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7-20 10:15:00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考核方案模板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核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考核方案模板6篇

考核方案 篇1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是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我院十分重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目前已挂牌成立了长沙市4中、长沙市博物馆、弼时纪念馆三个实践教学基地,为有效开展实践基地的教学活动,我部将与院团委合作制定如下的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践基地教学目标:

  通过对实践教学基地活动的参与,激发同学的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锻炼同学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及沟通能力。

  二、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前往实践基地参与实践的学生组成:根据程教学班级的建制,按照2%左右的比例选拔优秀学生组成教学基地实践成员,约100人(不满70人的班级可选拔1名,70人以上的班级可选拔2名)。成员选拔通过竞选方式产生。由每个思政教学班级的老师予以组织选拔,应在每学期的第8周前上交人员名单。

  2、指导老师:思政教师4名,同时可邀请院团委、学生处教师各一名参与。负责提前做好与实践基地的联系和沟通;负责学生的组织协调、安全保障;与院办协调车辆的使用;适时对学生予以启发引导。

  3、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每个学期的8-14周选取一个周末,上午9点出发,中午12点前返回。(如去距离较远的弼时纪念馆可安排一天时间,学生午餐自带)。

  4、实践教学形式及内容:前往实践基地的同学通过观察、采访、调查、照片或听取报告等形式获得第一手资料,其他同学通过听取汇报材料了解实践基地教学的具体内容。这样通过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同学参与到了该项实践教学中去。

  开展此项实践教学活动所产生的车辆、餐费等费用在思政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基地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

  1、上交材料:上交一份心得体会和一份汇报材料(ppT)。

  (1)心得体会的格式要求:心得体会统一要求rd格式,用A4纸书写,字迹清楚,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于参观实践教学基地后2周内上交老师。此项占这次实践活动的0%。

  (2)汇报材料格式要求要求:参与返校后2周内根据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制作向全班汇报的材料(必须是ppT),并向班级同学汇报。汇报材料要求自主完成,内容详实,条理分明,ppt不少于1张。并将汇报材料交给指导老师。此项占这次实践活动的0%。

  2、教师对心得体会和汇报材料的成绩评定:

  (1)心得体会的评定标准

  ①优秀:(90-100)内容详实清楚,观点明确,语言流畅,能非常深刻的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②良好:(80-90分)内容详实清楚,观点明确,能较深刻的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③中等:(60-80分)内容基本详实,观点基本明确,基本能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④不及格:(0-60分)内容不够完整,观点不够明确,不能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2)汇报材料(ppT)的评定标准

  ①优秀:(90-100)汇报材料内容详实清楚,图并茂,能非常完整的体现出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②良好:(80-90分)汇报材料内容基本清楚,图结合较好,能较完整的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③中等:(60-80分)汇报材料内容基本清楚,能基本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④不及格:(0-60分)汇报材料内容不够清楚,基本不能较完整的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考核方案 篇2

  实行分级责任管理

  (一)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村居、开发区落实分管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税护税具体事务;

  2、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将当前已登记的税源户划分到村居、开发区,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实行税源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搜集、报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上报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汇总整理税源档案;

  3、建立属地建筑安装项目、房地产项目台账,对进入的施工、房地产项目,督促属地项目纳税申报,及时填表上报相关项目信息;

  4、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联系和走访。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户型确定服务联系人,关注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其投资、分立、重组、施工建设、企业搬迁意向、变更税务登记、消减注销等重要动态信息或异动情况,随时上报相关信息。

  5、及时上报企业本地经营异地注册纳税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漏征漏管户、核实基础信息等专项工作。对项目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企业进出的重大信息实行全面信息跟踪;

  6、明确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负责人,开展委托代征业务,按照要求定期收缴税款、向纳税人送达完税凭证;

  7、宣传上级政策,稳定税源大户,挖掘吸引新税源。负责对协税护税人员工作的管理,发挥“信息员、联络员、情报员”的作用,定期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二)镇税源办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保障上级各项税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及时汇总各村居、开发区上报的税源动态信息,向区税源办整理上报信息。负责及时向各村居、开发区反馈掌握的重点企业的纳税异常情况;

  3、负责协调税源建设工作,协调工商、税务、招商、城建、规划等部门涉及税源的工作。联系、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定期通报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反馈税源信息;

  4、负责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相关业务的联系工作;

  5、宣传上级政策。负责对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协税护税具体业务,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考核奖惩

  (一)考核方式

  协税护税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居、开发区的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其中:基础工作20分、收入任务完成55分、重点工作落实25分。由镇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附后)。

  (二)奖励办法

  对村居、开发区的奖励为:工作经费、户型增量、税收增量、突出贡献、年终评比等五类。

  1、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镇下达税收任务数、户型任务数的,按照管理税源户数多少,分别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等级为:300户以上的,奖励5万元;200户至300户的,奖励3万元;100户至200户的,奖励2万元;100户以下的,奖励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及协税护税人员奖励。

  2、纳税户增量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户型任务,当年每新增一户镇所得在3万元至10万元的,按所得的5%奖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对超过1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3%奖励;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1%奖励;对500万元以上的户,按每增加一户,视情况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3、税收增量奖励。

  完成税收任务,对超过任务的增量部分给予村居、开发区经费奖励,分段计算:增量镇(区)得为10万元以下的,按40%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按30%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20%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视情况给予奖励。

  4、突出贡献奖

  对工作到位、主动作为,取得重大增收效果,为完成全镇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5、年终评比奖励

  各单位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年终根据百分制考评结果,设一、二、三等将各一名,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奖励。

  对村居、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按单位所获奖励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收入,按既定办法给予给予单项返还。

  (四)处罚措施

  1、户型流失

  按照户型增量奖励的标准,相应扣减经费奖励。如因工作不到位、不掌握企业动态导致户型流失的,出现2户且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或1户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1000元。

  2、减收扣减

  村居、开发区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按照区(镇)所得的差额量,从年终奖励中相应扣抵。

  3、因工作不到位,使在我区经营、生产却不在我区纳税的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户型,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4、发现注册在区外,项目开发地、建设施工地在我区的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收未划入我区的,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考核方案 篇3

  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我市“xx五”规划确定的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陕西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及《*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市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xx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xx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

  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

  六、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发改委(节能办公室)要加强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和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市、区县统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察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考核方案 篇4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时间安排为⒈⒉⒋⒌⒎⒏⒑月的每月日开始,至下月日上报考核情况;

  季考核时间安排为⒊⒍月的每月日开始,至下月日上报考核情况;

  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月日开始,月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全年考核时间安排为月日至下一年度月日结束。

  四、绩效考核内容

  1、三级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领导能力()部属培育

  ()士气()目标达成

  ()责任感()自我启发

  2、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一德:政策水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二能: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三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出勤

  四绩:工作质和量、效率、创新成果等。

  五、绩效考核的执行

  1、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委员会构成另行通知;

  2、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3、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六、绩效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评与量表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

  2、本人自评是要求被考核人对本人某一考核期间工作情况做出真实阐述,内容应符合本期工作目标和本岗位职责的要求,阐述本考核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设想。

  3、量表评价法是将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评价因素,再将一定的分数分配到各项评价因素,使每项评价因素都有一个评价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对评价对象在各个评价因素上的表现做出评价、打分,乘以相应权重,最后汇总计算总分。

  4、根据“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月考核的分数要按一定比例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季度考核的分数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具体各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一月份考核分数+二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四月份考核分数+五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七月份考核分数+八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年度考核分数×%

  5、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七、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1、浮动工资调整。被考核人总得分高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动工资;被考核人总得分低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调浮动工资;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调整。

  2、奖金发放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但必须保证奖金总数全额发放,不得私扣奖金。

  3、中层干部的职务升降及职位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做出决定;员工的职位调整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员工晋升为中层干部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定。

  以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好。

考核方案 篇5

  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为民、亲民、惠民”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为民、亲民、惠民”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加强领导,认真推行(5分)

  (1)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考核方案所列各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各责任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明确今年应解决的问题、完成时限和保证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并将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5日前报区“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326办公室),未进行部署和设立专门机构的扣2分,未按时报送方案的扣1分。

  (2)各单位要根据“为民、亲民、惠民”活动《实施意见》和考核方案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于今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告区“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适时向区政府和“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

  (3)各单位为民、亲民、惠民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区政府以上书面肯定的或表彰的,每项加2分。反之,受到通报批评的,每项扣2分。

  (4)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氛围不足的扣1分。

  2、勤下基层,深入调研(5分)

  (1)区政府领导及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3个月,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一般不少于4次。

  (2)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动手年内撰写2篇以上的调研报告,单位副职要撰写1篇以上的调研报告。

  (3)通过“联系卡”、“民情日记”、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考核,未完成每项扣1分,调研报告少一篇扣1分。

  3、主动下访,认真接访(5分)(责任单位:各参加考核单位;协助单位:信访局)

  (1)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变接待上访为主动下访,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隐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重视信访工作,未深入基层排查处理信访隐患的扣1分,互相推诿扯皮造成集访等后果的每次扣2分。

  (2)本单位不发生5人以上的集访事件和恶性信访事件,本系统5人以上集访比上年度下降。按时报送信访信息,服从信访调度。本单位发生5人以上集访或本系统集访上升的每次扣1分。不按时报送信访信息,不服从信访调度每次扣1分。

  4、改进作风,提高效能(8分)

  (1)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效能监察,认真开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作风飘浮,纪律松懈扣1分;对区政府交办的事项未及时完成或者应付了事的,每次扣1分。

  (2)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抓好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制度不健全扣1分;对服务对象按照规定应当办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拒绝办理的,每次扣2分;不按时办理的扣0.5分;未制定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或执行不到位且群众反映较大的,每项扣1分。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对政策规定、工作职责、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和便民措施等应向服务对象公开而未公开或者应告知而未告知的,每项扣1分。

  (4)认真完成建议提案工作,做到答复率和满意率100%。未完成的单位每一件扣1分。

  5、推进“三化”,统筹城乡(10分)

  (1)建设好畜禽、林果、蔬菜、花卉、茶叶等“五大”特色农业基地。培植龙头企业。对现有18家农业企业进行改组、改造,做大做好“裕湘”食品等省级农业名牌产品。搞活市场流通,大力发展蔬菜、茶叶、花卉等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完善农产品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农办、农业局、蔬菜局,协助单位:各相关单位)

  (2)在矿产品及有色金属产业链上包装好2个以上项目,引进投资过亿元的战略投资者2户。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着力抓好北湖工业园二期开发以及智通科技产业园、石盖塘工业小区的基础建设。筹建华塘工业节能小区。加快云锡、宏生、电铅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促使项目尽快投产见效。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加值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年创税收过500万元的企业2家,过1000万元企业1家,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5%。(责任单位:经济局、科技局、石盖塘工业小区、煤炭局、工业园;协助单位:各有关单位)

  (3)抓紧郴城西区开发建设,抓好农村通电、通讯、通路、通水建设,全面完成五个建制镇的城镇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有序转移,全区城镇化水平达到74%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万利公司;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

  (4)以上每一分项未达到扣1—5分。

  6、关注弱势,改善民生(10分)

  (1)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在现有2777名农民参加农村低保的基础上扩大到4000人;(责任单位:民政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

  (2)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普遍实行低保,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民政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3)建立健全城乡养老制度,办好农村敬老院,加速中心城区福利院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4)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责任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5)依法依规处理好改制企业社会遗留问题;(责任单位:经济局;协助单位:各有关单位)

  (6)进一步做好大病救助工作,救助病种由现在的三大病种提高到九大病种。(责任单位:民政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7)全力办好为民办实事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8)以上每一项未达到扣1—5分。

  7、立足“三基”,创优环境(10分)(责任单位: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办、财办、建设局、经济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治理办,协助单位:各乡镇、街道)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农村通电、通讯、通路、通水等工作。

  (2)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商贸、建筑、交通等系统企业改革工作,深化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改革。

  (3)做实六大基础产业 。

  (4)深入开展“打基础、创环境”活动。确保“两园两区”、江源水库、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等省、市、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不发生大的影响经济环境案件。

  (5)以上每项未达到扣1—5分。

  8、繁荣文化,促进和谐(7分)

  (1)努力争创“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责任单位:科技局,协助单位:各有关单位)

  (2)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重点加强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及边远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完成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速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完成十一完小新校区的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

  (3)加强区乡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市三医院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办院条件,加快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步伐,推进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开展北湖农民健康行活动。(责任单位:卫生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部门)

  (4)加快建设乡镇文化综合楼、郴州市图书馆和郴州影剧院,规范管理文化市场抓好体育综合楼、游泳跳水中心二期工程、体操训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文化局、体育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部门)

  (5)加快福利院建设,全面完成福利院一期主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局)

  (6)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卫生局,协助单位:各有关乡镇)

  (7)以上每项未达到扣1—5分。

  9、亲民务实,勤政为民(40分)

  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工作受到国家级、省级表彰的分别加5、4分,排名全市前三位的加3分,排位为全市倒数后三位的扣3分。被区以上通报批评的扣 1—3分。

  三、考核评分的几点说明

  1、考核工作由区“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人事局、区监察局组织实施,区“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考核总分为100分,并实行加减分制。扣分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分,奖励加分以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未注明责任单位的均为各参加考核单位。

  4、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对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区“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予以确认。扣分项目经区“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有关材料后予以确认。

  5、区政府将进行专项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印发督查通报,同时将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畴,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奖资格。

  6、本方案由区“为民、亲民、惠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核方案 篇6

  为了保证学校考核评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圆满完成,并通过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肯定每一位教职员工为学校工作做出的贡献,同时,找出差距,促进队伍建设,推进南周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评领导小组成员:

  考评工作小组成员:

  二、考核与评优对象:

  1、在编(含自收自支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职员、工勤人员按学年度参加考核与评优;

  2、校聘人员(临时工和代课人员)和尚未入编的在岗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参加评优;

  3、行政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分处室考核;

  4、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如体罚学生、乱收费以及家教家养屡禁不止等)、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违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事实者,有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负有重大失职责任者,考核执行一票否决;在全员聘任制中属非正式聘任者,有旷工一次或全年累计事假一周、病假一个月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负有一定失职责任者和工作中有不服从学校安排者,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基数420人,比例15%,共有指标63人。

  四、工作程序:

  领导小组会 → 大会动员 →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个人总结填表→ 分年级组、教研组述职、民主评议、双线提名候选人 → 领导小组会 → 候选名单公榜 → 归纳核实候选人情况 → 考评小组会 → 领导小组会 → 初榜 → 定榜 → 上报。

  五、日程安排:

  16周:领导小组会。

  17周:大会动员、组长会议。

  17—18周:分组述职、候选人公榜,整理材料。

  19—20周:考核小组会、初选名单公示、定榜、结束工作。

  六、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1、按学科分组:

  北校区:第一组:语文组8个; 第二组:数学组7个;

  第三组:外语组7个; 第四组:物理组3个;

  第五组:生物组2个; 第六组:政治组2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 第八组:化学组3个;

  第九组:历史组2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研究性学习、计算机1个。

  南校区:第一组:语文组4个; 第二组:数学组4个;

  第三组:英语组4个; 第四组:物理组1个;

  第五组:化学组1个; 第六组:生物组1个;

  第七组:政治组1个; 第八组:历史组1个;

  第九组:地理组1个; 第十组:体育组1个;

  第十一组:艺术组1个;第十二组:综合组1个。

  2、按年级分组:

  北校区:第一组:高三年级16个; 第二组:高二年级13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个;

  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3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3个

  第六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南校区:第一组:初三年级5个;第二组:初二年级9个;

  第三组:初一年级6个;

  第四组:职员工人组8个;

  3、行政单列组(含北校区、南校区)3个。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虽然已经停止执行原三年连优晋升一档工资的政策,但考核是否称职必将成为今后每年一次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亦有可能享受今后的奖励政策,故有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重点谈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洗;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长沙市南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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