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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1
为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有效遏制电梯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x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以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县电梯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整改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电梯安全各环节(规划设计、采购、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集中解决电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电梯管理工作责任,提高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用户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同建设文明、有序、安全的乘梯用梯环境。
三、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载货电梯,重点是居民区、学校、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景区景点、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
(二)重点整治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安装维保单位履职行为等。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电梯使用管理,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管理负责,要坚决消除“以保代管”的错误思想,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管理制度,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依法进行定期检验,制定电梯应急预案)。在电梯使用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2、电梯在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停用1年以上,应当在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不得使用。
3、在电梯桥厢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4、负责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监督并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5、确保电梯应急电话、应急报警装置保持有效畅通。
6、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时,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保护现场、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及维修;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
8、对电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9、负责落实电梯维护维修经费,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及时结算,不得挪作他用。
10、负责对在用电梯进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降低和转化风险。
11、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二)加强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并进行维保责任承诺。维保后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维保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电梯维保单位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坚决杜绝取证单位对所承保的电梯进行分包、转包以及资质挂靠等行为。
2、严格执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按规定的周期、规定的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特点,制订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在对电梯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时,维保现场必须保证2名持证维保人员。严格执行维保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确保维保质量。
3、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4、设立维保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作出及时到达故障现场的.时效承诺,并在电梯轿厢内公布维保人员电话,接到电梯困人等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施救及故障排除。
5、建立电梯的维保记录、故障情况记录和用户投诉记录,并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求,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8、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电梯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不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要求的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0、发现电梯超期未检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三)加强电梯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实检验把关责任
电梯检验机构对电梯检验工作质量负责,要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检验质量水平,提高检验工作效率。电梯检验机构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电梯检验工作质量。
2、严格按照承诺时间受理检验申请,安排检验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工作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同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对定期检验到期前一个月未申请检验的使用单位,及时下发《特种设备检验催检通知书》,发现超期未检的要报告当地质监部门。
4、为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5、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电梯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进行以下技术把关检查:
(1)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2)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3)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4)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5)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6)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四)加强电梯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有关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建立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电梯监管责任。建立质监、安监、住建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电梯采购、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工作行为,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
为落实蒙东能源安环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电梯安全管理,吸取年内发生的多起电梯事故、事件教训,认真查找电梯使用及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监察,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集中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电梯事故;进一步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我厂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范围
1、全厂范围内在用电梯;
2、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重点是维保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部门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宏伟
副组长:程庆军
成员:电梯维保单位所有成员
四、检查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检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落实电梯使用的安全责任情况;
8、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9、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10、电梯维保工作落实的监督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
1、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2、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3、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4、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5、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6、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7、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3、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5、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6、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7、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7日前)。
设备部成立专项检查组,研究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督促维保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
维保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8月15日,应将自查情况上报设备部。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8月16日至9月8日)。
维保单位要认真执行设备部指令,抓好检查阶段发现的新老问题的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重点改进措施并建立起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部门将组织专业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施再检查,以确保监管无盲区、措施无漏洞、整改有实效、成果有巩固。
第四阶段:总结抽查阶段(9月9日至9月10日)。
主管专业对整改问题进行验收,并闭环电梯专项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计划,上报安环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降低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电梯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专业和维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指导认真、督查严格,确保整治实效。
2、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树立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抓好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将安全标准规章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3、技术支撑,检验把关。
专业要严格执行三级验收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专项检查组组长。
4、强化宣传,共同监督。
需要各部门及各外委单位配合,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座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提高乘用电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电梯安全经济运行。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3
为贯彻市、区质监局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电梯运行质量,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水平,减少电梯安全举报投诉,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麓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有效提升本中心电梯使用管理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签约电梯公司维护保养规范化水平,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安全检验把关责任,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职责,推进长沙市96366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掌握电梯安全状况,形成“单位法人负责、维保单位承担技术业务支持、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电梯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望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任能
副组长:陈超
成员:李鹏、刘潡、叶杰
三、工作要求
1、单位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执证管理人员配备的执行情况;
2、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3、电梯是否签订维保合同;签订维保合同是否到期;
4、维保单位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二次常规维护保养;
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5、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含96366)标注是符合要求;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要求将维保电梯信息录入96366系统和安装了96366设备编号登记标志牌。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中心召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做好中心宣传发动传达文件精神,做到每项安全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让单位职工及社区居民群众参与支持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 ,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基本信息表和电梯安全隐患基本信息,并上报区安监部门。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25日至6月30日)。
中心电梯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督促维保单位对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查电梯电路运行情况,电梯开关门、急救呼叫系统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区质监分局。中心电梯安全员负责上报附件3,督促维保单位上报附件5表格。
(三)接受区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通过落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整改落实。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督查,对本单位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及时督促维保公司对电梯专项维修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中心成立工作小组对单位的安全整治行动进行专项督促维保单位维保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对电梯进行督导,达到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监督。
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充分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努力营造本社区居民公共关注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社会基础。
(三)加强落实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对于维保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中心领导小组应立即督促配合维保单位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监控措施,实行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领导小组要及时整理有关信息,要向上级安监部门及时上报。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4
为保障电梯安全,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根据省局《省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与市局《20xx年市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特制定20xx年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掌握我区在用电梯安全状况,着力推动“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进一步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缩短电梯困人救援时间,预防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推动建立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维修资金简便使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安全责任保险等机制,构建“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及时、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的电梯安全保障体系。
二、组织机构
在区政府领导下,发挥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作用。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大队全体成员,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
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问题电梯”进行逐一评估,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对发现问题的电梯逐台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开展“三无”(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电梯专项整治。
根据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情况,摸清“三无”电梯的底数和每台电梯的具体情况,制定“三无”电梯具体情况一览表,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措施,请示当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电梯安全问题综合治理,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建立“三无”电梯的安全监管机制。
(三)推动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工作。
摸清老旧电梯底数,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推动建立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筹措、维修资金简便使用机制。
(四)实施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和维保单位分类监察。
加大电梯维保质量现场监督抽查力度,继续开展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量化记分和分类监察,及时通报分类结果,重点加强C、D类维保单位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提升我区电梯维保水平。
(五)探索开展电梯责任保险工作。
坚持“政府鼓励、商业运作、中介实施、企业自愿”的基本原则,探索开展电梯责任保险。大力宣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采取自愿方式,鼓励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保险。
四、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5月15日之前)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集中部署大会战工作。广泛宣传大会战的目的意义,动员有关部门和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单位积极参加大会战工作。
(二)第二阶段(5月16日-6月10日)自查自纠,消除隐患。
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对有投诉举报、维保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于20xx年5月20号前将附件1、2、3(由维保单位填写、使用单位确认)上报我局特设科。各电梯维保单位于20xx年6月10号前将附件4、5、8、9、10上报我局特设科。
(三)第三阶段(6月11日-10月30日)重点督查,集中攻坚。
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组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等人员,结合电梯定期检验、维保质量抽查等工作,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维保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在用电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要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还未完成整改的电梯,集中攻坚,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完成整治工作。对于“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要报请地方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要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维保单位、落实维修资金的筹措。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客观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状况及整改的建议,推动隐患尽快整改。
(四)第四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总结大会战中好的经验,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督查检查。
要充分认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重要意义,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力求实效,按时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
生产、使用单位是保障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使用管理和生产单位对电梯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要明确在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其安全首负责任,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电梯制造单位保障电梯质量安全,以及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性能的责任,以其为主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并将责任保险与电梯安全排查相结合,发挥保险机制事故防范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调动业委会、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建立协调机制,调动各方力量。
电梯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多个部门,需要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住建、财政、安监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参与,这是取得大会战成功的关键。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与电梯安全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多元共治,齐抓共管。要积极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支持。安全监察和稽查执法机构要密切合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电梯隐患整治工作的进展。
(四)总结提炼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注意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发现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大会战的有效性。及时统计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统计数据和阶段性成果及工作总结。要系统总结大会战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好经验,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5
近年以来,随着我市电梯迅速增长,电梯的故障、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遏制电梯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湖南省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自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监察,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集中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电梯事故;进一步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市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1、全市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点是居民小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单位、体育场馆、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公园景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的场所,特别是居民小区内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的乘客电梯;
2、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重点是维保单位,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和外省质监局许可的在长单位(公司、分公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佘曼云
副组长:文琼山、王斯谷
成员:市局特设处、四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区分局(监管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必须亲自部署,制订电梯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四、整治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投诉受理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对租赁、承包经营的电梯,业主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落实电梯使用的安全责任情况;
8、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9、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10、电梯维保工作落实的监督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
1、电梯维保是否实行公开承诺制度;
2、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3、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6、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7、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8、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9、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3、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5、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6、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7、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各县(市)局、市局各区分局(监管组)应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门领导班子,研究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督促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维保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7月底前,应将自查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上报所在县(市)局、市局各区分局(监管组)。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对辖区内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见附表三)。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切实整改并达到要求,有没有自查未能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新老问题都要按照程序要求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同时上报市局。
第四阶段:后续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认真执行监察指令,抓好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新老问题的后续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重点改进措施并建立起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要组织相关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施再检查,以确保监管无盲区、措施无漏洞、整改有实效、成果得巩固。
第五阶段:总结抽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见附表四)书面上报市局特设处。市局将根据各单位所报送的总结材料及市局掌握的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六、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降低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电梯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事关生产生活、事关百姓安危,事关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指导认真、督查严格,确保整治实效。
2、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树立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抓好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将安全标准规章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3、技术支撑,检验把关。
检验单位要严格执行检验程序规定,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使用、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时要按照“三确认”的要求,将现场确认信息录入动态信息网上报安全监察机构。
4、强化宣传,共同监督。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扩大安全监察视野,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对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座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提高乘用电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电梯安全经济运行。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6
为确保全街道电梯安全运行,有效遏制电梯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以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街道电梯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载货电梯,重点是居民小区的在用电梯。
三、整治内容
加强电梯使用管理,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管理负责,要坚决消除“以保代管”的错误思想,做到“三落实、两有证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管理制度,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依法进行定期检验,制定电梯应急预案)
四、属地职责
属地社区应当督促电梯所有权人在电梯使用前明确使用单位,负责及时协调化解电梯使用中的矛盾纠纷,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管理提高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于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代管的社区必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确保电梯合法、合规使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培训阶段(5月5日一5月15日)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各本社区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任务。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电梯整治对象进行宣传发动,通过电子显示屏、小喇叭、宣传栏、业主群等方式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相关知识,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电梯使用、维保等方面的'监督。组织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管理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摸底排查、落实整改阶段(5月16日一6月30日)
由各社区要对各自辖区内所有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电梯管理及运行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一7月10日)
各社区电梯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和问题,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措施并形成整治工作报告,于7月10日前书面报送街道安监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具体负责电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共同监督
要对电梯安全工作进行持续宣传,同时宣传电梯乘用安全常识、电梯困人后乘客正确应对措施等,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努力构建“企业主动管理、部门依法监察、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对电梯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要及时、全面总结推广;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不断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的动态监管机制。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加强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整治在用电梯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全力防范各类电梯事故发生,为建设平安、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排查隐患为抓手,以整治隐患为重点,以狠抓落实为关键,通过近半年的集中攻坚,全面掌握全县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电梯故障率,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抓好、抓细、抓实这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任务,我局成立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科,由户业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四、职责分工
此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电梯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争取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对影响电梯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采取强力措施,降低电梯故障率,有效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
结合电梯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以使用年限长(十五年以上)、使用条件较差,以及多次被投诉的电梯为重点,对全县在用电梯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隐患和风险的电梯逐台建档,逐台评估安全风险,逐台制定整治方案,逐台进行整改销号,消除风险和隐患。
2、重点整治“三无”电梯。
对“物业管理、维保公司、无维修资金”的电梯,要报告县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
3、积极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对每一台使用年限长(十五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结合定期检验开展风险评估,向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提出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督促使用单位消除安全风险。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即: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阶段,摸底排查阶段,集中整改阶段和总结经验阶段。
1、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阶段(3月—4月)。
成立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及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自查。
2、摸底排查阶段(5月—6月)。
根据当地情况,开展专项排查。边查边评估,边建档边整改,对发现隐患和风险的电梯,逐一建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
3、集中整改阶段(7月—10月)。
对于问题突出,在摸底排查和评估建档阶段没有整改到位的电梯,开展集中整改。客观向社会公开其安全状况,推动隐患集中整改,切实解决“疑难杂症”。
4、总结经验阶段(11月)。
总结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七、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保障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明确并切实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是确保电梯安全使用的根本。
2、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发挥政府和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争取将电梯安全工作列入民生保障项目,多部门合作,建立多元共治新机制。
3、充分发挥基层所的先锋作用。属地管理,由基层所组织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县局特设科予以配合。
4、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社会监督。借助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持,发挥技术机构之优势,落实电梯制造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配合使用单位排查和整改隐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电梯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调动业委会、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让老百姓学习和掌握电梯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乘梯水平。
6、总结提炼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对大会战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总结,为进一步电梯监管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不断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8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区安委会《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目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区按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签约宾馆、定点医院、文化交流场所。
2、“重点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重点接待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机电设备),以及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客运汽车站区域。
3、“外围区”:是指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达到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保“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争“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青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质监分局局长张金贵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沈原、质监分局副局长聂猛、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奥会“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外围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严格落实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制定常见投诉举报工作程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列入对维保单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及质量的监督检查,促使维保单位和物业企业认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职责,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3、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
单位限期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4.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协同处理电梯安全重大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
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安排,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的使用、维保和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台帐,全面、深入、细致地彻底排查设备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
(三)重点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心区”、“重点区”电梯使用单位、“外围区”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的设备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档案。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五)政府督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发现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9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县部分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明、超期不年检和维保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维保单位切实完善电梯管理制度,提高电梯维护保养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病房电梯和货梯。整治重点为居民小区、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特别是依靠当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5月20日。
四、整治内容
1、电梯安全使用责任主体是否落实,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是否有持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电梯是否及时申报年度检验并检验合格;
3、是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等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是否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是否对电梯制动器、超载保护装置、各安全保护装置等逐台进行检查;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
6、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局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电梯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是遏制电梯事故的有效措施,事关百姓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
(二)协作联动,综合治理。
局相关科室、各分局要加强协作联动,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查处;对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跟踪整改。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增强电梯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普遍性、深层次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
此次整治,局督查室将不定期的开展督查,确保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分局、局相关部门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不按整治要求开展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各分局每10天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整治情况。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10
为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质监局、武汉市质监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就xx区电梯安全使用大会战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深入排查全区电梯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堵塞安全隐患漏洞,做到3个100%。即使用单位自查率100%、质监局局辖区内复查率100%、隐患解决率100%。辖区内所有电梯。
质监局成立电梯安全使用大会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全体工作人员任组员。
一、物业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结合《武汉市电梯安全使用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辖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物业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要按照“一台不少,一梯一表”的要求,逐台填写自查记录表格(表格见附表1、2,液压电梯等其它梯种可参照执行)以及汇总表(附表3),盖章确认后报送区局。
二、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武汉市电梯安全使用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及投诉举报情况等,我局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电梯安全状况,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重点要针对近年电梯事故、故障较多的项目重点检查,如紧急报警装置、层(轿)门滑块、电梯平衡系数、制动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链断链保护、附加制动器以及防逆转保护等。各街道安全监管人员需将此期间或之前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质监局一并处理。
三、搞好工作信息报送。
各维保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向我局电梯安全使用大会战领导小组报送信息、总结等材料。
(1)第一阶段(4月30日前):
各维保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上报附表1、附表2和附表3所有内容(盖维保单位和物业单位两方公章),上报至我局;
(2)第二阶段(10月30日前):
各维保单位将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和物业方沟通,务必于10月30日前解决所有隐患后,将整改情况第二次填写附表1、附表2和附表3所有内容(盖维保单位和物业单位两方公章),再次上报我局,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不间断的核查与核实,核查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敷衍推诿的情况,我局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条款予以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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