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方案

时间:2025-10-15 11:27:37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年终考核方案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年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年终考核方案15篇

年终考核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和“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为重要内容,以“五大改革、五大发展、五大建设”为举措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四个示范县”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乡镇综合目标分类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由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考核类别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结合20xx-2013年度工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项目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情况,将全县乡镇分为三个考核类别。一类:天堂镇、温泉镇、来榜镇、河图镇、店前镇、白帽镇、菖蒲镇、莲云乡(以“区乡合一”体制参与部门绩效考核,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只考核其一票否决事项和民生工程等内容,不参与乡镇考核排名);二类:五河镇、黄尾镇、冶溪镇、响肠镇、毛尖山乡、中关乡、石关乡、姚河乡;三类:头陀镇、主簿镇、青天乡、包家乡、和平乡、古坊乡、田头乡、巍岭乡。三个类别乡镇在考核指标分值安排上各有侧重。

  三、考核内容、权重设置

  设总分100分,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一)、经济发展(35分)

  1 、农业发展 (一类乡镇3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2 、工业发展 (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5分)

  3 、服务业发展 (一类乡镇7分,二类、三类乡镇8分)

  (1)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2分,二类、三类乡镇3分)

  (2)乡村旅游(2分)

  (3)电子商务(3分)

  4 、招商引资 (一类乡镇5分,二类、三类乡镇4分)

  5 、财政工作 (一类乡镇6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4.5分)

  (1)财政收入(一类乡镇5.5分,二类乡镇4.5分、三类乡镇4分)(任务完成90%,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增长额各占5%)

  (2)乡村债务(0.5分)

  6 、项目建设 (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分)

  7 、扶贫开发 (一类乡镇4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二)、生态保护(25.5分)

  1 、林业建设及护林防火 (3分)

  2 、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 (3分)

  3 、环境保护 (4分)

  4 、节能工作 (0.5分)

  5 、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建设 (2分)

  6 、文明创建 (含三线三边环境整治)(5分)

  7 、美好乡村建设 (5分)

  8 、违建整治与防控 (1分)

  9 、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 (2分)

  (三)、社会事业(10分)

  1 、计划生育 (5分)

  2 、民生工程 (5分)

  (四)、社会治理(21.5分)

  1 、平安建设 (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产(2分)

  (3)综治维稳(3分)

  (4)信访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 、执行力 (5分)

  (1)为民服务全程代理(2分)

  (2)行政执行力(严格考勤执行请销假制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3分)

  3 、综合评议 (7分)

  (1)比学创(半年观摩评分)(2分)

  (2)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评议(5分)

  (五)党的建设(8分)

  (1)基层组织建设(2分)

  (2)党风廉政建设(2分)

  (3)宣传工作(2分)

  (4)武装工作(1分)

  (5)统战工作(1分)

  县委、县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改进考评形式”的要求,本着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不另行出台考核细则、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考核,各考核成员单位原则上年终不组织到乡镇的考核,对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结合统计资料以及平时执法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报送的佐证材料等提供考核结果(除扣分指标外,定量、定性指标要体现工作优劣,原则上每类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计算得分的`均对应三类乡镇分别计算)。

  考核结果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于20xx年1月上旬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县考核办结合“三重”工作督查、综合评议,对照考核办法汇总计算各乡镇综合分值,评出三类乡镇的综合得分前两名,报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

  1、依照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每类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发给奖金8万元、6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5000元、4500元予以奖励。

  2、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予以年度一次性奖励。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平均奖励系数为1,获奖乡镇奖励系数为1.1,每类倒数第二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5,每类末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系数为0.85)。

  对综合目标考核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按20%确定;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拔重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岳西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乡镇,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其班子成员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年终考核方案2

  一、考核宗旨

  本办法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培训发展的参考。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l、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数限制:

  ①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六、奖励实施

  表9—2年终奖等级标准

  考绩

  等级

  特等

  甲等

  乙等

  考绩

  分数

  90

  89

  88

  87

  86

  85

  84

  83

  82

  81

  80

  79

  78

  77

  76

  75

  74

  73

  72

  71

  考绩奖金

  30%

  26%

  22%

  20%

  12%

  10%

  8%

  6%

  4%

  固定

  —3%

  —4%

  —5%

  —6%

  —7%

  —8%

  —9%

  —10%

  —11%

  —13%

  注:考聩奖垒发出i分比系m固定年终奖垒的为基准。

  倒:得甲等82分,则发出奖金为:固定年终奖金十(固定年终奖金x4%);

得l等79分,则发出奖垒为:固定年终奖垒(固定年终奖垒x4%)

  l、考缋特等者,优先子m升迁职位度职务;

  2、孝绩奖台、罚台连同年终奖台发出。

  3、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 .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 2=480)。

  五、附则

  l、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xx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年终考核方案3

  为促进年度考核规范化,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交全校教职工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20分)

  1、按时参加学校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含学生家长会)、职员工人组会(10分)。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升旗仪式(10)。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业务考核(30分)

  1、按时交工作计划、总结(2分)。未上交者,一学期扣10分,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2、教案符合要求(4分)。无教案、无手写教案者扣10分,不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

  3、完成听课、评课要求(4分)。每少一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10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示范课、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6分)。

  校内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一次2分,骨干教师校内示范课1节记2分。指导青年教师计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以证书或者文件为准)

  在省、乐山市优质课竞赛获得奖励分别计4、3分(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一等)

  三、工作量与出勤(20分)

  1、教学出满勤(10分)。事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工作量(10分)

  每周课表课时12课时—14课时(6分)。少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每多1课时加0.5分,班主任计6课时。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四、教学效果(30分)

  1、年段统考(含高考)教研组学科平均分按乐山市16校排名计分。乐山市第1、2、3、4、5、6、7名分别计10、9、8、7、6、5、4分。

  2、年段统考(含高考)所教班级学科名次按16校内与班级比较排名计分。

  平行班:乐山1--11名,分别计25、24、23、22、21、20、19、18、17、16、15分。

  实验班:乐山第1、2、3名分别计17、16、15分。

  担任多个班的按分别计分后平均。

  校内同层次垫底者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阅卷中弄虚作假者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3、每学期学生问卷测评,满意率80%以上,计5分,70%以上计4分,60%以上计3分。满意率50%以下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五、获奖(以证书或者文件依据)

  1、教研活动奖

  教学论文、优秀教案、自制教具参加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比赛获奖(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二等以上、峨眉山市一等)分别计4分、3分、2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有稿费)计4分。(同一论文、教案、教具不重复计)

  2、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省、市、县、校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分别加4、3、2、1分。(不重复计)

  3、艺术体育代表队获得乐山市前3名、峨眉山市第一名,主要训练人员分别计4、3分。

  4、组织、训练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所指导学生获得奖励,按国家、省、乐山市一等奖分别计10、6、2分。(以证书为依据,不重复计)

  六、分数计算与统计

  所有评分由学校行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团委、教科室提供依据。行政办公室计算总分,计分完成后,张榜公布得分情况。经公示无误后,按学校分配到各学科和组别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出年度优秀名单。有否决项者不参与排序。

  分组按行政、职员工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艺术信息、语文三个年级组、数三个年级组、外三个年级组等。若有特殊情况,可调整组别划分。

  七、除以上一至五条中规定的不能评为年度优秀外,以下人员仍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反党纪、政纪或参与邪教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5、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者;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7、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0个教学日者;

  8、离职、调离教育系统、辞职人员。

年终考核方案4

  按照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全员制定责任目标。中心制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工作职责分解到各股室,各股室将工作任务定人、定岗、定责细化到人,每月根据每名职工实绩工作情况,由股室主任按“好、中、差”进行考核。

  二、考核额度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市人社局、财政局确定的津贴部分的70%,每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津贴部分的'3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中,好=津贴部分的30%全额发放、中=津贴部分的30%一半发放、差=津贴部分的30%全额扣除)。

  三、考核办法

  中心主任负责对班子成员进行绩效考核,班子成员负责对各部室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负责对所属部室干部职工进行绩效考核。

  四、共性考核

  在职职工享受符合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在职职工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视为旷工,扣发旷工期间的日全额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日全额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21.75】累计达7天的,扣发1个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全年累计达15天的,扣发全年所有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视为自动离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在职职工请事假扣事假每天绩效工资【即:个人绩效工资÷21.75】。

  在职职工不遵守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因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而不顾全大局,造成工作失职,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当月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五、特殊情况处理

  1.经市人社部门备案(或三甲医院证明)的长期病休(半年以上)人员不纳入考核体系。

  2.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各项考核奖金均按月计算并发放。

  3.其他特殊情况,报经中心班子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其他

  1.以上考核次月3日前,由各部室将上月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的绩效考核结果报送中心(台)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共性考核由人事股根据考勤每月汇总上报。

  2.本《办法》(试行)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年终考核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xx)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0.5‰~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xx)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终考核方案6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平时工作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市镇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长:罗艺;副组长:雷忠喜、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成员:李清文、李勇、伍志勇、谭江成、李青松、欧阳运保、周孚军、伍慧云、刘洪良、刘丽、三中心主任及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黄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基础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参加会议、报表和资料报送情况以及对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配合情况。每缺一次会议扣0.2分;每迟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1分;每缺报一次报表、资料扣0.2分。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基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社会公认度评估(4分)。

  ①镇党委满意度测评(2分)。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其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3,由党委计算测评实际得分。

  ②村组长、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班子进行测评(2分)。由党委、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村支书代表村班子在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测评内容为班子建设、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社会公认度评估工作由党建办负责考核统计。

  3、重点工作年终综合完成情况考核(90分)。

  ①党务工作(15分)。其中基层党建工作(8分)、宣传统战工作(2分)、政法武装工作(2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分)。由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慧云、刘丽负责考核。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由黄双峰负责考核,宣传统战工作由刘丽负责考核,政法武装工作由李勇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邓志良、伍慧云负责考核。

  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张云风负责考核。

  ③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10分)。由李勇负责考核。

  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10分)。由刘新华及安全生产各分管领域的党政领导负责考核。

  ⑤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26分)。其中粮食生产工作(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乡村建设工作(5分)、农业产业发展工作(5分)、改厕工作(3分)、农业其他工作(3分)。由张云风、李清文、李青松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分)、养老保险(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核。

  ⑦卫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黄双峰、伍志勇负责考核。

  ⑧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工作(6分)。其中国土规划(3分),环境保护(3分),由谭琨、欧阳运保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负责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20xx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分组考核和奖惩。

  按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前二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20xx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良好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单位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不予发放奖牌、奖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对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增加评选优秀村干部1名,优秀村干部发放证书及奖金,奖金400元。

  3、对党建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3项)、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等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重点工作根据考核评选一个先进村(社区),发放先进奖牌及奖金,单项奖金600元。

  4、对招商引资工作单独考核。年度内引进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村(社区)评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先进单位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5、对镇域经济发展或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站所和单位,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6、对镇产业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励,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评选3个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发放奖牌及奖金,奖金1000元。

  7、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2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100%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该村(社区)干部总体按80%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驻村干部按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工作具体情况造册核准后,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8、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村(社区),取消发放该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

年终考核方案7

  为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全校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翁海俊 周明广 杨建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 员:蔡其根 金中 郭飞 唐宝泉 刘胜 姚爱萍 李立松

  吴莉莉 李卉 赵治清 顾霞光 姚凯 刘德俊 朱凌

  朱志美 樊宏斌 程剑 汤宝兴 向忠秋 马恩泉

  二、考核小组成员分工:

  翁海俊 语文组 周明广 数学组 刘小平 行政后勤组

  吴新华 英语组 张 健 理化生组

  杨建华 体艺微劳组 严秋明 政史地组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借入人员在我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工资所在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如被评为优秀等次,占用我校优秀指标。)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2月2日(周一):

  1、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学习20xx年度考核文件,公布“师德优秀”、“年度优秀”指标人数;

  2、民主测评(《20xx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说明填写要求;

  3、召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师德优秀”、“年度优秀”人员名单。

  2月3日(周二):

  1、全体员工按教研组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给分管领导;

  2、分管领导综合被考核人的履职、实绩、总结、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核考核评语及考核意见。

  2月4日(周三):

  1、被考核人签名,校长审阅、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汇总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年终考核方案8

  本方案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1、每期前两周有班务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有工作总结(10分,缺计划和总结各扣5分,没按要求写扣5分)

  2、教室有适合本班特色的“三自”方面的名言、警句、班训、班歌、口号等,(10分:名言警句按学校统一要求和用统一材料书写。名言、警句不按学校统一要求和用统一材料书写扣5分)

  3、完成学校安排的“三自”主题班会,有记录和活动原始资料。(10分,“三自”育人主题活动每期10次。缺1次扣2分,缺记录1次扣1分,缺原始活动资料的的1次扣2分)

  4、有本班创造性的.“三自”育人特色工作事项。(10分,班级无特色工作不得分,有特色工作计划但没有按计划开展扣5分)

  5、有班级自我管理机构及成员名单,有各自职责规定。(10分,缺机构及成员名单扣5分,缺职责规定扣5分)

  6、第3--9年级人人签定学习成绩目标责任书,期中期末有学习成绩目标对比分析书。(10分:无目标责任书扣5分,无对比分析书1次扣2分)

  7、人人签定清洁纪律和安全法制自我管理目标责任书。(10分,不签定目标责任书的每缺1种扣5分)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三自”育人活动。(积极参加的得10分,不参加的每1次扣5分。)

  9、清洁纪律自我管理良好。(10分,不打扫的每次扣1分,经值周教师督促仍不打扫的每次扣2分,学生乱丢乱扔、乱写乱画被抓获被举报属实的每次扣2分)

  10、安全法制公物自我管理良好。(10分,安全、法制教案每期各10课时,缺一课时扣1分,其它计划、总结、表册等资料每缺一种扣1分。公物损坏一件扣2分,有安全责任事故1次扣5分)。

  附:如学校有临时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

  注:考核时按初中类、中心校小学类、村小类分三类考核,考核总分作为班主任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年汇总。

年终考核方案9

  关键词:档案;教育教学;服务

  学校档案是学校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要做好中学档案工作,首先必须增强全员的档案意识。在教学改革、教育创新向纵深发展,传统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新形势下,规范地做好学校档案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校的做法是:一方面积极发挥原有的档案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另一方面是充实档案工作内容,并改变档案载体,搞好电子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

  一、档案工作与学校同步建设

  南中的档案是与学校建设同步的。从建校起,学校领导就把档案工作列入规范管理的重要部分。20xx年2月学校从南坪商业中心搬迁至白鹤路时,学校的档案是用专车在两名保安和档案人员的护送下转移到新校的,保证了档案的完整性。

  南中综合档案室存有9大门类共4279卷(件)档案。为使档案工作健康发展,学校舍得投入人财物。一是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工作队伍,形成了校领导挂帅、中层领导负责、各部门有兼职档案员的全员参与的工作网络。二是档案室规模扩大,由原来一间29平方米的库房兼办公室,增加到三间123平方米库房和办公查阅室分开;设备由多种木柜更新为统一的档案柜,增添了计算机、去湿机、空调、世纪科怡档案管理系统,投入资金近5万元。

  为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学校在南岸区档案局和区教委档案室的督促指导下,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员工作责任制》、《各处室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职责范围》、《档案鉴定工作制度》、《档案销毁制度》等规章制度、还编制了《南坪中学全宗介绍》等,建有一套较适用的检索工具,使档案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发挥档案作用,为竞岗聘用做好服务

  学校能快速发展,取决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我校从1994年起在重庆市率先实行校内结构工资;从1998年起实行按需设岗、择优竞争上岗、一年一聘的聘用制,使教师和职工能上能下,充分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学校实施的校内结构工资和考核奖惩制,建立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激励机制。

  教育系统实行绩效工资,南岸区教委于20xx年1月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为此,要先搞好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岗位聘任。为切实做好岗位竞聘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竞聘上岗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把档案员也加入到工作机构中。为此,档案室为竞聘岗位的教职工查阅档案找依据。档案室依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的竞聘方案,建立了数据库,将每位教职工的档案信息一一录入计算机。为查准每位教职工的工龄、教龄、职称及评职时间,档案工作人员逐一查考人事档案;并从文书档案、教师业务档案依次查出任现职以来当班主任的年限、年度考核优秀次数,评先进的级别和数次,的级别、数量,优质课获奖的级别、数量等;在此基础上给每一位教职工统计出分数,此分数再与教职见面,少数教职工对分数有意见的再当面核查,个别老师的档案是查阅了五遍才核准分数;学校以此分数的高低作为竞聘绩效岗位级别高低的依据,并把岗位聘任的结果张榜公示,对此有意见的.再核实。教职工对竞聘的岗位都心悦诚服,没有因此影响情绪没有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学校的这一做法,得到南岸区教委领导的高度赞扬并介绍区内的兄弟学校和外区的多个学校来南中取经。这就是档案为学校有效服务的有力证据。

  三、利用档案信息,强化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重庆市南坪中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档案室将教职工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全部归类放入教师业务档案。具体作法是:一是每学期从校长、教导主任到每位教师均有听课、评课任务,分别以教研组为单位每位教师轮流施教,及时交换意见,对教师的水平、特点、弱点等进行分析;二是每期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倾听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三是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发放问卷,对所有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进行调查,并逐一进行分析反馈。档案室把这些信息全部整理归档,作为教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随时提供给学校考核小组。在评价过程中,拿事实竞争,避免了领导的“印象”和同事间的“人缘”,用业务档案这把“标尺”去衡量和比较,在事实面前公正评价,减少了同事间的矛盾,为考核评价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档案开发利用,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

  我校不只是创新档案工作方法,还深入开发档案资源,以编研成果为教育教学服务。几年来,我们编辑了《南坪中学全宗介绍》、《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介绍》等编研资料近15种。

  教育教学科研是学校档案开发利用的主体。学校定期举行学术研讨会和论文评选活动,将教育教学论文、班主任工作经验论文汇编成《南坪中学教育教学论文集》和《南坪中学班主任工作论文集》。将它们分类归档,供新教师查阅借鉴。校长赵屏、范国强近五年有18篇论文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被评为重庆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在校长和教科室的带领下,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氛围很浓;近几年学校共有232篇论文在全国、省、市各种刊物上发表、获奖;学校在此收获了不少荣誉,学校20xx年被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评为“学校体育科研一等奖”;教育科研成果多次获市区一、二等奖。它们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我校的教育教学成果,为社会各界了解学校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五、利用档案资源,为建设校园文化服务

年终考核方案10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方案是根据员工全年工作表现,将员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四个等级,以表彰和奖励员工的努力和成绩,并激励其继续努力提高。

  1. 考核标准确定: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包括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

  2. 考核周期划分:将一年划分为四个季度,每个季度末进行一次小结,年底进行总结评级。

  3. 考核方式选择:考虑员工的岗位属性和工作内容,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例如自评、上级评定、同事评议等。

  4. 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评委主观偏见,可以采用多位评委进行评定,或者通过匿名评价方式进行评议。

  5. 奖励措施设计:根据评级结果,设立相应的奖励措施,如奖金、晋升机会、特殊待遇等,以激励员工进一步提高工作表现。

  6. 评价结果反馈与交流: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明确其优势和不足,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发展计划,以帮助其进一步提升能力。

  7. 反思与改进: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逐步提高评优评先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鼓励员工发挥其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

年终考核方案11

  一、目的与意义:

  明确销售人员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为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职务晋升及年终奖的发放提供依据。

  二、发放时间:

  春节前指定日期发放。

  三、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由“第13个月工资”与“奖励基金”构成。

  四、第13个月工资:

  数额构成: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职月数÷12个月)

  五、奖励基金:

  1、奖励基金:年度实际销售总额×5‰。

  2、奖励基金划分:省区经理设名次两名占“奖励基金”的40%;业务代表设名次三名占“奖励基金”的60%。

  3、奖励基金发放:以“年终绩效分值”排名,省区经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计2名;业务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计3名。

  六、年终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度实际销售额÷年度目标销售额×权重(60%);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年度工作绩效总分÷在职月数×权重(40%);

  3、年终绩效分值=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终工作绩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标销售额为20万,实际完成销售额为15万,且12个月的平均工作绩效达成率为80%,小林的年终绩效分值为: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80%×40%=32%

  3、年终绩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终绩效分值为:77分(注:在绩效考核中达成率1%即为1分)

  七、相关规定:

  1、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或年终绩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参与奖励基金发放方案。

  2、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3、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年终奖绩效考核发放方案范文(精选10篇)5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三)考勤、绩效考核时间为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X<6个月当月工资的30%

  6个月≤X<12个月当月工资的50%

  12个月≤X<24个月当月工资的90%

  24个月≤X当月工资的110%

  三发放方式

  (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四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

  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

  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

  五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

  六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终考核方案12

  为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性功能,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幸福人生实现。根据上级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力求民主、客观、公开、公正;

  2、坚持现实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一致,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统一原则。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考核对象为两个部分:

  1、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2、职员及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

  校级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单独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和特长辅导实绩、教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构成

  量化考核分数占80%,年级组或处室馆投票占20%。获得票数的已申报的教职工中,每组或每处室票数居前三分之一多的为一等,一等票数获得100%分值;票数居中三分之一名的为二等,二等票数获得80%分值;票数居后三分之一名的为三等,三等票数获得60%分值。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

  1、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两大类进行考核。教辅人员兼课者可在两边分别计分,可自行选择分数较高者一类进行排队考核。

  2、考核划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②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处室馆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步骤

  1、量化考核部分

  ①每位教职工(包括聘任教师),认真填写《ⅹ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②申请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员工,如实填写《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

  ③各处室负责建立一年教职员工工作档案,并在年终上报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根据各处室材料、教研组提供的.材料,对《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照量化考核审定申报人自评分数,核实最终得分;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的加分项目,被考核个人应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来确认分值。

  2、测评部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由教务处组织学生测评;

  ②职员等其他人员:无测评,可根据家长、学生平时反映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3、办公室统计最终得分,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后,公布评优结果。评价等第最后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形成等第结论。优秀档次人数确认按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学校总编制人数15%来划分。总分数占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第,有违反一票否决者当年绩效考核等第为不称职,其余人员绩效考核都为称职。特殊情况由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

  六、以下情况之一者绩效考核不称职

  1、搬弄是非,无理取闹,影响安定团结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上级或学校行政处分,或有作风不正以及有不廉洁行为,影响恶劣者。

  3、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4、违反上级文件精神,触犯禁令,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

  5、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七、监督与仲裁机构

  学校党总支和教工代表大会。

年终考核方案13

  一、考核目的:

  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使餐厅工作人员收入和工作业绩挂钩,以提高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使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交流,在企业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对当月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是下月五号前,遇节假日顺延。

  年度考核:年度内12月月度考核各项平均分的'总计,考核时间是每年的1月15日前。

  三、考核结果使用:

  1、月度考核结果等级划分

  以100分为标准,并根据事态工作人员的具体表现将其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的等级,以此作为餐厅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1)绩效考核成绩在80--100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100%发放。

  (2)绩效考核成绩在70--79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80%发放。

  (3)绩效考核成绩在60--69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60%发放。

  (4)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2、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餐厅人员晋级、异动、年终奖金发放、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四、绩效工资设定:

  依据餐厅人均工作量情况,每年对绩效工作设定固定数额。当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就餐员工人数增减20%以上,或者增加餐厅人员定员编制)另行调整绩效工资考核基数。其他部分按照公司薪资体系执行。20xx年绩效工资考核基数设定如下:

  岗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考核基数 工资结构

  厨师 岗位基本工资+全勤+考核+职务津贴+福利

  帮厨

  五、餐厅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年终考核方案14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终考核方案15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教职工晋升、聘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使学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学校确立的考核标准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考核方案。

  一、年度评优的原则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年度评优的人员范围

  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且达到一定工作量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三、年度评优的标准和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评优采取先入围再评议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围参评,入围后进行学院内述职,由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依据票数多少决定考核优秀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入围条件为:

  1.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量不少于140学时。

  2.科研方面:当年满足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视为科研工作符合条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批立项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课题;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奖项一项以上;

  (6)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政府或者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并且排名第一;

  (7)受省级以上政府组织委托撰写研究报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评优采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四、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

  在学校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内,学院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分配。

  五、凡在当年度有以下情况者,均不能参评考核优秀: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四)学院会议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次数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次数不到50%者。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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