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请假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请假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请假制度1
为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 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 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 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3.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不得向学生提供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请假单(含未填写请假时间、学生未签字等)。
第六条 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 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给任课教师。超过五个工作日不给予补假。
2.事假 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需在请假单上注明与家长确认的情况。
3.公假 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 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补假者需要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因,由辅导员向家长核实情况。学生于假期满之后,至辅导员处补办请假单,病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事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 《学生请假单》需加盖院系请假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九条 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第十条 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 当学生的缺勤次数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
第十三条 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具体解释或补充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
请假制度2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假程序
1、审批权限
①员工请假1天,由物管部长审批
②员工请假3天,由公司经理审批
③员工请假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
备案归档。
3、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三、请假规定
1、事假:
①经领导批准的事假3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3天不发工资。
②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③员工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补办手续
按旷工处理。
2、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需凭医院诊断证明,领导审批。
②员工因病请假,工资照发。
3工伤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假工资照发。
4、婚假
①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③婚假按国家规定可请假七天。
5、产假
①凡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前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产假可享受一个月假期,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工作照发。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准假3天,需报有关领导审批。
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旷工认定: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
②未办理请假手续休假
③不请示报告休假
上述旷工行为视其情节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罚
①按工资3倍处罚,在当月工资扣除
②旷工2次,按辞退处理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2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②子女结婚可请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5天。
4、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60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10天(包括节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③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4请假时间规定1-5天,6-10工资推迟发15天发11-15工资推迟发一个月发。请假本月满勤没有,取消优秀员工评比。
第四条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3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师院人(20xx)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病、事假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二、产假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三、哺乳假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四、婚、丧假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六、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七、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在编员工,非在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办理。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第四条 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
第五条 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天以上 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
第六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
第七条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
第八条 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 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
第十一条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条 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第十三条 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丧假
第十五条 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
第十六条 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
第六章产假、哺乳假
第十七条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八条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条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二十条 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
第七章计划生育假
第二十三条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条 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二十七条 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 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
请假制度3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工作环节,确保学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现对学生考勤、请假做以下规定:
1、实行课前考勤制度。每节课(正式课、自习、辅导、各类活动)教师首先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勤,对无故不到学生及时报告教学处。
2、实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出校门,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学生返校要在门房进行销假。
3、实行家长签字制度。走读生临时请假外出,班主任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必须告知家长,住校生临时请假外出,必须要安排至少一名学生陪护。学生请长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时间),必须由家长在请假条签字并来校领人,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电话请假,必须要有家长给班主任通过发信息请假。
4、实行领导签字制度。学生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德育处批准签字,学生请假超过一周7天,必须由分管校长签字。
5、实行跟班教师准假制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如果属于班主任不上班时间,则由跟班、辅导教师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6、实行值周领导准假制度。学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由值周领导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
请假制度4
一、事假
1、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行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别状况除外);
2、一般员工请假必需提前一天当面对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特别状况除外);
3、一般员工如连请2天事假,需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4、工作时间内临时有急事,需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上班前遇紧急状况,在允许范围内,依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各组长如需请假,必需提前一天当面对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临时状况需向总经理进行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总经理签字;
7、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矿工处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责任。
二、病假
1、病假需供应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用完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一般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请假制度是内部管理一项措施,有利于各组长支配工作,管理人员要认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
请假制度5
一、考勤管理
(一)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由培训基地的各专科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每天予以考勤,并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记录本》。学员考勤记录每月须交给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每季度报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培训基地有关规定执行休假。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程序
凡学员请假,均需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申请单》(附件1,下面简称申请单),交给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备案。
(一)凡请假1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交所在培训科室主任批准。
(二)凡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凡请假3天以上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须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请假7天以上的,报河北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请假到期因故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延期休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事后持当地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法律文书,书面说明原因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旷工处理。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病假、计划生育假、产假、事假、婚假、丧假规定
(一)病假
1、学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
2、因打架等违法行为造成伤害,不得享受病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3、节假日休假、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疾病所超过假期的天数,必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假证明和病历。
(二)婚假
凭结婚证书可享受5天婚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另增加婚假7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三)计划生育假
1、已婚学员分娩,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男学员如妻子
休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事假
因特殊事宜必须要本人在培养学习期间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教学计划前提下,可酌情给予事假。
(五)丧假
学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死亡时,可给丧假5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非直系亲属(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可请事假3天。
四、对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病假、事假、产假等情况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
1、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2小时之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当日旷课(旷工)处理。
2、无故早退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课(旷工)处理。
3、一年内有1个月中无故迟到、早退现象达到3次者,由培训基地住院医师培训管理职能部门提出批评,并责其作书面检讨。
4、一年内有2个月都出现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或一年内累积超过8次者,需上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处理。
(二)旷课(旷工)
1、请假或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课(旷工)处理。
2、请假时弄虚作假、涂改证明者,按旷课(旷工)处理。
3、不服从培养计划安排的,无正当理由擅自脱岗者,按旷课(旷工)处理。
(三)病假、事假、产假
1、病假时间年超过5天以上、事假年超过3天以上的,则超出天数须利用休息时间补足所缺培训时间和任务。
2、产假及其他国家规定假期生活补贴费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3、在培训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请假,累计时间超过三个月者,一律延长培训一年,在此时间补齐所缺课时或实习,并通过相关科目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结业考核,视为培养合格。延长培养期间无任何生活补贴,一切费用自理(含学习、生活、带教与考核费用等)。
4、病假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则按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处理。
请假制度6
1、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入学教育、班会、两操、升国旗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2、理论课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填入
课堂纪要;早操、课间操、自习课、升国旗仪式及各项集体活动由值周班等负责考勤;实习课实习教师负责考勤(校外实习由实习带队老师负责考勤);住校学生晚寝考勤由宿管人员负责考勤。
3、迟到、早退均以铃响为标准鉴定,铃响人未到或铃响人已离开,分别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三次或早退、迟到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校外实习以实习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4、病假应由校医或医院出据诊断证明,班主任批准;病假一天以上的,应住院或回家治疗。
5、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实需要请事假者,应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事假一律由本人办理,不准捎假,事后不得补假。
6、病、事假三天以下的应报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7、住校学生周末可按学校要求登记离校回家,周日晚6:00前应返校;登记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离校回家的,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按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处理;
8、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9、住校生请假离校应由宿舍管理员批准。
10、不按规定办理病、事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期满返校时,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住校生晚七点前到宿舍管理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课或夜不归宿处理。
11、病、事假应填写学校印制的假条,存根联及相关手续由班主任留存;
12、班主任应组织班委会填报《班级学生考勤表》,《班级学生考勤表》无班主任签字无效。
13、上课学生缺勤,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学生缺勤半天的,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缺勤一天应报学生科。
14、宿舍管理人员必须每晚查寝,发现有学生夜不归宿,一小时内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找夜不归宿的学生。
15、经常夜不归宿、连续旷课七天、一学期累计旷课十天的`,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直至责令退学。
16、任课教师疏于管理或提前下课致使学生在上课时间内离开教室或实习场所,负有考勤职责的教师未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学生考勤各项工作,门卫未按作息制度要求使学生离校或入校,因而造成学生伤害等事故,学校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假制度7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为早7:30,下班时间为18:00(正常班),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
现场倒班时间为7:30-18:00(白班),23:00-7:30(夜班),上午10:00-10:10,下午15:00-15:30夜班3:00-3:10为中间休息时间。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十天者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除名。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1天(含)首先经班组长审批,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经过班组长审批,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病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⑤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
1)婚嫁
工龄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2)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休假。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办公室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3)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4)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办公室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办公室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
五、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主管领导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加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视为加班,加班时间在夜间零时之前者可补休半天假。加班时间至零时之后者,可补修一天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假者,可发给加班费,加班费发放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请假制度8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需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准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别状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需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支配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准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状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值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打算赐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与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赐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供应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政策,在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赐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赐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马上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状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依据路程远近,另赐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状况支配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请假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在温龙教办政〔xxx〕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就学校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事假:从严控制教职工请事假,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教职工请事假一天扣50元,如需安排其他老师代课的,按一课时20元扣除。
(二)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需提供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及医药发票等有关凭证,(附在审批表后),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提供《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教职工请病假一天扣30元,病假超过1个月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三)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教职工结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批准给予3天婚假,教职工实行晚婚者可享受7-15天婚假。
(四)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的,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隔代亲属亡故的,可给予丧假2天。去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超过的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职工的子女结婚可准假2天,教职工的子女订婚或青年教师订婚准假1天,超出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规定
1、每位教职工每学期可享有1天事假,45周岁以上的教职工每学期可享有1天的病假,不作任何扣款。
2、请假在先,准假在后,若遇有急事、急病需立即请假的,可先口头批,但必须3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以上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请假制度10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举措,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优化。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可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优化请假流程和操作。完善请假申请、审批、安排、记录和统计等各个环节,提高请假流程的效率和透明度。
(2)加强公司规定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公司内部刊物、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员工普及和宣传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提高员工的规矩意识和遵从度。
(3)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引导员工依法依规请假,加强员工的管理和约束。
(4)借鉴其他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其他企业先进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的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请假制度管理水平。
总之,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组织管理和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优化相应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不断提升请假制度管理水平。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一、前言
请假是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种常见情况,它可以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休息和调整,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对于公司而言,制定适当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既是保障员工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一环。
二、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目的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准确理解和遵守请假规定,对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协作、合理分配和管理公司的各项资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请假管理规定详解
1.请假的类型
本公司请假按照时间分为短假和长假。短假指请假时间不超过3天;长假指请假时间超过3天。短假与长假的请假规定不同,请在申请请假前认真阅读公司的请假规定。
2.请假的申请流程
在公司设立了专业的请假管理部门,员工们可以向该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申请时需说明具体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司要求员工在请假前的3天内填写好请假表格,并在请假表格上注明请假原因,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递交管理部门审批。
3.请假的审批流程
员工的请假申请需通过请假管理部门的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始可请假。请假管理部门在收到请假申请后第一时间向经理和部门主管科学呈报,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相关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批流程:申请额度在1个月以内的请假需部门主管审批后,呈报给总经理审批;申请额度超过1个月的请假需总经理直接批准。
4.请假的实施和记录
请假过程中,员工应按照请假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请假并落实各项规定,如离职手续、代班人员选择、班次交接等。同时请假管理部门应加强请假的记录,详细记录员工请假信息,建立员工请假档案。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向请假管理部门提交请假记录及工作汇报。
四、请假规定的处罚措施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秩序,对于员工在请假申请、请假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行为和违规操作等情况,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请假管理部门应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那些不能遵守请假规定的员工不予批准,请假申请。
五、倡导健康的请假文化
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秩序前提下,公司也希望员工在自身情感和身体健康有需要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地请假休息,缓解工作压力和身心疲劳。同时希望员工以身作则、遵守请假规定,不做“请假党”,宣传健康、科学的请假文化,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员工幸福感。
六、结语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继续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让员工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并获取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将会越来越好!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请假制度11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放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有人证,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处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
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务主任和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工伤假、产假、丧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外,病、事假请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若出现空堂课按旷工处理。病事请假者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每节5元支付给顶课者,工伤假、产假、丧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5元。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由主持工作副校长负责审批;公假、副校长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请假制度12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请假制度13
一、教育教学工作既是一项自学性高,岗位责任强的工作,又是劳动见效经历时间长,可塑性大,更需要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的.职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意见要向校行政领导小组提出,没有新的安排之前,拒不上岗工作者,作旷工论处,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教职工(校警除外)每天经常性的上班时间为:上午从早读至放午学,下午从第一节至第三节。晚自修安排坐班者也是上班时间。
四、任课教师必须严格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学校实行签到制度,每天签到时间:上午上班8时前,下班11时后;下午上班15时前,下班16:30时前,不签到者视为缺勤,代签作缺勤论处。
五、服务教育教学人员,如学校管理人员,各室(馆)管理人员,学校会计、出纳及其他人员,必须按上班时间出勤,主动自觉地完成本职工作,因公事离开办公室及工作场所要报告考勤人员。
六、治安保卫人员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治安岗位时间上、下班。
七、教职工因私事或病不能出勤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数,由有关领导签批后交教导处。不出勤又不请假者则为旷工。
八、请假1天以内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请假6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假7天以上送教育局批准。请产假和病假,须持医院证明。婚假和产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校外探亲、度假、生病或因急病本人不能到校请假的,请假条和有关证明要托人交给学校,或上班后及时补交。
十、请假后确实需要延期可以补假,外出因病不能按时返校可以凭医院证明补假,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补假,补假由校长批准。
十一、上班的基本要求:上班时间即为工作、学习时间,每位教职工必须自觉工作、自觉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确有事(公事除外)离开工作场所每半天不宜超过一节课时间。不准在上班时间内从事如下棋、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和影响他人工作的活动;不准在办公室、教室等工作场所干私活。
请假制度14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xx年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四、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五、婚假和丧假
《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此后,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但目前全国层面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各地规定情况不一: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
六、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七、女职工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请假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3、惩罚制度:
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元、10-25分钟扣15元、25-60分钟扣3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许总同意)
四、休息与请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许总申请(同一天不能有两人以上同时休息)
请假需提前向许总申请,扣当月工资的1/30。如没有提前申请按旷工处理罚款150元
五、加班管理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按小时计算每小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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