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时间:2024-08-06 07:05:36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集合15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集合15篇)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

  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并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如果未能完全落实上述内容,将会扣除当月的考核分数5分,若未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则会扣除2分。

  2、我经常向本工段的班组职员强调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保安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确保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同时消除一切可能导致伤害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如果发现有一个未能遵守规定的.情况,将会扣除月度考核分数的5分,并且如果台账不齐全还会额外扣除2分。

  3、班组成员要熟悉本工段的重大危险源和其他危险作业,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亲自督促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如未开展相关考核,扣除5分;如开展但不符合要求,扣除2分。

  4、加强对工作场所和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确保物品摆放合理,落实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若未开展相关工作将扣除10分考核分数,若开展但不符合要求则扣除5分。

  5、对本工段班组职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督促职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制止“三违”现象;1项记录不完善扣当月2分,违章作业扣10-50分。

  6、负责对新调入本工段班组的职员、改变工种的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按标准要求考核上岗作业;1项未开展扣当月考核分50分,开展不符合要求扣20分。

  7、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1项未学习扣当月5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扣10-50分。

  8、定期组织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同时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本工段的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和上报工作。若某项工作未能落实,将扣除当月考核得分5分;若台账不齐全,将扣除2分。

  9、我们应该正确识别各种事故的苗头,一旦发现险情或事故,立即采取先期处置、隔离和疏散措施,并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同时,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发现违章作业的情况,将会被扣除10-50分的考核分;未及时撤离或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将被扣除10分;对于隐瞒不报的情况也将被扣除10分。

  10、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妥善。如未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将被扣除本月5分;若存在违章指挥行为,将被扣除2分。

  11、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指派专人管理应急装置和物资,监督危险作业,确保从业人员了解作业岗位和场所的危险因素以及应对险情的要点,同时保障逃生通道畅通。每年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如果未能建立救援队伍,扣除当月5分;若救援物资不全,扣除2分;未能及时组织演练,扣除5分;如记录不全,扣除2分。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2

  一、目的: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规定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结合本加油站实际制定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范围内的站长、班组长、安全员、加油员、计量员。

  三、考核内容:

  3.1安全责任制履职情况。

  3.2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3.3事故情况。

  3.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3.5违章违纪考核。

  四、考核标准:

  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一、加油站站长是加油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加油站的安全经营、防火、治安、保卫等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安全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安全工作坚持做到“五同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搜检督促加油站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经常对员工进行技术素质、劳动纪律、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的安全教诲,实时纠正安全出产中失职和违章行为。

  四、加强对票证、现金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盗、防骗、防抢等提防措施。

  5、加强对油品数量质量的管理,严禁有短斤少两行为,杜绝跑冒油事故的.发生。品种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熟悉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七、认真落实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做好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保证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拿取方便。

  八、制定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和指挥系统,编制图表说明。成立加油站各种安全组织,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综合应变能力。

  九、坚持加油站的日、周检查制度,加油站能够自行整改的项目及时落实整改,无能力整改的项目及时落实预防措施,上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无事故。

  十、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传达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和要求,总结油站近阶段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与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

  十一、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代培人员)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

  十二、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在站长的带领下,负责组织和带领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熟悉加油站各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防火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

  四、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安全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五、负责新上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及帮带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班员工对作业场所的卫生进行打扫,确保干净卫生,并做好作业记录及交代班工作。

  七、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处理本班内外日常事务,重大问题及时向站长报告并协助处理。

  加油站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研究和贯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诲。

  二、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出产规章制度,搜检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三、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定期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五、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站(班)长,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熟悉加油站各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七、熟悉本岗位油路、电路控制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准确无误及时关闭、切断。

  八、发生事故时,协助站(班)长及时处理和采取,组织人员救护伤者。

  九、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安全出产法令、法规及站内制定的各项安全出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二、在站(班)长的带领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三、做好作业场所的清洁工作,坚守岗位,严禁上班时间脱岗、睡岗。

  四、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术,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5、负责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实时阻止和汇报。

  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和训练。

  七、熟悉站内各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及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做到“四懂四会”。

  八、自动、热情、标准地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满足顾客合理要求。

  九、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手续完备,登记准确、及时,双方签字确认。

  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研究计量及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三、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地区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四、按规定进行每日计量工作,对油品进行封闭式管理。发现油品大亏大盈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迅速查找出原因。

  五、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负责油罐区范围的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的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的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5

  1、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包括各劳务分包队伍)必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管理关系和职责,制定考核办法。

  2、责任制考核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严格考核到各级各类人员。

  3、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由项目部集体研究制定,在实行目标管理过程中,针对每位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进行量化考核。

  4、责任制考核不得千篇一律,应定人、定岗、定责,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5、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应建立台帐。

  6、责任制考核和奖惩情况应与年度总结、评比相挂钩。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6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1、项目经理(建造师)、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除持有效证件上岗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按时、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提高工人生活饭菜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4、企业、项目部不但要虚心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整改。而且按计划参加公司例会,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计划执行。

  5、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分部、分项工程,各班组要设专人负责,接受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7、机具、机械、临时用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每周检查一次,任何设备不得带病作业。安全警示标志,及“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使用平面图形式挂于人行通道口处。

  8、严格控制事故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9、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项目部5万元,市级3万元,县市级1万元。

  10、在行业部门日常检查中,被“黄牌”警告的、查封的、被新闻媒体暴光的,按情节分别对项目部处罚1-3万元。

  二、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日常施工前,企业、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从企业工程项目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总造价的20%。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按建设单位拨款中,分期、分批提取。

  (2)、所拨款项要专款专用。

  (3)、安全设施:购买安全网、钢管、扣件等材料时,要向厂家索要相关手续;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4)、采用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等,出租方应提供近期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书,相应资料档案要随机走。

  (5)、资金得到保障,企业财务科要分期分批划拨款项到项目部,采购员要严把材质和法定合格手续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安全资金划拨到项目部,发现挪用安全生产专项款额,将对项目部按工程造价5%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使用制度

  (1)、企业从工程款中提取20%专项资金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使用。

  (2)、企业共有十二个工程处,每个工程处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要设立专用帐户。

  (3)、提取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的专用项目,各工程处要做到专款专用。

  (4)、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前,必须向工程处通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采购。

  (5)、采购商要有相应单位资料手续,一旦出现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各工程处除设立专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专用帐外并从提取20%安措费中再提取5%作为专项资金。

  (2)、各工程处每年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档案员的培训费用由工程处财务科支付。

  (3)、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也要从工程处财务科中提取。

  (4)、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5)、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有代替行为。发现代替的人员,培训费一律自负。

  (6)、学习内容要做好笔记,并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用于机具机械的维修、润滑和除锈费用支出。

  (2)、机具、机械的改造、革新技术研究的费用,要从专用安措费中划拨。

  (3)、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要为技术革新、先进工艺的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4)、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提出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每年都要提取,企业、任何项目部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副经理、主管安全经理、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学习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掌握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规范。

  3、转岗换岗的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7天,公司级2天,项目部级2天,班组级3天。

  4、培训内容: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各工种操作规程、规范,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掌握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常识,学习好《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是:有权对本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义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三宝”用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和各基层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项目部经理负责制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安全动态,以安全检查促进隐患的整改。

  (2)、项目部接受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企业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标准按JGJ59-99执行。

  (3)、项目经理组织每15日由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查思想认识,看安全达标方案如何实施;第二,查安全管理制度,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第三,查作业班组,看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并逐项打分。

  (4)、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机具、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项目,内业资料编写情况。

  (5)、班组每天班前饭后搞好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检查人员做好登记和监督执行,并将检查评比结果,记录隐患整改小结。

  (7)、企业在检查中考核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的同时,将得分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2、企业、项目部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检查

  (1)、企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每周二上午8: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架工班长、电气负责人钢筋班负责人。

  (2)、日常各项目部除成立领导小组外,每周检查一次,并且要分专项,如:临时用电项目、脚手架项目,并有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公司除按计划每月一次检查外(30日),10号、20号定期不定期检查。

  (4)、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建造师限3日内将存在的问题,按“三定”原则执行。

  (5)、按公司计划组织在册安全员在节假日、夏季、秋季、冬季必须对所有项目逐项检查,不得有遗漏。

  (6)、关于对“黄金周”检查时间:“

  五、一”前,即4月28-30检查,“

  十、一”前9月28-30日检查,做好民工放假工作。

  3、检查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

  (1)、公司组织检查人员的选择,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精明强干人员参加检查。

  (2)、按JGJ59-99标准中的10大项,由8人具体分工逐项落实。

  (3)、做到现场逐项落实整改日期,是哪个班组,哪个班组安排,正常时间三天完成。

  (4)、检查时,谁存在问题,记录在《指令书》中,复查时逐项进行,发现未改,将停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停工整改不合格将按罚款细则进行,现场处罚,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4、柱查隐患处理,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制度:

  (1)、对检查中心的隐患问题,要安排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逐条落实。

  (2)、复查时按指令书中要求整改,复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开好项目会,提出整改困难,共同解决。

  (3)、机械、机具、电气、电缆等带病作业的,要求项目部马上维修或更换,消除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不良习惯。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

  2、按照事故类别规定: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2小时内立即报企业安全部门,企业逐级上报。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在2小时内上报。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在2小时内上报。

  (4)、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重大事故为四级,发生事故单位应在4小时内立即上报。

  3、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除及时上报外,应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发生事故之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3)、领导没得到教训,不放过;

  (4)、职工和群众没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要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实施事故处理报告,落实“四不放过”制度

  (1)、事故发生后,除立即上报外,并由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立即送往就地就近医院治疗。

  (2)、由企业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认真调查。

  (3)、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在调查中要主持公道,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7、建立事故档案制度

  (1)、企业发生事故后,除及时上报外,要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

  (2)、调查中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十四项条款。详见报告书格式(附后):事故报告表

  一、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

  二、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三、事故地点

  四、发生时间

  五、事故类别

  六、事故原因

  七、事故级别

  八、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种

  工作时间

  教育情况

  伤害部位

  伤害程度

  伤害原因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

  天

  十、本次事故经济损失

  元左右

  (3)企业或项目部除要严格执行报告书内容外,必须一式8份上交:隶属单位2份、城建部门2份、保险公司2份、企业备查2份。

  (4)事故报告手续:单位盖公章,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叫企业档案室。

  4、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用人单位必须为企业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事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使职工退休有生活保障。

  (2)项目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各项目部依法为建筑职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不办理保险的一律不准开工。

  (3)意外伤害保险,按工程总造价2‰一次性足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4)当项目部发生意外伤害时,要按事故类别12小时内保工程处。

  (5)发生事故时不得隐瞒或谎报及其他形式欺骗保险费。

  (6)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小组、制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电脑里有)

  a、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一、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找徐升)承发包生产合同(电脑)

  2、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件的复印件。(找办公室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考试卷(查找当年施工项目部证件和三级考试卷)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程处。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1万平方米以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7

  第一条:医院院委会对全院安全工作负责,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会议,研究全院安全问题。年终安全生产无事故,奖励安全办300元,安委会成员(含要害部位科室责任人)各100元。

  第二条:安全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习惯性操作失误严格记分,对出现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因检查监督不全面不到位,出现责任事故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习惯性失误考核不严格按规定扣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卫生局安全检查受到罚款的,医院和各责任科室各承担一半罚款;向医院安委会瞒报安全责任事故的,科室主任辞职或免职。兼职安全员,由医院安全办每月考核一次,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任务的.由医院进行补贴,每人每月50元。如对本科室安全工作检查监督不全面不到位,出现失误责任事故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习惯性失误考核不严格按规定处理、上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三条:重要科室全年无安全事故,无违章扣分,年终奖励要害科室100元/个,要害科室负责人100元。

  第四条:医院安全办配合医院下达的消防任务,年终一次性奖励100元/人。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8

  1、劳动纪律

  1.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擅离职守当月之内第一次考核责任人20元/次,第二次考核加倍,第三次考核再加倍,依次类推。

  1.2未请假或事后请假又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考核责任人100元/天。

  1.3请病假、事假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日期当天仅享受病、事假工资。

  1.4无故不参加本值组织的各类活动、演习、竞赛、学习、会议等,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1.5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或值长的正常安排,当月之内第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次,第二次考核加倍,第三次考核再加倍,依次类推。

  1.6对上级或同一班组运行人员无理取闹或进行人身恐吓者视情节严重报运行分局处理。

  1.7未认真或严格执行上级或值长的正确指令,每次考核当事人20元。

  1.8在上班期间睡觉,考核责任人50元/次,当班值长未予以制止者考核20元/人次。

  1.9在生产现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吃零食、打毛线、打游戏、做私活等)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1.10上班喝酒、打牌、打麻将、赌博、打架等影响坏的事件,一次考核责任人500元,主要责任人视情节严重报运行分局处理。班组考核200元。

  1.11上班期间吵架、扯皮考核双方当事人各50元/人次,主要责任人加倍考核。

  1.12班前饮酒(以上班时闻到酒味为限)考核当事人50元,若发生第二次加倍考核。

  2、文明值班

  2.1在中控室、值班室、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坐姿不良者考核责任人10元/次。

  2.2生产现场、中控室、值班室、办公区域等工作场所随地吐痰者考核责任人10元/次。

  2.3当班未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考核责任班组20元/次。

  2.4在工作场所讲脏话者,每次考核当事人5元。

  2.5未严格按规范向检查、参观者讲解运行方式,考核责任班组20元/次。

  2.6人员不足规定数接班者,考核责任班组20元/次。

  2.7值班室、中控室、办公室、会议室、维护工作场所物品(餐具、茶具、安全帽、衣物、纸张、工器具、材料等)摆放杂乱、不规范者,每次考核班组或责任人10元。

  2.8值班室、中控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办公用品不清洁,有损泵站文明形象者,每次考核当值(班)或责任人10元。

  2.9未按规定着装上班者考核责任人10元/次。

  2.10上班未戴岗位标志考核责任人10元/人次。

  2.11进入生产现场未戴安全帽考核责任人20元/人次。

  2.12生产现场(值班室、中控室、中控室、生产区域)抽烟者考核责任人50元/人次,未制止他人在现场抽烟或未向上级汇报考核当值值长20元/次。

  2.13生产现场(中控室、值班室、生产区域)发现烟头(规定点例外)考核所在班组或责任人10元/个。

  2.14在上级发放的文件、通知、资料等上乱写、乱画或将其撕坏、丢失者每次考核当值或责任人10元。

  2.15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生产信息不汇报上级者,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2.16未严格按规定拨打、接听电话者,考核责任人10元/次。

  2.17进行电话骚扰者考核当事人20元。

  2.18未按实际情况及时打考勤(弄虚作假或月底总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3日前)交考勤表,每次考核所在班组30元。

  3、安全生产管理

  3.1已执行的工作票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50元/次。

  3.2未按《安规》要求履行工作许可制(许可及验收),每次考核许可人30人,如造成不安全者加倍考核。

  3.3操作票不合格考核班组30元/份。

  3.4操作票严重不合格(指按此操作票操作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考核班组50元/份。

  3.5无票操作每次考核班组100元。

  3.6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每次考核班组100元。

  3.7不规范操作(违反六步操作法)每次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长各30元。

  3.8交接班方式不规范或检查不到位考核班组30元。

  3.9交接班不认真,造成接班后还不清楚设备状况每发生一次考核接班班组30元。注:由于交接班不认真,接班后所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值负责。

  3.10巡检不到位或未巡检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3.11有问题不分析原因每次考核班组20元。

  3.12检查后未按规定关闭盘柜门(不能关闭时应做缺陷记录)每次考核责任人10元。

  3.13检查、操作未按规定随手关灯,每次考核责任人10元。

  3.14无正当理由未做定期工作每次考核责任人或责任班组30元。

  3.15做定期工作发现问题不分析每次考核责任人或责任班组30元。

  3.16接地线使用后不整理对号放置每次考核班组20元。

  3.17安全工器具未实行定置摆放,每次考核班组20元。

  3.18工器具(包括钥匙)遗失、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3.19安全工器具挪做他用每次考核班组30元。

  3.20未按要求巡屏,考核值班负责人及巡屏人员10元/次.人。

  3.21不认真执行《运行规程》以及其他技术规范每次考核责任人30元。

  3.22擅自改变机组运行方式,影响可靠性指标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3.23因安排工作不力或操作不当,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每次考核值班负责人20元。

  3.24设备进入异常运行后不分析不汇报,未采取措施每次考核责任人或班组30元。

  3.25无能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无能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次考核30元。

  3.26将本值范围内的工作有意拖延到下值者,每次考核20元。

  3.27未按规定做事故交待者考核责任班组20元。

  3.28发生障碍,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

  3.29发生误操作,考核责任班组500元/次。

  3.30发生异常、未遂,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4、台帐管理

  4.1运行日志等各类记录表、报表错抄(含抄错位置、数字等)、漏抄每处考核5元,连续抄错、漏抄依次翻倍,有严重涂改现象每处考核5元。

  4.2在值班记录、运行日志及巡回检查等记录上乱写乱画、撕页者每次考核20元,有严重涂改现象每处考核5元。

  4.3值班记录中的重要内容漏记或太简略,每项次考核值班负责人20元。

  4.4值班记录及运行方式记录的常规内容漏填,每项考核5元。

  4.5现场台帐未登记或登记错误,每处考核5元。登记不与前面内容对照(如:开关登记连续两次分或者合),每次考核5元。

  4.6交接班不规范或未在值长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每次考核交、接班值长30元。

  4.7运行方式记录与实际设备位置、状态不对应,每处考核责任值5元,主设备不对应者每处考核责任值20元。

  5、设备管理

  5.1未及时发现及登记一类缺陷考核责任人50元。

  5.2未及时发现及登记二类缺陷考核责任人30元。

  5.3未及时发现及登记三类缺陷考核责任人20元。

  5.5消缺后未按规定验收、履行消缺手续或接收了检修质量、清洁标准不合格的设备,考核责任人20元。

  5.6设备检修、技改、消缺后,接受检修交待不清楚、不全面及无必须的技术资料的设备,每次考核责任人及值班负责人各30元。

  5.7发现设备缺陷后,未按缺陷的类型、属性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报有关领导者,考核当值20元。

  5.8所填写缺陷不符实、分类不正确,记录不完整、不清楚者,每项考核10元。

  6、反考核

  现场考核的考核者为管理处管理人员、当值值长,发生漏考核、错考核时,被考核者或值班人员有权进行反考核(向考核者或管理人员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反考核内容),考核者应给反考核者以书面的方式提出明确的答复,并在次月将漏考核项目补上,错考核纠正过来,并对错考、漏考者按如下标准考核:

  6.1错考、漏考金额在50元以内时,对错考、漏考者按错考、漏考同等金额考核。

  6.2错考、漏考金额超过50元的部分,对错考、漏考者按超出金额50%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9

  一、安全生产考核以各村、企业为单位,每年考核一次。

  年底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对签订责任书的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秀,考核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良好,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考核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二、奖惩办法

  考评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不单独设奖,但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评分;

  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的村、企业,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由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考核量化评分标准,以镇政府同各村、企业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对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要求进行逐条考核评分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0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部门举行的技术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年检。

  三、公司每年定期举行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职工参加应急救援预案技能演练,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对成绩不合格的职工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再培训,直至成绩合格才能上岗。

  四、对每年培训计划、内容、考试成绩进行备案

  五、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对特殊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求各组长定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学习。

  七、对新进厂职工签订师徒合同,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八、对新换岗位的职工,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车间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制度,杜绝“三违”行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利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增强各负其责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资分配挂钩,特制定本制度

  第1章车间安全管理总则

  1、安全是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的重要一个组成部分。

  2、安全是车间发展与保障家庭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每位职工都必须对此条件负责。

  3、要求每位职工对其自身的安全负责,同时也必须对其他职工的安全负责。

  4、每位职工应对伤害与事故的责任负责,也应对工伤的后果负责。

  5、每位职工都必须参与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都有责任对其所在作业区域、操作过程的安全负责。

  6、车间不能容忍和放纵任何偏离安全制度和规范的行为,对不遵守安全责任制度有关“三违”行为,车间必须严格制止,并对其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2章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安全管理是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安全奖励和工资挂钩,对于能够自觉遵守以下条款的个人,有车间给予奖励。

  1、认真遵守公司和车间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能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2、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能积极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和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车间给予特殊奖励。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中无任何违纪现象。车间给予奖励。

  4、开展号班前、班中、班后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确保安全生产。车间给予奖励。

  第2条对于下列行为的个人,由车间及与经济处罚,造成重大

  事故或损失的上报公司处理。

  1、由于违章造成企业和车间遭受损失的。

  2、私自操作设备,干不具备开工票和没有接到车间指令的工作以及造xx全事故的。

  3、对车间安全设施人为损坏者。

  4、发现事故隐患经通知后不及时解决和不进行整改的。

  发生事故后,有意破坏现场,弄虚作假,推卸责任或谎报事故情况和原因的。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2

  1、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资料、形式和会议职责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

  班组以上部门

  3、职责者:

  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用心明白、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务必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资料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职责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一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3.5紧急会议视状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3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4

  第一章 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 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6、司机班:年度内无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等级车辆事故、车辆机械事故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规定、制度的严重问题,无领导和工作用车方面的严重责任问题。

  7、财价科:年度内无现金、资产、帐务管理方面的责任心差错事故,无财务工作人员监守自盗、贪污挪用、私报公款、收支差错导致医院或患者利益严重受损等严重问题,无乱立项目、乱设价格、乱收费用因而导致发生经济责任事故和严重经济纠纷问题,无违反财务法律、法规、制度导致发生的经济案件。

  8、总务科:年度内无水、电、气断供及水、电、气机械设备设施方面的责任心严重事故,无物资采购及供应方面的严重差错问题,无采购中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问题,无在检修、维修方面的生产事故。

  9、基建科:年度内无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责任性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生产事故,无在工程、维修项目承发全方面收受商业贿赂等问题。

  10、保卫科:年度内无因检查、巡查、监控不到位出现被盗、失火及安全生产、人为破坏等方面的责任事故,无保卫人员参与各种不利于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1、信息中心:年度内无因安装、检查、检修、调试、监控不到位和操作规程、编程不正确发生网络失灵、内部病毒侵害、数据丢失以及信息发布方面的严重错误的案件,无信息工作人员违反法规制度发生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2、医教科:年度内无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责任心等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纠纷,无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制度、技术规范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的严重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13、护理部:年度内无因护理管理不严、执行医嘱不严、护理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护患纠纷,无护理人员违反卫生法规、护理规则、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发生严重责任心差错事故,无因对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失控导致发生事故和严重问题。

  14、院感科、预防保健科:年度内无因院内感染控制不严、预防不力,导致发生责任性严重感染事故、传染病流行以及医疗纠纷,无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导致发生严重责任性工作差错和严重问题。

  15、门诊部:年度内无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失诊、误诊导致发生责任心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无因违反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6、住院部:年度内无严重责任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无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7、药浴科:年度内无责任性药浴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因洗浴医疗保护措施不到位及药水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不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8、外治科:年度内无责任性外治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9、外科:年度内无责任性手术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手术等级管理制度、患者及家属签字同意制度发生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20、麻醉科:年度内无违反麻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事故和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21、内科及各临床专科:年度内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规范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无错诊、误诊以及使用违规药品导致发生的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推销个人或非法使用药品导致发生的其他严重问题。

  22、疫病科(传染科):年度内无违反传染病管理制度造成严重院内交叉感染的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3、急诊科(普通急诊、icu):年度内无因误诊和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延误抢救时机造成责任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急诊(急救)制度和违反职业道德发生重大工作差错和问题。

  24、放射科、化验科:年度内无因技术性检查错误、诊断错误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技检查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5、药剂科:年度内无因错发药和使用过期、不合格药品或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严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在药采购过程中发生“回扣”等问题。

  26、药剂科(包括药材采购):年度内无因使用不合格药材、加工炮制不规范、检验不规范导致发生责任性医疗、用药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gpp管理规范、制剂工作制度、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私自销售药品、私拿药材、药品的严重问题,无制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章 安全组织和职责

  一、医院安全工作在省卫生厅以及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下进行。在综合安全方面接受卫生厅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医疗安全方面接受医政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辖区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方面接受治安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消防、人防、交通安全方面,接受相关对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和相关科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指导、督导和检查考评。

  二、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行政副院长和业务副院长分别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人事科、纪检办、财务科、总务科(后勤)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药浴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电话、电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工专人抓好落实。

  (二)及时研究布置医院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工作文件和制度,动员和组织全院各科室和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生活秩序。

  (三)及时了解掌握医院安全工作形势,发现和研究解决在安全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医院安全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四)及时分析总结医院安全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和对口部门汇报医院安全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整改上级部门检查时指出的.问题,采纳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医院安全工作。

  (五)及时宣传、表扬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及时调查研究处理各种违反安全制度的人和事,严厉惩处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案件、事故和严重问题。

  (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二)指导医院各安全组织做好安全工作。

  (三)搞好责任分工,把安全工作具体事项分工到有关小组、科室和个人,抓好落实。

  三、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安全组、医疗安全组、生产安全组:

  1、行政安全组由一名行政副院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办公室、纪检办、人事科、审计科、宣传科、财价科、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行政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行政管理方面安全制度的制定、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负责各种重要文件起草、领取、发放、传阅、办理的安全,严防发生政治性、原则性差错和失误,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负责查办各种违反党纪、政纪及行业作风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件和问题。

  (四)负责做好人事、劳资、执业资格、职称、人事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一)负责做好档案文件方面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负责做好经济运行管理、绩效工资分配、行政监察和审计方面的安全工作,做证审计数字的安全。

  (三)负责做好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各种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信息网络管理、医院网站、网页的安全工作,保证网络宣传各硬、软件的安全、有效。

  (四)负责医院各类财产、物资、资金、帐目的安全,尤其要注重做好支票、现金、收支方面的安全工作。

  2、医疗安全组由一名业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药浴科、医技、药剂、制剂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医疗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医疗管理方面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医疗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一)负责对各种医疗文书(处方、病历、检查单、报告单、医嘱等)的规范化管理,对各种医务数据的统计、归集、分析、汇报,对各种业务材料的起草、整理等,确保医疗文书、数据、文件、材料的安全有效,从机制上有效杜绝各种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二)负责对各项医疗工作核心制度、急救制度、手术麻醉工作制度、医嘱制度、医患谈话制度、护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制度、检验工作制度、药剂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映监测制度、制剂生产安全制度、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检查落实工作。

  (三)负责对各专科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检查落实工作。

  (四)负责对门诊、住院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门诊住院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负责对门诊、住院病人的管理,确保病人在门诊、住院时期的人身和个人财产、物资安全。

  (六)负责对门诊部、住院部、药浴科等部门使用的资产、机械设备和用品的管理,防止人为的丢失、损坏和发生故障。

  (七)及时进行医疗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生产安全组由一名主管后勤、保卫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总务科科长为副组,总务科、基建科、保卫科及配电房、锅炉房负责人为组员。

  生产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后勤保障(包括水、电、气、暖、基建、维修和安全保卫[包括治安、消防、防盗、防灾害事故、外来危险、威胁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处置方案[预案] )的制定、检查、落实,使安全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负责做好对地方政府和治安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环保等部门和组织的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联防、防控、处置机制。

  (三)负责对各项基本建设、维修工作、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基建事故、营房塌陷、墙体脱落、围墙损坏、营房设施出现故障和险情的责任性事故和严重问题。

  (四)负责对各类物资、机械设备、水、电、气设备的检修、检验、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组织进行维修,保证各类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物资的及时供应和安全使用。

  (五)负责对全院消防、人防和防盗、防灾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并留好资料。

  (六)做好对各种压力容器、消防设施、防盗报警设施的保管使用和安全检查工作。

  (七)负责制定和签订各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并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八)搞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四章 安全教育

  一、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最大的节约”、“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从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兄弟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系统、本单位、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国家、省上、厅系统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日(元旦、春节、藏历年、五一、中秋、国庆节)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教育

  1、政治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党的代表会议、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全国“两会”、全省党代会和省委全委会议、卫生厅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精神保持一致,防止发生贯彻执行大政方针方面的错误和失误。

  2、国家安全教育。医院国家安全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反对“恐怖主义”活动的教育、反对一切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部事务的教育;遵守宪法,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教育。

  3、国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坚持和平发展主题,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4、法制教育。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对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

  5、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兄弟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6、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利用晨会(周会)全院职工大会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安全组或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做为检查考核依据。

  四、院办公室、宣传科和医教科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第五章 安全责任

  一、全面推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结合年度工作一并进行考核。保卫科每年要制定《综合安全工作责任书》,由主管医院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底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向全院通报,并与工资、奖金和评比工作挂钩;保卫科同时要制定并与院内住户签订《院内住户安全责任书》,把住户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户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院主管领导对全院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行政的领导对医院行政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医疗的院领导对医疗(含医、护、技、药)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后勤保卫的院领导对全院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盗、防意外不法侵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用品、文件)负直接责任。个人安全由个人负责。

  三、公共安全责任。凡在院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工伤、不法侵害、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危险、威胁,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个人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麻痹大意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医院只承担附带责任,对个人的责任要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

  一、责任分类:

  1、院内发生安全事故、严重隐患、严重工作差错、严重问题的安全责任,按照百分比划责任。100%负责的为全部责任,51%以上的为主要责任,49%以下的为次要责任,50%的为对等责任。

  2、领导责任分为集体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次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间接领导责任、指导责任。

  ①集体领导责任。为宏观性、广义性责任,代表医院单位和领导班子,一般适用于学习、教育、思想工作不力方面,不做为奖罚和划分具体责任的依据。

  ②主要领导责任。属于行政、业务方面的安全事故和问题由医院法定行政主管(法定代表人)所负的责任;属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安全事故和案件由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所负的责任,此项事故的处罚具体由上级部门或执法部门实施。

  ③次要领导责任。属于在宏观管理、集体决策中只有参政权、没有最后决策权的副职或参与人员应负的责任,次要领导责任是由主要领导责任派生的,但对主要领导责任程度的确立产生直接影响。必要时,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也可以以百分比来划分和确认。

  ④直接领导责任。指因为领导决策失误或指挥错误管理不到位或忽于管理导致事故、案件发生所承担的责任,属于领导直接主持操作发生的事故,直接领导责任也可以转化为直接责任。

  ⑤间接领导责任。指直接领导责任人的上级领导或下级领导或配合完成某项任务的事故责任人。间接领导人在完成某项任务中分管负责某一部分的工作出现失误,可负部分直接领导责任。

  ⑥指导责任。在工作上没有隶属关系的领导,在工作指导过程中发生事故而应承担的责任。在没有直接或间接领导参加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有协议或委托,指导责任也可以上升为直接领导或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5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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