成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改版升级。
13.建立交通安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平台,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地交通广播,交通电视、移动电视的传播影响力,强化区域协作,及时发布相邻地区主要高速公路、国道路况信息及紧急情况下应急疏导措施,并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出台、重大交通管理政策发布及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全省宣传联动,共谋共策,实现宣传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14.建立文明交通效果评估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20xx年起,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各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制定评估办法,10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评估,12月31日以前向社会发布结果。
15.促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并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商业车险费率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完成诚信体系初步建设。
16.构建社会监督交通安全新格局。各级公安、文明办、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等活动,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8月31日以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省公安厅9月30日以前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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