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时间:2024-11-12 17:20:44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热]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教师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热]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

  一、 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平、实事求是、真实全面的的原则。

  2.坚持学校、家长、学生及教师相互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组织机构

  1、师德档案管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师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 xx

  组员:xx

  三、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师德考核基本指标),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黄埔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表”)学校将直接运用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四、 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学校全部教职工。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在学校年度考核前进行,即每年6月上旬进行,6月中旬前终止考核,学校将于每年7月中旬前将考核实行情形及结果上报教育局师资处备案。

  五、 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在年度考核前完成。程序以下:

  (一)自我评议。被考核人照实作出自我评议,并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附件3)的对应栏目中。

  (二)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同行评议。学校以年级组为单位,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回收并统计调查问卷,整理并分析教师师德表现及存在问题,将各项评议情形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对应栏目中。

  (三)核实情形。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核实评议情形,并将师德表彰和师德师风情形填写到《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对应栏目中。存在《xx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动的,由办公室在《重大师德师盛行动事项登记表》(附件5)中予以记录。

  (四)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综合研究,审核相干师德材料和各项评议情形,提出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五)审定考核等次。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的建议审定师德考核等次。

  (六)公示。经审定的师德考核结果在全校范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存档。办公室将考核等次记入《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并由办公室完成师德档案的归档工作。

  (八)备案。办公室将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六、 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合格(80及以上)、基本合格(60 含 -79)、不合格(60以下)三个等次。

  2. 凡有《黄埔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动之一的,师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嘉奖等的重要根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嘉奖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嘉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敲,获得相干嘉奖与荣誉的教师,填写《师德嘉奖与荣誉事项登记表》(附件4)并存档。

  3. 师德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在职务评聘、嘉奖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嘉奖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干部门处罚。

  八、 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人事干部、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行,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亮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平。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2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河北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新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推动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时间

  考核对象: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

  1、校级领导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小学校长职业行为规范》、师德建设、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落实“一比两率”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4、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5、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岗位津贴。

  按文体教育局规定,采取固定数额加量化设立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各校根据班容量大小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60元(局方案)。

  班主任津贴月末统计,下月月初发放上月津贴。

  1、具体标准

  人数 津 贴

  固定部分 量化部分

  45人以下 50 50

  46-50 60 50

  51-55 70 50

  56-60 80 50

  61-65 90 50

  66-70 100 50

  70人以上 110 50

  2、发放办法

  (1)固定部分

  班主任津贴固定部分参照班主任的出勤情况,班主任缺勤天数的津贴部分需扣除,补发给代理班主任。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全面的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主要从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师德师风这四项来进行考核。

  一、考勤(30分)

  考勤是扣分制。迟到、早退1次扣0.5分,请假1节扣0.5分,病假住院期间记录日期不扣分,旷工1节扣2分,婚丧嫁娶产等法定休假含节假日,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分配,但无故超期计旷工丧假7天(父母配偶);婚假7天;产假90-105天,人流假3天(限本人);陪护假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旷工1天、请假累计超过15天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累计旷工3天、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3个月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累计旷工5天、请假超过60天、病假超过6个月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

  注:特殊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请假2倍扣分。如:开学当天、放假当天、各种活动日等。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勤。

  二、工作量(10分)

  1、教学人员:经学校核算,本学期所有学科周平均工作量为A节。语文、数学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4;英语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2;体育、音乐、美术、科学、道法、健康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0。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计算方法:总节数/总人数=A(即公权平均工作量);折合分:(个人周上课节数/A)x30=个人所得分)。

  2、行政管理人员:正校级领导计满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员等在所任学科周课时基础上加课时。重复身份的,只加最高分、不累积加分。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

  3、工勤人员:专职二线人员计4/5A。因学校工作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工作量A、

  三、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5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绩、态度和责任心等。从考试成绩、作业教案、教研情况、听课记录、教师荣誉这五项教学工作来进行考评。具体细则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制定并执行,并按每期6个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老师进行量化考评。

  (一)、考试成绩(20分):

  按照中心校或学区组织的各类教学质量测评中名次为依据,全乡前3名积20分,第四名积18分,第五名积16分,第六名积14分,第七名积12分,第八名积10分,第九名积8分,第十名积6分,第十一名积6名。升一名次加4分,二个名次加10分,升三个名次加15分。满分为20分,超过不累计。

  根据学科特点无法进行质量检测的学科的教学人员可积18分。

  (二)、作业教案(20分):

  作业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作业无0分、

  教案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教案无0分。

  作业教案考核细则:

  1、教案:A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有储备课2节以上。B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备课同步。C级:环节基本规范、书面基本整洁、缺课时。D级:缺5课时以上。

  2、作业:A级:书面美观整洁、书写认真、批改有用心批语、有批改记录。B级:书面干净、书写认真、批改有简单评语、有批改记录。C级:书面基本干净、书写基本认真、批改不及时,批改有零星评语、无批改记录。D级:书面不干净、书写不认真、批改不及时、无评语、无批改记录。

  教案作业量化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最后平均得分计入绩效考核方案。

  (三)、政治学习、公开课、教研等活动(5分):

  能按时参加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请假1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四)、听课记录、札记(5分):

  每学期听课20节,听课记录、札记数量足并记录详细书写认真,有课堂评价,加5分;少1节(篇)扣0.5分;以此类推。

  四、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除本项分数。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每次扣2分。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每次扣1分。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备注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绩效考核为0分。

  1、触犯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受组织处理者,如:信访举报、体罚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乱发资料、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绩效考核为零分。构不成组织处理的,酌情扣10—20分。

  2、在编不在岗人员、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人员、停发工资人员、解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人员。绩效考核为零分。

  3、凡在网络、校讯通、微信群等公众平台发布违规违纪言论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或散布转发不良信息、谣言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5-20分;对社会、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绩效考核为零分。

  本细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适时完善。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10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10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10分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10分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10分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洁从教20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10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评定和使用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滕巍

  副组长:么丽丽

  成员:刘印、邬存明、刘洋、李俐励

  二、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意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按年度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七部分:

  师德、教师出勤 、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其它。

  (一)师德

  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的师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部分。

  (二)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三)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玩或长时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或学校指定的其它业务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

  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教师业务量化积分比重分四个部分:一是各校检查30%,二是镇期中视导20%,三是镇期末业务检查40%,四是镇抽查10%。

  附量化细则: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每课时一篇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学科质量调研:在教学质量调研评估中,对教学效果较好的前三名予以奖励,分别依次奖励120、100、8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2)镇不定期举行的教学质量单项调研奖励办法按第(1)项标准减半奖励。

  (3)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2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绩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己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五)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1)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

  (2)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优质课两项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不含书法展示赛)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本省级以上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教育研究与评论》、《江苏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 奖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连云港教育》刊物上发表, 奖第一作者200元(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知网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外省级刊物不作奖励。由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国家级刊物奖励同本省级。

  (3)参加省级 “教海探航”、“师陶杯”论文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8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中获奖的不作奖惩)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或讲座的老师,奖20、30、50元。

  (5)宣传工作。根据教育局宣传工作要求,外塑学校形象,促进每位教师做好学校信息宣传工作,在灌云教育信息网、连云港教育网发布学校工作信息达局宣传工作规定。(县教育信息网每月4篇,市教育网每月2篇。)按月核算县级每篇5元,市级每篇15元。每年度发放县局任务规定内绩效额度不超过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规定报道篇数后,另发布的学校信息报道以每篇县级10元,市级30元作奖励,另奖励部分总额度不超过500元。

  (六)班务管理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津贴(班均每月12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小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每学期根据班主任考核积分分三类发放:第一类占班额的20%,发放标准为800元;第二类占班额的30%,发放标准为650元。第三类占50%,将班主任津贴余额均分。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班主任执行,平均额度不超过班主任一类标准。

  (七)借用教师绩效考核

  外借其它单位教师绩效考核:以本镇在岗教师最低绩效的90%为发放标准。

  (八)实施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8

  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我国优秀的书法文化,继承我校优良的写字教育传统,进一步锤炼教师基本功,提高我校写字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毛笔字过关考核活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报告厅

  三、考核要求

  考核时,由学校统一发放书写纸,毛笔、墨汁等其他书写用品由老师自备,书写内容现场公布。参加过关老师要求独立书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过关测试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能够按照汉字的笔画、笔顺和间架结构,书写规范的'楷书,并具有一定的速度。根据书写质量评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相关说明

  对考核优秀者,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本次考核未过关的老师要继续训练,于本学期末参加第二次考核过关。仍不过关者,下学期继续参加考核,直至过关为止。

  50岁以上女教师、55岁以上男教师适当降低要求。

  云灌实验小学

  20xx年11月4日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市教师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规定,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删繁就简,考核内容体现可操作性;务实重本,考核方法体现过程性。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正确导向”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体现多老多得、优老优酬,力求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则上,向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成绩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效果主导,兼顾品质主导和行为主导,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项目、标准及部门。

  (一)、师德奖(1000元/年)

  师德奖包括师德表现、出勤、遵守校纪校规、安全工作,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师德奖考核细则》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二)、育人奖(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奖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副班主任工作奖、协助管理学生奖。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分等级按人均300元/月发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职责,分等级按人均120元/月发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内累计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补贴)

  (3)、其他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相关教师值日及替它管理学生工作任务的,分等级按人均90元/月发放。(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育人奖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三)、质量奖

  1、一线教师上好常态课,执行教学五认真和五严规定,上好预约课、邀请课、展示课、公开课,并做好相关电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师按学校要求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60元/月。

  2、设立质量调研奖(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奖)

  (1)月随机质量调研(30元、20元、10元)。

  (2)学期质量调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质量调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内每分奖50元,3分以上超过部分每分奖100元)。

  (4)设立进步奖(每学期结束对照期初调研情况和学期每次调研情况,以平均分、培优补差的进步表现予以100元-200元的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质量奖考核细则》,实施主要由教导处负责)

  (四)、科研奖

  1、教师完成听、评课任务,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习笔记、教育随想),积极参加学校特色建设和课题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奖。凡承担学校特色建设项目工作的学期结束经考核分等级予以200元/人均予以奖励,学期结束评选出的童话教师予以100元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科研奖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室负责)。

  (五)、工作量津贴(3000元/人/学年)

  1、双向聘任,服从分工,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定为满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学年满工作量奖。

  2、因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不能满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发放。(男55周岁、女50周岁教师个人申请,适当减轻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后可视作满工作量)。

  3、因请假减少的工作量由代课教师享受,未减少工作量(仅与人调课)不扣工作量奖。(具体见《溪麦中心校工作量津贴考核细则》,实施由教导处负责)。

  4、超课时津贴:

  a、午间补差每天每班按5元发放。

  b、代课每节3元。

  c、任教语文、数学、外语双班、三班的教师,每学期分别补贴超课时津贴200元、300元。

  (六)、岗位津贴

  1、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每学期标准每学年标准

  无职称100 200

  小学二级教师150 300

  小学一级教师400 800

  小学高级教师750 1500

  中学高级教师1000 20xx

  (此为基础职称津贴,教龄、职称津贴=基础职称津贴+教龄津贴:实际教龄数乘以15元为每学年标准)注:长病假、内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师不享受教师职称岗位津贴。

  2、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教研组长20元/人/月;年级组长10元/人/月;办公室主任10元/人/月;现金会计、司务长、工厂管理150元/人/月)(见《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贴: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市局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兑付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所有骨干教师不享受农村浮动)

  4、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见《行政人员考核方案》)

  (七)校长奖励基金:

  1、“爱心育人、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真心待人”五心教师100元/人。

  2、镇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100元/人。(镇级优秀教师如政府发放不予重复发放)

  3、各项个人荣誉及辅导学生获奖。

  ①、个人表彰奖励:

  表彰部门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等。民间组织开展评比取得的荣誉,一般不予奖励。

  (2)、教师“参赛获奖”奖励: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教师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教师基本功、课堂教学比武、课件评比等在市级以上获奖上浮一等计奖。市级以上调研、抽查的优良课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公开课、少先队观摩效果良好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3)、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指导教师标准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学生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奖励。经教师指导学生的文章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按同级二等奖计奖;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学生习作按同级三等奖计奖;有指标下达的各类竞赛按决定奖项单位的实际级别计奖。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标准分值: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

  ⑴、文章发表:

  ①、宣传学校的报道文章,发表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按同级一等奖计奖;

  ②、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论文或宣传教育的报道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③、学校订阅某刊后享受刊登优惠,或赠送版刊,按同级三等奖计奖。

  ④、与教育无直接联系的文章发表,一般不奖励。

  ⑤、在有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在无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⑵、文章获奖:

  ①、论文评比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

  ②、学校课题论文获奖的,按上浮一个级别计奖。

  ③、上交评审费进行评选获奖的论文,省级获奖的评审费以25元计返还;省级以下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评审费以15元计返还。

  ④、除教育学会外,其他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举行的论文评比获奖,一般不奖励。

  (5)、体育教师奖励办法:

  ①、体育教师在每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小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活动中,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运动员,形成学校的体育人才梯队,组织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项活动学校奖励参加组织的体育专职教师每人50分。

  ②、体育教师对组建的学校田径队和小篮球队要坚持长效训练,平时训练与集训相结合。平时训练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田径队从暑假到当年比赛期间为集训期,篮球比赛前一个月时间为集训期,集训期间早晨要强化训练。

  ③、学校对体育组实施的奖惩措施:

  a、集训期间体育教师要确保训练时间,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每天运动员的伙食由学校负责解决,负责集训的体育教师在工作日学校发放集训费每人每天5元,节假日集训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b、市体育运动会按每分10分奖励,同时与上年相比在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3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50分,在甲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100分,(另设基础成绩奖,乙级队200分,甲级队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分)。

  c、篮球在甲级队奖励200分,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奖励30分;处在丙级队学校不予奖励。但累计奖励不超过800分。

  (6)、音乐教师奖励办法:

  ①、音乐教师要认真抓好学校的艺术工作,平时要加强艺术兴趣小组的培训,能保证完成各种活动需要的演出任务,能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任务,每次奖励相关音乐教师50分。

  ②、在市小学生文娱汇演中单项获一等奖学校奖励指导教师4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团体获一等奖另奖600分,获二等奖另奖200分,团体三等奖另奖100分。

  ③、音乐教师因演出需要利用节假日加班训练,加班期间的有关要求和经费标准,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此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校长根据每学年的情况,确定每份值金额(原则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创建奖: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学校有创建项目获得通过,获得集体荣誉,由校长确定按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的标准发放。

  5、突出贡献奖: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酌情给予重奖,有校长提出人选和标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有关发放规定。

  1、内退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范围内,按每月350元扣发,每年扣发4200元。

  2、支教教师和外借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经对方学校考核,参照本校同职称同工作量类型教师发放。

  3、长病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内退教师的标准进行扣发。

  4、新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的有关规定。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考核奖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5、产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法定产假期间,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的一半发放。

  6、市局有关文件规定:

  ⑴、丹教[20xx]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30%以上。

  a、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b、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e、其他违法行为者。

  f、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学期绩效奖。

  ③、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xx]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病假教师长期(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批准后必须向教育局提供丹阳市人民医院的病休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证件备案。病休期间,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发。没有丹阳市人民医院证明资料的不能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短期病休的工资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减发或不发。

  ②、学校不能再随意办理职工内退手续,若有教师(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确需办理内退手续的,必须经教师个人与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内退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发或减发。

  ③、教职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视同自动旷职。连续旷职15天(一年内累计30天)将由所在学校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必须按学校的考核方案扣发。

  ⑶、丹教[20xx]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xx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xx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0

  为推动我校网络教研工作,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中小学网络教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校将开展网络教研工作情况以及网络教研先进个人的数据进行统计,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网络教研个人考核

  (一)考核对象

  xxx小学所有教师。

  (二)考核条件

  1、在省、市、学校组织的在线网络研讨中起带头作用(在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市教研室、学校和个人网页上有所反映);

  2、基于hersp平台的个人博客的发表原创文章数不少于当月发表文章总数的30%、评论数不少于20条;

  3、网站基本印象好(在原创文章及品质、页面设计及栏目分类合理性等方面有所反映);

  4、积极参与本校教研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指导本校教师参与网络教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考核办法

  网页资源建设:以每月考核教师个人hersp平台的相关数据(发表文章数和评论数)。

  (四)奖励

  1、将以上积分总和进行全校排名,每学期奖励积分靠前的3名教师。

  2、当月考核达标的老师加10分。

  2、学校应将教师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机制。

  二、有关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网络教研工作的有关要求及hersp平台的功能特点,结合我校开展网络教研工作的要求,各位老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本学校网页资源的建设。学校网页既是网络教研的主阵地,也是宣传自己学校,提高学校知名度的平台。博客管理员要及时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概况在网页上进行展示;同时,要加强子栏目的建设,不断丰富和及时更新网络教研资源。

  通过设置各个子栏目,要求教师通过hersp平台的“验证码”功能将个人发表的文章发送到该各个相应栏目上,并登录学校网页积极发表评论,参与学校组织的在线研讨活动,每月对各教师参加网络教研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公布,使学校网络教研工作形成常态化,同时学校网页各项数据也得到提升。

  2、继续落实学校关于网络教研工作的有关要求。各教师要实名登录学校网页,积极发表文章及评论,共同推进学校网络教研工作的发展。同时提倡有价值、有反思的原创文章及真实评论。

  3、结合本校与各科组的实际,各科组要每个学期组织校本在线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之有效的网络教研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教研工作氛围。

  此考核方案从xxxx年11月1日起实施。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1

  为评价教职工履职情况,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考核类别

  考核分专任教师、教辅后勤二个类别进行。按初中、高一、高二、高三、体艺微心、教辅后勤等分别考核。

  三、考核等级及考核原则

  1、考核等级与比例:考核等级按职称划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占15%。

  2、考核原则:德才兼备、全面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专任教师系列

  (一)师德师风(30分)

  1、师德评价(10分)。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采取学生评价(40%)、同事评价(30%)和年级考核(30%)综合计分。每学年中每学期组织一次评价,两次评价的平均分作为师德评价得分。

  2、处理处分(10分)。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的校级每次扣1分、县级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等以上处分的县级每次扣3分。

  3、到岗情况(10分)。上下课、开会、升旗、集会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旷一次或一节扣2分。事假每天扣1分。

  (二)专业发展(10分)

  1、业务进修(3分)

  以培训时间为准,年内参加业务培训累计高于72学分及以上记3分,低于72分按学分完成比例记分。

  2、教研成果(2分)

  在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教学论文(含教学设计、反思、总结、案例等)评比中,获县校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市级相应级别加0.2分,省级相应级别在市级上加0.3分。在有正式刊号或书号的期刊、书报刊等发表论文或文章记1分。

  年度内参与课题研究,省级规划课题主持人记1分,参与者记0.6分;市级课题主持人记0.5分,其他参与人员记0.3分;校级课题记0.2分,其他参与人员记0.1分。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相当于市级课题。

  3、课堂教学能力(3分)

  每学年至少上一节校内公开课或示范课记1分。参加教学比武或教学技能竞赛获得县校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相应级别加0.5分,省级相应级别在市级上加0.5分。

  4、辅导学生竞赛(2分)

  辅导学生参加由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记2分,市级辅导一、二等分别记1.5、1分,各学科省竞赛委员会颁发的奖项按照市级对待,县校级辅导一、二等奖分别记0.5、0.3分。

  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认可的学科知识、能力、作文、演讲等比赛,按比赛评委和阅卷机构所属等级给予计分:县级辅导奖记1分,市级辅导奖记1.5分,省级及以上辅导奖记2分。

  (三)教育工作(10分)

  1、工作量(4分)。工作量满量记4分,每少1分扣0.1分。

  2、班级管理(4分)。班级考核中优秀班级记4分,其他班级记2分。班主任以所担任班级得分记分,科任老师以所教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分。

  3、家访工作(2分)。每学年家访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家访需要有图片资料。

  (四)教学常规(20分)

  落实市教育局教学工作常规要求,分计划、备课、上课、教学反思、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测试与评价、教研与培训、实验教学等方面进行考核。

  1、课堂教学中教师有迟到、早退、不带教案、玩手机、吸烟、私自调课、不管理学生等违规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教案、学生作业检查发现一次问题(含无故不参加)扣1分。

  3、每期听课达不到规定节次,少一节扣0.5分。

  4、按时上交各种教学计划及总结、课外辅导计划及总结、学分表、成绩册、质量分析表,逾期不交者每项扣0.5分。

  5、实验教学进实验室动手实验次数未达到规定次数的每少一次扣1分。

  6、抓好学生辅导,认真开展1+4(2位较好学生和2位较差学生)的培优辅潜工作。有年级组明确的对象、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少一项扣1分。

  (五)教学实绩(30分)

  1、文化课教师考核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中学校评价制度的改革以及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教学实绩的考核按照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所有年级教学实绩以15分为基本分,且不超过30分权重分。

  高一年级参考平均分和及格率两项,各占15分。以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为参考,计算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分(及格率)与年级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再根据学年末考试的班级平均分(及格率)与年级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进行比较,达到即可分别计13.5分,超过或者低于这个比值,按增减百分比以每一个百分点发动1分计算。如因出现及格率为零的情况,该项分值只计7.5分。

  高二年级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市期末考试成绩考核。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5分,按照单班的各学科合格率x15计分。期末全市统考成绩占15分,计分办法同高一年级(以上一年度期末成绩作参照,高三年级同)。

  高三年级考核分上下两学期分段进行,各占15分,三年一期按照省市统一测试成绩考核,计分办法同高一年级,高三第二期的考核按照该班级高考本科目标任务的完成率x15计分。

  初中年级按期末统考合格率和优秀率考核。合格率达到90%记10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5分。优秀率达到城区初中最高成绩记1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5分。

  任教多类多个班级的,按工作量取平均值;如当年无市级统考参照标准,由年级组召集代表讨论制定具体方案,报校务会审批执行。

  2、艺体微心教师考核

  艺体微心教师教学质量基本分为20分,所有得分都在基本分上开始加分,不超过30分权重分。艺体微心教师教学实绩按照活动竞赛、高考录取两项考核。

  a、活动竞赛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学生个人或团队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0.5分,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在相应级别依次加2分。多人获奖可累计记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类比寒,高中学生团体获县第一名记2分,初中学生团体获县前一、二、三名分别记3、2、1分;团体获市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记6、5、4、3、2、1分。同一活动只记最高奖项,多人辅导的团体项目平均记分。

  辅导学生参加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机器人、科技创新、心理剧等比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在相应级别依次加2分。

  定期在校内组织开展艺术、体育、心理、微机等竞赛活动每次加2分。不组织不开展不记分。

  b、高考录取。每录取二本学生1人记1分,一本学生1人记2分,艺术体育名校1人记3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加分,但加分不超过10分。

  获得校级优秀、先进、模范、楷模等荣誉表彰的加1分;县局级加1.5分,县级加2分,市局级加2.5分,市级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不同内容、级别的表彰可累计记分。

  第二部分:教辅后勤系列

  (一)出勤和纪律(20分)

  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升旗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旷一次扣1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

  (二)工作量(30分)

  满工作量记30分,不足的按比例据实折算。

  (三)岗位履职(50分)

  每学年末由校务成员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按所有评价分数的平均分记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但加分不超过10分。

  1、获得校级优秀、先进、模范、楷模等荣誉表彰加1分;县局级加1.5分,县级加2分,市局级加2.5分,市级记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不同内容、级别的表彰可累计记分。

  2、所在部门获得荣誉表彰,部门主要负责人按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记分。部门其他成员相应减1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勤技能岗位考试等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标准参照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可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确定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六、有关政策规定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2、本年度内因病(工伤或孕、产假休假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及当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受党纪、行政处分的,参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由县司法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凡是没有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暂缓年度考核,待补考合格后再予以补定。

  6、对优秀等次规定: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且考核年度工作量不低于80分。

  7、考核结果等次规定: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等为依据,以“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标准,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重在规范、教育为主。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三)奖优罚劣、促进提升。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目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表彰的,镇级加3分、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加10-20分。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加5-10分。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加5分

  5.爱岗敬业、关心热爱学生,家长评价好的'教师。加5分。

  (二)扣分项目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2.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准随意赶走学生。对于停课或驱赶学生者,每一人(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3.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因主观原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项(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凉鞋、背心、马裤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7.工作时间打麻将、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QQ聊天、网上购物等与本职工作无关行为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8.不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关系紧张,属主观原因与家长吵架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9.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传播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0.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按时上课,及时批改作业。无故缺课1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教案缺一节扣2分,作业少批一人次扣1分。

  11.“体育大课间活动”一次不到扣5分。

  12.积极转化后进生,认真辅导学生,关爱留守儿童,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按照学校安排结对帮扶学生并有相关记录,未完成的扣5分。

  13.教师应定期家访,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记录。未达到家访规定要求或无记录的,每项(次)扣3分。

  14.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教育,对学生违纪事件视而不见的,每人(次)扣5分。

  1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缺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16.在校园内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办公桌物品零乱堆放每项(次)扣5分。 17.教师应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做到心胸坦荡,积极促进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的建立。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领导、同志和对工作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当的渠道提出。违反上述要求的,每项(次)扣5分。

  18.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尊重,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教师间吵架一次扣5分。

  19.在教学区内或其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一次扣5分。

  (三)有下列禁行行为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参与破坏祖国统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4.参与赌博、嫖 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本人或家属未按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6.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7.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8.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9.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出现试题严重泄密的。 10.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11.工作时间喝酒,组织学生喝酒,酒后上课的。 12.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

  13.出现性侵学生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师风考核采取日常动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基础分为100分,计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日常动态考核

  日常动态考核由学校根据“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经举报核实、检查发现的及时记录,同时告知当事人,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情况,每月定期通报一次。教职工中有师德倡导行为及其他优良师德师风行为事迹突出的,经考核小组调查确定,可给予适当加分。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上述评议是指对是否有禁行性规定的行为现象进行测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测评样表》分别针对教师、家长、学生、考核小组成员的测评用表,考核小组再根据评议结果进行记分,并作出考核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进行。年终考核程序为: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工会主席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2.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进行自我评议。

  3.教职工民主评议。由年级组、教研组或教代会进行民主评议。

  4.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任教班级评议。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可不进行学生评议,通过家长代表进行评议。

  5.考核小组评议:由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本人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反馈的情况,在考核小组查实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动态考核记录,对每个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评价时,在 100分基础分上,根据事实依据进行减分或加分,确定考核等次。

  7.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名,《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起送交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部门备案。

  9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10天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优秀,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考评总分为70-89分;基本合格,考评总分为60-69分;不合格,考评总分低于60分。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必须是优秀。

  (二)凡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

  (四)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各类先进评比时予以一票否决,并在次年岗位聘任中予以降低一岗聘用,同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五)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八、组织领导

  成立羊场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组 长:刘华平(校长) 副组长:李翥(教科室主任)

  黄勇(工会主席) 成 员:王松(办公室主任)

  张应江(总务主任)

  黄益俊(教师)

  张春林(教师)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校长室,由校长刘华平主抓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3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4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

  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

  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四、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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